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实质(共10篇)由网友“kandy”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论文的实质,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论文的实质
对“垃圾”论文的认识
当学生们了解到某些(甚至可能是大多数)发表的论文应当扔进垃圾箱,肯定不能用于指导临床实践时1,他们通常感到很惊讶。本文第一个框图内列出了论文被有审稿程序的杂志退稿的某些常见原因。
目前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大多数都或多或少按标准的IMRAD 格式撰写:即前言(作者为什么决定进行这项研究)、方法(作者如何进行这项研究,怎样分析所得到的结果)、结果(作者发现了什么)及讨论(得到的结果有什么意义)。如果你要判断一篇论文是否值得阅读,你应该审查这篇论文方法学部分的科研设计,而不是审查该研究假设的重要性、研究结果的可能影响或讨论的深入程度。
严格评价
许多循证医学的教科书2-6和JAMA杂志上发表的Sackett及其同事撰写的医学文献使用指南7-21,都详细介绍过对科研方法的质量进行评价(严格评价)的方法。如果你是一名有经验的杂志读者,这些作者提供的结构式审查单绝大部分具有自明性。如果你不是这样,则请试着回答下列基本的问题。
问题1:为什么进行这项研究,作者阐述了什么临床问题?
一篇科研论文的前言部分应当简明扼要地说明这项研究的背景。例如,“Grommet插入术对儿童是一种常用的操作,因而有人认为并非所有的手术在临床上都有必要”。在这个说明之后应该接着对已发表的文献做一简要的回顾。作者应在文章的前言中明确说明要进行检验的假设,否则应该在方法学部分明确说明。如果假设是以否定的方式表示的,如“在最大剂量的碘酰脲治疗中加入二甲双胍不能提高对Ⅱ型糖尿病的控制”,则被称为无效假设。
当一项研究的作者开始进行研究时,他们很少真的相信他们的无效假设。作为普通人,他们通常开始去揭示所研究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差异。但科学家采用的方式是,“让我们假设没有差异,然后努力去否定这个理论”。如果你遵循Karl Popper的教导,这种假设-推导的方法(建立无效假设,然后进行检验)是科研方法的最基本的要素22。
问题2:进行的是什么类型的研究?
首先,确定这篇论文是描述一项原始研究,还是一项第二手(或综合性)研究。原始研究报道第一手的研究资料,而第二手研究是对第一手研究进行汇总并从中得出结论。医学杂志所发表的绝大多数研究为原始研究,通常可分别归入以下3类:
实验:在实验中, 实验措施是在模拟和控制的环境中在动物或志愿者身上进行;
临床试验:在临床试验中,首先对一组病人给予干预措施,例如药物治疗,然后对这组病人进行随访,观察他们发生了什么情况;
调查:在调查中,研究人员在一组病人、医务工作者或其他某些人群样本中进行某些检测。
本文第2个方框显示了用于描述研究设计的一些常用术语。
第二手研究包括:
综述,可以分为:
(非系统性)综述:总结原始研究;系统性综述:按一种预先确定的严格的方法对原始研究进行总结;
汇总分析:对一个以上的研究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指南:从原始研究中得出临床医生应如何操作的结论。
决策分析:应用原始研究的结果建立概率的树状结构,供医务工作者和病人对临床治疗作选择24-26。
经济分析:应用原始研究的结果确定某一项治疗措施对资源的应用是否合理。
问题3:科研设计是否适合于这项研究?
对这个问题最佳的阐述方法是考虑这项研究涉及到哪个大概的科研领域。绝大多数研究都是有关下面方框中的一个或多个大概的领域。
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参加者是按照一种程序(类似于投掷硬币)被随机分配到干预组(如药物)或另一组(如安慰剂治疗或另一种不同的药物)。两组都被随访一个特定的时期,并按开始时所确定的研究结果(死亡、心脏病发作、血清胆固醇水平等)进行分析。一般而言,除了治疗措施外,两组都是相同的。因此,从理论上说,研究结果的任何差异都归因于治疗措施。
有一些比较治疗组和对照组的临床试验并非随机试验。随机分配在这些试验中或许是不可能、不现实的或是不道德的——例如,比较婴儿在家中出生和医院中出生的结果。更常见的是,缺乏经验的研究者比较一组(如病房 A中的病人)和另一组(如病房B中的病人)。应用这样的设计,根本不可能在统计学的水平上对两组间进行合理的比较。
回答诸如下列问题应该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对某一特定的疾病,所研究的这种药物是否比安慰剂或另一种药物效果好?
