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用评级的思考监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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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用评级的思考监管论文

篇1:对信用评级的思考监管论文

对信用评级的思考监管论文

论文摘要:对信用评级的思考_监管-

论文关键词:信用评级,发展,监管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它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为单位提供决策参考。信用评级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有助于企业防范商业风险,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诚信;此外还可以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确定信用资产风险的程度。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复杂化,信用评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隐藏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一、美国信用评级的产生和发展

(一)、产生的历史背景

19世纪末,世界经济因为工业革命迎来了一次新的经济增长。美国在这个时期经济也在迅速增长。经济的增长对运输业产生较大的需求,铁路业成为当时利润丰厚的行业。建造铁路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许多股份公司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筹资。但是这些公司质量上良莠不齐,在信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公司质量好,信誉高,发行的债券能够偿还,另一些公司质量差,发行的债券还款率低。所以市场上迫切需要一个机构,提供信息对这些公司的质量进行介绍,方便投资者区分选择。在这样的背景下,约翰穆迪创办了穆迪公司,并于19发表了《美国铁路公司投资分析》的资信评级报告。这标志着现代信用评级的产生。随后,信用评级行业评级的范围越来越广,先是涉及工业债券和公用事业,后来扩展到外国政府在美国发行的政府债券。面对巨大的投资者需求市场,又先后产生了一些评级公司。1923年标准普尔公司开始评级发行债券的等级,很快就进入对公共领域债务的评级。这段时间,信用评级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在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下,美国经济陷入低估,资本市场萎靡不振。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基本上真实地揭示了各种信用等级债券偿还能力的不同情况,所以信用评级机构被广大投资者和政府所接受,地位得到确立。

(二)、产生的理论基础

从信用评级机构产生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其产生的理论依据是信息的非对称性和交易成本理论。信息经济学用经济学理论解释了信用评级的产生:在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掌握的信息不一样,企业内部人士掌握的信息比外部的人多,产品的卖方比买方掌握的信息多,一些特殊的产品比如保险,买方掌握的信息比卖方多,这些都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由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买卖双方的利益损失,掌握信息多的一方会获得更多的利益,掌握信息较少的一方有可能会损失利益。市场需要一个单位对商品进行评级,使买卖双方对所买卖的商品有全面的了解,这样双方才能对商品进行合理定价,买卖双方的利益才会得到保护,这说明了信用评级行业产生的必要性;对于单个买方或者卖方来说,要了解交易另一方的信用状况,其实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收集和分析信息,另一种是找专业的信用评级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但对于单个投资者来说,收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成本很高。但是如果单个投资者找信用评级企业进行评级,信用评级企业收集和分析信息,然后再将成果转让,费用由于规模效应将会被摊销,对于企业来说就有利可图,信用评级企业有存在的可能性,这是交易成本的基本理论,这就论证了信用评级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信息不对称理论说明了信用评级企业产生的理论原因,交易成本理论解释了信用评级企业产生的现实基础。

(三)、发展及特点

美国评级行业经过上世纪的大萧条之后,在接下来的七十多年里,有了长足的发展,首先有了一个统一的信用评级认可制度:NRSRO,并将信用评级写入资本净值法案。在美国信用评级市场,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是三大巨头,而且这三大公司还进行全球化经营,所以现在不仅美国公司找他们评级,其他国家的公司也找他们评级。在美国信用评级行业形成过程中,逐渐产生以下三个特点:

1、垄断行业的形成

美国信用评级业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优胜劣汰,最后逐渐形成了目前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家评级巨头,穆迪和标准普尔两家公司占美国评级市场份额高达80%,加上惠誉的份额,三大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占有率高达95%以上,所以这个行业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寡头垄断。

2、声誉机制的建立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在很大程度是依靠其本身评级结果的客观性。根据WBHickman(1958)的研究结果,在1900-1931年期间,公司债券的平均违约率是17%,而在1929-1933年间的大萧条中,尽管有1/3的债券违约,但是评级机构给予高评级的债券却很少违约,这就为评级机构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评级机构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使“声誉机制”发挥作用。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报告使公开的,这为公众评价评级机构提供了依据。所以评级机构为了建立一贯正确的声誉,必须维持评级结果的正确性,否则就会被淘汰。

3、权力的深化

美国评级机构的发展过程中,还有另外一个因素促进其发展,就是美国政府的广泛采用。这一点是和第二点有着密切的联系:评级机构的声誉机制和其评级结果使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政府为了更好的监管市场,有必要掌握各种正确的信息,而评级机构为政府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所以信用评级机构从单纯的盈利机构慢慢转变为具有一定监管职能的机构,只不过这种监管职能是间接的。(一)、美国信用评级行业认可制度不透明,造成行业垄断的主要原因

美国信用评级行业的认可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进行说明的制度,该认可制度规定:全国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由SEC官员以无异议函的方式认可,其主要思想是全国认证。虽然这个规定对于美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使美国评级机构做大做强,最终形成了目前穆迪、标准普尔、惠誉三足鼎立之势,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申请NRSRO不透明,认可机制没有定量要求等等。经过评级市场若干年的争论后,美国证监会才提出了对NRSRO的若干项改革措施:开放市场,降低进入壁垒,透明认可制度,公开标准等,所以从开始,美国全国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增至十家。从美国信用评级行业认可机制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这个认可机制具有很强的维护垄断的作用,从其一开始诞生,到后来的改变,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其他机构进入的障碍。这最终导致信用评级行业的垄断,垄断成为阻碍这个行业发展的桎梏,增加了行业内的机构做出违规行为的可能性。美国评级行业目前存在寡头垄断,虽然到又有几家评级公司通过了认证,但是市场份额依然被三大评级公司垄断。寡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其中不仅是其产品市场,还有其同行业评级行业,其它的评级机构有可能以寡头的评级结果为依据,来发布本公司的评级结果。因为当他们做出相反的预测时,投资者不会相信他们。所以寡头工作上的失误并不会导致其失去市场,因为他们评级失误,他们的垄断导致市场上其他评级公司的跟风,也会使其它评级公司评级失误。他们不参与评级,其它的评级机构也没有实力来占领这个市场。退出机制已经不起作用。

(二)、美国信用评级日常监管松懈,忽视三大问题的改变。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美国监管部门的失误是原因之一。同样,美国监管部门对信用评级单位的监管也存在着很大的疏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问题:

1、声誉机制的失控,信用评级机构不能依靠声誉自律

Steven.L.Schwarcz在《PrivateorderingofPublicMarket:theRatingAgencyParadox》提到:“声誉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之一是市场的竞争性。在信息“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空间来决定由谁来提供信息评级产品的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才会有积极性提升相关信用评级的质量,以维护自己的声誉。”在美国信用评级机构产生伊始,评级机构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所以声誉是非常重要的,声誉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那时声誉对于信用评级机构来说是核心资产。但在这次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的表现让我们感觉他们并不是那么注重其声誉,启示早在的安然事件中,我们就可以看见评级机构的身影,他们总是在市场上推波助澜,但是事后总可以全身而退。如果说在评级机构建立的初期,他们还注重他们的核心资产-声誉,那么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所倚重的还是声誉,只不过这个声誉是过去的,或者是分散的。信用评级机构依靠其过去的声誉,可以很快在市场上建立威信,因为他们有这个实力,也许在这次金融危机末尾的时候,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在报纸上道谦,他们又可以继续为市场评级。而且他们的实力也使他们不用担心会有别的公司进入这个市场,市场上的投资者认为连三大评级公司都失误了,那么其他的评级公司出的评级报告可信吗?这里声誉誉导致了权威,导致强大。垄断使声誉机制完全失效。

