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一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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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一人散文

篇1:故乡一人散文

故乡一人散文

还没出正月,就有了二三月的感觉,中午的天气真暖得可以,外套风衣想脱下来了。花的叶芽正在孕育。柳枝儿柔软起来。我在路边绿地上见到一个人,一个熟人——原先我们大队的赤脚医生(大队卫生室“三驾马车”之一),他当时负责扎针,扎屁股或者往胳膊上打,打青霉素很疼。印象中,他打针时要消消毒,盛一碗热水,把针头续到碗里吸上一些,“嗤嗤嗤”打到地上去。然后,用针管把药瓶的管颈敲掉,抽上药液。打针的部位,拿块药棉擦上两下,打针,把药液推注到皮肉里去。这情形,忽然唤起了我内心储藏的某种记忆:身体的某个部位蓦地疼了一下。

论起辈分,我应该叫他“大爷爷”。我们沾点亲戚,他的爱人是我的表姐——我大舅家的姑娘。从亲戚的角度来讲,我该叫他姐夫,但我们庄从来有“灭亲不灭族”的讲究,所以我选择了一个折衷的办法,见了面叫他“大爷”,我们庄就这个叫法,省去了一个字,不是“大伯”的意思。见了表姐,在他家叫“大嬷嬷”,我觉得别扭。出了门我还叫姐姐,姐姐亲热地答应着。

他的牙齿快掉光了,腮凹下去,但不失热心地跟我说话,对我的话要歪着头,手搭在右耳上听,说耳朵背了。他问我的年岁,近日回家了没有,见我哥哥了不?不找话说,又说什么呢?他79岁的人了,腰已经弯的可以,头几乎要扎到地上去。

他的热情让我想起了那次找我的情形。他找我是一个秋天的下午,手里拎着一把撑凳。当他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吃了一惊——记得好像听谁说,他去世了。道儿上听的`话,真是听不得。我请他坐下,倒上一杯水,他跟我说些家里的事:老伴没了,病很急,是头上的病,好像是脑溢血。家里只剩他一个人,儿子不放心,在小区买了房子把他接来,好就近照顾。他听说我在这里上班,说很想我,来看看——什么也不为,就为来看看我。我能为他办什么事,他需要我办什么事儿?他走的时候,我送他下楼,他要扶着楼梯,挪着脚步,我忙替他拿着撑凳。三层的楼梯,他走了很长时间。我一直送他走出门厅。这个镜头,现在蓦地回到了眼前。

他当赤脚医生是大队集体时候的事情。那时候,他背着一个画了“十”字的小药箱,在麦收时候游走在田间,一面白地红十字的小旗随着他游走。农村土地分到户,生产队成为小组,村卫生室的人也换了一茬。这时候,他基本已经大功告成:两个儿子在他的教育培养下,读书读出了名堂,考进了大学,毕业后国家包分配,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在我们村,一门出两个大学生,只有他能讲出嘴去。这个喜欢在春联中用“五柳”二字的人,教子有方。孩子的出息,终于为这个家庭的翻身带来了机会。他现在能进城颐养天年,是孩子最好的回报。

不当医生了,他开始习练书法。他只有高小文化,但自有他的办法,一是讨还来一沓旧报纸,找来字帖比着练。再是村民有红白事,热心上门帮忙——帐房里用的都是村里的几个老古董(书鱼子),不但字写得好,喜簿乡帐的誊写,喜帐上墙的抬头落款,里面大有学问。他跟着“偷武艺”,胜得读十年书。再是年下春节农家门上贴的春联,写春联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乡亲们送盒烟,或者拿包点心给他,大概就是报酬了。他自己除了搭上功夫,还有笔墨。人们多半对他是感激的,但也有人认为自己不嫌字丑,给他提供了机会,用今天的话说叫“平台”,就语含不恭了。大爷只读完了高小,我的“喝过墨水”的三叔见了他写的字,摇头不止,说,这是弄了些啥,就他识字?三叔这么义愤填膺,据说是因为“侵行”,还因为大爷好搭上茬,主家一请就到,或者不请也到。三叔是一只好写管,又懂喜丧帐房的礼数,就是人固执一些,认死理。脾气又大,很不好用。大爷不拿“架子”,能为人救急。当然让三叔很不忿了。他们见面说不说话,我无从了解,反正他们两人很“顶”。三叔已经走了,大爷还活着。他们的个性,举手投足存在了我记忆的褶皱里,随便翻翻,就成为我思乡的寄托。

