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勤勉义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精选12篇)由网友“xs同学”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公司法勤勉义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公司法勤勉义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公司法勤勉义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一、我国法律对勤勉义务的规定
董高管人员享有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同时,负有对公司勤勉以及忠实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应当明确高管人员违反规定执行公司事务给公司及股东带来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出相关规定。《公司法》的规定,董监高人员承担赔偿责任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必须存在公司及股东受到损害的事实;二是损害行为必须是相关董监高人员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执行公司事务时的行为;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根据受侵害的公司权益的性质、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主要是赔偿公司财产损失。
二、法律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以《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内容来看,我国法律在勤勉义务的标准采用的是较为严厉的勤勉标准,董事、监事、高管只要在执行公司相关职务时,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主观上有过失或者过错,结果给公司带来利益上的损失,那么就得承担补偿的侵权责任。相对旧公司法而言,勤勉义务之规定明确了其在《公司法》中重要的法律地位,规定了董事行为时的责任,这显然是我国公司法律规定上的进步,但这些规定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
第一,公司法对董监高人员违反勤勉义务时的补偿或者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存在弊端。我国《公司法》对董监高人员勤勉义务的规定过于粗糙,对该规定的内容过于简单。《公司法》第113条第2款和第150条关于规定董事人员的赔偿责任时,规定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而没有明确指出其违反勤勉义务,这种表述在某种程度不够完整。因为,董高人员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然而却不一定是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董监高人员的行为尚无违反勤勉义务,如董监高人员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执行职权等情形下,继续使其承担赔偿责任则才能在不合理性。在现代社会,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复杂性,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的问题也具有专业性等特征,在非因自身过错或者过失而做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策,从而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时,而要求参与决策的董监高人员承担赔偿责任,这显然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要求。
第二,我国公司法关于董监高的勤勉义务的严格规定不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发展。公司运营过程中,董监高与股东都有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性质的风险承担,但是由于二者在公司经营成功时所获取的收益是截然不同的,股东的收益往往高于董事,故两者对视经营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均等的。在这样承受能力与收益不成比例的情况下,公司的董监高往往会在决策运营中谨小慎微以保护自身的利益,无法放开大胆地经营公司。如此一来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有悖于公司的利益的。因此,面对这种保守局面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勤勉义务要求的标准应适当做出调整,给予董监高一个自由开放的工作环境。
第三,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结果导向责任原则存在不适合性。与忠实义务所侧重的考察董事人员实体上的利益冲突有所不同,勤勉义务本身关注的是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市场上交易信息的畅通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故董事人员在进行决策时的交易信息必然是不完全的,公司的商业决策也不是简简单单的或黑或白问题,通常是需要在许多复杂的选项中进行谨慎的判断,考虑在商业经营过程中的复杂性,不同董事人员间经营能力存在客观差异性,即使非常小心错误也不可避免。认定董监高人员是否违反了勤勉义务,重要的判断依据是主观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过错。而现行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之规定完全不考虑主观过错,同时,也不考虑决策中有无存在过失,只是简单地以结果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害作为责任承担的依据,即所谓的结果导向论,这必然会严重打击到董监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削弱公司的市场活力。这种规定与英美法系公司法所主张的宽松的`勤勉义务相差甚远,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也正在逐步放松对董事高管人员的严苛要求。所以,最合理的决定是放弃结果导向责任的法律规则,放松对高管人员勤勉义务的严苛要求,将重点放在决策过程中,而不只是以决策结果来确定责任。
在实践中,我国法院经常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正常经营行为标准,只要董事和董监高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范围,法院一般认为他们已经达到了勤勉义务的要求,无需对其经营决策的合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无需问责。这种做法着眼于董监高的行为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授权,是否在其职权范围内,只要起点合理就意味着决策和行为过程的合理,从而忽视了决策的具体过程。拥有正当权限与实际决策过程中是否适当履行了职责不能混为一谈。
三、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详细和完善勤勉义务条款。对于勤勉义务做出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对勤勉义务做出一般性的要求,便于公司法实践中的操作。对于第一百五十条的内容,要排除现行仅以结果论的规定,侧重违反勤勉义务主观上的考查。
第二,选择适当的勤勉义务衡量标准。对于勤勉义务标准,要宽严相济,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现代化进程、社会诚信水平等因素,平衡保护公司的利益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的积极性。既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管承担因其经营决策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又不因过于苛刻的责任使上述人员在商业经营中显得保守,危及经济活力。
篇2: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论文
一般来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多指来自于牛、羊、猪、鸡鸭等家禽,兔、马属动物以及水产动物所提供的能够满足人们饮食需求的肉、蛋、奶及其制成品和相关的副产品等。动物源性的食品在我国国民的饮食消费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人们对于动物源性食品需求量的迅速增加,进一步推动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动物源性食品质量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在社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不完善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机制的不健全,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动物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且系统化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一个监督管理整体环节的体系,也就是相应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体制建设上仍然存在欠缺,监管机制体系不完善。
(二)监管方式落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必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然而我国当前虽然有很多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是有不少存在着监管技术落后的现象,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更是有所欠缺,甚至是有明确的规定却不执行的现象。不仅如此,多头监管,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管人才队伍的缺乏