2、付费问题依然存在,监管不能松懈

信用评级机构从其产生伊始就存在着一个尴尬的问题:信用评级结果由谁付费。有三种情况,投资者、政府和被评级单位。如果是投资者付费,有两个问题存在:(1)、单个投资者很难承担如此高的投资成本,因为信用评级机构制作的评级报告是消耗巨额的成本,单个投资者投资证券的额度不会很大,也没有如此多的资金投入到识别成本中;(2)、即便单个投资者购买了信用评级产品,但存在搭便车问题,单个投资者依据报告进行投资,其他投资者有可能通过观察其投资策略,来发现市场证券的评级,进而来进行投资;如果是政府付费,那么就存在委托代理问题:评级机构因为定期收取政府的资金,没有其他的收入,信用评级机构缺乏动机将信用评级结果做好做精。长期会导致信用评级行业的萎靡;如果是被评级企业付费,就存在着利益冲突。信用评级机构对被评级单位进行评级,这个评级结果影响被评级企业的业务发展,如果评级较低,被评级企业以后就不会到该评级机构评级,评级机构就会损失业务。所以评级机构为了业务发展,必须提高被评级单位的评级,这样导致评级结果的失真。目前采取的就是这种付费方式。在新的经济背景下,这种付费方式更显出自己的弊端:因为随着金融深化的趋势,信用评级越来越多的参与金融工具的设计,信用评级机构与被评级企业或者证券的联系也越来越紧。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就更不能公正的进行信用评级。当今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评级。投资者进行投资,首先会查询一下所投资证券的信用评级,监管者会根据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来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机构投资者会根据评级报告来修订自己的评级结果,据此选择交易对手。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决定投资者的投资对象、投资时机和投资机会,同样也会决定政府的政策方向、调控对象和手段方式,这里可以看出信用评级机构权力的扩大。同时,信用评级机构权力的深度也在加深。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继续,金融市场产品日新月异,数学、工程学、计算机的应用使金融工具越来月复杂,资产证券化就是其中一个主要的代表,资产被重新组合,打包,再组合,再打包,如此循环下去,成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工具的风险已经不能被简单的识别出来。而信用评级机构具备专业的人力和物力,有能力做出专业的分析,能够准确的识别风险。此外信用评级机构也在参与衍生工具的设计,所以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力加深。此次信贷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力完全的释放。在泡沫的形成方面,信用评级机构推波助澜,以其专业优势对次级债券给予投资级别,使投资者大量投资次级债券,监管者也因为信用评级机构的“安全”级别而放宽了对刺激债券的监管。在泡沫破灭之后,信用评级机构立刻改变评级,使投资者抛售刺激债券,监管者限制资金的流动,最终使整个金融市场损失惨重。

三、对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监管的启示

鉴于上面对美国信用评级行业监管出现的问题,我们对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提出一下建议:

(一)、评级行业认可机制和淘汰机制透明化

White对全球25个国家或地区的考察发现,只有日本、印度和韩国拥有3家信用评级机构,其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仅有一家信用评级机构。而我国专业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法人机构约有78家,评级机构较小,存在一定的恶性竞争。恶性竞争会导致企业为了利润而降低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不利于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长期发展,所以我们需要建立透明的认可机制,在资本金、从业人员、设备等方面硬性要求评级机构符合标准,建立几家有实力的评级机构。同时在评级行业发展过程中也要注意淘汰机制的运用,可以更好的要求评级机构的发展。通过违约率等监管指标对通过认证的机构进行事中监管,当不符合时予以推出淘汰,这对于形成有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大的信用评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信用评级机构应该成分多元化

当信用评级机构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其评级结果会对整个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也有可能会依靠这些数据制定政策,但鉴于评级机构的付费问题,这个评级结果有可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缺乏准确性。所以政府需要从一开始建立一家政府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整个经济和金融工具进行评级,使政府在大方向上可以保持准确。这个政府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维持竞争也有一定的帮助,当整个市场因为竞争最后只剩几家大型的信用评级机构时,依然会存在竞争,使信用评级行业不会因为垄断而存在败德行为的产生,对于其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三)、信用评级机构应该加强信息披露,督促其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制度

由于信用评级机构的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为了防止评级业务出现不公正的情况,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信用评级的收费标准,评级人员的薪酬奖励机制,这些因素与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正确性有直接的联系同时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制度:良好的管理制度,以国际先进评级企业的管理制度为参照,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评级企业管理制度;业务隔离制度,在业务评级和咨询等业务之间建立隔离制度,防止出现利益冲突。

(四)、建立信用评级保障基金

鉴于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最终整个经济生活都将受其影响,所以信用评级机构有必要为其所拥有的权力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是私人信用评级企业在发展之初有可能没有额外的资金交付,这里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当达到认可制度之后,必须缴纳。国家在保障基金建立之初应该投入大部分的资金,政府有必要建立一个保障基金,为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所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结束语:

金融危机之后,信用评级机构成为罪魁祸首之一。但是当今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需要信用评级机构,所以,信用评级机构还需要继续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国需要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使我国企业在未来可以让本国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政府作为监管机构,监管的理念必须先于行业发展,这里我们需要吸取国外监管的经验与教训,使我国的行业监管更加的健全,更好的服务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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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雪蓉.发展我国信用评级业的思考 [J] .经济师,,(12):50-51

6 王彦鹏.管控的失语与权力的高歌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助推次贷危机根源论 [J] .金融法苑,2009,(78):43-58

7 肖瑞婷.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认可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J] .西部金融,2008,(2):45-46

8 黄上国.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启示 [J] .财经分析,2008,(2):27-30

9 柳永明.美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争论与启示 [J] .上海金融,2007,(12):57-61

10 陈三毛.美国信用评级业及其未来的监管政策调整 [J] .当代财经,2009,(3):62-66

篇2:会计人员监管思考论文

会计人员监管思考论文

关键词:会计人员;会计监管;考虑

受全球化经济的影响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时推进,我国的会计行业的开展发生了宏大的改动,尤其是在我国度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会计行业发作了变革,会计行业的任务也面临着新的应战,会计行业的组织管理、行政监视、职业品德建立方面都遭到了市场调理的严重影响,面临着方方面面的成绩,在这一大背景下,相关的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努力提升本人的任务才能和职业品德程度,创始我国会计行业任务开展的新场面。

一、严厉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会计监管任务的根底,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很多方面,因而,在详细的任务中,一定要依据详细的制度类型停止剖析,不可厚此薄彼。首先,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执业资历包括从业资历和注册会计师两种。我国在会计行业任务人员的从业资历上要求相关的任务人员必需获得会计行业资历证书方可上岗,这样可以无效保证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程度,无效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注册会计师资历证的要求愈加严厉,需求停止全国统考,只要考试合格才干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审计、鉴定等相关任务,这一项任务需求相应的执法部门在考核的进程中停止严厉的监视,根绝秉公作弊景象的发作,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道公正与严谨性。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人员获得了相应的从业资历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就完毕了,在会计人员的详细任务中,对会计人员的持续教育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相关的管理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树立会计行业的管理培训制度,对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停止活期的培训,使得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可以及时掌握会计行业的最新政策,并且正确了解这些政策的外延,并把他们更好地使用到相关的任务中。除此之外,会计任务人员应该在任务中不时提升本人的团体素质,使本人成爲愈加优秀的会计任务人员,更好地爲会计行业效劳。

二、强化会计的行政监视

会计造假成绩是目前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中普遍存在的,会计造假成绩在一定水平上严重的影响信誉,使得会计行业的诚信成绩遭到了严峻的应战,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与调理下,应该强化会计的行政监视,增强政府对会计行业的无效管理,这样有利于遏制会计造假的行爲,增强人民群众对会计任务的信任度,有利于绿色会计行业的树立。在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任务中,首先要做的是完善相关的会计监管法律体系,树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在停止详细的任务的进程中,要以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爲规范,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转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监管的需求设立监管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在停止监管任务的时分,要关注会计行业政策的变化,依据详细状况停止监管任务。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停止监管任务的时分,假如发现严重的造假成绩,一定要予以宽大,以儆效尤,以促进会计行业外部的诚信体系的构建。在现阶段的会计监管任务中,相关的责任人员应该积极研讨和探究会计行业行政监视的政策和手腕,在任务中仔细实行本人的任务职责,保证会计行业运转的.诚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精确,仔细落实会计行业行政监管的各项措施,宽大会计造假行爲,树立平安可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积极体系下的会计管理机制,强化会计行业的行政监视,这样才可以无效保证会计行业的信息真实,无效维护会计行业的任务次序。