大爷曾经求过我一件事。那时老父亲还在,他拿着一张白纸,A3纸大小,边切得毛毛糙糙的,质地脆薄,应该是白公事帐房用剩的纸张。他说,我写了一首诗,你给看看。你跟淄博日报混得熟,看能不能登登?我连忙仔细看,原是读出声的,却终于变成了默读——我泄气了。这也是诗?顺口溜还差不多,浑是墙报诗歌的口气,发墙报还差不多,还得是斗私批修的年代。可我一个做晚辈的,直接说出来多差劲。诗稿放在我这里,自然没有了下文。他也一直没有找我要,或者压根儿没打算要。倘若现在跟我要,恐怕我也没处淘换了。

大爷好“拿乔”。我有个二叔,论起亲戚,我该叫他姨夫,可是我只能叫他“二叔”,这又是祖宗的规矩。大爷跟他的“过节”,还是刚刚有了儿子那年,抱在怀里。二叔说,这孩子刚着长咧。这话是“种”在了大爷的心里。大爷跟我父亲闲谈时说起这话儿。他说这话儿的时候,两个儿子已经读了大学。他说,人怎么能论“长”“短”呢?长虫才说长。

我大爷的亲事,是我父亲和母亲说成的。大跃进那年,到处都有兴修水利的工地。父亲在临朐冶源水库工地出夫,人病了,住进了医院。带工的人是我本家的一个三爷爷,对我父亲很是关照,安排大爷伺候父亲。大爷的勤谨很合父亲的意,父亲起了给他做媒的心思,觉得我大舅家的闺女和他般配,给他说说兴许合适,就把自己的心思跟我娘说了。我娘跑了几趟腿热心撮合,这门亲事最终成了。这事在这里交代几句,不知合适不合适,反正我很感谢父亲,他的“闲说”,就跟文章中的“闲笔”一样,是生活中的油盐酱醋,让我嚼出了生活的兴味。

篇2:择一人终老散文

择一人终老散文

爱情的美,兜来转去,无非两种。要么轰轰烈烈,长河浩荡,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要么平淡似水,波澜不惊,石子掷过去,亦只是露出三分微笑。爱中的人多半贪心,殊不知熊掌与鱼不可兼得。红尘万丈,弱水三千,芸芸众生,爱情是平民化的爱情,像两尾鱼,寂寂流年,相濡以沫。

张爱玲的爱情是个悲剧。她的爱情算是轰烈的,高傲如她,遇到他,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与他相约“现实安稳,岁月静好”。花开绚烂浓烈,到底不久就萎谢了。月老用她的文章牵了线,终不肯成全。即使她才华倾城,想要的也不过是《诗经》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统爱情。你看,辗转异乡飘零,她又嫁了大她36岁的赖雅。也许这当中爱情的成分会淡得多,多的是温情吧,尘世太薄太凉,需要两个人依偎着取暖。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长生殿》中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缠绵悱恻,哀婉动人。“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集一身。”“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样的'爱,实在浓烈之至。琉璃易脆,好物不坚吗?他们浓酽的爱善始却未能善终。帝王比凡人,有的更多的是无奈。他们又何尝不羡慕凡人之爱,无人时,她称他三郎,他称她娘子,他们盟誓说,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可惜,马嵬坡前,玉颜永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呢。

大街小巷上,赵咏华甜美的声音到处流淌:“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只要我讲你就不忘。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突然想,倘若唐明皇听到这首歌,会不会涕泪交加,改变心意,放下一切,和杨玉环做一对俗世里的平民夫妻,平淡相爱,一起变老?

车水马龙,喧嚣人间,总会碰到那些温暖的场景。白发苍苍的老人,蹒跚着步履,相互护持着,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也有老人,提着一篮子红红绿绿的菜蔬,从菜市场出来,笑眯眯地商量着晚饭。风起时,萧萧落叶,也常看到一对老人拉着手走过,一双背影里绵延着悠长的温暖,落叶满地不觉萧瑟。冬日暖阳下,亦常见到晒太阳的老人,轻轻地聊着天,满脸知足安详。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爱情的华美和轰烈,不要也罢。选择一个人,不要把爱情养成一束浓烈绽放的花,而是把爱情种成一株常青树,也平凡,也平淡,也久远。和那个人,一起慢慢变老,看日升日落,月朗星稀,白首不离。

篇3:一人一城散文

一人一城散文

四月,满天的杨絮。

白杨,是我喜欢的一种树,是对于这座城印象里深刻的记忆。

如果回忆,我还能记起那一年,你没有转身,我没有再往前走,关于青春的这件小事,就这样仓促地结束。

向左走,向右走,生存于这座城,却很少打扰。

一个人走了很多路,开心或是忧伤,已变得习以为常,从今以后,不会那样固执,因为过去的事,早已云淡风轻。

我没有很好的方向感,也不记路。只知道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也许对这样的城已足够用。

