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探讨论文(精选16篇)由网友“铃鹿御前”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小型水库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探讨论文,欢迎阅读!
篇1:小型水库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探讨论文
1.小型水库工程存在的问题
1.1工程设计问题
水库工程设计对水库工程质量的影响是基础性的,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水库工程的框架的好坏。一方面,小型水库工程一般是由地方水务部门或者村级单位集资建设的,由于资金支持有限,在工程设计上不能投入太多的资金,因此聘请的设计团队很难保证其专业水平比较高。另一方面,存在对工程了解不透彻的情况。比如,没有进行实地测量等。由此造成了设计与施工之间的误差比较大。这两点是在小型水库工程设计方面最容易造成工程质量的原因。
1.2施工原料、设备等存在质量问题
降低成本是这一问题发生的重要因素。施工单位考虑到成本压力,购买价格低廉的原料,却在质量方面没有过关。或者是施工单位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来了解供应商的情况,选择了信誉及口碑不佳的供应商,也会导致施工原料等存在质量问题。此外,施工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管理施工质量,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威胁到了小型水库工程施工人员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施工及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在施工阶段,未组建高水平的施工人才队伍。在施工的过程中,未组建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实际经验的缺乏、管理队伍建设不合理、先进监督管理观念的缺乏、投资收益意识的缺乏、质量控制方面基本知识的缺乏等。尤其是当前的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先进的水库工程设备以及施工技术的应用,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些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做出改变,导致监督管理效率不高。
1.4小型水库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传统水利工作下的水库管理主要针对人为建造的工程部分即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管理范围小,管理面窄。这反映了重工程轻资源的实际。传统水库管理还存在着重更改大修,轻检查养护。
2.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监督管理的措施
2.1树立正确的质量监督管理观念
在小型水库建设中,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督管理理念,提高建设质量。同时,监理部门必须提高工作效率。监督管理部门的工程师要全面控制建筑的质量,减少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全面控制工程技术的应用效果。施工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加强小型水库工程质量控制的意识,保证施工人员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并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大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来宣传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质量。
2.2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首先,小型水库工程的.建设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施工规划方案。全面认识制约小型水库建设的因素,根据现场实测和检查资料,全面规划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提高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效率。其次,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方案,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来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施工部门可以要求技术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到现场开展指导工作来保障施工质量;重点关注承包任务优化,合理控制工期,加大对控制施工材料质量的力度等来保证提升施工质量。
2.3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
影响施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综合能力素养,水库施工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第一,完善质量监督管理的理念和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具有责任心和工作素质。第二,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内部团队。在选拔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技能、技术技能等方面进行详尽考核,以选择满足要求的人员。第三,技术监督管理人员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提供多种培训服务来提高他们的技能经验等,将其理念与工程施工进行有机结合。
2.4逐渐健全相关的质量责任体系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不仅要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意识和能力,还必须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小型水库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制可以在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责任体系,自上而下形成规范、明确的责任制。比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明确自己在工程中所担任的具体责任,并且对责任进行落实。若现场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我们就可以找到负责人及时处理问题。健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是保障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
2.5加强小型水库的工程管理
当地政府、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机构,配套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水费收取和水工程的维护、运用、管理。加大各项宣传力度。宣传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水也是商品,要有价使用,要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用水量对用水户征收相应的水费,共同管好水,用好水。
参考文献
[1]符佳,丁洪波.机钻输水洞在小型水库(山塘)输水涵管改造中的应用[J].中国水利,(22).
[2]梁宏智,张宝霞.固原市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经验总结[J].水利规划与设计,(08).
[3]胡胜建.永嘉县山里坑水库加固工程质量管理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4(05).
篇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策略论文
1.1质量监督与管理投入的力度不够
在现阶段,我国多数的监理机构以自收自支的方法解决其经费的问题,但是仍然会经常发生建设单位拖或者欠监理机构的费用这样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就会引发经费不足的后续问题,致使其质量的管理与监理没有办法正常的开展。
1.2监督的法律体系与质量管理的不完善
在我国,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这就使得违规与违法的行为经常发生。但是当我们采取对应处罚措施的时候,会发现实际情况和参考的制度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并且缺少有效适度的处罚依据。
篇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策略论文
2.1保证建筑工程原材料的质量
在我们施工的过程中,材料是基础,工程质量的问题或许是人为的原因产生的,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建筑材料的不合格引起的。所以,我们应该在质量监督的工作中,增加对材料质量的.把控,在选购施工的材料时,最好货比三家之后选择最好最合适的。同时,在材料要进场的时候,我们应该进行非常严格的检测,在必要的时候应该采取复试取样,以便确保材料合格安全。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的完善
在我们施工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对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督机制出一份力。所以,如果我们想提高工程的质量,那么我们就应加强工作机制创新的力度。与此同时,质量监督的有关部门还必须加强关于质量监督方面知识的学习,并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2.3推行建筑工程动态监管
在我们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的监督与管理应该从设计这个阶段就开始严格执行。具体来说,我们应该从验收阶段至施工,甚至到最后的竣工阶段,都必须设立动态的监督体系,预防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一定得常常到施工的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比图纸严格的审核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如果发现质量的问题,监管人员一定得详细的记录下来,并告知施工的单位及时的处理问题。
3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发展的锲机。现阶段,我国的工程规模与数量出现了与日俱增的发展趋势,同时其质量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在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下,我们必须以可持续健康永续发展这样的角度出发,在有效的提升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技术、监督与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我们这样做希望可以对工程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以便在改善其经济的状况与扩大市场的份额这个基础之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建筑企业的长期健康的发展。
篇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技术探讨论文
1.1企业没有明确的责任意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很多企业都依靠监督机制,当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后,很多企业的责任意识降低,对质量管理责任开始模糊,甚至多数管理高层都认为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的责任,所有质量问题都由监督部门的人员负责。监督机制是由政府授权的,实质上是政府对建筑质量管理的一种延伸。
1.2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高
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但是据有关人士调查发现,目前建筑企业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有限,存在很多问题,第一点,施工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尤其是一线的施工人员,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招聘的都是进城务工人员,也就是农民工,其不仅受到教育水平有限,更不用说建筑施工水平了,施工人员都是结合以往工作的经验进行施工,而没有按照科学原理进行,因此施工质量问题频发,第二点,企业责任人对以往的质量问题不够重视,在施工前没有进行集体动员,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导致一线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对施工质量不够重视,在施工中都注重施工进度,对施工质量却不关系。
1.3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在很多建筑企业,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那么在落实质量监督工作时,管理人员没有一个管理框架,抓不住管理的重点,经常出现形式主义,都是盲目的进行管理,例如在施工材料进行管理时,没有严格进行监督,导致现场进入了很多不合格材料,或者材料进驻现场后,检查都是合格的,但是由于没有妥善管理,或者库房都放满了材料,这些材料都放到了室外,没有做好防潮防雨的措施,致使实际的施工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例如检查水泥、砖块等离散型材料时,很多监督人员为了方便检查,也不进行抽样检查,而是结合有关的材料说明进行处理,最后记录在案。这些形式主义为建筑施工质量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2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策略分析
2.1提高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
