又见月饼上市时散文(精选8篇)由网友“马儿快跑”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又见月饼上市时散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又见月饼上市时散文
又见月饼上市时散文
“立秋”时节刚过,琳琅满目的月饼便占据了大小超市的显耀位置。包装精美、内容丰富的月饼吊足了人们的胃口。等它们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满心期待地送入口中,心头就生出几许感慨:不过如此嘛!继而开始亲手做的月饼,那劲道香软、回味悠长的口感,丝丝缕缕缠绕在唇齿间,挥之不去……
母亲掐着日子,提前数天就开始淘洗麦子,晾晒磨粉,做月饼要选用头道小麦粉。前一天晚上将储存的老酵母温水泡软至面糊状,倒入小麦粉中,一边徐徐加水,一边不断搅拌,待面粉均匀吸足水分呈谷穗状,揉搓成团即可发酵。
经过一夜的酝酿,面团膨胀如一面洁白的大鼓,显示出发酵的圆满。施放合适的碱面,反复揉按,至面团洁白劲道无酸气,便开始蒸制。
面剂擀成薄圆形,均匀涂抹上澄亮馥郁的胡麻油。刀尖分成数方形面片,每一片都撒上不同的物料,或姜黄,或自制的糖浆,还有豆的香料和芝麻,然后一层层叠码整齐,最上层像蒙鼓面似得覆盖严实,擀压成圆月形状,再点缀几朵面制小花,即可上蒸锅大火蒸制。
出锅的月饼暄软圆满,如八月十五的皎皎,伏在饼上的仿佛月宫里影影绰绰的桂树和玉兔。取刀四分成块,侧面呈现红黄绿白等颜色,咬一口,柔韧香甜,层次分明的各种滋味争相入喉。小麦的`醇厚滋味,在千锤百炼中化成舌尖一缕欲罢不能的贪婪。美哉!快哉!
母亲挑出蒸制最好的一个月饼,留在八月十五夜晚供奉。的妇女个个手巧,家家都要在八月十五蒸制月饼,虔诚地供奉在院子中央。小孩子则在月圆之夜东家进,西家出,尝遍百家月饼,聚在一起津津乐道谁家的更佳,或是神侃烂熟于心的嫦娥奔月的传说。玉盘似的升上中天,大人们则三三两两出门,街道巷口人影晃动,谈笑声此起彼伏。一年的光景好坏此时已大概见分晓,和皎洁的满月一般敞亮光明。
如今好了,年轻的人们再不会像老辈人那样辛苦,亲自磨面,亲自蒸月饼。节过的随意,所有的贡品在超市都有出售,比起母亲的月饼显然华贵体面。但是那承载滋味和气息的月饼,是家乡的父老乡亲在劳动中独创的吃食。它既可当甜品,又能做主食,也是孩子们夸耀母亲能干的资本。母亲做的月饼,在的长河里演变成中秋节的特殊符号,是在外打拼的游子“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沉甸甸的。
篇2:又见芥菜上市时散文
又见芥菜上市时散文
菜市场又有芥莱在卖了,再见芥菜,我心阵阵泛酸,由衷地涌着一股潮湿的冲动,让我心绪难平、激动万分!
思绪不得不再次追溯到从前,每逢春节前后,为了贴补家用,也为了家人能过个富足、祥和的春节,母亲便会带着我寻遍田间地头去挖芥菜。我们用小铲子将芥菜连根铲起,除去泥沙装入编织袋。第二天,便拿到集市上去卖给菜贩子。如若别人出价太低,母亲便会亲自挑着芥菜来武汉零卖。
小时候跟母亲来武汉,穿街走巷的卖过好几次芥菜。那时候,芥菜在城里人的眼中是很受欢迎的野菜。因为他们崇尚自然、无公害的绿色食物嘛!记不得因此,我跟母亲遭受过多少城里人的白眼和鄙视。仅仅因为我们是他们眼中的乡下人而已!