说到底,任何一件事做的好不好归根结底是在办事的人身上,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管的人才队伍缺乏,监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如何从监管方面入手,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所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像是农业、质检、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等,因此,就目前来说如果要加强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清不同部门之间各自的职能,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使不同部门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发挥出最大的效率,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不会在任何一个环节因为职能交叉的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于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食品安全监测问题的疏忽,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采取最先进有效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手段,杜绝因检测设备的落后而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要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也是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性的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检测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
我国正在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人才的综合素养是当下培养的重点,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来说,也是需要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准的人才。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态度,二是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警觉意识,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培训,更新监管技能知识储备。
结语:
综上所述,动物源性食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对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监管方面的不到位,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可有效确保其食用安全性。因此在本文中着重针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抓各个环节,综合性的全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以保障,让国民能够放心的饮食。
篇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论文
[摘要]本文首先从近年来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入手,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受理食品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了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最后强调人才的培养是实现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关键词]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可是近年来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已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作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食品监管工作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辅助工具,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1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1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1.2掌握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1.3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2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2.2归档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归档材料内容不全,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2.3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2.4信息化建设不够
当前,人民群众对自我保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停滞在保持纸质档案的收集阶段,面对不断增多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认识不上去,档案的开发利用仅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落后的技术手段,想迅速准确地查找出利用者所需的档案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只有逐步改变原来落后单一的手工操作方式,代之以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号、制作检索工具、存储、查找调阅,才能迅速、准确、全面、系统地管理和提供档案材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大部分区级疾控中心没有投入资金和人员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还是停留在原有的手工管理基础上,这样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3.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现代化的步伐。
3.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至今仍有不少食品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意识还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病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让全体职工都能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促进全员档案意识格局的形成。使中心的档案为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3.3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的,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3.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
档案信息化管理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需要有档案管理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档案信息化工作非一般打字员就能胜任,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现代化意识,纵使有一流的管理设施,也不能算档案管理现代化。
因此,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既要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应会计算机操作技能,更要懂得科学的管理方法。所以,要加强培养档案人员驾驭现代化设备的能力,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去参加培训,学习计算机知识、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档案工作人员更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必要性,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努力学习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对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继续教育。
同时,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综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信息的电子检索,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应用管理软件管理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4结语
总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要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根本对策。
参考文献
[1]郑晓明.食品安全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档案天地,(7):46-47.
[2]刘玉影.浅议药检档案信息化的意义[J].科技与企业,(14):250.
篇4:国库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国库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一、问题
1、资金清算方面: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的“行库往来”方式转变为包括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在内的清算方式,国库作为独立的交换点,参加同城票据交换,这就使得国库直接处于资金清算第一线。
2、系统网络方面:一是计算机病毒风险。目前,国库核算系统通过MT系统向上级国库报解,这种半开放的网络模式极易使处在中心的国库核算系统受到病毒侵害。二是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对参数设置、科目属性、比例等不能实现自动审核控制,仍需人工操作。
3、监督管理方面:一是监督管理对象过于狭窄,基本上停留在对纸制的帐簿、报表、凭证的事后监督。二是国库监管职能弱化,国库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只能行使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库款支拨方式,然而与之相应的监管职能却没有得到加强。
4、内控制度方面: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国库业务中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电子票据的大量出现,现有制度还没有对这些业务形成较明确,全面的规范,一定程度上使国库业务的信息技术运用存在制度盲区。二是岗位设置与国库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如果按新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地国库人员配备将严重不足,势必造成兼岗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内控制度将形同虚设,会计核算的质量和风险防范会大打折扣。
