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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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共14篇)由网友“不加西米露”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篇1: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序号:1 课时:1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姓名: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学习目标】

1.通过自主学习,知道公民的权利、义务和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通过课堂探究,深化对上述知识点的理解,并能背诵上述三个问题。

【重难点知识】

权利、义务、原则

【课前自主学习】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与政府形成了_____的关系;

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③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应履行的_________________。

2.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基础和准则的。

3.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____________________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_________________。

(2)政治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自由。”

(3)监督权。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等。

4.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

(2)坚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

(3)坚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结合的原则。

【课堂探究】

探究1: 材料一:在谈及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时,同学小王认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你赞同他的观点吗,为什么?

材料二: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古城清风”网站信访举报专栏近日改版升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专门设置“12388信访举报”板块,方便群众顺畅安全地举报监督。

西安市的措施保障了公民的什么政治权利,谈谈你对这种权利的认识。

材料三:风筝在空中俯视着地面上的大人和小孩,他们正在看它轻盈的舞姿。它心想,人们多么喜欢我,而我总是被线牵着鼻子走,太没有自尊了,我要自由!它在心中默默地祈祷:风刮得更猛烈一些吧,割断那根牵着我的线!果然一阵大风吹来,风筝断了线,它卷成一团,语无伦次、头重脚轻、随风飘荡,慢慢地坠落下去,它遍体鳞伤,再也飞不起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探究2:

7月,我国与包括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在内的.国际铁矿石谈判陷入僵局。我国的铁矿石进口量占据了世界铁矿石的50%,作为最大买家,理应在进行铁矿石价格谈判上拥有话语权。但是我国某些有关人员将钢铁企业的生产安排、采购计划、库存量等企业内部资料,甚至铁矿石谈判的对策和底线等极为重要的信息透露给澳大利亚铁矿石供应商力拓公司。据此,力拓公司算出我们对铁矿石的需求量,即我们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谈判的主动权转移到对方手中,导致我国损失约7000亿元。

从政治生活角度来看,力拓事件给我们什么启示?

探究3:

材料一:全国目前在押犯每年有二至三成可获减刑,但同为在押的贪腐高官获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人数要大大高于该比例(《山西晚报》5月17日)。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还在审理期间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

针对以上情况,最高院7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对原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减刑假释必须开庭审理。公开审理减刑假释,让贪官断了通过“假释”来逃脱惩罚的念头。

(1)贪官通过“假释”逃脱惩罚违背了政治生活的什么原则?你对这一原则有何认识?

材料二:

观点1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观点2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2)你认为以下两个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

【思维导图】

【课后作业】

1.《微课程》P2-3/1-10题;P3-4/1-11题。

2. 翻开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报告,民生话题几乎贯穿始终。无论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还是普通百姓关注的教育、住房、收入分配,随处可以找到涉及民生的论述。“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结合材料三,从政治生活公民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谈谈你对“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理解。(5分)

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国公民与国家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②国家通过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各项政策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各项权利;

③公民要提高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的自觉性,自觉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分)

3.A市就“拆迁、城建与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公开征求意见,问计于民。社会各届人士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踊跃参与,纷纷通过电子邮件、信件和教育部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在城市“翻新”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如政府在修筑公路时,与一村农民发生矛盾。该村村民要求镇政府对此事予以合理解决,但未得到答复。于是该村少数人组织、煽动部分村民堵塞该村公路路段,并打伤打退民警,砸坏公务车辆。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公民和国家关系的角度评析村民的做法?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与国家的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村民有权要求镇政府对此事予以合理解决,但要通过合法途径。

②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应当履行政治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村民的做法违背了宪法和法律是不可取的。

③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该村少数人组织、煽动部分村民堵塞该村公路路段,并打伤打退民警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该村少数人的行为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矛盾时没有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不可取的。

篇2:政治权利和义务教案

教材分析

《课程标准》要求:知道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政治生活的内容和特点。本课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与必须履行的义务;阐述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当把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和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本课主要解决两个问题:政治权利义务是什么?怎样行使政治权利与义务?

