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锦集11篇)由网友“距爱beyond”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城乡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城乡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
城乡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生产要素频繁流动,导致城乡公路沿线的交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文章重点分析了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接入段的交通环境和交通安全问题,采用主动安全规划的`思想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交通安全从规划和设计两个层面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公路接入口安全设计从简化交通组织,减少冲突点的角度出发给出了两种不同的出入口安全设计方案.
作 者:孙婧 张小辉 陈大伟 李旭宏 SUN Jing ZHANG Xiao-hui CHEN Da-wei LI Xu-hong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南京,210096 刊 名:交通与运输 英文刊名:TRAFFIC & TRANSPORTATION 年,卷(期): “”(z1) 分类号:U492 关键词:城乡公路 交通安全 对策篇2: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为:调整环境政策,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并重政策方针;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转移环境保护支付,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为农村的环境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突破城乡分隔,开展城乡统筹环境综合整治;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生态产业体系;引入绿色GDP理念,着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农村环境教育,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
作 者:王裕玲 WANG Yu-ling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000 刊 名: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年,卷(期):2009 25(3) 分类号:X-01 关键词:城乡统筹 环境保护 对策篇3:BOT公路项目运营管理对策研究
BOT公路项目运营管理对策研究
BOT融资方式是利用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公路建设的一种极为重要的融资方式,为我国公路建设和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BOT公路项目在运营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以确保我国BOT公路项目顺利运营.
作 者:罗丽萍 LUO Li-ping 作者单位: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湖南,长沙,410011 刊 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INDUSTRY POLYTECHNIC 年,卷(期): 9(3) 分类号:U49 关键词:BOT公路 运营 对策篇4: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对策研究
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对策研究
通过对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分析,指出现阶段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从体制改革、法规建设、技术管理、养护机械化等方面,对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提出合理对策.
作 者:袁伟 陆海明 YUAN Wei LU Hai-ming 作者单位:袁伟,YUAN Wei(盐城市盐都区交通局,江苏,盐城,224002)陆海明,LU Hai-ming(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沿海养护处,江苏,盐城,224002)
刊 名:工程与建设 英文刊名: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年,卷(期):2009 23(1) 分类号:U412.366 U418 关键词:高等级公路 养护管理 特点 对策篇5: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关键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金融,下,统筹,视野,城乡,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金融相关比率(FIR)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最广泛的指标,一般用金融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2年以前農村FIR处于缓升趋势,之后稍有回落徘徊,就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基本上都在100%以下。相比之下,城市FIR则处于一路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19.6%上升到的578.4%,由于股市低迷而有所下降。整体上,我国金融资产扩张迅速,但这种快速扩张主要发生在城市区域,農村金融化水平较低,二者相差4倍左右。按照戈德史密斯的标准,農村金融发展刚跨越初级阶段,而城市金融则已经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農村。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由于農村金融发展中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特点的交易比例很小,農村基础性金融资源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这里就从存贷款的配置来反映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的统筹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城乡各项存贷款规模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但城市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農村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城乡之间存贷款差距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的存款差距逐渐缩小到1988年的4.02倍,然后,从1989年开始扩大,到就达到8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稳定在8倍左右。城乡之间的贷款差距从最初的10.19倍下降到1993年的3.77倍,之后开始逐年拉大,到20二者之差已经达到11倍以上。从表1还可以看出,農村存款的增加幅度远远大于農村贷款的增加幅度,如年農村存款增加9620.4亿元,而贷款仅增加2541亿元,这说明大量的農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据黄季煜等人的估计,在1979-间,通过金融系统由農业流向工业和農村流向城市的资金总额分别高达14785亿元和10337亿元。从農户的角度说,他们以“净存款人”的身份为经济的其他部门贡献了自己的储蓄资源,但却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意愿的贷款。从金融机构角度说,尽管他们从農户那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储蓄,但却难以有效实现储蓄资源向信贷资源的转换。農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还可以从信贷比率(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比例,反映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情况)这个指标来反映,如表2所示。1978年農村贷款与農村GDP之比为0.13:1,即1个单位的農村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13个单位,而同年城市贷款与城市GDP之比为0.70:1,即1个单位的城市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70个单位,两者相差达5.21倍之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有所缓和,但从1995年起差距显著拉大(6倍左右)。農村GDP在不断增加,但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却徘徊不前,一直没有突破0.3个单位。相比之下,城市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达到1.5左右。虽然農业部门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GDP所需信贷可能比城市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单位農村GDP获得信贷的支持明显偏低,農村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体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如表3所示,从金融机构体系来看,城市金融机构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金融功能的要求而言,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所需要的各种机构载体。