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2-27 09:04:4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更好地掌握和利用信息,使信息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为x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并使公司内部管理和沟通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信息管理,是指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密切联系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信息收集的种类

(一)法律法规和各类重大政策;

(二)与本行业相关的市场信息;

(三)直接影响公司发展的金融、土地、人才等信息;

(四)公司本部经营管理中的各类信息;

(五)各单位及分、子公司工作进展状况;

(六)分、子公司经营管理中形成的各类信息;

(七)其它各类信息。

第六条信息报送的内容、范围和渠道

(一)新出台的全国性、地区性、行业性的法律法规和各类重大政策;

(二)同行业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

(三)为领导或公司决策而提供的多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公司推行政策的反馈、执行情况;

(五)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工作进展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影响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预测性信息;

(七)公司各个层面在沟通交流中产生的信息;

(八)员工思想动态以及员工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公司指定的各种调研信息;

(十)其它信息。

第七条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准确、全面;

(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适用对路;

(三)超前性、预见性;

(四)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质量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应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认真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准确无误;

(三)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四)调研信息要突出“短、平、快’’的特点,题目集中、目的性强、讲究时效;

(五)报忧信息既要说明问题也要说明正在采取的相关措施,或者其他类似问题的处理经验,并及时形成系列反馈;

(六)实事求是,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对尚未统一意见的问题性、建议性信息,可将不同意见一并报送;

(七)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数据说明情况;

(八)反映问题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反馈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思路;尽量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第九条信息采编渠道

(一)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

(二)报纸、杂志;

(三)互联网和公司系统网络;

(四)口头传递;

(五)总经理信箱;

(六)其它渠道。

第十条信息编制方式

(一)《一周要情》

《一周要情》是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采编内容为公务信息,主要是及时有效地反映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业务进展、管理动态、项目当地的政策或市场情况等内容。

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一周信息必须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传真或电邮至综合管理部。各单位(部门)不得借故推诿延迟信息的报送。

(二)内部报纸、报刊

内部报纸、报刊是编制除公务信息以外公司内部信息的主要途径,反映公司主要业绩、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员工思想动态等内容。

(三)剪报

报纸、报刊的剪辑是公司详细了解外部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收集与公司相关的`报纸、报刊信息资料,并将其分类整理成册。剪报上应标明出处和具体日期。每年5月底之前整理后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信息的利用

(一)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掌握、了解各种政策法规、市场行情、行业发展态势、难点热点等,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并不断调整战略目标;

(二)公司应及时了解行业新动态,学习同行中的优秀经验,不断自我完善;

(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有效利用各类信息,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第十二条信息的管理

(一)信息采编人员

1、公司应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每周信息的采编。

2、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催收一周信息,并负责公司所有信息的整理与汇编;同时信息采编人员负责定期收集网上相关信息,汇编并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领导参考。

3、信息采编人员素质

(1)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洞察力和敏捷的思维;

(2)对信息工作有一定的敏感度,了解政策情况和市场动态;

(3)熟悉公司发展目标,领会公司领导在工作中的想法和意图;

(4)善于进入角色,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

(二)系统网络与技术设备

公司系统网络是公司员工了解各类信息的窗口,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在系统网络上公布相关业务动态,及时更新信息。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系统网络的建设与维护,保证网络的畅通安全,并根据不同层级设置安全措施,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随时查阅、掌握相关信息。

公司系统网络的建设是实现公司无纸化办公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领导迅速有效地掌握公司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公司应加强系统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总经理信箱

总经理信箱是保证上下沟通顺畅的主要渠道,也是真实反映员工思想、情绪、工作状态的重要途径。公司应分别在办公场所和系统网络上设立总经理信箱,方便员工反映意见与建议。

第十三条信息考核

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范畴,公司不走期地开展检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2

一、服务承诺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

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换服务员,以客户要求为准。

3、家政人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

4、服务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5、服务人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务人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

二、客户合同签订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客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选择的服务项目、时间、费用等,根据您的需要为你选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

3、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内容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

4、根据合同客户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造成的损失。

5、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资。

6、客户不得强迫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7、服务期满若客户续用本公司家政服务员,应提前10天与本公司续签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做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细节,不经业主同意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妆或佩戴首饰。

12、不可把外人带到业主家中来,也不可把业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

13、不得在顾客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4、给公司和业主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账,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公司及业主节约各种开支。