对某一特定的疾病,宣传页是否比口头建议能更好地帮助病人对治疗方法作出明智的选择。
但应该记住,随机试验有一些缺点(见框图)27。还应该记住,随机试验的结果在适用性方面有所限制,这是因为排除标准(确定哪些病人不应该进入研究的原则)的偏倚;纳入标准的偏倚(从不能代表这种疾病的某一人群中选择研究对象);拒绝给予某些组群的病人知情同意的机会以便纳入该研究28;仅仅分析预先确定的“客观”的终点结果,而可能排除了干预措施质量的重要方面;以及发表偏倚(选择性发表阳性结果的研究论文)29。
目前,医学杂志报道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有一个推荐格式30,如果你在撰写这方面的论文,应该尽力遵循它的要求。
篇2:逆反心理的实质论文
逆反心理的实质论文
论文摘要:逆反心理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产生和表现出来的对教育内容或教育者的抵制和对立,是青少年成长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拟从认知、情感和行为意向三个角度对逆反心理的实质进行阐释。
论文关键词:逆反青少年认知情感意向
逆反心理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产生和表现出来的对教育内容或教育者的抵制和对立,是一种以“对着干”为基本特征的心理行为反应。逆反心理在青少年中普遍存在,并在其成长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坏也将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身心能否健康发展、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和谐、师生关系是否融洽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对逆反心理实质的研究与讨论很有必要,本文将从认知、情感和行为意向三个角度对逆反心理进行阐释。
一、认知是逆反心理的思想基础
以价值观为核心的认知体系,决定主体对外界刺激的基本态度。当外部刺激与主体认知体系的基本理念相冲突时,主体必然产生对外部刺激的否定性的评价和态度。逆反心理的产生也受认知体系的影响。但是由于逆反经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于是很多人会忽略其中包涵着的世界观、价值观这些大概念。
比如家长跟孩子谈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讲“粮票的故事”,并要求孩子向自己学习。孩子就会不乐意,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些,现在主张的是搞活市场,拉动内需,都像你们那样,经济还怎么发展,有的家长跟孩子说攒钱,积少成多的道理,要求孩子不要今天用明天的钱。孩子却会说:“今天用明天的钱是对自己有信心的表现。”还会说:“能用银行的钱,那才叫本事。”我们看到父母与子女在一些问题上似乎就是谈不到一起去,他们总是持有不同或者根本对立的观点。而细究一下,不难发现这种差异的背后实质反映的是两代人消费观念的不同,是认知的差异。长辈一般都经历过物质生活短缺、供应紧张的年代,他们思维中更多的是“省”的概念。而当下许多青年人根本没有那样的生活经历,从小时候开始,父母也是尽力满足他们一个又一个需求,“省”便不知从何谈起。可见,年龄的代际差异是导致孩子与长辈认知分歧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种分歧又会间接或直接诱发逆反心理。
认知差异除了受年龄差异的影响外,还受其它因素,如职业、生活环境、家庭背景、文化结构等面的影响。具体就逆反心理而言,生存环境的不同是造成认知分歧的另一个主要因素。长辈(家长与教师等)一般从事一定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接触较多,孩子主要是学习,生存环境相对封闭,接触人群比较单一,虽然有些青年人20多岁,走上社会,但他们对社会了解的'时间毕竟要短,社会化程度也低。所以,孩子对周围人与环境的认识较大人更简单、美好,而大人则防范心理更重,想得更复杂。比如一位学生叙述的和几位网友去北京的事情,“本来很高兴的事儿,可是和家长说,他们就拼命反对,说网上骗人的多了。太危险,不能去。我解释说其实是见过面的网友,都是大学生,可他们更讲我瞒着他们和陌生网友见面,被人骗了都不知道。最后我还是坚持去了,妈妈天天给我打电话,烦得我就不接。可我觉得这次北京之行给我锻炼很大,更独立、更自信了”。笔者并不想对此案例做具体分析,只想以此说明家长与孩子生存环境的不同对认知的影响以及在这种影响下可能产生的逆反心理。
二、情感是逆反心理的助推器
逆反心理与情感的关系不容忽视,情感对于逆反心理的形成,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一般而言,否定性的评价会引发否定性的情感,否定性的情感又会阻碍人对被否定的对象客观、理性的思考和评判。一位已经上大学的学生叙述了他曾经作为“差等生”的经历:“我开始成绩还不错,后来突然觉得老这么学啊学的,没意思,于是就不听讲,还捣乱,成绩一落千丈。老师老是批评我,拿我作反面典型教育人,爸爸妈妈也说我不争气,我一听就更不想学了。反正你们都这么看我。后来,初二那年,我想退学,收拾了东西刚走到校门口,就看到英语老师。她了解了情况后,对我说:‘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个积极上进的学生。现在怎么放弃了呢,如果坚持下去,我想你会有好的结果的!’她又帮我把东西拿回教室。不知道怎么了,她当时那么一说我就哭了,可能是因为没有一个人像她这样肯定我。”这位学生的描述很有代表性,也很好地说明了否定性评价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许有的长辈认为批评也是为他好,他做得不好难道我要表扬他吗,笔者并不反对批评教育,但是批评也需要理性、合乎情理与适度,更需要关注到孩子情感接受的能力和程度,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给孩子造成反感,那么,双方的心理距离只会越走越远。
有些长辈与孩子产生差异后,总会以为自己是对的,也总会坚持自己的主张,并希望将这种观点加之于青少年一代。他们或许认为这是对青少年比较负责的态度。这种立场,在青少年那里往往会起到相反的结果,特别是当他们知道长辈们做法其实是错误,而长辈们却以某种权威拒绝承认时。笔者听到一位学生如是说:“我记得当时是因为作文题目的涵义和父亲争执,开始就是讨论问题,我们意见不和,然后他就提高嗓门,说我的观点是错误的,还说我性格辈。结果那次作文比赛我得了个二等奖。回来后,我告诉他,他说你们老师也错了。我当时就想,我们都错,就你对了,以后他说什么,我都不听。”这位学生开始并不逆反,她对其他人也不逆反,但是唯独对她父亲。这是由于情感上的负体验使得她把抵触情绪泛化到与之相关的其他方面。以至于在不管说得有没有道理,先抵触了再说。因为她心理上不接受别人,她在感情上已经有了自己固定的反应方式。
三、行为意向则是逆反心理的外在形式
知、情、意是统一的,每个人的认知体系、情感态度最后都会表现到处事行为上,认知上的不统一,情绪上的负性体验,在行为意向上就必然表现为抵触和逆行。而且由于青少年往往处于被教育和被管束的地位,在说理方面无法与教育者抗衡,因此他们多以行为的反向来表示他们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出现了有些青少年,因为对长辈的某些要求的反感和抵触,就故意采取与父母、教师要求相反的作法,即是逆向行为意向的典型。
