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诗的故事作文(精选17篇)由网友“满满恶意”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与诗的故事作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我与诗作文
浩浩苍穹,邈邈云汉,耿耿星河。偌大的华夏神州,有着无数锦绣山川,历历大好江河。无数文人骚客,或仗剑天涯,叩天问地;或倚坐筵席,对酒当歌;时而乘江摇橹,浪遏飞舟;也曾凭栏远眺,情思惆怅。妙文佳句,如雨后春笋,似锦繁华,一篇篇,一阙阙,铸就诗词文坛。如今,我只愿沐浴焚香,一步一叩,虔诚迈步,走近文坛。只因,我与诗词有约。
幼时,背书是我一项极大的乐趣。老师的赞赏,伙伴的注目,父母的愉悦,使我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从《千字文》到《百家姓》,从《弟子规》到《诗经》。咦咦学语,呀呀学诗,诗词便与我相识。偶尔背一两首《悯农》,或是在月光下摇头晃脑的朗诵一首《静夜思》,又或是唱一首东坡的《水调歌头》。那时的我诗虽会背,但往往只是囫囵吞枣的记上一遍,不求甚解。
等渐渐长大了,我偶然从家中翻出一本《阳春白雪》来,着迷于它古朴的质感,一笔一划含蓄隽永的楷书,一词一句晦涩难明的文字,我开始翻字典、做批注,我才开始真正触及诗词的内涵。研读诗词,咀嚼一词一句,我总喜欢先阅览一遍文字,解析一遍意思,再去品读那些流传千古的名句。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几载春秋,浸读于诗词的世界,我慢慢的沉淀着自己。如今阅览古诗数百首,虽不能出口成章,几步成诗,却也能道出一两语深意。
就这样,我与诗词相识结缘,相知生情,也坚信能相携而过,相伴一生。
在诗词中,我常常为一词一句而触动,与那些满腹经纶,心载百川的文人共鸣我的喜怒哀乐。在诗词中,我与志摩先生泛游康桥,微摇橹桨,舟载星辉;我也曾笑看易安居士点绛朱唇,赤足秋千,拈花含笑;还曾与六一居士游玩滁州,酒酣宴畅,寄情山水;更难忘行走孤坟,看东坡先生白鬓尘颜,无话凄凉……高呼“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与太白对酒当歌,静念“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我赞叹卓文君的飒爽英气;轻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五柳先生的追寻。在每一个卧阑听雨的夜里,诗词如铁马冰河,无声如梦。
如一位年轻的旅者,翻山越岭,披星戴月,踱过乱石杂草,踏平倒刺荆棘,跨越悬崖绝壁,在一片繁华嫩草的密林中寻得一方心灵的净土,被诗词的美妙所震撼。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我与诗词有约,定当共伴一生。
篇2:我与诗作文
酷爱诗集,酷爱诗人。
一个人的夜晚,风清月朗,总喜欢手捧一卷诗集,品味一个个性格鲜明的诗人的人生,想象着与诗人为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南山,云峰,茅屋。秋菊,桃花,陶潜。他坐在桃花树下,与妻子饮酒作乐。瞧,远离官场的他身着便装,隐居于桃花源。“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希”劳作固然辛苦,但是,与黑暗的官场相比,田园生活却是充满了快乐,充斥着喜悦。
他选择了“安能为五斗米折腰”,选择了与妻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选择了隐居于此。于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美景映入眼帘……啊!陶老夫子,你是真正的热爱生活的模范。抗世的意识与欲望都不能驱使你做一个遁世者,我为你自然简朴的心深感骄傲!我愿与你为友,追求心灵的最高境界!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一位身穿白衣的秀士,手举一杯酒,仰望着青天,一边跌跌撞撞的向前走去一边低吟着。他放荡不羁,厌恶官场,,高洁孤傲。被贬流放后,他依然不染纤尘,坚信“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醉我独清”。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豪言壮语。于是成就了一位“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诗仙”——李白。
此时,意气风发的他,正在敬亭山上“花间一壶酒”,举杯邀明月”望着举杯邀明月的他,心中不禁泛起敬佩的涟漪。你那豁达的胸襟,洒脱的个性,豪放的气概,无不令世人感慨!我愿与你为友,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高喊:“天生我材必有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对着滔滔江水,你把心中的苦楚一倾而尽——苏轼。那“乌台诗案”后,你终日失魂落魄,碾转难安。但是,苦难终究令你你变得坚强,成熟。清风带走了你心中的缠绕已久的苦,而在这中秋夜晚,月圆人不圆,你“把酒问青天”,高歌一曲“明月几时有”,说出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愿望,他还想起了周瑜、赤壁……于是终成赤壁,大江一词,名传千古。苏轼毕竟是苏轼,虽遭官场与文场一起泼来的污水,但依然意气风发,勇敢地立足于天地间。我愿与你为友,共同抗击人生的风雨……
我追求陶渊明的淡泊,我欣赏李白的豪爽,我敬佩苏轼的坚强。我与诗人为友,淡泊,豪爽,坚强,笑看人生!
