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政治制度的教案

时间:2022-12-20 07:48:21 教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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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政治制度的教案

篇1:根本政治制度的教案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教案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知道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了

解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认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增强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热爱,增强制度自信。

二、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三、教学难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做法

四、教 具: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

【前提测评】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2、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

3、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

4、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5、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的监督和管理,限制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

6、在我国,一切权利属于公民。

【导学达标】

(一)完成下列题纲: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大会议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3、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

(1)权利: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权)、表决各项决定(表决权)、提出议案(提案权)和质询案(质询权)。

(2)义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

(1)它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2)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5、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方法与技能:

如何找到身边的人大代表?P65-66

手机、微博、人大代表联络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述职

小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是根本政治制度。

2.内容

3.作用

4.如何坚持和完善

五、达标测评:

1.【期末考试题】近年,全国人大代表纷纷“织塞围脖”(写微博)征求网友建议,利用网络广获民情民意,并集中和升华形成提案提交大会,这表明( )

①广大公民依法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建议权

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最高机关

③ 人大代表自觉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2【18广东中考】下来做法属于中学生依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是( )

A.小龙经常在朋友圈转发新华网发布的文章

B.小岸将小偷在商场偷东西的情况告诉保安

C.小永把班里同学的违纪情况汇报给班主任

D.小铭向人大代表反映村民违规建房的情况

答案:

1.【期末考试题】近年,全国人大代表纷纷“织塞围脖”(写微博)征求网友建议,利用网络广获民情民意,并集中和升华形成提案提交大会,这表明(B )

①广大公民依法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建议权

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最高机关

③ 人大代表自觉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2【18广东中考】下来做法属于中学生依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是(D )

A.小龙经常在朋友圈转发新华网发布的文章

B.小岸将小偷在商场偷东西的情况告诉保安

C.小永把班里同学的违纪情况汇报给班主任

D.小铭向人大代表反映村民违规建房的情况

六、反思:

篇2:根本政治制度相关知识

1.根本政治制度概念

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中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便于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中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需要在没有压力、没有政治集团可以威胁或压迫选民的完全

自由的环境之下进行的。通过选举,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职业均有代表被选入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问题时既能反映人民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各阶层和各方面的特殊利益。

第二,便于实行“议行合一”

“议行合一”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活动原则。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议决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指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是因为它把国家权力集中起来由自己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全权性,使它成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并有权议决国家大事;使它有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它们执行法律和决议。

第三,统一性、积极性、创造性

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最高权力机关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它的领导,从而集中全国立法权、行政权于中央;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与执行,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省级权力机关、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本区域法律,行使最高自治权等。这些重要规定,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扩展资料:

一、“基本政治制度”一般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是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五、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篇3:根本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根本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

我国的根本制度指的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国体,它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制度的基础。

如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之上。

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立法权,可以通过宪法和制定法律,建立一整套有关国家生活的'制度,如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财经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等。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制度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制度是指我国宪法确立的有关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方面的制度。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因此,我国国家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而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只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与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一切重大事务。

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篇4:根本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中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篇5: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怎么理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文/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推进民主法制、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切实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我国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它的根本性表现在哪里?董必武同志在1951年的一段重要讲话,比较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国家有很多制度,如婚姻制度、税收制度、司法制度、军制、学制等等,但这些制度只是政治生活的一面,只有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代表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面,才能表示我们政治力量的源泉,因此,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一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其他各种具体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并且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授予的,都必须按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和法律办事。二是,这一制度是我国各种国家制度的源泉,国家的其他制度,如婚姻家庭制度、民事商事制度、国家机构的制度、刑事制度、诉讼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都要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统领和制约。正因为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地位。

世界上有那么多类型的政体,为什么我们要确立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体呢?这是因为,它是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形式。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13亿人民不可能直接管理国家,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实现。这种形式就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代表,人大代表了解和收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使之上升为法律和法令,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使这些法律和法令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这种制度既能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们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每当这个制度健康运行发展,人民民主就发挥得比较充分,决策就比较正确,我们的事业就能得到顺利发展;反之,这个制度遭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会受到损害,国家和社会就陷入混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牢牢坚持和不断完善。

