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倾销不公平性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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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倾销不公平性研究的论文

篇1:国际反倾销不公平性研究的论文

国际反倾销不公平性研究的论文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间经历了八轮多边谈判,使得关税大幅度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受限,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业层次上的国际竞争加剧,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并间有危机的出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反倾销是历经GATT八轮谈判而被保留下来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及其易胜性,使得各国对于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措施过于青睐。合理使用反倾销手段对于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在滥用着这一“合法”的保护手段。

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我国出口产品4000余种,累计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160亿美元。

反倾销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尚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充分认识反倾销的不公平性,是WTO本轮谈判中对国际反倾销法提出修改建议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现行反倾销法本身的非中立性

法律作为诉讼裁决的依据,对诉讼双方当事人来说必须具有公正性或中立性。但作为反倾销诉讼裁决依据的反倾销法本身却不是中立的,带有明显的偏袒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歧视特征。作为现行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最新准则,WTO反倾销协议是由1948年GATT第六条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但后者的原始草案是由美国政府以其19的反倾销法为基础提出的,而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出台背景是:19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粮价大跌,1921年失业率达到12%,有505家银行倒闭,达到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历史最高点。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反倾销法无疑是应国内产业急需保护的要求而产生的,具有典型的保护主义色彩。虽然历经多轮谈判,WTO反倾销法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仍然区别对待,各国反倾销法条文的宽松又赋予主管当局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得出倾销成立的结论。这对于出口国产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反倾销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不平等

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虽然是由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向本国主管当局提出的,但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一经提出并获得批准,反倾销主管当局就立即取得了裁决者的地位,从而诉讼也就转化成了进口方政府针对出口企业的行为。同类产品范围的界定、调查抽样方法的选取、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调整与比较、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被确定为非市场经济时替代国的选取、诉讼期限的延长与否等等几乎全部由进口国主管当局自行决定,而出口企业所在国的政府只能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在对判决不满时提出争端解决要求。

可见,反倾销诉讼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公平较量。反倾销调查的时限性又使得出口方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收集资料和有利证据予以反驳和申辩,只能处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

3.损害调查中非倾销因素的排除

WTO反倾销协议及各国反倾销法都明文规定,在确定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时,当局应对所拥有的全部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同时亦应审查除倾销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以确定这些非倾销因素是否也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危害,由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按照规定,至少应考虑下列诸因素:以非倾销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国内消费方式的变化;外国与国内生产商之间的竞争;贸易限制措施的作用;国内工业的技术革新;出口实绩和国内工业生产能力的变化等。

然而,对上述非倾销因素审查与否及审查的程度如何,几乎完全取决于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当局出于保护国内工业的考虑往往对某些因素不做调查,或者调查时浅尝辄止,而把由非倾销因素引起的损害不公平地归咎于进口产品。

另外,在损害调查时,反倾销法没有规定采选数据的标准,这也很容易造成当局以自由裁量为理由的武断和专横。

4.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标准有失公正

在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增长时,不论美国的反倾销法,还是WTO反倾销协议,都是既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又考察其相对增加,认为“不论其在进口成员的生产或消费方面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都视为进口大量增加,这显然更有利于损害存在的判定。

例如,A国从B国进口某一倾销产品,第一年进口4000件,A国国内的消费总量为00件,由于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总量的3%,被忽略不计。假如第二年A国仍然是从B国进口4000件该产品,但由于国内消费萎缩,总消费量变为120000件。那么,按照当前的反倾销法,虽然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没有变化,但由于第二年A国国内需求萎缩,进口产品的数量超过了国内消费总量的3%,进口产品就被认为是大量增加了,并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进口国本身消费数量的缩减引起的后果,却要由出口国来承担,显然有失公正。

5.累积评估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可以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进口产品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累积评估。累积评估的条件,一是来自每个国家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超过了2%的最低标准,且来自每个国家的进口数量是不可忽视的。二是依照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和进口产品与相同国内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对进口影响的累积评估是适宜的。

但累积评估的方法表明,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可能对进口国产业不构成损害,但把几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加起来总体考虑时,其损害的严重影响则不可低估。累积评估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损害的标准,大大增加了做出损害存在裁决的可能性。这对于刚刚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后起小国往往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6.替代国制度

关贸总协定附件九第1款第2条规定:“应当承认,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进口的货物,在为第1条之目的决定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缔约国可能发现有必要考虑这种可能性: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不一定经常合适。”

欧美等发达国家依据以上规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产品的进口规定了替代国制度。中国一直是替代国制度的最大受害国之一。虽然欧盟于修改了其反倾销法,把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自动获得了市场经济资格。在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上,欧盟采取了新的方式,一是以个案审查方式确定某个生产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资格;二是对中国企业实行更为具体的差别对待(分别税率)的标准。

欧盟对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资格规定了5个条件:

一是有足够证据表明企业有权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决定价格,成本、投入等不受国家明显干预,主要原料的成本价格能反映其市场价值;

二是企业有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能在所有情况下使用的基本财务记录;

三是企业的生产成本与金融状况,尤其在资产折旧、报废、易货贸易、以资抵债等问题上,不受前非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歪曲;

四是确保受破产法和资产法的约束,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五是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同时,就中国企业申请享受差别对待(分别税率)欧盟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8条标准:(1)股票的大多数应由真正私营公司掌握,或者重要的岗位上没有政府官员,有关公司受外国投资者控制将被视为其独立性的一个相关指标;

(2)公司设施建筑所占用地应从国家租赁或购买,且条件应同市场经济国家的相似(如正当的租赁合同);

(3)公司有权雇佣或解雇雇员并确定其工资;

(4)总体上公司应对其原材料供应及投入有完全的控制;

(5)应在正当合同的基础上保证设备的供应;

(6)有证据表明外汇可以汇出,且可以回收投入的资本(只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如合资企业);

(7)出口价格应自由确定,出口销售由设在涉案国家以外的相关方负责,这一事实将成为决定性因素;

(8)应保证进行商业活动的自由,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国内市场销售方面不应存在限制;

二是不能在正当的合同条款之外收回经营权;

三是公司应根据其出口市场的传统需求,自由确定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美国反倾销法在确定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程度;建立合资企业和外国投资的允许程度;政府对生产资料的拥有或控制的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产品价格和产量的控制程度;商务部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仍然沿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如此苛刻的条件,即使是欧美的某些企业也未必符合全部要求,这是一种典型的歧视。当涉诉企业不能达到其所谓的标准时,等待它的将是随意性很强的替代国制度。即选择一个与受诉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同的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而采用替代价格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同的两个国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也难找出某个国家的合适的替代国,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密度极高,具有无可比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加之在动力、原材料等方面的价格优势,任何国家充当中国的替代国都必将大大高估其成本,因此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如在确定中国输欧彩电是否存在倾销时,欧盟将新加坡定为替代国,而新加坡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选择这样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必然会得出中国彩电倾销的结论。

其次,替代国的选择随意性过强,缺乏可预见性。替代国的选择只有在进口国厂商提起反倾销申诉,当局认为出口国生产商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时才会出现,因此出口商或出口国生产商在被控倾销之前,甚至在立案过程中都无法预知究竟把价格定于何种水平才能免遭起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法律条文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即行为人能准确地知道其行为的后果。替代国制度以无法预见、无所适从的法律让人遵守,并受其约束,是极不合理的。

第三,替代国价格确定的不透明性。以保密为借口,进口国主管当局从替代国获得的资料将不会透露给出口国的生产厂家,因此,生产商或出口商无法核实依靠这些资料得出的正常价值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倾销幅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而且,进口国采用替代国价格时往往不做必要的调整,在本来就不公平的基础上人为地加大正常价值,使得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出口商被动地去接受进口国主管当局确定的替代国价格,去接受反倾销制裁,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第四,对于我国生产商尤其不公平的是,当被诉倾销的'国内生产商申请到个案裁决,且部分生产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时,对于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仍然要用替代国来确定这些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亦即即使有中国企业得到了市场经济地位,该企业也不能用作其他中国企业的参照,这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7.忽视消费者利益

反倾销似乎一直是进口国生产商、进口国主管当局与出口国生产商之间的游戏,与消费者毫无干系,在反倾销法中,也很少提及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一般无权过问反倾销调查,也无权取得有关资料。但是消费者的福利却直接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长期的。

如1990年根据大西洋鲑鱼贸易联盟的书面指控,美国对自挪威进口的新鲜鲑鱼征收了23.8%的反倾销税。征税后国内生产每年约增加70-100万美元,生产者利润随之增加70-80万美元,国家关税收入每年增加870-1090万美元。但由于市场上鲑鱼价格的提高,消费每年的净损失达1810-1850万美元。这样,实际美国社会净福利每年将下降690-720万美元。(转引自《反倾销对相关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影响》,易佳琳)

可见,反倾销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国内特定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但它是以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这对于进口国国内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

欧洲消费者组织曾经提出要求取得反倾销调查中的材料,但欧洲法院却认为反倾销程序并不直接针对消费者及其组织,因此,不予准许。即使在GATT1994年的反倾销法中,也只是规定“当局应向受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提供机会,如果该产品通常是由零售渠道出售的,还要向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让他们提供关于倾销、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有关调查的任何资料。”但是,消费者却无权获取资料,无权要求中期评审和日落复审(sunsetreview)

