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时间:2023-07-30 07:47:28 论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市场准入监管论文(集锦11篇)由网友“yaoyaoko”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市场准入监管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篇1: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市场准入监管是银行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指通过对银行机构进入金融市场、经营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将那些有可能对存款人利益或银行业健康运转造成危害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来保证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竞争,维护银行特许权价值;抑制逆向选择,防止投机冒险者进入银行市场;同时促使银行审慎经营,防止银行过度冒险行为。由于存款保险(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会导致银行的道德风险,市场准入监管就成为确保银行业安全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对银行体系“进入通道”和组织结构的管理,银行监管对整个银行业的结构和规模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篇2: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中涉及市场准入监管的一共有四条原则,即原则2、原则3、原则4和原则5。《核心原则》原则2首先强调,监管机构应明确界定被监管对象,界定对银行机构的发照安排和执照允许的业务范围,即银行允许从事哪些业务活动、禁止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只有持有营业执照并接受银行监管的机构才能办理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未经批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核心原则》原则3具体规定了五个方面的银行发照标准,包括银行所有权结构,经营计划、控制制度和内部组织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财务预测以及对外资银行的审批。《核心原则》要求,监管机构应当能控制银行准入,制定准入标准,确保新的银行机构所有权结构和经营计划合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格、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完善、包括资本金在内的预计财务状况良好。如果认定申请人达不到标准,监管机构有权拒绝审批。当某家已成立的银行机构不能达到上述标准时,可以据此吊销其执照。

除审批新银行外,《核心原则》原则4明确了对银行股权变动的准入管理。它要求监管机构全面掌握银行股权的变化情况,对于超过一定持股比例的银行股权的变动,应当经过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同意;对于低于该持股比例的银行股权的变动,监管机构也要关注其对银行控制权和管理结构的任何不利影响。如果投资者不能满足相关的监管规定,或者其资格条件与新设银行股东的各项标准不相一致,监管机构应当有权制止这种投资,以此防止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或者恶意经营者规避市场准入监管,以投资方式间接进入银行业。

由于银行的收购与投资活动会影响银行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因此,《核心原则》原则5中要求,为保持与发照标准的一致性,监管机构应当有权制定关于银行重大收购、投资活动的审查标准,明确哪类收购或者投资需要事先批准、哪些需要事先报告。

篇3: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对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机构审批、业务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我国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了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标准,如银行机构的设立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符合最低资本金及股权结构和股东资格、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要求;银行开办新业务需要根据业务风险特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并建立严格科学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总体上看,我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法规基本健全,监管机构对银行市场准入和资格的监管比较严格。

中国银监会成立以后,明确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增强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和促进金融的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等六项良好监管标准,通过宣传和实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增强了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中国银监会具体开展的工作包括:明确新设商业银行的六条标准,将风险评级结果作为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重要依据,鼓励城市商业银行根据自愿和市场原则实施兼并重组;发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入股现有商业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对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入股金融机构的管理。此外,中国银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方式和程序的公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等部门规章,通过对银行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和清理,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与《核心原则》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例如,市场准入审批还不够规范、高效和透明;对银行股东资格和股权结构的监管还有待完善,如对关联股东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有些投资者通过关联企业投资入股商业银行,使银行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准入设限不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和有效监管;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银行大额收购和投资行为以禁止性规定为主,与市场发展需求也不相适应;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不够全面,不能对拟任人的品行、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有效考核,未能建立起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黑名单”制度。另外,市场准入与持续监管存在脱节现象,如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偏重于任职资格核准,未能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作出评价。

当前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较好地把握支持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的关系。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公司治理不够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有些银行在开展新业务之前,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论证,甚至对该项业务及其风险缺乏了解,没有制定成型的规章制度,也缺乏对业务风险进行监控的能力,因此,监管部门从我国银行业实际出发,对商业银行开办的一些风险较高的新业务实行审批制是必要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对商业银行开办新业务的准入设限怎样算是科学和合理,在政策和法规上并不十分明确。例如,在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大框架之下,对银行业务范围的内涵和外延缺乏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对“新业务”的认定标准并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在审批商业银行推出的部分具有混业经营倾向的创新产品时,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这就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带来不利影响。又如,按照现有文件的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办新业务既有审慎性监管要求,也涉及许多具体规定,由于业务准入管理适用的部分规章是在过去若干年中由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分别、陆续发布的,客观上存在本外币业务之间、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之间、中外资银行之间业务准入标准和程序不统一的问题,对不同类别银行开展同类业务形成了不同待遇。

进一步改进市场准入监管

面对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中国银监会已经制定了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中长期规划,并正在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将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具体包括:

一是通过树立良好的监管理念,明确监管事权和责任,完善市场准入监管审核机制,保证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审批职责,提高准入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开、透明的机构审批标准和程序,公示市场准入监管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结合对银行业发展战略、整体布局的研究,加强机构审批中对经营策略和业务计划、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资本金来源和补充能力等方面的审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对关联股东、银行股权变更的管理,加强对股东资格的管理,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四是规范和完善对银行机构围和新业务的审批管理,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要求,规定并公布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支持和鼓励银行开展业务创新。

特别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将大大加强,创新速度在加快,产品的复杂程度也在逐渐增加,相对于机构审批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银行新业务的准入将成为今后市场准入监管的重点。这就要求监管部门适应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不适宜的政策法规,为中资银行创造良好的创新和竞争环境。如对一些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且普遍推广但国内银行尚未开发、推广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允许商业银行先试办;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积极稳妥地放开业务准入限制,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商业银行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的基础上稳健发展。