总会在某个时候,看到自己骨子里的坚持。

有些路独自走了许多次,直到记住了几个路口,数清了每个路口里有几个拐弯。有人说,毁一首歌的方式是把它设成闹钟的.铃声,可有些歌我都听了好多遍早已听不出了曲调。直到有一天才意识到,真的该换些歌了。

那天,我站在教室的后面看窗外的风景,转身看见一个美好而安静的少年,在那一刻,把我带回好多年前的类似情景,如果有时光机,我想回去,看当时的少年,或许正叼着笔杆,幻想着看似不太着调的事。

因为梦想,所以远方。

你去了另一座城。而我一直独守这座城,守候不管你是否需要,我一直都在。这些年,发生了许多事,不知是否有机会讲给你听,没有你参与,却都和你有关。还有属于我的秘密,也是你的秘密。

一个人,一座城。

生活在这座城,在习以为常的风景里,还能感受到乐趣,偶尔也会心生欢喜。

看过险峻的高山,也看过广阔的大海。有梦想的人是快乐的。

无论等待,还是寻觅。

千山万水,携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篇4:一人留的散文

一人留的散文

一个人,傻傻的笑

一个人,偷偷的哭

笑自己太傻,还是……

总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太寂寞了吧

我总在问自己;从前快乐的自己到哪儿去了

快乐很单纯,所以很容易受伤害。

那时候,真的活的很开心没有烦恼没有伤悲

真的,狠快乐……

虽然,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整天,都会傻傻的笑,简简单单的生活

但是我有一种满足的感觉

真的,狠满足……

我知道,我长大了……真的吗?……

人总是要长大的,越长大越孤单

孤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成熟。

已经慢慢迷失自己,再也回不去了那个纯真的年代走了,忘了。

那个时代的我们,曾一起笑过,一起哭过,。甚至,还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永远?有多远?永远。再也不可能的了。

那些都是美丽的谎言,是为了编织一个童年的梦。

可以说是玩笑,也可以说是谎言

但是我们都不会再去计较,都选择了忘掉,放开

已经,慢慢淡忘了。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一个人的天空,很蓝……蓝的很空白,迷失了。

都走了。我还是一个人了

总是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忍住泪默默的告诉自己“别哭!”“哦,我知道了我不会再流泪了。“这是一个人的独白。独白?唉……

无眠的夜,静的有些令人害怕,感到好冷,好冷。慢慢的蹲下来,抱着自己,给自己一丝丝温度

已经,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生活得有些寂寞但很平凡 满足了

或许,我看懂了某些事情。才会敲着键盘,写下这无聊的文字来安慰无聊的人。

篇5:知己一人谁是散文

知己一人谁是散文

我一直都相信这个世界上绝对具有排他性的事情就是爱情。一个人,无论他(她)的心胸怎样的阔大,一旦遇见了爱情,就会变得斤斤计较起来,没有哪一个人真的能够做得到与其他的人分享自己的爱人,除非原本就不爱,却打着爱的幌子罢了。当然,反过来,我也从来就不相信一个人能够同时爱两个人,就好像那一句著名的哲学家的话:“人不能够同时踩进两条河水里。”爱,喜欢,到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喜欢可能会最终变成爱;爱,我想,永远也不会退还成喜欢,反倒会变成“恨”,当然,那是最坏的质变,最好不要发生。

有一句俗语“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人的口味各不相同,当然,这一句俗语也常常用到了感情上面,每个人都有能够拨动心底最柔软的一个人,或者说一类人。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博爱到了爱全部异性的地步,真的博爱了,那肯定要被戴上“色狼”、“色鬼”、“色的魔”的帽子,柔和一些的,也会是“好色之徒”,一样没有好听到哪里去。

就好像《红楼梦》里的贾琏,贾母就很严厉得训斥他“成日家偷鸡摸狗,脏的臭的,都拉了你屋里去。”好色之徒从来就让人不齿,尽管男人常常会或明或暗地拿了女人的喜爱去较量自己的能力与魅力,到底有流于“登徒子”的危险。

以前,世界是男人的,凡事总由男人说了算,感情也不例外。男人呢,似乎大都也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尽管在中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恋模式自己是没有做主的机会的,就算是九五至尊的皇帝,他们的皇后都来自父母的选择。不过,男人有情感的补救——娶妾。正室男人做不了主,妾可绝对是由男人说了算的。过去,男人可以娶好几个老婆的年代,妾往往比正室得到的男人的爱多得多,而妾,也总是跟妻迥然不同的女人。

