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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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篇1:三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亚市日前出台了《三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可领取不低于三亚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

《方案》主要实施对象是三亚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且优先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践。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

《方案》要求,三亚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一批见习单位,在一年内能各提供20个以上的见习岗位,能够为见习生提供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实践机会。见习结束后,要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吸纳见习生就业。据了解,见习期限一般为3D12个月,见习学员应持有效证件到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报名。

篇2:提醒:试用期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试用期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近期,天津等地将陆续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津贴不应纳入最低工资。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下各项之后,不得低于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应剔除项目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

篇3:关于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即使只是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处罚?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维权?

(1)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

(2)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

3、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篇4: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毕业生)

为帮助*市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水平,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本着合作、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纳乙方为见习毕业生,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具体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为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金额 元。承诺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承担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职责。

二、见习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见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征得乙方同意。

三、见习期间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见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见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四、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见习岗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及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涉及保密事宜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六、见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见习。

七、见习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甲方应允许其结束见习。但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见习过程中出现分歧或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由实施机构进行鉴证备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年 月 日

篇5: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见习学生整体素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见习岗位。积极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务机构沟通,开拓见习岗位,加强见习学生的上岗指导教育,努力提高见习质量。确定见习岗位后,及时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原则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在同一岗位见习,有特殊原因的,见习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见习岗位,岗位调整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条

见习协议。岗位见习名单经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复后,上岗前与见习学生签订《见习培养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培养协议》: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设立见习岗位,致使见习工作无法履行的;

2、见习学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

3、见习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见习学生同时在其它单位见习,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见习学生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见习训练计划的;

6、见习学生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

7、见习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见习指导。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2名老员工作为某个岗位见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学生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第五条

见习待遇。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予午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第六条

工作时间。根据见习岗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按本岗位要求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公司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见习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八条

工作制度。见习期间,根据见习岗位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工作制度。

1、见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见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领导或指导员工批准,返回岗位应向领导或指导员工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3、见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员工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工具,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指导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异常和突发事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4、爱护工具、设备,勤俭节约,做好见习场地和岗位必需的清洁卫生工作;

5、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

见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公司将根据用工需求正式录用见习学生;或在见习结束后,根据见习指导员工的评定,正式录用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篇6:扣完保险后,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正确吗

如题,如果公司扣完保险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这算正常么!

[扣完保险后,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正确吗]

篇7: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见习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陕西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学员在本单位工作,基本能遵守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待人有礼、业务成绩还可以,对器材有一定钻研能力,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希望日后工作更加刻苦,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训。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见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见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 岗位见习,乙方应按照见习岗位要求,努力完成见习任务。见习岗位职责与任务为,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在见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见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见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乙方在见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6、甲方通过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见习补贴

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政府补贴并及时发放至乙方,同时甲方应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补贴 元M月。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3)乙方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4)乙方主观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乙方补贴的;

(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的。

4、本协议到期即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实习期间,我主要在商店担任的是出纳岗位,主要负责收取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妥善保管现金、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见习生活补贴,乙方有权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见习学生所在学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理。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一、积极做好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疏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根据《意见》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分工方案》,通力合作,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要广泛收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并定期予以发布。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三年。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要加强对见习基地的检查与指导,以保证其能发挥应有的示范效应。

二、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要在政府网站上开辟就业见习专栏,为高校毕业生了解见习制度、选择见习岗位提供便利。要鼓励并有计划地组织当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扩展就业机会。

三、认真做好见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指导,加强宏观管理和检查,保证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要指导见习单位制定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有关事项,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定期了解见习单位的有关情况,加强与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沟通,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要逐步建立起见习单位落实见习工作情况的督查表彰通报制度。

四、切实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基本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五、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和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适时组织公益性的规模适度的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活动,帮助见习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六、充分发挥就业见习的作用,积极引进所需的毕业生。各地在做好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吸纳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改善本地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参加见习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篇9:湖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见习补贴

湖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见习补贴

21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为帮助高校毕业生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使其顺利就业,规定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湖南省规定,领取见习补贴者必须是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湖南籍高校毕业生,在经市州以上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挂牌的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

据了解,湖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安排见习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参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放额外补贴。

湖南省要求,省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局在接到见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最长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在当地劳动保障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同级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局转来的'补贴材料进行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见习单位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

湖南省还规定,就业见习补贴要严格按照程序申领和拨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0:黑龙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月薪 不准低于800元

黑龙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月薪 不准低于800元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标准昨出台。今后,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月薪不准低于8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吸收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活动,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标准。标准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要保持连续三年内平均每年的见习人数至少在50人以上,并且留用人员人数不低于见习人数的10%,见习时间不低于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见习基地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按时为见习生提供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资金补助300元),为见习生的食宿提供便利。

见习基地要有规范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明确见习生在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解决见习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要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能够对见习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

见习基地要拥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提供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适合见习生的岗位,并指定具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同时严格控制好带教比例,确保见习计划有效实施。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应对见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见习证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的见习基地撤销称号,面向社会公布并摘牌。(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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