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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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6篇)由网友“小马驾驾驾”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立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标志着我校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政府行政管理与创新、公共政策与决策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中的节假日集中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

⑤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前2门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12年10月28日(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65人,根据考生的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2年6月15日

中国大学网 ■

篇2:北师大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2012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历史悠久,在90余年的发展中不断拓展,形成了全面完备的学科体系和积淀深厚的人才培养特点,本学科注重培养具备良好人文艺术素养、开阔理论视野、熟练专业技能,且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知识结构全面合理并具备自我学习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和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是全国高校中在一个艺术院系具有最为全面艺术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在和国家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艺术学均排名全国第四。二级学科电影学现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012年后调整为“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综合实力雄厚,已形成了包括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续本科、大专、进修生、外国留学生,以及夜大生、函授生等在内的完整的培养体系。目前全院有本科生500余人、硕士生100余人、艺术硕士160多人、博士生48人、博士后15人。现有专任教师80多名,教师队伍科研能力突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艺术学科重点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点课题。学院注重海外拓展和国际交流,已与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著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院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与创作实践,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级示范中心,设备先进,资源雄厚。

一、招生宗旨

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数字艺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项工作并精通自己的专业特长。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我校将在广播电视、舞蹈和美术(书法方向)三个领域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人。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要求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开认可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相应的总结性学位报告。

凡按规定学分修满课程并考试合格、通过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完成学位作品、提交学位论文报告且通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资格审查

(1)报考材料:

以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2省部级以上本人创作或表演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交材料时间:2012 10月25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楼422室)。

邮寄报考材料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艺术楼422室) (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9248)。

未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提交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原件。

⑤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时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及专业课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 28 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由我校于20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

篇3:北师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自19以来已连续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共录取4362人,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674人。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应用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领域及拟招生人数

鉴于暑期我校将有近900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回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为保证教育质量,经慎重研究,我校决定20暂停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育硕士招生,年再陆续恢复学科领域的招生。

我校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只在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3个领域招生,具体拟招生人数见附录一。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2012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3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报考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及经费:1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2 各类获奖证书(限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

交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室)。

邮寄报考材料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6414)。

考生邮寄报考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未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提交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原件;

⑤专业课考试费及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及专业课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五、入学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复试时间约在2013年元月份,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届时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初试考试科目:英语(不考听力)、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3、初试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对初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我校还将进行复试。若考生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照顾。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复试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各专业领域具体复试方案在复试前公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7月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我校教育硕士学费总额2.5万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为1.5万元(不包括住宿费、书籍资料费等),撰写论文阶段学费为1万元。

七、联考科目复习教材

教育硕士全国联考科目使用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附录二: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目

篇4:北师大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2012年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下设体育学系、运动学系、体育与健康系以及体育人文科学研究所和体育教育研究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委、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名誉主席何振梁先生担任学院名誉院长。学院现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学位点以及体育人文社会学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首批授权招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宗旨

为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素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改革和完善体育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体育专业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及体育教学与训练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熟悉体育领域重大实际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体育运动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实际工作。

二、招生领域及拟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招收60名体育硕士,其中体育教学40人,运动训练20人。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年限2―4年,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利用入学后的两个暑期集中授课。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紧密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紧密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强调应用能力和体育素质的提高。

论文的选题须紧密结合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的工作需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联系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下载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2012年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材料)

(1)报考材料:

以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2、“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交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体育馆302、328室)

邮寄报考支撑材料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体育馆302、328室) (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5202)。

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名后,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提交的获奖证书及“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⑤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两个阶段。

1、联考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体育综合、英语),复习教材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2、联考时间

2012年10月28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复试科目及时间

复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复试由我校自行命题,于20初在校内进行考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下表:

学科领域

招生人数

专业课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体育教学

40

1.专业综合素质

2.专业技能

1.《体育教学论》,毛振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

2.《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第二版)》 ,黄汉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运动训练

20

1.专业综合素质

2.专业技能

1.《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

篇5:北师大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迄今已有1历史。现有本科专业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1个、博士后流动站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5个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在全国高校均居于前列。目前,学科点已覆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学科综合化程度较高。拥有包括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MPA、MBA等在内的各类专业硕士学位,其中工程硕士包含项目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与通讯工程、环境工程等4个领域。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是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的主要培养单位。管理学院正式成立于7月,下设系统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公共管理系、MPA中心和MPM中心等五个教学科研机构。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2人,讲师14人,教辅人员6人,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6人。管理学院院长为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著名管理学家蒋正华教授。

管理学院现拥有系统科学、公共管理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有4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包括两个专业硕士专业),7个博士研究生专业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系统理论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管理学院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人,其中本科生5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博士研究生60余人。管理学院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拥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教授、欧亚科学院院士蒋正华教授在内的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朝气蓬勃的教学科研队伍。经过短短几年的快速发展,管理学院已经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并成为北京师范大学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依托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信息管理等学科开展学科建设,以实现系统科学学科基础优势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科学学科专业优势的互补与交叉。该领域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16人,讲师10人。近3年,他们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数十项,科研经费逾千万元,在SCI、SSCI、E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上千篇,科研实力雄厚。在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系统科学学科名列全国第1,相关学科多年开设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学等项目管理专业基础课程,也设系统论、信息论与博弈论等课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曾于20与PMI(美国项目管理研究院)及北京启亚卓越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开展过多期PMP认证培训,并曾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管理硕士。

一、招生宗旨

北京师范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的培养目标是:为企事业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培养从事项目决策、计划、实施与控制、评估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管理人才。

项目管理工程硕士要求具备本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了解项目管理在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能独立从事项目策划与评估、项目融资、项目组织、项目采购、项目计划、项目实施与控制、项目风险管理、项目人力资源与沟通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顺利阅读相关文献并能进行一定的口头和书面沟通。

通过本领域的培养,学位获得者可以胜任各行各业的项目管理工作,可以成为总经理、R&D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评估师、管理咨询专家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生项目管理方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100名(含电信项目管理方向、企业文化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工程硕士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照片审核合格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材料)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时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GCT参考书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凡GCT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管理学院申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一般安排在2012年12月份,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可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以备和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工程硕士录取总人数的10%。

被录取的考生于2012年春季入学。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自行联

篇6:北京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招生计划:100人。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形式,周末班每周末授课,集中班每学年集中授课二至三次(集中班开课与否,视报名情况而定),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二至四年。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学习形式在“备注”中注明“周末”或“集中”。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 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4:30-17:00英语。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八、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3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PA教育的培养方向为:

1、行政管理

2、公共政策

3、发展管理

4、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

6、公共经济管理

7、审计学与审计管理

8、电子政务

9、公益事业

10、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其中,选择公益事业方向的硕士生须在复试时进行确认。

十、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一、学费

学费4.1万元人民币,分两次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2.4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7万元。公益事业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0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 3903,6275 9631 电话:010-6275 1354,6275 691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房间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邮编:100871

电子信箱:mpa@pku.edu.cn

网址:www.mpa.pku.edu.cn/

www.sg.pku.edu.cn/

网址: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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