学生分析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个知识点,学生初中就已经学过,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包含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两个概念不同,要求也不一样,在教学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弄清二者的区别。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这一框的教学可以使用讨论式教学,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该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参与政治生活的实践能力,通过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使学生明白作为公民应该怎样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怎样履行自己的政治性义务。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的公民观念,使学生认识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履行的义务,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难点:正确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统一性原则。

教学方式

讲授式教学与讨论式教学相结合。

教学用具

PowerPoint课件和传统的教具。

教学过程

【课前探究】

1.组织学生通过网络下载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案例,初步了解教材的相关内容。

2.思考课文中的合作探究题。

【导入新课】

教学导言:初中我们已经学过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体内容可以引导学生共同回答)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其中公民胡哪些政治权利,应履行哪些政治义务,怎样参与政治生活。由此导入新课。

情景营造:大屏幕打出一组图片:公民投票选举,公民应征入伍,奥运健儿获金牌,面对国旗唱国歌;通过网上电子举1报信箱进行举报。让学生抢答,在这一组图片中,哪些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以此集中学生注意力,并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

【教学结构】

(一)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二)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师生互动】

(一)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课堂设问一:回忆初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知识,能否举出哪些是政治方面的权利?

提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课堂设问二:依据我国有关宪法中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思考没有选举资格的三种情况。

提示:①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②没有年满18周岁。③被剥夺政治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一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情境营造:演示我国大学生抗议北约轰炸我驻南斯拉夫使馆游行示1威图片;中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图片;李洪1志出版非法刊物、非法集会图片,感受公民的政治自由。

提示: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1威的自由。国家制定了相应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但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课堂设问三:你所知道的领导干部贪污和腐败的案件?

提示:近年来,全国各检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的揭发、举报,认真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课堂设问一:阅读P910页,了解我国公民有哪些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试举例分析。

提示: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社会组织。

课堂活动:你觉得公民要履行政治性义务,具体到中学生的生活中可以做些什么?

(二)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课堂设问:古代有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今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如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提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

观点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你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对学生的回答加以适当的引导和总结)

提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生活中不存在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现象,只享有权利,不想尽义务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因此观点一是正确的。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民更自觉地尽自己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对立起来,简单地对等会导致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这就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所以,观点二是错误的。

课堂设问:公民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提示: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情景营造:播放视频:李剑英为救百姓英勇献身的事迹。

课堂设问:针对李剑英的行为,谈谈自己的看法。

提示: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行使公民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李剑英就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

【教学总结】

一、对教材知识的归纳总结

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神圣的权利和庄严的义务,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合作探究

以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必须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为题,自制一张示意图。

提示:如: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权利 政治自由

监督权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和参加社会组织

设计意图:通过自制示意图,有利于形成知识网络,便于知识的掌握。

配套练习

单项选择:

1.以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 )

A.一切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B.一切公民都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C.一切公民在立法、执法和守法上一律平等

D.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

答案:C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因为( )

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②它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③自由是相对的,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④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自由和权利

A.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 D.①②④

答案:C

教学后记

本课由于教材内容、教学重点多,所以在教学中,时间必须合理安排,详略得当。在教学过程中,由于使用大量图片和采用视频播放,让学生发表评价李剑英行为,学生积极参与,情感得到升华,受到学生欢迎。

篇3:政治权利和义务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识记:

(1)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2)我国公民法定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3)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理解: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的必要性;

(2)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分析:

(1)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能力目标

1.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

2.培养应用能力。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1.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看待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课前准备

布置学生收集体现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材料、事例、图片。

回顾旧课

(1)国家的产生、国家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

教学过程

[走进新课]

请学生说说自己收集的材料、事例、图片。

预设:公民投票选举;公民应征人伍;奥运健儿获金牌,面对国旗唱国歌;公民出版的著作;政府门口的举报箱……

提问:在同学们所举的事例中,哪些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学生回答:略)

师: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与国家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上。这一节课我们就要探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应履行哪些政治义务,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多媒体课件打出课题: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推进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师:权利是神圣的,义务是庄严的,我们不妨先从面上理解一下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提问:你认为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请举例说明。