二、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国库人员综合素质。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懂业务、善管理的国库队伍。同时,定期分析国库人员思想动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2、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把业务处理过程中差错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把国库业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风险节点都置于管理制度之中。
3、实施有效监管,化解国库风险。国库监管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应加强事中监督,同时国库监管不能仅限于帐平表对基础环节,而应把核心放在国库资金风险上,加强对国库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增强国库监督的力度。
篇5: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论文
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论文
上海市集体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起步于1992年。迄今为止,绝大部分企业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或扭亏为盈或稳定盈利。以市经委率先试点企业为例,数年来先后改制的30家,仅3家企业出现亏损(占10%),相对于未改制小企业,亏损面显然要小得多。实践证明: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其市场生存能力。无疑比本改制的同类型企业更强。然而,历史遗留问题的拖累,现今外部环境的不利,以及股份合作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等,又都明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着重围绕股份合作制的内在局限性所引发的难题,作一番梳理,并提出应对措施和放宽政策的建议。
(一) 当前,改制企业普遍遇到的难题突出表现在:
1.股权分散决策难。《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非股东在职职工不得超过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0%,即90%以上的职工应持股。几乎所有职工都是股东,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表现为好走两种极端: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不负责”;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要作主”。前者导致“搭便车”现象;后者造成意见分歧莫衷一是,特别是遇到重大事宜决策,往往一议再议议而不决。
2.平均持股激励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入股“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改制前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个人平均工资总额的10倍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时规定中又指出最低入股额不得少于企业人均工资总额。这样,其实际涵义变成,厂长经理最高人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中最低入股者的10倍,大致只是职工平均水平的三、四倍左右,持股差距较小。持股平均化不但容易演变为新的'大锅饭,降低决策效率,而且由于付出与收获不匹配,显然会减弱激励经营者的强度。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经营者都主张经营者群体应特大股。当然,经营者欲持大股,不只是为经济收入,还为更高效率达成企业发展目标。
3.股权流通受限制。《办法》第二十六条指出:“股权转让比例、数额受本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限制”,即在股权流动中和流动后,仍须坚持:持股职工在90%以上;最高限额于10倍内;企业外个人和法人持股分别不得超过10%和39%。可见,股权流动的空间其实非常狭小。迄今为止,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安排过股权内部流动。至于股权外部流动,更是罕见。众所周知,资本不能流动势必降低运作效率。
4.资本扩张空间小。鉴于股份合作制劳资结合的本质内函,不允许外来资本超过企业资本总额的49%,因此随着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资扩股追加投资时,往往只能在本企业职工股东中筹集,而短时间内很难积累起大量资金,企业即使遇到有利的发展机会,也无力抓住。
5.一人一票效率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用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方式。”该条规定还具体划分了两者适用范围,企业日常运作基本上都是一人一票,如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等等。一股一票仅在极少数的三个场合起作用;增减注册资本、股本转让等;企业分立、收购、合并、终止、清算。破产等;选举更换监事。在此情况下,经营者欲有所作为却难免受制于众人之手。一位经理试图推行岗位末位淘汰制,许多手偏偏不举。为一人一票所困扰的经营者比比皆是。
6.人员流动阻力大。股份合作制最核心的特点在于,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普遍认为自己出资入了股就等于买了铁饭碗。尤其是,尽管改制时也讲过今后职工身份会变化,但实际上劳动人事关系并没有“拗断”过,劳动合同承续下来了,所以职工权难流动。企业经营者眼看人浮于事,但真要下手又觉棘手。用人机制不活,是市场经济之大忌,也是经营者最头痛不已的事。当然,人员流动不只流出,还需要流入,不过眼下经营者更苦于“流不出”。
7.治理结构未理顺。目前突出问题有两个:其一,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办法》要求企业治理结构比照《公司法》执行,而实际上,企业考虑到自身规模小人才少,普遍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厂长(或经理),决策经营层基本上由改制前的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相比之下,监事会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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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建议论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建议论文
【摘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本文在文献搜集、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在制度结构体系、统筹结构、设计公平性以及群体的缴费能力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衷。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制度公平性;制度差异;缴费能力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结构体系复杂,政府企业职责不清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制度结构体系较为复杂,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部分。可以看到,相较于四部分制度结构体系,我国目前的制度结构体系有了更进一步的整合,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整合使得制度实施以及针对制度的管理都更加具有效率,并且可持续性较高。但是,目前制度机构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且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划分不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基础养老金部分,作为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应当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充足且具有较高公平性的养老保险。但现有制度结构体系,将社会群体进行区分,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由企业缴费形成的社会统筹部分构成,为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属于非强制性的。同时由于主要由个人缴费形成基金积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从制度结构体系角度看,基础养老金部分的结构分化,违背了制度的公平性。在两个不同制度内部,可以看到政府与企业、个人的责任划分不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过分强调企业的责任,使企业负担压力过大,没有明确规定财政补贴的责任。一方面,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属于其经营活动之外的开支,过重的养老保险费使得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降低,可能会出现误报缴费基数甚至违法不缴费的情况;另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企业缴费压力的增加,使得企业不愿开展企业年金方面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使我国整体养老保险制度层次发展不平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基金来源仍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贴的额度较小。这两种制度内部负担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且划分标准不一,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以及管理受到影响。
(二)制度设计欠缺合理性,统筹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为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市级统筹,整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在制度设计上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省级统筹造成制度间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时使互助互济制度设计理念的实现受到阻碍。省级统筹的方式,导致各省的缴费基数不统一、政府企业负担比例责任不统一、各省基本养老金结余差距过大等问题。同时,政府仅承担财政补贴责任,在东西部地区之间财政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在经济实力较好的地区,财政补贴数量相对较小,反之在经济发展情况较差地区,各级政府补贴幅度则较大。这种财政补贴的方式,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提供了一定保证。但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使政府与企业的负担压力畸轻畸重,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