上述分析了由于企业管理层不重视质量监督管理,导致该工作完全依靠政府建立的监督机制进行监督和管理,施工企业内部不重视,导致上行下效,一线施工人员也都不够重视施工质量,而是以企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一味追求企业的经济价值,追求施工进度,导致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不利于后期工程的使用。针对这些现实情况,企业领导层必须重视责任意识的培养,上层领导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表达出自己对施工质量的重视,可以在施工前开全厂大会,演讲施工质量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质量管理人员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分析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每一名人员的质量意识。另一方面,由于一线施工人员是提高质量的基础,但是其文化程度有限,因此就要从基础做起,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可以在企业外聘请专业的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分批次对一线员工进行培训,系统讲解施工技术,讲解安全质量的理论知识,针对一线的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对其的要求要更高,建立一支高素质,有质量意识的建设队伍,让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带动整支队伍,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降低质量问题的发生。
2.2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技术,然后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那么施工质量就能有效保证。针对一线施工人员素质低问题,企业应该提高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有建筑施工经验,或者直接招聘这方面专业的在校学生,然后对这批新职工进行培训,先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当新入职员工掌握了建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后,再针对不同员工的不同岗位,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实时一对一教学,让老员工和新员工搭配,统一让培训师培训,然后由老员工带领新员工进行实际操作,在操作中进行技术记录,考察员工的操作水平,最后再进行一系列的实际培训,当所有培训都合格后,才能派发岗位证明,持证上岗。
2.3对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完善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就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醒施工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施工责任意识,就能大大降低建筑质量问题的出现,如果监督机制出现漏洞,监督管理部门把关不到位,或者在监督中违背监督管理原则,再得不到控制,那么监督效果就下降。
3总结
多数企业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最大目标,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施工质量,只追求施工进度,对材料管理不严格,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经常性的偷工减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必须加强管理。作者:于振兴 吕宪宝 刘文强 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青岛公司
参考文献:
[1]王金火.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及提升方法研究[J].城市建筑,(33):104.
篇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分析与管理研究论文
摘要:建筑节能工程日渐增多,极大缓解了我国能源短缺问题,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然而由于建筑节能技术暂不完善,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的困难,致使工程质量备受质疑。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当前保证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本文将重点分析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问题,并提出几点有效的监督管理策略。
关键词:质量监督;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策略
自工业时代以来,资源短缺、环境恶化日渐严重,社会快速发展日益面对严峻的能源问题,加强对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探索尤为迫切。由于能源消耗中建筑耗能位居前三,实施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必将成为追求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建筑节能运用时间较短,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必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建筑节能工程现存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随意更改设计。
建筑节能效果一般会在建筑的长期使用中体现,但是在工程建设阶段,建设成本较以往施工要高,某种程度上来讲会影响建设单位获益[1]。建设单位受到经济利益驱使,存在严重的随意更改设计行为,私自取消节能分项项目,甚至规定节能产品限制节能设计,大大降低了节能工程质量。
(2)节能材料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
随着节能理念的不断推行,建材市场上涌现出大批的节能材料,其中不乏滥竽充数者,无疑需要质检部门把好质量关。但是,根据目前市场调查发现,施工中不少节能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甚至某些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根本不具有节能性,以次充好现象较为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点,其一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在材料购置过程中私自降低材料档次;其二质检部门人员监督力度不够,甚至监管不严致使不合格节能材料流入施工之中。
(3)节能施工存在不规范行为。
建筑施工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环节,也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阶段,而目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不规范行为屡见不鲜。第一,工艺标准低于规范要求,以建筑墙体保温施工为例,多存在不分层施工、抹灰厚度不达标等问题,严重降低墙体的保温效果;第二,节能分项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产品未经认证,而施工单位对此视而不见,比如安装的门窗,由于产品节能性能不足,竣工后门窗节能效果差。
2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分析
(1)审查参建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参建单位多,比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前需要严格审查各单位的资质与信誉情况,避免工程建设中发生不良建设行为[2]。参建单位资质审查可从单位规模、等级、营业范围、人员资质等方面考察,确保参建单位各方面资质优异,并保证各单位能够运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可为节能设计与节能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2)监督设计与方案。
建筑设计与施工方案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参考依据,监督部门必须对此严格把关:一方面,审查设计文件,并做好科学评价,而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变更,监督部门需严格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出现随意变更;另一方面,参考节能工程施工的相关指标,对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进行审查,评价施工技术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3)查验材料与设备。
建筑节能工程中需要运用大量的节能材料,若保证节能材料的质量,可有效提升整个工程的质量,为此在施工前需对施工材料与设备进行查验,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在材料与设备的购置过程中,必须要保证产品具有出厂证书与质量合格证书,而节能材料则同时具备性能检测报告,确保材料满足高质量要求。材料与设备正式投入施工前,监理工程师需再次审查其质量问题,并以正式的书面文件记录审查结果,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质量的监督与控制意义重大,杜绝偷工减料、简化工艺等各种不规范施工的出现,可促使工程如期保质完成建设,确保工程质量[3]。然而,施工过程相对漫长,监理单位很难做到全程无间断的监督与控制,为此该过程中往往其监督要点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内容与工期的监督,审查施工执行内容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避免设计文件流于形式,监督施工进展,确保施工能够如期完成;第二,样板实验的监督,施工中新材料与新技术的使用往往需要制定样板间进行实验,以供参建各方进行安全评估与认证,保证材料用于施工后无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对该项实验进行审查,确认实验质量。第三,抽查实体质量,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可不定期的进行实体抽查,比如说保温层中板材粘贴是否牢靠、保护层是否出现空鼓等等。
(5)监督竣工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中各节能分项较多,工程竣工后可依据分项依次进行验收,确保各项节能施工无质量问题。首先,要保证验收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与素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节能效果与工程质量。其次,验收过程中需对各环节依次审查,采用实地测量方式检验各项指标,并真实填写验收报告,并确保在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后予以签字。最后,若验收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问题所在进行更改,监理单位将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严禁出现不规范验收行为[4]。
篇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分析与管理研究论文
(1)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增强参建单位的节能意识。
自《节约能源法》出台后节能工程建设有所增多,然而调查显示,其中仍有较多的.工程建设属被动型,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节能工程建设的意义,从而导致工程建设中出现各种不规范行为。为此,政府机构应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市民正确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并以试点示范工程为例,推行先进的节能技术,为建筑行业提供先进经验,增强参建单位的节能意识,促使建筑节能工程建设真正的全面推行。
(2)采取专业化施工,严抓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节能工程施工对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提高施工专业性,才能避免出现技术问题,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目前,建筑工程建设多采用分包施工,施工人员素质往往比较低,难以满足节能施工要求,为此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节能施工经验、具有较高专业性的施工单位,促使节能工程质量有所提升[5]。与此同时,竣工后需加强质量验收工作,做好工程的质量监督,为提升工程质量把好最后一关。
(3)构建建筑节能检测体系,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节能检测主要对节能效果进行检验,保证各节能材料性能符合标准,建筑实体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对于建筑节能工程而言,节能检测是施工过程中重要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保证检测结果更具说服力,需构建节能检测体系,由资质检查机构承担检测工作,制定计量认证标准。此外,质量监督的管理体系需有所完善,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依据监督要点实施管理。
4结语
建筑节能工程项目的广泛普及,降低了建筑能耗,为节约型社会的创建开创了有利条件。然而,节能工程建设中仍存在某些问题,比如说建设单位随意更改设计、节能材料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节能施工存在不规范行为等。基于此,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以参建单位资质、设计与方案、材料与设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作为监督要点,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节能建设规范要求,避免不良行为,提升工程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于宝太.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分析与管理研究[J].工程质量,,S2:153-155.