三、注重会计职业品德建立

职业品德是会计行业的任务人员应该注重的成绩,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理下,会计行业的职业品德建立遭到了严峻的应战。在会计行业的开展进程中,一定要严厉恪守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操守,会计任务具有特殊性,在详细的任务中,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常常面临利益与品德的双重考验,一些任务人员在利益面前常常不能很好的把控本人,爲了本身的利益,保持作爲会计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协助守法人员制造假账,对会计信息停止造假,招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会计行业市场的次序,给会计行业的诚信成绩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新情势下,会计行业应该注重对本身职业品德的建立,树立健全会计行业诚信的职业品德体系,呼吁社会各界人员都参与到对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监视任务下去,会计行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常常举行一些职业品德建立方面的培训活动,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品德思想认识,从基本上让他们认清职业品德对他们今后会计任务生涯的重要性,从而在任务中坚持诚信,严守职业品德,只要这样才干够从基本上转变会计行业的任务作风,在会计行业中构成良好的职业品德习尚。

四、积极展开会计实际研讨

事物是不时变化和开展的,因此,在会计行业的任务中,应该增强对会计行业相关实际的研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的进程中,构成强无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会计行业的监管体系。相关的会计行业的部门应该在任务中,依据本身的开展需求和会计行业的不时开展变化停止相关的会计实际的研讨,要清楚的看法到,实际来源于理论,只要增强实际研讨,在理论中总结收工作的实践需求、在任务中发现会计行业中存在的成绩,才干更好的完善现有的会计实际,更好地爲会计行业的开展效劳。在会计实际的研讨任务中,相关的财政部门应该认清本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充沛发扬本人的主导性,要重点关注如何增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以及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方面的建立,要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育,爲会计行业的实际研讨任务建立一支强无力的、高素质的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在停止会计行业人员实际研讨任务的同时,也应该自创国际上会计行业的先进的管理经历和办法,并且依据我国的国情,详细成绩详细剖析,找到更合适与我国会计行业实际研讨任务停顿的方式办法。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度,其会计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在停止相关任务的时分,一定要重点思索到这种特殊性,这样才干无效地保证会计行业相关实际的开展顺应我国的根本国情,推进我国会计行业的进一步开展。中国的会计变革近些年行之有效,曾经获得了世界上许多国度的认可,应该在此根底上,持续增强与世界上各个国度之间的交流,分享无益的经历,以推进我国会计实际行业的进一步开展。

五、完毕语

会计行业的开展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展,对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应该增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保证会计任务在一个良好的形态下运转,一定要增强对会计行业诚信品德体系的建立,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这样才干够无效地推进会计行业监管任务的运转,提升会计行业监管任务的无效性。

参考文献

[1]章希.浅析如何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会计监管[J].商,(24).

[2]韩冬芳.会计监管的经济学剖析及其施行机制[J].中国流通经济,(4).

[3]韩冬芳.我国会计监管成绩剖析及应对措施[J].商业研讨,2005(11).

篇3:对大机械行业的评级和研判的论文

关于对大机械行业的评级和研判的论文

海通证券研究所大机械小组认为,不同细分行业其来年前景也不一样。海通机械小组对大机械行业几大重点子行业具体作了如下投资评级和研判(见表1)。

●工程机械:行业继续低谷徘徊

前9个月整个工程机械行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981296万元,利润总额278975万元,应收账款1251417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3.95%、-10.77%和22.62%。需求下降,产品价格下调,原材料价格上涨,应收账款大幅增长造成坏账准备增加。这些因素的出现说明工程机械行业的景气低谷已经出现。

加息等重大事件推迟了行业的复苏,同时预示着国家将执行中性偏紧的宏观政策,我们预测下一个拐点将至少推迟到20底。

20工程机械上市公司业绩整体可望保持5-8%的增长,而2005年回落幅度可能达到15%以上,回调的风险快速显现。预计主营工程起重机、商品混凝土机械和叉车等机种的优势企业的业绩较好。

中国工程机械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市场,预计到和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17%和10.31%,远远高于全球工程机械市场的平均增长率。维持行业未来一年的“中性”投资评级,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策略为:精选个股,波段式操作。

●电力设备:来年电网设备增两成以上

在年全国电力供需缺口达到高峰的背景下,2004年发电设备子行业保持了高速扩张势头,预计全年发电设备产量将达到7500万千瓦左右,比去年全年产量3700万千瓦增长100%左右。而2005年发电设备子行业增长大幅放缓到10%~20%之间。

由于发电设备是波动极大的周期性行业,目前行业发展正处于顶峰,并且已出现明显过热。我们认为,以简单的市盈率对发电设备上市公司估值很不合适。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计算得到的东方锅炉、东方电机、华光股份的价值均远低于目前它们的二级市场股价。所以尽管2005年上市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但目前价位上我们并不推荐买入。

预计2005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总共将投资1450亿元用于电网建设,比2004年增长20%左右。由于电网设备行业的运行情况与全国电网建设投资金额线性相关,可以认为2005年电网设备行业会在2004年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再维持20%以上的快速增长。电网设备行业的投资价值自然非常乐观。

电网设备作为机械制造产业,在固定资产折旧,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刚性部分不变的情况下,利润总额的增长必然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所以在2005年电网设备行业增长20%左右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增长预计会达到30%以上。投资策略仍然为,看好高端和高压类产品生产企业,看好有区域优势的优质企业。

●船舶制造业:三大产品值得看好

世界经济形势的向好、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以及21世纪中国海洋事业的需求与造船业的发展使命,这三大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着中国船舶制造业未来的长足发展。此外,以中国为首的世界港口建设在至又进入高峰期,船用柴油机,集装箱及其起重机械等三大产品值得看好。

中国造船业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造船能力过剩,而是严重缺少大型造船设施,不能满足国内船东需求的问题。国际上,中国船舶工业世界位次连续9年居世界第三位,与日韩两国差距在逐步缩小。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产业政策?“531工程”的顺利实施和三大造船基地的加速推进,中国在未来中较有可能成为世界船舶的第一制造大国。

当前沪东重机在国内船用柴油机的市场占有率在65%以上,处于准寡头垄断地位,未来公司作为中国柴油机生产的龙头企业可以出现在世界船用柴油机制造的最前列。

过去的数据表明,世界集装箱与造船呈基本正相关。我们预计未来世界集装箱制造业年均增长率在10-15%之间。中集集团全球市场称老大,连续5年保持行业第一,世界市场占有率为50%左右,其半挂车产销量五年内也有望夺世界第一,占有全球箱式半挂车市场10%以上。

世界集装箱起重机与集装箱制造业、造船业紧密相关。振华港机的主营业务???集装箱起重机已连续五年居世界销量第一,占到世界市场份额50%以上,世界一流的长兴岛基地的顺利完工将进一步巩固其竞争地位。

●汽车及零部件:上升周期中的波动

汽车产销增速放缓,利润落后于销量的增长:预计全年产销汽车505万辆,同比增长15%,明年全行业也不会有太大的起色,整体态势呈现为上升周期中的短期波动。

子行业出现分化:替代性需求使重卡、大客销量高速增长;潜在消费者减少和持币待购心理使得轿车销售势头趋缓。

成本接近刚性之后产品价格下跌使轿车企业利润将来出现负增长:汽车尤其是轿车产销初具规模后,成本下降空间减小。通过降价扩大产销规模,降低成本,以保持盈利和销量同步的模式已经失效,即便优势轿车企业的利润增长也已现出疲态,行业利润明年会出现负增长。

重卡子行业产销两旺,但短期内市场容量增长空间有限:公路物流总量的上升和治理超载后产生的替代性需求是重卡销量上升的动力;但随着运输效率的提高,市场容量增长空间有限。

大型客车今后几年复合增长率在10%以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前进、公路客车和公交客车向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以及大客不可替代的便利性将推动大客行业稳定增长。

●缝制设备:后配额时代的投资拉动

经过多年的发展,缝制设备行业已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行业之一。目前我国缝纫机产量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其中:家用机占全球产量的75%以上,工业机约占全球产量的70%,绣花机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中国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世界第一”的缝制设备大国。行业内呈现民企、国有、外资三足鼎立