8.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裁决权的被剥夺

如果进出口双方都是WTO成员,且出口国对进口国向其输出的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裁决不满意且磋商失败时,前者即可提请WTO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在评估该事项的事实时,专家小组应确定主管机关对事实的确定是否适当,对事实的评估是否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如果事实的确定是适当的,且评估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即使专家小组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该评估也不得被推翻(参见WTO反倾销协议第17.6(ii))。也就是说,WTO专家小组不得自行搜集证据,另行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专家小组最多只能对进口国当局的最终裁决结果作出是非判断,而不得随便得出别的结论。这既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角色的尴尬,又是贸易保护主义和大国强权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典型反映,显然不利于出口国。而之所以要这样规定,个中原因恰恰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是反倾销法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是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这对于经济实力和反倾销立法都较为滞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以上从八个方面对反倾销的不公平性作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WTO以及各国的反倾销法律都有待完善,如何改革现行的国际反倾销法,是各国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WTO本轮多边谈判的矛盾集中点之一,希望上述分析能为反倾销法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篇2:国际反倾销论文

国际反倾销论文论文

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论文关键词]竞争情报 产业竞争情报 反倾销 案例 国际竞争 产业安全  [论文摘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支持三个视角以及竞争情报需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早期预警功能、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决策支持功能、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等多个方面,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件进行解析,得出结论和启示。  1 引言  竞争情报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时,如果仅仅关注那些打着竞争情报旗号的领域和文献,其研究必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反之,将研究视野扩展至那些没有竞争情报之名,却有竞争情报之实的领域,则往往别有洞天,顿有天开地阔、跃升到新一重境界之感。国际贸易战中的很多事例就属这种情形,其中,3月结案的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本文简称“苹果汁案例”)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端的经典案例,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也是一个竞争情报发挥作用的绝佳案例。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  2 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  2.1 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 Intelli—gence 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 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 信息收集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政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  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  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  2.3 信息分析  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  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  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  3 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  3.1 早期预警功能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  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政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  3.2 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  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  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  3.3 决策支持功能  我方从第一时间获知美国苹果汁企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此案尘埃落定,前后持续近5年时间,先后遇到多次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例如:面对美方的'指控,我们是否应诉?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低于起诉方税率要求的初裁结果,是继续抗争,还是妥协与诉方谈判中止协议?当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对我不公平的终裁结果,如不接受,是否敢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状告美国商务部?对于美国商务部仍有明显不公的修改终裁结果,是否抗辩到底?……  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正确决策是我国苹果汁应诉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案例过程的深入分析表明,高水平的竞争情报工作毫无例外地为每一项重大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如,在对待是否应诉的问题上,国内苹果汁企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放弃应诉;另一种是坚决应诉。即使是放弃应诉的意见,也是能列举出许多“颇有道理”的理由呢!例如,国内官司都打不赢,打国际官司能打赢?聘请的美国律师开价3 000万人民币,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值得吗?……  应诉带头人李中柯、张志彪、高亮等之所以能够驳倒这些貌似合理的意见,使国内苹果汁企业下决心应诉,在于他们掌握大量信息,通过深入分析信息,对是否应诉的利弊、风险、机会、投入产出、国家大账与企业小账等关系有着独到的、深刻的理解。从竞争情报角度看,正是远超常人的竞争情报能力帮助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义无反顾、智勇兼备,带领国内企业决心应诉到底,并取得最后的彻底胜利。  4 从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角度考察  4.1 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特定的竞争情报功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基本保障。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来说,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是应对一场有别于国内市场企业间诉讼纠纷的特殊危机。这场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美方针对的不是某个企业,而是中国苹果汁产业全体,影响巨大;涉案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灾难性后果,中国所有苹果汁企业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苹果汁市场,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此类指控为涉外诉讼,交涉应诉过程的工作语言为英语,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文件等也全是英文,我国应诉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任务十分紧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迫。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单体企业孤军奋战应对美方指控,不但过程会异常艰难,而且胜算也大为降低。  解决这场特殊危机,需要实现早期预警、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等竞争情报功能,需要建立超越单体企业的、能代表中国苹果汁产业界的应诉组织机构。单体企业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组成应诉共同体,据此形成以应对这场危机为目标的竞争情报组织机构,为实现相应的竞争情报功能奠定基础。 4.2 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收集需要的支持  苹果汁案例表明,中美之间的争端主要是在产业层次进行的,因此,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取得最后的胜利,需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在产业竞争情报收集的过程中,任何单体企业都难以完全胜任应诉需要的产业竞争情报数据、文献、资料。每个单体企业都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成竞争情报资源和功能,这是高质量完成产业竞争情报收集工作的关键。  4.3 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并形成决策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通过信息分析形成决策需要的竞争情报产品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核心环节。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原料,进行去伪存真、条理清楚的分析工作,透视其含义和影响,为系列决策提供支持,任何一个单体企业都难以胜任,仍然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智力集成,这也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分析工作、为系列正确决策提供支持、获得最后胜利的关键。  4.4 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竞争情报价值链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是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决定性环节。对苹果汁案例而言,将系列正确决策转化为行动正是实现应诉预期目标、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最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需要每一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系列决策的要求,出钱、出人、出力,各尽所能,协调行动。防止出现“内鬼”,避免相互拆台,团结一致,坚持到底。这也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  5 结论与启示  5.1 结论  ·竞争情报工作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竞争情报工作实现的早期预警、环境监视、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功能是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保障,竞争情报工作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  ·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需要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苹果汁案例研究也表明,诉诸反倾销指控有别于传统单体企业之间的常规竞争,是削弱竞争对手竞争优势的特殊竞争手段,是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伴生品。面对这一新的竞争手段,要求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范围和重心从企业层次向产业层次升级,将产业竞争情报纳入企业竞争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情报工作的核心范围,只有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才能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  ·成功应对反倾销需要围绕涉外产业竞争进行全社会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我国苹果汁企业的胜诉是每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应诉的结果,围绕苹果汁产业的竞争,应诉共同体间进行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基础。  5.2 启示  ·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苹果汁案例是让国内业界人士欢欣鼓舞的案例,“大获全胜”、“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最成功的典型案例”之类的赞誉充斥媒体。但是,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那就是“防患于未然”,根本就不发生这场诉讼。发生这场诉讼,是一个全行业无序竞争、低价出口、缺乏大局观和战略意识的恶果,也是一个被指控之前我国苹果汁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到位的体现。如果能早日“防患于未然”,焉至于胜诉得如此悲壮?何至于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曲突徙薪”更胜于“焦头额烂”。  ·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没有成为主角又何妨?在这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士的身影,更谈不上成为主角,这是需要国内竞争情报界深思的事情。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是竞争情报的依附特性使然。苹果汁行业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岗位,可以没有名义上的竞争情报专业人员,但决不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工作,只不过这些实质上的竞争情报工作由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承担罢了。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信这些企业一定会出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冠以竞争情报之称谓。  ·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从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企业从本土经营向“走出去”发展的必然遭遇。应对产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竞争情报不能缺位,而产业竞争情报理论与实践研究恰恰是我国竞争情报界的薄弱环节。在我国竞争情报事业经历了的发展历程,需要再上台阶之际,产业竞争情报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篇3: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研究论文

一、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的基本内容

(一)信息的公平性

信息的公平性,在薪酬管理中,主要表现为企业管理者应给员工提供详细具体的薪酬信息,而且对于薪酬管理中员工存在的疑问,应耐心的进行解答,不可对员工的咨询敷衍了事,及时解决员工的疑虑,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可,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程序的公平性

所谓程序的公平性,即员工对企业薪酬管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的评价。根据莱文塞尔的评判标准,主要有6个基本原则,包括道德性、一致性、准确性、纠错性、代表性以及无偏向性。除此之外,薪酬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薪酬制度的公开程度以及员工参与企业薪酬管理的机会等,都是员工用于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重要方面。

(三)结果的公平性

企业薪酬管理结果的公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薪酬水平和薪酬增加的幅度。员工通常会将自己的薪酬情况与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对比,以此作为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依据。如果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员工会觉得分配公平;如果差距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从而产生消极心理,影响员工的工作绩效。所以,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应根据员工的等级、工作性质、工作能力等进行公平性分配。

(四)交往的公平性

交往的公平性,顾名思义就是管理人员与企业员工沟通交流的公平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和工作的积极性。所以企业管理者在与员工沟通时,应真诚和礼貌,给予员工充分的关注,使员工能够认可薪酬管理的决定,同时不可伤害员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以平等的姿态与员工进行沟通,对于公司薪酬管理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决策,应及时告知员工。