与城市相比,虽然農村金融组织表面上具备了農村信用社、農业银行、農业发展等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各类金融机构未能在支持農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有银行在完成为工业化积聚资金的历史任务后,不断撤离農村,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唯一保留的農行也显示出较大的“城市化”倾向,县级行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权限控制,更多的贷款投向工业领域。農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作为主力军的農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受体制与政策因素制约,農村信用社经营不善,削弱了其服务能力,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也比较严重。证券机构基本上与農村无关,農村保险市场极不发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等基本没有。近年来,随着邮政储蓄的转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農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虽有一定的改观,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中国農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县及县以下平均每万名農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仅为1.5个,而城市已经达到2个以上。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39%。全国尚有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中西部偏远農村(2303个,占83.7%)。这些農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得不到任何金融服务而成为“盲区”,出现所谓的“金融空洞化”现象。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農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農业部门,農村金融发展滞后,農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農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農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農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農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其变迁路径完全体现了政府的意志。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金融抑制政策,这一政策是内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金融抑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金融剩余被外生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地从農业抽向工业,从農村转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是完全扭曲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金融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发起了以企业化、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国有金融逐渐显露出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行事的“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農村。与此同时,国家已经注意到農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对農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将金融资源引向農村。对農村金融政策从抑制逐渐转为支持,然而,原有制度变迁所产生的路径依赖以及政府过分谨慎所采取的国有金融资本主导農村金融市场的方式,使得这种金融支持政策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计划设立312家村镇银行,实际设立57家,大大低于政策的预期,掌控全国近2/3金融资源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没有响应政策的号召,参与的热情非常低,3年多总共才设立18家。即使很多金融机构热情参与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但其动机并非出于贷款监督效率的提高与盈利考虑,而是能够带来特许权价值。農村金融改革依然处于欲破待解的困局之中。“工业反哺農业,城市支持農村”的城乡金融协调政策落实需要更多的智慧与勇气。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農业较之非農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農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農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農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農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農”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農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農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農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農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農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農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農村,必须要求完善農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農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農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農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5月7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農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等,促进農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
農村金融排斥是農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合理的干预是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建立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完整的金融体系应为包容性的,普遍惠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尤其应惠及于被传统金融体系所忽视的農村贫困群体。“嫌贫爱富”是金融的天性,无可非议,但政府要思考如何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農民融资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这种调动还必须是可持续的,讲效率的。当前,可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缴纳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1%至2%)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则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引导更多的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为低收入農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其次,出台激励相容的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農村地区撤并与新设机构、新增存款投放比例做出相关规定,遏制農村资金的持续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農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農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農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1]何广文,我国農村金融供求抑制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農村信用合作,,(2).
[2]王修华,邱兆祥,農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農业经济问题,,(8).
[4]洪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5]王修华,新農村建设中的金融排斥及破解思路[J],農业经济问题,,(7).
[6]王永龙,城乡金融的非均衡性及其后续效应[J],改革,2009,(10).
