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背上的十字绣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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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背上的十字绣杂文随笔

篇1:手背上的十字绣杂文随笔

手背上的十字绣杂文随笔

五年了, 沉睡 在手背上的 十字绣 ,至今看上去依然是那么的清晰,显眼。五年 1835个日日夜夜,它都是以那幅简单而又没有色彩的平凡,追随在父亲的手背上,迟迟不肯离去,因为他的简单和平凡,却深深的绣出了一个父亲的伟大,也绣出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爱的见证。

爱,爱是什么?很多人会说: 爱是燃起希望的灯火;爱是母亲那浅浅的微笑; 但我觉得,所谓的爱,并不是要达到目的,爱才会成为爱,无论怎样的爱都是一份美好,是一份结果,而刻在心底的爱,因为无私无欲,因为淡泊忧伤,才会是真正的永恒。其实,世界到处都有爱,哪怕一句短短的话,都会成为爱的开始!知道了爱,那父亲又是什么呢?在生活中父亲又在扮演怎样的角色?

父亲,明知顾问,当然是男人咯!从生活的角度来看,父亲又是任何一个家庭应有的成员,更是整个家庭的 顶梁柱 而他们这些 顶梁柱 却往往又成了别人嘴里说的 冷不丁 ,因为他们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但是, 严慈、认真、冷静、坚强、祥和 却又成了能让他们发光的另一面,而他们除了这些能让他们发光的发光点外,与女同志不同的便是他们那说一不二的坚定信念和他们不懂得表达身后,所隐藏的爱

一个人,不活千岁万岁,而且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因为有这样的人生,所以生与死之间那段距离的美好,则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描绘的。然而,当我幼小的生命在叩响生命之门的那一刻起,身边就有了爱的开始,在这个家庭中,我即是老大,又是老二,所以一家人都围在我身边,生怕我什么时候会不小心摔倒,关心,呵护着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从无知到有知,身边少不了父亲严肃表情下的批评和管教,我开始幻想自己没有父亲那该多好,因为我讨厌父亲那种对女儿的严肃

父亲,总喜欢在我哭的时候说: 我们这代年轻人,什么都不会;吃不得苦,受不得气,遇到点困难不会想办法克服,就只会哭。之前我也是一再的反对父亲这种不加思索就脱口而出的说法,但现实毕竟是现实,他最终会成为能证明这种说法的很好原由。

我虽然是个女孩,但庆幸的是父亲没有因为我是女孩而歧视我,而是把我当儿子养,我要什么就给我买什么,还为我盖了一幢房子。为的是今后我不用为盖房子的'事和别人吵架,因为说真的,我们这代年轻人遇到困难是只会哭,就这样,父亲操办起盖房的事,可见父亲对女儿的爱是说一不二的;盖房的事进行的很顺利,没有出过什么事,但这次,由于要拉走那些废石废土,父亲叫来了朋友的拖拉机,眼看就要装满一车了,朋友却有事要离开;父亲只有亲自出马,站在车头前用手摇起了拖拉机,但说时迟那时快,由于手术后的父亲力度不够,摇了几转的摇手柄一下反了回来,还正巧赶上了中小学生放学,而摇手柄反转的速度的确是惊人,现在的父亲还真是热锅上的蚂蚁。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手柄飞出去打到学生怎么办,可是现在面对这样反转急速的手柄又该如何是好?望着来来往往的学生,父亲像一头激怒的 狮子 冲上前,用手去抓摇手柄,可手术后的父亲又有几分力抓得住它,更何况那是铁做的;我真的不敢相信。眼前的父亲脸色苍白,而且地面上也沾有了血迹;看不清,父亲是怎样让摇手柄停止了转动,也说不清手柄停止转动后,父亲脸上的笑是一种无奈的疼痛还是给自己的一个安慰。血在向外 流淌 ,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样做,我却哭了,父亲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没事,到了医院,在医生的清洗下,我才看到那伤口有多大多深。望着医生手里的针线在父亲的伤口边沿来回的 刺绣 ,人字型的伤口更是被那一针一线显得更加清晰,显眼

十一针,这整整的十一针却深深的绣出了一个父亲的伟大,同时,也绣出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爱的见证!