预设(一):权利与义务都是法定的,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预设(二):权利虽然是神圣的、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但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却是公民应尽的,是不容推卸的。

篇4:政治权利和义务教案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把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联合实际,结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其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分析说明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身边的政治生活,做到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重点】

(1)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3)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难点】

(1)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2)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不看不讲】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2)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__________;

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________________;

(3)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________________,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政治自由

(1)法律依据、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自由。”

(2)意义: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________________,是社会主义民主的________________。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

3.监督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含义: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

(3)内容:监督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二)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为什么?——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

_________________。因此,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怎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

______________________。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三)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含义: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

(2)具体表现: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1)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是不可分离,具有统一性,相辅相成。____________________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________的主体,又是________的主体。__________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确保权利的实现

(2)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是要树立

___________________,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树立

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2)要积极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但是有些时候,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这是要以国家、集体利益为主,暂时牺牲个人利益,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国家应保障个人合法和正当的利益。

(学习建议:自测题体现一定的基础性,又有一定的思维含量,只有“细心才对,思考才会)

1、下列属于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的自由③维护国家统一④监督权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2、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是()

A.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B.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履行公民的各项义务

C.依法行使社会生活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D.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

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表明()

①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②公民平等地履行义务③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④权利与义务完全一致

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

4、捍卫国家政权,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这属于公民的哪种政治义务()

A.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B.遵守宪法和法律

C.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D.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公民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行使自己的集会、游行、权利,这是对公民政治自由权利的限制。”这种观点()

①认为公民应无拘无束地行使政治自由权利②认为法律和自由是统一的③主张公民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④割裂了自由和法律的关系,因而是错误的

A.②③④B.①③C.①③④D.①④

【不议不讲】

探究活动一

观点一:政治自由就是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观点二:政治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关于上述两种观点,请谈谈你的认识。

探究活动二

观点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你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

探究活动三

小学生陈彦宏从新闻中了解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公众征集“十一五”规划建议。她觉得自己是公众的一员,也应积极参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各地政府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内容,正是源于她的建议。为此,她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公众建言献策奖”。请用有关政治常识简要回答: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陈彦宏行使的是哪一项?

(2)小学生的建议被写入政府的正式文件,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本质是什么?

(3)国家向公众征集建议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一种途径。为什么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是有序的,即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活动?

【不练不讲】

1.某地进行人大代表选举,小王想参加选举,如果你作为一名筹办者,应该对小王进行哪些审核()

①小王是否年满18周岁②小王是否被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③小王在当地的居住期限④小王的家庭出身和财产状况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2.面对大灾难,尤见真精神。每一次大灾大难都谱写了一曲“众志成城”的民族赞歌。这主要反映了我国公民()

A.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B.坚持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C.坚持了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D.经济参与政治生活

3.20xx年6月中旬,湖北枣阳某小区业主杨燕林、马耀军因拍录法院执法被拘,法院的解释是“我可以拍摄你,你不能摄我”。这说明()

A.维护了法律的尊严B.侵犯了公民的监督权

C.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D.违背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4.有关专家指出,在保障未成年人权力的同时,不能片面地渲染孩子的“权利意识”,而应该同时强调其“责任意识”,让他们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学会为自己的过错负责。这说明()

篇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⒈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㈢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⑴基本内涵: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

⑵内容: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⒉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⑴原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①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二者相辅相成。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更加自觉地履行公民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⑵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篇6: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错误认识

指正

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

权利和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二者等同。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起来。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实质上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或者履行义务比享有权利更重要。

二者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⒊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⑴依据: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⑵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主要内容:

⑴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这是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⑵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⑶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⑷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㈤中学生应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⒈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⒉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⒊贵在实践。

文化的多样性与文化传播知识

1、什么是文化的多样性?