如何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第一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第四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必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篇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确认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法律地位;

②各级人大在国家机构中处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③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主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

④我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完善的保证。此处内容常以多选题形式出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是同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

篇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又一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共同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篇8: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人民当家作主

正确答案:A

【相关阅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虽然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但两者在资料、地位、作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不一样。为了便于同学们的理解与掌握,下面就两者之间的区别简单加以介绍。

篇9: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是同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它是我国人民管理自我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呢?主要表此刻两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基本政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又一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它的主要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共同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要好处。

篇10: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知识点与练习题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职权】

1.与法律有关的权力

(1)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的修改属于宪法的专属权)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重要记忆点:宪法和一般法律对提议和通过的人数要求

2.任免相关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简单记忆:各个国家机构的首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委员会主任。

3.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

(1)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4)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即省级建置;若是市级或县级建制,则为国务院职权;若是乡级建置,则为省政府职权)

(5)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6)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职权】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1.与法律有关的权力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4)解释法律;

2.任免权

(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3)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6)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3.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1)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4)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5)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6)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7)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8)决定特赦;

(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10)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11)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若为省级以下,则属于国务院的职权)

练习题

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D.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答案】D

【解析】A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D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选项表述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真题2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 )通过。

A.三分之一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D.四分之三以上多数

【答案】B

【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篇11: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教案

【三维目标】

1. 知识与能力:

⑴夏商时期的王位世袭制、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及对西周的影响、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

⑵ 探究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及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

2.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⑴我国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源远流长,是世界文明古国。

⑵中国古代的早期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一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

【教学设计】

重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

难点:分析理解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教学方法】

1.引导学生整体把握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总体特征,让学生学会类比思维方法。

2.引导学生阅读理解课本的故事史料,帮助学生掌握学习和分析历史资料的方法

【课时安排】 1课时

【知识梳理】

1、前言:古代中国政治历史发展的总体线索。

基本线索:原始的部落民主向专制一步步强化;两大阶段:夏至春秋战国(早期)

与秦至清(走向成熟又走向衰落);着眼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内部的关系(王<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2、导入新课:

首先展示图片——“鼎”,让学生讨论“鼎”的象征意义,引入第一节,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3、讲授新课: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夏商的政治制度

⑴特点:①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

开创者:夏禹 第一个王朝(前2070年)

特点:国家机器——“家天下”

形式:兄终弟及父子相传(商朝)

②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官员

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职责)

地方上:封侯、伯 义务:纳贡、征伐

⑵影响: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度有直接的影响。

【学习探究】

⑴夏商时期的相权状况意味着什么?(分别与禅让时代和秦之后的王朝相比)

⑵侯、伯有几重身份?既是隶属中央的高官,又是地方上方国的首领(双重身份)

二、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1.西周的分封制(前1046年)

目的:巩固西周统治

对象:王族、功臣、先代功臣

内容:周王封土地,诸侯尽义务

影响:扩大了周朝疆域

【学习探究】

分封制体现了森严了等级,维护这种等级制度,仅仅靠得是国家暴力机构吗?如果不是,还要依靠什么制度?

2.宗法制度(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

由来: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

目的: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家族地位的稳定

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度

影响:保证了贵族政治垄断特权,有利于统治集团的稳定

3.分封制与宗法制之间的关系:

【学习探究】 楚庄王问鼎说明了什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4.、宗法制与分封制的衰落(西周后期~战国末[秦])

原因:分封制的局限性:受封的诸侯有相对的独立性(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篇12: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教案

一、先秦的王朝变迁

1、约公元前2070年, (填人物)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夏王朝。

2、约公元前,商汤建立上朝。

3、公元前1046年, (填人物)灭商,建立西周。

二、分封制(内容、分封制的对象诸侯的权利、诸侯的义务、分封制的作用)