二、薪酬管理公平性对员工工作绩效的影响分析

(一)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

企业薪酬分配代表的是员工所处岗位的工作价值,也是员工对自身价值进行评定的重要标准。但是在一个企业中,往往有很多的部门和职位,对这些职位的薪酬分配非常重要。员工会认为薪酬的高低意味着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价值,所以如何对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资进行有效协调和公平分配非常关键。薪酬管理的公平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影响员工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以煤炭企业为例,在实际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公平的问题一直都没有根除,平均主义倾向仍然存在,绩效与职位之间没有建立科学的联系,相同级别员工薪酬平均化。另外,有的员工由于与领导是亲戚或是关系好,工资高晋升快,这些都会造成员工对薪酬分配产生不满和抱怨的心理,觉得自己付出劳动再多和别人付出少结果还是一样的,会大大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和不作为,影响工作效率。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合理分配薪酬,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发光发热,实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二)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

公平的绩效管理标准是有效开展绩效评定的前提,但是在制定该标准时,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对其具有直接影响。因为只有充分了解企业薪酬管理的内涵和公平性要求,才能保障绩效管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价值,使绩效管理更具人性化,起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作用。因此,企业在制定工作绩效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企业具体实际相结合,保证绩效管理的科学合理性。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而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又会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通过实际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员工频繁跳槽都是因为对薪酬的不满意,所以如果企业薪酬管理存在不公平,不可避免会加剧员工的不满情绪,造成企业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煤炭企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更应注重员工绩效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实施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绩效。

(三)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

如果员工能够感受到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并且能够接受企业的.这一薪酬标准,那么员工就会对企业产生充分的信任,会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投入,把自己真正的融入到这一集体中,把自己视为企业的一份子,能够在企业中找到归属感,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比如,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当前市场经济不景气,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企业利润也在大幅下降,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所能带给员工的利益也随之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人员应与员工做好沟通,告知员工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瓶颈,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接受,消除员工对薪酬的不满情绪,使员工能够与企业站在同一战线上,同舟共济,共同面临市场带来的挑战与难题。

三、结束语

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员工工作质量,另外还会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从而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应根据员工具体职位和实际工作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使员工的付出都能得到回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只有员工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篇4:试论普通中学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公平性研究论文

试论普通中学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公平性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教师工作绩效评价 公平性 普通中学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上述情况,从实地考察和绩效分析入手,致力寻求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来达到教师工作绩效评价的公平性并通过实践,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资方法与途径。

目前我市许多普通中学的教师对学校的管理评价制度表示不满。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学校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缺乏公平性。究竟学校的管理评价制度的公平性对教师工作积极性有无影响?是否可以通过改进学校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呢?

一、教师绩效评价的现状

笔者对南川的五所普通中学以及綦江中学、丰都中学、涪陵实验中学等十多中学的教师评价方案的对比分析和评价实践的调查发现,当前普通中学对教师考核管理中流行的是“工作绩效考核”方式,即在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对教师所规定的教育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无论评价方式或名称如何变化,但其做法都大同小异,着眼点是教师工作的“过去”,着重点是管理者单向判断,考核结果是注重奖励和惩罚,管理角色是裁判员,问题解决方式是评后发现问题,管理形式上是专制管理,给教师总的感觉就是“秋后算账”。这种评价缺乏公平性,很多教师对这种片面的评价产生抵触情绪。最终评价结果非但达不到预期目标,即为总结教学成果由此改善教学质量、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反而极易造成负面影响。

二、教师绩效评价缺乏公平性的原因分析

造成教师绩效评价缺乏公平性的原因,主要有评价制度、管理决策方面的原因,现试分析如下:

1.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标准千篇 一律

所谓“绩效评价”,是指识别、观察、测量组织中的人的绩效过程。虽说是绩效考核,但却违背了绩效评价的原则,注重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所以常常会造成片面看问题,只捉住突出问题却没有注意某些细节性的问题,缺少反馈和元评价,导致的结果是评价不合理,不能全面反映问题,也不能给教师一个正确的评价。绩效评价过程不善于运用绩效技术,便无法完善评价体系。

2.评价结果非罚即赏,缺乏科学判断和激励措施

很多学校由于缺乏科学可靠的评判标准和在奖惩上没有做到“度”的把握,使得奖惩变成评价的最终目标,好像评价的结果就是“优胜劣汰”。有的老师为了避免最后因年总成绩落后而惨遭淘汰,保守行事,以对策应付政策,只顾抓学生成绩而忽略了教学过程中的创造性思考,也不敢进行教学创新,久之自然对教学工作失去热情。

3.领导角色定位失当,与教师缺乏交流,管理不够人性化

当领导把自己变成监工,把教师当作管理对象,动辄使“下岗”、“解聘”,简单压服,让教师处于“为保住饭碗而工作”的低境界,必然会使教师缺乏自主性、灵活性、责任感,甚至扼杀了教师的个性和创造性。这种做法严重扭曲了教师评价的“促进、改善、提高”的本性,没有做到“以人为本”。这种管理不够人性化,必然会遭到拒绝和抵抗。

三、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公平性的策略

1.完善评价体系,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评价标准,重结果也要重过程

笔者认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强调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同时,《纲要》中还指出,应构建目标多元化、评价主体和评价手段多样化,既关注结果也关注过程的新型评价体系。首先,在制定评价制度的过程中,应遵循八条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目的性原则、单项评价与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其次,要确定恰当的评价标准。在制定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要掌握好效能标准、职责标准、素质标准。第三,要综合运用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把相对评价方法、绝对评价方法、个体内差异评价方法、数量化评价方法、非数量化评价方法、分析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方法、自我评价方法、他人评价方法有机结合,并注意定性与定量方法、主观与客观方法(各种资料统计)、实验设计方法的结合。第四,应该注重过程评价,制定阶段性评价指标,实时监督反馈,及时改进。不要待到最后在教师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次性“结算”,给教师一种“秋后算账”的感觉,影响其接下去的工作情绪。第五,教师评价应重视教师素质评价,教师是学校建设中最核心的生产力要素,教师素质是教师搞好教学、教育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因此,教师评价应从不同的方面展现出教师多元的素质。①文化知识素质: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所教学科的重点、难点、知识结构体系有深入的了解,对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所研究,对学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所了解。②伦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伦理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负责,有进取精神;具有协作精神,既善以待人,宽以待人,又严于律己,作风民主、正派,富有情趣,能起表率作用。③能力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观察能力,创造能力,思维能力,适应能力等。

2.采取科学的评判标准和多种激励措施相结合,防止使“优胜劣汰”变成评价的最终目的

应针对不同个体教学风格,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计划目标,不同学科特点,还有教师本身的思想品德修养各方面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还要注意各类评价所占的比例,切忌“平均主义”。比如,他评中的学生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各占的比例是多少。学生是最清楚老师的教学情况的',但也最容易受情绪所影响,在评价中带有偏见而导致对老师的极端评价,那就要考虑评价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或许学生的评价并不能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那么是否应该考虑在教学质量评定部分学生的评价应该占较少比例,而学生的学习成绩或是调研成果若能直接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那在教学质量这部分就应该占更多的比例。

随着评价方式的多样化,相应的奖惩措施也应该丰富多样。奖惩制度好坏也会对教师的工作热情产生极大影响。也许坚持上述“末位淘汰制”评价的有关学校领导,其出发点是好的,想通过考核,给教师排出先后顺序,实现“能者上、庸者下”、“优者更优、劣者赶优”的激励机制,从而使教师团体素质不断提高。然而,这种动辄使“下岗”、“解聘”的淘汰制度,毕竟会严重地打击教师的工作热情。(这里要强调一下,笔者认为教师的工作热情不仅仅是指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是包括责任感、学科钻研精神、创造力和创新意识,还有提高自身涵养和思想品德修养的欲望等)惩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评价的目的。许多教师在“淘汰制”面前表现出来的是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一心只想保住自己的饭碗,狠心严抓升学率,却不管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否受欢迎,更不思考如何改进。导致的结果是固步自封,自信心不足,责任感缺失,积极主动性下降,更别谈求实创新了。

罚得重了会使教师人人自危,步步为营,那要是赏得轻了,恐怕也无法催生教师工作动力。既然评价分出优劣了,那就不应该平等的赏罚,而是要求相对公平。比如对那些不仅做好教师本职工作,还为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巨大贡献的,或是在自己的教学领域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应该在同等奖励条件下考虑增加奖赏,可以是在教师住房安排中拥有优先权或是在向上举荐中享有优先权等。一方面对其特殊贡献表示肯定,一方面也可以充分激发其他教师工作热情。 3.领导更新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广开言路,与教师多些接触和交流,发挥“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行人性化管理

构建以“师”为本的人性化评价管理理念,建立人性化的教师管理制度。现代国际化教师管理强调管理民主,强调尊重教师。对教师的一切考核评价,都应把教师真正看作为学校的主人、学校事业的根本。也只有在校长和各级领导视教师为朋友、为自己的合作伙伴的基础上,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才能发挥真正的效能。

提供多个渠道供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间的交流及反馈,根据教师在学校教书育人的实际特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改革“只见物不见人”的管理模式,落实民主治校、参与管理等问题。如试行校长助理行政轮换制等,使学校领导与教师的关系更为融洽。领导与教师之间达成“相互学习,一同管理,共同进步”的共识,才能使这种人性化管理成为现实,才能使教师有归属感从而安心认真地从事教学工作。

