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教材中阅读材料的特点与作用

时间:2023-10-18 07:39: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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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教材中阅读材料的特点与作用

篇1:谈新教材中阅读材料的特点与作用

谈新教材中阅读材料的特点与作用

新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第一版),全书(理科)由必修和选修共12个模块构成,其中物理1、物理2为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内容,其余为选修内容.理科学生要学习的7本教材中的阅读材料共编入65篇,必修部分13篇,选修部分52篇,形式上分为三个栏目,即“科学漫游”、“科学足迹”及“STS”,类型有:拓宽知识类、开扩眼界类、物理学史类、科学方法类、实际应用类、STS.下面来探讨它的教育功能,让教师树立正确的“阅读材料”教学观,重视“阅读材料”的教学,把它摆在正确的.位置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作 者:蔡志凌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杭州,310028 刊 名:技术物理教学 英文刊名:TECHNICAL PHYSICS TEACHING 年,卷(期): 17(4) 分类号:G63 关键词: 

篇2:谈广告与营销中情感作用与品牌营销策略

长期以来广告与营销心理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将消费者行为视为纯理性的、仅仅注重技术与功能性以及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标准的活动,据此消费者决策一般经历确认(注意与知觉)、过滤、定位、确定和满足等心理过程。这一理论模型由于排斥消费者在广告与营销中情感与体验作用,因而面对21世纪消费者个性化的特点就失去了指导意义。近年来情感与体验营销理论得到迅速发展并日益受到广告与营销界的普遍重视,该理论认为消费者决策并非是理性的,在当今营销环境下更多地受到消费者情感与体验经历的影响,即使消费者行为的决策中理性因素占据一定地位,情感因素也是影响其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说,没有情感作用与体验经历的消费决策是不存在的。情感因素也不是与理性因素简单地在消费决策中各占一半,而是与理性因素相互作用中才能发挥出更大作用。

一、广告与营销环境下的情感作用特点

情感一词的英文在广告与营销中用emotion,而在心理学中则用affect或 feeling ,可见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理解与认识。其实有时很难加以区分,其意义有更多的重叠。这里虽讨论的是在广告与营销环境下情感概念的意义,同时又要依据心理学的解释,这样才能较为深入地理解情感因素在品牌建设中的意义。广告与营销中所说的人类具有情感作用是指人在广告与营销环境下表现出有某种情感上的倾向,这种情感上倾向有利于提高人的情感体验。因而人们对“刺激”情感的东西如广告总会产生有情感性的倾向。如果这一倾向在人们生活中具有意义特别是有象征性意义,这时情感体验就被唤起,影响消费者决策与行为。

在广告与营销中“情感”常作为一种体验,用来概括人们在对一些真实或想象的事件、行为或品质的高度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精神状态或生理、心理反应,

在英文中emotion 即情感一词是由exit和motion两个词缩合而来的,其词意是源于古希腊人相信情感是灵魂暂时离开身体。如今认为情感包含着一个人的核心真实,所谓情感性就是表现真实的自我。从某个意义上说这一情感性是真实的,因为人们对什么所要表露出的情感显然与他们关心什么有着密切联系。心理学认为人的情感心理过程受到生理、自然与社会环境刺激的影响,所以情感由可被激发状态的连续体组成,情感从平静到激动过程是受到主体与外部诱因的交互影响而变化。根据情感心理过程,一般认为情感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情感具有对象性。情感一般是关于某件事或某一经历的,如人们常谈论对某件事或经历时有恐惧感,对某人所作所为感到气愤,对某件事感到尴尬或非常骄傲等等。因此要想了解消费者的情感体验,那就要对情感的对象进行明辨和分析,以确定对象中是那些品质、特点、特性能够激发出消费者的情感。

2.情感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具有认知性。情感是有感而发并建立在信念和愿望基础上即认知性上的复杂心理过程,同时也存在一种潜意识对输入脑中的信息进行处理,筛选出我们关心和感兴趣的东西。如果某种东西与我们相关,立刻就会有一种非意识性的评价来产生“反射性”情感。这是一个特殊的感知过程,也是情感性的体验,同时伴随其间的是无意识性的认知。所以人们购物特别是女性常常是非理性的就是这个道理。

