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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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1: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关于20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事宜

凡具有毕业院校外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请致电023―68752107、68771586进行预报名,并填写《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和《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份传真至023―68771586或发送到邮箱317174999@qq.com。

附件【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xls】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doc】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大学网考研频道。

篇2:第三军医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类别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拟参军入伍的推免生须为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其他推免生可录取为教育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条件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第三军医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链接www.tmmu.edu.cn/zsjy/nr.aspx?id=343dfca3-04a5-4772-bd7e-3c29b9c5c535)。

三、推免名额

1、拟参军入伍的推免生计划为15名,其中女生最大限额为6名。

2、国防生推免生计划为10名,不区分男、女生。

3、教育部全日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0%,不区分男、女生(年教育部全日制招生计划暂未下达,可参考250名教育部全日制招生计划)。

四、申请材料

申请我校推免生须于9月29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提供材料不再退还,尽可能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件,防止其他快递丢件):

1、《第三军医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相关英语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考核选拔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30日前公布通过审核来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核邀请学校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担任评委,具体事宜面试时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通过评审的推免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所在院校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于11月10日前寄到我校政治部干部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的;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法(纪)受到处分的。

4、联系电话:(023)68753586/68775065

传真:(023)68771586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三军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8

篇3: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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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11日

篇5: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6:西南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接收校外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接收条件及接收程序如下:

1、推免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占推免生所在学校的推免指标;

2、推免生成绩排名必须位于本专业总人数的20%以内。本人提供“大学三年级以前各科学习成绩(教务处盖章),所有能证明本人学术成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后与附件1形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以“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发到附件1后所列的电子邮件);

3、接收程序

我校研招办在初审材料合格之后,将考生申请材料转到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到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本人带上“大学三年级以前各科学习成绩(教务处盖章),所有能证明本人学术成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到申请的.学院参加面试。

各学院将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通过后,我校研办发给考生“接收函”,考生必须将此函交回到考生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

4、我校根据本人在大学阶段所学专业,接收到我校相对应的相同硕士专业(参看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攻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不跨专业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学

2011年9月14日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申请表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西南民族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申请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的通知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通知

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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