篇3:我与诗初中作文
我与诗初中作文
诗之文化,是一种心灵和心灵的碰撞,生命与生命之间的.自然交流,是一种高贵的生活方式。一首诗,一个故事,一个人对文字的诠释。
“飞流直下三千尺”
这是太白对庐山的形容。在风景秀美的庐山上,有一位身着白衣犹如谪仙般的男子,腰系酒壶,淡泊于尘世。“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你有没有在诗中看到阳光照耀下的香炉峰紫色的云烟缭绕,远看瀑布犹如一条长长的白链,高高悬挂于山川之间。你有没有在字里行间看到那激越的水柱从峭壁上一泻千尺,恍惚间好像银河从云端坠落?读完此诗,好像庐山之宏伟壮丽仍在心中徘徊不去。何以言其美?何以言其壮丽?也许也只有太白才能如此恰当的描述庐山之美,庐山之壮丽了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荒凉的沙漠,一眼望不到边。茫茫中有一辆车再缓缓走着,车铃摇曳,“叮当,叮叮当……”不远处有一缕直直的狼烟往上蹿,耳边似乎伴着戎马,厮杀,怒吼的声音,战火烽飞。诗人心中有那一抹孤苦,心想这乱世何时才能安定?天边有那一轮圆圆的落日,给人以无比亲切,何时才能归家?当你感受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观时,会不会感受到诗人的豪放与孤寂?众多情感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首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谁能胜过王维?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一个王朝的兴衰,一座城的孤寂,一个人的感伤,似乎都在这两句句诗中有所体现。长安城里又是春天了,但是经过叛军的烧杀抢掠,早已满目荒凉,到处长着又深又密的草木。战争惨烈无比,在这个战乱的年代,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几大悲剧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心中满是悲苦,写下了《春望》,面对漫天的烽火,他的伤有几人能懂?这般的悲苦,感伤,也只有杜甫能够知晓吧。
一首诗,文化的体现;一首诗,给人以怀念。这是一段故事,读起来唇齿留香,请你细细听我讲述,如此优美,那般激越。
篇4:“我”与诗作文450字
“我”与诗作文450字
我是人类手中的一只不起眼的笔,常被人们用来写出各式各样的诗,有古诗,也有现代诗。有时候我看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诗句,心里真有点儿纳闷,诗不就短短几句话,为什么却能得到那么多人的青睐?我便怀着好奇之心去问字典爷爷。字典爷爷告诉我:“诗是最能表达人们情感的一种方式。你可别小看了这短短的几行诗,这可是凝结了诗人的许多情感,包含的意思可深了!诗的作用一点儿也不亚于别的文章,而且可以更好地表达对大自然的赞美,朋友之间的依依惜别之情,对家乡的思念等感情呢。”我听了字典爷爷这番话,对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因我从未认真学过诗,理解起来非常困难,也时常闹笑话。有一天,我读了李白写的`《望庐山瀑布》。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句话产生了疑问:难道庐山瀑布真的有三千尺高吗?那不得比世界第一高峰DDD珠穆朗玛峰还要高?难道真有九个天?这首诗实在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便拿着这首诗再一次去问字典爷爷。字典爷爷听了我的问题,哈哈大笑,他告诉我,这只是诗人写诗的修辞手法,叫夸张。接着字典爷爷又告诉我:“诗人写诗时常会用夸张、比喻、拟人、反问等方法。”
以后,我对诗越来越感兴趣,只要一见到诗,就会如饥似渴的读起来,我掌握的诗越来越多,对诗也越来越喜欢。诗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
指导教师:宋非
篇5:“我”与诗的作文
若将文化比作一条璀璨的银河,那么诗人就是银河中一颗颗闪亮的繁星,我认为,最闪亮的非王昌龄莫属。
无论是那句刷爆网络的“青山一道风雨,明月何曾是两乡”,还是那句让人热血沸腾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还是那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亦或是那句“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不论是哪一首都出自于“七绝圣手”王昌龄之手。王昌龄,字少伯,是“四大边塞诗人”之一,有“诗家夫子”之称号。
