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锦集6篇)由网友“代表月亮朵蜜你”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篇1: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关于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日益增强,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法学院于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作为教育部在全国最早开展法律硕士教育的高校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培养了14届法律硕士,为社会各界输送法律硕士人才达3514人次。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9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硕士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自起我校推出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选拔方式改革。
我校法律硕士“拓新”项目将探索“单独划线、初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招生选拔方式,旨在吸引具有一定司法实践的优秀生源,突出法律硕士招生对考生的职业性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 、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
武汉大学20法律硕士“拓新”项目计划招生40人。包括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2个专业。最终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力毕业后有 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四)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法学)。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
网上确认后需发送主题包含“2015拓新项目”,内容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电子邮件至fxy68753628@163.com。
五、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 年 1月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5 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背景、职业素质、思维能力、法律素养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授课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学制为2-3年。
授课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以武汉大学和武汉大学深圳院为主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标准
法律硕士(非法学)6.6万元/人
法律硕士(法学)4.4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或68754096
网址: www.gs.whu.edu.cn
(二)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电话:027-68753766(刘老师) 027-68753767(赵老师)
传真:027-6875215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法学院337办公室
网址:www.golaw.whu.edu.cn
篇2: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综合性大学。,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400强。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报名方式 | 测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专业 | 1月5日—2月27日 18:00 | 本科招生网 | 3月2日—4日 12:00(初试)3月5日—6日(复试) | 初试:自备栏目主持、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文学作品诵读、即兴话题、模拟现场报道 |
表演 | 1月5日—2月29日 18:00 | 本科招生网 | 3月4日—6日 12:00(初试)3月7日—8日(复试) | 初试:朗诵、声乐、形体展示 复试:台词、表演、声乐、形体 |
戏剧影视文学 | 1月5日—3月5日 18:00 | 本科招生网 | 3月9日—11日 12:00(初试)3月12日—13日(复试) | 初试:文艺素养考核、话题评述 复试:影视评论笔试、即兴创作面试 |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要求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合计 |
8 | 20 | 11 | 13 | 8 | 60 |
不再举行校考,考生按生源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按”全国统考文化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平行志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对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播音、戏文需达到一本线的90%,表演需达到一本线的60%,上海等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省份的一本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电话:027-68754231
学校网址:www.whu.edu.cn
篇3: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二)联考
1.“MBA联考”: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硕士联考”:须符合统考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同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单独考试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四)推荐免试生
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查询。
(五)其它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3.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地点请届时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发放,本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半个月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含软件工程)四门考试科目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历史学门类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及医学门类的部分综合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余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六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④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⑥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写。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9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当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的规定为准。
七、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1. 我校是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2.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九、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上网查询(www.gs.whu.edu.cn)。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1+4”硕博连读方案,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武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公布,请点击查看。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02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赵冬梅68754143103新闻与传播学院帅晓琴68752684104信息管理学院刘秋霞68754436105经济与管理学院江钟信张 剑
68753847106法学院田 萌(法学)刘 翔(法硕)
68752912法学68753628法硕
111文学院王若飞68752672112历史学院刘屹颖68753810113哲学学院冯 娟68753566114艺术学系黄 勤6875212611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红柳68756154116教育科学学院吴北阳68772118117社会学系余 园68753859201数学与统计学院金 勇6875490720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李利华68752993203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唐 晖68752469204生命科学学院丁小琼68756369205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刘 潇68778676206水利水电学院熊 英68772339207电气工程学院肖军华68772279208动力与机械学院汪毅能68772271209城市设计学院王 力6877篇4:武汉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各学院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余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1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900余人,硕士生导师余人。
一、招生计划
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8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2008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报考法律硕士专业考生除外)。
4.“MBA联考”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时间(10月份)、地点请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12月初发放,本考点准考证12月下旬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三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④医学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8年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培养类别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校正在积极探索和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等各方面改革,激发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八、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或回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九、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于9月中旬上网查询。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硕、博连读,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不办理邮购业务,招生简章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少量往年试题9月10日后可以到研究生院办公室购买。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快速通道:2008年各省市研招单位招生简章专题
【编辑:刘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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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含部分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
申请下列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二、报名及推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愿学生须在2017年3月17日10:00至3月27日16:00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网上报名(稍后开通)。
报名时,文史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哲学类、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等6个专业中选报1个,理工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等5个专业中选报1个;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据其高考选考科目与我校的科目要求在上述专业中选报1个。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符合优先条件的各种证书、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或学术成果(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以及其他能够展示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并须加盖就读中学公章。