的格局,其中民企凭借良好的经营机制,占据半数的市场份额。

平缝机、包缝机是产销量最大的机型,生产的企业众多,规模厂商利用成本优势,通过降价挤压中小厂商,2005年会延续价格竞争的格局。在特种机市场,需求量小,产品保持较高的利润率,主要是主流厂商在生产。

在服装需求快速成长、出口贸易量增加、设备更新、进口替代等四驾马车的拉动下,缝制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面对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企业积极备战,纷纷扩大产能。预计2005年国内企业的产能在700万台左右,而需求量在800-1000万台左右,供求之间依然有较大差距,行业持续看好。

对于其他子行业,我们认为由于一些特殊性因素,这些子行业难以成为板块轮动中的重要品种,如国防军工制造、铁路机车制造、石油和化工设备等。比如由于铁路机车的制造成本中的钢材成本占比高达65%以上,加上其计划经济体制比较浓,因此尽管该子行业继续景气,但是上市公司业绩普遍不佳。

2005年行业投资策略及重点公司

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加速推进重工业化无疑是中国当代工业经济发展的基本主题。我们不能忽视机械行业中的投资机会。具体思路主要包括:

从关注投资调控的新动向的方面来看,加大投入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设备、农业生产机械和医疗保障以及国内的瓶颈领域(如船舶制造、铁路机车制造业和石油化工设备等)等方面,如:沪东重机、北方创业和石油济柴等。

从消费升级的方面来看,消费升级给机械行业带来的直接机遇主要集中在轿车、大型客车、电动工具、空调压缩机和中央空调等领域。同时我们认为,在我国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低消费、高投资是我国经济运行的常态,消费升级给机械行业带来的直接机遇是有限的,如山东威达和长安汽车等。

来年需要关注东北板块。在东北振兴过程中,东北地区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包括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绿色农产品加工业、国家粮食基地等。重点的装备制造业主要包括船舶制造业、机床工具、电力设备、国防军工制造业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如沈阳机床等。

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机械制造上市公司将是未来调研的重点方向。

不同子行业、不同公司其估值方法可能不一样。我们根据多年的研究经验,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或产业结构即将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历史机遇,并将这种历史机遇融化到机械行业之中,我们认为以下企业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篇4:对洗钱活动监管的思考

对洗钱活动监管的思考

文章介绍了洗钱活动的`含义与发展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巨大影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在现阶段整顿外汇市场秩序是开展反洗钱斗争的工作方向和关键,并论述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作 者:于洪平 作者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国际收支处,山东青岛,266000 刊 名:经济师 英文刊名:CHINA ECONOMIST 年,卷(期): “”(1) 分类号:F830.2 关键词:反洗钱   外汇市场   金融监管  

篇5: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结合河南烟花爆竹企业的特点,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提出理顺体制,落实责任,规范准入标准和行政许可;明确省、市、县三级安监职责;新设立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规范经营许可制度,外供烟花爆竹备案制度等.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使企业达到“工厂设计标准化,生产工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联合执法是安全执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组织安监、公安、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联合查处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窝点和地下小作坊等,采取严打、取缔行动,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作 者:张喜中    邱平   ZHANG Xi-zhong    QIU Ping  作者单位:张喜中,ZHANG Xi-zhong(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郑州,450003;河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郑州,450003)

邱平,QIU Ping(河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郑州,450003)

期 刊: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PKU  Journal: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 16(9) 分类号:X924 关键词: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    思考   

篇6:企业会计监管体系创新思考论文

企业会计监管体系创新思考论文

摘要:我国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企业会计造假,违法违规现象也在不断滋生。中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证明,有效的监管是其关键一环。会计监管作为公司内部、外部治理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公司管理层操纵会计信息生成、披露的过程,有效地督促注册会计师勤勉地执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会计监管体系必然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起到高屋建领的作用。因此,要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不断强化和完善企业的会计监管,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会计监管体系。

关键词:企业;会计监管;创新

一、相关理论概述

1.监管的概念

近年来,“监管”一词被广泛运用于众多行业,如银行业监管、电信业监管等。又被称为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年。但究竟什么是监管呢?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监管”的诠释依然存在着不同看法。关于监管的定义,理论界的.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他们在讨论什么是“监管”时,都要回答由谁来进行监管、监管什么、为什么要进行监管以及怎样监管的问题。监管即监督管理,指的是独立于一个微观经济个体之外的其他经济个体从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该经济个体行为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2.会计监管的概念

会计监管是指为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机构、市场各方以及公司自身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会计检查、督促、控制等工作过程和手段,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监督管理;二是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机构、注册会计师、企业股东、大众媒体等外部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监督管理。从会计监管对象的经济性质的角度看,会计监管应包括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非上市的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管、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监管以及国家行政单位的会计监管。

二、企业会计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

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会计信息披露。无论是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还是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公司收购公告),其中披露的核心信息主要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或者与会计信息有密切关系的上市公司的其他信息。

2.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的市场外生性

我国会计监管政策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政策的外生性,即会计监管政策不是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积极参与、双方充分博弈的基础上形成的,而是一定程度上政府的强制性供给。

3.社会监管不严和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

社会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查错防弊的一种有效机制。我国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职业团体,注册会计师在我国会计信息监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注册会计师的职能定位、独立性等问题都会影响到监管效果。为了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证券法》规定,所有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财务报告报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独立审计体系担负着过滤会计信息风险、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信息识别成本的重任,被誉为“经济警察”。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是其安身立命之本。而社会监管不严和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又是导致这种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三、企业会计监管体系的创新

1.完善虚假会计信息监管的制裁机制

虚假会计信息从生成到披露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仿佛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接,而上市公司是产生、披露虚假信息的源头,应该是治理的重点。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首先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起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

2.加强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

首先,推行监管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关键,是把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行政相对人也作为对监管执法考核评议的对象,同时吸收社会公众参与执法考核评议,并将评议意见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其次,将监管执法责任制与监管执法公开制有机结合,公开执法主体资格、具体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再次,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单位、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建立监管者的行为控制和信誉考评机制

政府的最优事后会计监管的合适目标并不是要杜绝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而是将部分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最优的会计监管对于控制很看重当期收益的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来说无能为力,控制这类会计欺诈行为的唯一措施在于提高会计监管的时效性;有效会计监管需要额外成本;并且有效会计监管实施的基本条件存在优先次序:首先区分不同类型的会计规则执行者,其次区分会计规则执行者所承担的他们真正能够感知的违规处罚,然后才是选择最优的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1]蔡计准.国会计监管和透明度法案对我们的启示[J].财务与会计,,(2):24-27.

篇7:对商业银行贷款监管指标的思考

对商业银行贷款监管指标的思考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摘要:为有效监管银行贷款业务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别颁布了若干文件并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指标予以规范,然而这些指标由于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各指标在反映贷款业务时均存在相应的缺陷。本文通过分析商业银行贷款监管指标,将其分为四类:衡量贷款静态质量、反映贷款质量动态变化、衡量抵补信用风险程度以及反映贷款风险集中程度,并通过对各分类下的指标在上市银行年报中的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反映贷款业务时各指标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在年报中披露的缺陷,并提出对各监管指标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贷款静态质量 抵补信用风险程度 贷款风险集中度 贷款质量动态变化

一、贷款监管指标及其分类

目前,银监会发布的对商业银行起规范作用的监管指标主要有两个文件可循:一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的通知;二是《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将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风险水平类指标衡量各类风险的水平,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其中与贷款相关的为信用风险下的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均与贷款直接相关;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其中与贷款相关的为准备金充足程度下的二级指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程度下的资本充足率。在《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银监会为提高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提出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监管,在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中新增了两个与贷款相关的监管指标: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

在央行方面,除银监会规定的上述贷款指标外,还有三个予以补充。首先,央行发布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中,衡量贷款在五个等级中划分的指标之一“贷款损失率”与贷款相关;其次,在《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明确规定为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也与贷款相关,贷款损失准备具体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其中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合称为贷款减值准备;最后,在《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与贷款相关的监管指标是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且规定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50%。