[2]熊辉.试论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J].建设科技,,24:73-74.
[3]赵本坤,何丹.重庆市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质量问题分析及对策[J].重庆建筑,,07:40-42.
[4]刘建宏.谈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13,16:214-215.
[5]李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3,05:139-141
篇7: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1普查
核查设引、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认真查阅施工图,参加施工图技术交底;检查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重点应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e.检查混凝土工程的几何尺寸和外观质量;参与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组织外观质量评定;对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2专项检查
2.1对原材料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水泥的标号和品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经验报告.水泥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检查细骨料(砂)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砂的细度模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于使用粗砂或特细砂的,是否经过试验论证,细骨料(砂)的质量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表1的要求。检查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和超、粒径含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用于拌制和养护混凝土的水质情况;e.检查用于改善混凝土性能和减少水泥用量的掺合料用量试验报告,检查混合料的品质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用来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温凝土质量或减少水泥用量的外加剂掺量试验报告,检查外加剂的品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2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监督捡查
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能否指导工程施工。检查混凝土水灰比和坍落度检验记录,水灰比是否满足表2的要求。
2.3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
检查基础面的处理情况,有无积水、杂物等。检查施工缝处理情况,表面乳皮凿除是否彻底,冲洗是否干净,有无积渣杂物等。
2.4模板
检查模扳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检查模板表面平整度、光洁程度和有无杂物等;检查模板接缝严密程度,防止稠浆。
2.5钢筋
检查钢筋的品种、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钢筋的加工、安装质量,抽查钢筋的'搭接长度和保护等尺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钢筋绑扎或焊接接头质量,抽查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2.6埋件安装
检查止水、伸缩缝排水系统等埋件的形式、结构尺寸及材料品种、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止水、伸缩缝和排水系统等埋件安装的位置偏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牢固程度如何。
2.7混凝土拌和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混凝土配料单和现场计量器具及其使用情况,是否根据砂子含水率的变化调整用水量。检查拌和物的均匀性、拌和时间记录以及拌和机的完好程度等。
2.8混凝土运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运输道路段位用的运输设备,能否保证安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泥浆、严重泌水及过多温度回升和降低坍荡度等现象。采用皮带机、混凝土泵、灌筒或灌槽运输混凝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运输时间是否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
篇8: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水利是确保农业发展的基础,水利工程项目对于农业建设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作用不容小觑。文章全面细致地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并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进行阐述,希望通过对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实现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而又繁琐的工作,在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水利水电行业规定的技术要求,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来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其操作的具体内容如下:对检测机构涉及的产品、方案设计、施工流程、产品质量、监理等相关情况的资质进行审查复核;对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各参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和确认单元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在工程项目当中的划分情况;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流程、操作规范和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对涉及质量评定和质量检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工程资料、工程实体等方面;当工程进行到验收阶段时,验收员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在验收员作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之前,首先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定,核定完毕后作出工程质量监督评定报告。
2、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创新的必要性
对问题的处理监督机构会按照检查报告的评定对建设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决定,虽然抽查工作在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下,抽查工作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具体表现在:不能够对水利工程项目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做到全面的覆盖,缺少在质量监督效率上的管理能力,另外对于整改质量问题的执行力不够。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顺应时代要求,才能够为水利工程质量提供保障,才能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3、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3.1工程项目多且分散,监管任务重
农村水利工程大多是以渠系灌溉和饮用水为主的水利工程,一个渠系灌溉工程和饮用水工程项目的设立通常是按照一个项目区域覆盖多个镇村来设计,由于工程项目数量大,实施环节较复杂,其建设区域的道路交通也很差,导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很难进行。另外,机构改革对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影响也很大,机构改革对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编制控制很严,使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人员配置上明显不足,人员配备的不到位也使得某些监督环节出现了空白,给水利工程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2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通过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参建单位的抽查得出,第一,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实际配置的人员和投标文件当中规定的人员有很大出处;第二,管理岗位人员调动频繁,同等人员水平素养参差不齐;第三,工程管理主要人员对于现场工程建设的管理长期脱岗的现象严重;第四,对于人员是否到岗缺失管理,考勤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3.3对工程建设质量重视不够
对于参建单位来说农村水利项目的个体小投资少,因此,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给予的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在规范、规章、质量标准的执行方面并没有做到严格执行,给农村水利工程质量造成了严重的隐患。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第一,施工单位脱离了规程、规范以及设计中的规定和要求,并没有做到对施工中涉及的材料、产品、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监管;没有做到及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抽检,以及所抽检的比例并没有达到既定的标准。第二,对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力度不够,在工序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时走过场现象严重,对于关键的质量验收核备只是停留在核备上。第三,创新意识不强,对于新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浅尝辄止,在新规程、规范以及质量标准和传统规程、规范以及质量标准选择时不够灵活,尤其是在个体小、投资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仍在使用传统标准。第四,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评定的实际验收不统一,相关资料不够完善,资料提供不够及时,使得工程质量在核备核定时准确率不高,验收报备很难进行。
3.4质量监督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从事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大多都是有着本职工作的兼职人员,由于监督人员是双重身份,所以培训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即使参加了业务培训,也不能保证完全掌握质量监督培训的所有内容。就目前来看,基层水利监督人员对新规程、规范以及质量标准的掌握和使用情况,并没有更好地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向前发展,反而流于表面,并没有真正在实际当中发挥作用。
4、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创新的对策及建议
4.1管理手段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多手段综合运用过渡
依法行政作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措施,是履行政府赋予其质量监督职能的法律基础。基层水利工程建设之所以出现质量监督效能的不到位,归根结底是因为依法行政力度的权威性不够。质量监督管理意识薄弱是基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在质量监督上重于形式,流于表面,对于整改意见的执行力不够,弱化了质量监督的权威性。所以借鉴发达国家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的经验和策略,使我国质量监督机构恢复到健康有序的轨道上来,不能说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措施、经济措施以及法律措施解决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中遇到的问题,使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法公正的发挥其质监的行政作用,在确保质监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机制中非常重要。