这由不得又要提到《红楼梦》里的贾琏了,在“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一回,贾琏给凤姐道歉多少有息事宁人在里头(况且,老太太贾母是凤姐的后台,轻易得罪不起);对平儿贾琏可是真的心疼了,贾琏见了平儿,越发图不得了,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听贾母一说,便赶上来……给他老婆王熙凤道歉时还有些别扭,给平儿道歉反“赶上来”了,也真的写尽了男人了。男人,似乎很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也总会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把她们弄回家。三妻四妾的年代,男人,轻易也不敢就休了妻的,很大的事体,如果是大家族,真的要休妻可是要经过家族同意的,哪里会说休就休了。皇帝家也一样。唐高宗废王皇后立武则天过了多少关才成功?妻,尽管很多时候做不了男人的知己,却是家庭的象征。

家里好几个女人的男人会有知己嚜?“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这句话是说给男人听的还是说给女人听的呢?

上帝造人,男女有别。男人因为要主宰世界,事业上的知己来的似乎更加重要,而女人很难做了男人事业的知己,尤其过去“男主外女主内”,业界几乎不看见女人的影子,纵然有,也是几乎已经失去了女性特质的威严接近男人的“女强人”,这样的女人,男人轻易不会跟她做了知己的,雄性化的女人,男人跟她做同事可能会敬畏她,可更多的,或者还是厌恶吧?当然这是男人的可恨,是“乌鸦落在猪背上——不看见自己黑”的不自知之明。真将强势的女人做了知己的男人,不是更加强大的男人就是“小鸟依人”的“伪娘”了。当然,“伪娘”常常把自己看成了“美娇娘”,已经不再属于男人阵营了。

男人总喜欢做了女人的`主人,在感情上亦如此。即便男人的身体可以臣服于女人的脚底,他的心却一定是高高在上的。男人爱女人,总带着一种怜惜的成分,记得有这样一句话:“可怜近乎可爱”。一个男人觉得一个女人楚楚可怜的时候,他的心里可能已经隐隐约约有些爱了她了。但爱人并不一定就是知己。‘知己’,是知道自己的人。男人并不总要求女人知道自己,只要爱着自己就足够了,就好像男人知道自己爱着女人就可以了,旁的,都不过是女人的矫情。关于感情,男人跟男人敞开心扉的可能甚至比男人跟女人还大。

女人不同,女人生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女人往往会将感情作为终身的事业,尽管如今的女人们早已经不再只困囿于家庭当中了。感情于女人总是最重要的(如今,有不要结婚成家的女人,但从不看见听见有不要感情的女人),女人,总将“知己”看得很严重。知己,于女人而言也往往她的爱人,知心爱人。就好像林妹妹的知心是贾宝玉,她爱着他,将他视作自己的事业,或者说林妹妹将爱情看作是事业,她是为了爱才来到人间的。所以,有一个知心的爱人就非常非常重要了,跟生命一样重要。女人总比男人可怜一些。我觉得。

不管怎样,上帝对男女总是不那么公平的。“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也不过是一句过时的名言了,可终究,女人比男人不过。知己一人谁是?看个人的造化了吧?

篇6:故乡,故乡散文

思念着了凉

如果不是后院里的狗吠惊醒了我,我不会担心远方的你,在这样一个霜冻的夜里,会不会着凉。

夜空里没有星星,只有一轮半睡半醒的月亮,熬夜织着一件又一件御寒的衣裳,也抖落了皎洁的清光,撒到那片我挚爱的土地上。

我听见了风的呼啸、雨的惆怅,而故乡睡着了,身上只搭了一层薄薄的纱帐。

当然,故乡——那座在那片土壤上生生不息地孕育了许多人也孕育了我的城——最终是无法着凉的,在这样一个霜冻的夜里,是我的思念着了凉。

故乡的梦

如果我这声咳嗽,能够乘着南吹的风,在萍水相逢的鸟群的歌颂里被润色,最后在你睡着的时候传到你的耳旁,那我会不会惊扰了你的'梦?

你的梦,我是看得见的:

梦里是一片鸟语花香、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沃野。

梦里是一片黄澄澄金灿灿、稻花香里说丰年的麦田。

梦里是一座陵绝四面、峨眉高出西极天的山。

梦里是一条奔泻千里、遥从天际来的江。

梦里是一群踏实勤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人。

梦里是一阵故国不再、嘉州依旧的海棠香。

你梦里的,就是我扎根的土壤,是我的童年,是我梦想启航的地方,是我爱了十九年的家啊!