3.情感与人的生理活动有关,由此引起一系列生理变化。典型的假设就是那些具有高度不愉快或愉快的感觉(情感)、快感和紧张等都与刺激强度相关。

4. 情感对人的行为产生具有趋向性作用(态度)。积极的情感会趋向于产生亲和与喜欢对象倾向,消极的情感则会倾向于产生恐惧与攻击对象倾向。

基于上述特点,情感具有可以通过影响人们的视线去关注那些对生存重要的东西而具有帮助人们生存作用之功能;情感有为人们提供信息以吸引消费者感官或本能的内在性喜爱作用,从而影响消费者决策与行为;情感更重要的功能是通过内在价值观念,影响与劝说人们在消费中扮演着特定的角色,将人们承担的义务指引到一定的位置等等。在上述功能中突出强调情感作为弥补人们在消费中理智上的不足作用。

篇3:谈融合教育教学中伙伴与搭档的作用

谈融合教育教学中伙伴与搭档的作用

辽宁省本溪市特殊教育学校 刘 刚

【摘要】“协作”教育理论的提出,对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里的“协作”其实指的是伙伴与搭档间的协作,它所强调的是学生间相互的帮带与长短处的互补。提起伙伴与搭档,人们习惯于想到正常生间的“协作”。事实上,在融合教育教学中,它的作用同样重大。特别体现在正常生对听力或言语残疾生的帮带作用及各方面的积极影响上。文章就融合教育教学中伙伴与搭档的作用展开论述。

【关键词】融合教育;残障儿童;伙伴与搭档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指出,对于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孩子,要就近就便、优先安排随班就读。计划还指出:加强普特融合,在推进随班就读的同时,组织特教学校学生到普通学校交流学习,逐步形成制度,促进融合教育的全面实施。

众所周知,听力或言语障碍的儿童,由于先天或后天大脑病变,致使他们在感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各种认识活动中产生一系列的障碍,不能像同龄儿童那样有效地适应周围的社会环境,更难以同周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使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遇到更大困难。因此,在对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过程中,除注意学生智力缺陷的矫正、康复训练外,还应该把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改善其生活活动和学业成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同学间的情感交流是学校中各种情感交流的主要部分,每个学生每天都生活在学校、班级这个群体中,他们每天接触的时间最长,他们之间友好相处是老师做好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工作的纽带。所以老师必须抓住一切机会,引导他们,使每个听力或言语残疾生都能和正常生相处的感情融洽,利用伙伴和搭档的力量,使他们共同进步。

融合教育理念的宗旨之一就在于使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能够在正常生中生活、学习、受到正常生各方面的积极影响。这也是“全纳性”教育的雏形。而融合教育的难度就在于“读”。“读好”的关键一方面在于老师的教,一方面在于给他们以掌握学习所需要的时间,给予重新学习的机会。设计一个影响智力发展的环境,让听力或言语残疾生与正常生之间保持和谐的学习环境,他们就会从伙伴和搭档那里得到学习的自信心和求知的欲望。

这样看来,融合教育教学中,成立“帮带、协作”小组,让伙伴和搭档所形成的集体力量去感染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就十分重要了。从儿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融合教育教学,其潜在的智力开发和发展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学生个体智力的自身提高;二是群体智力的相互补偿。因此,强调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融合教育教学中学生间的相互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而且,这个作用要充分反映在学习、活动、生活等各个方面,这是使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在群体中得到教育、康复、补偿、提高的重要措施。伙伴与搭档的力量是无穷的。为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创建不同类型的伙伴和搭档协作小组,可以帮助他们参加更多的活动,学到更多的知识。

老师的格外关照毕竟是有限的。一节课里拿出五六分钟来,针对随班就读生进行指导,已经是做出了最大的努力,而伙伴的搭档却有相当多的时间和其相处。听力或言语残疾生从他们那里能得到更多的关怀和学习指导。而且,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心理总是与正常生有差异的,往往在与老师的`合作上,产生心理压力,不能很好地进行学习和生活,而与伙伴的搭档在一起,由于年龄、心理等方面相近,他们会随便得多。无论是外界环境条件,还是心理境界,都适于进行最大限度地掌握和学习知识。这种情况下的伙伴帮助,要比教师在课上有限的时间里对其指导效果要好得多。因此,对随班就读的听力或言语残疾生最有效的支持,莫过于让他们和正常生做伙伴和搭档,建立一种真诚、关心、友谊及支持的关系。