篇6:公路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公路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摘要: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不论是环境污染及资源破坏,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即造成生态破坏。公路建设与使用过程中环境污染与自然资源破坏也必将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关键词:公路立交;景观设计;线形;桥跨结构。
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公路建设与营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明显。所以,只有科学评价公路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公路交通的建设、管理与保护生态环境密切结合起来,才能使公路交通与区域环境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
1、公路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公路施工、运营与养护过程中,有害物质进入土中,污染地下水,导致饮用水和农业用水质量下降;由于地下水位变化和土壤遭到污染,可能使农作物减产,使用消冰雪的盐对水、土壤和农作物都有不良影响;汽车尾气和盐类有害物质影响公路沿线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公路附近的动物容易被汽车撞伤、压死;公路选线不当,会破坏地貌、休息场所、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公路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通常,山区公路建设难度大,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远比平原地区大。而平原地区公路建设对人工生态系统影响明显。选线不当及施工中引起局部自然生态失调,会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公路建成营运后,沿线经济带开发引起人类活动的增加,也将成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失调的新的诱发因素。
1.1公路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高速公路的建设将占用耕地,拆迁房屋和其它附属设施,影响沿线生物和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高速公路延伸长达数十到数百公里,穿越不同的省、市、县,路线对现有的行政区划、城镇布局、农业用地及其排灌系统、林场及水产养殖区等,会造成分割从而影响路线两侧的生物交往及人际交往、信息传递、原料及成品的交流等社会活动。还有的会给一些文物、古迹地的保护带来不利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会使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变化,一些有特殊要求的生物和种群向偏僻地方或其他地区迁移。另外,使动物的活动区域缩小,领地被重新划分,导致种群变小和种群间的交流减少。
2)水土流失
修建公路需取土填筑路堤,开挖山丘形成路堑,必将破坏原有植被,干扰动物栖息环境,破坏土体的自然平衡,引起边坡失稳、水土流失。在施工期取土、弃土场及暴露的工作面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发生源,山区坡面弃土可带来长时间的水土流失,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1)路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通常情况下,公路路其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路基较高,土方量较大,施工期间路堑的开挖、路基的填方对地表的扰动较大,路线两侧局部范围已有的植被易遭到破坏,土壤疏松,这种微地貌的改变,对降雨集中季节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另外,路基的取土、弃土,施工前临时占地,使路线所经过地区耕地及植被面积减少,路线两侧20~30m范围天然植被破坏,对农业生产发展有不利影响。施工期临时用地由于施工机械的碾压、人员的踩踏,使土壤结构发生改变,耕地复耕后一定时期内肥沃度难以恢复,影响作物生长,非耕地植被的自我恢复能力减弱。
(2)桥隧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由于桥梁的修建,使河床过水断面受到压缩形成桥前局部壅水,水流速度减缓,泥沙下沉。桥下水流速度加快,造成局部冲刷。此外,施工期间基坑开挖、筑岛钻孔、打桩,使河床受到扰动,泥沙上浮以及泥浆废碴排放,致使下游局部河段水质变差。隧道的修建虽对洞身所处地段扰动不大,但隧道进出口两端,仰坡面的开挖使天然的植被破坏,对局部山体的稳定不利,另外,隧道废碴若处置不当,碴土可能随汛期暴雨流失,淤塞沟渠、河道,破坏良田等。
4)环境污染
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及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必将污染大气、土壤、水体及周围环境。特别是一些穿越居民稠密区和生态敏感区域的高速公路的路段,施工中由于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每日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所产生的扬尘,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沥青所散发出来的气味等,尤其是碎石加工厂石料的破碎过程,粉尘很大,对周围环境影响大;同时,沥青混合料拌和场的拌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也较大,近年来采用除尘设备,达到一定效果,但仍然不能根本解决。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机械如打桩机、钻孔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稳定土拌和机、路面材料拌和机、压路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所产生。这些机械的噪声源强,一般为80~100dB(A)。对施工人员影响较为严重,尤其是直接操作人员,另外对500m以内的区域有一定的影响。
1.2社会生态环境问题
公路改善的目的,一般是通过较低的运输费,能较方便地到达市场、工作地点、购物处及诸如健康和教育设施而给周围社会带来效益。在一些主干公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中,利益者往往主要是长途运输,而当地的效益可能极小。然后,公路建设与公路改建项目总会改变一些公路周围社区或社会环境、影响生活方式、行程方式、社会和经济活动等多个方面。