时至今日,我都十分佩服母亲的脚力与毅力!她---一个目不识丁、普普通通的农村妇人,却能在偌大一个城市中挑着重担穿梭自如,未曾迷过路。她不畏惧别人的冷眼和鄙夷,坚持着自给自足。这也是当年我从母亲身上学到的高贵品质。若干年后,我也做着一个像母亲那样的人。
如今母亲已逝去9年之久,这些记忆却如同烙印一般刻在我脑海里,是任岁月怎么流逝也带不走的!我的母亲---她劳碌了一生,也清苦了一生!每每想到此,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特别是在替母亲清理遗物时,在一个箱子的角落里我找到一叠被母亲遗忘的人民币。那叠钱面值不等,大的二十元,小的五元,我拿出来的时候已有一股强烈、刺鼻的霉味了!没有人知道母亲想用这笔钱来干什么?也许连母亲自己也忘了有这笔钱的存在。
我努力的在记忆中搜寻着母亲生前的点滴。终于记起母亲曾跟我说过,她想买对耳环的事。想到此我终于没能抑制住自己的眼泪!第二天,我便给母亲捎了对耳环去。直至母亲不在了,我都没能完成母亲的一点小心愿,成了我此生永远的遗憾!一想到此,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内疚与自责!
忘不了母亲的叮咛与嘱咐,就无法减轻我心中的内疚与自责!9年来,三千多个日夜里,只要想到母亲,我的心就是痛的!唯有将此遗憾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永远向前,永不停息,期待他日小有成就时,以告慰天国里的母亲!
篇3:又见樱花时散文
又见樱花时散文
与樱花来说,我并不是很熟悉,至今算来总共不过两次。虽然这两次见到樱花的场地和时间有所不同,但是却有两种不同的感受。也不知道事情的原因所在,心里的感慨却与日俱增。
第一次见到樱花时,那是在云南的昆明,那里有个圆通寺,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樱花,距今已整整二十余年了!
那个时候的我,年轻气盛。也因为“赶潮”,我同所有有梦想的年轻人一样,带着美好的心愿,很潇洒的放下课本,抛开所有的同事和亲友的劝阻,提着那口镶满花鸟图案的皮箱,昂然的跨上去湖北的列车。
尽管这个梦略显稚嫩,融合了太多的懵懂,可我还是乘着理想的风帆,经过近二十小时的颠簸,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宜昌。
宜昌属湖北省第三大城市,加上有了“山峡工程”的诱惑,自然招徕了那些为梦想而追求的的寻梦人,一支支建筑队伍蜂拥而至,这个城市也因此更加热闹。川流不息的的车流,熙熙攘攘的人群,汇成了这座城市的另一道风景。
抛开“赶潮”的热闹,且不说“赶潮”中的酸甜苦辣!由于自己职业所在,毕竟是拿课本上讲台的人,有着自己的文化和不同的追求,因此不惯与同流合污,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终究还是败给了那场“赶潮”的盛会!
在宜昌的两年里,我曾经是努力不懈,幻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一定能够从那场“赶潮”中凯旋而归。可是幻想总是经不住现实的重锤敲击,我败得一塌糊涂。
今天应友人相约,无意中见到了曾经久违的樱花,不禁唤起我对二十年前的回忆,那个樱花盛开的时节。
大约是清明过后的两个星期吧!也是出于心中的郁闷,在那场“赶潮”中所结识的合伙人,其实那些所谓的合伙人,大多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且又遭遇了那场潮水冲击的失败者,也算是那时候的难兄难弟吧!