上述所列的贷款监管指标共有十一个: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余额、贷款损失率、正常贷款率、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除了资本充足率以外的其他十个指标中,不良贷款率和贷款损失率分别计量贷款中不良贷款和损失的比例,属于衡量贷款质量的静态指标;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计量的是贷款在五级分类中的转移情况,是衡量贷款质量在五级分类中迁徙状况的动态指标;拨备覆盖率是拨备对不良贷款的比值,贷款拨备率是拨备对各项贷款余额的比值,贷款损失准备是对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是贷款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这四个均是衡量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的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则是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集中程度的反映。

因此,本文把除资本充足率外的十个监管指标分为四类:(1)衡量贷款质量(静态):不良贷款率和贷款损失率;(2)反映贷款质量变化(动态):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3)衡量抵补信用风险的程度: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4)反映贷款风险集中的程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二、贷款监管指标的局限性

(1)贷款减值准备与贷款损失准备存在监管矛盾

针对银行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央行和会计准则分别以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准备规定应计提的准备金。各大银行的年报均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因此均会披露贷款减值准备,但却忽略了贷款损失准备,6家银行只有浦发银行两者均有披露。从本质上说,二者不完全相同。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简称《指引》)的通知中,明确贷款损失准备既包括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损失的贷款,也包括尚未识别但未来有可能发生损失的贷款,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则规定,贷款减值准备是对已经发生减值的贷款计提贷款减值准备,而未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由此可见,《指引》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界定较之会计准则的贷款减值准备更为广泛和审慎,由此也带来了银行对贷款减值准备披露合规性的监管矛盾,即究竟是选择披露银监会的贷款损失准备还是会计准则的贷款减值准备,在各大银行的年报中不尽相同,其中建行将二者等同,以贷款损失准备披露,浦发银行则两者皆有披露,而其他银行则均是披露了贷款减值准备,因此各银行年报中贷款减值准备反映出来的监管规范问题有待统一解决。

(2)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存在人为调节的空间

首先,拨备覆盖率不具有实际的可比性。拨备覆盖率是衡量拨备覆盖不良贷款损失能力的指标,因此从本质上看,拨备覆盖率依赖于不良贷款的划分;不仅如此,在实际中提取拨备时,不仅要考虑不良贷款的整体规模,而且更应该考虑其结构,因为不良贷款包括了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三个等级的贷款,这就使得拨备对不良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不能从一而论。在两家上市银行所计提拨备和不良贷款总额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不良贷款的结构不同,也可能会使得贷款损失准备弥补不良贷款损失的能力不同。例如,相同的拨备全部用来弥补次级类贷款和全部用来弥补损失类贷款这两种情况,从数值上看,两者的拨备覆盖率相同,但拨备弥补不良贷款损失的能力却显然不同。正因如此,使得拨备覆盖率指标不具有实际的可比性。况且拨备覆盖率也并非越高越好,由于计提的拨备会计入损益表而影响银行的当期利润,因而银行可以在业绩状况较好时多计提拨备而在业绩较差时将拨备转回,这使得拨备成为银行操纵利润的工具。

其次,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组合的局限性。从公式上看,它们与不良贷款率的关系可表示为: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因此这两个指标均与不良贷款有一定的“勾稽”关系,即它们都依赖于不良贷款的划分。例如,对于两个银行的相同年份或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年份,在拨备覆盖率相同的情况下,不良贷款率较高者,贷款拨备率同样也较高,这样就使得银行有可能通过提高不良贷款率来提高贷款拨备率。通过调节不良贷款率来满足这两个监管指标的合规性,显然有违监管的初衷和评价导向。

(3)迁徙率的整体迁徙性掩盖了贷款质量的具体变化

贷款迁徙率通过计量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级贷款向下迁徙的比率来反映贷款质量在各级中的变化情况,然而贷款迁徙指的是当前贷款质量向所有下级贷款质量的转变,因此掩盖了贷款在两个质量之间的迁徙情况,从而不利于详细地分析贷款质量的具体变化情况。例如正常类贷款迁徙率计算的是正常贷款向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四类贷款的迁徙情况,而正常类贷款分别向下四类贷款具体的转化比例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正常类贷款全部向关注类贷款迁徙和全部向损失类贷款迁徙这两者的差异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可以把贷款质量的变化精确到某两类贷款之间的转变,而不仅仅是模糊化的迁徙。即使两家上市银行是相同的正常贷款迁徙率也可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贷款质量分布,这也是贷款迁徙率指标的问题所在。

(4)总体的集中度导致不可比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反映的是贷款额最大的客户的贷款额占总贷款的比例,银监会规定不能超过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反映的则是贷款额前十的客户其贷款额占总贷款额的比例,央行规定不能超过50%,都是为了避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太过集中而容易导致贷款损失过大。然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或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相同贷款风险分散程度就一定相同吗?显然不是的,这两个指标只是反映了贷款相对比例的数额,而不能衡量贷款风险分散的质量如何。

三、 贷款监管指标的完善建议

(1)统一贷款减值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面,《指引》虽然与新会计准则有一定的矛盾,但《指引》并非就无所用处,《指引》可以作为评价银行所计提的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的标准。因为相对而言,会计准则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更多地依赖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以及违约、损失的概率等数据,这要求银行有较高的内部风险管理水平,而且,银监会无法对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管,给了银行利用贷款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空间。因此银监会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以统一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以增强横向的可比性。

(2)对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实行“精细化考核”和“差异化监管”

首先,对于拨备覆盖率指标可以考虑细分为三类后再加权归总。由于其依赖不良贷款率的结构划分导致从拨备覆盖率数据上无法准确地判断拨备弥补不良贷款损失能力的高低,因此可以考虑将拨备覆盖率分为三个部分:拨备分别覆盖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这三者的能力,即次级类贷款拨备覆盖率、可疑类贷款拨备覆盖率以及损失类贷款拨备覆盖率,并为三类拨备覆盖率设定相应的权数,最后加总确定总的拨备覆盖率,以精确判断上市银行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是否充分。

其次,对于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二者的组合可以考虑施行“差异化监管”。从公式上看,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鉴于银监会对两者的规定的最低界限分别为2.5%和150%,因此当不良贷款率等于1.67%时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处于一种“均衡状态”,即此时执行二者之一的任何一个效果都是一样的。当不良贷款率>1.67%时,拨备覆盖率的影响更大,为达到监管的合规性,银行会多计提拨备或降低不良贷款率,此时由于银行贷款质量较差、风险抵御能力较弱且拨备覆盖率影响较大,因此监管部门应适度提高拨备覆盖率要求;反之,当不良贷款率<1.67%时,则是贷款拨备率影响更大,为达合规性目的,银行会多计提拨备或降低信贷规模,此时由于银行贷款质量较好、风险抵御能力较强且贷款拨备率影响较大,因此监管部门可以适度降低贷款拨备率的监管要求。

(3)对各级贷款质量逐级迁徙分析

对于贷款迁徙率指标,鉴于当前的贷款迁徙率指标不能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贷款质量、风险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贷款迁徙率指标进行“精确化”修改。有人提出了基于贷款五级分类逐级迁徙分析法,值得借鉴,该方法假定了贷款质量变化是一种逐级顺序演变的过程,如正常类贷款迁徙至损失类贷款可理解为四个过程:正常至关注、关注再至次级、次级再至可疑、最后可疑至损失。通过这种精确化的度量便可以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和风险变化的具体情况,如此也克服了现有贷款迁徙率指标的模糊性。

(4)对贷款风险进行“加权化”

对于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指标,由于其只是静态地反映了贷款风险是否“高度集中”或“分散化集中”,停留在贷款风险的表面数据上,而未能深入贷款风险在质量层面上的反映。鉴于目前各银行只是披露了贷款额前十的客户所在的行业而并未反映各个客户具体的贷款风险程度,因此各银行需要披露贷款额前十的客户的贷款收回及风险情况,可考虑依据各风险程度以及贷款额形成“加权化的”反映贷款风险程度的指标,以综合反映贷款风险的集中程度。

参考文献:

1.蔡正旺.对贷款拨备监管指标的分析研究――基于《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J].农村金融研究,2012,(04).