(三)制度设计公平性考虑不足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初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需要覆盖的人群较多,因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同时,更侧重效率的实现。现行制度在基础养老金部分,按照覆盖对象不同产生了职工与居民之间保障水平的差异,违背了基础养老金部分公平性的原则。对城镇职工而言,其基础养老金来源于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资金,而非职工群体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则主要来源于财政。然而,由企业参与的社会统筹部分积累资金要远高于财政的补贴,因而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就业与非就业人员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现象,违背了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之初的公平性原则。事实上,未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普遍低于就业居民的生活状况。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对未来老年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特别是对于处于贫困线以下的群体,仅依靠社会救助制度提供的现金与实物救助,仍然不能满足老年的特殊养老需求。因此,对于未就业群体而言,如果缺失了这部分基础养老金,他们老年时期的生活质量将会急剧下降,甚至无法实现基本的生活需求。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在年老时可以满足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金的给付方面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与调节功能,通过缩小社会成员基础保障待遇的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平并进一步提高效率。特别是在基础养老金部分,应当在社会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给付标准,保证全体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兼具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养老金的社会福利性与普惠性,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必须的基础经济来源。
(四)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考虑不足
对农村群体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制度设计层面上,考虑到他们的实际经济能力,按照不同层级的缴费标准进行了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的划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更多居民被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但是,制度在设计时却缺乏了对这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的考虑,使得制度中出现了漏洞以及不公平等现象。对上述两部分群体而言,当期收入远比未来收入重要。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当前的基本生活。然而这部分群体的工作不固定,从事职业任务也相对基础,因而工资水平较低,在短期内无法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有时甚至当期收入无法实现基本生活的满足。因此对他们而言,养老保险缴费意愿较低。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缴费部分,一方面要考虑覆盖群体的缴费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其缴费意愿。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较大
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较大,在整体上呈现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水平较高,而西部发展则相对较为落后的特点。这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反映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第一,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大量年轻劳动力外迁,使得当地的赡养率过高,给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相反,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当地的赡养率相对较低。因此,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使得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在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此而形成的企业与个人的缴费压力,地方财政的补贴压力也有较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第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破坏了制度的公平性。对基础养老金部分而言,由于大多数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发展较好,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相对较高,使得这部分企业的缴费基数远高于西部部分企业。对企业而言,多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多余的经营成本,在没有多余补助或政策鼓励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选择虚报缴费基数的现象。这就使得一方面各地区间的缴费基数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养老保险缴费层面的不公平;另一方面,过高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差距,容易造成企业虚报缴费基数,从而降低整体缴费数额的现象。这几个方面的影响都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制度设计理念更强调效率
与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同的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经济发展水平仍较低,群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以及养老的需求都较低。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存在地区间不平衡的现象,且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就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真正的“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困难。因而我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根据覆盖对象不同按照不同标准进行保障。因此可以看到,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方面,我国在坚持兼具公平与效率的同时,一直较为强调“效率”的实现。同时,我国的制度安排也一直较为重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对农村地区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所忽略。这就导致了目前城镇、农村群体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较大不公平的现象。虽然近年来我国制度的改革方向一直强调“公平性”与“普惠性”,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进行合并、将城镇及新型农村制度合并,但制度的整合仍然受到设计理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障碍与困难。
(三)缴费意愿不高导致制度设计漏洞
由于我国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我国居民大多数对当期收入更为看重,对养老保险等未来收入的认识不足,导致居民整体缴费意愿不高,使制度在设计上存在漏洞。城市居民中部分群体可能认为,应当自主选择是否将现有收入一部分用于养老保险缴纳;农村居民则因为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仍消费在保证基本生活方面,而更有可能倾向于获得当期收入,而非未来预期收入。这些观点对养老保险在未来生活中的必要程度认识不足,均会使部分群众的缴费意愿较低。因此,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意愿上,我国整体上还存在不足,无法真正调动起大多数居民的意愿,也进而使部分养老保险制度形同虚设,存在一定漏洞。
三、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划分政府企业责任,加快制度结构体系整合