篇4:我国金融市场准入监管金融论文

随着市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日益拓展和深化,为了优化市场结构,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市场准入制度是塑造市场主体的核心环节,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它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一系列制度建构的基础性的经济法律制度。金融市场准入属于特殊市场准入中的经济性市场准入。

我国金融市场准入监管的现状考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越发多元化,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也日益多样化,基于此现实状况,中国人民银行于1982年设立了金融机构管理司,负责研究金融机构改革,制订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置和撤并等。后来又从该司中分设出条法司、非银行机构司和保险司,原金融机构管理司改称银行司;另外,还成立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突出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责。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赋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职权。为了加强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1992年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监督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撤销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其职能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根据197月23日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随着我国保险机构的增多及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年11月又专设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对保险业进行监管。伴随上述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及其运作,我国的金融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作为金融监管的关键环节,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仍缺乏系统性。

篇5: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分析论文

一、界定被监管对象

巴塞尔核心原则要求,有效银行监管必须明确界定被监管对象,包括明确规定已经获得执照并接受银行监管的各类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并严格控制“银行”一词的使用。对我国外资银行的准入而言,对被监管对象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在我国设立外资银行的投资主体的法律资格,其二,外资银行可以采取的法律形式及其开展业务的范围。

二、准入监管的市场化导向

监管的市场化导向就是监管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措施以尊重和自觉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力量为价值取向。比如,同样是出于考察外国申请者的经营品德和缓冲本地银行业过度竞争压力的监管目的,香港用逐步提升申请者在本地设立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格的办法(由注册存款公司后至限制持牌银行再至持牌银行),内地采取“一刀切”地让申请者设立办事处或者代表处等待一定期限的办法。前者注重从申请者在本地市场竞争中的`经营表现来考察其品德,后者消极地关注申请者排队等待的时间。我们虽不能因此就推断哪一种办法更趋国际化,但哪一个更具备市场化导向和更有绩效显而易见。

三、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一致

鉴于在一些国家,对银行的许可发照和持续监督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有效银行监管不仅应当建立明确而客观的许可标准,而且还应保证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相一致。这样,当一家既存机构不再符合标准时,就可据此吊销其执照。

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大致分两种模式,即单一监管模式和多头监管模式,中国基本上是单一监管模式。由中央银行集中行使监管权力,其合理性在于,央行实行垂直管理的庞大的分支机构是实现金融体系监管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保持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的一致性。但我国现行规定欠缺对许可及其相衔接的持续监管这一动态过程的规制。因此,应在我国立法中借鉴些规定,以求得对外资银行的许可与持续监管相协调。

四、实事求是地对待准入门槛的宽松化步伐

任何金融自由化步伐在一定的市场发展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极限,这种极限就是本地金融体系的适应能力和金融监管水平的极限。香港,虽然监管水平较高,但金融体系复杂且有一定的产业负担,故同样需要审慎对待外资银行准入门槛的宽松化问题。其经过多阶段的分步放开,直至才最终取消了海外申请者在资本实力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及取消“三家分行限制”,就是审慎对待准入门槛宽松化的明证。内地目前对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主要体现在对申请者资本实力的限制上。笔者认为,除了绝对不可轻易放弃这一限制外,还需借鉴香港的历史经验,改革代表处制度,设置银行业务范围的分类许可制度,即越高级别的银行业务,越是要把申请者在本地经营规模和经营品德表现作为市场准入的考虑条件。

五、使用评级结果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随着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管理方式的转变,监管部门将越来越多地使用评级结果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据悉,我国融资结构的特点是以银行信贷为主,间接融资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几乎达到90%,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仍不能满足信贷业务规模的发展。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国内商业银行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主要应为内部评级初级法或标准法,即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计量信用风险。对于尚无能力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或内部评级成本较高的商业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降低信贷风险控制成本的有效途径。

六、注重对外资银行的地区和国别分布管理

我国外资银行目前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并适应我国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的战略,必须从市场准入上对进入中西部的外资银行提供相对优惠的条件,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等,以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到中西部投资。同时,应当引进不同国家的银行,使其分布尽量趋于平衡,以避风险。注意大力引进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的外资银行,愿意向我国提供先进金融技术服务的外资银行,特别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资本雄厚的跨国银行

七、完善对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环节的监管

经营不佳的外资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必然逐渐退出市场,因此建立外资银行的退出机制和完善退出过程非常必要.我国应针对外资银行制定相关法规,完善和细化外资银行的市场退出标准以及接管、清算等法律程序,使之更具操作性,以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并防止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金融危机的滋生和蔓延。

总之,外资银行积极参与我国的经济建设,无论是从入世承诺来说,还是效益体现都是利大于弊的。放松准入监管有助于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也最终有利于银行业的长期稳定,但放松准入监管必须以银行业的安全为前提,循序渐进,应明确界定被监管对象,以准入监管的市场化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对待准入门槛的宽松化步伐,注重对外资银行的地区和国别分布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外资银行的信用等级评估以及高效合理的外资银行退出机制。

纵观全局,外资银行从最初的几家到现在的庞大的规模,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对待外资银行不同时期的不同策略,另一方面我国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监管经历。随着外资银行发展壮大,同行业竞争,金融系统风险累积会越来越严重。监督外资银行防止发生金融风险波动、维护经济秩序、弥补市场缺陷是我国监督机构所面临的考验,合理利用、监管外资银行任重而道远。

篇6:会计监管论文

众所周知,会计是任何公司都需要的一个职位,以财务会计等等形式存在于各大公司中,管理着公司的重要内部财政信息,所以,会计的重要性决定着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论文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监管和反腐建设上的不足

(一)政府审计缺乏独立性

政府审计部门在级别上一般隶属于同级政府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内设的一个职能部门,这种机构设置缺乏科学合理性,使得审计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缺乏独立性,不能保证审计部门作用的发挥。