4.教师本身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评价管理制度建设,要有主人翁精神,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

教师是整个教学工作中的灵魂人物,本身就是教学评价的主体。所以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到学校评管建设乃至整个学校建设中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努力去影响改变那些不合理的制度。

“为人师表”要求教师要时刻做好榜样作用,要是把对学校的不满情绪带到课堂上,对学生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会使自己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所以身为教师都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通过阅读和科研来加深自身的专业素养,在鼓励学生创新的同时自己也要想着怎么在自己的工作上有所突破。很多教师一心认为只要保住饭碗就可以了,缺乏上进心,也没有长远的发展目光,不知道保持工作热情也是需要对自己的工作有不断的新的理解才行。被动地接受评价也是导致自我认可度降低,进而影响教学热情。

四、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实践中的建议

1、教师评价最公平的方式是将对教师的评价标准量化,运用可测性较强的硬指标作为评价的内容,如教师的工作量、出勤率、学生学科考试成绩等

我们认为纯量化的评价方式也有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因为教师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内隐性,他对教学的精力投入,对学生的情感付出等难以从外显的行为中获得完整的信息。如果我们站在让学生获得终生学习能力的角度来评价教师的工作。教学工作的成果显现将变成一个长期的过程,教师培养的学生是否满足了社会需要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一般要等到经过社会检验才能得出结论。

2、教师评价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导向机制

在国内,教师评价的目标主要是奖惩性,而在国外则更看重其发展性。从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角度来分析,评价的结果应该淡化其奖惩性,要积极诱导教师通过评价发现自身的职业差距,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并最终解决问题。从长远利益来看,教师获得专业发展与获得奖励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发展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作为管理者,我们要善于利用奖励机制中的积极因素来拉动教师的发展。作为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不应该是对教师绩效的简单等级划分,应该是一份给教师的建议书。在现行人事制度下,评价并不以淘汰后进教师为目的,而是旨在促进每一位教师在原有的水平上得到新的提高,使评价成为教师内化发展的动力。

3、从评价主体来看,新的教师评价制度体现了一定的民主化、个性化,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透明性,但操作过程过于复杂

这种重视教师发展绩效的评价制度虽以多方受益为出发点,有利于教师发展和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但理性成份过重。我们在规划教师评价指标与细则时,曾经考虑过把评价标准尽量模糊化、概念化,但又感到这种不具体的评价缺乏明确的评价目标定位,操作起来缺乏对教师具体的导向意义。如何解决,仍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五、小结

领导应该及时更新管理理念,要有长远的发展战略目光,为教师保留多些自由发挥的空间,充分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领导要从大局出发,更要立足于现实,计划于未来,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吸收同行各界好的管理方法,与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保证学校的教学和评价工作稳步开展。笔者认作为学校领导,尤其是校长,不但要公平评价教师,而且也要接受教师的评价,努力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才能为学校带来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行涛.校本教研的理论与实践.

[2]曾勇凡.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绩效.

[3]唐梁兵.绩效技术在职业学校中的应用探究.

[4]殷雅竹,李艺论教育绩效评价[J].

[5]魏国栋、吕达主编.普通高中新课程解析.

[6]泰勒.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

篇5:中国家电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

中国家电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家电业出口的现状,其次通过对其国际竞争力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几条建议,并对我国家电产业发展做了展望。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家电;国际竞争力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竞争日趋加剧,出口市场对于中国家电业的成长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这既是中国自身所具有的低制造成本优势,也是国际家电产业向中国转移的一个结果。作为全球家电制造基地,继续保持出口市场的稳定与增长对于中国家电业未来发展仍然非常重要。然而人民币升值“一发不回头”出口利润被大幅压缩,出口企业面临临界点。欧盟市场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家电产品不得不接受各种考验,从而家电企业不得不改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以达到这些绿色壁垒的要求。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价格优势遭到严重挤压,对我国家电产品出口形成了无形的障碍。

1 我国家电业出口现状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中国家电行业产出增幅有较大下降。本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中国家电业整体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集团型家电企业,并初步确立了全球家电业制造中心的地位和实力。中国家电业承担着全球家电制造业半壁江山,特别是在微波炉、面包机、电风扇、空调等产品上,占据了全球八成以上的制造份额。随着企业参与海外市场竞争的频率和步伐加速,中国家电业的制造水平获得了欧美市场的青睐,中国家电业顺利承接起欧美等发达国家制造产业的二次转移角色。突如其来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我国家电业的出口陷入低潮。诸如彩电、微波炉、手机的产量等都比同期有所下降,其中作为我国的出口重头,彩电产量下降了7%,微波炉更是下降了27%。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直接减少了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使中国家电出口受挫。短时间内国际经济形势难以较快转好,外部需求不旺的状况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2 我国家电业出口面临的问题

2.1 人民币升值加大了中国家电产品的出口难度

人民币升值大大削弱了中国家电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各国货币汇率的巨大波动也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难度。人民币、欧元、英镑等对美元大幅升值,一些企业为追求稳定改变了以美元为结算币种的固有方式。但国际金融形势动荡,在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同时,一些国家的货币如韩元、英镑、澳元等,却呈现出对美元大幅贬值的情况,使以欧元为结算币种的企业受到很大打击。另外,部分货币贬值快的国家还出现了个别进口商退货现象。其实早在年底,受汇率贬值因素的影响,国内家电企业对欧美市场的出口就已经隐约感到了形势的严峻。国内一大批家电领军企业都在积极通过拓展欧美市场之外的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来弥补各个区域海外业务的下滑。同时,还积极通过海外建厂、承接外资企业生产职能转移、丰富和完善出口产品类型等手段,打破单一依靠OEM贴牌赚取加工制造费的限制。因此,对海外订单和今后市场的增长仍然乐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金融风暴正在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经济恐慌,经济下行的趋势已经显现。这直接影响到海外客商到中国采购的热情。

2.2 企业综合成本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加大,效益下滑

导致成本上升的因素比较多,主要表现为人民币升值加大家电出口成本、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和劳动力成本大幅增加。家电是组装性产品,对各类原材料的需求很大。近些年来,家电生产需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原材料价格的急剧变动使得一些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从而加大了经营风险。劳动力成本大幅增加是影响家电生产成本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家电主产区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出现劳动力供应偏紧状况,家电企业开始提高工资水平以吸引用工。市场的萎缩、成本的上升、经营风险加大,使得众多家电企业的效益明显下降,面临经营困难。

3 提升我国家电业国际竞争力对策

面对重重困难,为了更好地提高我国家电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3.1 积极扩大市场

在出口方面,由于考虑到国际油价居高不下,物流成本加大,应加大对周边的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市场的出口以降低物流成本;同时要积极开拓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内需潜力大、经济增长快的新兴市场。要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价值家电产品的出口。采用币值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与结算货币,规避外汇风险。而在国内市场方面,则要应对国内家电三、四级市场正快速增长的势头,积极拓展内需,分担出口压力。

3.2 通过海外设厂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

海尔、美的、格兰仕、长虹等国内家电企业纷纷建立海外生产基地。海尔在海外已有13家工业园。长虹已在捷克设厂,美的在越南、俄罗斯,海信在南非、匈牙利都设有生产基地。通过海外设厂可以规避反倾销、高关税壁垒。

3.3 调整产品结构

通过技术提升、开发新产品、调整海外产品结构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办法以削减成本上涨的压力。例如,美的的出口增长策略由“低价格、大规模”转变为“高价格、高成本、高投入、高毛利、高回报”。海尔在欧美市场推出对开门冰箱、大容量洗衣机、流媒体平板电视等产品,通过提高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以及新产品的出口占比,来规避成本上涨的不利影响。

3.4 转变自身的经营模式

转变自身的经营模式,实现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地位攀升,将原先的成本优势扩展到发挥企业的综合优势。创维正将其定位由彩电制造商转变为彩电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四川长虹集团发起了“抢占电子信息产业制高点”的总攻,打响了产业升级换代、组织流程重构、核心能力提升、优化品牌价值、全面整合资源五大战役。

3.5 加大对家电产业的支持力度

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为了减少国际家电市场对我国家电产业的冲击,更为了促进我国家电产业出口贸易较快发展,应该选择合适的国内支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优势,克服劣势。避免同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提高家电产品附加值、产品质量及科技含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自主创新系统,强调产、学、研的联合,把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列入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加强产业内各类创新资源的整合。加强品牌建设,重视自主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提高自主品牌的市场地位,使自主品牌的成长空间不断扩大,从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取得先机。

困难与希望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面对逐渐复苏的全球经济,家电出口企业只要瞄准目标,积极应对,成功地转型,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必能再造赢机。

参考文献:

[1]沈闻涧.金融危机催生中国家电业新思路[J].西部论丛,(1).

[2]叶静.欧盟“绿色考卷”生效,中国家电出口损失有多大[J].中国经济周刊,2009(5).

[3]萧鹏.自主创新是家电企业“御寒”的有效保障[J].新财经,2009(7).