为了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对听力或言语残疾生付出更多的爱心,使听力或言语残疾生从心理愿意留在学校学习和对学习产生兴趣,我们在融合教育教学中就要有计划、长期不懈地对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进行有效地帮助,协作活动,组建伙伴和搭档协作小组,关心他们,接近他们。在他们学习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在游戏中主动找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参加,在让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学着正常儿童说日常用语。安排优生和他们同桌,在课堂上让听力或言语残疾生学着优生读生字、词,回答简单的问题。课外活动让好学生做他们的伙伴,时时矫正他们的语言和行动,等等。这样就充分发挥了同伴的帮带作用,不但使全班同学不另眼看待他,他自己也不会觉得不如别人,而是更有兴趣、有信心地学习了。反之,如果没有伙伴、搭档的帮带作用,学生嘲笑,那么只靠老师一个人去改变他们的状况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

只有发挥伙伴和搭档的帮带作用,对听力或言语残疾生要真正从心底里热爱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进步,奉献一片爱心和诚心,给其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充满爱意的集体环境,使其生活学习中处处、时时得到伙伴和搭档的帮助和关心。这样,才能为听力或言语残疾生适应社会打好心理基础。为将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做好心理准备。使他们将来真正成为能够独立生活、平等参与社会、融合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有用人才。

参考文献:

[1]崔勇。基于聋人特征的艺术设计教学方法探讨[J].装饰,,(12)。

[2]崔勇。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创意设计思维教学的实践探索[J].教育探索,,(6)。

[3]张凤琴。聋人与听力正常人图形视认知的比较与大脑左右半球功能不对称性的关系[J].中国特殊教育,,(1)。

篇4:谈律师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中的作用与意义

谈律师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中的作用与意义

谈律师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中的作用与意义

浦增平

一本在海内外畅销的“大收购”,使律师行业再次成为社会热点。专擅于企业收购事务的华尔街律师在这宗250亿美元的收购案中拿了百分之零点二五的律师酬金,使千千万万名社会最优秀、最聪敏的青年向往从事律师行业,也使千千万万名执业律师,希望从事收购兼并法律事务。

然而,在国内现行律师体制和执业意识条件下,很少人注意收购兼并法律业务绝非一、二名精英律师就能完成这项工作,上述“大收购”中所涉及的“雷诺”收购案,前后有40多名大小律师参与,如此巨大的律师酬金必须由这40多名律师进行分配。其次,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案件中,律师服务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之广,不但要精于一般民商法、公司法、金融证券法等等法律知识,还必须对这些专业知识本身比较熟悉。换言之,不会炒股票的律师,不懂股权游戏企业经营管理,看不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文章等等,也很难胜任。于是,律师在收购兼并案过程中绝不能是以往单兵作战,个体作风,只能是群体合作,()集团作战。有人把我们现行的律师戏语:“一个律师是条龙,三名律师变成虫。”

也就是说在兼并收购案件中,协调是最难最难的一项工作。然而,在今天“赢家通吃”的社会中,竞争不能不激烈,已非常残酷,要么你去抢占这一业务,要么被他人抢占。这样,如何实现专业高手合作,组织大批律师以兵团作战实施这类业务,就是我们有志开拓者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近年来参与六层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案件,仅以点滴的体会与同仁共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篇5:谈民商事纠纷中“习惯”的嵌入与作用发挥论文