在地方政府机构,这种弊端表现的尤其明显。

当审计部门的工作与政府机构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很有可能受到干扰,从而使得政府审计机构的职能难以发挥,表现鸡肋。

(二)监管主体难以形成合力

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监督权力既有财政部门,也包括税务部门,当然主要还是审计机构。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个监管主体因监管重点和考察内容的不同,常常会出现对同一机构的监管标准多样的问题,还会出现各部门交叉监管的现象。

加之各监管部门之间没有相应的信息共享机制,很容易造成监管资源和政府资金配置的浪费。

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管理上权责分配不明晰,对同一单位管理过于分散,使得各监管部门在行使相关权力时缺乏有效的沟通,相关的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出现了信息堵塞的现象。

未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尝试了会计委派制度,即对于相关监管工作由会计部门统一协调,但是由于存在组织机构设计、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协调,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弊端,效果还有待检验。

(三)会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

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解放了会计工作人员,增强了其工作的独立性,使得会计工作人员可以更加独立地行使相应的监管责任,但是由于其监督工作内容过于僵化,

只是针对相应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管,本来这样可以使得工作人员更加专业化,但是由于委派制度配合着相应的轮岗制度,

因此每个被委派的工作人员在刚刚熟悉工作内容后就被调离而其后的工作人员对新接触的工作比较生疏,长期下来反而使得工作人员的效率降低,

加之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受制于相关领导的约束,因此,为了获得相应的晋升,很多会计人员不愿意被委派到相关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资金管理不到位

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主要通过行政单位的预算进行约束,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相关的预算安排日常开支,对于预算内资金的运用,由于有相关预算和会计法规的约束,有明确的经济责任机制,因此都能够合理运用。

但是对于预算外的资金,在管理方面还很不规范,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资金使用的很多监管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私用资金,腐化现象频发,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二、改善会计监管加强反腐机制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

我国现在的审计管理体制实际上主要责任人在地方政府,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难以避免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这种畸形的审计体制严重限制了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降低了工作效率,浪费了社会资源。

因此必须建立公正严格、独立自主的审计体制。

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将审计部门从地方政府的管辖下解脱出来,提高审计部门的行政级别,赋予审计部门应有的监督权和审计权力。

使得审计部门的工作能够切实有效地开展,发挥审计部门在遏制腐化现象发生的重要作用,消灭腐化现象发生的温床。

另外,审计部门还应该和相关法律公安部门合作,针对一些违法犯罪合作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腐化情况的财务线索,提升审计部门的权威,保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行,为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支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推动会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

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也扩展到了相关的经济领域,伴随着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腐化现象频发,违法乱纪行为越来越多,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会计监管上也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持,现有的很多法规也与实际情况脱节严重,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导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越来越趋于无效率。

因此,必须强化监管行政事业单位。

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尤其是相关会计法规定的完善,不断结合现实情况来建设相应的法制体系。

同时也要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

赋予相关监管部门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执法权力,对于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及时将会计监管当中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来,将会计监管当作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重视会计监管中内部控制的作用

会计部门在执行会计监管的过程中,虽然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意识的缺失,会计人员在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没有将相关细则严格执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有名无实,内部管理也因此失控。

而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都是属于消费性支出,因此这方面的监管需要更加严格,一方面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人和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加强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监管,

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在预防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的重要作用,另一方在体制设计上要更加注重相关经济事项和会计人员职责的相互制约和统一,在行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的决定上,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贯彻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相关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清查。

最后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作用的发挥,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作用的发挥意义重大,这需要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改变传统的级别意识,建立现代型管理理念,将权利纳入到法规制度的约束内,充分发挥内部监管的重要作用。

(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是当下在大力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因为它在加强集中核算,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当下经济改革深化的阶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集中化能够有效满足当下经济阶段发展的需要。

另外,国库集中制度在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管,建立有效的国库支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国库集中支付能够对国库资金进行集中调配,监督和管理,在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增强国家财力,避免国有资金的流失,抑制腐化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改革不断深化,传统的会计监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已难以满足当下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抑制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会计监管制度的建设在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自身会计监管水平,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能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贡献力量。

上市公司财务异常会计监管论文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异常判定

(一)生产能力的判定

企业生产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益,财务操作会使生产力高于其他同行公司,需要从总资产、固定资产和经营净资产几个方面对不同指标进行考虑,其中,对静态指标范围的规定值进行严格把控,一般情况下应大于零。

经营净资产=(资产总和-货币资金-短期投资)(-负债总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这反映了公司经营力和风险,如果净资产低于零,表明经营出现了风险,投资者会认为公司出现了困境,可判断为财务异常。

(二)经常性销售判定

经常性销售指标出现异常,是公司操纵着经营环节的财务指标,财务操纵会由应收账款表现出来,因为应收类账户是公司用来进行操纵的科目。

所以,应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进行异常检查。

与此同时,要对财务指标和会计科目两者的合并趋势进行考察,对不完全反映的财务异常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三)利润指标

其他业务利润在很多情况下是上市公司对财务进行操纵的手段,比如,经营收入很大程度上被计入了其他业务利润科目中。

财务异常可以通过非经常性业务指标进行识别,识别相对较为复杂:

(1)上市公司想要进行财务操纵,需要有利益者的支持;

(2)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资产质量指标

资产质量指标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虚拟资产,虚拟资产包括了:待摊费用和应收款项等。

公司对财务进行操纵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大大降低了公司资产质量,增加了虚假资产。

二、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的会计监管

(一)合理界定上市公司的财务操纵

财务操纵具有一定的财务欺诈性,财务欺诈主要是指公司高层对重大数据进行漏报错报,误导阅读者改变决策判断,在财务审计和财务报告等环节很大程度上有欺诈行为,导致财务数据不具有真实性。