篇6: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研究论文

关于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研究论文

目前,国际外汇储备发生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高储备的局面,这给各国外汇储备管理当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外汇储备管理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石油出口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一)战略目标

1.将外汇储备作为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工具。一国货币当局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干预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汇率稳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特别是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往往需要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调控外汇市场来维护汇率的稳定。

2.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在一国由于政治、经济及自然等因素而造成的偶发性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动用储备来加以弥补;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发生结构性不平衡需要采用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等较长时期后方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来平衡国际收支时,也可以动用储备资产加以缓解,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因调整而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冲击。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特别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时,通过增加储备资产总额,发挥“蓄水池”的调节作用。

3.支持国内货币,作为本国货币偿付的保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很少国家使用外汇储备(或黄金储备)作为本国货币的偿付保障。但香港货币局制度,使用美元作为港币保障。

4.保证本国的国际信誉地位。充足的外汇储备存量是维持本国正常开展对外经济往来的物质基础。拥有雄厚的储备,将增强国外贸易商和投资商与本国开展经济往来的信心,有利于吸收利用国外投资,有利于对外支付,有利于定期偿还债务。良好的外汇储备可以提高该国的国际信誉。外汇储备存量的变化也是国际有关资信评估机构确定一国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

5.持有外汇储备作为投资基金,主要为了获取资本收益。有极少数国家,如石油出口国将此作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战略目标,通过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实现保值增值,分散国家资产,降低未来对油气收入的依赖。

(二)操作目标

IMF在9月20日公布外汇储备管理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南》认为,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管理,应当(1)能够满足指定一系列目标的、可及时获取的外汇储备的充足性;(2)确保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得到审慎的控制;(3)在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中长期投资获取合理的收益。

参考IMF的标准,从国际实践中可见,适度规模内外汇储备的管理,应该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保障后,可以适当考虑储备的收益性。

二、国际外汇储备管理模式与运营投资分析

(一)各国外汇管理模式

根据外汇储备管理战略目标及操作目标,一般认为国家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大体有两类:一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即持有的外汇储备分布在高流动性,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上,来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二是积极的管理模式,在兼顾外汇储备的流动性与安全性目标的前提下,追求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1.欧盟、日本(还有美国)等储备货币国家都奉行相对传统的外汇储备资产管理政策,侧重于利用储备资产干预外汇市场。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储备货币国家大多奉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小幅波动无需干预,储备货币国家经济发达,国家信誉很高,一般不持有高额的外汇储备来于预外汇市场(日本除外)。而且不会为了稳定汇率而影响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的调控作用。

例外的是,日本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日本政府担心日元升值影响日本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采用抛售日元购进美元的方式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导致美元等外汇持有量大幅增长。

2.新兴市场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一般奉行较为积极的外汇管理模式。

新加坡、等经济体属于小型的高度开放经济体,对外经济部门占GDP比重相当大,所以把政策重点放在汇率的稳定上,因此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由于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家对外汇储备都采取了较为积极管理的模式。

挪威等石油出口国家与新加坡等经济体类似,通过石油贸易持有了较高的外汇储备。在挪威,外汇储备还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因此对外汇储备收益性要求也较高。

(二)外汇储备的运营模式

各国外汇储备管理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

1.由政府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实体。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是财政部主导下的`GIC+Temasek+MAS“三驾马车”的模式。外汇储备中积极管理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而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消极管理的部分,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

2.向市场机构分包,这种模式一般是结合第一种模式实施。如挪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国家石油基金的20%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

(三)外汇储备的投资对象

国际上对外汇储备的管理趋于积极。而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无论是币种选择还是金融投资工具选择,近年来确有变化。这从另一侧面进一步印证了国际上外汇储备管理风格的积极化。

从美国国债投资情况和全部国家国际储备(黄金除外)的增长情况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外汇储备增长大大快于美国国债市场。二者差距无论从绝对量还是相对比例走势来看,都显示美国国债作为外汇储备的投放场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也说明了各国注意对外汇储备在金融工具投资选择上的多样化。

如果进一步研究美国金融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各国货币当局只将接近一半的外汇储备投资到美国国债,而在存款、大额存单、回购、商业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甚至股票上,有大量的投资。

在期限上,长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竟然高达64.8%.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作为长期工具,投资规模比公司债券还大,在长期资产中的比例超过25%.

三、国际外汇储备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从各个国家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非储备货币国家为了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保证国家信誉等战略目标,一般倾向于拥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石油出口国家通过出口贸易积累了较多的外汇储备。但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因此在近些年的实践中,这些高储备国家在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同时,也开始重视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约相当于全球国家外汇储备总量的四分之一,而我国GDP仅占全球的5%.此外,我国当前的外汇储备余额能满足16个月的进口需求,是外债3.24倍。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趋势没有逆转的迹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汇储备继续增长的局面还将持续。

尽管外汇储备增长迅速,但我国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尚不完善,金融体系也较为脆弱,尚不具备开放资本项目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来调节汇率,保证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稳定,推动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仍是我国现实的政策选择。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债券,据估算,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后,实际收益率仅为0.7-1.7%,而同期国内资本平均回报率约在10%左右。可见,我国在外汇储备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目标之后,提高收益性已成为重要课题。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未来的外汇储备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将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由中央银行保留大部分外汇储备,以满足对外汇储备的交易性需求和预防性需求,应付国际收支逆差、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二是由外汇储备管理实体管理和运作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投资,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

这种组织架构的基本特征是进行专业化分工,将外汇储备按汇率管理功能和投资功能划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分层次管理。多层次、多目标的储备管理,需要处理好体制上的诸多问题。如管理权分解统一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在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这样,确保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从而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因此,要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形成统一、分层的管理体制,顺利实现外汇储备的科学分层管理,并将决策机制、操作程序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

(三)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建议

1.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第一,调整外汇储备币种结构。欧元已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上的主导货币,自以来欧元债券的市场份额连续两年超过美元债券。未偿付欧元计价债券占全球市场的45%,而美元债券只占37%.增加欧元等币种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的必然选择。

第二,美元资产内部结构的调整。将部分美国政府债券储备转换为美国抵押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票,由于后者的收益率大大高于美国政府债券,通过提高收益来对冲美元贬值的损失。

2.扩大外汇储备的投资范围,但要注重防范投资风险。

综合目前我国一些专家学者的主张,不少人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运用于战略性领域,如购买石油、黄金、矿产、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或参股相关国外公司。这些建议尚需进一步论证。

一方面上述部分投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已经不算是外汇储备,因此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历史经验,特别是日本政府与民间1980年代投资美国资产的教训,还需考量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3.外汇储备投资要配合国家经济金融政策。

第一,支持国内企业对外发展,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的平台,加大对国内企业向外投资、贸易的支持力度,也可适当通过指定外汇储备存放的方式支持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配合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集中于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香港等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就需要一个发达的离岸金融市场,而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可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助力。

4.注意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香港、韩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都是小型经济体,对于外汇储备资产的变动,可能不影响到市场的变化。但是对于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和巨额的外汇储备,所作的每一步改变都需要考虑市场和其他国家的反应。

篇7:国际商务谈判文化比较研究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文化比较研究论文

摘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

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性行为,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三)掌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谈判技巧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和行为,形成不同的谈判风格。不同的风格主要表现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在东西方商务谈判过程中,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等,往往被很多人忽略,而常常正是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商务谈判活动的成败。在进行谈判时,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手所处的文化环境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或无法理解甚至荒谬,谈判时都应该彼此尊重。在正确谈判意识指导下,涉外谈判者必须掌握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灵活应变,对症下药,使国际商务谈判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篇8: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研究论文

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研究论文

1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难点与问题

1.1现代物流的发展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天津港口物流业虽已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从其发展现状来看,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外先进的现代物流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首先表现在物流规划缺乏协调性,天津港口物流产业的发展与环渤海区域的其他港口之间存在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企业经营成本的低效率。其次,港口物流专门人才缺乏,成为本市物流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现代物流发展的步伐。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天津物流企业理念落后,发展缓慢。这些都直接制约了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1.2天津涉港产业发展仍相对落后

与上海、大连、青岛等港口的发展相比,天津港虽然有其比较优势,但是,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涉港产业的发展上,其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港口型经济对开放型经济的支撑牵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完善港口城市总体功能,使其由单一的运输功能向商贸、服务、工业等功能拓展,使港口成为对外开放的门户和桥头堡。其二,围绕港口进行城市生产力的布局,形成港口导向型工业体系,并注意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的结合进行招商引资,使港区成为外商投资的主阵地。其三,以港口城市为增长极,利用港口处在对外对内两个辐射扇面结合部的独特位置,聚集和扩散各类生产要素,形成良性循环,为直接腹地的开放型经济服务。国际经验证明,国际港口城市应是涉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低成本的制造中心。而天津港及其涉港产业在这些方面的发展仍显不足。可以说,如果没有港口及港口经济(重点是港口的现代化、专业化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国际港口城市的地位很难确立。

1.3北京对天津的吸附效应依然存在

天津毗邻北京,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辐射,但由于过去京津城市定位模糊,京津在综合经济发展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特别是北京长期以来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加上资源、要素和产业集聚所带来的规模效应,对天津的吸附效应明显存在。尽管北京不再定位为北方的经济中心,但由于其人口规模庞大、消费需求拉动作用较强,加之原有的经济发展规模,北京在经济发展方面对天津的吸附效应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延缓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步伐。