我怎么忍心吵醒你,故乡。

无声

如果我没有在夜跑时听到校园里潺潺流动的溪水声,就不会想起一百四十公里外那座被童年的我往来无数次的桥。

桥总是无声,却并不代表它没有故事。即使它身上留下过千百个足印,它也能思路明晰地把每一个它生命里的路人或者主角的故事记录下来,编撰成无言的书,在秋雨淅沥的夜里诵读。

故乡也是无声,她不说话,却并不代表她不在心里记得你。

记得你在她的怀抱里看过的、闻过的、说过的、做过的一切,只有她还记得你所有的情绪,或者欢乐,或者感伤。

每一次你踏上故乡的土壤,轻轻地,悄悄地,可是每一步都在她的心里,敲响了一声声钟鼓。

也许你走过的这一步,你自己早就忘了,可她却记了百十年。

请别叫我外乡人啊!

一提醒我,我就在恍然间又回到了故园的春节,挂上外婆新做的桃符,贴上外公新写的对联,在一片片老腊肉、一节节香肠里梦想春天。

灵魂的呼唤

如果每当我累了、困了、松散了的时候.都会出现一个无形的肩膀,让我靠一靠,那一定就是你的。

即使我为了求学离开了你,离开你的我看到了更广阔的原野、更险峻的山峰、更汹涌的河流、更加雄伟的高楼大厦,可是,离开了你后,我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少了一份温馨和宽容。

所以,我会在夜阑卧听风吹雨的时候刹那间泪流满面。

我想起母亲每天下午都会做好晚餐,等着我回家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那仅仅是两年前的事啊,却好像突然变成了遥远的记忆。

想起父亲雨夜背着生病的我跑向医院,现在我不在父亲的背上了,他的背,看起来却反而更驼了一些。

我想起童年,想起那些一辈子在那片土壤上耕耘的人,想起那一声声来自灵魂的呼唤:故乡,故乡。

篇7:故乡散文

故乡散文

故乡,是一个多么美的词啊!其实只是一个外表的躯壳。

我出生在广州大泥市场,从小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从未分开过。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我妹妹诞生了。她的诞生对于我来说有惊喜,有恐惧。惊喜的`是我有一个妹妹了,恐惧的是我马上要离开这个美丽的城市了。 当父母跟我说:“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时,我顿时大哭起来。 那天清晨,天空中出现了一些淡白的云彩,渐渐的太陽出来了,云彩也随这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一把剑刺在我心中,流一出来的血。我和家人在太陽的照耀下离开了。我回到了故乡,故乡是个很小的小镇,在这里我感觉不到温暖。每当我看见太陽和云彩时,我的心在默默地流泪。这个地方,让我厌倦,让我愤怒,让我心碎,我根本不能在这里生存。我曾想过,如果,我有一双翅膀,那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飞向美好的明天,开始全新的生活,但这永远都只能是幻想!在我心中,这不是故乡,而真正的故乡是我出生的地方!

篇8:故乡是什么散文

故乡是什么散文

故乡,是一位田园诗人, 把贫瘠的黄土地抒写得洋洋洒洒。

故乡,是爷爷铜烟袋锅里长出的袅袅故事——曲折却悠长。

故乡,是父亲播种的串串童话  ——年年都有新芽破土而出。

故乡,是母亲用心血孵化出的丑小鸭  ——在十旱久不雨的旱河中长大。

故乡的淳厚是美,粗犷是美;婴儿啼哭是美; 邻里间说笑是美;鸡啼是美;

狗吠是美;马嘶是美;就是家大婶、和李家二哥 闹玩儿时的打情骂俏都是美,足以让你久久地去品味……

故乡,并非是展览馆,却展出一幅幅三维立体画, 故乡;不是“杏花村”,芬芳的酒香却也让你不饮自醉。

故乡,没有洋装模特,可故乡的服饰却能漂洋过海, 令那些挑剔的.  白皮肤 、蓝眼睛、高鼻梁们,望一件件中华立领兴谓!

故乡很穷,那是我以前的概念。

故乡很富,那是我最近想法。我觉得我该回去了。

《 告别都市》

可能会有别绪,牵动那留恋的回眸,而脚步的离意, 已注定:

只要倾听到故乡的召唤,纵有红灯绿酒,也难拴住那颗似箭的归心。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让双腿,被她含情脉脉的秋波给绊住啊! 可我不能那样脆弱,那样会使我多年的梦破碎。

——都市,给我富有,给我聪颖;给我文明;给我智慧;给我爱情……我不能不与你说声:再见了!

我那割舍不下的都市,今天别你而去,不代表我们不再相见——

一栋栋新落成的农民别墅和尚在施工中的高速公路,正悄悄,悄悄地把城乡距离拉近……

篇9:故乡啊散文

故乡啊散文

还记得那片片的竹林吗?就在远方的家的那边,一年四季都是如此的青翠,郁郁葱葱的枝繁叶茂的,竹干是多么的高长挺拔,用它做出来的竹筒子饭,是多么的醇香可口,透着绿油油,亮晶晶的,让人啊!一看就觉得亲的哟!