篇2:手连心杂文随笔

手连心杂文随笔

我还小的时候啊,这个小的时候到底是多小呢,我已不得而知了,只是这个小的时候的记忆,仅残存着妈妈大腿软绵绵的触感,还有家乡仲夏清凉的风,亮堂堂的巷道,还有那句,手啊,是心萌发出的芽。

我想,那时候仲夏的天应该很蓝,就像田里的稻穗一样,它就应该很绿,就像小溪边的竹林一样,就应该簌簌作响,还有那时候的小孩,都应该追逐打闹,放声大笑。像我啊,似乎就应该阴阴郁郁,悲春伤秋的。不然,为什么其他的孩子在捅蜜蜂窝的时候都嘻嘻哈哈的,我却罪恶感满满,在追着小鸡打闹的时候都熙熙攘攘,我却踌躇不前,他们都在球场上撒汗水,你却在屋顶看着渺茫的远方。

那时候妈妈应该坐在门口,躺在竹制的躺椅上,我躺在妈妈松软的怀里,仲夏的风有着独特的触感,吹得人心旷神怡,随着有规律的摇晃,眼前的景象开始泛起光晕,迷迷糊糊间,感觉妈妈抓起我的手,细细端详,温柔而细腻,轻轻地说着,似乎直接吹进我耳边,“你的手啊,真小,真好看,孩子啊,你知道吗,手是心萌发出的'呀,你会是个善良的人。”

没错啊,这都是我想的。天到底蓝不蓝呢?我并不清楚了,稻穗到底绿不绿呢,我也不清楚呢,我只清楚我仍是阴阴郁郁的罢了。而那句话到底是妈妈在什么情况下说的呢,我已不得而知了,只是心里面,一样向往着,给某些东西该有的仪式感。

其实也不是等我长大了之后就明白,我从来都不明白,也从来,都不知道何为长大,只不过长得越高看的层次不一样罢了。小时候觉得,手就像豆芽菜一样是真的连着心长出来的,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啊,心疼的时候,也会疼及指尖。

只有碰到你,把你握在手心,我的心啊,才会有踏踏实实的感觉。

可缺乏安全感的我呀,总会因为你和异性的一些小接触,而酸到手指发疼,胡思乱想到眼眶湿润,大概是太久没见面了吧,久到好像一直都没见一样,异地恋啊,真难受。虽然知道啊,虽然也一直强调啊,可我手指触碰不到你的脸颊,我的心如何感受你的爱温度。可我眼睛就是看到不和谐的东西,要我的心如何不疼。嘴上说着成熟的话,心还是幼稚地酸咪咪的。

我想这应是爱情该有的仪式感吧,总得有点不如意的地方。

如果手真是心萌发出的芽呀,那求求老天把时间过得快点,再快一点,快到可以扣紧你的十指了,再让我连着你的心慢慢长好不好。

篇3:爷爷和爷爷的手杂文随笔

爷爷和爷爷的手杂文随笔

今天陪爷爷去外面吃饭,在车上的时候,我看见爷爷手臂上的红斑,便伸手去摸。

“这些还痒吗?”那是疹子。

“...不痒了,没事...”爷爷说话早已口齿不清,但还能辨出语意。

我摸着爷爷手臂上的皮肤。松松垮垮的,仿佛只有一层皮蒙在骨头上,手感就像是瘪了的气球,但是可以摸到凸起的血管。

爷爷不说话,任由我握着他的手,他本来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后来我又捏了捏我自己的手臂,温热、柔软,富有弹性,没有像山丘一般隆起的血管,平滑细腻。

吃饱喝足后便送他回到家门口,他一如既往地与我握手道别——这是我从小和爷爷说“再见”时必定会做的事。

这一次爷爷用力了,他握住我的手摇了摇,笑着说了一声:“再见!”