4.2工作方式转变,监管为重的同时做好主动服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说明,在对水利工程质量实施监管中可以采取强制性监督管理。这就更加阐明了参建单位是处在被监督行列的,虽然参建单位是处在被监督行列,但是与质监机构在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中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打造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为宗旨。另外,质监机构与参建单位除了是监督关系,质监机构还有一个服务功能,为参建单位提供“监、帮、促”服务,这一服务功能对于工程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全面发挥质监机构组织在质量监督管理当中的协调能力。如:聘请专家和权威人士对项目的设计、审查、以及施工图等和质量有直接关系的点进行研究和论证,并对涉及质量安全的关键点进行警示。另外,质监机构可以通过组织各区县参建单位进行培训交流,来解决水利工程质量中的共性问题;运用观摩和讨论等学习形式对施工中存在的难点疑点进行分析。因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普遍都不高,参建单位专业人员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配置严重不足,质监机构通过组织培训交流、业务学习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技能和素质的提升意义重大。参建单位应该健全质量体系,在解决质量管理盲区问题时,要结合质监机构的管理优势进行处理。对质监活动的安排要根据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对现场进行指导,通过指导及时准确解决参建单位遇到的各种问题。
4.3监督重点向对人的监督管理倾斜
只有做到工程参建主体质量的行为标准是有效的,才能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才能贯穿和落实各项法律制度。随着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逐渐细化,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首先,中小型水利工程在工程参建方水利项目中的地位很低,无论是工程质量还是工程投入都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即使有人力上的投入,但是投入的管理人员不但技能低而且管理水平也有限,完全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工程实体质量和人力质量在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必须要两手抓,将工程实体质量作为质量监督的前题,将人作为控制质量监督的动力,增强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识,以质量作为监督自律的行为,进而为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4.4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素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基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非常重要,基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通过当前对人事政策的改革措施,加强与政府间的联系,获取政府更多的经费投入,实现在监督站中人员编制的稳定。另外,建立人员培训机制,强化质量监督人员对于质量标准、新规新策的掌握能力,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再流于表面,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式和任务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应该在新形式和新要求下进行升级和创新,通过对行政措施的综合利用,采取法律手段,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在人为因素上的管理力度,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全面提高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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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春凯.基层水利工程运管特征及管理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32).
篇9: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1存在主要问题
1.1质量监督主体的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是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人员组成存在“杂”情况,专职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少,兼职人员情况多,由于基层很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都面临老龄化,伤病困扰情况,本来数量就少的技术骨干担任质量监督员,他们疲于应付本职工作,如何能做好质检工作,临时凑数的更是无法开展质检工作,二是质量监督技术人员学历低,经验不丰富,在细节问题上模棱两可,质量监督人员缺乏水利工程建设经验,自身业务水平有限,面对具体工作不能够准确找出问题,不能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水资源欠发达地区,更是摸着石头过河。三是有的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动性责任心不强,走过场检查工作,权责意识淡薄,不能积极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1.2质量监督机构体制建设的问题
质量监督机构目前面临问题有:一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法人(建设单位)通常是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而质量监督机构的成员又是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员工,所以由自己人来监督检查自己的项目往往无法保证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甚至质量监督工作完全由水利行政主管领导说的算,工程质量监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编制性质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又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情况,让没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质量监督活动,以及对参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相应行政的处罚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这样做会造成监督工作失位,质量监督人员也会情绪低落,监督机构被动地开展工作。三是相关经费问题短缺,质量监督经费是从建设单位收费,这样可能会造成经费短缺,没有项目建设就没有收入,开展日常工作会遇到困难。此外,质量监督工作与经济收入相联系,会滋生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不利于公平公正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树立政府的权威公信力。四是目前现行的法规制度往往是针对大型水利工程制定,我们对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套用大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方法并不适用,部分地市级、县区级水利管理部门在缺乏相关规定情况下开展工作往往会发生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小型水利工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势在必行,而且现在施工工艺、技术水平发展非常快,有些规范评定标准是多年前制定,相对落后,迫切需要进行相应修订。
1.3质量监督工作过程的问题
我们在监督工作中会发现,一是借壳上市问题存在,有的符合资质参建单位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从中收取管理费。让没有相关建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违法行为,他们无法从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监督工作就是要坚决取缔这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加强对施工原材料检验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监理单位要负责对所有进场原材料进行抽查,相关设备是否有检测合格证、试验报告,加强日常监管;质量检测单位应该到施工现场取样检测,有的施工单位会主动把达标原料送去检测,而现场使用不达标原料,这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2采取对策
根据水利质量监督机构行使职责,政府部门可适当增加水利行政部门人员编制,成立专业监督队伍,要独立监督机构法人,让该组织公平公正地发挥监督作用。政府也应该在财政上解决监督经费问题,建议取消向建设单位收取质量监督费用,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应该出台针对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法规,更新落后规范、评定标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经验交流会议等方式来提高水利工程监督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要对监督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保证学习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工作进行相关监督检查,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有偷梁换柱行为就要严肃处理,对于施工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该建立现场签定和现场签收验证制度。以往我们重视施工现场质量监督,今后还要把重点放在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工作中,开工前检查从业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完工后要把好最后关口,落实竣工验收工作。
3结论
水利工程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不仅如此,还会有更多的问题亟待解决,重点要突出科学监督,在国家经济建设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新形式下,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要保证科学管理的有效性,随着整个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作者:王嗣夫 胡凯 单位:大连市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辽宁省东水西调工程建设局
篇10: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1新形势下质监工作存在的问题
(1)无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人员不足,水平有限。目前,正赶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编制冻结,编制有限,质量监督人员大多是从其它下属单位抽调的非专职人员,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涉及设计、施工、监理、法律法规等多个领域的综合学科,需要质量监督人员具备较强的综合专业能力,但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与这样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有机构,无经费。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通知》,其中就包括质量监督费的取消,改为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监督机构的经费仍没有保障,使得监督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质量监督变为政府监督,检测只能由工程第三方检测完成,监督机构更多侧重于核备、核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工作缺乏权威性。
(3)流域面积大,路途遥远。塔里木河流域是环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河—孔雀河等144条大小河流的总称,流域总面积102万km2,每年的水利工程较分散,质量监督人员从库尔勒出发经阿克苏、喀什、和田,一路检查工地,再返回库尔勒,检查一次工地大概需要半个月时间,行程约4000km,有些工程检查一次就完工验收了。巡回检查费时费钱费精力,工程质量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
2对今后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流域各地区的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素质,管理设施均存在差异。建议塔管局在流域下属单位设立专职的质量监督机构,设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塔管局质量监督站垂直领导下设机构的工作,定期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培训,提高质量监督的整体素质。一是从源流各单位的工程科选定专门的质量监督员,到塔河质监站交流学习,加强源流管理单位的质量监督职能。二是每年在流域范围内举办一次培训班,加强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三是质量监督站应大力吸引一批从事过工程建管、监理、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技术职称的人员,充实到流域机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中。
(2)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抽检,树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质量监督站做检测既无设备又无经费,费用也无保障,检测难,要树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可由质监站委托独立的第四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测,若抽测结果合格,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若抽测不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此费用。质量监督站应逐年加大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原材料、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自检、建设监理单位抽检未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隐患,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使工程质量的鉴定,核备核定结论更具有科学性,可有效促进和提高质量监督水平,树立质量监督站的权威性。