15、与业主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业主争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16、不得擅自要求业主增加工资,接受业主的小费,向业主借款。

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号码,一律以办公电话为中心。手机自备。

18、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办公电话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

四、奖励和处罚制度

1、出勤天数控制:员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内的工资表准版元天。

2、新员工试用期90天,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正常工资标准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资标准计付,出勤天数按有关规定核算。协议期内的正常工资在当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预借工资。特殊奖励和处罚按规定增减。

3、员工在试用期90天内,纪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动他人、怠慢工作,有损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将予以辞退。

4、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5、收麦当月和农历____月,分别出勤天数在29天以上者分别每月奖励300元。农历正月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者本月奖励800元。平均工资以年出勤天数计算。

6、请假需提前有请假条,负则按旷工对待。无故旷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资。

7、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

8、不能耽误零星小活(限时20分钟必须联系到用户)否则将扣发20元工资。

9、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20元。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走后门(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10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

11、员工在进本单位十天后公司将为你办理保险一份,合作期满或300天后可与报销,提前离开本单位的不予报销。

五、风险防控制度

1、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彩色相片三张),交予公司人事人员核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2、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卫生部门指定的检查单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且不能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同时客户有义务告知家中是否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务员并须参加企业对其进行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管理服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职业保险、意外保险:公司要为员工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客户、经营者、家政服务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风险。

5、联合诚信:家庭服务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者三方都要诚信。

首先,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诚信服务,对消费者和家政员;

其次,消费者得诚信消费,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企业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员要诚实服务,要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

6、法律服务: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纠纷解决。

7、公司的管理风险防范:员工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为员工做医社保,投保一些相应保险;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3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

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5、负责公司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严格执行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规定;

6、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8、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对司机、非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公司外围环境卫生的管理;

10、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员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等工作;

13、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

14、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

15、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16、负责对派出所、安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工作;

17、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统计证、税务证等的换发年检工作。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4

1、应用信息系统包括目前集团使用的协同办公系统、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供应链系统等以及今后集团所上的所有信息系统。在集团本部固定办公场所工作的员工,可通过局域网直接访问系统。各地区公司和外出办公员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系统。

使用应用信息系统处理各项事务的效力即办公事务的过程和所产生的结果,与原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结果具有同样的效力。

2、系统使用管理

2.1帐号和密码:集团公司员工拥有的独立的账号和密码,是登录信息系统的唯一凭证,也是登录后证明员工身份、确定操作权限的唯一依据。对于账号和密码,需要遵循如下使用原则:

①严格保密,不对任何人泄漏自己的密码,关闭电脑操作系统中的自动保存密码的功能。

②所有系统成员均需设置登录帐户及密码,密码长度应为6位以上,至少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密码。

③委托他人代为处理自己的工作,要采用授权的形式。

④每位员工均要对系统中记录的所有以其名义处理的事务和结果承担责任。

2.2为了不影响各应用信息系统的使用,并提高办公效率,请尽量减少在系统中存放个人音频、视频、照片等大量消耗系统资源的信息。

2.3对于存储空间明显异常的账号,总裁办将向所在中心、各部门发出警告通知,并在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登录系统做内容检查。

2.4全体员工的计算机建议设置相关系统的开机自动运行程序,以免遗漏工作信息,例如协同办公系统可以利用a6系统精灵实现自动登录功能。使用各相关信息系统的员工,均应在工作时间内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以便及时处理各种工作。

3、信息发布要求

3.1对公司制度、报告、考核、档案等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在发布的同时,发布人还应进行备份,以避免信息丢失。

3.2为实现信息的畅通,发布人需按职责和权限及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员工参加讨论及沟通、交流时,严禁在信息系统上发布不健康的内容;凡是涉密的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在信息系统上发布。

3.3公司总裁办有权对网上输入输出信息进行监控、修改和删除,或要求用户修改和删除。

3.4集团各中心、各部门在内部网上传的电子公文、数据报表、各类电子文档,应严格设置安全保密权限,各类人员要按保密级别上传,不能以公告、调查、请示、报告方式上传。

4、信息安全管理

4.1全体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禁止上传带有病毒的文件,以避免资料中毒、损坏或丢失。对所有外来的磁盘、电子邮件等均需进行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4.2发生急办或重大信息,除在信息系统上发布外,还应及时采用有效的通讯方式进行沟通,传递。重要的信息应该在本地电脑上或数据光盘中进行备份。