1、分封制的内容:土地及人们分封给诸侯

2、诸侯的主要成分:周王室成员、功臣和先朝旧贵族

3、诸侯的权利:世袭统治权、领地内再分封

4、诸侯的义务:定期朝贡、拱卫王室、提供军赋和力役

5、分封制的作用:扩大了统治区域,开发了边远地区,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管理;

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三、宗法制

1、含义:宗法制是按照父系血缘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2、核心: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3、影响: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稳定和团结;

一、秦的统一

1、公元前2,秦王嬴政终于结束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王朝。

二、皇帝制度与三公九卿制度(中央制度)

1.来历:秦始皇自以为功德超过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使用“皇帝”称号,确立了“皇帝”制度。

2.皇帝的地位及权力: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

3.三公的职责: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治事务;

太尉:主管军事;

御史大夫: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系统。

三、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1.郡县制的建立:春秋战国时期,列国陆续出现了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区划形式。秦灭六国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推行郡县制度的建议,把郡县制推广到全国。

2.郡县制的特点: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3.郡县制建立的影响: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

对中国地方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四、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影响

积极:

1.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并不断完善和加强。

2.有利于集中力量完成一些重大工程和实施一些重要措施,从而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3.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融合、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国家统一决策,提高行政效率。

消极:

1.中央集权制度下形成的君主专制,容易导致暴政和政治腐败,激化社会矛盾。(农民起义)

2.为维护君主专制而推行的加强思想控制的措施,往往会摧残文化,(焚书坑儒)。

一、汉朝的郡囯并制

1.背景:刘邦为吸取秦朝孤立之败,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实行分封制,实行郡国并行制;。

2.影响:随着诸侯王的势力不断增强,割据一方,开始形成分裂势力,威胁中央集权

二、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中央)

1.三省的名称、职责、运作顺序:

中书省(负责草拟文件)——门下省(负责审批文件)——尚书省(负责执行)。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宰相权力一分为三。

2.六部的名称与职责:礼部(主管礼仪)、吏部(主管官吏)、户部(主管户口)、工部(主管工程)、兵部(主管军事)、刑部(主管刑法)

3、影响:

(1)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2)客观上减少了行政失误,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三、宋朝分割相权的措施

宋朝为制约宰相,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

四、元朝的行省制度(地方)

1.行省的设置: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直辖河北、山东、山西),以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作为常设地方行政机构。 [此外还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2.行省的权力:最高地方行政区的名称,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中央的节制。

3.行省制度的意义:

(1)行省的设置,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2)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省制的开端;

五、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1、汉朝:察举制,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2、魏晋:采用“九品中正制”(依据门第出身作为选官的标准)

3、隋唐:科举制。

(1)过程:隋文帝分科考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完善。

(2)意义: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的来源,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

加强了中央集权,并被历朝沿用。

一、废丞相、设内阁

1.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始设殿阁大学士帮助处理事务

2.明成祖设立内阁:内阁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政治机构。

3.内阁性质:非法定的行政与决策机构,是皇帝的內侍机构。

二、清朝设立军机处

1.设立:雍正年间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始设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

2.特点:①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军政大权集中于皇帝之手;

②机构简单,人员精干,有官无吏,办事效率较高;

③政治决策封闭性特征明显。

3.作用:军机处的设立,提高了中央集权政府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

三、明清时期君主制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抵御外来侵略、防止分裂割据、加强民族交流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束缚了社会生产力,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篇1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教案

【课程标准】

1.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2.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3.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4.了解明朝内阁、清朝军机处设置等史实,认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考纲要求和解读】

1.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一直是高考中的高频高考点,重点考查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特点、作用和影响。同时多注意教材中的隐形知识,如占卜、王权神化、分封示意图、礼乐制度等。

2.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属于高考高频考点,需重点关注。主要考点有秦统一、制度创新、分封制到郡县制、三公九卿制等。