这些人里面不乏当时的佼佼者,大多数聪明而且自负,因而在较困难的情况下也忘不了附庸风雅。于是,有人提出要去云南赏樱花,不料这个建议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赞同,包括我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大概是大家的心里都憋坏了的缘故,故而赢来众口赞同。
大伙先是乘船沿江而上,沿途的美景自然带给了大家的好心情。船至重庆后,大家又改乘火车,直奔云南的昆明,据说那里有个圆通寺,里面种有很多品种的樱花。
下了火车,大伙顾不得休息,便一路直奔圆通寺而去。
未到寺院,便远远地看见一片青葱的绿荫里,伸出寺院的.一角,呈古建筑摸样,青砖碧瓦,雕梁画栋。走进三五十米,一排长如龙脊的高大围墙跃入眼帘,似金龙盘绕,将偌大的一个圆通寺紧紧的抱入怀中。
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随风送来,走在台阶上的我们不觉精神一爽,刹那间旅途的疲劳和“赶潮’的苦涩都被在迷人的香气驱赶得无影无踪。
进入圆通寺,大家的目光不禁为之一呆,那如海的樱花正如潮水般涌入眼帘,红的,白的,紫的,粉的竞相开放。红的,似一片红霞,一直向远方伸展,这霞光映红了天;粉的,似江南胭脂,铺天盖地,洒满了整个世界;紫的,似青纱少女,穿梭于如花的海洋,成了这花海的神灵;白的,似三春瑞雪,纷纷扬扬,带着十足的春意,装扮着这个美丽的春天!
尽管花海如潮,却不能让我开怀!
第二次见到樱花时,纯属偶然,樱花对于一个生长在湘西边陲的我来说,听说已经是一种奢侈了,更谈不上有福见到。当然那只是过去,如今在家乡凤凰樱花已不是稀罕物,因为时时都能见到,处处皆可闻花香。
为什么这么说呢?偶然本是没有专门的意思去欣赏樱花,只是因为一场朋友的小聚,从而,在一家“农家乐”里再次邂逅樱花。
也许是时令已过的原因,此时的樱花已开始飘落,地上满是花的残痕,虽然枝头仍挂有不少的花朵,但是看上去却没有了往日的精神,因而总不能激起游人的兴致。
友人们大多是与之插肩而过,甚至于不屑一顾,而我却不能漠然视之。为此还特定在樱花下留影纪念,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她让我忆起了当年那段青涩的故事。
大家见我兴致正浓,也纷纷前来照相,大概是被我的兴致所感染的结果吧!不管怎样我们都有了一个好心情。
不过,我对樱花的感情却是真诚的!
嬉笑,留影,朋友们欢快的歌声,让我顿觉神清气爽。抬头仰望云天,白云飘飘,蔚蓝的天空正飘着我的朵朵相思,正如这已过时节的樱花一样,零零星星,飘忽不定……
在我的心中这场迟到的樱花,虽花朵飘零却仍能让我感觉这个春天的美丽!
篇4:又见花开时散文
又见花开时散文
昏暗的路灯下,一切都那么静静的安然。塞上初春的扉页渐渐揭开,暗香萦绕的傍晚,一株优雅的花朵独自盛放,近了,发现是一朵海棠。堇色的花蕾托着玫粉色的花瓣,悠然,舒畅,好似昔年景象。
记忆的闸门缓缓而开······
同样是一年春天。第一次见面,你一身明艳的裙装,亮晶晶的笑容挂在嘴边,挑起漂亮的'弧度,脸庞映现着那抹永远孩子气的绯红,像一朵盛放的海棠花。她,就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然而第一次我看见她时,便知道什么叫“纯”:清澈的眼睛,玲珑的嘴唇,友善的笑容。也许是一种无以名之的缘分,第一次见面是在三岁的幼儿园中班里,我们的对话如下:
她:“你好,交个朋友吧。”
我:“你能保证永远不跟我吵架吗?”
她:“当然了,我们又不是一两岁的小孩子了。”
于是,因为这个奇怪的开头,我们认识了。一年后,我们进入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同窗共读,又在学习与玩耍中度过三年的时光。三年级以后,便常常结伴出游,家乡的青山绿水我们都游遍了。那年开春,还是寒假,结伴去山上游玩。我们不坐索道,冲着一股蛮劲儿自己爬向山顶。犹记当时,那儿有漫山遍野的野海棠,姹紫嫣红,映衬着你的笑靥,异常美丽。那时候我便觉得,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尽在这大山的甜美呼吸之中了,是你给我的。
可是,好景不长,也许是一种莫名的疏忽,待到五年级,我们双双架上一副眼镜时,似乎变了不少:有时你的优点胜过我的优点,有时我又胜过你的······学习以及一些其他因素,让我们忽然有了压力,彼此竟渐渐陌生起来。你交了新朋友,她可以带给你的快乐胜过我百倍,见到你与她们在一起的笑容时,我默然了,究竟是你变了,还是生活变了?