显然,逆反心理是发于认知表现于行为的一种心理与行为的反应,而逆反心理多发于青少年,是与他们所处的地位和人生经验的缺乏相关的。青少年的逆反心理与行为有些是不合理,于他们的成长不利的,但一味地去责备、批评是不起作用的,甚至会使他们变本加厉;而放弃管教,任其自生自灭则是消极和不负责任的;随你听不听,一味地说教也是够不明智的。
于是,这需要作为长辈的家长和教师分清逆反行为背后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孩子要表达的到底是怎样的内心需求。比如有的孩子逆反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有的孩子逆反则是由于情绪化,理性和意志力不健全,有的是面对挫折的一种反映等等。例如有一位老师说:“我们班有个同学特别调皮,上课老是说话,动个不停。我有时批评他,他倒不难过,还蛮高兴的样子。我觉得生气,就去他家,结果发现他家里就他外婆一个人,他外婆说,孩子的父母离婚,小孩和妈妈过,妈妈一天到晚忙着工作,没空管小孩,而她年纪也大,只能忙着给外孙吃饱、穿暖,其他也管不了。小孩外婆让我多关心关心他外孙。当时,我就在想,这个小孩上课捣乱,也许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因为他太缺少关注了。”这位教师分析得很有见地,这个孩子的逆反正是由于情感上的缺失,或者说是情感上长时间缺乏正性体验造成的。
可见,每个孩子的逆反,孩子每次的逆反,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有些是属于认知的,有些是属于情感的,而行为正是认知与情感的外在形式,通过行为这个媒介,才能更好地掌握孩子逆反心理的实质。
篇3:浅谈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论文
浅谈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论文
【摘要】本文从原有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暴露的缺陷出发,探讨了“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的具体运用,同时对在运用过程中如何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谈了一点看法。
【关键词】实质重于形式 缺陷 运用 职业判断
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首次正式提出“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即:“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等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2月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再次强调此项原则的重用内容,可见其重要性。这项会计核算原则对能否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事项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原有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缺陷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它忽略了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实务工作中,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企业资产不实,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例如,已被淘汰或者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各项资产减值等,这些形式上的资产项目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的定义而仍作为企业的资产,造成企业虚增资产,虚增利润。
2、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按原有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这样的收入确定条件实质上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不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也就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
3、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和经营成果。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固定资产价值磨损程度及无形损耗的具体表现来确定,这样,拘泥于形式的核算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和经营成果。例如,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实,致使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
上述缺陷导致会计核算不准,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假账现象时有发生,给利益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债权人、投资者带来极大的损失。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才能真实的反映会计核算内容和经营成果。
二、“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在实际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未满以前,从法律形式上讲,所有者权并没有转移给承租人,但是从经济实质上讲,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已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上也能行使对该固定资产的控制,因此,承租人应将其视为自有的固定资产,一并计提折旧和大修理费用。
2、自建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到底从何时起计提折旧,其长期借款利息何时停止资本化,何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是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真实与完整的一个方面。以前是根据形式上的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为准。新制度则规定,这些核算方法将取决于“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这体现了实质上的完工。