每年端午前后,在那粽子香飘的季节,用那青翠肥大的竹叶包出的粽子,更是清香可口,青纯透亮的,叫远方的游子更是无限的回味,总是留连。在那个季节里,家家户户都爱做上几斗的粽子,捎点给远方的游子们,和亲戚朋友们,再送上几筒的竹筒子酒儿,更是显得多么的情深浓浓。叫多少外乡的亲友,外地的儿女,妻郎,总是的热泪盈眶,来年我一定来,一定返。

春季是盛产竹笋的季节,那里出产的笋是多么的肥厚多肉,甜嫩可口,用来做出的菜肴那实在的好吃,是那种百吃不厌的,不腻的,不论你再无好的胃口,闻到那笋香定会叫你张口大吃。

用那笋晾做的干笋。母亲总会捎来一些的,总是叫我不舍得吃,那是注满了大浓的爱子思儿之情,总要叫我好番思量,娘亲,你可要保重啊!

我的家就在那竹林的旁边,四面环山,是一个座北向南的回字型客家民居,两层的瓦房,周围约有几百户这样的人家。

我家门前有好多的鱼塘,是那种象七星伴月型长分布的,那是祖辈们留下的,是辛劳加智慧的结晶,希望留个好的风水福地的。

家前不远有一条河,虽不大的,但一年四季水长流,河里孕育着很多的生灵,小鱼很多的,小时候经常去抓的。那里的水实在是太清沏了,那里的人们每年夏秋季节,那是戏水的日子,大人们带着全家小子都到河里洗澡,大人们与小孩子们都在一起的嬉戏,到处都可看到,听到,欢声笑语和热情奔放的嬉闹景象。

妇人们在河边洗刷着衣物,

男人们,小孩们在河里打闹着。

妇人们总爱吆喝着,笑骂着,

男人们就会傻傻地偷着乐。

小屁孩总是在大人周边来回的胡闹的,

妇人们总会偷偷地注视着那纠在一起的父子们。

男人们会猛一转身抱住身边那小子,

嬉戏着,打着的水花溅起了千重乐。

那就是我的故乡。那是游子们梦里都会笑醒的人间天堂。那里的人们是如此的热爱生活,如此的留恋故乡,远方的亲人啊!快快回家吧!遥想那停坐家门的老母亲,面容是多么的慈祥,正在遙望那远方的`好儿郎,泪儿模糊了双目静静地流淌。妇人们还在那田间,一边劳作一边抬头眺望着,那本不俏美的脸容,现在回想着也是如此的娇情啊!回家吧!我的夫,我的儿,那是我们都在盼望的时刻啊!我也想你们啊!那两个家中的女人啊!你们是我今生的最爱,最想的人啊!我会努力点,多挣几个钱,我要让你们过上好点的生活,我一定会尽力的。

我爱我的家乡,爱那片竹林。我爱那回字的瓦屋子,也爱那里的人们。我更爱家中的双亲和妻子,还有我那一双小儿女。你们都好吗?爹,娘亲,你们可要保重身子啊!记得时常吃药,可别忘了啊!爱人啊!你也要注意点身子,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你了,要看顾好父母亲和那一对乖乖啊!孩子啊!为父在外边,也记挂着你们,你们要听妈的话,看顾好爷爷奶奶还要努力点读书啊!

家人是我的牵挂,是我一生的最爱,誓必追随守爱一生,无论身在何地都会记得他们,那是血脉相连的情感啊!

故乡啊!生我养我的故乡,我爱你想你了啊!现在离家已有三载了,今载不回奈何时。不论如何,都要归家去,其它来年再表吧!

篇10:故乡啊故乡经典散文

故乡啊故乡经典散文

谨将此文,敬献给我记忆深处的家乡

———题记

观阳河畔,仿佛就是我们的自家大院。

美丽的白沙滩,见证、记录了我们孩提时代的许多斑斓影像、多彩时光。

夏天的沙滩表面,经常晒得暖暖的,中午甚至烫脚。整个沙滩仿佛蒸腾着看不见的滚烫热气。但是沙表层以下是凉的。我们脱下鞋子放到一边,赤着脚。一会儿把脚放在沙滩表面的热沙上,“烫”一烫;一会儿再把赤脚插进沙滩深处,“扎”一扎,用脚板抚摸沙滩的第二张脸,感觉像酷暑艳阳下吃一根扎牙的冰棍。要凉要热,你尽可随心选择。

看看,50年前,我就已经开创了“沙滩浴”!不知道这是不是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我肯定,沙滩浴的发明者证书上,写的一定不是“米粒满仓”,真气人!