相对于世界文化的总体,我们所说的文化多样性,主要是指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2、世界文化多姿多彩(多样性):

(1)民族节日:

蕴涵着民族生活中的风土人情、宗教信仰和道德伦理等文化因素,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

庆祝民族节日,是民族文化的集中展示,也是民族情感的集中表达

(2)文化遗产:

地位和意义: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文化遗产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它们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要保护文化遗产。

3、文化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世界文化是由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共同构成的,文化是世界性与民族性的统一。

各民族间经济的和政治的、历史的和地理的等多种因素的不同,决定了各民族文化之间存在着的差异,(即文化的民族性)。所以,文化是民族的,(即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个性和特征)。

世界文化是由各民族、各国家文化共同构成的。又由于世界各民族的社会实践有其共性,有普遍的规律,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不同民族文化也有共性和普遍规律,即文化的世界性。所以,文化又是世界的。

4、对待文化多样性的正确态度:

既要认同本民族文化,又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不同民族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在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同时,共同维护、促进文化的多样性。

5、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意义

(1)尊重文化多样性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

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精粹,每个民族的文化精粹都是这个民族历史发展的产物和人民智慧的结晶。

民族文化起着维系社会生活、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这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根基。

(2)尊重文化化多样,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必然要求。

一个民族的文化成就,不仅属于这个民族,而也属于整个世界。总之,尊重和保存不同的民族文化,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6、坚持各国文化一律平等的原则。

坚持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永恒主题。

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必须遵循各国文化一律平等的原则。

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交流中,要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和平共处,共同促进世界文化的繁荣。反对盲目自大、贬低、排斥异文化,或者妄自菲薄、盲目崇拜异文化的错误倾向。

7、应该怎样对待文化的多样性????尊重文化多样性。(4、5、6组合)

8、文化传播的含义:

文化交流的过程,就是文化传播的过程。人们通过一定的方式传递知识、信息、观念、情感和信仰,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社会交往活动,都可视为文化传播。

9、文化传播的途径

(1)商业活动。商人进行贸易活动时,不仅通过商品交换将商品中蕴涵的丰富文化加以交流,而且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交流文化。

(2)人口迁徙。每一次大规模的人口迁徙,都意味着大规模的文化传播,都会对当时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产生极大的影响。

(3)教育

教育是文化传播的又一重要途径。人们通过学习各种文化课程,能够获得不同的文化知识。文化传播是教育的重要功能。

10、大众传媒:现代文化传播的手段

现代社会中的传媒有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这类传媒被称为大众传媒。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众传媒能够最大程度地超越时空的局限,汇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日益显示出文化传递、沟通、共享的强大功能,已成为文化传播的主要手段。

11、做中外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

我们既要热情地欢迎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在中国传播,又要主动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做中外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篇7: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权利

内容

地位

注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政治自由

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的绝对自由。

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检举权、控告权。

监督权是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进行监督,不能干扰正常的公务活动。

◎我们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篇8:《政治权利与义务》学案

《政治权利与义务》学案

编号:BX2-2 年级:高一 日期:3月14日 课题: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编审:齐波

一、【学习目标】

1、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准则。

2、理解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必要性、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和义务的

关系。

3、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结合公民享有的

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义务及原则,说明应如何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自主学习】

(一)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我国是形成了 的新型关系。人民是 ,国家权力来源于 。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的 以及 。

2、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为基础与准则的。

3、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依法 、、

的权利和自由。

(2)内容: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 和被选为

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 。

政治自由是公民参与 ,充分表达 的途径,是人民行使

的重要方式,是的具体表现。

监督权包括 、、、和 等。

4、政治性义务

(1)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 。

(2)在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义务有:

① ;

,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 ;

宪法和法律是 和 相统一的体现, 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③ ;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的

表现。

(二)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这项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 ,平等地 ,平等

地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 ,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 。

2、;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 的,二者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

是 ,权利与义务都是 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 的主体,又是 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 ,义务的履行确保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

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 ,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

立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 。

三、【课堂探究】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特别提醒】 这里所指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指选举人大代表和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力。并非普通的选举。

2、我国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义务?

3、教材P8“探究与共享”

4、教材P9探究:有没有绝对的自由?

5、教材P10探究

6、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7、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或无义务的权利?