3、收入的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在收入的确认方面较多运用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其条件之一就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其重视的是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所有权的法律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要求又未按保证条款及时弥补,或未完成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而又是合同所要求的,在这样情况下就不能确认收入。
4、有市价的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核算。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应在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而该种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的形式是其市价,其实质是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好坏。一项长期投资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可根据下列迹象判断:(1)市价持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3)被投资企业当年发生严重亏损;(4)被投资企业持续2年发生亏损;(5)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上述迹象出现时,表明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一般会引起市价下跌,所以在此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如果上述各种迹象存在,而市价并未降低,甚至还高于其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应按被投资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而不应再按市价计提减值准备。例如,某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但由于股市炒作使该公司股票的市价上涨,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企业来说,其持有的股票的市价可能并未降低,甚至还可能高于其账面价值,但并不意味着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投资企业应按投资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而不应再按市价计提减值准备。
5、关联方交易关系的确认。《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具体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环境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视其为关联方。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应视其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其法律形式。如一家母公司同时控制了两家子公司,则不仅母公司和两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这两家子公司之间也存在关联关系。
6、合并财务报表的确认。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应依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这里所讲的控制是指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是法律形式的控制。在某种情况下,虽然某一方具有形式上的控制权,但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合同规定,可能这一方并没有实际的控制权,这时,就不应该合并财务报表;相反情况下,虽然某一方没有控制权,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投资对象实际的控制权且能取得相应的控制利益,这时也应该合并财务报表。华源制药与丰原生化对江山制药合并报表之争,就是典型一例,因此,企业合并的关键不在于看持股的比例,而是有没有实质的控制权。
三、充分理解“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留给会计人员越来越多的职业判断的余地,尤其在国际经济形势和经济现象错
综复杂的今天,这项会计原则显得尤为突出。它不仅是会计人员应遵循的会计核算原则,也是审计人员判断是非的尺度。因此,为了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业务,就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加强会计理论学习,对已经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国际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等具体准则要明确掌握,对国家最新的财经方针政策要及时学习和运用。对于具体的经济事项,应了解现行准则和相关制度是否有所规定,只是没有规定的才需要根据会计原则做出判断。判断时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约束和限制会计人员的违规或作假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敏感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可信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对于审计人员,只有遵循这项会计核算原则,才能对经济活动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2月15日
[2] 张玉珍: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经济师》第5期
[3] 郝林萍、李铁军:会计改革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剖析 <<商业经济>>第6期
篇4:企业概念创新的实质论文
企业概念创新的实质论文