当公路或其它基础设施截断已有的公路时,就产生了社区隔离现象。在新建的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设计车速较快,又进行了出入口控制和隔离措施,当地出行的路线加长,直接影响企业业务、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连接线的修建可解决公路与社区之间的冲突,减少交通对社区的影响,有时也会给当地商业业务带来繁荣,同时社区也会担心由于交通分流而损失业务,有时社区活动就会朝连接线迁移,潜在地改变了现有土地的使用方式。公路建设项目也可能引起地方公路网络上车流量的变化,如果地方交通增加会产生公害。
当农田被一条新建公路而分割时,农业活动也会受到影响,可能干扰现有的耕种方式以及田块之间的连接。同时旅游业也会因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公路交通改善,交通方便与快速会对旅游业有利;而如果管理不当,旅游点商业活动增加,会影响旅游的吸引力。
当比较孤立的社区与外部世界的接触联系日益增加时,会产生“文化振荡”,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路建设,加强了当地与外界的联系,开放程度加大,当地让其它人来开发与居住,从而扰乱了人类与土地之间的脆弱的生态平衡,更重要的是人口迁移与当地人口的减少。对于大部分当地居民来说,土地是其本身、其生活方式和其生计中一个珍贵和不可摆脱的部分;确实植物与动物都基本上被认为是受尊重的生命,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而公路建设太容易破坏这种平衡了;新建公路使得当地与外界联系加强,外界人员有的会占有土地种田,有的开发诸如矿藏、森林或野生生物等其它资源;对现有资源的日益增加的竞争,尤其是当居住者引进一种生态上不合适而又未被证实的生产系统时,将可使当地人口处于不利地位。同时,新居民以及公路施工人员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健康与社会问题,包括疾病、生活习性、就业压力等,这些将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并易使其受到伤害;当地公路交通改善而提高了其土地价值,将赶走一些低收的租户和住户,公路建设会损害当地一些人的利益。
公路建设必然造成住宅、地产、企业及其它生产资源的被征用,必将引起社会干扰及使受影响的居民遭受损失。征地影响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而且还是社会和心理方面的;经济影响包括房屋或一个企业的损失、业务收入的暂时或永久性损失,这些都是可以估计和作价的,但是,对这些损失的具体计价却往往是一个相当困难和持久的过程;社会和心理费用更加复杂,有时更加具有破坏性,社区或村庄被分割和破坏,居民之间的交往也因公路的分割而减少,甚至失去联系,商业也会因此而发生变化,这类问题往往在居民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上及不同程度的心理压抑中表现出来。
公路建设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隔土地,移民拆迁;路堑的`开挖,路堤的填筑对地形、地貌的植被的破坏,以及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水系的影响等。
2、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所称的生态环境是指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等。
公路应绕避生态环境中所列的保护对象。公路对生态环境中的保护对象产生干扰时,应结合受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护方案,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有条件时,宜进行环境补偿。
2.1生物及其栖境的保护
公路中心线距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边缘宜不小于100m。当公路必须进入自然保护区时,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路通过林地时,应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林木。公路用地范围内,应按绿化设计要求进行栽植。有条件时,填方边坡的植被覆盖率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应达到70以上;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应达到50以上。公路经过草原时,应注意保护草原植被。取、弃土场地应选择在牧草生长差的地方。公路进入法定保护的湿地时,工程方案应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的重大改变。施工废料应弃于湿地之外。在有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出没路段,应设置预告、禁止鸣笛等标志,并为动物横向过路设置兽道。
2.2水资源、自然水流形态的保护
应调查和搜集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地表水资源分布、容量以及水体的主要功能。路面径流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体和养殖水体。不得占用居民集中地区的饮用水体;当路基边缘距饮用水体小于100m、距养殖水体小于20m时,应采取绿化带或者其它隔离防护措施。公路在湖泊、水库等地表径流汇水区通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公路对地表径流的阻隔。公路经过瀑布上游、温泉区等特殊水体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确定避让距离。在作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的排、渗水构造物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时,应采取措施隔离地表污水。应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工程隐患。跨越溪、河、沟的桥涵的过水断面,应保证泄洪能力。公路跨越山谷时,应根据山谷宽、深及汇水面积等选择通过方式,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桥梁跨越。工程废方弃置应作出设计,避免阻塞河道水流或造成水土流失。
2.3水土保持