财务欺诈主要包括会计准则下的人为操纵和会计准则以外的人为操纵。

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被损失,我国证监会严格要求了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特别是净利润指标和净资产的考核。

上市公司如果进行了财务操纵行为,财务流程肯定违背了会计准则,致使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使得财务信息在报送时出现了异常,公司管理层会在不违背会计准则内容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准则。

财务操纵致使财务异常,由此可以看出,财务指标的表现往往较为极端,不是偏高就是偏低。

很大程度上,上市公司财务操纵会出现多种行为,这种异常行为能够通过一些指标反映出来,使异常信息暴露出来,通这种异常信息为会计监管提供必要的监督管理的依据,证券监管机构对财务报告和各个财务环节进行必要的调查,以此对上市公司采取财务操纵的真实性进行确定。

(二)财务异常的会计信息监管

上市公司财务进行实施操纵往往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进行的,包括一些确认环节和政策的选择环节中。

在日常经营中,一些上市公司很多情况下通过不公平交易、虚构交易和一些非经常性经营活动等对日常经营进行财务操纵。

公司在确认环节和会计记录的环节中,很大程度上会对成本、收入和收入数据进行不真实记录和不合理确认,以此来实施财务操纵。

在会计政策环节中,上市公司会对政策进行更改,实现操纵利润和资产质量的目的。

上市公司的外部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证监会进行监管,对此,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了一系几个方面:

(1)通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进行加强。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审计活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必要的质量审计,对异常情况提出审计意见;

(2)证券交易所监管。

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必须要根据不同的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定期监控和审核,如果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有疑问,并拿出合理的证据,就可以把该公司确定为财务异常操纵怀疑对象,可对其进行实地审查;

(3)证监会监管。

公司在申请上市的过程中,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异常情况,最后确认待上市公司是否出现财务操纵行为。

与此同时,如果证监会有合理的怀疑证据,质证公司有财务操纵行为,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深入调查,如果调查发现确实具有财务操纵的证据,证监会要根据具体细节对违规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另外,我国财政部和政府监管机构有权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抽查。

三、结语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济突飞猛进增长,经济业务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趋于多样化,给会计核算工作增加了难度,会计监管制度跟不上变化的财务工作,产生了一定的滞后性,

很多企业想利用制度中的一些漏洞来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给会计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使监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在此基础上需要对会计监管工作进行必要的创新和变革,这是提高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最好的方法,会计监管工作肩负着很大责任。

篇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于近日以通知形式印发,并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省、直辖市试行。

《草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列明了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考虑,可以概括为“一张清单、两个类别、三种准入方式、四个衔接”。

“一张清单”: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强调清单全覆盖。要求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另一方面,强调制度统一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做到全国一张单子。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两个类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初始投资、扩大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经营行为及其他市场进入行为。

“三种准入方式”:一种是,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一种是,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一种是,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

“四个衔接”: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的衔接。

根据《意见》,改革的实施步骤是: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底至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目前,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正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刚刚发布的《草案》与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是何种关系?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明确,对于4个自贸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既要遵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现在是122项;也要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现在是328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坦言,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新生事物,国内没有实践基础,国外也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有序推进。

负面清单共328项

《草案》列明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和限制准入类232项。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草案》提出在金融业领域禁止准入类事项有2项:禁止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等业务,禁止个人和未依《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保险业务。

金融行业的限制准入类事项共有16项,包括: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设立金融机构;未获得许可,境内市场主体不得在境外投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债券或从事债券业务;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服务及支付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股票;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人民币印刷业务;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等。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草案》时强调,目前《草案》所列事项来源于国务院各部门,虽经反复甄别,但还不是最终版的清单,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国务院正在全面推进“放、管、服”三位一体的改革,《草案》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执业资格事项等处于动态调整中。

其次,一些部门提出的个别事项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因设定依据尚未调整而暂时难以删除,需在试点中全面清理,依照法定程序加以修改、废止。

第三,个别事项属于《意见》所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作规定但确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新设事项”,按照《意见》要求,应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制定或修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

同时,《草案》明确自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取消、新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以及对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事项作出新的规定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发改委强调,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本着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的原则,不急于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四试点地区需提出实施方案

《草案》将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进行试点。

对此,发改委解释,选择上述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省级行政区进行试点,主要考虑是,按照《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可以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两者一起构成完整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

“这四个地区都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选择它们作为试点,既体现了典型性和代表性,也体现了创新性和前瞻性。”沈荣华解释。

发改委特别强调,对4个自贸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讲,既要遵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122项要求,也要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328项要求。

两部委要求,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意见》和《草案》,提出拟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草案》提出,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草案》的建议。

篇8:商务市场准入相关英语词汇

商务英语中常常会接触到有关市场准入的词汇,来看看下面总结的这些市场准入相关词汇吧!

market entry 市场准入

long-term competitors 长期竞争对手

franchise

①n.authorization granted to someone to sell or distribute a company's goods or services in a certain area特许经营权:特许给个人在特定的领土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权利

②vt.to grant a franchise to赋予特权

multiple-outlet retail 多渠道销售(零售)

retail n. the sale of goods or commodities in small quantities directly to consumers 零售:直接以小数量售给顾客的货物或商品

venue n. 管辖地

retail operation 零售业务(经营)

partner n. 合伙人, 股东

master franchisee 主经销商

franchisee n. 总经销商, 有代销权的人或团体

lease out 出租

lease vt. to grant use or occupation of under the terms of a contract 允诺使用:在契约的有效期限内准许使用或占有

oversee vt.to watch over and direct; supervise 看管,指导

franchise territories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territory n. 领土, 地域

E-commerce 电子商务

option n. 选项, 选择权

license v.