从一定角度上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体系复杂程度,影响着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管理难度。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想要真正实现大多数发达国家全覆盖、高水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目前我国可以通过加快制度结构体系的整合,来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最大程度实现制度公平。在整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最基础的就是要划分政府、企业与个人的负担责任。在责任划分以及制度整合的对策建议当中,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整合来实现。具体方式为,建立以政府为主体,财政税收补贴为资金来源的、在全民中具有公平性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资金纳入社会统筹部分,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缴费率;对城镇就业人员,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对城乡未就业群体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旨在将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养老金负担责任具体明确化,使政府的负担比例明确,同时减小企业缴费率。在不同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部分在不同群体、不同地区范围内实现了基本的公平性。在职工与普通居民的个人缴费当中,又满足了兼顾效率的要求。同时,应当继续推进原有“双轨制”的并轨,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并。不断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加以整合,降低结构体系的复杂程度,实现拥有广覆盖性与公平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
(二)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提高制度设计合理性
继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实现全国各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再分配作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为再分配的一种,应当充分体现社会范围内的公平性。提高制度的统筹层次,使其上升为全国统筹,可以实现各地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均衡,同时减小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企业压力。现有制度统筹层次,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使得部分地区养老金缺口将会继续加大;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政府企业的压力较大。因此全国统筹,能够实现统筹资金的跨区域协调,弥补一定程度的缺口问题,解决可能出现的“收不抵支”的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全国统筹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再分配,将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三)减小制度间差异,促进制度公平性
为了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落实,实现制度的初衷,在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覆盖群体的范围、群体的经济实力、缴费能力与意愿等。只有通过全面考虑制度设计的相关因素,才能够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在城乡间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城乡间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较大差异。制度在地区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地区间养老金的结余存在巨大差异,由此而带来的负担缴费压力也相差较大。因此,应当进一步缩小制度间差异,在社会范围内推进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并全面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尽量缩小基础养老金部分地区间差异。
(四)全面衡量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
对于我国的制度而言,由于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背景不同,存在针对大量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群体受到思想观念以及现有收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低100元的缴费标准可能无法实现,因此不愿意参与到个人账户的缴费当中,使实际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群众数量受到限制,妨碍了制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对政策覆盖群体的缴费意愿与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同时考虑可能阻碍居民缴费意愿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辅助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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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韩涛.OECD国家养老金投资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D].东北财经大学,(12).
篇7: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促进经济建设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重要保障。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农村免征农业税,各级精简机构和人员,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一、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从总体上讲是扎实的,卓有成效的,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勃勃生机,也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还应该看到,目前,我们部分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心态浮躁,精神不振。受现行干部政策的影响,在中青年干部中普遍存在着心浮气燥的现象,刚参加不久就想着要提拔,得到重用,没有被提拔的和已提拔时间较长没有被重用的干部就心灰意冷,怨天尤人。年龄偏大的干部,特别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普遍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上得过且过,失去了积极进取精神。受干部待遇和环境差异的影响,大部分干部普遍存在攀比心里,不愿在基层和艰苦环境。
2、忙于会议和应酬。一是会议多。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和出席
各种会议,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主持主管、分管的会议,还要出席方方面面的会议,难以静下心来,真正思考一些具体问题。二是接待应酬多。现在项项都重要,项项都有检查和督导,接待应酬不可避免,或多或少要耗费掉一部分精力。
3、部分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往往借口繁忙,忽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和执政水平的提高。把理论学习当成“软任务”,认为搞好了学不学无所谓,整天忙于文山会海、来往应酬等具体事务,没有挤出时间学习,从而导致思想观念、理论水平、驾驭的能力滞后于形势的需要,给从事的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带来影响。
4、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少数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没有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态度生硬,粗暴执法,特别是在行使处罚权时,不善于做过细的思想政治,政策宣讲不到位,执罚手续简单,只罚不教、轻教重罚、以罚代法,甚至出于个人或单位利益考虑,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5、少数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不强。一是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也不断转变,少数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服务群众的本领不强。二是当前涉军、涉法、涉农等上访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面对这些复杂的矛盾,少数干部有压头情绪,心理上害怕面对和处理,解决的办法不多,甚至束手无策。
6、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还存在缺失。一是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对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中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干部德才素质和实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二是制度执行上还有欠缺。虽然上面有不少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但在执行上还有所欠缺,没有有效的政策激励,奖罚不明,有一种大锅饭的味道。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具体要求。因此,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按照“三个代表”和《决定》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加强教育引导,坚持领导带头。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干部队伍的和思想实际,进一步健全相关学习教育制度,从思想上解决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作风的好坏具有很大的影响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起表率作用,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做到,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首先不能违反,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转变干部作风就会立马见效,大有建树。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干部。一是要进一步健全以实绩和德才表现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实行岗位考核、个人考评等具体考核措施,科学准确的评价干部,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二是健全干部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对干部目标考核和平时考察的力度,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表现。