谈民商事纠纷中“习惯”的嵌入与作用发挥论文

一、问题的起端

网络购物因其方便、快捷、价格实惠等特点已经广为大众接受,但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湖南某大学的快递公司要求收件人必须到固定地点自取,该校法学院学生朱某认为,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包裹送到快递单上的地点,没有送到属于违约。于是朱某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确认快递公司合同违约,赔偿2 元,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快递公司对此解释说, 不送包裹到指定地点是怕学生在上课。湖南的“网购自取”并非孤例,快递公司在配送高校包裹时, 普遍要求收件人必须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到指定地方取货。快递送货上门(并非要求精确到家门口)是一种交易习惯, 朱同学认为快递公司需要承担“送货上门”的义务也是基于这种交易习惯演化而来。但是,也有观点认为, 从快递行业发展的角度和学校管理制度而言,“网购自取” 并非违约, 而是交易习惯的“新发展”,对此应当如何判断?交易习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能够起到哪些作用? 随着商业社会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新的民商事纠纷层出不穷,如何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适当嵌入“习惯”,使其在解决纠纷时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结合“网购自取”纠纷进行讨论。

二、“习惯”:一种合作的道德

(一)“习惯”的法学解释

“习惯”到底是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所说的“行为规则”,还是休谟所谓的“一种自然法原则”,抑或是一种“人类社会的自发秩序”。又或许,仅仅将其视为一种“根据”。商事习惯的诞生则更具身份属性,商事习惯及商人行会的规章制度,仅仅适用于商人身上,属于“阶级性的职业法”。而这种商事习惯往往产生于商事实践的需要。在罗马法时期,许多商人间的习惯就开始解决罗马法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古罗马法学家也承认,罗马市民法并不能支配全部行为, 许多行为是由包括万民法在内的习惯法支配。正是这种万民法支配着罗马帝国范围内的绝大多数类型的商业交易,所以,才会有许多法典明确规定,在没有习惯的时候才适用法律。伯尔曼称其为“一种从习俗(行为模型)意义上的习惯到更为细致地加以界定的习惯法(行为规范)的运动。”正因如此,如何理解“习惯”便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二)“习惯”的道德理解

“习惯”在其天生的血液中所带有的那种独特基因———道德。这也就是萨格登所认为的,视习惯为一种“合作的道德”(morality of cooperation),当一个团体中几乎所有人都遵从习惯时,“习惯” 便凝聚了道德的力量;同时,若个人遵从惯例并且与其交往的其他人也都遵从惯例时, 基于这种互利原则(mutualadvantage),情形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于是“合作的道德”便演化了出来。法律总是由社会的一般观念所造就,很显然,正是“习惯”造就了法律的道德观念。就像康德和黑格尔认为的那样,当他们将法律的基础建立在自由和平等之上时, 他们以为这是一项伟大的发现。其实,这不过是确定法律奠立于惯常的行为方式之上而已。只要信守契约对双方来说都更为有利,契约就能自我实施。这就是所谓“互惠性”(reciprocity),而针对“互惠性”,更重要的是一种“相互惩罚的可能性”,金迪斯等人的研究表明,在囚徒困境博弈策略集合中引入“惩罚”策略,能够极大地扩展合作的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也即是扩展“习惯”的适用。当契约双方都默认这种“合作的道德”时,契约便能够自我实施并实现互惠。而当契约中的一方试图将原有的行为模式向有利于己方的目标进行“改变”时,双方之间原有的“合作”平衡就会被打破,“网购自取”便是该情况的一种表现。

三、“网购自取”纠纷中“习惯”作用的微观探寻

(一)“习惯”的判断:违反抑或演化

我们可以将未“送货上门”视为对既有习惯的违反,但也有对立观点称快递单上的“约定地点”不能限定为具体地点,而应该指的是一个范围,快递如果送到最近的网点自提,应当认定为送至约定地点。而所谓自提应当被认定为是快递运输行业的“默示条款”。这种逻辑俨然宣示“网购自取”不是对“送货上门”这一旧习惯的违反,而是确立了一种新的交易习惯。违反抑或演化,二者如何区别?爱德华·柯克爵士认为,确定“习惯”有两个标准:“共同的习俗,以及时间久远”。而卡特则认为,“习惯”的4 个标注是“古风性、持续性、确定性和合理性”。