(3)加大网络信息技术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应用。质量监督人员可通过网络QQ、微信等软件将工程图片、摄像等资料的上级质监站进行传输,实时对大型水利工程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跟踪监督。网络信息软件的应用可加大源流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与塔管局质监站的沟通交流,可实时对无法亲临现场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有效提高质量监督的质量。
(4)大型水利工程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显示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日趋成熟,视频监控系统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南疆水利建设项目种类多,施工规模越来越大,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作业人员众多,结合施工现场的生产调度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为提高管理效率,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应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对重点水利工程或投资大,工期长的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可先在即将开工建设的喀群渠首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广到各类大型水利工程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可及时发现控制,纠正和处置工程质量缺陷,能更好的解决工程施工监督面广,人员不足等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并可以使每个受监督的工作面,关键部位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等进行实时监督。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可改造为自动化监控系统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应用于枢纽的日常管理和水量监测等。
3结论
塔河水利工程作为国家投资的公益性工程,国家在逐年加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力度,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南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南疆水利发展的形势,改革质量监督体制才能更好的促进塔里木河流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的水平,不能让质量监督工作成为被动控制,改革发展质量监督是塔河流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篇1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论文
第一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混凝土检查技术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
与此同时,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其对建筑工程的要求也有了新的认识,使得人们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问题更加重视。
目前建筑工程所使用的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材料,因此,施工材料的检查技术逐步成为制约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因素,本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混凝土检查技术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检查技术
0前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混凝土已经被广泛应用在建筑行业当中,并且其施工质量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建筑企业更加重视的是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一系列安全隐患,造成了经济损失,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所以,必须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而混凝土作为一种重要材料,承载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很多形式,逐渐成为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重心。
所以,必须加强混凝土检查技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混凝土质量影响因素
1)原材料。
混凝土主要由水、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多种原材料配制形成,所以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每一项原材料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任何一种原材料品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均可能导致混凝土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某些企业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忽视材料质量问题,只是一味加快工程进度,不按照相关建筑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严重影响施工质量。
特别是冬季施工,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避免对整个工程项目造成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另外,一些施工人员使用中水或施工现场循环水等,未对其成分进行检测,直接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严重影响了其整体质量。
另外,受到砂中氯离子含量的影响,氯离子一般以扩散作用、毛细管作用、渗透作用以及电化学作用侵入到混凝土,混凝土通常情况下处于碱性状态,钢筋表面会形成一层钝化膜,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氯离子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破坏这层钝化膜,附着于钢筋表面,使其生成铁锈。
粉煤灰对混凝土的强度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如果粉煤灰取代量为10%左右时,混凝土强度会逐渐提高,当粉煤灰取代量达到25%左右时,混凝土强度与基准混凝土差别不大;当粉煤灰取代量超过25%时,混凝土强度随粉煤灰取代量的增大而快速下降。
不同的外加剂也会影响混凝土的性能、凝结时间以及混凝土强度,水泥作为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其细度和矿物组成成分是影响混凝土强度的直接因素,研究表明,水泥比表面积越大,混凝土早期强度越高,后期强度增长率减小,随着混凝土龄期的增长,其强度逐渐稳定。
熟料中C3S含量较高的水泥,则早期强度较高。
2)混凝土振捣、养护对混凝土强度的影响。
混凝土振捣时,应能保证各个部位混凝土密实、均匀,不应漏振、欠振、过振。
C30及以上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应覆盖保湿养护,其他可浇水养护,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普通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7d,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保证必要的混凝土养生龄期,确保已浇筑好的混凝土在规定的龄期内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防止产生收缩裂缝。
在相对标准养护情况下,普通混凝土养护7d,强度可达设计强度等级的60%~65%。
3)施工人员缺乏专业意识。
梁柱节点处混凝土施工不当造成梁柱节点区混凝土强度偏低,应加强梁柱节点处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
当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节点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梁柱节点处混凝土应与柱混凝土同一强度等级;②不得采用泵送方式输送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宜不大于100mm,
为防止梁柱节点处混凝土流动,可现拌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35~50mm;③应与梁(板)混凝土分开浇筑,并在交界区域采取多层钢丝网等有效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梁板)中,且距高强度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设计要求大于500mm的,按设计要求);④当梁高在700mm及以上时,节点处混凝土应分两次浇筑。
4)运输过程缺乏管理措施。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从而严重影响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影响因素:运输时间安排、运送设备和运输过程安全稳定性。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预拌混凝土由搅拌机卸入运输车开始至该运输车开始卸料为止的运送时间应满足有关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及合同规定。
同时,预拌混凝土在运输、等待、卸料、泵送和振捣等过程中严禁加水。
对于采用搅拌车运输混凝土,当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较大不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在运输车罐内加入与原配合比相同成分的减水剂,加入量应事先试验确定。
在运输、等待、卸料时,运输车罐体应正常转速,不得停转。
另外,应该保证混凝土正常水化进程,确保混凝土拌和物和易性满足要求,防止产生严重的分层离析和泌水现象,从而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并且,如果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时间太长,也会影响其强度。
2建筑项目质检中的混凝土检测技术
2.1制定合理的混凝土检测方案
1)回弹仪的选择。
设计强度标准值为C55及以上的混凝土应采用高强回弹仪(指标称能量为5.5J或4.5J的回弹仪)检测,当检测过程出现某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低于C50时,应临近该测区重新选取一个测区采用普通回弹仪(指标称能量为2.207J的回弹仪)检测。
设计强度标准值为C50及以下的混凝土应采用普通回弹仪检测,当检测过程出现某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高于C60时,应临近该测区重新选取一个测区采用高强回弹仪检测。
2)回弹法检测标准。
泵送商品混凝土和自拌混凝土适用DBJ/T13-7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适用JGJ/T2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自拌泵送混凝土采用回弹法检测抗压强度时,应根据DBJ/T13-71-2015第7.2节规定进行钻芯修正。
2.2混凝土检测方法
混凝土检测方法很多,其中主要包括回弹法和钻芯法,另外超声波法也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方法。
1)钻芯法。
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可使用钻芯法对其质量进行检测。
其关键技术要点主要包括:首先要选择较为有效的取样位置。
在这些位置所取得的样品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要满足钻芯取样便捷性以及易于操作等方面的要求;其次,在确定钻芯取样位置时也要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要避开工程结构中的主筋、预埋件及管线位置等。
对于标准芯样试件,每个试件内最多只允许有2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公称直径小于10mm的芯样试件,每个试件内最多只允许有1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芯样钻取过程,应控制进钻速度,避免进钻速度过大,造成芯样的损伤。
对钻取的芯样应及时进行标记,防止芯样位置出现混乱,对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产生影响。
同时,应对钻取芯样后的构件孔洞进行及时修补(提高1个强度等级微膨胀细石混凝土进行修补)。
相对其他非破损检测的方法来说,钻芯法的最主要优点在于其能够准确反映出混凝土的强度、内部结构以及裂缝的情况。
2)回弹法。
回弹仪检测普通混凝土抗压强度所用仪器简单、操作方便、投资少,便于保养且具有较高的检测精度,使用范围比较广泛。
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回弹仪所显示的数值主要与混凝土抗压强度成正比。
回弹值越大、碳化深度值越小,则表明混凝土施工质量越好,实体混凝土强度就相对越高。
反之,则实体混凝土强度就相对越低。
对于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的梁柱(墙)节点混凝土进行强度回弹,可将梁柱节点看做属于独立于梁、柱主体的小型约束构件,测区的数量和布置上应根据现场检测面实际情况确定。