自从新经济出现后,人们对竞争的理解发生了改变。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就是在新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并不发生在产品或服务之间,而是发生在企业概念之间。因此,现在已有人在考虑新的企业概念或者对现有企业模式做一个根本性的调整。但是他们似乎并不知道怎样针对这些想法去建立一个羽翼丰满的企业模式,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企业即使有战略集中但却使利润缩减的原因。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创新概念,不能想象一个彻底地不同于现有企业模式的新的可能性。因为在今天,只有更多的富于想象力的思维才能赢得企业明天的财富。
企业概念的结构与分解
目前,在西方国家经济界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议论“企业概念”,但是却很少有人对企业概念下一个连贯而清楚的定义。综合而言,一个企业模式就是一个企业概念,对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企业模式。因此,在每个企业内部的所有职员都分享一个本企业已存在的企业概念,否则,企业就不会秩序井然地紧紧围绕企业战略正常运营。
对企业概念的宏观描述远远不能满足企业概念创新的需求。因为,它看上去好象是完全的,但并不是简单、易理解的。要想得到一个既是完全的,然而又是简单的企业概念,只有运用系统的观点,从整体的角度去考虑。
事实上,许多企业所了解的都是无目的性的企业概念,这种概念阻碍了企业寻求创新的机会。因此,我们不妨运用分解的方法去挖掘企业概念的真谛。因为,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可能是企业概念创新的源泉和基础。
1.核心战略。它是企业选择竞争方式的本质,它由企业的使命与任务、产品/市场范围和基本区别组成。企业使命的改变会导致企业概念的创新,或者说,当一个公司带来了一个新的或十分不同的企业使命时,那么它相对于由一个粗糙管理模式或模糊的企业目标所支配的公司而言,结果可能就是企业概念的创新。产品/市场范围是企业在哪里竞争的实质,当一个企业的“产品/市场范围”的定义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定义时,就形成了企业概念创新的源泉。基本区别是企业怎么样进行竞争的实质,即怎么样与它的竞争对手产生差别。例如,使用信用卡直接作为旅馆房间的钥匙的战略,一定比传统的要用冗长的废话来完成整个住旅馆的登记的战略更有竞争力。
2.战略资源。每一个竞争优势一定要靠企业特定的资源支撑,明显地改变这种资源就可能引发企业概念的创新。战略资源由企业的'核心能力、战略资产和核心过程组成。其中的关键是如何在企业概念上附加什么样的核心能力。战略资产是企业自己所拥有的既珍贵而又有价值的任何东西,它包括品牌、专利、基础设施、专有的规范和顾客资料等。用新颖的方法使用公司的战略资产能够产生企业概念的创新。核心过程是企业从输入到输出的转换过程中实际所做出的活动,它是“活动”,而不是“资产”和“技巧”。它被用于能力的转换、资产的转换和为顾客输入过去的价值的转换。一个核心过程的重新创造也是企业概念创新的实质。
8.顾客界限。它由完成与支持、信息和洞察力、关系动力和价值结构组成。完成与支持反映企业使用哪一种途径、给予顾客哪种类型的支持和供应什么水平的服务。信息与洞察力反映企业搜集到的信息以及企业怎么样从这些信息中产生洞察力的能力。关系动力是生产者和顾客之间相互影响的实质。在这个相互影响中存在着感情上的以及执行上的元素,这些元素对于创造一个有更大差别的企业概念可能是一个基础。价值结构是企业所选择的一种收费方式,可能是直接收费方式,可能是间接收费方式,可能是捆包式收费,可能是分离式收费,可能是按时间收费,可能按距离收费,等等。这些可选择的收费方式的每一种都提供了基于传统收费方式基础上的企业概念创新的机会。应该说,一个理解顾客价值结构的定价者是企业概念创新的人文基础。
4.价值网络。它完成并加强企业本身的资源。企业的许多资源置于直接控制之外,并对企业的成功举足轻重。因此,价值网络的设计和经营会是企业概念创新的重要源泉。它由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同盟者
[1] [2] [3]
篇5:论民法本位的实质论文
论民法本位的实质论文
[内容提要]关于民法的本位,有义务说和权利说等不同观点,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权利本位和个人本位、社会本位是什么关系?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是否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过程?本文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同一些流行的观点进行了商榷,论 民 法 本 位论文。
[关键词] 民法 本位 契约 形式 实质
关于民法的本位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
通说把民法分为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一书认为:古代债法为义务本位,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债法为权利本位,20世纪以来的债法为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民法总论》一书持相同观点:“民法基本观念之演变,因时代之不同,可分为三个时期。其初为义务本位时期,自罗马法以至中世纪。第二时期为权利本位时期。此一时期自16世纪开始,经17、18世纪之孕育,而成熟于19世纪。自本世纪起开始另一时期。”
第三阶段又称“从契约到制度”③,“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
《民法学原理》一书持不同观点:“民法调整市民生活的基本方法,就是肯认他们的正当利益,并且使之权利化,法律化,神圣其事地加以保护。权利这个概念,凝结了市民法对于个人价值的尊崇,对于市场制度的信心,同时表述了对于权利的冷静界定和怵惕之情。唯其如此,权利既成为民法的核心概念,民法同时也就体现为权利的庞大体系。假使从民法中把权利概念抽掉,整个体系难免顷刻坍塌。这一现象,学者名之曰‘权利本位’。近来,法理学界颇有人热烈讨论,法律究竟应以权利为本位,抑或以义务为本位?在我们看来,只有放在民法领域才有意义。而就民法来说,却很难设想曾经有过所谓‘义务本位’的时代,经济学论文《论 民 法 本 位论文》。诚然,个人对于居处其间的共同体只知义务、不知权利的历史阶段是有过的。然而,在那种情况下,个人恐怕并不作为权利的.能力者。因而他对于共同体的义务,也就不大可能属于民事义务。而一旦那种共同体中的个人,能够同其他共同体中的个人相交往,那么,在他们的交往中,也就不会只言义务,不言权利。所谓‘义务本位’云云,真是匪夷所思。”
古代的法律以确认社会成员的义务为基本内容,称义务本位。近代以来,一些国家的法律以确认社会成员的权利为基本内容,称权利本位。有的学者因此认为,所谓民法的本位,指民法的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任务,或者说“以何者为中心”。①据此,所谓法律的本位,应该指法律的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基本任务,或者说“以何者为中心”。
然而,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概念,确认义务和确认权利实际上是一回事。如果换一个角度,古代的主要规定义务的法律,完全可以视为主要规定权利的法律。不仅如此,如果作些技术处理,古代的主要规定义务的法律,完全可以具有主要规定权利的形式,即以主要确认某些社会成员的权利为基本内容。果真如此处理的话,处理后的法律究竟是义务本位呢,还是权利本位呢?