1.4港口城市之间存在激烈竞争

受现存行政体制的影响,环渤海区域的港口城市群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长期以来,环渤海区域城市之间没有形成紧密的产业联系,在产业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没有实现一体化,造成产业结构雷同、重叠,彼此间的竞争大于合作,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外缺乏自己的中转枢纽港,无法形成与外界竞争的拳头,在与韩国、日本港口竞争的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的`机构和力量。尽管国务院已经明确将天津建设成北方的国际港口城市,但现有体制的束缚使得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面临严峻的挑战。

2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带动作用,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发展的对策建议

2.1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带动作用,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的发展

首先,应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的港口带动作用。天津港是天津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基础性依托,对天津整体经济实力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加快天津港的建设,促进人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自由流动,对于提升天津的城市竞争力和经济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天津作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应充分发挥滨海国际机场的带动作用。以机场为依托,通过改建和扩建滨海国际机场,加强天津机场与首都机场的合作,把滨海国际机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航空货运中心及东北亚航空货运集散地”,提升天津的国际航运地位。第三,应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建设“大交通体系”的作用,围绕海、空两港,加强铁路、公路建设,构筑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加快天津各功能区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推动天津交通网络的完善。第四,应充分利用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先导作用,积极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通过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基地和配套设施,推进天津物流体系的发展。

2.2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产业优势,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产业的优化和调整

随着滨海新区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逐步建设,与航运和物流相关的产业也会焕发生机活力。天津应借助滨海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会,加快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首先,天津作为环渤海港口城市群中实力最强的城市,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渤海湾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从整体布局出发,加强天津港与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曹妃甸港、青岛港、大连港等港口的分工与合作,积极协调周边港口城市群的产业布局,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模式,做到优势互补,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竞争,促进环渤海港口产业群的发展。其次,应充分利用“工业东移”之机,大力推进天津第三产业的发展,通过积极发展金融、商贸、房地产、保险、交通运输、旅游、信息咨询和中介服务业,推动天津从单一的产业结构转向综合的产业结构,为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第三,应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建设“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的机会,大力发展天津现代加工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创建现代化外向型工业体系,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工业为先导,布局合理的新型工业结构。

2.3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综合优势,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整体素质的提升

滨海新区应充分利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契机,进一步加快开发开放步伐,通过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提升滨海新区的整体功能。天津通过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综合优势,积极推动天津整体素质的提升。首先,应明确国际港口城市的本质特征是城市功能的国际化。天津向国际港口城市迈进的过程即是天津城市功能日益向国际化转变的过程。也是从城市的空间规模拓展向功能的集中拓展与升级转变。通过重点发展现代中央商务区、中心商业区、以会展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展示区、以港口为核心的国际现代物流区、以新兴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以都市文化旅游博览区为一体的现代化港口大都市城区和以现代工业为基础的涉港工业基地。其次,应进一步营造国际港口城市新环境,提高城市的人文素质。天津需要根据国际交流的新需求、新挑战,积极营造与国际大都市相符的人文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在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下大力量挖掘西洋文化内涵,保护、恢复标志性建筑;发展能够代表当今世界最新时尚,体现当代政治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社会文化结构和时代精神风貌;逐步将城市布局、城市景观与人口生态系统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4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物流的服务引领作用,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服务水平的提升

天津在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过程中,应致力于服务周边地区,通过增强服务功能,树立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形象。首先,应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水平、更新的理念,立足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天津的辐射力、凝聚力和带动作用。其次,应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率的行政管理系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推动宏观经济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实现经济关系市场化、经济发展开放化、经济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专业化,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发展奠定体制基础。第三,为适应滨海新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需要,应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不断完善国际航运与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服务大厅,提供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内容,推动天津国际港口城市服务水平的提升。

篇9:对国际不循规旅客的规制研究论文

对国际不循规旅客的规制研究论文

一、《东京公约》对机长特权设定的限制

1963 年通过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下移《东京公约》)对机长授予了三项特权,一是机长可以对不循规旅客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measuresof restraint)。二是将不循规旅客“下机”(disembark),三是将不循规旅客“移交”(deliver)主管当局。为鼓励机长在对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时能迅速、有效地决断,公约对机长赋予了“豁免权”,“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措施,无论航空器机长、机组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或本次飞行是为他而进行的人,在因遭受这些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同时,公约对机长特权也制定了相应限制。“虽然《东京公约》背后的用意是赋予航空器的机长充分的权力,但这决不意味着给予了航空器机长“无限行动权”。必须在《公约》的背景下,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正如下文所解释的情况,不这样做不仅可能触发航空器机长的责任,还可能触发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第一,时间上的限制,机长治安权的行使时间公约限定在航空器的“飞行中”,公约第三章“机长的权力”规定“虽然有第一条第3款的规定,在本章中,航空器从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关闭时开始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候,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航空器强迫降落时,本章规定对在航空器上发生的犯罪和行为仍继续适用,直至一国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时为止”。

可以看出,虽然公约在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航空器从其开动马力起飞到着陆冲程完毕这一时间,都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但就机长特权的开启时间节点上,公约同其后的《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保持了一致性。机长行使特权的时间是航空器关舱门到开舱门之间(即“门到门”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航空器机舱门尚未关闭,或者飞行结束已开启机舱门,机长便不得行使特权的。机长特权的时间节点门到门原则是由不循规或扰乱性行为的特征所决定的。公约所规制的不循规行为,通常包括了诸如:抽烟、饮酒、吸毒、吵闹、未经机组同意换位等等。但是,这些不循规行为在平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的常常并未被视为违法,由于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特别保护,才授权机长将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地面上可能不重要的轻微违法,在空中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为此,航空器上的犯罪值得特别注意。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而在登机或者离机过程中,这些不循规行为并不会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东京外交会议筹备工作期间,曾有提议将航空器机长权力时限扩大到登机开始直至登机过程结束。但东京外交会议拒绝了这项提议“因为当时认为,如果登机过程开始到舱门关闭的期间发生任何事,航空器和机长以及机组成员可以获得地面当局的协助”。第二,空间上的限制。公约对机长特权空间的限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公约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或警察用的航空器”。

即机长特权只能在民航航空器上行使,某些情况下,国家航空器搭载旅客的,由于《东京公约》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机长不享有依公约所授特权,而仅受该航空器国内法调整。二是机长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只能在航空器内进行。公约规定“按照第六条规定对一人所采取的管束措施,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在航空器降落后以外的任何地点继续执行” 。不循规旅客由于其扰乱行为,通常不适宜继续留置在航空器上。机长根据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只能要么将不循规旅客“下机”,要么将其“移交”降落地国相关当局。也就是说,航空器降落后,除了公约规定了几项特殊情形外,机长必须决断对不循规旅客采取“下机”或者“移交”的行动。而一旦决定后,即应当解除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民用航空器降落于任一国境内,不循规旅客对危及飞行安全的威协已解除,此时再对不循规旅客进行管束亦不必要。进一步地,根据一般国内法和际际法的授权,机长只是航空器的管理人和最高指挥官。一旦离开航空器,机长即只具备一般私法上外国自然人的地位。离机被“下机”或“移交”进入该国的不循规旅客即受该国的属地管辖权管辖。此时,机长特权即必须让渡于国家属地管辖权。

二、公约要求机长承担的义务

第一,机长负有通知和报告义务。公约规定“机长应尽快并在可能时,在载有按第六条规定受管束措施的人的航空器在一国领土上降落前,将该航空器载有一个受管束措施的人的事实及其理由,通知该国当局”。“机长按照本条规定使一人在某国领土内离开航空器时,应将此离开航空器的事实和理由报告该国当局。”国际航班中,降落地国很多时候并不是被“下机”不循规旅客国籍国或居住地国,或者降落地国此前并未有允许其进入的法律许可,机长的通知报告义务是尊重降落地国主权的必然要求。“不履行这些职责有可能使航空器机长丧失其豁免因为他将被视为未在《公约》的`范围内行事”。第二,机长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机长依照本条规定,将嫌疑犯移交当局时,应将其按航空器登记国法律合法地占有的证据和情报提供该当局。” 同前述理由,由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扩大了降落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管辖权,《蒙特利尔议定书》删除了航空器“登记国”措词。需要指出,ICAO 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曾试图附加机长的“请求起诉”义务,“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时,机长请求着陆国主管当局起诉该嫌疑人。有几个代表团认为没有理由为了让着陆国获得管辖权而将这一要求列入草案,因此,建议删除这一要求。它们指出,这一要求还为机长施加了不适当的责任,因为这需要机长做出法律分析。”