①to give or yield permission to or for同意:给予批准或许可

②to grant a license to or for; authorize.

See Synonyms at authorize 准许:发放许可证

technology transfer 技术转让

initial market entry approach 初始市场进入方式

initial adj. of, relating to, or occurring at the beginning; first 开始的:开始的,与开始有关的,发生在开始的;首先的

short-term profits 短期效益

runs the risk of… 冒险……

immature adj. 不成熟的, 未完全发展的

due to the lack of… 由于缺乏……

defined regulatory powers 明确的管理权限

define vt. to specify distinctly 清楚地规定

regulatory adj. 管制的,控制的

certificate authentication system 证书认证制度

authentication n. 证明, 鉴定

on-line settlement system 在线结算制度

physical delivery system 实物交割制度

permit v. 许可, 准许

representation n.

①the state or condition of serving as an official delegate, agent, or spokesperson代表,代理:作为正式的代表、代理或发言人的状态或情形

②the right or privilege of being represented by delegates having a voice代表权:由具发言权的代表所代表的权力或特权

authorize vt.to grant authority or power to 授权,委托:向…授予职权或权力

篇9:电子商务的监管论文

电子商务的监管论文

1引言

我国电子商务自以来交易规模实现大幅度增长,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规模12.3万亿元[1]。网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但网购商品质量问题日益凸现。开展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尤为迫切。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于11月成立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并于201月又成立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杭州),加大了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督的力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其中的监督抽样方案十分重要,1月下旬发生的淘宝网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争议起因就是监督抽样的样本问题。电子商务产品与实体店商品或仓库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样方法却大多依循适用于实体店商品或仓库产品的监督抽样标准,一些监督的结果也难以令人信服。因此,研究电商产品监督抽样方法及其特点十分有意义。

2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文献及标准分析

国内学术界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状况已有许多探讨,但对于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督研究较少。何云福从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的角度,指出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取得、样品的确认以及后续处理等环节都与日常的监督抽查工作遇到的情况不同[3],并较多探讨了电商产品监督抽查模式,但未涉及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方案。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网络购物市场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等客观原因,鲜见国外学者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领域的研究文献。

产品验收抽样检验是由使用方采取的一种质量控制手段,而监督抽样检验是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第三方机构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有一系列适用于质量监督特点的抽样检验标准。

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准体系。但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仅颁布实施了1项标准,即GB/T28863-《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以下简称GB/T28863-2012)。GB/T28863-2012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程序是专门为对流通领域的商品实施质量监督而制定的,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属于流通领域,具有一定的共性,因而对电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时可根据条件采用GB/T28863-2012。GB/T28863-2012对适用对象、监督总体确定、复验程序等做了规定,但对样本量大小、计量或计数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判定方式、抽样点及抽样方式等并未明确。本文就风险控制、抽样点及抽样方案、监督质量特性及其不合格判定三个方面分析了GB/T28863-2012的特点。

3电子商务产品抽样特点分析

由于网络购物情境不同于仓库或实体店,对于电子商务产品的监督抽查必定与仓库产品或实体店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所区别。本文对淘宝、京东、亚马逊、当当、唯品会等网购平台进行研究,发现这些网购平台的物流方式有显著的区别:淘宝一般由第三方快递公司运送;京东、亚马逊和当当既有自己的产品配送服务,也有第三方的快递公司服务;唯品会完全是自己的快递配送服务。也就是说,随着经营模式的不同,有的网购平台有自己的仓储,有的则没有,即网购平台与货物仓储属于两家不同的企业。有仓储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可按现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执行,两者无本质区别。现对独立、无法确定库存的电商产品抽样特点进行分析。

通常在进行产品监督抽样时,要先判断批量大小,不同大小的批量采用不同的监督抽查标准来确定抽样方案及方式,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实体店为现场抽),并且执法人员、检验人员、销售者三方必须同时在场。网购平台与实体店的监督抽查差异就在于销售者(网上商家)不在场,抽样人员面对网上商家时,只能看到商家单方面呈现的店铺信息及产品介绍,难以考证一些信息的真实性,不能直观鲜明地了解样品基本情况,因而对于没有自营商品仓库的电商平台,只能通过下单购买来抽取样本。

对于电子商务产品,抽检方还难以确定样本量、批量及总体量,比如遇到部分电子商务产品库存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部分电子商务产品下单购买时必须超过一定个数才进行配送等问题,因而通过检索抽样表形成抽样方案的方法不易实施,且抽检的`样本量不可能很大,样本量过大会使购买费用增加,提高检验成本。

此外,下单抽样后,产品通过快递进行配送的运输过程难以监控,产品待检测性质易受系统因素干扰,容易导致产品检测结果的失真。电商平台上的商家有多种类型,有的商家销售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或不同品牌的产品,没有自营品牌,此种类型商家占多数,类似于经销商;有的商家直接销售某个厂家生产的或某品牌产品,没有自营品牌;有的商家是某个生产企业或某品牌授权的官方网店,专门销售该厂家或该品牌的产品,产品品牌就是商家自营品牌,且一个电商平台的某品牌官方商家只有一个,类似于代理商。因而对于不同的网上商家,还需注意不同的抽样问题。