应充分调查沿线的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被种类及覆盖率、水土流失现状等,综合采用生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山区公路地质病害地段,当采取生物防护措施进行水土保持时,应考虑当地区域水土保持规划。山区、丘陵区公路应尽可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配合,减少开挖面、开挖量,注意填挖平衡。弃土场应做好排水防护设计,以避免成为新的水土流失源。取土点宜选择荒山、荒地。暴雨强度较大、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的石质挖方边坡或松散碎(砾)石土填挖方边坡地段,宜采用植物与工程综合防护措施。做好公路综合排水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将路界范围内地表径流引入自然沟中。各种排水沟渠的水流不应直接排放到水源、农田、园林等地。应注重高速公路绿化设计,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花草、灌木、乔木等植物,对路堤边坡、弃土等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公路交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指出,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外,还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具体讲,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生物种的多样性和生物遗传的多样性三个层次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一般有三种方式,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护。
3.1公路交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公路建设和营运对地区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是永久性的。路基、路面、采石取土区、工程施工区以及永久性建筑等,可能在不同路段对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公路建设和营运还会干扰沿线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有可能对某些珍稀濒危动植物产生一定的伤害。另外,不合理的公路布局,有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路建设和营运必须重视保护生物多样性,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消除和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3.2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措施
公路建设和营运,必须遵守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关法规。
1)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野生动物保护法》指出,“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明确保护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2)保护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还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合理选线
公路选线,通常应避开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集中分布区、重要自然遗迹分布区、具有旅游价值的自然景观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地区。
4)采取保护措施
如果公路必须通过上述特殊区域时,应建有效的保护设施,如保护网栏、兽类通道及桥涵等。严格管理措施,如限制车辆运行速度,限制噪声,减少尾气污染等。必要时,可以对某些受直接影响的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
4、结语
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不论是环境污染及资源破坏,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即造成生态破坏。生物资源破坏将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生物,从而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环境污染将通过降低生物的生存环境质量而使生态系统遭受冲击。公路建设与使用过程中环境污染与自然资源破坏也必将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篇7:广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及协调对策研究
广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及协调对策研究
消除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然而,现代中国城乡经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一部分比较发达的现代城市工业与大量的'传统乡村农业并存;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与广大不发达的乡村并存.广西二元经济结构尤为突出并有进一步扩大的态势.任凭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发展,必然阻碍广西城乡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进而危及我国社会主义根本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文以广西城乡经济为实证,分析广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点及成因,探讨协调广西城乡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及对策.
作 者:韦廷柒 刘修文 作者单位:广西工学院 刊 名:改革与战略 PKU英文刊名:REFORM AND STRATEGY 年,卷(期): “”(9) 分类号: 关键词:篇8:现公路路基加宽病害特征及技术对策研究
现公路路基加宽病害特征及技术对策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省道干线公路的等级满足不了现有交通发展的要求,各省道干线公路的改遣(路面加宽、线型调整、路面结构改造等)已成为公路部门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和重要的工作内容.
作 者:陈振华 作者单位:郴州市公路工程机械化施工处《郴州市公路管理局》,湖南,郴州,423000 刊 名: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 “”(7) 分类号:U4 关键词:路基加宽病害特征 技术对策及措施篇9:湘西地区山区公路交通安全改善设施设置研究
湘西地区山区公路交通安全改善设施设置研究
通过对湘西地区山区公路交通及安全现状调查,分析各种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运用交通安全评价的思想提出典型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而提出各特征路段的交通安全改善设施设置方法,为山区公路交通安全改善措施提供具体的方向和依据.