三、对机长豁免权的评价

事实上,在东京外交会议上,对是否应当赋予机长豁免权发生了严重分歧分歧,支持在草案中将豁免权完全删除的动议仅3票落败(16 票比19 票)。在《东京公约》现代化修订的研究和数次会议过程中,一度试图以“专断和恣意”或以“必要和适度”来清晰界定机长的豁免权,以消除不同国家法院对机长行使特权时主观“合理理由”理解的冲突裁判。ICAO 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草案备选条文三——顺从标准中规定“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行动,无论是机长、机组任何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在因对此人采取这些行动提起的诉讼或代表此人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除非以恣意和任性的方式采取这些行动”。小组委员会考虑到“《东京公约》中设想的合理性标准在大多数管辖区域得到了充分和普遍的理解。”“《东京公约》原有文本(笔者注:指豁免权条款)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应该予以保留”。“与会者达成普遍共识,即《东京公约》为机长、机上乘务人员、旅客以及飞机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的现有豁免权应予以保留”。小组委员会认定无需为机长的豁免权更改《东京公约》第六条或第十条的用语。最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对豁免权进行修订。

四、结语

为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规制不循规旅客、授予机长特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国家主权、保护国际旅客权利,需要国际民航界进一步总结相关文献,以在实际履行公约时符合公约目的。

篇10: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费索赔研究论文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费索赔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 在国际工程项目费用索赔中,工程参与方往往对管理费索赔争议较大,因此选择恰当的管理费索赔计算方法是解决争议的关键。本文对管理费主要内容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系统分析,并说明了各种计算方法的适用性,对国际工程承包商减少争端、提高管理费索赔的成功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国际工程 管理费索赔现场管理费 总部管理费

在国际工程中,管理费是工程报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对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承包商而言,管理费都必须分摊到承包商同期的各个承包合同中,如果承包商当期没有承担项目,则管理费成为承包商的净亏损,因此,管理费与承包商盈利多少有密切的关系。管理费是费用索赔中难以确定的一部分,为提高索赔管理费的成功率,有必要对国际工程项目中管理费的索赔计算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

一、管理费的可索赔性

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件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临时设施、办公、通讯、交通等多项费用。一般来讲,发生直接费索赔就会发生现场管理费索赔。现场管理费可划分成可变部分和固定部分。前者一般指在工期延长中可以调到其他工程部分(或其他项目)上去的那一部分管理设施或人员的费用。固定部分是指在施工期间不易调动的那一部分设施或人员,如办公、食宿设施等费用。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是工程项目部向其公司总部上缴的一笔管理费,作为总部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工作的费用。它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讯设施等费用的分摊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项开支。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表现为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总部管理费也可划分为可变和固定部分,其划分原则与现场管理费类似。

在最常见的四种不同种类的索赔(表1)中,有些管理费可以得到补偿,有些管理费需通过分析才能决定能否得到补偿,有些管理费一般不能得到补偿,表1列出了管理费的可索赔情况,这些分析意见是针对一般索赔情况而论的。在索赔计价中,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索赔费用的组成如何划分、哪些内容应列入,均应经过合同双方的分析论证才能最后商定。

二、现场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

现场管理费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占工程直接费的10-20%,在国外施工时,现场管理费所占比例还要高。在现场管理费索赔中,常用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以直接费索赔额为基础计算

在大多数索赔中,现场管理费可以按百分比乘以索赔的直接费用进行计算,得出应索赔的现场管理费数额。承包商可以索赔的现场管理费C现场等于承包商索赔的直接费C直接乘以合同中规定的现场管理费率B1即:

C现场=C直接×B1

该公式形式简便,只需准确地计算出索赔的直接费,可以应用在各种情况的现场管理费计算中。运用该计算公式,要求承包商做好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各方面的使用记录和证据收集。

(二)通过单位时间的现场管理费进行计算

现场管理费是为整个合同工期服务的,而不是仅仅针对某项工作,因此可以首先依据合同报价求出总的现场管理费,然后依据下式计算。

1 确定合同现场管理费总额C现场

当已知工程报价直接费C现场和现场管理费费率B1时,可以采用C现场=C直接×B1进行计算。当下面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间接费划分为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两项;规定了现场管理费率、总部管理费率和利润率;分包商的报价直接列入直接费中,考虑间接费时包含对分包的管理费。可以用如下方法计算现场管理费。

根据上述条件可知,中标合同价格扣除暂定金额与分包费(如果有)后的合同价格等于工程报价的直接费、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与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利润四项之和。其中现场管理费C现场可以采用上式C现场=C直接×B1进行计算,而总部管理费可以采用公式C总部=(C现场+C直接)×B1进行计算,其中B,为总部管理费率,合同国际经济合作第3期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利润P=B3成(C现场+C直接+C总部),其中B3为利润率。根据以上公式,利用各费率和中标合同价可以逆推得到管理费计算公式

2 计算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按天或月平均值C0(即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可以通过总现场管理费C现场与合同工期T合同(以天或月为单位)之比进行计算得到。即C0=C现场/T合同。

3 当发生工期延误,责任属于业主时的现场管理费

承包商可索赔的现场管理费C索赔等于现场管理费按天或月平均值C0与由于业主责任而延长的工期T延(以天或月为单位)之积。即C索赔=C0×T延。

这种通过中标合同金额倒推的方法是国际工程界进行现场管理费索赔量化的一种常用方法,但是该方法仅用来计算工期延误中现场管理费的索赔问题,同时也仅仅考虑工期延误时间因素;当遇到加速施工引起的现场管理费增加时,一般采用第一种方法。

(三)分项计算

由于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现场管理费的.所有项目都发生变化,所以分析确定索赔款时,分别计算出现场管理费可变部分和固定部分,汇总后即得到可索赔的现场管理费。

三、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

总部管理费的索赔款计价比较困难,没有统一的方法可供参照,在国际工程索赔时,可以参考以下计算方法。

(一)工期延误时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1 恩克勒公式

“恩克勒公式(Eichleay For- mula)”是目前国际工程界使用最广泛的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方法。根据Eicueay公式,索赔要成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前提假设:①存在不确定性的延误或停滞,且在这个时期内,项目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大幅度降低;②在延误期内,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允许从事其他附加工作,即总部管理费不可能从承包商在延误期内从事的其他附加工作中得到补偿。

如果承包商在延误结束后,采取加速施工策略,增加了资源,以致最后合同提前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承包商进行了额外工作,总部管理费索赔存在争议。此时承包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增加资源进行赶工是承包商早已计划的,并有能力提前竣工,而且并非是业主方干预的结果。实际上,在加速施工的总部管理费索赔中,常常采用下文“(3)其他计算方法”中所列的方法。

表中变量关系说明:

1)表中的实际合同期表中三个合同期存在如下关系:实际合同期(N)=原合同期(M)+延误期,延误期不仅包括业主引起延误的天数(P),也包括其他非承包商原因引起,但无权获得费用补偿的的工期延误,如发生的共同延误;

2)被延期合同的完成额存在如下关系:被延期合同的完成额(实际合同期)(E)=被延期合同的完成额(原合同期)+被延期合同的完成额(延误期)(H)

表2是对学者Ottesen原有列表的进一步完善,其中实际合同期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实际竣工的时间,不包括由于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业主同意延长的除外),如发生此项延误,一般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合同竣工时间也不进行调整。原合同期是合同中计划的完工时间,延误期为按关键路径方法计算出来超过计划工期的天数;完成额是指到指定日期时所完成工程按照合同条件计算出来的价值,属于承包商完成的合同价值,包括各种实施的变更和索赔事件等。而合同额是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可能获得的款项,包括承包商还未履行的合同价值。所以,被延期合同的原合同额(原合同期)和被延期合同的完成额(原合同期)(D)一般不相等,一方面是两者虽然实施工期相同,但是合同完成百分比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各种索赔和变更事件,导致了被延期合同在原合同期内的完成额度发生变化。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一些文献中介绍的计算公式是错误的,即在进行分摊时将原合同期和实际合同期弄混,或者将该公式的修订形式(有些修订形式在该表中没有列出)和原公式等同。

在该公式的使用和发展过程中,还产生了很多其他修订的恩克勒公式,比较典型的有表2介绍的两种修正的“恩克勒公式”。它们将影响时间限定在原合同期内,提高了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

2 胡德森公式

“胡德森公式(Hudson Formu-la)”也是一种常见总部管理费索赔方法,它起源于英国,在1970年出版的《胡德森论建筑和土建工程合同》(Hudson Building and CivilEngineeringContract)第十版中首次得到解释并被广泛应用,具体计算方法见表2,该公式应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确定总部管理费的百分比。

表2同时列出了常用的九种工期延误时总部管理费的索赔方法。对于这些方法应当注意,除了Emstrom方法是基于人工费和总部管理费的比例关系外,其他八种方法均是基于在实际合同期内合同的完成额和总部管理费之间存在的一定比例关系;他们使用的条件是:公司所有的合同实施产生了总部管理费,所有的总部管理费由各个项目进行分摊,当一个项目不能分摊总部管理费时,承包商有权进行索赔获得总部管理费;计算延误责任是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这些方法都是事后计算,一般在工程竣工后才能使用这些方法计算。当然,如果一方能够在事前估算出所有的数据并经另一方认可,也可以在发生索赔时计算。