3、健全奖惩激励制度,激发队伍活力。一是从政治上激励。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政干部选拔任
用条例》的规定,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凭实绩、凭德才选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所有的干部觉得政治上有奔头。同时,要注意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二是从经济上激励。科学设置经济激励内容,实行绩效挂钩,拉开激励档次,奖优罚劣。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引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干部开拓创新的意识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教育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树立公仆意识,筑牢宗旨观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5、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干部作风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切不可一阵热、一阵冷。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经常抓督察,经常抓考核,经常抓奖惩。定期进行领导干部作风评议,如召开征求意见会,聘请群众监督员,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等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纪律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干部作风的执纪检查力度,对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不良作风,及时进行警示和查处。
篇8: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促进经济建设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重要保障。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农村免征农业税,各级精简机构和人员,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一、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从总体上讲是扎实的,卓有成效的,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勃勃生机,也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还应该看到,目前,我们部分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心态浮躁,精神不振。受现行干部政策的影响,在中青年干部中普遍存在着心浮气燥的现象,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想着要提拔,得到重用,没有被提拔的和已提拔时间较长没有被重用的干部就心灰意冷,怨天尤人。年龄偏大的干部,特别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普遍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上得过且过,失去了积极进取精神。受干部待遇和工作环境差异的影响,大部分干部普遍存在攀比心里,不愿在基层和艰苦环境工作。
2、忙于会议和应酬。一是会议多。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和出席
各种会议,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主持主管、分管工作的会议,还要出席方方面面的工作会议,难以静下心来,真正思考一些具体问题。二是接待应酬多。现在项项工作都重要,项项工作都有检查和督导,接待应酬不可避免,或多或少要耗费掉一部分精力。
3、部分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往往借口工作繁忙,忽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和执政水平的提高。把理论学习当成“软任务”,认为工作搞好了学不学无所谓,整天忙于文山会海、来往应酬等具体事务,没有挤出时间学习,从而导致思想观念、理论水平、驾驭工作的能力滞后于形势的需要,给从事的工作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带来影响。
4、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少数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没有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态度生硬,粗暴执法,特别是在行使处罚权时,不善于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政策宣讲不到位,执罚手续简单,只罚不教、轻教重罚、以罚代法,甚至出于个人或单位利益考虑,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5、少数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不强。一是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也不断转变,少数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服务群众的本领不强。二是当前涉军、涉法、涉农等上访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面对这些复杂的矛盾,少数干部有压头情绪,心理上害怕面对和处理,解决的办法不多,甚至束手无策。
6、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还存在缺失。一是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对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中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干部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二是制度执行上还有欠缺。虽然上面有不少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但在执行上还有所欠缺,没有有效的政策激励,奖罚不明,有一种大锅饭的味道。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具体要求。因此,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按照“三个代表”和《决定》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加强教育引导,坚持领导带头。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干部队伍的工作和思想实际,进一步健全相关学习教育制度,从思想上解决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作风的好坏具有很大的影响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起表率作用,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做到,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首先不能违反,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转变干部作风就会立马见效,大有建树。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干部。一是要进一步健全以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实行岗位考核、个人考评等具体考核措施,科学准确的评价干部,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二是健全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对干部目标考核和平时考察的力度,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表现。
3、健全奖惩激励制度,激发队伍活力。一是从政治上激励。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政干部选拔任
篇9:良种补贴存在问题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补贴政策认识不到位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良种补贴资金具体到每一个农户,额度小、工作量大、没有工作经费、行政管理成本高,要真正执行“谁种粮谁受益”工作十分艰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大量的工作在村组一级,而村组一级缺乏经费,村组干部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再加上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工作不好做等问题,使良种补贴工作落实比较困难。
2、补贴项目多,补贴标准低
国家良种补贴对象包括玉米、小麦、大豆、水稻,其中水稻良种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大豆良种每亩补贴10元,而且涉及财政,农业、银行等多个部门操作,良种补贴项目种植面积小补贴标准低,不少农户只补贴几角钱、几元钱。
3、工作量大,核实难度大
每年都要对每个农户的种植面积进行统计核实,全旗42万多农户,工作量相当大,核实难度高。
二、几点建议
1、核清全市耕地及可种粮耕地基数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农牧业局、统
计局及各旗县乡镇参加,对全市耕地面积进行一次详查,核清全旗耕地基数,建立农村耕地台帐和数据库。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腐教育
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要对全市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是加强反腐警醒教育,要认识到套取国家的惠农资金是一种犯罪行为。
3、加大良种补贴资金的监督
目前,国家良种补贴金额逐年增加。因此除了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外,上几级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重点对象是村组干部。
4、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
良种补贴资金涉及农户较多,工作成本较高,工作经费没有或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镇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5、进一步加大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让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确保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