笔者认为,确定一个习惯应该从公认性、沿袭性、确定性和合理性这4 个方面入手,习惯应属当事人之间长期遵循的惯例,达到公众知悉的程度。快递行业送货上门已经是一种公认的习惯,它提供了一种惯常的行为模式。虽然对此也有一些变通方法,例如,与收件人协商将快递放在物业处或者架空层的“收件宝”。还有一些快递宁愿支付一些费用给小区门口的超市、小卖部、杂食店甚至西服定做的店,让他们帮忙保管快递。但是,这种变通是基于双方合意的结果。这种变通与学校里的快递公司“网购自取”是存在不同的。也就是,你可以选择告知快递员不要放在代收点, 而让他在另一个时间点为你送货。但是“网购自取”则是非协商性的`,为了得到货物,你只能自己去提取。大多数人因为力量相差悬殊而选择“忍气吞声”,但是也有人会对此表达不满,有的会因此而对簿公堂。

(二)“习惯”的作用:新问题产生过程中的调适

在某些新问题产生的过程中,“习惯” 除了发挥指引作用,提供裁判依据外,其另一作用就是通过不断发现“习惯”本身来调整和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问题由此产生: 当经济活动中的一方擅自改变交易“习惯”的某些细节后,如何应对?或者说“习惯”本身能够发挥何种作用? 面对“网购自取”中快递公司的做法,我们依旧需要依靠“习惯”来抗辩。“习惯”不仅仅提供了“送货上门”这一行为模式,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去发现交易中所暗含的某些道理。网络购物区别于实体店购物的一大原因就是便捷, 而一旦快递公司为了自己节约了交易成本, 就给收件人带来不便时,这便与“送货上门”所衍生出的便捷理念背道而驰。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这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 因为交易习惯的订立完全是协商能力不平等的两方订立的。这种改进如何成为可能? 应当做到兼顾效率与“习惯”,也就是说,从效率最大化的角度考量,要让“网购自取”成为常态。那么,我们就必须借助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方式对受损失一方给予补偿。

例如,你可以在自取和送货上门之间自由选择。送货上门当然是应该的,所以,对于去快递点拿快递的行为应该由快递公司给予一些鼓励和优惠。虽然在“网购自取”纠纷中解决的方式是通过诉讼,但是,通过对“习惯”作用的探究,我们可以利用“习惯”来判断如何改进更有效率且更符合交易双方利益的规则。

四、“习惯”作用之宏观审视:

思维嵌入、提供模式与发现规则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而正式规则只是型塑人们社会选择的约束的很小一部分,“习惯” 等普遍存在的非正式约束则在规范行为等方面作用巨大。从“习惯”的法学意义上而言,其作用在于厘清规则与权责,协助解决纠纷。

(一)作为理性思维嵌入的“习惯”

韦森认为在市场经济长时间的运行过程中,“习惯”(其称为惯例)是一种“显俗”,其约束和调控人们的社会行为。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市场经济本身是由“习惯”和“习惯”行为所构成的,而法律等正式制度则是在“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失灵时才开始发挥作用。“习惯”作为一种纽带构成了市场运行的基础。于是,将“习惯”与“竞争”视为市场的基础性力量也不足为奇。如果“竞争”是起动力作用的话,那么“习惯”则承担市场的平衡作用, 二者共同维系市场的运行。当然,这种具有规范意义的“习惯”并不是随意形成的,这种“习惯”往往是与特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条件相联系的,并在这种社会生活环境中逐步获得了某种规范的意义。“习惯”的发生需要依托具体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因此,正如苏力先生所言,不会在先期自发产生足以支撑现代化所要求的一系列制度的“习惯”。所以,在市场机制中合理嵌入“习惯”思维有助于维护市场运行的稳定。

(二)提供行为模式的“习惯”

Jody·S. Kraus 在《法律设计与商业习惯的演进》一文中认为, 只有当商业规范提供给商人的关于采纳商业惯例的方法,与每个商人都从头开始相比,平均算起来在成本上更有成效,商业规范才能形成。在历史演化中,制度变迁、契约以及经济绩效等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都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契约能够低成本地得以实施。这体现出对效率的需要。有学者主张“习惯”所具有的效率性,卢埃林将商业惯例作为证明交易效率的最好证据。他认为,当事人在缔约时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当事人都同意某一项交易,这就证明该交易是有效率的。由此,卢埃林推导出了这样一种观点: 一般惯例通常是有效率的。