测区的数量不应少于5个,各个测区的布置可靠近柱边缘,测区布置形式可为非正方形,只要每个测区能容纳16个回弹测点即可。
对于梁宽度比柱断面长度小的情况,在柱端部具有可测面的情况下,应优先在柱端部布置回弹测区;当梁宽度尺寸与柱断面长度基本相当,柱端部不具备布置回弹测区条件时,根据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梁端部距节点处500mm以内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节点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致,因此,可将回弹测区布置在梁端部上述范围内,并且可以在该节点周边每根梁侧灵活布置测区,测区的数量不应少于5个,每个测区能容纳16个回弹测点即可。
回弹仪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现龄期强度推定值小于设计强度等级时,应进行取芯验证。
在对采用回弹法检测的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钻芯验证时,钻芯部位应选在强度换算值最低的测区,并以该芯样的抗压强度作为该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当无法在强度换算值最低测区钻取芯样时,
应根据DBJ/T13-71-2015《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第7.2.6条规定计算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修正量,并据此对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后算得该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3)超声波法。
采用超声波法进行混凝土质量检测不会破坏其组织结构,能够直接在构筑物上进行检测并且推定其实际的强度,具有较好的重复性。
但是由于超声波法采用的是单一声速作为参数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测定,所以在相关影响因素控制不严时,精度就会下降。
采用超声脉冲波检测混凝土结构缺陷的基本依据是,利用脉冲波在技术条件相同(指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龄期和测试距离一致)的混凝土中传播的时间(或速度)、接收波的振幅和频率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来判定混凝土的缺陷。
因为超声脉冲波传播速度的快慢与混凝土的密实程度有直接关系,对于原材料、配合比、龄期及测试距离一定的混凝土来说,声速高则混凝土密实,相反则混凝土不密实。
当有空洞或裂缝存在时,便破坏了混凝土的整体性,超声脉冲波只能绕过空洞或裂缝传播到接收换能器,因此,传播的路程增大,测得的声时必然偏长或声速降低。
另外,由于空气的声阻抗率远小于混凝土的声阻抗率,脉冲波在混凝土中传播时,遇到蜂窝、空洞或裂缝等缺陷,便在缺陷界面发生反射和散射,声能被衰减,其中频率较高的成分衰减更快,因此,接收信号的波幅明显降低,频率明显减小或者频率谱中高频成分明显减少。
再者经缺陷反射或绕过缺陷传播的脉冲波信号与直达波信号之间存在声程和相位差,叠加后互相干扰,致使接收信号的波形发生畸变。
3完善混凝土检测技术的相关建议
1)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
混凝土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可能导致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实施混凝土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2)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要定期对相关施工人员以及检测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在提高施工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的同时,也要提升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从而不断提升检测手段。
同时,要加强施工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程质量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施工质量及安全意识,确保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
篇1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论文
摘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强化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改进质量监督方式、推进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监督配套法规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建议,为提升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进行了实践探索。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法规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种新型的、先进的施工工艺被广泛的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复杂、需要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
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成败,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如何实现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这是所有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面临的任务。
1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对象主要是从事施工、设计等的专业人员,因此不仅需要在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还需要具有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丰富经验。
然而,目前很多地方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素质要求,一些地方甚至是随便安插一些人进入质量监督部门,根本没有考虑监督人员的专业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造成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监督工作需要。
1.2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缓慢
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信息网络化有利于加快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促进质量监督信息的共享,推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但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地方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由于受到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经费落实不到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等因素影响,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建筑质量监督信息系统,质量监督信息化进程缓慢,仍然以传统的监督方式为主,工作效率低下。
1.3监管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方式发生了一定变化,
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已经逐渐暴露出很多缺陷,加之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一些法规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给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带来许多问题。
1.4监督方式相对单一
实际工作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采用的是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单纯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施工几百天,“判断”一阵子,仅仅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会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对工程质量无法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不能充分保证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监管的有效性。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2.1改进质量监督方式
面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有针对性改进质量监督方式,建立有效可操作的监督方式。
①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工程建设一开始就应明确将质量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告知建设各方,让工程建设各方能够自觉按照质量监督要求规范质量行为。
②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运行机制,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结果均列为监督对象,通过采取日常监督、监督巡查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等形式,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施全覆盖监督,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③完善以随机检查为主的监督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机巡查和抽检,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2.2强化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质量监督队伍是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质量监督队伍的规模、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①应积极争取人员编制,采取公开选拔方式将高素质人员吸纳到监督队伍中,逐步壮大质量监督队伍。
②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一线监督队伍技术标准、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促使监督人员通过培训尽可能多的扩充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③实行质量监督人员高门槛准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制度,所有监督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注册资格才能上岗,倒逼质量监督人员提升自身素质。
2.3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
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①可以为质量监督过程中各类信息的记录、处理、分析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误差,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②可以对工程项目监督实现即时的信息掌握和差别化质量管理,在同等人员配置下能够降低管理难度,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正是基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优势,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可以有效缓解目前我国每年新建建筑体量大幅增长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降低质监人员工作难度,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可以方便社会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质量监督的公开公正和阳光透明。
2.4完善工程质量监督配套法规
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管理经验可发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建筑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及时修改完善和实际不相符的规定,鼓励支持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调整地方性的建筑法规,确保监督工作进行的合理有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对于工程建设非常重要,但现阶段我国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想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深入研究分析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在优化建筑施工的同时提高监督工作效率,落实监督的作用,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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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陆建秋.探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8):36~37.