对于第一种网上商家,同种类型的产品可能是多个厂家生产的,或者是多个品牌均有同种类型的产品,比如:同一外观的0.5mm黑色签字笔芯有大品牌,也有小品牌,甚至有无法直观获知品牌或厂家信息的,这类产品可能存在信息不全、伪信息等问题,容易出现大面积假冒伪劣现象,影响抽检人员对产品是否验收合格的判断,若执行监督检验,则很难追溯产品质量问题源头,也很难将监督抽检结果告知承担主要质量责任的一方。对于后两种网上商家,监督机构可以追溯到生产方,保证产品基本信息的信度,确保监督总体验收抽样合格,排除假冒伪劣产品干扰检测结果而影响监督总体真实质量水平等问题。同有自营仓库的电商平台一样,对于第三种网上商家(如官方旗舰店),具备自有、独立的库存,监督机构可以依循传统产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电商产品的抽样特点总结。

4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电子商务产品抽样较一般产品(实体店商品或仓库产品)抽样情况更为复杂,GB/T28863-2012有局限性。本文针对制定和实施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提出下列建议。

(1)在抽样标准体系方面,由于电商产品的监管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电商企业、上游生产企业、中间商、网购消费者、政府、其他利益相关者,因而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样标准应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所以,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样方案具有多样性,应参照产品监督抽样标准体系,建立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体系。

(2)在两类风险控制方面,由于现有监督抽查标准所规定的生产者风险α(“拒真”风险)等于或小于等于0.05,从而提高了使用者风险β(“受假”风险),使得网购平台上流通的产品总体质量水平降低,这也容易导致网上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为体现保证产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宗旨,制定标准时应选择合适的参数,加大对β的限制,又能保证α在理想范围之内(如β控制在0.05,α控制在0.1),使电商产品总体质量水平得到改善。此外,适当增加样本抽取量也有助于降低两类风险。

(3)在样本确定与成本控制方面,现有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样本量极小,而电商产品总体量、流通量庞大,下单抽样后的小量样本的不合格判定结果难以具有代表性,样本量极小时还有相当大的漏判风险。为提高从样本推断总体的不合格判定结果的信度,在检验成本增加不大时,可以适当增加样本抽取量。在制定抽样方案时,可以确定不合格判定数和电商产品的监督检验水平,结合产品质量特性分布特点,得出合理的样本量。另外,一些特殊情况如下单要求的不可控性因素(库存量少、起售量限制等),也应予以考虑。

(4)在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特性不合格判定方面,关键是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特性重要程度的合理划分,这可以结合产品技术标准、电商大数据以及监管需求等因素。不同重要程度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划分还需要用来判定样本的不合格类别,因而,对于计量质量特性不合格类型的划分,需选取合理的参数,结合规范限值,确定合适的监督限值,恰当地表达不同质量特性的要求类型(望大、望目、望小特性);对于计数质量特性,可以确定监督质量水平(p0值,一般不小于产品验收时规定的质量水平),不合格程度与监督质量水平同向变化,这样有助于清晰明确地划分计数质量特性的不合格类型。

篇10: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论文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论文

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典型方式及其比较,

国际上通常将监管方式分为两类:

(一)审慎型监管―

即根据审慎原则对基金进行监管。监督机构不对基金资产的具体安排做任何数量化的规定,但要求投资管理人的任何一个投资行为都要像一个“谨慎人”对待自己资产一样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有如下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强调基金管理者对基金持有人的诚信义务以及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打击欺诈行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二是要求对基金资产进行多样化的组合,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三是限制基金管理者进行自营业务;四是鼓励竞争。在这种监督模式下监督机构较少干预基金的日常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审计师、精算师等市场中介组织对基金运营进行监管,只是在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运营出现问题时才介入;这种监督模式给基金管理者依靠专业背景进行投资以很大的发挥空间。

(二)严格限量监管

即预先配置好各种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投入资金。其主要特点:监督机构独立性强,权力较大,除了要求基金达到最低的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对基金的结构,运作和绩效等具体方面进行限制性的规定。监督机构根据这些规定,通过现场的和非现场的监管方式密切监控基金的日常运营。

其代理风险较小,但保值风险一般高于审慎性监管模式。

(三)两种模式的比较与分析

两种模式各有特点;对待不同的风险抵御能力不同。从资金投资权力上来讲,审慎性监管是较宽松的,因为管理人享有充分的资产配置权。但从另外一方面看,它又是非常苛刻的,因为在发生投资失败时,资金管理人必须能够举证自己当时的决策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与审慎性监管相比较,严格限量对投资管理人在承担投资失败责任时比较有利;只要不违反预先规定的资产数量比例规定就可以免除承担投资损失的责任。

在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严格限制监督模式,而只有英国、美国、爱尔兰是采用的谨慎人投资监督模式。这些国家采用谨慎人投资监督模式,其资产组合中不动产投资均在50%以上,股票投资尤其居多。

从收益率上看,这种模式的特征是不动产和股票投资收益率大于其他的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其倾向于风险较高,灵活性强的投资模式。采用审慎型监管方式的国家的基金收益率一般高于采用严格限量监管的。但这类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大,需要成熟的资本市场和有效的制衡机制作为充分条件,否则基金的安全难以保证。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及其实际效果

(一)当前社保基金运营的监管模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严格限量监管模式。我国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于出台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基金的投资渠道和内容进行了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它的优势是资产承担的风险有底线,但最大的缺陷是容易产生代理人风险,而代理人风险在公共产权资产管理框架尚没有形成合理制约或激励的投资。土壤上是最容易滋生的,也是最难根治的,这类风险常常表现为“道德风险”。

(二)基金运营现状

根据《暂行办法》,目前主要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和股票等。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部专业人员直接运作。股票等风险较大的'投资,社保基金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和,共有10家专业投资机构人围,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人。20我国建立起了全国保障基金理事会,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积累部分进行统一投资运营。通过各种投资渠道,社保基金取得了一定成绩如表2所示。全国社保基金累计收益率为11。48%,比同期累计通货膨胀率5。04%高出6个百分点,说明理事会较好地实现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投资创新与探索