篇10:我国林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我国林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摘要;管理是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建设重造轻管,使得营造林成效不显著。介绍了目前林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加强林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
1目前林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林业资源的所有权较为单一
我国目前对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的分配采用的是直接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重点体现了我国社会公有制的这一制度。这导致了我国林业资源的产权构造相对单调,同时这一制度降低了林业管理工作的灵活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林业管理的工作难度。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林业管理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阻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1.2对林业资源的采伐、利用严重不合理
我国每年森林的生长速度都远远慢于对其的采伐速度,所以这直接导致了全国的森林资源总量在逐年递减。另一方面,人们对于采伐后的森林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后续发展也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规划,这就使得遭采伐后的森林资源没有得到较好的重新栽培和种植。只是砍伐却没有继续造林的现状,最终造成了我国某些地域的森林资源急剧减少。而且采伐的众多木材也并没有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利用,因为很多采伐企业对材质相对不好的木材都不会进行加工,而是直接舍弃,这对现有的林业资源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浪费。
1.3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所谓的生态补偿机制,其实就是打破先前无偿使用自然资源的固有模式,而采用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的新型模式。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对净化空气和保护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人们在利用珍贵的森林资源时,为其支付费用也是应该的,然后将这部分费用用于林业管理工作的补贴,这样有利于激发林业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然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人们使用林业资源时,根本不能精确地用数目对其进行衡量,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清晰和有效,所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实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4林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
现在我国大部分林业管理的相关工作都仅仅只是在实行阶段,并不成熟和完善,这直接造成了许多地区林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比如,违规使用、占用林业地域或者非法垦地砍伐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而林业管理的相关负责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有力、有效的核查与监督,而且一旦发生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时,事件的责任人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罚,客观上纵容了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人员。
2加强林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林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使其得到有效解决,进而为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基于此,本文拟对解决我国林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2.1适当改变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结构
虽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公有制的制度,但在林业资源的所有权上,确实应该改变这一制度,因为公有制不能很好地激发各方对林业资源的重视度和保护欲。可以尝试着把林业资源的所有权合理的交给以地域或小集体为单位来进行管理和保护。这样可以提高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的灵活度和有效度,从而达到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2.2加强对林业资源采伐、利用的监督力度
首先,相关的林业部门应该对林业资源的采伐进行一定控制,不能放任有些单位或个人无节制的采伐林木,保证区域森林资源维持在一个正常的增减范围。其次,为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采伐后的林区进行重点保护和培育,并注意后续资源的重新补充。再次,可以建立一项林业资源保护和培育基金,以调动各方对林业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2.3抓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保障之一,它将林业保护工作和经济利益相联合,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更好地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林业部门应该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避免在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只有真正意义上做到了这些,我国的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才会渐渐走上有效、规范、科学的管理之路,才能为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林业部门应该建立起有效的林业管理保护制度,一方面能够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职权和责任内容,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让更多的国民参与到林业管理监督的工作中;另一方面,能够完善林区的管理责任制,有力地打击乱砍乱伐、违规开垦林地等不良行为,从而使我国林业逐渐步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管理保护制度,可以明确负责人的职权,分清责任,将责任、权利细分到各个负责人身上,这样可以有效地提升林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林业可持续发展方法探讨
3.1强力发展林业科技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先进的科技已经渗入社会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林业建设中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来开展工作和研究。比如,用先进的科技培育出优质幼苗和树种;用先进的科技培育人工造林;用新型的科技对木材进行加工;用先进的科技来发展新型的自然资源(包括林业资源)的管理模式。总之,就是要充分、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来为现代林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林业效益最大化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步进行。
3.2完善科学、合理的营林体制
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是建立在足够多的林业资源之上的。目前社会上所有的林木用途总体分为两种,一是公益林,二是商品林。公益林的采伐主要是将培育工作放在首位,推行事业化的管理模式;而商品林的交易主要是将市场作为核心导向,采用的是自主自营、自营自负的经营模式,所以对于商品林来说,国家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扶持,以加快林业资源发展并在经济上给予足够的培育基金。这样把整个国家作为支持的后盾,可以达到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3.3进行外部运行环境的改革近些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在不断增长,其中有林业资源的贡献。因此,国家应该对其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以扶持林业的正常发展。针对这一情况,可以建立一个优质的外部运行环境,以支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同步颁发一些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从根本上降低不合理采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应该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林木的生长提供一个优质的环境。
4总结
综上所述,林业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工业的崛起,生态环境被破坏,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发展,加上尚不完善的管理体系,使林业资源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所以加强林业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只有林业管理工作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进行配套改革,才能切实提高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杨玉清.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实现林区的可持续发展途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32).