3.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重点关注点有汉至元朝的地方制度、中央官制、选官用官制度。同时加强对郡国并行制、“推恩令”、行省制度、内外朝制、三省制、三省六部制、二府三司制、察举制、科举制等概念的理解。

4.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主要考查方向是明清君主专制高度强化的表现,如废丞相、设内阁、司礼监、厂卫特务机构、南书房、军机处等。本课还需从整体上把握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历史特点,以及其历史作用与社会影响。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教案

篇14:初高中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容不同之处是什么

初中部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3、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大表大会监督;

4、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三)人大代表的职责: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怎样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蓬勃生机活力。

2、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五)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的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试题

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各界代表欢聚一堂,共商国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1)材料说明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并说说我国实行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必要性的认识。(8分)

(2)简要谈谈我国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4分)

答案(1)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分)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6分)

(2)①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4分)

高中部分

(高考全国1卷文综政治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10约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界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

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是高度自治不等于没有限度,没有界限,没有法律,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必须要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这是一个不争事实。同时,用此题我们也告诉那些港独分子,维护我国的统一,是我们最高的职责和最大的义务。

篇1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1.情感目标:

⑴.帮助学生增强国家主人翁的意识;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感情。

2.态度目标:

⑴.使学生从我国政体及其与我国国体的关系上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及其优越性;

⑵.提高对我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的认识;

⑶.增强为祖国统一大业做贡献的意识;

⑷.培养学生为维护祖国统一而奋斗的志向。

3.价值目标:

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

㈡.知识和能力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动及国家管理形式的基本知识。

⑴.了解政体的含义、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及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基本类型、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及其行使权利与履行职责(职能)的方式。

⑵.理解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列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说明它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其组织和活动基本原则。“一国两制” 方针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等。

2.能力目标:

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养学生:

⑴.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如学会把有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材料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正确观察分析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等。

⑵.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如唯物辩证地分析解释国体与政体的关系、“一国两制”的关系等。

⑶.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政治制度(即政体)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例如,如何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在港澳回归祖国的先例后,顺利完成台湾与祖国大陆的统一?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本节的重、难、热点解析:

⒈准确掌握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国家的政治制度、或国家管理形式)、及与国体的相互关系。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政治常识》最基础的知识。

明确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与国体(国家性质)的相互关系,在方法论上应主要运用辩证的观点和比较的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⑴. 政体、及国体与政体的相互关系,

本课的核心理论就是国体与政体关系的理论。

①.关于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是国家的表现形式。没有适当形式的政体就不能代表国家,也不能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因此,建立由国家性质决定的政体是十分重要的。毛泽东说:“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

②.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是国家的实质、内容,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统治阶级历来都十分重视政权组织形式的问题,不断完善自己国家的政体,以反映并服务与相应的国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国体决定政体,即决定政体的性质;政体反映并服务与相应的国体。政体属于政治制度,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国体既然决定政体,必然也决定其他政治制度,例如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法律制度等。不同国家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根本是由不同性质的国体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人代会制与西方议会制的本质区别,资产阶级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区别,根本在于它们的国家阶级性质不同。

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在相同国体(国家性质)的一些国家,可以是不同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在相同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的一些国家,可以是不同的国体(国家性质)。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体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绝大部分是民主共和制,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也是民主共和制。但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与我国的人代会制有本质区别。资本主义国家不管采取何种管理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

⑵.民主与国体、政体的关系。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制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法定规范。它既是特定社会中利益格局和政治力量关系的集中表现,又是特定的统治阶级维护和实现利益要求而采取的治理形式的高度凝结。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因此,民主首先指国体(国家性质),即统治阶级的民主,与此同时,民主也是指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⒉准确掌握我国的国体与我国的政体,同样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政治常识》全书的重点。