第2: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联动监督工作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重视。
任何一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都是直接关系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文中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1引言
随着城市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的施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受到非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这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
了解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性的提出有效改善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
篇1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关系了工程的综合效益,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旦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则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社会影响。
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存在诸多环节,而且各环节之间相互作用,再加之其他一些影响因素,很容易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无法达到设计的标准要求。
这就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项目主体质量安全为基础,在抓好核心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和质量安全进行有规划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整体效益,推动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3.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1施工计划规划不合理当前建筑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很多承包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大量承包工程项目,私下工程项目会存在多次分包的现象,这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施工设计和规划都无法达到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3.1.2物料质量隐患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保障,一旦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理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机械设备配备达不到标准的质量要求,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效率下降,而且还会在施工过程中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3.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1缺乏有效的约束与监督现如今,一些建筑工程中所谓的管理机构都形同虚设,只是在表面上进行形式化的管理和约束,没有深入落实并身体力行的监督施工进程的变化,为此作为工程管理层,其不能及时掌握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不能作出安全管理相关的正确决策。
对该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是管理者自身监督管理意识薄弱,没有制定强而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施工人员行为,埋下了安全隐患。
3.2.2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受到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加上建筑市场环境瞬息万变,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常采用各种违法手段获得高额利润,盲目开工建设工程项目,
不注重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质量隐患问题。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企业没有意识到提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性,没有定期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培训,缺乏扎实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知识,不具备专业化技能,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没有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施工情况,
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致使施工人员也没有意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经常违规操作,影响工程项目按时保质竣工。
4建筑工程质量质量安全监督优化对策
4.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优化对策
4.1.1施工方案的设计与规划控制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并通过调查取证以及反复试验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管理人员和相关的设计人员做好施工方案的交接与沟通工作,强调计划中的`质量隐患并极力避免和排除,有效设计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直接的承接工作,有效利用人力物力。
4.1.2施工的物料和设备质量控制需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控制,在入场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需加强施工资料管理与利用,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施工单位应该向具有较高声誉的原材料生产商购买施工需要的标准材料和标准设备,备案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鉴定书。
此外在材料和设备的选择上还需注意:严格控制材料的进出;选用较为环保安全的设备和材料;做好各类物资的分类、储存和保护工作,以保证材料和设备的安全有效性。
4.1.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监督管理这一制度的实行主要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客观性的评价手段,进而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产生促进和发展的作用。
篇14: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通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在水库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小型水库仍然存在管理主体不明、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小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现行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是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具体落实水库确权划界、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组织防汛抢险和除险加固等工作,逐级逐库落实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组织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办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安全管理建议。
(四)水库管理单位(专管人员)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抗旱调度。
二、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一)小型水库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管员。小(1)型水库配备1至2名专管人员,小(2)型水库不少于1人。重要小(1)型水库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也可采取流域集中管理和大中型水库管理机构代管等模式。
(二)小型水库专管人员采用聘用制,具体选聘条件、程序、录用、工作职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办法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人员须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湖北省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经费由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使用单位统筹解决。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每月对小(1)型水库每座补助不少于XX元,对小(2)型水库每座补助不少于XX元。水库大修费用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或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申报安排。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补助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理
(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库制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目标、内容和要求,与水库管理单位(专管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合同,年终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兑现经费。
(二)小型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要在每年汛期,组织编制或修订水库安全度汛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三)小型水库必须建立调度运行、防汛值班、水文报汛、日常检查、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管理制度。
四、及时消除病险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一)水库发生水毁或突发性险情时,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应立即组织修复,并将处理方案和结果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限期除险加固,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在未进行除险加固前,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必须根据水库病险情况,制订和落实控制运用措施,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小型水库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15:淄博市小型水库管理若干规定
最新淄博市小型水库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其中,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为小(2)型水库。
第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管理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经费,协调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小型水库产权,并颁发产权证书和注册登记证书。
第六条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县人民政府所属小型水库的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及管理小型水库的主管部门。
水库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水库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制定管护职责,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筹措水库管理经费,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履行工程管护、防汛抗洪等各项职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库日常运行和维护;
(二)落实水库调度规程、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定期开展水库工程维修养护,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完好;
(四)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水库排(投、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危害水库水质的行为;
(五)建立水库工程巡查档案记录,完善工程档案,建立一库一档;
(六)按照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命令组织或参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七)维护水库管理秩序,保障水库安全。
第八条 水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和岗位培训,执证上岗,提高水库管护人员输放水设施操作技能及维护技能。
第九条 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水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单位,并与其签订维修养护协议。维修养护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库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调度的维修养护单位,应当依法解除维修养护协议。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批:
(一)新建小(1)型水库或者由小(2)型水库扩建为小(1)型水库的,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新建小(2)型水库的,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改建小型水库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小型水库符合降低等级运行或者报废条件的,由水库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小型水库应当具备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工程和水文观测设施、管理用房和通信、电力设施,保障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 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至50米的区域;坝端外延伸3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连线向外延伸10米至50米的区域。