除出版书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书籍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学校分学院成立以专家教授为主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并制定审核方案,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集体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资格合格学生名单。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我校将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4月底或5月上旬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全天,考核地点在武汉大学。考核分学院进行,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部分专业有笔试,但不超过1门、2小时。考核重点为学生在报考专业领域展现出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潜质,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分学院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将在考核前另行发布。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按考核资格公示中的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331号文收取)并打印准考证。
学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缴费后自行打印)、相关证书或作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来校参加考核。
五、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7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分专业计划见附件一)。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和学生参加考核的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入选资格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其他专业入选资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确定),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或一本线)上一定分值(理工类分值等于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80%,文史类分值等于20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70%,按四舍五入取整;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统一确定为60分。各省分值详见附件二),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如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科目选考要求等),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对于符合《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办法》(点击查看)规定条件并按其程序选拔确定的个别优秀学生,其高考分数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线(上海、浙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下20分,具体分数按公示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录取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
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考生随机入场、考官随机产生、考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招生办),jwo@whu.edu.cn(监察部)。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www.aoff.wh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篇6:武汉大学MBA招生简章
2016年武汉大学MBA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公布,mba计划招生400人,mba学费9.9万-10万,详细mba报考流程及mba报考条件参见如下。
一、项目特色
●学校品牌优势明显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国大学排行榜”第5~8位。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11年,武汉大学进入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400;建校以来,武汉大学共培养了30多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仅两院院士就有100余人,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商科教育历史悠久,经济学与管理学交叉融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全国高校中唯一一个跨经济和管理两大学科门类、拥有四个一级学科的学院,其商科教育源自1893年自强学堂的“商务门”,被誉为我国商科教育的“鼻祖”。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融合是武汉大学MBA项目一大独特优势。
●师资力量强,办学实力雄厚
武汉大学MBA项目拥有校内专职授课教师93人,其中教授47人,副教授40人,校外导师近百人,多为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高层管理者。外地教学点的MBA学生享有和校本部相同的师资。学院有30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分馆、MBA专用教室和案例室等教学条件。
●教育部18家MB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2010年10月,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8家MBA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根据MBA教育特点,凸显本校的人文特色,在MBA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方面实现改革与创新,不断完善培养方案、丰富教学实践、规范教学管理,为我国MBA教育品质的提升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国内第四家、中西部地区第一家通过AMBA认证的项目
2011年3月29日,武汉大学MBA项目通过AMBA(国际MBA协会)国际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四所、中西部地区第一所获得AMBA认证的高校。2014年4月4日,武汉大学MBA项目通过AMBA再认证,获得为期五年的国际认证。
武汉大学MBA项目与全球8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180多所获得AMBA认证的一流商学院相互承认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AMBA国际认证证书等三个证书,参加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还可获得都柏林大学的硕士学位。
●两种招生方式为各类考生提供两次面试的机会
MBA招生选拔采取 “弘毅”和“求是”双轨、双目标的方式。“弘毅”项目主要面向工作年限较长、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精英;“求是”项目主要面向统考成绩优秀、寻求管理能力提升并具有管理潜能的中层管理人员。
●多样的学习方式符合在职人员特点,合理解决工学矛盾
MBA学生均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即周一至周五的晚间或周末等非工作时段学习。武汉校本部周末授课、外地集中授课。
●享受增值服务,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武汉大学MBA研究生和校友均可免费参加武汉大学举办的名家讲座、论坛,同时,可加入武汉大学校友会,共享分布广泛的校友资源,结识来自各方的技术精英和管理精英,尊享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武汉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00人,分武汉、深圳、苏州、上海等4个学习地点招生(武汉计划招生280人,深圳计划招生60人,苏州计划招生30人,上海计划招生30人)。其中,“弘毅”项目300人,“求是”项目100人。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数为准,具体招生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15年获《“弘毅”项目合格证》前20%的未被录取考生,提前面试成绩2016年继续有效,但须完成2016年提前面试的网报工作,且在全国联考中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此类考生占各教学点“弘毅”项目招生计划。
MBA国际班将通过面试在拟录取的MBA学生中选拔。面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4月—5月。
四、初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确认时间:2015年11月;考试时间:2015年12月。
考试地点:武汉大学。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相关通知。
五、提前面试(“弘毅”项目)
考生可于2015年7月13日9:00—8月24日17:00登录MBA教育中心网站申请参加提前面试(“弘毅”项目),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及流程安排请见《武汉大学2016年MBA“弘毅”项目申请相关说明》。
学校将按教学点(武汉、深圳、苏州、上海)以提前面试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根据各教学点“弘毅”项目的招生指标以不超过1:2.5的比例确定获“合格证”考生的名单。各教学点获“合格证”考生中排名在前30%以内,其提前面试的成绩将两年有效(即2016年和2017年),MBA教育中心为其保留面试成绩。
六、复试(“求是”项目)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参加“弘毅”项目的考生,或参加“弘毅”项目而未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可参加“求是”项目,即在全国联考中达到武汉大学MBA复试分数线后,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划定,复试将安排在2016年4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见MBA教育中心网站。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二)拟录取
1、“弘毅”项目:武汉大学将从获得“合格证”,参加全国联考并达到国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中,分教学点,按照提前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若教学点通过“弘毅”项目拟录取的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将按实际人数拟录取,其空缺的招生计划调至该教学点的“求是”项目中。
在2015年“弘毅”项目中各教学点获“合格证”且排名前20%的考生,若按要求完成2016年提前面试网报,且在2016年全国联考中达到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MBA,在各教学点的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拟录取。
2、“求是”项目:分教学点,按照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弘毅”项目中获得“合格证”但未被“弘毅”项目拟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使用提前面试成绩或重新参加“求是”项目复试获得复试成绩。
(三)录取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预计2016年5月—6月进行)等。
八、录取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一)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BA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二)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2016年MBA分武汉、深圳、苏州、上海4个学习地点。
中文班武汉的学生采取周末学习形式,外地的学生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国际班MBA学生的学习地点为武汉,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三)学制
武汉大学MBA项目学制为3年。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作为AMBA组织会员,武汉大学MBA学生在获得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时,还可获得AMBA的学位认证书。
十、学费标准
武汉周末班:学制3年,共9.9万元。
深圳班、苏州班、上海班:学制3年,共12万元。
国际班:学制3年,共10万元。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一、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武汉大学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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