这几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针对社保基金的运作展开了一系列多元化投资的探索和创新。,开展了债券回购业务;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申购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股。20经国务院批准进行了股权投资,并且开通了上证50ETF直接投资渠道。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投资工具和投资方式的创新,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在进入新的资本市场方面,年2月,国务院已经原则同意全国社保基金进行海外投资。这对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又是一个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实行审慎型监管方式的必要性

我国当前面对的老龄化问题严峻;其一是我国的养老保险起步晚,层次低,覆盖面窄;其二是人口老龄化速度迅猛。据测算,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为20%左右,达到30%,2032年达到50%,2045年将达到55%。从目前的投资收益来看,我国社保基金自我保值增值能力难以应对未来后的老龄和购买力风险。故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监督机构有必要从制度供给方面考虑,转变现行的监管方式。

(一)资金增值是监管方式转变的内生要求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需要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其保值增值,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社保基金来源有限,多半来自于财政拨款。如表3。假设财政支持可这样继续,对于要承担的2万多亿的转制成本,凹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如果情况不能得到改善,这些历史成本很难甩掉,还会使财政陷入泥潭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为资金创造一个合理的投资环境,让其实现自我保值增值。

(二)监管模式要与投资方式相适应

投资方式改变,要求其监管方式也应该随之改变,两者相辅相成。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成立之初,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主要将资金在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在这种投资方式下,选择严格限量监管是比较适宜的,其优点在于投资风险、委托代理风险及成本比较小。不过,随着基金积累规模扩大,应对未来老龄化危机的要求,选择更能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基金入市成为大势所趋。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专业投资机构入围,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人。这一投资方式的调整,要求监管方式也需要随之改变,使监督方式向适合于社保基金发展的方向渐进。此外,国家对投资的范围有所扩大,开展了债券回购,股权投资,并原则上同意海外投资等一系列政策变化。这也就为我们的投资管理人提供了提高收益,降低风险制度前提。但这个前提还不完全,需要适合的监管方式与之配合,才可能达到基金保值增值预期的目标。

(三)化解“资产――负债”风险

社保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经营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在限量型的监管模式下,它们都得到了较有效的控制,但是“资产――负债”风险就成为了一种很难规避的风险。这种风险就变成了一种系统风险。也就是说,当未来的现金流量是已知的,那么就能够购买合适的债券来抵消负债的影响,然而,假如未来的现金流量是不确定的,特别是由于工资、物价变化,资产价格上涨或人口因素等,那么固定收益工具或政府债券是一种拙劣的保值工具,不能化解社保基金的资产―负债风险。风险管理学中有一句言简意赅的结论,那就是“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告诉人们要用分散的办法去规避风险。这种规避方式正与审慎型监管方式相匹配。因此,转变监管方式成为一种大的趋势。

(四)理清产权

社保基金属于公共产权资产,划清产权界限,良好的制度供给才能充分发挥对投资管理人进行激励的作用。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是基金的“托管人”。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部专业人员直接运作。股票等风险较大的投资,我们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从这里可以看出,基金理事会兼有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双重身份。两者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基金托管人的目标是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而投资管理人的目标是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最大化。这样看来,“双重角色”必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冲突,所以这个机构应该进一步“专业化”。审慎型监管有利于这种产权的清晰划分,使得基金理事会真正成为基金托管人,专业的投资机构成为投资管理人。从而权责匹配,使它们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五)提高竞争层次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没有―个适合的制度,市场经济只能是低效的,审慎型的监管方式实质是政府的一种新的制度供给。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会引入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竞争,符合市场经济及全球化的要求。在严格限量监管条件下,基金投资管理人自由较小,没有资产―负债风险压力,也没有积极寻找基金增值的内在需求。他们只要按照比例投资就高枕无忧,盈亏对这些机构影响不大,缺乏逐利动力。而审慎型监管模式会打破这种“大锅饭”的情况,采用一种机制设计的方式将表现优秀的和低劣的基金投资者区分开来。使得它们有动力和压力尽可能的为基金保值增值。这样的话,保值增值能力强的投资管理人会有获得更多的资源;反之,可供投资的资源越来越少,甚至取消其投资管理人资格。

综述所述,社保基金所面对的风险呈多样化,不能完全靠政策法规,行政命令,更不能依仗投资人或称为内部人的那部分人的自我约束来控制和化解。需要政府从制度上来考虑,从制度上来约束,为社保基金投资营运提供制度环境。通过上述分析,审慎型监管应该是比较适合今后社保基金保值与增值的一种制度。

参考文献:

[1]林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EB/OL]http:///web/NewsInfo。asp?Newsld=243,―04―10。

[3]赵曼,刘恒庆。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项怀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的几个问题[EB/OL]http:///web/index。asp,2006―04―08。、

[5][美]阿伦・S。摩拉利达尔。养老基金管理创新[M]。沈国华。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6]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篇11:会计人员监管思考论文

会计人员监管思考论文

关键词:会计人员;会计监管;考虑

受全球化经济的影响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时推进,我国的会计行业的开展发生了宏大的改动,尤其是在我国度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会计行业发作了变革,会计行业的任务也面临着新的应战,会计行业的组织管理、行政监视、职业品德建立方面都遭到了市场调理的严重影响,面临着方方面面的成绩,在这一大背景下,相关的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努力提升本人的任务才能和职业品德程度,创始我国会计行业任务开展的新场面。