现在的孩子们很幸福,什么玩具都有现成的可买。比如有一种玩具叫沙盘,等于是一个沙滩微模型。在一大盘细沙里,可以堆堆砌砌挖来挖去。我们那时候,可没有买的正规玩具,乡下没有卖的,有也买不起。都是自己土法胡乱制作一些,自娱自乐。河滩,就是我们儿时不花钱的大玩具——免费大沙盘!

如今,有时候去海边玩,总能见到一些孩子在海边沙滩玩沙。我往往会悄悄地站一边,很专注地看上一会儿,也不打扰他们,否则就看不到精彩细节故事了。他们,对泥沙那么着迷。我呢?则是对幼小的他们着迷。看着他们迷失其中,我仿佛看到了幼时的自己!

孩子们与泥土、与水,是与生俱来就亲近的,亲得好似朋友、亲戚、一家人!至少是从来不嫌弃泥沙,不像大人那么爱干净,尽力远离泥巴。小孩天生就是以泥巴、以水为伴,可谓从小在泥、水里面摸爬滚打、越滚越大。

在沙滩上,可以制作一些简单东西。如堆沙雕,说是“雕”,其实就是糊弄乱堆。徒手用沙子堆玩偶、小动物,当然都是形状结构简单的,复杂的玩不了。还有堆胖娃娃等。用水浸湿沙子,或者在沙滩上徒手挖个小沙水坑,从中取湿沙用。也不使小铲。尽管沙湿,还是经常堆不成形、就坍塌了。题材内容基本是随心所欲,跟着感觉走,想起什么堆什么。没有耐心时,堆了半截就一把扫毁,换一样再玩儿。沉迷其中怡然自得。

更多的是,堆砌水坝、长城、大湾、平塘、碉堡等。仿照村里的水塘模样或主观臆想的物事形状,徒手胡乱挖沙坑。边挖,水便随之渗出来,坑挖好了,水库同时也建成、水满了。所以,后半截挖的沙子,实际是从水里捞出来的。把个沙滩搞得沟沟岭岭一片混乱。我们则乐不思蜀、不能自拔。

再就是,在沙滩上作画。蹲着或者坐在沙滩上,先把手当作大扫帚用,在两腿之间的沙滩上大刀阔斧、扫刮出一块平和地,用手指头或树枝、草棍开始“绘”画,是线描、“工笔”等艺术技法,沙面上没法“泼墨”。哈哈。画画房子、树木、花草,人物等。比如,画一个小茅屋,有门有窗,屋旁边卫兵站岗似地长一棵大树,有大人孩子、鸡鸭鹅等。

这些画面,也会出现在我们的画本里。

现在,有一种艺术绘画——沙画,多次在网络视频里看过,不知道是不是跟小时候的我们学的?哈哈。“沙画家”在一盘不大的沙盘上,用手抓沙粒徒手挥撒描绘。大约一分钟就能画一幅画,画好一张,接着涂掉再画下一幅。一会儿工夫,就创作完成一批佳作。太美了,那美术效果简直绝了。人家,这才叫艺术!我们那是瞎胡闹。

在沙滩上玩渴了,就临时挖小水塘,故意不到河里喝。现在看,此法其实歪打正着了。河里的水,不如在沙滩上挖水坑喝水卫生些。用手挖出小坑,刚挖好的沙坑,立即渗出一湾水。小水面上还漂着一些细沙粒,没法喝,需要用手撇出去,再沉淀一会儿,水中沙末都沉底了,水彻底清了才能喝。

这个小水坑,等效于自家的一口小水井!你想啊,在自己亲手掘出来的井里喝水,那股水的清甜,那种成就感,是不是应该狠狠地陶醉一次、得意一番?

童年,就在这么随心所欲的玩耍中,嗖嗖地过去了。小时候,我们无权无势,却是自己生活玩耍的真正小主人!

在沙滩上面胡玩儿乱挖,无意中经常会挖出小沙蛤(蛎),淡水的。它们完全与沙混为一谈。沙蛤的颜色也与沙粒很相近。这可能也是其自我隐藏保护功能在起作用。

我们经常在沙滩上面挖蛤蛎。其实,一般不吃,太小了。挖来挖去捣鼓半天,往往都是扔掉了,或者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也可以带回家煮着吃。有比较生猛的乡下人,喜欢生食河蛤,大人孩子都有。就是在河边挖出来,顺势掰开把蛤肉喝掉!据说很鲜美!哈哈,我没有经历,谈不出什么成功经验和指导意见。

湿沙滩上,只要见有一个小凹坑或小洞洞,用手指插进沙里几厘米深,就有个小蛤蛎撞到你手指尖。沙蛤有大有小。大蛤的坑洞也粗大些,你仔细看其竖洞,可见它的身影就在下面,有的还大大咧咧地张着嘴巴,不知道是在休闲?午睡?还是餐饮空气?它完全不知道克星、死敌已经兵临城下。

有时候,湿沙地上的小坑或小洞还在冒泡泡,那就更确定下面有小蛤了。它们似乎故意在招引人:“我在这里呢!你看见我了吗?”可能太想和你捉迷藏,又生怕你看不见、找不到它。

干沙滩是没有蛤蛎的,它们懂得随着水的.来去而迁徙、随时搬家移居。就像人类、各种动物、植物,都会自然而然地追随河流、湖海等水源一样!