公元724年,王昌龄27岁,王昌龄过阳关,出玉门,远赴西域边关。边疆的天空格外明亮,皎洁的明月,雄伟的城关,感慨之下,一首《出塞》涌上心头――“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首诗好像带着我来到了唐朝的战场,让我看到战火四起,黄沙漫天。让我看见浴血奋战的士兵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战甲。千百年来,无数的诗人都在讲述战场,即便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都不及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尽管千年已逝,王昌龄的诗篇从古至今依然是熠熠生辉,年少贫苦,却能勤学不辍;陈海沉浮,却能不忘初心,所谓的“七绝圣手”,圣的不仅仅圣在诗,圣的更是王昌龄那高洁挺拔的`人格。
大唐诗人,或温暖,或豪迈,每一个名字都是一颗闪亮的恒星,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在这些恒星中,我最喜欢七绝圣手――王昌龄。
篇6:“我”与诗的作文
《繁星》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它富于哲理,很受人喜欢。
“年轻人,放下你手中幻想的花吧!她只是虚无渺茫的,反而分散你眼底的春光。”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我从小就是个爱幻想的孩子,每次都幻想着长大后多么地成功,多么地一帆风顺。但那就是一朵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的。天天幻想,有很多时候往往与大好时机擦肩而过。记得在我四年级时,学校要举行一次竞赛。同学们跃跃欲试,我也不例外。赛前同学们个个都在学习,争取获得好成绩。而我总在幻想中,认为成绩很理想,胸有成竹。可真的考试来临,我一看试题,傻眼了。大部份同学都上榜了,而我却名落孙山。这时,我才知道只是幻想而不行动,永远都是白日梦。
冰心写的诗集中,也有很忧伤的笔调,同时也在鞭策着人们。如这几句:一位老人说:“流泪吧,叹息吧,世界多么无味啊!”一位孩子说:“请饶恕老先生,我无法设想我未经过的事。”孩子对老人说:“笑吧,跳吧,世界多么有趣啊!”老人说:“原谅我,孩子,我不忍回忆我所经过的事。”
我多么想变成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一定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不大喜欢看书,但冰心的这本《繁星》让我喜欢上了诗。诗中的意境和精髓让人无比赞叹。
点评:
本读后感的表达方式,与众不同,思维清晰,语句通达,感受深刻,解意精熟,抓住要点,分次抒感,层次井然,赏心悦目。把《繁星》文中的诗句,理解得十分透彻,真是不容易。
可是,要抓住作者冰心诗句中的忧伤与“鞭策”,那可真不容易!
然而,你对老人和孩子的对话内容,给予一个结语,十分贴切。“我多么想变成那个真天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篇7:我与故事
我与少先队有着非常深厚的情感,因为它是我成长的起点,是它给予我鼓励;是它给了我一个施展能力的“大舞台”;是他带给了我成功!
四年级时,我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班干部,总觉得自己能力很强。开学两星期后,我得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大队辅导员倪老师让我与其他几名少先队员一起组织“猜灯谜活动”,而其时间很紧迫。我可高兴了,心想:哈哈我可以大显身手了,这点小事我肯定能做好!
下午,活动开始了。但我一望见那人山人海的景象我有些胆怯了,看见了许多同学违反活动规则,却不敢走上前去指出。突然,大队辅导员倪老师出现在我面前,将我带到角落里,对我鼓励道:“没关系的,你看到违反纪律的同学就该上前指出,这是为他们好啊。你能行的,我相信你,相信你能在这个“大舞台”上好好展现出自己的!”几名与我一起组织活动的少先队员也走上前鼓励我。顿时,我不再胆怯,小小的心中充满了自信。最后,我把活动纪律管理的非常好。此后,倪老师也对我留下了一个好印象,并推荐我当大队委员。后来,我成为了一个能干的大队委员,不再胆怯,干什么事都是自信满满的。
是少先队――这个成长的起点让我从一个小班干部成长到一位能干的大队委员。在这里我要感谢它――少先队。因为在我的成长路程中,总会遇到难事是它在我最困难的事给予我鼓励和帮助,使我在困难面前抬起头,充满自信的解决每一个难关,让我成功!