一、严厉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会计监管任务的根底,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很多方面,因而,在详细的任务中,一定要依据详细的制度类型停止剖析,不可厚此薄彼。首先,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执业资历包括从业资历和注册会计师两种。我国在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从业资历上要求相关的任务人员必需获得会计行业资历证书方可上岗,这样可以无效保证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程度,无效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注册会计师资历证的要求愈加严厉,需求停止全国统考,只要考试合格才干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审计、鉴定等相关任务,这一项任务需求相应的执法部门在考核的进程中停止严厉的监视,根绝秉公作弊景象的发作,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道公正与严谨性。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人员获得了相应的从业资历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就完毕了,在会计人员的详细任务中,对会计人员的持续教育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相关的管理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树立会计行业的管理培训制度,对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停止活期的培训,使得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可以及时掌握会计行业的最新政策,并且正确了解这些政策的外延,并把他们更好地使用到相关的任务中。除此之外,会计任务人员应该在任务中不时提升本人的团体素质,使本人成爲愈加优秀的会计任务人员,更好地爲会计行业效劳。

二、强化会计的行政监视

会计造假成绩是目前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中普遍存在的,会计造假成绩在一定水平上严重的影响信誉,使得会计行业的诚信成绩遭到了严峻的应战,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与调理下,应该强化会计的行政监视,增强政府对会计行业的无效管理,这样有利于遏制会计造假的行爲,增强人民群众对会计任务的信任度,有利于绿色会计行业的树立。在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任务中,首先要做的是完善相关的会计监管法律体系,树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在停止详细的任务的进程中,要以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爲规范,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转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监管的需求设立监管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在停止监管任务的时分,要关注会计行业政策的变化,依据详细状况停止监管任务。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停止监管任务的时分,假如发现严重的造假成绩,一定要予以宽大,以儆效尤,以促进会计行业外部的诚信体系的构建。在现阶段的会计监管任务中,相关的责任人员应该积极研讨和探究会计行业行政监视的政策和手腕,在任务中仔细实行本人的任务职责,保证会计行业运转的.诚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精确,仔细落实会计行业行政监管的各项措施,宽大会计造假行爲,树立平安可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积极体系下的会计管理机制,强化会计行业的行政监视,这样才可以无效保证会计行业的信息真实,无效维护会计行业的任务次序。

三、注重会计职业品德建立

职业品德是会计行业的任务人员应该注重的成绩,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理下,会计行业的职业品德建立遭到了严峻的应战。在会计行业的开展进程中,一定要严厉恪守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操守,会计任务具有特殊性,在详细的任务中,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常常面临利益与品德的双重考验,一些任务人员在利益面前常常不能很好的把控本人,爲了本身的利益,保持作爲会计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协助守法人员制造假账,对会计信息停止造假,招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会计行业市场的次序,给会计行业的诚信成绩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新情势下,会计行业应该注重对本身职业品德的建立,树立健全会计行业诚信的职业品德体系,呼吁社会各界人员都参与到对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监视任务下去,会计行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常常举行一些职业品德建立方面的培训活动,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品德思想认识,从基本上让他们认清职业品德对他们今后会计任务生涯的重要性,从而在任务中坚持诚信,严守职业品德,只要这样才干够从基本上转变会计行业的任务作风,在会计行业中构成良好的职业品德习尚。

四、积极展开会计实际研讨

事物是不时变化和开展的,因此,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中,应该增强对会计行业相关实际的研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的进程中,构成强无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会计行业的监管体系。相关的会计行业的部门应该在任务中,依据本身的开展需求和会计行业的不时开展变化停止相关的会计实际的研讨,要清楚的看法到,实际来源于理论,只要增强实际研讨,在理论中总结收工作的实践需求、在任务中发现会计行业中存在的成绩,才干更好的完善现有的会计实际,更好地爲会计行业的开展效劳。在会计实际的研讨任务中,相关的财政部门应该认清本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充沛发扬本人的主导性,要重点关注如何增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以及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方面的建立,要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育,爲会计行业的实际研讨任务建立一支强无力的、高素质的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在停止会计行业人员实际研讨任务的同时,也应该自创国际上会计行业的先进的管理经历和办法,并且依据我国的国情,详细成绩详细剖析,找到更合适与我国会计行业实际研讨任务停顿的方式办法。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度,其会计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在停止相关任务的时分,一定要重点思索到这种特殊性,这样才干无效地保证会计行业相关实际的开展顺应我国的根本国情,推进我国会计行业的进一步开展。中国的会计变革近些年行之有效,曾经获得了世界上许多国度的认可,应该在此根底上,持续增强与世界上各个国度之间的交流,分享无益的经历,以推进我国会计实际行业的进一步开展。

五、完毕语

会计行业的开展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展,对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应该增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保证会计任务在一个良好的形态下运转,一定要增强对会计行业诚信品德体系的建立,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这样才干够无效地推进会计行业监管任务的运转,提升会计行业监管任务的无效性。

参考文献

[1]章希.浅析如何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会计监管[J].商,2013(24).

[2]韩冬芳.会计监管的经济学剖析及其施行机制[J].中国流通经济,2005(4).

[3]韩冬芳.我国会计监管成绩剖析及应对措施[J].商业研讨,2005(11).

金融毕业论文提纲

财院金融专业论文范文

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职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

档案学专业论文提纲

对中国居民储蓄持续高增长的思考

对信用评级的思考监管论文

农学专业论文提纲

我国银行会计工作建议论文

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广播专业及会计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市场准入监管论文
《市场准入监管论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市场准入监管论文(集锦11篇)】相关文章:

外语专业论文提纲2022-04-30

会计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022-06-02

国内外远程教学对比研究论文2023-07-26

票据和金融凭证诈骗若干问题研究论文2022-05-28

现行勘察设计体制亟待改革论文2023-09-07

工程力学专业论文提纲2023-06-25

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论文2023-06-16

食品安全论文2023-01-07

食品安全论文开题报告2023-01-22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论文参考202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