认为法律的本位指法律的基本作用,只能说是描述了法律的本位问题的现象,没有涉及这一问题的本质。如果从本质上分析,所谓法律的本位问题,其实是指法律的直接根据,即立法理由:法律根据何种理由而立?或者说,由何种观念派生?古代以规定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和近现代以规定权利为基本内容的法律,两者之间这种形式上的差别,反映了两者的立法意图的对立。这是本质的不同。
义务本位认为:自然人在社会中各有其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身份形成不同的等级。法律就是通过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的不同义务,来确认他们的不同身份和等级。因此,义务本位就是身份本位,等级本位。亨利·梅因曾经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庭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个人’不断地代替了‘家族’,成为民事法律所考虑的单位。”梅因把这一过程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②因此,义务本位也可称家庭本位。义务本位的法律的实质是:法律只确认少数人乃至一个人享有完全的权利资格即人的资格,多数人不享有或只享有不完全的权利资格,即不享有人的资格;其实就是只承认少数人乃至一个人是人,不承认多数人是人。因此,义务本位实际上是非人本位。
权利本位认为:人来到世上就是来做人的,自然人各个体都享有做人的资格。因此,自然人进入社会的资格平等,也就是人格平等。自然人的人格只有通过行使权利才能实现。法律就是通过规定自然人的权利,实现自然人的人格。权利本位的法律的实质是:法律确认所有的自然人都享有人的资格,其实就是承认所有的自然人都是人。因此,权利本位实际上是
篇6:如何看穿诡辩论的实质论文
如何看穿诡辩论的实质论文
先前,我写了一篇《杜撰的文化与脆弱的生命》一文,在原创力量站,高尔山先生对我的此文写下了留言:“文化原本是一种现象,而我们却把它当成了本质。问好山野居士!”
我的回复:“是的,原本是现象的东西,人们却习惯于当成本质来推理和演绎。现象让我们学会反思,而如果把现象定义成了本质,那么,诡辩也就能大行其道了。请茶!”
高尔山先生继而再回复:“谢谢!山野君所言极是。就目前人们对文化的反思情况看,虽然这种反思也不过是一种现象。但其程度也到了‘无所不能及’的本质地步,究竟该怎样反思?说到底,参照系的不同,所认识的结果就截然不同。比方说,宇宙的本质是什么?那是无数的现象汇总而成。所以,包括人类在内的文化,才仅仅是这宇宙的冰山之一角,我们凭什么说‘自己’是主人?骄傲自大的结果惨不忍睹。您说是吗?回茶!”
针对现象与本质的探讨,我将要写的这篇,也未必就能谈出个所以然,所以我只不过是想尽力挖掘一下其中的内在关联性罢了。
高尔山先生,无疑是个喜欢用辩证的角度去思考的人,这一点,令人欣慰。
我究竟该如何答复高尔山先生的提问呢?