篇8: 我与故事
再次吃到奶奶蒸的包子时,丁丁热泪盈眶。
上次吃到奶奶的包子是什么时候,他早已记不得了。小时候,丁丁嘴馋,每当吃饭时,就把饭碗一放,叉着腰,大叫:“我不饿!我不吃!”爷爷是最了解丁丁的人,即刻会意,拉着他的小手悄悄从厨房溜出去,带着他满大街的瞎逛,吃各种美味的小吃。
爷爷最了解丁丁,而奶奶最心疼丁丁,担心肠胃不好的丁丁天天吃外面不卫生的食物生病,便在家支起了“小吃摊”。“包子,米皮,炸鸡腿;混沌,米线,糊辣汤……”,应有尽有。而丁丁最爱吃的就是那包子。
给孙子做包子,奶奶是最认真的。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肉要挑瘦的,丁丁不吃肥肉,韭菜要选青的,熟透的不脆;包子皮要擀薄的,厚的嚼着都是面……而奶奶每次调馅时,都要多放上一小勺盐。问他为什么,她笑着:“我大孙子爱吃咸的。”
奶奶做的包子,皮薄馅多,汁多味美,丁丁嘴里嚼着包子,含糊不清的嘟嚷着:“奶奶,给您点个赞!”说着,将手里的半个包子一下塞进嘴里,顺手又抓起了一个。
后来,丁丁迷上了学校门口卖的迷你小笼包,蘸着蒜汁,一口一个,他一口气能吃十几个,吃的心满意足。奶奶也迅速跟上“潮流”。在家里的“小作坊”里也做起了小笼包,可奶奶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辈子活儿,手指早已被生活压的弯曲不起,厚厚的老茧爬上了指尖,哪能将包子做的那样小巧?做的歪歪扭扭,虽说比以前做的小了许多,可依旧比街上手艺人卖的包子大了不止两倍,丁丁哭着说:“你做的太大了,我不吃,难吃死了!”奶奶无言,坐在角落里,期待的表扬,渴望的赞美,并没有如约而至,等来的只是孙子金豆般的眼泪,她眼中兴奋的光一点点黯淡了下来。
“大孙子!”奶奶轻唤着,“你想啥呢?包子都凉了。”丁丁从回忆中醒来,看着奶奶将两个热腾腾的包子塞到自己手中,举起一个便狠狠咬了下去。顿时,一股香浓的汁水顺着喉咙涌上了心头,一种温暖的感觉传遍了全身。“奶奶,好吃极了。给您点个赞!”“臭小子,就知道拍马屁!”奶奶白了他一眼,“快吃,我再给你往包里装几个,给你爸妈带点儿!”说着,就往厨房跑去,这个可爱的老人,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风风火火。
“透过玻璃,望着厨房里忙碌着的苍老身影,丁丁意识到自己喜爱的美食并非山珍海味,而是奶奶那热腾腾的包子。想到这儿,几滴泪水从眼中溜出,划过脸颊,落在地上,它们聚在一起,就像一个小小的袖珍包子……
篇9: 我与故事
书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这种观念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许多文人雅士所认同并推广,于是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说法。而有时即便是上帝也会被称为魔鬼,并非所有被称为“书”的物体都能戴上“开卷有益”的桂冠。
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曾经掀起过一阵奇怪的热潮,所有被老师器重的“好孩子”们都热烈地爱上了那些与我们的年龄身份极为不符的爱情小说,被那些似是而非、华丽空洞的句子迷得涕泪双下,在那些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剧情里感动得妈都不认得。如果有人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书名作者,还会遭来她们的耻笑与排斥――没错,我就是被她们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一个。
为了能够打入这些班级地位极其重要的学霸们的圈子里,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以跟风的形式融入她们。于是,我也开始努力地追寻着她们的脚步,买了一批又一批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学着无病呻吟地强说愁,学着被恶心的东西感动。就这样,我就凭空多了很多这类朋友,一起说着自己不懂的话,装模作样地咀嚼深奥的句子。我根本就说不清自己那是快乐与否,那时的风气似乎就是这样。而比起矫情,我真的更怕孤独。
几个月后的一次大考,我失利得极为离谱。尽管粗心是我一贯的风格,但这次的错误似乎有些不可饶恕。面对满卷的红叉,我的心情只能用“呵呵”来形容。而母亲大人可就不只是“呵呵”了,她早就对我那些矫情的东西烦不胜烦,这下终于有理由将它们灰飞烟灭了――她一再强调的,没有这些扰乱心智的无病呻吟,我不会是这个样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次考试为什么会失利,尽管我个人觉得与那些书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很难过,当然不是心疼那些书,而是心疼那些朋友,所谓的朋友。
我又沦为她们嘲笑的对象。我很委屈,却也很无奈,一切都败在了可怕的风气上了。母亲大人承诺我说,如果下次考得不错的话,书就还给我。这成了我的动力,于是为了摆脱孤身一人的凄凉惨状,我只能用心学习。
考试、考试、考试,我的成绩有了起色,渐渐地,终于达到那可怕的标准了。母亲大人告诉我,书就在废报纸下面。而我却发现,我一点拿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了――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上了初中之后,我很惊讶地发现,当年红极一时的学霸们竟然连一个考取好学校的都没有。听说,在作文那块,她们都损失惨重。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篇10: 我与故事
