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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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1: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该市将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今年该市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2万人,创历年毕业生就业人数之最,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破解难题、缓解压力,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本市将重点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实施1123系列服务。向应届毕业生发放1张就业服务卡,给予1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提供2次职业指导,实施3次职业介绍;

二是创建企业与高校联盟。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校实施对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介等定向服务,年内发展到家,提供2万个以上岗位;

三是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开展十个就业专项活动,组织百场就业讲座,举办千场招聘会,实施万家企业送岗进校园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

四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今年青年见习基地发展到2000家,见习规模达到3万人,见习就业率实现90%以上;

五是开展企业家带徒授业活动。会同教委、工商联、工青妇等部门,组织千名企业家帮带大学生学习创业经验和技能;

六是推行大学生创业计划。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教育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估、政府扶持,促进更多的大学生在实践中创业,在发展中成长;

七是启动大学生产业工程师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就业的岗前培训、社保补贴、职称评审等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到企业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篇2: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的情况下,天津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多渠道、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1.4万人,由于面临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裁减人员的局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将从多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天津将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按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须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须制订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须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鼓励自主创业。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学成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今年见习基地总量将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的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见习。按要求,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待遇标准、见习期限等内容,规范见习活动。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天津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实训期间享受相应的补贴。

组织学师学业学艺。天津市工商联等部门将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以“师传”和“亲传”等方式,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

企业家与毕业生通过自愿选择,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学师学业学艺协议,其间企业按月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政府给予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天津每个街道、乡镇、村将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5000人,进行1年以上锻炼,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天津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篇3: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8到11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搭建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助你实现就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活动。全市将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160场招聘会,提供4万多个大学生就业岗位,计划年末实现90%高校毕业生走上就业岗位。

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将重点开展“十百千万”专项活动,即在天津全市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百场招聘会,组织千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4万余个大学生就业岗位(其中就业见习岗位2万个)。记者了解到,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今年天津市将举办中国天津第三届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展示推介会举办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还将开展创业展示月活动。天津市创业中心将在市级创业项目库中,筛选不低于1万个项目参加展出,同时举办创业交流座谈活动,为有意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信息,给予创业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活动期间,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单亲、低保、失去双亲、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统一开展进家入户就业援助活动。街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农村就业信息员将入户了解这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家庭情况、就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并填写《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就业援助需求调查表》。 对认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信息员将实施盯人帮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四送”活动。到9月末,除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原因外,将全部落实就业岗位。

通过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预计到今年末,天津将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得低于90%的工作目标。

篇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就业压力,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广开门路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用指导和服务促进就业,重点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 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研究生安置计划 对天水籍回生源地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考核之后,妥善安置工作岗位。今年计划安置70名左右。计划在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企业及灵活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好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帮助不少于280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七)域外输转就业计划 加强与外地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域外就业空间,采取“请进来招聘”、“走出去推荐”的方式输转就业,年内域外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00名。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解决8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12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指导和服务,完善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改善创业环境,保障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篇5:天津制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天津制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天津市制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创业和就业服务,多项举措并举确保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从加强就业培训和见习、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服务网络等方面着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统筹各类人群就业的同时,重点突出高校毕业生;在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推进公平就业的同时,重点服务高校毕业生。坚持用大项目、好项目拉动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培训促进就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和稽查,形成各级政府共同负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录用高校毕业生,不断改善劳动用工结构。各经济功能区要充分发挥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各用人单位在招用高校毕业生时,要消除就业歧视,积极吸纳女大学生就业。

鼓励自主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总量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到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至12个月的见习。见习期间企业可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政府按照每人每月天津市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

组织企业家带徒授业。聘请1000名优秀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政府给予毕业生一定的补贴,对带徒授业取得成效的企业家给予一定奖励。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每个街道、乡镇、社区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5000人,进行一年以上的锻炼,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和市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天津市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实施“双证书”制度。对高校在校生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参加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学生给予鉴定费补贴,其他普通高校学生按照培训成本给予50%的培训和鉴定费补贴。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具备条件的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社会需求程度和职业资格等级给予相应补贴。

实施就业一条龙服务。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系列化服务。

实施就业专项行动。实施“1123服务”,对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每人发放1张就业服务卡,享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免费提供2次职业指导和3次职业介绍。陆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月活动。

实施定点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高校开展定点服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向高校发布,实现企业用工需求和高校毕业生资源的有效对接。

实施信息共享。实施教育部门毕业生信息和劳动保障部门就失业信息互联共享,动态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就失业状态。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社和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发展,努力满足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需求。各区县建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额给予匹配。高校毕业生创业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对还款及时、信誉度高、企业成长性好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贷款支持。

搭建创业平台。市内6区和塘沽区要整合教育教学资源,选择1所学校改建为创意创业园。有需求、有条件的其他区县和经济功能区也要选择1所学校改建为创意创业园。有条件的高校应在校内适当位置建设创意创业园。

完善财税政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落实《天津市至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天津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篇6: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推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据介绍,内蒙古把实施就业促进计划作为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数据库,组织专人定期入户调查,摸清就业需求,实行动态管理。

内蒙古将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开展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内蒙古将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内蒙古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将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目前,内蒙古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相关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篇7:河北“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河北“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下半年,河北省将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的重点。通过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针对毕业离校环节,河北省将搞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政策和措施的衔接,对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离校是告之帮扶政策和渠道;对回到原籍未就业的,做好跟踪服务;对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同时,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托底安置的机制。

篇8:江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

省人社厅昨日下发通知,明确将采取多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帮扶,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54.8万人,就业总量仍居高位。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毕业生及时找到岗位,我省将细化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统筹实施各类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健全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好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实际问题。

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保障作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我省将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省人社厅将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及时、准确、全面获取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和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确保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100%。对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准确掌握底数,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做到精准帮扶。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岗、管理岗等就业见习岗位,今年全省组织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会同有关部门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充实创业培训师资,推进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和遴选推介制度,今年拟新增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500个,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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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年句容市将采取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措施,通过开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赴外招聘、就业见习、创业帮扶等工作“五个到位”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实名登记到位。通过句容人才网、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获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信息,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句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库,确保“返乡一人,登记一人”。截至目前,共有946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了实名制简历登记。

政策宣传到位。借助句容人才网、公众微信平台、现场集中咨询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句容市就业创业政策。给来人才市场报到登记的毕业生发放人才服务指南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宣传册,大力宣传句容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赴外招聘到位。重点实施一系列赴外招聘计划,组织部分企业赴徐州、西安、南京、哈尔滨等地,参加“百家企业高校行专场招聘会”“江苏省新兴产业人才交流会”“镇江‘双高’人才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力争引进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目前,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已征集到204家重点用人单位3250个就业岗位,其中本科及以上岗位需求1920个。

就业见习到位。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广泛征集毕业生见习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选择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基地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句容市共有14家省级见习基地,42家市级见习基地。

创业帮扶到位。开展第二届“智汇容城 福地句容”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步完善多个配套政策,吸引周边高校毕业生来句创业。出台并实施政府人才津贴、人才安居保障、启航贷等多项具体服务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创业作为扶持重点,全方位提供政策扶持。借助人才科技工作服务站、青年创业帮办服务中心等,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建立创业大学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服务专线,全面提升创业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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