大自然里,万事万物的生存技巧与本能,真的是令人叹为观止!

我们在沙滩上玩耍,有晒粉条的就捡粉条。玩够了粉条,就去河水里看玩艺儿,捉小鱼小虾玩耍,或在沙滩上挖小蛤。挽起裤腿儿或裤衩下沿。河里水清清、鱼嬉游、虾蹦跳。在清凌凌的浅水里,水下的沙滩清晰可辨,在波动的水面上看去,各色大小沙粒也显得晃晃悠悠,仿佛河底在动!在这些晃动的背景上,看或动或静的小鱼小虾就很困难了!它们都晃到一块去了。热了,我们就下河里,在不深的河水里浸泡,降降温清凉一番,很是享受。

在河水里,掀开小石头,下面常有淡水小河蟹,大米粒或黄豆大小。有淡水小蛤蛎,也有小鱼小虾,藏在小石块缝隙里。你一掀开石块,它们个个急不可耐地四散逃开、乱跑乱窜,其一举一动非常鲜活、生动有趣!外加几分疯狂。有时候,拿着玻璃罐头瓶抓小鱼虾,瓶里放半瓶水。也可以用阔口瓶子,在水里“扣”捉小鱼虾。

捉完鱼虾、玩够了沙,你可以再去正式拜访一次树林!

夏天、冬天,不管热了冷了,都可以钻进森林,树林里冬暖夏凉。反正,四季里无论何时,你进森林都没有错,都不会后悔,每一次进去都是英明、正确的!树林是富有的,永远都不会亏待你!进去的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都能得到一份厚礼——富氧、清爽、沁人肺腑!还有永远免费的迷人美景!

有时候,在河里遇上了小朋友,就在沙滩上追逐、疯闹。或一起在水里玩,在河岸林里游玩闲逛、看花草、捉虫虫。有兴致时,会在沙滩上赛跑,看谁跑得快。谁跑得快,谁就算有能耐,就有了傲人的资本,就提高了身价。然后,便有了高高在上、藐视众生的权威和地位。

在沙滩和旁边的树林玩够了,有时用高草和树枝树叶编织成花冠戴在头上。既凉快、不热,又满足了贪玩心。

小时候,我喜欢“收藏”东西,常在沙滩捡些好玩的小石子装在衣袋里,大的、小的,往往是彩色的。有时候,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没几天,就把衣袋磨碎了。

要回家了。两手往往满当当的。抓的几条小鱼小虾,用草棍穿着,或者装在有水的玻璃瓶里。还有在树林折下的小树枝,带着好看的树叶,以及几棵漂亮好玩的各样高草,回家放进有水的瓶瓶罐罐里“生”着好看!这一切,都是我们河畔之旅的丰硕收获。提留着它们,提着鞋子,赤着大脚丫,头戴花草皇冠,浑身到处沾着沙子,脱下的三大眼白背心搭在肩上,或像毛巾似地顶在头上,溜溜达达便回家了。

其实,我们挖蛤、捉鱼虾,都有名无实。实用价值不大,鱼和蛤都小,几乎很少吃它们。玩为主、食为辅。不过是冒用捉鱼挖蛤幌子的玩耍而已。

小时候,在沙滩上一玩儿就是老半天。手抹弄沙玩耍,垒成各种形状的东西。回家以后,在大人的斥责声里,才发现浑身多处沾了不少沙粒、泥尘,草屑、树叶。那时候,懵懵懂懂“原生态”的我们,在原生态的河滩上,玩着各种原生态的游戏,那才是原生态的生活、纯粹的田园生活,田园牧歌式的七彩生活呢!

最关键的是,孩子的脾性、生活和世界,是与整个大自然和谐统一、水乳交融、完全融为一体的!两者本来就没有距离,是天生合二为一的。

沙滩故事,沙滩生活,这一切也许值得、能让我们回味一生。甚至永志不忘。

“小”我这种真正的“自由”、闲适、恬淡、本真,令今天的“老”我无限艳羡而神往!

观阳河畔,我们儿时的乐园、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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