⑴.我国的根本政体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本课的核心内容、乃至全书的又-重点。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又是建立我国的其它有关国家管理制度(或其它政治制度)的基础。例如,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等,都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只有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才能懂得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实行西方的议会制;才能加深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解;才能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②.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深入领会如下问题:

a.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必须是民主共和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人们的经济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相应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反映这种政治关系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多样,我国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决不是随心所欲决定的,而是由该国的具体国情(民族传统、阶级力量对比、所处国际环境、历史条件等)决定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共和制具体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决定的。

b.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还要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新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上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例如,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正确理解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教材主要强调了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应当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而处理好这种关系不能仅仅理解为解决“分权”问题,更重要的应当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以保障通过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对此应注意以下方面的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是:首先是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然后要完善这一制度,使之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原因:首先是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然后,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都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因此,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必须相应加以完善,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

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是:通过完善这一制度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时,通过完善这一制度,以巩固和发展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五,我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会搞西方的议会制。这是因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的整体;它有利于我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和团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密切相关,也就是我国的政体和我国的国体密切相关。

就国体而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在我国,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谁的问题,是判断国家政权性质的根本标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先从国家阶级关系上讲,是人民民主专政。

与此相关,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得政权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权力真正地和长久地属于人民,保证这种权力代表人民,服从人民,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这就有一个政权组织形式问题,即政体问题。可见,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人民管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国家政权阶级性质的需要而产生的。国家的性质必然要通过国家的形式表现出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对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长处和优势就在于它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符合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这一重要原则。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关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的议会制存在着某些历史的、形式上的联系。它们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一种代议制。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一种代议机构。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其次,二者的阶级本质不同,即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再次,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此制度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其它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而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⑵.“一国两制”与我国国家制度(即我国的国体、我国的政体)的关系

①.“一国两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里,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中的“一国”鲜明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以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国两制”中的“两制”为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增添了新内容。

②.“香港回归祖国”和“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事实,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这不仅标志着“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现实,港澳特别行政区作为一种地方一级的政府也变成现实,而且对解决台湾问题将产生重要示范作用,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重大发展和创新,而且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崭新内容的具体实施。

教法建议:

本节涉及的政体、及与国体的相互关系,以及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一国两制”等重要内容,在政治学理论和我国国家制度中至关重要,与我们每个国民(中学生自然在内)的政治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在学法上建议采取以教师为指导、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使学生通过接触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具体现象;通过相关“实践”和“研究”的学习过程,分析、综合或归纳、演绎本课中已确认的政治学道理;同时,通过同学们的相关调查、采访、论证等,在有关国家制度的问题上,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见解,再次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践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制度创新” 的倡导。

在教学手段上,建议师生互动、通过网络查阅多种形式的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并以此收集、整理有关教学内容,并通过形象生动的相关材料,展现教师和学生的有关学习成果。

课题: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学重点:

①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国家的政治制度、或国家管理形式)、及与国体(国家性质)的相互关系。

②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国体的相互关系。

③“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教学难点:

我国的政体与我国国体的相互关系。

课时安排

本节共5课时

教学手段:计算机网络及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相关教学内容。

教学过程:(如下)

第一课时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复习

国家制度包括的主要方面是什么?

国家性质作为国家制度的内容,是通过什么形式表现的?

(设计以上问题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前面学习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国家性质(国体)和国家形式(政体),而内容总是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而表现国家性质的形式就是国家的政体。

导入

这节课,我们开始研究国家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的政体。正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政体不同,说明了国家管理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反映的国体不同。

一、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板书)

1、政体及其与国体的关系(板书)

国家制度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组织形式(政体),借以表现其阶级统治的内容(国体),

(1)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板书)

每一个国家实行阶级统治的内容,即国家性质就是国体。国体与政体二者关系密切。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分析):适当而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建立于刚刚独立后的美国。当时的美国社会动荡不安,需要美国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因此,一个以总统为行政首脑,同时行政与立法相分立的总统制共和国就在美国应运而生了。(见教材P23下面的楷体字)

统治阶级历来都十分重视政权组织形式问题,不断完善国家的政体。毛泽东曾说过,“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

(3)决定和影响政体的因素。(板书)

政体由国体决定并反映国体,国体是主要的方面。但是,政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影响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等。(举例见教材P21上面的楷体字)

2、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板书)

请大家先阅读教材P21第二段楷体字。正是由于这些国家政体具有不同的类型,所以七国政府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的首脑在称呼上有所不同。那么,当代国家政体有哪些基本类型呢?