我只是觉得,人类的骄傲自大,在推动诡辩论肆无忌惮地横行于世的方面,的确起到了一个相当大的影响作用,但我认为,这并不是最主要和最全面的因素。
造成诡辩论能横行于世的原因,我认为是多方面的。
我觉得,诡辩之所以能横行于世,其最主要的根源在于两点。
第一点:喜欢玩诡辩的人数众多;第二点:喜欢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跟从“诡辩”这个恶魔,而瞎嚷嚷的跟屁虫也多,正所谓“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现象与本质,在很多时候的确如高尔山先生所说的那样:由参照系的不同而会演化出不同的争论结果。
针对“共产主义”,有人就认为这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本质,但是作为一种学说而言,我却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现象。
资本主义,却是被全世界各国的历史所证明过的一种社会组成形态,而如今,一味地宣扬“资本主义是错误的”这种论调,在目前看来是毫无现实根据的,而这种论调本身,也脱离了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原则,而纯属于主观论断。
我认为:在某种现象并没有在现实的人类社会生活中得到最广泛的普及和应用之前,不能轻易地就上升到本质的高度去下结论。
有的人,看到一部分现象,就会主观地把这种现象当成了社会的本质,这正如空想社会主义的破产,是根本经不起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检验的。
正如无数女士们,都曾利用历史上的男尊女卑之社会现象,以及现代社会里各种破产的婚姻之社会现象,来力图解析和重构婚姻的本质概念一样:她们的言论,实质上都是非常可笑和荒谬的`主观诡辩论,而非站在实事求是的辩证分析之立场上来看待客观事物的。
诡辩论之最大的荒谬特征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看到一个社会现象,就通过诡辩逻辑去分析推理,然后再想当然地去推而广之,最后,就开始一叶障目地否定所有一切客观的东西,这就是“诡辩”这个恶魔的实质。
诡辩之所以能横行于世,跟为数不少的人喜欢用一叶障目的惯性思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性。
我举个典型的诡辩例子。
有一位女士曾经说过:男人都好色,好色的家伙都是登徒子,既然都是登徒子,那还有什么好东西?
诸位看官发现了这句话中的诡辩性质没有?
首先,登徒子是不是好东西,我们暂且不论。而男人都好色,不假,但如果硬把好色的男人都比做登徒子,也可以极勉强地说得过去,然而,“既然都是登徒子”这句话,就内藏了很强的诡辩逻辑。这也正如《人如衣服》论的荒谬:你可以比喻,但是决不可以想当然地用“是”这个字而胡乱地去为任何事物定性。
“如”与“是”,存在着天壤之别,而这种错误的思维方式,在人类意识形态领域内所衍生的惯性,倒常常能把任何一个思维还正常的人的脑子给搞得一塌糊涂。
“如”,是一种外在的表象,而“是”则表证了事物的本质。
现象能否成为本质,不能依靠主观地把“如”用改头换面地障眼法变成“是”的诡辩论方式来兑现,而这就是“诡辩”与“思辨”的根本不同点。
比如龙文化,算得上令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自豪到极点的文化传承之一,但是,再怎么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的民族比喻成腾飞的“龙”,事实上中华民族并不是“龙”。而“如狼似虎”这个成语,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形容词,而并非能给客观事物定性的“是”。
诡辩论的症结点,就在于把很多用来描述社会表象的形容词,利用偷换概念的手法,给强行定性成了判断性很强的动词“是”。
至于到底“是”还是“不是”,却由不得某些形容词擅自作决定,至少要在看全面任何事物的本来面目之后,才能下结论。
我们都知道一首歌,一首费翔曾经演唱过的“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这首歌的歌词很有意思,我个人估计是一首男人写给心爱的女人的诗,而在其中就用了“像”这个字。假如我们现在换一下歌词,改成“你就是那冬天里的一把火”,大伙认为结局会如何?
我能肯定:这首歌会卖不出去,而费翔本人,也许也会拒绝唱这首歌。
因为:“像一把火”,代表的是一种浪漫的象征,而“是一把火”,则演绎着一种隐喻的恐怖。因为人们都知道,“像火”的时候,不过是充满恋爱热情的比喻,而“是火”的时候,则会演化成有可能引火烧身的恐怖了——天底下的男人,有谁会希望自己喜欢的女人变成事实上的一团火呢?