遥望世态炎凉,几乎不懂得什么叫朋友了。即便你依旧待我如初,但那种隐隐约约陌生的感觉,像针一样扎在心头,浅浅地痛。我只有一颗心,你看着伤。
鸵鸟的快乐,不过是一堆沙子。我的快乐,不过是你陪在我身边。
又见海棠花盛放。季节如故,花香如故,心境却不似从前那般单纯。
篇5: 又见姑姑时散文
又见姑姑时散文
姑姑家和娘家相隔仅二里路,我只是偶尔在回娘家时顺便去看望她一下,一年也就一两次。但是,她知道我搬到新楼后乘公交车匆匆地赶到了县城。
当姑姑出现在我面前时,她高大的身躯看起来显得枯瘦,走起路来步态还有点蹒跚。姑姑今年花甲有余,由于腰疼,背明显得驼了,每上一层台阶看上去都十分吃力。我清楚得看见她脸上的皱纹深深地嵌进额头被汗水浸润,眼角的微笑也被鱼尾纹挤得满满当当,再加上耳朵的不灵便,我们交流起来很吃力。我在一边只能当听众。看到这一切,真是心酸填满胸啊……
今天,姑姑还和以前一样,她笑眯眯地坐在沙发上和我拉起了家常:“三个闺女和外甥女都安顿好了,也不用我操心了!丑三(儿子小名)的大孩子念书、小孩子喝奶粉都得花钱,开销太大了!我们就出些力、受些罪帮帮他。孩子们也都知道孝顺。闺女给买下了助听器(来我家没有戴),外甥女给买了衣服。她们知道我腰疼时,还多次争着要带我到医院牵引,都被我谢绝了:“人老了该是这样了,又不影响下地干活。等冬天不忙了,有空了再去看吧!”此刻,她的脸上像盛开的山桃花,连额头上的皱纹也染上了红晕。是啊!天下母亲都一样:孩子们好,自己就会更开心。
姑姑从来都是这样苛刻自己的。她为了孩子起早贪黑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一年四季忙忙禄禄的只求孩子们个个生活过得舒心快乐;只求孩子们个个平安健康幸福久长;只求……她勤俭持家,生活简朴。穿的鞋是上高中的外甥女退下来的胶鞋;平时穿的用的也都是一省再省,省下来添孙子、给外甥……
姑姑不但勤劳,还对文化更加热爱。由于我的奶奶在她10岁时就去世了,姑姑小学毕业后就过早地承担了家务,所以她把对知识的渴求都寄托在孩子们身上。她育有三女一男。由于早年小姑子全家遭到不幸,她就把年幼的外甥女也收养在自己家中。在她心里孩子们始终第一,无论自己再苦再累,在孩子们的学习上她总是给予大力支持。三个女儿不负期望个个脱颖而出,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医生、教师、警察;外甥闺女嫁在榆次也过得很好;唯一让她放心不下的是儿子。他没有一份固定的工作,收入少,要养活一家四口,是有些不太宽裕。于是姑姑扛起了家里的重担,让有木工技术的姑父安心外出打工。过重的负担,让姑姑的身体提前透支。但她从没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反而每天笑眯眯地面对一切。
虽然姑姑的身体都这样了,但她总是舍不得去休息一下。听父母常常说起姑姑:地里、家里都是一把好手。无论冬夏春秋,每天总是天不亮就起床,做饭,喂鸡、狗、猪、猫;农忙时,每天只知道扛起农具下地劳作;天阴雨下,她就在家做点零碎营生。太阳初升到日暮西山,总是忙忙碌碌停不下勤劳的脚步;还听说前些年,她利用家中的缝纫锁边机为乡民缝衣锁边,挣点零用钱填补家用。她的勤劳有目共睹,就连走亲戚都是来去匆匆,亲戚挽留也不肯留下来吃一顿便饭。她总是说:“家里走不了,没人照看那些长嘴的。”