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是秦始皇的故事;著《卡城名蛙》,编《镀金时代》是马克吐温的故事;抵抗金融危机,拯救美国经济是伯南克的故事;抗雪灾,减震灾是中国民众自强不息的故事。
众说纷纭,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人类文明史上最浓墨重彩的画卷,故事滋养着我们,教化着我们,启迪着我们。于是,我与故事难分难舍,我在故事的照耀下成长,并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
6岁,灰姑娘的故事教我善良。
幼小的你很早就失去了母亲,你在继母的暴虐下艰难的生活,但这不妨碍你始终拥有一如最初的善良。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夺走了你的新衣,让你的脸上沾满灰尘,但依旧无法改变你向往美好的心。王子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你的美好归宿让我无数次地喜极而泣。
12岁,鲁宾逊的故事教我思考生命。
刚刚过完成人节的你,遭遇了无人会遇的绝境,在荒无一人的海岛上,你一无所有,但这并不能阻止你生命的延续。没有房子,你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你摘野果,打猎;你还学会了驯养山羊,种谷子,种葡萄,做桌椅,制陶器,修水利。。。28年之后,你凭借你的勇敢和智慧得以重返文明社会。如果用沧海来比喻的的才情,你的人生一定波澜转阔;如果用巍峨的高山来比喻你的勇敢,你的人生绝对高耸入云。
15岁,袁隆平的故事教我学以致用。
已过古稀之年的你常常奔波在田间地头,因为你心系祖国和人民。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充足的食物供应是一个大难题,正是由于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所以,这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才得以保证。你的奉献不光是给了中国,也是给了全世界和全人类。
啊,故事,从精卫填海到首阳遗孤,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矢志不渝;从掩耳盗铃到一叶障目,是你提醒我不要愚昧无知;从张冠李戴到风马牛不相及,是你告诉我要明辨是非......
如今,18岁的我已经不知听过了多少故事。听故事,读故事,我思考我感动,我在思考和感动中成长。
故事教我自信,教我善良,教我勇敢,教我坚强。
我知道,我也在用笔,用心,用行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今天的祖国日渐强大,对于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我会用我的青春来书写最美最好的故事,来奉献给我的祖国和亲人。
篇11: 我与故事
在我小得我也记不清的年龄时,我就认识你了,你告诉我说,你叫“故事”。就那时,你身上的味道似乎是奇幻的,又似乎是真实的。
总是庆幸与你的相遇,有你的日子里,我的世界真的丰富多彩。在朝起夕落的太阳下,或喜,或悲,或愁,或怨,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感叹的人生故事。想让你带我到真正的另类世界,你却拒绝了,只给我一把钥匙,让我自己去寻找生活的真谛。
那是个满天星星闪烁的夜晚,你告诉我,国王有一个小女儿,由于被嫉妒她美丽的巫婆施了法术,公主就变成了一只鸟儿,与飞过王宫上空的鸟儿一起飞走了,国王与王后失去了心爱的小女儿后非常伤心。后来,一位王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来到公主房间的窗前,一遍又一遍地呼唤公主的名字,一年又一年,公主居然真的飞回来了,还从鸟变回人形,并爱上了王子,后来,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听着你讲述这样美丽动听的故事,我幼小的心灵也飞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很蓝很蓝的天,很清很清的水,感受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幸福。从那以后,我迫不及待地要和你做一世的朋友。
待长大了些后,我意识到了我刚认识你时是多么的肤浅,只看见了你美丽的表面。听多了你讲的故事,而今我已懂得,世间最美丽的东西,是人的灵魂。
那天,浓荫掩映的梧桐树下,你伴着月光给我讲述了另一个故事。
在美国的一个山区,一位临产的孕妇与丈夫在山上游玩未归。那是一个静静的夜晚,十几头狼乘着黑暗向夫妇靠近。偏在这时,妻子滑倒在地,出现了生产的征兆。狼群中的领头狼慢步走到妻子身边,温柔地看了一看妻子,然后转身,示意所有的狼都离开。在它离开之前,似乎有些不放心这位孕妇,它想转身再看看她,没想到,一位猎人误以为它要伤害那孕妇,便开了枪。等猎人走上去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狼。原来,它之所以让同类放弃一次捕杀,是因为它发现它们的“猎物”与它一样,即将成为母亲。