四、【拓展提升】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每个公民事实上不可能都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因而,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可以通过选举,挑选自己满意和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

机关,将自己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让渡给这些自己选出的、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让他们代表自己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等主义。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反对一切特权。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3、关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误区

(1)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2)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3)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4)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5)均等论: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五、【达标检测】

1.为了提高我国高收入群体自觉纳税的意识,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首次明确提出了个人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看,上述材料说明我国公民( )

A.收入越高,义务越大 B.权利和义务都不容推卸

C.基本义务是不断变化的 D.必须自觉履行义务

2.20以来,中央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批违法渎职的高级官员纷纷落马,并受到法律制裁。这体现了( )

①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③保持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④社会主义法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②③④

3.2月7日,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告破,号称互联网“毒王”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某等人落入法网。这表明( )

①公民在网络虚拟世界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②公民自由总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③公民是现实社会的权利主体,但不是网络世界的权利主体④公民有使用网络的权利,也有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A.①④ B.②④ C. ③④ D.②③

4.某省制定的艾滋病防治和管理办法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得受任何

歧视,依法享有公民应有的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不得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的权利。不能将病人的姓名、地址及有关情况公布和传播。”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 ) ①艾滋病病人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②艾滋病病人合法权利受到保护③艾滋病病人的权利与义务不统一④艾滋病病人并没有特殊权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意味着( )

A.公民具有直接管理国家的权力限 B.公民都应有选举权力和被选举权

C.公民的言论、集会、游行的自由不受约束 D.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6.材料 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先进,网络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在充分享受其给工作、学习、交往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迅速传播的电脑病毒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材料二: 年2月 7日,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告破,号称20互联网“毒王”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某等人落入法网。

结合上述材料说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篇9:公民政治权利研究

公民政治权利研究

一、引  论

公民政治权利无疑是政治学与法学所共同关心的,但是,学者们偏重于对具体政治权利的研究而很少从总体上对之加以论述。这使对公民政治权利的界定停留于表面,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构成理解含混、不合逻辑,更缺乏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刻把握。本文从二个方面讨论公民政治权利:公民政治权利是什么和为什么要有公民政治权利(即公民政治权利存在的根据是什么)。这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二个相关而基本的问题。本文的理论意图在于从总体上把握公民政治权利并对之做较为深刻的阐述。

二、定义与结构

对公民政治权利,通行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1]这仅仅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仅仅指明政治权利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的参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指明公民政治权利作为宪法上制度设计的功能与本质所在。有的学者注意到了政治权利的功能而将其定义为:“参与政府管理与影响公共政策之权利”。[2]这一定义对政治权利的功能的'理解仍属偏狭。另有学者把政治权利定义为:“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资格”。[3]这一定义正确地从利益出发把握政治权利,较为深入地指明了政治权利的功能,但是,否认政治权利属于利益本身而仅视其为政治手段,更没有揭示公民政治权利的本质。

本文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定义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这一定义包含了对政治权利的二项相关认定:第一,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以此区别于公民的人身权利、物质权利、精神生活权利。由于政治生活在本质上是主体间利益关系的特定形态(与公共权力相关的形态),因此,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影响是涉及利益分配及其实现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同意政治权利作为政治手段而存在。第二,在最终的意义上,政治权利是使公民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则是达到这一自我实现的必经途径。因此,政治权利还应被认为是利益本身。这是超越了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这一层面而对政治权利的理解。

要想阐明什么是政治权利,仅停留在给出一个定义上是不够的(即使这一定义的合理性不受怀疑),还应该确定公民政治权利中包含有哪些具体权利(它们是公民政治权利的要素)并指明具体权利的相互关系(这一相互关系形成了公民政治权利的结构)。以下,本文将依公民政治权利的各具体要素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各具体要素与“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之间的逻辑关系,阐述公民政治权利的结构。[4]