[2]刘军.浅谈加强林业资源林政管理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J].农业与技术,2015(12).
篇11: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论文
本文阐述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的建议与对策,对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对自然因素依赖较强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突破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农业生产连获丰收,并不是连年风调雨顺,而是科学技术在这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确实应用于农业经济的生产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仅依靠以科研教学为主的科研部门和农业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是依靠与农民联系密切、熟知生产实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社会卞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12: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论文
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论文
1概述
作为对2011年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扩内需、促增长决策的响应和落实,我国早在2009年就已开始选择县、市,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行重点扶持。由于前些年农村水利建设落后,很多县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老化、失修减效,特别是其中多数桥涵,已基本不具备使用功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对择出县市的农业生产具有巨大的改善与促进作用。小型桥涵建设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比例大,项目上的快、多。通过近两年周口市小农水项目桥涵建设实施过程中前期规划、设计与后期施工中的问题,进行阐述。
2桥梁在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2.1前期规划阶段
近两年周口市小农水项目建设前期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桥涵修建位置布置不甚合理,确实需要的地方没有布置,而可要可不要的地方却布置。这其中有项目中桥涵工程量控制的原因,也有相关规划设计人员的原因。二是桥涵规格与沟渠不甚配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小桥涵配大渠、大桥涵配小渠,甚至出现无渠布置桥涵的情况,部分项目区内桥涵修建位置布置过于集中。由于连年基层农水工作任务繁重,所以部分规划设计由市场上专业公司来做,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规划设计公司有很大关系。当然,也与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有一定关系。
2.2结构设计阶段
小农水项目中的桥涵在使用功能上应与普通水利、公路等桥涵有所不同。目前,项目实施中反映出结构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有:第一,结构设计过于复杂,总量30m3混凝土的小桥结构竟与大型桥梁结构雷同,所有书本上有的部位都有了,导致预算增高、施工成本增加等后果。第二,不考虑具体单体桥涵使用功能,设计时盲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单单套用统一图纸,以至于在后期施工时,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桥基础甚至不到渠底,桥基础超梁底1m,小梁上出现巨型桥台等现象。以上这些问题会导致项目资金的浪费,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3施工阶段
小农水项目小桥涵施工技术含量低,规模小,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几率相对较小,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擅自变更工程外观、瞒报减小工程量。一些施工单位认为工程地处偏僻田野,无大型载重车辆,便不顾监理与业主的反对而私自减小结构尺寸,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对其强制性的制约也有难度。二是不重视工程外观,屡屡出现蜂窝麻面、涨模等问题。三是有些施工单位,单桥结束后,对原有河道清理不到位,遗留建筑垃圾和土方,刚挖好的渠道就被堵塞。
3对策和建议
3.1前期规划阶段的建议
针对前期桥涵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对规划设计单位严格要求,杜绝走过场。第二,对相关规划设计人员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并辅之经常性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强化责任心。第三,使用科学的方法、先进的工具辅助规划等。前期规划可谓整个项目的基础,规划不合理,出了偏差,势必给后续工作带来种种问题。所以,前期规划工作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2结构设计阶段的建议
对于结构设计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建议设计前,选择实力强、工作负责、社会信誉好的设计单位。设计工作很繁琐,个别设计单位简单应付,套图、搬方案现象严重,施工中甚至设计时都不到现场,只依据一些简单的调查数据、图表,照搬类似项目,便出炉设计方案。另外,监理应介入前期规划、设计。目前小农水项目中,监理方基本不介入设计工作。监理介入设计工作可以使三方相互制约,依靠制度化管理,以减少设计工作的失误,对设计部门形成有效监督。
3.3施工阶段的建议
对于施工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建议从招标报名环节就严格调查,选择信得过的正规施工企业,防止个人挂靠施工游击队进入小农水建设项目。施工中,督促监理方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按照施工规范认真监理,对施工方形成有效制约。对于有条件的,应引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运作,用制度化来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严格执行计量程序,手续及原始资料齐全方可按实计量。加强验收环节工作,对不能满足验收条件的要坚决不予验收,杜绝出现活未干完钱已付超等现象。
4建成后的管护和使用
已建成工程的管护和合理使用也是一项重要工作(比如常看护禁止超限车辆通过等)。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已建成工程的管理,使农民自觉积极管理,形成谁使用谁爱护的良好风气,延长工程使用寿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总之,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很重要,是抗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生产、促增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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