他的手很温暖,且有力,仿佛是一个强壮男人的手掌。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很想哭。

篇4:握住今天的手的杂文随笔

握住今天的手的杂文随笔

我欣赏的人生态度是珍惜昨天,展望明天,我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把握今天。对于把握今天,我想用一句形象的话称之为:握住今天的手。因为昨天,是过去的今天;明天,是未来的今天。握住今天的手,就等于把握住了一生。

昨天,我们所走过的路所拥有的一切,总以今天为归宿的驿站,并要作一个小小的总结与反思;明天,我们将要走的路,都要以今天为出发的起点,为动力的源泉。每一个今天都是今生的希望所在,每一个今天都是今生的焦点所在,在起起落落的人生之旅中,惟有握住今天的手,把握一个个今天,才是赢得主动和实现心中理想的关键。

昨天的风已刮过,昨天的雨已下过,一旦事实成为昨天,就只能作为故事沉淀于记忆中,人生是一列呼啸而行的火车,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飞奔,无法回头地冲向前方。无论窗口掠过的风景多么令人迷恋沉醉,无论经历的事情多么令人刻骨铭心,人生的列车挟风带雨,总在划出与昨天不同的轨迹,总在迎接一个个全新的风景。

明天的风明天才吹起,明天的阳光只有到时才会感觉到温暖。在科学发达的今天,天气可以精确预报,世界却无法完全洞察,时刻变幻不定的人生总是有意无意地嘲弄着对生活寄予厚望的人,总在不经意之际击碎他们的美梦。但是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明天的欢呼丰收离不开今天汗水的.流淌,明天的鲜花掌声得益于今天心血的凝聚。

握住今天的手。今天就在手中,今天就在脚下,今天正等着你奋勇拼搏一往直前,今天正渴望着你把它变得灿烂、变得有意义。昂首阔步,今天就是对昨天的跨越,就向明天的冲击。

握住今天的手,就在今天,去尽一份孝心,因为今天就是良辰。切莫让“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千古之憾在你身上演绎;就在今天,向相思已久的意中人吐露真诚。爱,就要勇敢地说出来,因为缘分这东西错过了今天,就可能错过今生;就在今天,去把握每一个机会,为你的目标去吃苦、去努力,不要发出良机已逝、时不我待的感叹……

让我们全心全意地把握住每一个今天的手,失败了,也是一种人生的锻炼与充实;成功了,则是一种对自己的超越,对自己的肯定。

今天是今生的立足点,今生是今天的目的地。把握了今天就等于把握住了一生,因为是无数个闪亮的今天串缀成了美丽一生的珠链。从幸福中收获洒脱和坚韧,在曲折中坚守勇气和信心,握住今天的手吧!你会收获成功与微笑。

篇5:朋友总在执手之间杂文随笔

朋友总在执手之间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也比较珍惜缘分的人。有些人只有一面之交,却成为忠实的朋友,有的人,天天共事,却无语而终。可谓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啊!

2010年还是2011年的一天,我到上海博物馆看青铜器,深深为其精美而折服和止步不前。一位50多岁的老哥也在忘情地欣赏,一聊才知道叔叔姓粟,成都人。互相留个电话,成为忘年交的'好友。至今都未曾再次谋面,却经常打个电话,互相发个微信。

2015年的一天,我到半山园酒店,看到服务台南面有个寿山石店,老板姓黄,我存了门上的手机号,索性存名为黄石头。后来打电话给他,他叫我过去喝茶。结果一见如故,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大有相见恨晚之势。黄哥阅历丰富,为人谦和低调。还提醒我,在单位发展特别需要注意什么。时间很快,2016年,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回到福州。但我们还是经常通话,微信也经常联系。

半山园酒店的股东代表冯女士,也是一见如故。因为她比我多两点,我有时称呼她“1+1”。因为我对南京比较熟悉,她遇到旅行方面的问题也会经常问我。我们两个只爬一次紫金山。因为工作需要,也要调回福州了。

真是,朋友总在执子之手啊,还是珍惜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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