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构成公民政治权利的第一部分。所谓公共事务,指个体(公民)集合而成的共同体的事务,关涉每一个体而非个人事务。公共事务应该由公民共同决定(共同决定的过程中若意见相左,则少数服从多数),由此形成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由公民决定的公共事务有三个方面。第一,选择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共同体中需要分离出少数人具体行使公共权力以执行公共事务,因此在共同体中存在对公共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即国家权力主体的选择。这可以说是最为基本的一项公共事务,选举权就是用来决定这一项公共事物的权利。对于选举的意义,学者写道:“选举是产生近现代国家机构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最普遍、最根本的方式”,“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决定性选择”。[5]这也是对选举权的功能与意义的界定。选举权之首要的和最为古典的政治权利,原因于此可见。第二,在共同体内的利益分配,包括对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别确认及对二者关系的界定。分配利益是另一项最为基本的公共事务。近代以来,由于利益分配采取的是法律形式,因此,决定利益分配的权利表现为对宪法(包括修宪案)的通过权(即制宪权与修宪权)和对普通法律的创制权。[6]第三,决定资源增益。利益的实现离不开作为客观对象的资源,是对资源的占有与支配。而一定社会的资源总量(资源的既有状况)相对于主体需要总是匮乏的,因此,在以法律形式分配利益之后,还需要做出资源增益的决定,以使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7]

[1] [2] [3]

篇10:公民政治权利的要素与结构

公民政治权利的要素与结构

摘  要:公民政治权利的全部要素,构成了以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权为核心,以联合行动权为补充,以知政权为保障的有机统一的体系。这个权利体系从政治生活内容的角度看,包括了国家权力主体的权利、法律的权利、特定事项的权利、政治信息的权利、政治社团的权利五个部分。

关键词:公民政治权利,政治生活,公共事务,国家权力,法律

一、公民政治权利的定义

对公民政治权利,法学家们给出的通行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①这仅仅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没有指明公民政治权利作为宪法上的制度设计的功能与本质所在。相比之下,政治学较多地注意到政治权利的功能。有学者将政治权利定义为:“参与政府管理与影响公共政策之权利。”②这一定义指明了公民政治权利具有影响政治生活的功能,但仍然是偏狭地理解政治权利的功能。另有学者把政治权利定义为:“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资格。”②这一定义正确地将政治权利与利益分配联系起来,较为深入地指明了政治权利的功能,但否认政治权利属于利益本身而仅视其为政治手段、更没有揭示公民政治权利的本质,仍不足以作为公民政治权利的科学的定义。

必须将公民政治权利与人的自由、人的自我实现联系起来,才能获得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刻认识。对此,有学者写道:“政治自由从政治权利的意义上来说,是指公民享有受到法律保障的按照自己意志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和影响国家事务的权利。”④这意味着,公民政治权利在其质的规定性上,是人的自由,是人在政治领域中的自我实现L5p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自决和自主。自决,指人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判断和选择,对公共事务的决断;自主,指人在政治生活中追求人格的独立与完善,不受政治上异己权力的束缚和奴役,个性得到张扬。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公民政治权利的科学的定义应该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政治生活领域作为自决、自主的存在的权利。就其形式意义而言,公民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的权利。“参与并影响”界定了公民与政治生活的关系,表明公民并不是被排斥于政治生活之外,而是可以参与政治生活并形成对政治生活的影响,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成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标准。就其实质意义而言,公民政治权利是公民在政治生活领域得以作为自决;自主的存在的权利。“自决、自主”界定的是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表明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获得了自由,具有主体性。“参与并影响”则是公民的自决、自主地位的外部表现。这一定义将用以作为区别一项公民权利之为政治权利或非为政治权利的标准。

二、要素与结构

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出发,公民政治权利的全部具体要素组织成五个部分,有机地构成完整的公民政治权利体系。

公民政治权利的第一部分是公共事务的决定权。个体的单独存在和由个体集合成为共同体是人类的两种有机联系的存在方式。⑨公共事务即个体集合而成的社会共同体的事务,关涉每一个体而又非个人事务。在民主社会,公共事务是由公民共同决定的。科恩正是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决定来界定民主的。他说:“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⑥在现当代宪政实践中,由公民决定的公共事务有三个方面,相应形成了在决定公共事务方面的三项公民权利。

第一,选择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在还没有进化到高度自治的时候,社会共同体中需要分离出少数人具体行使公共权力,以便处理公共事务。依照人民主权的宪政理念,公共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即国家权力主体必须得到公共权力的所有者的同意,因此,对公共权力行使者的选择成为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这可以说是全部