听完你讲的这个故事,我的眼前已经模糊成了一片。你给我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何在呢?为了让我知道母性的伟大,伟大到可以跨越生物的种群?也许万物真的是相同的,人只是万物中的一类。生命有种的差别,但性情却真的是相通的。与你的这份情缘,我会倍加珍惜。在你的故事里,我的思想渐渐成熟而深刻。在你的故事里,我越来越能辨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
篇12: 我与故事
在我的书柜中,一本淡黄封面的书籍已经默默地躺在那里很久了。自从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后,我慢慢地了解了国学,爱上了国学,那本书――《论语》也就顺理成章地跳入我的眼眶,走进了我的生活。
翻开书页,第一页导读里写着“修身立命,治国安邦的经典”。以前,我对这本书的内容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以致冷落了它多年。那天,不知道为为什么,我竟然一页一页地认真阅读、体会、思考。也许我长大了,不再懵懂无知,一种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时间在流逝,思想在进步,书中智慧的火花启迪着我,指引着我。我感觉我和它的距离越来越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让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学会取长补短,而“吾日三省吾身”让我重拾那份珍贵的友谊……
时间定格在那一刻,我和最要好的她闹矛盾,双方互不相让,争吵起来。一气之下,我摔了她的文具盒,各种各样的笔掉了一地,我的心似乎也跌落至谷底,我发誓永远不再理她。我把她送我的笔还给了她,她把我送她的毽子还给了我。从此,我们像仇人一样,即使见了面也从不正眼看对方一眼。可不知道为什么,过去的欢声笑语总无法忘记。我总记起我们在灯下一起看书、写字,课间一起踢毽子、跳皮筋的情景……我斜着眼偷偷地看她,她正在睫毛下悄悄地看我。我俩慌忙把脸转开。啊!那一刻时间对我来说竟是那么长,我如坐针毡,我多想和她和好。此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荡:“吾日三省吾身。”是啊,古人尚知“三省”,而我也应该反省、检讨自己啊。于是,我仔细想想我们闹矛盾的原因,却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难道仅仅为了这点小事就要葬送我们的友情?想到这里,我鼓足勇气要打破僵局。刚起身,就碰到了迎面而来的她,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对不起,是我错了。”霎时,阴沉沉的的乌云散开,露出灿烂的阳光,我俩会心地笑了。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从书包里拿出《论语》,与同学们一起分享,一起感悟智慧的结晶,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与轻松涌遍全身。
相信,不远的将来,我能够读到更多的国学经典之作,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提升自我的境界。学习经典,其乐无穷啊!
篇13: 我与故事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只有书,才能成为最诚挚的伙伴,最真诚的伴侣,书,让我一生都受益匪浅。我与书的故事就在与书打交道的点点滴滴中诞生。
寒风中的苦读
那是一个寒冬的晚上,我们家三人一起散步,恰好买到了新一期的《儿童文学》,我只想赶紧享受精彩的故事情节,于是就随便找一个小石凳,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真是寒风刺骨,冷风直往脖子里钻,可我已深深地沉浸在优美的散文中,脑海中只有迷离的故事,变幻莫测的情节,把身边的所有事物都忘记了。看完一整篇故事,才松一口气,仔细回忆文中的细节,不禁轻笑起来。一位老人走过来,看见这一幕,喃喃地说道:“这么冷的天这小姑娘还在外面坐着看书!真是个小书迷!”外面虽是冰天雪地,但我心里暖洋洋的,因为有书的陪伴,我不再寒冷!
先吃饭还是先看书?
“妈妈,听说《萝玲的魔力之墨夷家族》出来了!《儿童文学》早就推荐了,咱们去买吧!”早晨,我迫不及待地说。
走到书店门口,妈妈突然问我:“咱们还没有吃早饭呢,你说是先吃饭还是先看书呢?”
“呵呵,当然是先看书啦!先补充精神食粮,再补充物质食粮,这样心里才踏实,吃得才香呀!”我打趣道。这时,早餐店一阵阵香味飘来,真香啊!肚子不合时机地唱起了“空城计”,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拉着妈妈的手,大跨步地走进书店。边走边说:“我还是想先一睹书的芳容!吃饭时还可以一边看一边吃呢!”……
爱书如生命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地球发烧啦!爸爸顺手拿起旁边的英语书扇扇风,他的手上下摆动,我的书“上下翻飞”,书页都弄皱了!我不安地望着书本,神色紧张。爸爸觉得风不大,又把书摊开,揪住一半,更加猛烈地扇着,书被他折磨的“奄奄一息”,我忍受不了了,赶紧把书抢下来,气愤地说:“真是的!开着空调还要扇,还拿我的英语书!旁边不是有扇子吗!”