2.窦魁.两种会计方法下贷款迁徙率的实证研究――基于15家上市银行―报数据[J].华北金融,,(11).

篇8:深沪证交所强化上市公司监管 对信息披露实行评级

深沪证交所强化上市公司监管 对信息披露实行评级

深市分四级:30家优秀,201家良好,249家一般,34家不及格

沪市分三级:53家优良,534家合格,59家不良

本报讯(记者  肖冰)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考核。据了解,本次考核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上市公司每一次信息披露行为,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四方面分等级评价,并考虑上市公司所受奖惩情况及与深交所的工作配合情况而综合形成的。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514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为优秀,201家良好,249家一般,同时有34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被考核为不及格。这是深交所首次对所有上市公司全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评价和考核,也是深交所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加强一线监管的要求,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一项新举措。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历来是深交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深交所不断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标本兼治,把这项工作逐渐引向深入。仅去年一年,就对32家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对82家公司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 全年共发出监管函等各类函件259份,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管,并首次对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有关人士作出公开认定。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对有关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警示和纠正,在社会上和行业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切实地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深交所对信息披露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上市公司采取各种方式予以肯定和鼓励。如在每年定期报告披露结束后,深交所对信息披露规范的上市公司予以表扬,同时对信息披露一贯较为规范的上市公司分批实现了临时报告事后审查。为了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完善,深交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多次征询上市公司意见的基础上,于5月10日颁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半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实施《考核办法》,广大上市公司普遍加强了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强化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报讯  (记者  华强)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了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查工作,上证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这项工作是根据去年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核查办法》(以下简称《核查办法》)来进行的,主要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四方面,并综合考虑公司日常工作的配合情况和受到奖惩情况等因素。核查结果目前暂定“优良”、“合格”和“不良”三级。

此次核查结果显示,587家公司在过去一年中的信息披露表现为“合格”以上,占去年底上市公司数的90.9%,其中53家表现突出公司还被评为“优良”。但仍有59家公司因在去年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各种重大问题而被评定为“不良”,占去年底上市公司数的9.1%。根据《核查办法》,这些核查结果将被通知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

这位负责人分析了这些“不良”公司的情况。其中37家是去年遭到证监会或交易所各类公开处分的公司,公开处分的比例占“不良”公司数的62.7%。公开处分的类型包括:8家公司遭证监会公开批评,19家公司遭上证所公开谴责,10家公司因定期报告问题遭交易所公开批评。

另外,那些虽然没有遭到公开处分,但在日常监管中屡次被内部通报批评并被出具监管关注函的公司也被认定为信息披露工作“不良”。在过去的一年中,共有2家公司收到了较多的监管关注函,共有4家公司既被内部通报批评,又被出具了监管关注函。这些被高度关注公司占“不良”公司的比例为10.1%。

最后,还有16家公司是在日常核查评分过程中多次表现不佳,最后被认定为“不良”的,这一比例占27.1%。 这些公司往往在报送的披露文稿中存在各种严重错误,虽经交易所指出后改正,但反映出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不够,随意性较大。有些公司提供的备查文件不齐,公告格式不符合要求,反映出这些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不良”公司名单中既有PT和ST类公司,也有一些业绩优良的公司。既有一批去年新上市的公司,更有一些上市多年的老公司。因此,绩优并不意味着信息披露的规范;上市多年也并不意味着规范意识的到位。今后,希望全体上市公司在日常运作中,经常对照《核查办法》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的自查,同时内部真正建立起对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有约束力的治理结构,将信息披露这一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做好。

来源:证券时报.3.1

篇9:对成本会计的思考论文

对成本会计的思考论文

现代成本会计是在继承传统成本会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会计理论,是传统成本会计在物价变动环境下的延伸和拓展,将成本核算与生产经营有效结合,具有不同于传统成本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可随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及时反映资产价值变化,具有高度的决策相关性。本文着重对成本会计的核心进行分析。

成本会计是基于商品经济条件下,为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成本和费用的会计活动,现代成本会计是为克服通货膨胀所引起物价变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弊端,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以资产现行成本为计量属性对相关会计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针对相关经济主体在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耗费进行预测、决策、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的价值管理活动。

成本会计首先从认识成本开始,克拉克的“不同目的,不同成本”很好地解释了各类成本存在及其划分的依据,成本会计所研究的成本不同于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研究成本是为了给管理会计做出未来决策支持提供依据,试图为企业创造价值,成本会计所涉及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是采用各种方法对企业发生的各类成本进行归集分配的过程,是产品定价、成本控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的基础。成本控制是利用一些手段,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一、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的核心思想就是将成本依据其发生的动因进行分配。

将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分为特殊方法和通用方法。其中,特殊方法是针对特殊的生产流程的特点而采用的、适用于该种生产流程的方法。比如说品种法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类型的生产,分批法适用于每批产品之间差异较大的生产,分步法适用于多步骤的生产,其中还分为平行结转分步法和逐步结转分步法。当然,对于生产流程复杂的企业,整个生产过程可能的不同部分采用着不同的生产方法,从而应用不同的方法来更好地核算成本。

通用的方法就是指不论在哪种生产特点的企业的哪部分成本计算中都可能用到的一些方法。首先是间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间接费用中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都是无法直接对应到各个产品中的共用性费用。对于辅助生产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等,其中常用的方法中,一次交互分配法由于考虑了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劳务而更加准确。而制造费用的分配在传统的主观分配法的基础上有作业成本库法,通过建立多种作业成本库,寻找成本动因,能够更准确地核算成本。其次,是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中的分配,根据对成本核算准确度的要求不同,主要有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对于材料、人工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能够更准确地核算成本。最后,还有对于生产损失的核算,生产过程中损失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损失的核算主要区分是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损失是否可以修复或者有残料等的收回,非正常损失是否有责任人或者赔偿方等,最后将正常损失按照发生的`动因计入产品成本,非正常损失计入其他费用。

成本的核算过程是对企业生产发生的实际成本的考量,是产品定价,核算利润,到成本控制、绩效考评的基础,采用各种方法都是为了能够更准确地将成本归集和分配,从而提供更有效的数据和信息。

二、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的核心思想就是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成本发生的各个过程进行监控,找到生产过程中成本可以降低的空间并进行改进,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主要方法有标准成本制度,作业成本法,目标成本与持续不断改进成本,责任成本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成本的控制,都在各自着重的方面有创新性。

综合而看,成本会计最核心的两方面就是成本核算以及成本控制,二者的结合不论是对于绩效考评还是决策需要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才发挥了成本会计的试纸作用。

篇10:对案例的思考论文

对三则案例的思考论文

笔者最近偶获三则案例,思忖几日,感受颇多,深觉育人工作是一项智慧而艺术的事业。

案例一:一天,刘老师班上的小军同学放钱的皮夹子不翼而飞了。于是,刘老师照例把全班同学集合起来,问:“有谁看到或拾到小军的皮夹子?”大家都说没有。刘老师只好又对大家说,如果谁拾到的话,立即归还给他。可大家还是异口同声:“没有看到。”这时刘老师又换一种口气说:“如果有人拾到了,现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回家好好想想,明天早上送到我这里也不迟。”……第二天早上还是没有人送来。

案例二:一位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王老师为了“侦破”班里一位学生丢钱的“案子”,发给班里每位学生一根一般长短的小棍子,让学生拿在手里并把手放在课桌下面。他说:“我这把小棍儿是施了法术的,谁拿了别人的钱,他的小棍儿会长长。”过了五分钟,他收回学生手中的小棍儿,收一根比一根,结果终于破了“案”——拿钱学生的小棍儿比别人的短了一截儿,因为他怕自己的小棍长长就暗中掐了一截儿。

案例三:我校周老师班上一位同学的20元钱不知被谁“借”走了。周老师让大家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讨论:①假如这20元钱是我丢的,我会怎样?②如果谁拿了或拾到了,不归还给失主,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发展下去后果会怎样?③如果犯了错误现在应怎么办?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已见,讨论很热烈。