[1] [2] [3]

篇11: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相关知识点总结

一.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二.法定

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内容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四.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2、勤政、廉洁、高效有利于政府取信于民,有利于国家长久治安。

五.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剥夺的一个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只是将他参与社会管理和参政的权利剥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在民法上称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天赋人权,不可剥夺。

原因对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原因有三: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第二,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第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

判决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后,其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不服判决的上诉、申诉权利。如果有发明,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也可委托他人有偿转让,以实现其财产利益。

篇12:表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吗

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篇13:《公民的义务》的教案设计

人教版《公民的义务》的教案设计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2. 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要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

3. 知识目标: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道德义务的涵义,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教材分析:

1. 重点: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2. 难点:理解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教学方法:情境探究法、讲授法

学法指导:通过本节课任务驱动、小组合作学习的学习方式,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中学生小华爱好动手,他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小发明并且申请了专利。在收到专利奖励的账单时,他发现备注栏上扣掉了个人所得税。小华看了之后有些不解。未成年人需要缴税吗?

学生:思考,发表意见,说明理由。

师:未成年人该缴税时也要缴税。小华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必须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因此,小华尽管是未成年人也要纳税。可见,我们不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新课讲授

1.我们的法定义务

(1)什么是法定义务

师:在小华依法纳税的案例中,我们发现纳税这项义务是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履行的.,像这种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称之为法定义务。

(2)公民的基本义务

过渡:我们都要履行哪些法定义务呢?

生:思考,回答……

师:我们在上节课学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那么宪法规定的义务就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那么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都有哪些呢?具体包括: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为同学们做以简单介绍)

(3)为什么要履行义务

师:在第一课的时候我们讲了我们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于是有同学说,我们光享受权利就行了啊,为什么还要让我们履行义务呢?亲爱的同学们,你说为什么我们还要履行义务呢?

生:思考,回答……

师:享有权利是我们获得的权益和好处,而履行义务对我们而言是付出,假如说你只想获得好处而不想付出相应的东西,这是不劳而获的思想,而这世界上并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凡是你有所获得,一定是有付出的。所以,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师:比如说你能举出哪些例子证明不去履行义务就无法享受权利?

生:思考,回答……

师:比如纳税的义务,不纳税就无法享受国家所提供的服务;比如赡养父母,假如你不去履行义务,你凭什么继承父母的财产?

师:再说赡养父母,父母现在抚养我们长大,这是我们享有什么权利?(被抚养权)那我们对父母同时要履行什么义务?(孝敬父母,在父母年老之后赡养父母)这说明我们在享有被抚养权的同时还要履行孝敬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你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同时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这叫做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你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我们既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请同学们一起看课本15页)

师:还有哪些例子,能让你发现你既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又是享有权利的主体?

生:思考,回答……

师:比如说,受教育权,你既要履行这项义务,同时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假如你不履行,就会违法。

师:回顾我们的基本义务,我们履行这些义务对国家有没有好处?有什么好处?

生:思考,回答……

师:可见,依法履行义务是爱国的表现,是表达我们爱国之情的方式。

过渡:还有一些义务,不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我们也积极在做,你能举出这样的例子吗?让我们一起来认识这样一个人。

2.我们的道德义务

(1)什么是道德义务

材料:重庆好人李德均是一名退休工人,回家以后,看到村里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她十分痛心。于是,她主动照顾起村里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一干就是八年,村里人都亲切地称她为困难家庭的“全职保姆。”

问:李德均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她的行为是自觉自愿的呢?还是受到法律强制的呢?

生:思考,回答。

师:李德均是不是一定要做这些事?不是,但是她主动承担起照顾孤寡老人的责任,这说明她是自觉自愿的。自觉自愿承担的义务称之为道德义务。请看课本。

师:生活中还有哪些也属于道德义务?