4.3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密码被盗等,应及时与信息系统管理员联系,减少损失。

4.4公司所有人员不得将公司及各系统数据库、网络文档、公司光盘内容提

供给第三方,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特殊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5为保证公司网络正常运行,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允许使用迅雷、电驴等p2p下载软件下载数据以影响正常网络正常运行。若需下载与工作业务有关的数据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总裁办监控备查,对于上班时间未报部门领导及信息部同意擅自使用迅雷、电驴等p2p软件下载者,由总裁办查封该主机上网权限,并报其上级领导予以行政处分。

5、系统维护管理

集团各中心、各部门在使用应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维护人员反馈。在经过总裁办软件工程师维护后,遇到的技术问题解决不了的,应与软件提供商联系,进行维护。

1、系统盘(默认是c盘,包括'我的文档')内请勿随意存放重要文档,当操作系统出问题的时,系统盘的东西很有可能会丢失。

2、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3、不可在机器正常工作时搬动机器,不可以频繁开关计算机,两次开机时间间隔至少应为10秒钟。

4、应尽量保持自己使用鼠标、键盘、显示器机箱表面的清洁。

5、公司的相关系统及其它正版软件一律不外借;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6、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增加、删除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计算机ip地址。

7、重要的公用程序(应用软件)不允许任意复制,防止出现版权纠纷。

8、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系统。

9、公司一切网线、网络设备设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维修处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维修,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0、全体员工必须爱护网内所有资源,必须正常使用网络资源,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异常关机,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

11、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中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等行为。

12、恒大地产集团设备机房内不准会客,严禁吸烟、用餐,保持机房设备、用具的整洁,保证机房应有的温度、湿度、洁净度。

13、无关人员未经值班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外单位人员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在机房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对于熟练使用系统,处理事件效率高,积极组织参与,并对信息系统运行有贡献的人员和集体,集团要进行奖励,并作为绩效考核和先进模范评选的条件之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视其情况按损失总额的比例进行赔偿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禁止浏览进入xx、色情、xx等非法网站、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严禁任何人员利用公司网络及电子邮件传播xx、黄色、不健康及有损企业形象的信息。

3、任何人员以各种形式盗取他人口令及公司机密以及以各种方式对公司网络软硬件破坏的行为。

4、对有关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非法复制、传播、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5、利用公司计算机网络从事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公司机密等活动的;利用公司计算机网络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活动的。

6、未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或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的.,泄露公司机密,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

1、电话会议的账号和密码由总裁办专人保管,未经总裁办许可,严禁任何人随意建立、使用电话会议,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确因工作需要方可告知相关会议建立人员,电话会议结束后须立即挂断电话,任何人不得将电话会议内容泄露给其他无关人员。

2、使用视频会议须按流程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并及时通知与会方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在视频会议期间除视频工程师因工作需要对会议进行监控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会议进行监听。

3、视频会议的音频、视频根据需要进行录像并保存。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有效期为6天,视频会议录像保存有效期为30天。日常部门会议或培训录像资料的提取,须经会议召开部门领导审批同意。涉及集团营销、资金、工程、招标等敏感内容会议录像的提取须经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并提交证明材料,由总裁办视频工程师协助提取。

4、存有视频会议录像的部门或员工必须严密保管录像资料,未经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不得对视频会议录像进行复制、分发,不得外借他人,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为保障办公区所有自动门机械部件的正常运作,在自动门的开关过程中,禁止任何人为阻挡行为。总裁办定期对展厅的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定相关的展厅管理办法和使用操作指引,负责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等。

6、严禁随意调整会议是桌面话筒(拧松或扳动);严禁会议桌面上的水源靠近电源以及话筒插孔;严禁将会议室设备设施私自带出会议室;严禁在未知会总裁办视频工程师情况下擅自使用会议室电子设备。

7、会议室使用后,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总裁办相关技术人员清点设施,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追究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人员应及时修理、补充,确保会议室设备正常使用。

8、开通/关闭长途电话:

(一)因工作需要开通国内、国际、港澳长途电话的人员,须报分管总裁办的公司领导批准。

(二)原则上各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允许开通国内长途,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通一部长途电话作为部门公用电话。

(三)各部门长途电话如果因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不再使用的,必须立即向总裁办提出停用申请,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5

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一条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

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

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

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

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

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

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

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

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

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

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

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

10)盗用公司印章者;

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

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

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

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住所(址):__,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__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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