我小心翼翼得把书整平,放进书架,心里想到:“谁再不爱惜我的书,我跟谁急!”……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与书的友情再一点点加深,我与书精彩的一幕幕仍在上演着……书,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好朋友,它让我享受了知识的洗礼,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滋润。作文
篇14:我与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少时青春的我,和一个少时青春的他。悠悠记得当天笑,又带一种惘。在这三两天的背后有着一段8年的记忆。这个故事,名叫寻找。
初一那年,和他是同桌,一个调皮捣蛋的毛头小子。
而我,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女。第一次考试过后,成绩优秀的我向老师说,我不要和他坐,我要换位置。于是,我们第一次分开。自此以后,我们之间习生活的交集似乎越来越少。不知道这是不是寻找的开始,这寻了八年的故事。
世界好幽默,不大不小的城市我们都进了同一所高中,却彼此不知。若不是那炎炎八月军训时偶然的相见,或许我们还要彼此不知很久。汗渍浸泡泛白的军衫,晒得黝黑的皮肤,所有人都几乎长得一样,唯有那眼神,是人最独特的表情。8月1日,是他的生日。在国防教育基地度过。
初中中三年,我们不在一个班,不在同一楼层,偶尔路上相遇,总是会心一笑,心头总有淡淡的情愫萌生。总觉得,他还是当年那个调皮的孩子,自己也总还是那个配合着他调皮的孩子。有时会有夸张的动作,夸张的音量,夸张地旁若无人的叫喧。这是两个孩子夸张的与世隔绝的纯真年代。有一天,他去了高二,我还是高三,而有一天当他是高三的时候,我又将高三的时光重新踏了一遍。他说,这是我在等他一起考大,我说都是他这个阴魂不散的小子害得我再痛苦地经历一遍生命的轮回。
然而,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走散了。各自在熙熙攘攘的红尘中看各自的花开花落。各自在暗夜中细数回忆。在相识过了6年之后,失散。突然发现,我们居然谁也没有谁的电话,就这样走散。我以为在这偌大的世界,走散了,再相遇的机会是渺茫,就算彼此重新站在原点,也许也是朝着不同的方向,望不见彼此视线里的光。寻找故事的主角,八年前的孩子,如今都已长大。
9月的一天,我离开了原来的高中,去了许多地方听课,从原先生活学习的地方消失了,没有告诉除了家人外的任何人。他找不到我了。10月的一天,他去了英国,也消失了。偶尔我会和妈妈问道,那一起用放大镜烤着蚂蚁,一起比身高从十几比到二十几,一起去烧烤的男生,他去了哪儿。可是,不光是妈妈,所有人都不知道答案。
当我们失踪了将近一年之后,神奇般的找到了彼此。继续着停留在十几岁时光的对白,停留在互相怄气互相打压的话题,继续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故事。走过了8年,这寻找的故事至此告一段落。寻到了彼此,是不是只是现在的事,是不是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不是只是繁星的碎片,骤然滑落一地,我只是拾到一小缕光明。
寻找了8年的故事,是不是到了现在,才刚刚开始。
篇15:我与故事作文
我与故事作文
在人生的征程上,为何采奔波的我也聆听着各种故事,故事教会我等待,故事启迪我学习贵在专一,故事指导我做人要谦虚,故事告诫我用乐观的心去看问题。
故事・等待
曾读过《拔苗助长》的故事,农夫没有学会等待,迫不及待希望自己的稻苗长高,最好超过邻居家的,而辛苦的去拔稻苗。结果,稻苗虽然看起来长高了,但却因过度被损害而枯萎死去,这就在交给我们等待,学会等待,不要像项羽那样投江而死,不相信“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当我们面对前边的功名利禄时,我们要学会等待,不要急于跳上奔向那里的快车,我们应等待着自己理智、良心的协商。
故事・专一
奕秋,通国之善奕者也,他教向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相奕秋是听”另一个人呢!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缘**来射它。结果,专心致志的人学的效果很好,而不专一的人却还是不会,这不在乎他们的智商,而是他们的专一程度不同。劝学中有这么几句话“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这些就很好的说明了以上事例。从故事中我得启迪学习贵在专一,另有专心致志,把心投入到所做的事情中,才能把事办好。
故事・谦虚
《两小儿辨日》的故事指导我做人要谦虚。孔子是学富五车、才高人斗的.儒学大师,可面对两小儿提的问题,他“知之为知识,不知为不知”没有因自己的地位而敷衍,去胡乱遍一通,而是以实事求是态度去回答,人也应这样,成如朗月照花,风景犹然,不管取得再大的成功,也不应骄傲,而是要学会谦虚。
故事・乐观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面对灾难和不幸,塞翁总是以乐观的态度看待,没有悲伤之意,人生当中,我们经历的坎坷或许比塞翁要多得多。我们就更应懂得乐观,怀着“日破云涛万里红”的乐观信念面对人生,从而快乐生活每一天。
故事,伴我成长,它不仅仅教给我等待、专一、谦虚、乐观,还给了许多于我大有益处的东西。
故事,是我的良师益友,在人生旅途上伴随我走向远方!