(1)君主立宪制(板书)

①君主立宪制的含义(板书)

(含义见教材P21)

目前世界上大约还有41个在位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他们都是以世袭的方式把王位子孙后代,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这种政权组织形式的产生,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相互妥协的结果,也可以说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结果。

A议会制君王立宪制的主要特征。(板书)

这是指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议会处于主导地位,作为国家权力中心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特征见教材P21)

B实行议会君主制的主要国家:(板书)

英国、日本、泰国、比利进、西班牙、瑞典、挪威(板书)

(2)民主共和制(板书)

①民主共和制的含义(板书)

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当今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了民主共和制的管理形式。其原因主要是:他更能适应资本主义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比君主立宪制更进步,不带封建色彩。请大家阅读教材22页上端的楷体字,这段材料说的是美国实行的民主共和制中,宪法所规定的原则与实践严重脱 节,导致普通公民和进步政党被拒于竞选大门之外,其民主的实质是金钱的民主――资产阶级的民主。

(注意区分这两者的根据是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P22至23的楷体字,了解资本主义国家议会选举的本质。)

结论:资本主义国家议会选举的本质同样是金钱的民主,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制度)

在说明了资本主义的民主共和制的两种类型: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后,请同学们回答教材23页小框里的问题

(板书)

(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归纳回答)

a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共同特点:二者的国家代表机关和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b其不同点有:

其一、议会制共和制的议会是国民的代议机关,代议,顾名思义由代表议政,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等权力;而总统制共和制由选举形成的总统产生政府。

其二、议会制共和制的政府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资产阶级各政党能否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取得议会的多数,而在于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总统制共和制的政府与议会互相独立,相互不能兼任职务。

其三、议会制共和制的总统只设有虚位,没有实权;总统制共和制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

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是民主共和制

由于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条件不同,实行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也具有多样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小结

这节课,我们了解了政体的概念以及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掌握了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具体地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国家政体之间的异同。这些知识,有助于我们认识当代国家的诸多政权组织形式及其反映的国家本质。

最后,请同学们思考一道辨析题:国体决定政体,因此,同一国体必然采用同一政体。

探究活动

1、在分析政体、及与国体相互关系这个问题时,可采用网络调查的社会实践活动,事前在班里根据具体情况(如学生数量及相关能力、所能接触的网络设备等)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别查找、收集、比较世界各类主要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从中归纳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下面是设计的网络调查统计表格供老师和同学在学习本部分知识时参考:

比较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三种政权组织形式(政体)的异同

比较项目

政体类型

议会君主制

议会制共和制

总统制共和制

实行的主要国家

国家元首的称谓

国家元首的产生

国家元首的职权

政府首脑的称谓

政府的产生

政府的职权

议会中议员的产生

议会的权力

权力机关(议会)与行政机关(政府)的关系

代表的国体

共性特征

指导学生经过网络调查分析填出表格,并在全班做交流。从而准确掌握国体(国家性质)、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国家的政治制度、或国家管理形式)、国家职能及相互关系。

2.在分析我国的政体及其与我国的国体、国家职能相互关系时,可采用实际调查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前设计好相关问卷,主要调查基层群众对所在地人大代表或政府官员(各一位)行使职权情况的满意度。在此基础上,如实做好统计并在班级公布、分析调查数据,讨论明确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下面是设计的表格供教师、同学调查时参考)

我国人大代表及政府官员行使职权情况调查表

项目

对象

备注

人大代表:

政府官员:

请注明其姓名

现职务

请注明其与调查

相关的级别职务

职业

当选(或任现职)前

民族

文化程度

当选时间

请注明年月

任现职期限

请注明年

如何当选

请注明其当选途经

行使现职

权的情况

请如实列举与其职权相关的扼要功过

对其满意程度

请用:非常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不了解、不敢说、不满意、强烈不满等表明。

被调查者的姓名:        性别:   职业:

年龄:        文化程度:

被调查者的

姓名自愿填写

调查日期:

请注明年、月、日

指导学生经过亲身社会调查后,如实填出表格并在全班交流、分析。从而明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我国国家的政治制度、或我国国家管理形式)及其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职能的相互关系。

2.在分析、把握政体及其与国体的相互关系,以及我国的政体及其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等教学重点时,还可以从以下各个问题入手尝试研究性学习:

⑴比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西方国家议会制的关系?

⑵在我国现阶段,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⑶“一国两制”与我国国家制度(即我国的国体、我国的政体)的关系?

⑷“一国两制”方针与“香港回归祖国”、“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成功,带给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考?

⑸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通过人大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等等。

同学们可以分成若干个小组,在指导教师的建议下,探究以上问题或其它与本课学习内容相关的问题。通过这些研究性学习,正确把握政体及与国体的关系,以及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等重点内容,从而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奠定理论基础。

篇1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优秀教案设计

一、知识目标

1、识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地位、组织活动原则及其优越性。

2、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含义和表现

3、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说明我国人民行使权利的方式以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

二、能力目标

增强学生搜集、提炼材料的能力,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确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2、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坚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信念。

3、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

四、教学重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

五、教学难点

1、民主集中制的表现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六、教学方法 启发式教学法、活动探究法等。

七、课时安排1课时

八、教学过程

(一)课前提问(黑板板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知识

2、人大代表如何履职?

设计意图:此环节的设置,目的让学生提前进入学习状态,并对已学知识复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检查提问,督促学生学习和及时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

师生活动:

师:提问检查并穿插几个小问题,了解学生的知识理解和运用情况。

1、判断:(1)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2)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是分立与制衡的关系。

2、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了《立法法》修正案;审议了财政预算报告。这体现了全国人大的什么职权?

通过学生回答,教师强调注意的易错易混点:人大与人大代表的职权、人大的立法权与决定权、监督权的区分,不可混淆。

(二)情景导入

借助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图片、材料(课件展示),引导学生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初步感悟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三)学习新课

1、政体与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地位

师:解说中央国家结构系统图(课件展示),提出问题:

(1)什么是我国的国体与政体?二者有什么关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地位?

(3)辨析: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生:边划出课本知识点边答边记忆。

设计意图:让学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初步的了解,正确把握人大与人大制度的关系,加以区分,防止混淆。

2、人大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活动一

情景导入:听我“好声音”——以周末春游方案设计为主题,同学们积极建言献策,班主任听取和采纳同学们的好创意为例,引出何为民主集中制以及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设计意图:通过此情景设计环节,把抽象的政治概念生活化、趣味化,既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又方便学生理解。

活动二

师:要求学生参照学案提示在课本上标记出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并限时记忆四分钟。

生:快速背诵。

师:民主集中制的三方面的表现: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课件展示)。细致讲解其中何为民主、何为集中;结合人大、人大代表的知识,强调如何记忆。

设计意图:民主集中制的表现是本节课的重点和难点,需要细致讲解并且联系前后相关知识总结记忆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和掌握知识。

篇1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优秀教案设计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国家立法权。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

③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如选举国家主席,任免检察长,法院的院长等。对任职期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进行罢免。

④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的权力。人大对政府干部有权进行监督。

2、肩负人民的重任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国各级人民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五年。

(2)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人大代表的权利:

A.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B.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是:

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C.名词解释:

a。提案权:是指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b。质询权:是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②人大代表的义务:

a。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b。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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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政治制度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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