在此基础上,周老师发给每人一张小纸条,事先讲清楚,如果你没拿这20元钱,使在纸上写“我没拿”三个字及自己的名字,如果你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便写,“我错了”。写的时候不准互相看,同时老师绝对保密,你自己认识了错误,老师绝不追究,只要以后下决心改就行。果真,一个同学在纸条上写着“我错了”三个字,并主动向班主任讲了事情的经过,把钱物如数还给了丢钱的同学。

思考

可以肯定班主任处理这种事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要弄清事情真相,二是要教育学生。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使“拾”东西没有归还的同学既不失“面子”,又受到教育。“案例一”中的刘老师采用的是提问式,三次发问,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三部曲”,即先直截了当,继而委婉式,最后采用宽容的方式,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因为这个“三部曲”是在一种常规思维支配下所进行的调查处理方式,学生对此习以为常,因而丝毫没有在学生中产生什么影响,尤其是那位拾到皮夹子的同学还会产生“会在全班同学面前丢面子”的危机感,他绝对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自动交出皮夹子来。这种紧紧相逼的工作方法最终只会获得个适得其反的结果。

那么“案例二”中的班主任王老师又怎么样呢?(教学论文 )一看结果,似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再细细思量他的整个教育过程,很显然,王老师是以“骗”贯穿此中的,这是一种教育欺诈手段。学生将棒掐去一截儿,说明还是有自尊心的,他不愿意将自己“拿”钱的事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出来。而王老师却用“骗”的手法让他自己“露了馅”。也许,这位学生以后在同伴们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也许,这位学生迫于王老师的“破案技术”暂时改掉了“拿”东西的毛病,但就在此日寸,他又从老师身上学会了“骗诈”的伎俩;也许,为了在全班同学面前树立新形象,这位学生表面上会积极表现,但等到诱惑一至,心底休眠的“病菌”又会再次被激活,重犯此错,长此以往,他将失去了和谐的“生长家园”,“无家”可归,形成病态的双重人格,到那时,可悲的是教育,受害的`却是孩子。

教育的功能在于引导、纠偏和提高。对于这些“拿”东西的学生,教育者既要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又要诱发他们的内疚感,激发他们的正义感。为此“案例三”中的周老师采取了讨论和在小纸条上写三个字的做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前两个例子,老师让当事人处于被动、不平等的地位和紧张、失去安全感的氛围中,试想,被动、害怕、焦虑怎能使人思想上生出健康的种苗呢?“案例三”中的讨论,则淡化了教育痕迹,使这位学生处于和其他同学同样主动、平等的地位,在讨论中每位学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和启发,特别是这位学生会从中受到心灵的触动和思想的感悟。而周老师工作的巧妙之处则在答应保密的前提下,让学生在小纸条上写三个字,因为小纸条对小学生来说本身就有一种亲切感,同时它又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这会使小学生即刻产生某种外在的愉悦;同时对“拿”钱的学生来说,由于经过了讨论这种体验,使他心灵深处产生了某种内在思想撞击,而获得某种类似于正义战胜邪恶的内在愉悦。因此,他的认错自然是呼之欲出,水到渠成了。

篇11:论对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原则论文

论对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原则论文

1979年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在北京开设代表处,标志着我国金融业走上了对外开放的道路。十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一直坚持有计划、有步骤的适度政策。截至1995年底,共有33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了142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20家、外资银行5家、中外合资银行5家、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资财务公司5家,到1995年底,已正式营业的外资银行和财务公司共有129家。在华外资银行的总资产额达191.4亿美元。[注释]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也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地分支机构为主,内容包括从开业审批到经营监管的监管体系,这个监管体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下文分别简称为《条例》、《细则》和《办法》)。

《条例》和《办法》共规定了六种外资金融机构的形式,其中属于外资银行的有:

(1)外国银行分行,这是外国银行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从数量上看占主要部分。

(2)外国银行代表处,指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并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派出机构。因为其所从事的主要是非经营性活动,对其监管比较简单,本文不予讨论。

(3)中外合资银行,指外国金融机构同中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

(4)外资银行: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从《条例》对设立外资银行的申请者的条件要求来看,[注释]此处的外资银行应理解为外国金融机构在华投资设立的子银行,也有称为附属行的,为和标题中的总称外资银行相区别,本文将此类银行称为外资子银行。

从这样四种形式来看,对其管理均涉及到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这个问题极为复杂,即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涉及国际间的协作问题。本文拟首先讨论近年来国际间所确立的对于跨国金融机构(主要是跨国银行)的监管合作原则,然后再分析其在我国的适用。

一、对跨国银行的监管原则

跨国银行是跨国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各国一般普遍接受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在其提交的《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第三次调查》中下的定义:“跨国公司是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它在一个决策体系下经营,各实体间通过股权或其他形式密切联系”。跨国银行在本世纪发展迅速,各国对它的监管一般是基于两大类原则。

(一)股权原则和母国监管原则

所谓股权原则是指股东有权对其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责任。依此原则,跨国银行的总行必须对其所设立的分行和子银行进行监督管理和承担责任。而按照国际公法上的国籍原则,一国对其国民的行为、利益或其他关系,不论发生在境内境外,均可以行使管辖权,即跨国银行的国籍国可对跨国银行行使管辖权,由此可以推出母国负责监管跨国银行的原则。

对跨国银行实行控股权原则有一定的特殊性。公司法一般规定总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对子公司则仅以所投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依此,跨国银行母行对其在我国设立的分行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但对其在我国设立的子银行和合资银行只承担有限责任。然而,普通公司法尚有对关联企业之间相互转移资产以逃避税收和债务的规制,而银行则本身既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在各个银行、企业之间货币的流入注出为当然之事,在此,对关联企业的限制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很多国家因此禁止设立外资子银行,只准设立分支行,而允许设立子银行的国家也往往在立法中加重了母行的责任。如德国银行法为了保护德国境内债权人的利益,就在对外资子银行的设立条件中加重了总行的责任,要求(1)外国银行总行应提交保护说明书;(2)根据存款保护基金会的规定,要求外国总行提交赔偿保证书,保证赔偿该基金会为挽救子银行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地方市场原则和东道国监管原则

地方市场原则引出的是东道国监管原则。外资银行在东道国活动,对东道国的经济秩序会造成影响,东道国家依据国际公法之领域原则当然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另一方面,东道国为外资银行提供市场,可以直接了解当地金融市场和跨国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由其对外资银行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比较方便和直接。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正是上文所述的跨国银行之间的资产流动性和银行的特殊性致使这两大原则在实践中存在着严重冲突。如甲国的A银行在乙国设立分行,因分行不具有独立性,故应归甲国监管。但如A行总行破产,则依法在乙国的分行也应同时宣布破产清算。但如该分行在乙国吸收存款,则其破产对乙国的经济秩序影响极大,极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乙国对此决不会坐视不管,从而产生了管辖权的冲突。

正是鉴于1974年原联邦德国的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的倒闭**,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十国集团和瑞士的中央银行在巴塞尔开会讨论对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和管理问题。1975年2月成立了常设监督机构“银行管理和监督行动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又称库克委员会。1975年9月,该委员会达成了第一个文件,即《对银行的外国机构的监督》。一般称之为第一个“巴塞尔协议”。

该协议是对两大原则冲突的第一次调和尝试。该协议认为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母国和东道国都负有监管的责任,双方应当分工合作。协议规定东道国监督外国分行的流动性和外资子银行的清偿力;总行则负责其外国分行的清偿力,对于子行的流动性总行负道义上的责任。此外协议还要求监督当局之间互通信息,克服银行保密法的限制,允许总行直接检查其海外机构,否则东道国则代为检查。该协议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但由于对两大原则的平行使用,不分主次,也引起监管责任的含混不清。

197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综合资产负债表原则”,确立了综合管理法,即把跨国银行的总行、国内外分行、子行作为一个整体,从全球角度综合考察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清偿力、外汇头寸、贷款集中性及面临的风险。综合管理法的确立表明巴塞尔委员会逐渐偏向于以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同时突破传统股权原则的限制,将分行和子行均统一到一起计算,考虑到了跨国银行业的特殊性质。