小型水库保护范围为水库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向外延伸7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以外250米的区域。
小型水库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确权划界等相关工作,并埋设界桩,设立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接受监管。
因工程建设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库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补偿费用。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一)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油污、有毒有害物质、高残留的农药和倾倒砂、石、土、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二)在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
(五)擅自启闭水库工程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
(六)毒鱼、炸鱼、电鱼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七)在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炼矿、取土、修坟等活动;
(八)其他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十五条 承担城乡生活供水的小型水库,应当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污染水体等活动。
承担农田灌溉供水的小型水库,区县人民政府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建设配套的农田灌溉设施。
第十六条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小型水库库区淤积严重、影响水库兴利蓄水和调度运用的,水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清淤规划、清淤方案和水库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清淤方案应当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水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汛抢险和大坝安全管理的要求,指导水库管理单位编制小型水库防汛预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复。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十九条 水库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应当按照管护职责在汛前、汛后对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水库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或者保护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签订经营合同,对水库的安全管理、水质保护、汛期调度、除险加固和工程维修养护等事项作出约定。经营合同应当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小(1)型水库2至5万元、小(2)型水库1至3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的运行管理、防汛安全和维修养护等事项。
依法收取的水费以及承包费、租赁费等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水库的运行管理。水库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 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
区县人民政府所属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职责由区县人民政府承担。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及管理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职责由水库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第二十三条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小型水库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依法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在小型水库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占或者损毁、破坏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启闭水库工程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水库内实施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炼矿、取土、修坟等活动的,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建设小型水库或者擅自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或者保护范围内修建工程设施、生产经营设施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小型水库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小型水库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万立方米的塘坝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高新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篇16:石油化工中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石油化工中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1石油化工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中体现出的特征
石油化工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中体现出的主要的特征有:第一,石油化工对工程质量准则的要求极为苛刻,因为这项工程涵盖的专业领域相当广泛,对于施工后的工程都放置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条件很严格的环境下工作,这项工程的危险系数相当高,因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就非常高。第二,在对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的管理上,对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因为这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相当高;石油化工的施工周期通常情况很短,但是对施工的进度有着苛刻的管理体系;由于施工的团队比较多,签订的条约也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很难进行管理。三是,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在工程技术方面也在快速的更新,出现的新设施和技术不断被投入实际的工程生产当中。例如大型的吊装设施、不同的焊接材料,调试仪器的高精密性等。四是,石油化工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广,比如土木工程、钢架结构、锅炉的加热、输油管道的焊接以及处理热和腐蚀造成的危害等专业方面。以上几项特征决定了石油化工在工程质量等方面,还具备了其他的特征:坚定不移的对石油化工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参与建设的责任单位质量行动相联系的监督管制体系。
2现阶段国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现阶段国外的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主要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两种模式,直接监督中又可分为主动参与模式和授权监督模式。主动参与是指石油化工工程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中去,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在开工之前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主动地接受工程主管单位的相关官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检查,采用主动参与模式的主要代表就是美国;授权监管模式就是政府授权或者聘请外部专业监督检查人员,包括专家、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控制专员等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负责工程质量。间接监督模式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主要采用的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其主要指的是通过对相关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的严格的检查标准的制定,通过制造单位或者是有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对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之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制造单位对其工程产品的质量负有全面地责任,对其工程产品质量实施连续的.质量控制及检测,从产品的制造、销售、施工等各个流程进行取样检测,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单位还要对工程产品质量的控制及检测过程本身进行抽查检验和评价。同时,在工程产品和设备通过检测后,工程产品和设备必须使用合格的“CE”标志以示区别,政府工程建设质量主管单位对市场上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极强,一旦被政府主管单位发现必将施以严惩,并且取消其相关的制造、建设资质。
3我国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挑战以及在工程质量的监督上存在的现实状况
3.1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挑战
一是,目前石油化工行业内部的竞争势头日益增高,而且石油化工工程的建设范围每年都在增大,发展的速率也在不断提高,对石油化工施工建设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挑战。二是,对石油化工建设的投资主体较多,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在正常进行工作时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在法律的范围内,石油化工在质量的监督上有众多的主体,主要有工程的建设、石油管道的勘探设计、施工过程、监理以及工程的检测这五部分主体,除了这些责任主体以外还有材料的供应商、石油设施的制造以及对石油化工咨询的管理部门等。四是,及时调整政府部门对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权利的观念。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经验,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监督方法,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理念和方法进行及时更新、推广。
3.2石油化工在工程质量的监督上存在的现实状况
在石油化工施工的过程中,在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上仍有很多问题,以下几点在质量监督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首先,根据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来看,管理体系不明确和不顺畅,降低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管理阶层对工程质量的关注意识不够高,造成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置上不科学,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充分,各部门以及政府进行管理的现象随时发生。其次,石油化工在工程质量监督的内部管理结构上有岗位设置的问题。再次,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在监督的力度上由于市场的主体不明确显得很匮乏,相应的制度办法无法有效地进行实施,石油化工的监督管理人员有限,造成了不能够在市场上进行公平合理的竞争,根本体现不出质量监督的作用。最后,监理的工作由于受到建设单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不出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在具体的工作配置上与建设单位没有达成一致,造成在对石油化工质量进行检查是相互推卸责任,降低了工作效率,对施工的各环节不能有效的进行监督。
4防范管道输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采取具体的实施策略
第一,加强权力的集中化,对管理部门的结构进行重新组合,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管理权力全部统一起来,只有将分散的管理部门集中一起,才能有序地进行工程建设。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的监督职权属于政府职权,因此在执行监督权力的过程中就必须表现出执法的威望性。因此在行使这种监督职权的时候,必须让这种管理机构相对独立。第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提高,让工作人员懂得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具体文件以及准则,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遵守法规的意识。第三,对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常规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的专业素养。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部门应对静态的质量管理行为和动态的质量管理行为进行合理地监控,以此来保证石油工程建设的质量保持在一个比较高且平稳的水平上。第四,对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建设等单位进行最基础的管理工作,增强工程在管理方面的准则化、规范化。各个工作单位都要行动起来,让各项文件落实到工作上去,才能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效率。第五,拓宽石油化工质量监督的工作领域,保障石油化工工程的各方面都能得到监督,这些工作领域涵盖了:向石油炼化的检查修理延展、向设计和制造石油设施过程中延展以及向石油化工工程的安全建设以及质量监督的管理体制方面的延展。为了不使每个环节出现任何差错,管理人员在对石油化工工程建筑的质量进行监督时,不能放过工程的每个环节,保证石化工程不出现任何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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