滞留于对客观事物之表象的形容,常常会被诡辩论者以及“百犬吠声”者们,用来制造荒谬透顶的判断结论。
人类社会,很显然是一个综合立体的社会,而作为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单个分子,很显然喜欢站在一个平面的惯性思维之角度上,并力图去解析和重构各种各样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各种思维理念,而这,恰恰就是诡辩论之所以能横行于世的根源。
诡辩论的伪逻辑特征,往往习惯于以点到面地去分析推理,却从绝大多数时刻忽略了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的立体属性。于是诡辩论者,不论他们用尽了多少思考的时间和浪费了多少没用的脑细胞,却依然习惯于站在各种各样片面而极端的角度,力图用薄薄的一层平面去解构和分析万事万物。
于此,我在针对人类自身,进行一番最后的论述。
人,“如”猴,但,不“是”猴;男人,就是男人,也许“如”狼,也许“似”虎,也许还“如”其它的什么,但归根结底,不“是”狼,也不“是”虎,也不“是”其它什么;女人“如”花,女人“如”茶,女人“如”衣服,或者其他的任何比喻也都可以,但,女人最终不“是”花,也不“是”茶,当然更不“是”衣服……
我相信,任何一位有理性的朋友,都能看穿诡辩论的实质,也能找出更多更有力的反驳形式,而我个人,暂且论述到这里,否则,如此一个大命题,也不知究竟分析到何时才能辩证完全。
篇7:化学变化的实质是什么
化学变化
化学变化是指相互接触的分子间发生原子或电子的转换或转移,生成新的分子并伴有能量的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旧键的断裂和新键的生成。
化学变化过程中总相伴着物理变化。在化学变化过程中通常有发光、放热、也有吸热现象等。按照原子碰撞理论,分子间发生化学变化是通过碰撞完成的,要完成碰撞发生反应的分子需满足具有足够的能量和正确的`取向。因为反应需克服一定的分子能垒,所以须具有较高的能量来克服分子能垒。两个相碰撞的分子须有正确的取向才干发生旧键断裂。
篇8:礼仪的实质是什么
礼仪的实质是什么
礼仪是人类内心情感的外在表现。
在人们的礼仪交往中,礼仪最好的表达莫过于恭敬二字。“治礼,敬为大。”孔子在谈到礼的实质和作用时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意思是说,内敬外恭,平等有礼,能促进人与人的交往和友谊。孟子也说:“尊敬之心,礼也。”我国礼仪经典枟礼记· 曲礼上枠开宗明义第一句就强调“毋不敬” 。如前所述,“礼”无非就是“示敬” ,礼物、礼貌、礼节,都必须是出于敬意的。“不敬则礼不行” 。敬者,诚也。不论是一声询问,一次拜访,都要发自内心,体现真诚的爱心和善良的道德情感,而决不能口是心非。即使是一次真诚的注视,一席倾心的聆听,也都是致敬之礼。正因为对意诚情笃的推崇,我们的先人往往很看重“礼”的由来和方式,以“敬”的成分之多少分辨礼物之贵重与否。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就是这个意思。所以,礼仪不是凭空产生,而是人类情感的.结晶。
礼仪受社会意识形态制约,它反映一个时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社会主义礼仪的实质除了“敬”这一共性以外,还有它特定的内容,这就是:平等待人,尊重别人,言行文雅,表里一致。平等待人,就是和人来往相处时,既不以年长、位高而骄傲、自负,也不因年轻位低而自卑自惭;对外宾,也不管对方国家大小,身份高低,都应一律平等。尊重别人,就是尊重别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习惯、感情、愿望、爱好以及劳动成果和正当利益。言行文雅,就是和别人交往时,言谈举止高雅优美,彬彬有礼恰到好处。表里一致,就是要以诚待人,光明磊落,而不虚情假意。社会主义礼仪的这种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
篇9:化学变化的实质是什么?
化学变化
化学变化是指相互接触的分子间发生原子或电子的转换或转移,生成新的分子并伴有能量的'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旧键的断裂和新键的生成。
篇10:光合作用的实质是什么
实质是合成有机物,储存能量。光合作用的实质是一种能量转换,指绿色植物(包括藻类)吸收光能,把二氧化碳和水合成富能有机物,同时释放氧气的过程。
光合作用
光合作用,通常是指绿色植物(包括藻类)吸收光能,把二氧化碳和水合成富能有机物,同时释放氧气的过程。
其主要包括光反应、暗反应两个阶段,涉及光吸收、电子传递、光合磷酸化、碳同化等重要反应步骤,对实现自然界的能量转换、维持大气的'碳-氧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物
狭义上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是指由碳元素、氢元素组成,一定是含碳的化合物,但是不包括碳的氧化物和硫化物、碳酸、碳酸盐、氰化物、硫氰化物、氰酸盐、碳化物、碳硼烷、羰基金属、不含M-C键的金属有机配体配合物,部分金属有机化合物(含M-C键的物质)等主要在无机化学中研究的含碳物质。
绿色植物
绿色植物是指含有叶绿素的非单细胞植物。通常可以理解为显绿色的植物。绿色植物的叶、茎中叶绿素能进行光合作用,其实质是将二氧化碳和水转化成糖类时释放出氧气及能量。动物要消耗氧气呼出二氧化碳,必须靠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维持地球大气中的氧气与二氧化碳的平衡。人类的食物绝大多数直接(粮食蔬菜水果)或间接(肉类)都来自绿色植物。
占人类能源绝大比例的石油、煤炭、天然气也主要来自远古绿色植物。木材供我们建造居室,棉麻供我们制衣,很多植物还可以直接入药或从中提取有效成分制成药物。总而言之,人的生活绝对离不开绿色植物。绿色植物有树、草、藻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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