但是萨格登认为不然,其认为即便没有“最大化社会福利”,这些惯例也会“趋向于成为规范”。而在效率之外也有人提到“习惯” 的另一种功能,那就是:默认。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当一些问题合同未能明确说明,法律就应当提供一项默认规则,默认用“习惯”来进行解释,这正是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合同法理论所要尊重的。法律无规定则依“习惯”,这种提议的预先假设是,法院能够不通过自己的偏好替代当事人的偏好而确认相关的“习惯”,巴内特的首要主张就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对此,哈耶克也持相同态度,他认为只有以这种方式,当事人自己的“地方性知识”才可能被呈现出来,从而产生比一个中央计划者所能获得的更为公平和准确的配置。在这一点上,巴内特与效率论的支持者们持有相同的观点, 对于法院依靠自身力量很难确认的事物,“习惯”能够为之提供一个指南。

(三)发现规则本质的“习惯”

“习惯”虽然为实践提供了一种行为模式,但其不只是有意的默认条款,还存在真诚的意见分歧,这些都会导致争议, 从而为法律裁判者留下适当的解释空间。商业惯例的方法与规范,在其中心是意思明确的,但在其边沿则模糊不清;对处理极端的或者非常的案件,它并不能提供什么明确的指导。但是,正如卢埃林所坚持的:“习惯” 对于辨别商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即便是法官,也很少能分辨出当事人的商业目的, 他对于法院能够发展出一套好的商法规则并不抱有信心。如果是一个经验老到的法官,他可能可以妥善处理, 但是另外一些法官则需要寻求帮助,而他们寻求帮助的来源有三个:仲裁者、习惯与商会规则。所以在这一点上,卢埃林依旧相信商业习惯的效率性。虽然他也承认习惯调整的是那些正常时期的商业活动,而对非常时期的案件,并不具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卢埃林所认为的习惯,是用来敦促法院去发现商业实践中用以解决商事纠纷的规范。这向我们揭示了“习惯”力量的实质:发现规则本身。“习惯”的自然属性中所带有的缺点毋庸置疑,但是,伴随它而生的同样有一种巨大的力量, 我们通过研究习惯,理解习惯,从而发现孕育其中的精髓,而这正是用以解决纠纷的宝藏。许多案件的处理并非完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三段论式的推理, 正如同苏力先生所言,有时也会放弃制定法的根据,使整个案件都似乎行进在一条“没有法律航标的河流上”。三段论式的推理可以得出结论, 却不能平抑人们内心的纠纷。正如坎伦斯所言, 我们求助于商法中的“习惯”,其实是向某种“道德反映”(moral reflection)的求助。这就是本文的主旨所在,法官运用习惯的思维,发现其中所暗含的道德与文化精髓而进行判断,不仅仅是单纯的运用习惯, 还是掺入式而非纳入式的运用习惯。

五、结语

“习惯” 的形成得益于社会生活中人的行为互动,其是一种社会的内生制度,也可以认为是人类基于合作目的而产生的行为规范。其凝结了有关特定社会的环境特征、人的自然禀赋和人与人冲突及其解决的信息, 是人们在反复博弈后形成的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定式”。一方面,需要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将某些基于行业属性、地缘属性的习惯进行整合, 让社会组织去促成软法乃至前习惯规范的诞生。另一方面,需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时及时嵌入习惯思维,尊重习惯做法,用“习惯”提供的行为模式来行商处事,在发生纠纷时借助“习惯”来发现规则,同时给予裁判者可供借鉴的参考标准。在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中嵌入“习惯”,充分发挥“习惯”的作用仍然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课题。

篇6:谈课堂教学特点及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谈课堂教学特点及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众所周知,课堂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场所.那么课堂教学的`特点是什么?她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又是什么呢?本文就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找出她的规律,让她更好的为我们教学服务.

作 者:周瑞波  作者单位:南和一中,河北南和,054400 刊 名:湖南中学物理・教育前沿 英文刊名:CUTTING EDGE EDUCATION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G632.4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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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教材中阅读材料的特点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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