作 者:王奕屏 SHEN Zhen 作者单位:广东泛珠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630 刊 名:山西建筑 英文刊名:SHANXI ARCHITECTURE 年,卷(期): 36(11) 分类号:U419.3 关键词:山区公路 交通安全 改善设施篇10: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研究的论文
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研究的论文
摘要:正确认识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我国城乡差距具有多维度性:深层次的政治维度的城乡差距以政府治理为核心;中间层次的经济维度的城乡差距以产业发展水平为代表;表层次的社会维度的城乡差距以公共产品资源配置为标志。从三者之间的关系看,城乡政治差距是导致城乡经济差距与城乡社会差距的源头,城乡经济差距是权力资源配置失衡的外在表现形式,城乡社会差距是城乡政治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向社会福利领域延伸的结果。统筹城乡发展要从政治层面的城乡治理入手,经过以财政支农、工业哺农、城市助农为主体的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实现以共享型经济增长理念支撑下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城乡差距;治理;产业;公共服务
一、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具有不同的内涵
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集历史现象与社会现象于一体的城乡差距是一个国家基本社会制度框架内城乡关系走向的表现形式。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决定财富的分配原则,建立在城乡利益对立基础上的城乡差距扩大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分配不公的必然结果。但对已有的城市与乡村而言,他们各自能够产出多少财富则是由各自的主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代表城乡主业生产力水平的是城乡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达到了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状态,而且工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同样高的水平,此时,源自生产关系方面与源自生产力方面的城乡差距都消灭了,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由此看来,城乡差别另有自己的特定内涵。
所谓城乡差别是指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城乡生态景观、城乡主产业劳动方式、城乡居民的集聚方式、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方面的客观区别,它存在于任何阶级社会的各个国家中。各个国家正在努力消灭的是城乡差距,但不能消灭城乡差别。自城市诞生以来,城乡差别就存在,以后还将存在。以往我们常常讲的“消灭三大差别”,其实指的是“消灭三大差距”,或者说是在对城乡差别有误解的情况下喊出的口号。城乡差距是指在基本社会制度及其一系列衍生制度约束下由城乡主产业生产方式而决定的城乡发展水平的差距。通过这个界定可以看出,要消灭城乡差距,就必须既要消灭使城乡差距扩大的基本社会制度,又要使城乡主产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同步提高。
在对待城乡差距问题方面,还存在一个误区,即人们往往认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在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并力图消灭城乡差距,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在资本主义初期,城乡差距扩大的速度的确很快,城乡对立关系十分突出。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化与市场化的触角逐渐伸入到农村与农业,尽管主观上获取剩余价值,但客观上却缩小了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资本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被动的,是因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受到了落后农村、农业阻碍时才不得不去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主动的,是受基本社会制度价值取向影响而进行的提高农业生产力的行为。即使是这样,并不能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在消灭城乡差距问题上不存在失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需要不断完善,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仍然会出现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以至于今天我们用“统筹城乡发展”来纠正过去城乡差距方面出现的失误。
二、城乡差距问题的层次性分析
分析城乡差距问题应从三个方面人手:一是系统的研究不同层次的城乡差距,二是揭示城乡差距的本质,三是明确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历史责任主体。
中国城乡差距包括城乡政治差距、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城乡政治差距是最深层次的城乡差距,它决定着中间层次的城乡经济差距与表层次的城乡社会差距。通常状况下,人们只重视城乡收入差距这一城乡社会差距的研究,很少能从城乡经济差距与城乡社会差距背后挖掘出城乡政治差距。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压力型政治体制在城市与农村的表现形式是命令式的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在压力型政治体制约束下由任命型城乡权力资源配置制度支撑的城乡治理差距越来越大,而这种城乡治理差距的产生原因恰恰是由于权力资源本身在城乡之间的严重不平衡配置,权力资源的不平衡又导致城乡之间经济资源的不平衡与社会公共产品资源的不平衡。这表明,城乡政治差距是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的根源。
政府在城乡差距扩大问题方面负有直接责任。政府是校正“市场失灵”的最后控制者,政府是战略政策与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就市场机制的作用而言,城乡差距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无疑是越来越大,政府校正市场机制的结果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绩效和政府的统筹能力。就政府制定的战略而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政府提出的,控制大城市发展的城市化方针是政府提出的;就政策与制度而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政府推出的,不平等的城乡产品交换制度、差别化城乡教育制度、不同的城乡社会福利制度、城市优先的资源配置制度等也都是政府制定并加以实施的。而这些战略的实施与制度的出台恰恰是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 三、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乡差距问题是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表现形式,而化解这些深层次矛盾的最好办法是进行体制改革。为此,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城乡差距,提出了相应的三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