此刻,面对满脸沧桑的姑姑,往事一幕幕地在我的眼前闪现:姑姑虽是典型的农村妇女,但她总是把全都的感情都倾注在别人身上。只求奉献,只讲包容,不曾居功,不图索取。她终年劳碌却不舍得买一件新衣服,不舍得花一分钱,不舍得吃自己家鸡下的一颗蛋……记得,有一次去姑姑家,临走时,她给我拿出一些笨鸡蛋,伸出满是老茧,缠着胶布、粗糙的、骨节有点变形的双手递给我:“给你小儿吃了吧,十来块也不卖,孩子们分开吃了好,自家鸡下的,没喂饲料。”接过姑姑递过来的鸡蛋,我感到喜忧参半!喜的是姑姑对我的`温情依旧,忧心的是岁月留给她苍老的印记,让我感到无限的心酸。
还清楚地记得,我小时候经常和同龄的表妹一起玩。因为彼此年龄一般,又离得近,所以我们不是她来我家就是我到她家小住。那是八十年代初,农村生活远远不如现在。姑姑上有年迈的婆婆,下有连外甥女在内的五个孩子都需要照顾。让我记忆犹存的是,每次做饭时姑姑总是做两种,她们吃杂面条,给我和她外甥女吃白面条,偶尔还会在我的碗底放颗荷包蛋。临走时,她还会到自家开的小卖部里偷偷地给我拿些学习用具,难怪她的婆婆常常在我们姐弟到她家时,总会死死地盯住我们的口袋,生怕东西都飞进来被我们拿走……
“我得走了,再晚就赶不上公交车了!”姑姑的话把我从往事中拉回来。看着历经沧桑的姑姑,我劝她小住几日,她还是那句话:“家里还有长嘴的等的吃,地里也该忙了。现在条件好了,都不用人工耕种了。有旋耕机、播种机虽然是省事啦,可我也得回去准备化肥种子,自家种上些菜蔬孩子们就不用老花钱去买;米也贵了,我种上他们就省得再买了,在城里居住开销越大了。
望着姑姑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鼻子酸酸的。人生能有几年,养儿育女,看孙子带外甥,不知不觉就老了。姑姑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是时候放下重担好好歇一歇了!我希望再见姑姑时,她将不再辛劳,而是悠闲地坐在家里享受安逸的生活,幸福地颐养天年。
篇6:又是樱桃上市时散文
又是樱桃上市时散文
时光飞快,令人目不暇接,仿佛还没有欣赏够春日的桃红柳绿,春水潺潺,却已经进入了五月初夏的季节。走在大街上,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望着道路两旁杨柳树上的新绿,嗅着紫丁香那沁人心扉的清香,确实令人们心中惬意得很。我沉醉在这美好的季节里,缓步行走在林荫道上,心儿却不知去了何方?
“闺女儿,要大樱桃吗?刚上市的樱桃新鲜的很哪!”一声询问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来。抬眼望去,只见一位大妈正拉着一辆小车,用探尋的目光注视着我。那车子上面是一筐鲜红的大樱桃,只见樱桃个个如晶莹剔透的玛瑙一般,又红又大实在讨人喜欢,还沒入口已經令人垂涎三尺。我怔了一下,忽然一股酸酸的感觉涌上心头,泪水竟然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我的举动吓坏了那位大妈,她呆呆地看着我不知所措,走也不是站也不是,一时间就怔在那里也忘了喊卖自己的樱桃了。我忽然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用手擦去泪滴,对大妈歉意地笑笑说“对不起,看见您的大樱桃,令我想起了故去的婆婆,往年樱桃下来时就算再贵,我也会为她老人家买些回去尝尝鲜。因为这水果季节性太强,过了这个村就没了下个店儿”,再要品尝就要明年再说了。那老人也被我的话语感动了,她连连对我说没关系,还说像你这样的孝顺儿媳妇一定会长寿的,因为人在做天在看,不孝敬父母的人是没有好报应的……
为了表示自己耽误老人时间的歉意,我决定买一斤大樱桃回去,尽管婆婆已经不能再品尝这鲜美的樱桃了,但为她的遗像前摆上几颗也是我做晚辈的一点儿心意啊!