篇16:我与故事作文
我从小很爱看书,特别是悬疑科幻类是我的最爱。我一直觉得中过得科幻小说写得很假,不如外国小说故事来的有趣,但是外文书籍翻译成中文,便会死板生硬,失去原来故事该有的趣味。可是有一本书,却让我对中国的科幻小说有了新的看法。
被誉为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并将中国科幻推上了新高度的《三体》,于20xx年获得美国雨果浆最佳长篇故事奖。这是亚洲首次获得雨果奖的作品。
《三体》三部曲分为《地球往事》、《黑暗森林》以及《死神永生》。小说中,“三体”是一个在三个“太阳”影响下的行星。因为面临恶劣环境,三体人决定移民到其他星球,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像天堂似的地球。在此背景下,刘慈欣讲述了地球文明在整个宇宙的兴衰历程。
刘慈欣运用手中的笔深刻写出了人类在面对外敌时,内部分裂,互相猜疑,自顾私利的丑陋形象。但作品中林林总总技术化的冷酷思考背后,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从《地球往事》开始,刘慈欣越走越远,但他并非一去不回,即使在最远的地方,我们也能看到他对人类的关爱。《死神永生》始于一个近乎琼瑶式的爱情故事,一个人为自己暗恋对象买一颗遥远的星星,但他的暗恋对象却要求他为地球文明发展而奉献出他的生命。这故事是如此的浪漫彻骨,又寂寞无助。
《地球往事》对历史的反思,《黑暗森林》对道德的超越,到《死神永生》发展成为对全面的宇宙社会学、宇宙心理学、宇宙生态学的构建,而且他的作品发扬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精神,为中国文学注入整体性的思维和超越性的视野。这种终极的的关怀和追问,又建立在科学的逻辑和逼真的细节上,这就让浩瀚的幻想插上了坚实的翅膀。刘慈欣的世界,涵盖了从起点到宇宙边际的所有尺度,跨越了从白垩纪到未来亿万年的漫长时光,其思想的速度和广度,早已超越了“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传统境界。他那浩瀚无边的想象是现代中国作家们所无法拥有的。
到底有多好看还是需要你们自己去体会,一千人看《哈姆雷特》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能说,《三体》是本连序章都很好看的书。
篇17:我与故事作文
这个期末,把自习用来都《鲁迅选集》了。然后又在晚上宿舍里偷看《徐志摩散文》。老师,由于考试给我们宽松的环境被我逮着了,我迷迷糊糊一下子生吞了一大堆看不懂的文字。相比之下,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份量多了。其中,就有《一件小事》这篇文章。这文章爸爸以前给我讲过,现在自己读了,却感叹这文章写的真“硬”,值得消化,也不能不消化。没有略微曲折的情节,也没有感情泛滥的'直言,文章硬在何处?现在体会,不仅深深叹服,从鲁迅以后,文章文字如此“硬”的,恐怕没有几人了!
《我与故事》的故事,得从小时候说起。故事的字面意思中带有对小孩子的安慰,与强大的吸引力。一直很想听老一辈的人们说故事,可我爷爷没故事,老爷有故事却不会说,只是知道一味地进行党的说教,我只能看看童话故事,可市场流行的童话理解起来又太难,父母也不重视。不过,我自己倒是很在意,平常到书店,便直奔童话专柜,拿起来便一定要看完,可总也没有触动的感觉。后来,偶尔在小学图书馆里发现一本直译的《一千零一夜》,当时的感觉真是如饥似渴,平常过个村走个店的童怀不见了,我仿佛听见了不加修饰的长者的声音,平缓地向我叙述……然后在小学读本上读到了《海的女儿》,很感动,我自此体会到了《安徒生》的震撼度。现在,看到市面上成一座座小山的花朵般五颜六色的童话,忍不住暗骂“浪费”。可直译的童话真少见,漫画倒有一大堆,好像很受少年人欢迎,我小时候可没这种情趣。
初中时书读的不是很多,也就是到高一才读了一丁点儿书。父母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并没有给我订读书计划,只是盲目购买,这是做父母的通病。我感觉到了自己意识与行动中的差距。故事书这时候则变成小说了。我喜欢杰克.伦敦的小说。并不是因为我崇尚《热爱生命》中的所谓精神的东西,只不过他的小说中写出了社会百态,又充满了冒险的经历。而真正打动我的地方是作者的真实性,有一种令我信服的真实感。我们中国人遇到这种社会形态,要不像儒家入世,要不像到家出世,而杰克.伦敦却能在真实中隐忍地体会。诠释,这是强调个人主义,个性发展的。现在不知为何,而我却更感空虚。这是谁也帮不了我的。
《我与故事》的故事,实则是我的一些看法与牢骚,无聊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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