为从根本上剔除产生城乡差距的深层政治体制阻碍性因素,我们需要确定城乡治理体制变革的价值取向,该价值取向是变压力型治理体制为激励型治理体制;变权利约束型治理为权利给予型治理;变人治型治理为法治型治理。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后,城乡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公正决策、公平决策才会在城市与农村的协同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才能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城乡整体规划与城乡政府管制方面有所作为。面对日益严重的城乡环境污染问题,城乡各级政府应联合起来为城乡生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面对城市的`单纯空间扩张与农村耕地的不断减少之间的问题,迫切需要政府突破过去仅规划城市而不规划农村、仅规划工业布局而不规划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布局的工作思路,实现粮食安全前提下城乡规模结构与城乡空间结构之间的整体协调增长。
城乡政治体制改革引领下的城乡治理绩效的提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而深层经济体制改革则是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最核心内容。市场机制惯性作用下优质生产要素不断流出农村问题,需要统筹主体的政府干预机制在一定激励机制作用下强制性的实现优质生产要素流入农村,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优质生产要素短缺问题。统筹主体政府还要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在农业生产成为工业化整个链条中一个环节的基础上,发展精细农业、订单农业、生态农业、标准化农业。
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核心是缩小工农业发展差距,财政支农、工业反哺农业与城市支持农村只是发展农业的外部措施,农业要想真正成长为现代农业还必须有一系列新土地制度安排促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其中,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就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为解决农村新生代农民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问题,为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要求,我们主张改革以往政府单方面固定期限下的土地承包制度,代之以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和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所谓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是指为适应农村新增人口组成的家庭也有土地供其承包而言的增量性动态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制度。该制度是基于新生代农民在农村的生存问题而提出的,是化解新生代农民与老一代农民代际矛盾的新型制度安排。所谓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是在合法、合理、自愿前提下,规范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非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制度。该制度解决了初始土地总承包权与后来土地分承包权之间的流转问题,它既可以使土地走向规模化经营,也可以因地制宜使土地走向分散化经营。
与城乡政治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相比,城乡社会差距更突出也更复杂。城乡收入差距是城乡社会差距的集中表现形式,城乡收入差距又直接表现为城乡消费差距和城乡储蓄差距,间接表现为城乡教育差距、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和城乡社会保险差距。在这些形式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中,除城乡储蓄差距外,其余几个方面的城乡社会差距也都是关系着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然而,从农村居民的生存安全角度讲,消除城乡消费差距、培养城乡生态消费是缩小城乡社会差距的首要目标。城乡生态消费不仅是城乡循环经济的理性延伸与内在要求,而且也是城乡社会福利水平的最基本体现形式。所谓城乡生态消费是指良好的消费环境下基于自然人意义上的安全消费、适度消费与无污染性消费和基于法人意义上的节约型消费与可再利用型消费等的总称。消费水平的提高只是城乡居民在生活方面的福利改善结果,教育质量的提高与教育机会的均等才是城乡公民福利增进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志。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其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及医疗保障等其他社会福利状况。因此,实现城乡教育均等化显得格外重要。平衡城乡教育就要从彻底转变教育观念与科学评价教育绩效人手,在城乡基础教育投资体制下,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实现就业最大化指向下的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实现城乡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为更好保障农民的健康,要在广大农村的县、乡、村充实或新建卫生院、卫生所,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优质医疗资源,以缓解农村就医难的问题。
依据共享型经济增长的分配原则,城乡居民获得一致的社会保障特别是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险是统筹城乡社会协同发展的应有内容之一。面对中国“未富先老”的挑战,从现有国情出发,构建城乡统一的、较低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切合实际的选择。为此,建议推行三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为中央政府为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养老基金,第二层是省级政府或家庭为老年人缴纳的社会养老基金,第三层的缴费主体是个人。鉴于当前的严重失业问题,建立涵盖农村体力型失业者、城镇知识型失业者与国企下岗型失业者在内的双层失业保险制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对此,要在《失业保险条例》基础上出台《失业保险法》,要明确法定失业保险缴费主体,要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与创业指导所”,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11:基于速度分析的公路急弯路段安保工程对策研究
基于速度分析的公路急弯路段安保工程对策研究
在分析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点段与道路交通条件关系的基础上,对安全事故多发的.急弯危险路段特点进行研究,通过路段正常速度和曲线安全速度的比较分析,提出判定公路急弯路段的标准,并对国省道急弯路段的安全保障工程措施进行了分类,提出设置对策建议.
作 者:凌宏标 侯训田 叶卫军 LING Hong-biao HOU Xun-tian YE Wei-jun 作者单位:凌宏标,叶卫军,LING Hong-biao,YE Wei-jun(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310009)侯训田,HOU Xun-tian(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杭州,310009)
刊 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JI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INSTITUTE OF TRANSPORTATION 年,卷(期):2009 10(3) 分类号:U491.233 关键词:道路工程 急弯路段 速度比较分析 安保工程★ 调研报告基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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