手中提着那沉甸甸的大樱桃向家中走去,心境忽然凝重起来,往事如决了堤的河水汹涌而至,令我的脚步也万分沉重起来。婆婆那慈眉善目的样子总在眼前晃动,令我心绪不宁。
和婆婆初见,是我第一次走进农村、走进那个位于沈阳市郊的小山村。婆婆知道未来的儿媳要来,早早地等在村口的大树旁。当我走近她身边的时刻,婆婆没有过多的言辞,只是把我稚嫩的手紧紧地握在她布满老茧的大手中,久久不肯撒开。来在家中,热腾腾的饭菜早已经盖在锅里,那是当地特有的高粱米豆干饭和香喷喷的水豆腐拌辣椒酱,婆婆还特意又为我做了一盘野鸡蛋炒韭菜和她老人家拿手的好菜炒粉条儿。我这个城里娃也顾不得初登婆家大门应有的黔持,和那几位兄弟姐妹一起敞开了胃口,美美地大吃了一顿。事后爱人还笑我是“狼来了!”我却大言不惭地说“都到家了还装假啊?那婆婆不是白准备了吗?”
多年来我和婆婆的关系一直相处得很好,看见我们在一起时的亲热劲儿,不知就里的人还以为我们是亲母女呢!每次回家,我们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婆婆带去她喜爱吃的肘子、猪蹄儿、排骨和应时的'衣物,婆婆也拿出自己珍藏的榛子、花生、蘑菇、黄花菜等东西招待我们。婆婆炒的鸡蛋和炖豆腐是拿手菜,直到现在我依然常常和爱人提起。临走时我们也是大包小篓地划拉一大堆新鲜的菜蔬带回家去品尝。婆婆总是带着她的爱犬大黄送我们到车站,直到我们看不见她的时候,才慢慢返回家中。
前年,我的婆婆真的老了,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令我们十分担心。因为这些年一直做销售工作,有了一些成绩,也开发了好些大客户,所以我的业绩在公司里是数一数二的。我向领导提出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回家照顾婆母。因为有些事情需要亲自去办、有些事情用电话沟通亦可解决,领导考虑再三答应了我的请求,于是从那时候起我就穿梭于城乡之间,照顾老迈的婆婆。有时候一天要往返20多里地,又要赶车点儿真的很累,但我还是咬紧牙关挺了下来。
婆婆爱吃饺子,我想也许是她年轻时生活太苦,没吃过几次饺子的原因吧!于是我就换着样儿地给她包饺子,冰箱里各种馅儿的饺子都有,只要她说饿了我就立刻煮给婆婆吃。
婆婆后来大、小便失禁了,我为她端屎接尿,心里也没有嫌弃,有时不小心甚至会弄得粘在手上。早春的天气用冰冷的井水刷洗衣物和被褥,因为那水真的刺骨之寒,所以手的关节都肿了,拳头都攥不上,但我依然如故,一直把她侍候得干干净净直到故去。因为我心里认这个理儿,婆婆也是妈,没有婆婆就没有爱人,也就没有我现在这个幸福的家。现在回忆起来,也许这是我一生中唯一没有遗憾的事情吧!
终于回到了家中,我把那又大又红的红樱桃洗净后,恭恭敬敬地摆放在婆婆的遗像前,然后深鞠一躬对她说“妈妈!又是樱桃上市时,按照往年的惯例我买回来了您爱吃的大樱桃,您看看今天的樱桃又大又红,妈妈一定能够喜欢……”。此时,泪水再次湿润了我的双眸,我为那逝去的生命和永远找不回来的亲情而悲哀!