(二)工程范围变更时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1 计算总部管理费的分摊额

总部管理费的分摊额A,等于与合同变更有关的原直接费C直与合同期内全部工程直接费C全直的比乘以合同期总部管理费总额A2,即A1=(C直/C全直直)×A2。

2 确定与变更合同有关的原直接费单位货币中所含总部管理费

与变更合同有关的原直接费单位货币中所含总部管理费B1等于总部管理费的分摊额A1与合同变更有关的原直接费C直的比值,即B1=(A1/C直)。

3 计算应索赔的总部管理费用

应索赔的总部管理费用C1等于与变更合同有关的原直接费单位货币中所含总部管理费B1与变更增加的直接费C变更的乘积,即C1=B1×C变更。

该模型适用于在此期间承包商承担的各工程项目的主要费用比例变化不大的情况,否则计算会明显不合理,如对于变更工程的直接费占比例较大的工程,总部管理费补偿的较多,反之较少。

(三)其他条件计算方法

当工程报价满足以下条件,考虑间接费时应包含对分包的管理费:①间接费划分为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两项;②规定了现场管理费率、总部管理费率和利润率;③分包商的报价直接列入直接费中。总部管理费索赔额C1等于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C现场与直接费索赔款额C直接之和乘以总部管理费比率B2,即C1=B2×(C现场+C直接)。

当不满足上述某些条件时,可以对公式做适当调整。其中公式中的总部管理费的比率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主要是指投标报价书)的总部管理费的比例(如3%~8%)计算,也可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总部管理费比率和有关索赔款额计算。该公式原理和Mab-shul公式类似,Mabshul公式中的H/(I+Q)表示的含义就是直接费索赔款额和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之和。

C2=B2×(C现场+C直接)式中,公司管理费比率B2是由公司总部根据该公司某一时期内的合同总额具体确定的,作为该公司向各个工程项目征收总部管理费的统一标准。但在具体计算某个工程项目的索赔款项时,业主一方可能认为承包公司总部规定的管理费比率太高,而拒绝接受,这时就只能采取前面所述的其他公式。

(四)总部管理费计算方法对比分析

表3对总部管理费的三种计算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在实际中,尽管方法(2)和方法(3)可以进行实时计算分析,尤其当延误是由业主原因(发生工程暂停等)引起时,但是由于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索赔额相对减少,因此承包商很少采用这两种方法;另一方面,如果相差数额较大时,承包商会倾向于工程完工后再采用方法(1)进行计算。

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计算方法,如当工期的延误可能是由于工程范围变更导致时,这三种方法都可以采用,具体采用那种方法则需要分别计算之后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算方法。

四、结论

综上所述,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费索赔计算有不同的方法,每一种方法有不同的适应性,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在管理费索赔时,必须在相应的法律和合同依据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对己方有利的索赔计算方法,确定业主的赔偿和补偿责任,争取成功索赔。同时,承包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充分认识项目风险的分配,从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获得更快的发展。

篇11: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在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学方式较为传统,缺乏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不利于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借助互联网资源,将互联网与教学方式相结合,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对其教学方式进行探索,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关键词:互联网+;教学方式;改革

“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作为创新要素来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发展新业态。“+”代表互联网对其它各行各业的催化、融合,当“互联网+”遇上教育,意味着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使教育更加均衡化,教学更加个性化,管理更加精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李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1-3]。国际市场营销作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活动,教学中涉及到金融、IT等多行业知识[4-6],如何把这种新思维引入到教学中,成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个全新课题。本研究以“互联网+”为背景,将互联网与教育相加,对国际市场营销课程进行改革,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模式和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改变传统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1国际市场营销教学内容的特点

1.1开放性

国际市场营销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习俗,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等多方面内容。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市场需求千差万别。只有充分了解各国市场影响因素,才能使企业在国际市场营销中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教学内容具有极大开放性[7-8]。

1.2复杂性

构成国际营销系统的参与者既有来自本国的,又有来自东道国,还有来自第三国的,它们比国内营销更为复杂。企业面对这些复杂的营销环境。必须准确的找准自己的定位目标,与竞争伙伴之间一定要合作发展,才能达到双赢局面,这也反应出国际市场营销教学内容及其复杂。

1.3灵活性

当代的国际市场营销,均采用市场化运作,其过程存在一定变数,营销中要随时调整营销策略,满足市场需要。因此,教学内容具有灵活性。

篇12: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3.1树立新的教学理念

“互联网+”时代,学生获得知识的渠道多样而开放,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以不能适应当代国际市场营销的需要,在大数据库时代,教师应多利用互联网共享现代化教学源,将知识更为直接的展现给学生,从多种感官通道吸引学生,从而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学习时如果遇到问题,也可以引导学生,自主利用互联网查阅资料,解决相关问题,获得更多的知识。将全世界最优秀的市场营销课程资源运用的教学中,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为师生提供更为便捷的学习途径和交流平台,培养学生的国际市场营销理念,为学就业提供保证。

3.2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

传统教学方式存在一定弊端,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将“互联网+”引入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中,充分利用丰富的教学资源,将慕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引入到教学中,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将教学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为线上学习,第二为线下教学,首先让学生在线自学基础知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在线讨论解答,共性问题作为线下学习的讨论讲解内容。这种启发式教学,学生拥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和空间,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学习和记忆,从而有效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样培养的人才能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需求。

3.3完善网络教学平台

传统的教学课堂时间有限,教学内容有时很难全部完成,甚至要压缩完成,完善网络平台功能,注重在线学习与交流,这样学生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可以充分利用平台资源解决,如相关资料不能解决,同学们之间可以相互讨论或直接与教师沟通,这样可以实现因材施教,确保教学进度,激发学生创新及应用能力。网络教学平台还具有一定的分析、监督功能,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里,通过签到、选人、提问等功能实现对教学参与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对学习进度、状况通进行统计分析。

3.4构建新型教学评价方式

“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评价应充分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考虑评价的多元性,注重过程性评价,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诊断性评价,随时监控学习过程,调整学习方法和教学内容,促使学生掌握并能熟练讲解、运用教学内容。考核标准应该多元化,如线上学习以利用出勤时间,学习总时长,问题回答准确度等评价,线下学习可以利用小组评比、课堂汇报、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标准进行评价,实现课堂上的双向互动,这种翻转课堂的方式,符合现代教育潮流,可以改变传统的评价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3.5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在传统的教育理念里,教师课讲的精彩、内容深入浅出就可以评价这名教师讲课水平高,在“互联网+”的时代,教师讲课水平固然重要,但它只是评价的标准之一,而教师对现代化教育技术的掌握程度、教学团队的建设能力、教学改革创新能力等方面,也在逐渐成为重要的评价指标,这些都是教师教学能力的体现。这里要求做到如下几点,第一,提高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掌握能力;第二,教学中教师应进行教学方式改革,提高专业教学法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第三,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结论

国际市场营销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国际化营销视野的培养,没有真正发挥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基于“互联网+教育”的背景下,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通过“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慕课、翻转课堂相合,打破原有的教学方式,教学中围绕学生开展教学活动,强调“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按照学生的掌握情况安排在线学习进度和线下讨论内容,着重解决实际问题,给予学生更多参与和思考时间,使学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李玮.“互联网”背景下《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65-68.

[2]杨兴华,李刚.“互联网”背景下《市场营销》教学改革探索[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228-229.

[3]李凌.“翻转课堂”的教学设计和实施[J].对外经贸,2015(11):143-145.

[4]金龙布.国际市场营销课程实践性教学探索[J].大众科技,(2):184-186.

[5]胡玉霞.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探析[J].山东纺织经济,(5):100-101.

[6]刘亚杰.关于高职市场营销课程教学的改革思路[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5):59-63.

[7]葛志琼.国际市场营销学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J].黑龙江教育,2012(3):10-12.

[8]毕素梅,盖玉洁.《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创新[J].教育教学论坛,2016(7):112-114.

篇13: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2.1教学方法改革成果不显著

目前,对市场营销课程进行过教学改革,采用了启发式、汇报式的教学方式,但还是以讲授式的教学为主,多数时间在讲授基础知识。课堂中的相关案例分析,也多是从理论到理论的分析,虽然学生能够掌握相关知识,但是缺少灵活运用的能力。

2.2教师市场化思维缺乏

国际市场营销课程需要任课教师具有市场化的视野、宽广的.知识结构,要对现代管理有深刻的认识,对营销理论和实践有深刻的把握。而现实却是从事市场营销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多数经历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轨迹,缺乏市场化思维。

2.3教材内容更新速度较慢

目前教学中可选用的教材版本较多,但是,各版本教材的差别并不大,内容体系比较相似,教材偏重理论,虽然具有一定案例,但多数是对理论知识的拓展,缺少对案例的分析讲解,而且,案例的更新也相对之后,如2016年三星note7召回事件,是当年国际市场营销的大事件,如果教师不在课堂上单独列举,学生并不一定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并进行分析。

2.4现代信息技术使用不足

多媒体技术属于现代化信息技术,其优势是直观、生动、可以将抽象的内容尽量变得具体,是辅助教学开展的重要工具,但是教学中教师仅是将教学内容用多媒体的形式简单展示,虽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教学,但是,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对网络以及其它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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