生:思考,回答……

师:其实道德义务的范围十分广泛,我国形成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它的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也是对我们的要求。

师:今年2月份《感动中国》名单揭晓,《感动中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其中的人物也大多是在道德上做的非常好的,比如今年的吴锦泉,还有一对夫妇主动建立网站收养孤儿,帮他们寻找亲生父母,这些都是道德义务的体现,那他们做这些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呢?

生:思考,回答……

师: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问: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呢?

师:其实拾金不昧既是道德义务又是法律义务,那我们来看一下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关系?

师: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法定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以国家强制力确保履行,而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主要靠自觉自愿,假如不履行,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联系在哪呢?请大家回顾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中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社会功德等,可见有的法律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三)总结本课。

我们不仅要享受权利,也要履行义务,我们要履行的广义的义务有法律义务也有道德义务,积极履行义务,才能更好地享受权利。

二、作业布置:

办一次“我们的义务”的手抄报。

三、板书设计:(使用:是)

1.我们的法定义务

(1)什么是法定义务

(2)公民的基本义务

(3)为什么要履行义务

2.我们的道德义务

(1)什么是道德义务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3)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

3.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关系

篇14:高一新课程《政治权利和义务:参加政治生活的准则》教案

一、教学目标

1、识记目标: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

2、理解目标: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理解“法无禁止即自由”,明确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初步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3)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4)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3、德育目标:

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知道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培养学生参加政治生活的意识。提高学生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课题

同学们,从上节课的学习中,我们已经知道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对大多数劳动人民的民主,和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广大的劳动人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节课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老百姓到底能享有什么权利?

(二)讲授新课

1、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通过学生论坛,讨论:①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资格;②选举权与选举班长之间的区别

②通过学生简单的讨论,由教师得出结论,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选举权;

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被选举权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

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

③引导学生讨论“假如你由选举权,你会选举出什么样的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来代表你行使国家权利?为什么?”(学生讨论)

教师总结,由此可见,如果你没有认真行使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障,国家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如果你认真行使了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证!

所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

①观看幻灯片“广州大学生游行示威”、“网络灌水”,通过图片向学生展示公民所享有的政治自由。

教师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②公民享有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如网络灌水,如果你在网上发表一些反政府反人类的言论,就会受到法律的自裁。引导学生得出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自由的法律的体现,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换句话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去做!引导学生讨论:“法无禁止即自由”

教师总结:这句话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从道德的角度,就不一定正确。如花钱买选票,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做是非法的。

(3)监督权

①通过教师简单的叙述,使学生清楚:①谁监督,②监督谁,③怎样监督。

②通过辨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教师总结:公民行使监督权,能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这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因为个人的好恶,诬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样是违法的!

2、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教师简单描述,公民除了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之外,还 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参加政治生活的准则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钱的与没钱的,有权的与没权的,地位低卑的与地位崇高的是否都遵循着这样游戏规则?

观看幻灯片“贪官的记录”、“人皮碗”。

这些有钱的、有权的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启发?

教师总结:从这些人的下场我们知道,不管你是有钱还是没钱,不管你有权还是没权,在政治生活中你都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②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原则,③坚持公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辨析题: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指我国公民具有立法、司法和守法的平等。

通过这道辨析题,教师要讲明: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平等的适用法律。该题表述不全面。②平等的适用法律是指公民平等的司法和守法,而在立法上是不平等的。③法律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只能由统治阶级来制定。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只能是广大的来动人民。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辨析:

观点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观点二: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等的。

观点三: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学生简单讨论。

教师总结:

①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②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

③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你享有多少权利,就得履行多少义务。

④享有权利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你可以享有,也可以放弃;但履行义务是公民的什么职责,不能不履行。

(3)坚持公民个人利益和集体、国家利益的相结合。

辨析题: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实现了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也就得到了实现。

学生思考。

教师总结:

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②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致的,但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下,个人利益也会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

③当公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④所以,公民的个人利益实现了,并不意味着国家利益就得到了实现。

四、课堂练习

辨析题:

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 初中政治第四册教案

每个同学的权利教案

高三复习教案.§第40讲 正确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 初中政治第六册教案

高一政治民主选举教案设计

科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上册教案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教案

高一政治政治生活第一课教案

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

鲁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第六单元教案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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