篇7:又见苇叶飘香时散文
又见苇叶飘香时散文
对苇叶有种特别的喜爱,但遗憾没见过苇的生长。又见苇叶时只是在菜市。这时,也就预示着端午节临近了。
芦苇生长在沼泽地,其叶如玉米叶,呈尺许长的条型,但比玉米叶平整而有韧性,纹理更细腻。苇叶摘下来就得浸在水里,否则,会马上干枯。它是棕子必需的材料,也是斗笠的必备材料。斗笠早已不多见了,而粽子自屈原投汨罗江流传已两千三百多年。粽子缘自于屈原,而苇叶却代表的是一个时令,它蕴含了五月的温柔与激情,将自然的清香暗自飘扬。
我敬仰屈原的爱国精神,我更喜欢苇叶曾留给我难忘的过去,小时,雨具没有现在多,下雨时最常用的雨具是斗笠,斗笠是先用竹的枝条编成伞状,其间就用苇叶垫铺。雨打在斗笠上,“嘀嗒,嘀嗒”的响,那便是雨在书写,一首流动的诗。
每到端午节,母亲就会买回一些新鲜的叶子,于是,一家大小围坐着一张有靠背的椅子,椅子背上绑了一种有韧性的细长细长的草,大人们叫它粽草,包粽子看似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刚学包粽子时,因为掌握不了诀窍,把米装进去后就不知怎么缠了,包出来不是成不了形就是露米粒,或者叶子被弄破草被扯断。这样拆了包,包了拆,学了好半天才免强包的有点形,但一煮熟,就分得出哪是我的杰作了,剥开来的粽子始终成不了菱角形;于是大家都笑我的粽子像饼。
虽然现在,每到端午来临,市面上早有各色的粽子出售:肉馅的,火腿馅的,豆沙馅的,葡萄干馅的等等,各具风味。但我还是喜欢亲手去制作:白白的糯米中间,放进一粒红枣是我的独爱,因为红枣不但不破坏苇叶的清香,更有一种别样的韵味深藏其中,像一粒红豆,将相思深埋在雪中。当你用手捞起那长长的叶子,那股清香扑鼻而来,能让烦躁的心顿时安静下来,还会有一种刚走过芦苇荡的遐思。耳畔会似乎听见一个女孩正低吟:‘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
我爱着苇叶,更有一个难忘的情怀。真的,有一只丹顶鹤曾在我的脑海里无声的飞过:
那是老家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好多年了一直无法忘记的故事:
村里有一户本姓的爷爷,叫他爷爷其实跟我父亲差不多年龄,只是长父亲一辈的原因。母亲说,他其实不是本村人,是很早的时候从外地逃荒而来的,当时只有十一二岁。因为当时村里我们是大姓,他就给一家本姓的做儿子,从小到老,一直生活在村里。他生性忠厚老实,总是沉默寡言。所以深得村人的喜欢,不到二十岁便有好心人为他张罗了个媳妇,婚后妻子接连生了五女三男八个孩子。从我记事时起,他就是个瘦高个的五十多岁的老头,有着高高的鼻梁,一双深邃的'眼眸,裤腿总是卷过膝盖,他的腿细长细长的,不知为何,每当看见他从我家门前走过,总会把他的腿跟鹤的腿联想在一起。
因为儿女多,他们夫妻俩虽然总是辛勤的劳作,日子还是比别人过得艰难。吃了上顿愁下顿。但他们的一群儿女并没有因为缺衣少食而长不大,儿子长的高高大大,女儿出落的如花似玉。然而,做父亲的他却很少看见笑脸,只是日复一日地顶着朝阳出,披着晚霞归;后来,他离家到很远的一个野湖区开了荒。种了许多玉米粟米等杂粮,补贴粮食的不足。那片湖区长有很多的芦苇,他喜欢那里,经常在那一年半载不回家,听说他的老家就跟那里差不多,也长着很多的芦苇,但他再也没有回过老家,只是常常跟人讲述那不多的记忆。
从那时起,我就很少看见他了。但他的四女儿柳儿是我最好的伙伴,柳儿是她最漂亮的女儿,高高的个儿,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睫毛,一双深邃的眼眸,都来自父亲的遗传。我们经常在一起,两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常常坐在田间树下,若有所思。那时,我还在念初中,她只读完小学就没读书了,在家种田。而我只是放学早时偶尔在田间跟大人们锄锄草。我们两家地挨在一块,那时,我为自己的前途茫然若失,而她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她不想告诉我的事我是不问的,就这样常常各怀心思的相坐晚归。
篇8:又见秋雨落寞时的散文
关于又见秋雨落寞时的散文
关于又见秋雨落寞时的散文
这些年,余秋雨的是非太多了,评论也太多,今年的青歌赛,他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他能像潘安那样,所到之处,掷果盈车,秋雨定会今生无憾。只可惜,他所评之处,口诛笔伐,引来万箭齐发势如破竹。好在秋雨依然镇定自若,指点赛场、絮絮叨叨,其执着的表情倒是为老夫子增添了几分可爱之处。
遥想十多年前,当我还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懵懂少年,梦想着可以得到缪斯女神的青睐时,看到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这本书,顿觉文字原来可以如此惊艳。这并不是谄媚之词,一个人能够“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把满腔热情和满腹经纶化为汪洋恣肆的语句,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深沉扑面而来,让人顿感心灵的通透和滋润。这样的人,即使不是才高八斗,至少也学富五车。只是,对秋雨的这种美好的感觉和小小的崇拜,逐渐变得云淡风轻。
在他“面对文学、背对文坛”的数十载中,想必在历史和文学的故纸堆中,寻觅到了“黄金屋”和“颜如玉”,他融历史和文学于一炉,褒出的“历史文化散文”这锅粥,也算是文坛的一项“专利”,在当时着实“火”了一把。只是没想到,几年后,这“六味真火”烧着了自己的裤脚,一位叫金文明的人写了一本书《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非常文明的指出他书中的126处差错。
于是乎,秋雨开始与这位文明先生展开激烈辩论,力证自己的笔下的历史史实都是经过严格考证,两人争论的内容也无非就是“李冰是不是在公元前251年任蜀郡守”,“明朝的那位神秘富豪究竟是叫沈万三还是叫沈万山”,“宋代林和靖究竟有没有妻子、儿女”之类,这些内容我在读文章中连想都没有想过,看来真是应了那句话“尽信书,不如无书,”只是,余秋雨不可信,金文明也未必可信,这场争斗的结果是让秋雨原本的口若悬河,变成了现在的语无伦次,看来文人间的“文化内耗”着实扰人心志、乱人言行。
九十年代末,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了余秋雨,一副眼镜凭添了几分书生意气,说话慢条斯理沉稳有力,真的是“文如其人”。后来,随着曝光率的增多,电视访谈、大赛评委、节目主持人,多重身份把一个好端端的文化学者成了电视人,学者让电视深刻,但电视让学者浅薄。今年的青歌赛,更是让秋雨的光辉形象沉入谷底,他无意间竟把孔夫子编到了战国时代,众多口误引来网上诸多批评,他也强烈表示今后将会退出青歌赛。
余秋雨曾经说过:“任何一个真实的文明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在心理上过着多种年龄相重叠的.生活,没有这种重叠,生命就会失去弹性,很容易风干和脆折。”
一个文化学者把学问奉献给了传媒,把时间奉献给了观众,在这多重体验丰富了之后,余秋雨说出来的话忽然让人觉得索然寡味,不知道他是否已经将曾经的滔滔文采遗失在去电视台的路上。
这两年,学者们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传统被彻底打破,
学术“超男”、“超女”的出现,让更多的教授们坐不住了。一年成百上千万的收入,是多少“臭老九”们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但是,这正版、盗版,一版再版的书,果真就那么“有价值”么?读完之后,发现无论从文学、艺术、理论各方面来看,他们写的远远没有说的那么好,文学成就也远比不上余秋雨,只不过他们说的更加动听,更加引人入胜。
这个时代,注定出不了大师。像钱钟书这样学贯中西,一生与学问为伍的人已经驾鹤西去,没有后来者的悲哀也笼罩在当今的学术界。余秋雨自然也不能落了俗套,还是原谅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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