在综合管理法的基础上,巴塞尔委员会对巴塞尔协议进行了重大修改。1983年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出台,一般称之为第二个巴塞尔协议。此协议规定,把分行的流动性由过去的.东道国负责改为东道国和母国共同负责,即基于综合管理法,总行从全球角度管理其流动性;子行的流动性则仍由东道国负责管理。同时,也要求总行开具保函,保证对子行提供备用信贷。关于清偿力,其规定分行的清偿力由母国负责;子行的清偿力由东道国和母国共同负责。母行所以负责,当然仍是基于综合管理法。对于合资银行,则由东道国负主要责任,但如果外国银行占有多数股权,则仍应由东道国和母国共同负责其清偿力。对于外汇管理,则由母国和东道国共同负责,总行负责管理其全球的外汇头寸,东道国则只管理其境内的外汇交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第二个巴塞尔协议体现了“以股权原则为主,当地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管为辅”的总体思路,对监督责任的划分比较明确,比第一个巴塞尔协议有显著进步。

在此之后,巴塞尔委员会的努力成果又表现为1988年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一般称之为《巴塞尔报告》,它规定了对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统一要求,是对巴塞尔协议的具体化。

综合管理法当然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

(1)综合管理法要求总行对海外分行和子行实行全面控制。母国对总行的监管往往和东道国的国内法,如关于银行保密等义务相冲突。1984年著名的香港美国大通银行案即为一例。[注释]

(2)综合管理法注重强调母国的监管责任。一方面,目前著名的跨国银行的母国多为发达国家,容易造成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侵害;另一方面,强调了母国监管责任,也会使东道国放松管制以吸引外资的进入,从而造成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不力。

(3)综合管理法允许总行对其全球的分行和子行进行资金的内部调拨,这往往容易使东道国的有关管制落空;并且资金的内部转移也有可能对东道国的经济秩序、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

尽管如此,综合管理法在目前仍不失为比较合理和全面的一种监管办法,为各国所采用。美国在1991年底通过的《加强外国银行监督法》规定:除非外国银行在其原籍国(母国)受到全面的监督,且承诺依美国金融管理机构之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否则该银行不得在美国境内营业。同时还规定:外国银行在美分支机构与美国银行一样适用美国国内的银行法规;美国联邦储备局有权核准外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命令其停止营业,或是对之实施金融检查。美国对外国银行的监管就是一个适当分配母国监管权和东道国监管权的好例证。而欧盟则一方面规定了各会员国金融机构应符合的最低标准,如最低资本额及经理、董事的任职标准等;另一方面采取“互相承认”原则,即各会员国(东道国)必须承认其他会员国就其金融机构所发之执照以及依该国法令所准许之营业项目。相比而言,欧盟的方法过于强调母国监管,但因过于放松东道国的监管,而不能同时保证跨国银行受到全面的监管。所以,欧盟目前亦拟采用类似美国的监管制度。

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来看,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部分吸取了美国《加强外国银行监督法》的优点。这主要表现在强调申请在我国设立各种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者,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要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但从总体来看,我国是不承认以综合管理法为基础的第二个巴塞尔协议确立的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的。我国既允许设立分行,又允许设立子银行和合资银行,对业务范围未加区分。但只要求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其总行要提供对该分行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担保书。从监督管理上,我国区分子银行、合资银行与分行,对前两者有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同一贷款上限等风险管理要求;对分行则无这些要求。可见,我国是以普通公司法原理来对待这两类外资银行的,将前者作为独立法人处理,承认其总行只承担有限责任,而这一点,我们前面已谈过,是不符合跨国银行的特殊性质的。同时,我国如果过于强调东道国的监管,会在国际合作方同遇到困难,与强调母国监管的国际惯例相冲突,容易受到他国的对等对待,既不利于引进外资,也不利于我国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

总的来说,我国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面临着两个矛盾:一是吸引外资的需要和加强监管的矛盾;二是作为东道国监管原则与母国监管原则的矛盾。第一种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引进外资银行对我国会带来诸多利益;另一方面我国又担心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负效应而要对它进行监管,监管力度不够的话,负效应无法抑制;但如监管过于严格,在当今世界各国竞相放松金融管制的环境下,我国又会失去投资吸引力,达不到引进外资银行的目的。如何保持适度的监管,看来确实是一个难题。第二种矛盾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基本矛盾,上面已着重讨论过,此处不再赘述。

笔者以为,我国从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应适用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如果我们选择以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我们是有可能摆脱矛盾的两难境地的。首先,坚持以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管,第二个巴塞尔协议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依此,跨国银行仍然受到母国的全面监管。而依照综合管理法的话,总行的安全也可保证外国机构的一定安全。毕竟,监管只是手段,防范风险、安全经营才是我们追求的目的。其次,在坚持以母国监管为主的原则时,我们完全可以依照巴塞尔协议对监督责任的分工,辅之以东道国的监管,而不会使跨国银行缺乏监管,有空可钻。这样我们就可以达到更好地吸引外资的目的,而不至于象现在这样一味在“超国民待遇”和“次国民待遇”间追求平衡,以至造成中外双方不能公平竞争,双方均有怨言的情况。

那么,坚持以母国为主的原则,会不会造成对我国主权的侵害呢?应该承认,这是有可能的,这就需要立法者在立法时注意平衡,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如完善有关银行为客户保密的规定,可以规定一些材料和信息经审查后才能提供给外资银行的总行等。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发展,各国经济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金融业的开放程度是衡量一国经济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准。笔者建议我国可贯彻巴塞尔协议确立的原则,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逐步从以东道国监管为主向母国监管为主转化,从大趋势来看,我国只有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才有可能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制度。

篇12:刍议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论文

刍议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迅速。截到1994年底,已有来自33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银行在我国20个城市设立了393家代表处,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银行在我国13个城市设立了118家业务机构。随着外资银行的不断进入,强化对其监管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加强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1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外资银行的引入,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是:开辟了我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新途径,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为国内“三资”企业及进出口企业提供了较完善的涉外金融服务和国际市场信息服务;为国内金融机构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培育现代金融管理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强化了我国金融业的竞争机制,促进了金融体制改革,等等。但是,由于外资银行所涉足的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行业――金融业,它们的任何举动都可能对我国的整体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尤其是在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尚未完善、金融业发展水平还相当落后、市场体系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难免会对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带来冲击,增大货币政策、贷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的制定、实施难度。因此,在目前形势下,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从现行制度来看,我国目前对外资银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业务范围的限制和进入程序的管理上。业务范围的限制方面,主要是不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及吸收国内企业、个人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进入程序的管理方面,一是要求外资银行携入资金必须达到一定标准;二是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进入附加对等设行的条件;三是外资银行一般只允许在沿海开放地区设立分支;四是申请在我国设立分支的外资银行总行必须出具对该分支承担税务、债务责任的担保书;等等。应该说,这些监管措施对我国外资银行的引进和发展曾经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开放的深入发展,现有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措施已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特别是“复关”后我们将不得不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修改和取消现行对外资银行过于僵化和严厉的管制措施,向国际惯例靠拢,短期内必将对国内金融业造成较大冲击。从这一角度说,如何改善和加强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强化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几点构想

1。逐步建立合规性检查与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

70年代以来,西方在金融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股金融管制自动化的潮流,随之而来的是银行业风险的增加。为此,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加强了对银行业的风险性监管。比如日本将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分类、分项、分点列入“检查表”中,以此为标准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核对,这样问题在刚出现苗头时就能被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使各金融机构始终都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而我国当前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还停留在是否符合法规的事后检查阶段,根本没有以预防为主的风险性监管。建议我国学习西方经验,逐步建立合规性检查与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对外资银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以减少其对我国金融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风险,保障我国外资银行体系的正常运行。

2。建立日常报表分析、实地检查、非实地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主要依赖日常报表分析,其他监管方式很少采用。今后除了应落实专门人员对外资银行进行日常报表分析以外,对报表分析中所发现的问题,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有重点的实地检查或非实地检查。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还可由人民银行总行或其分行派出常驻检查组,加强监督。

3。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构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外资银行一般实行国民待遇,因而在监管机构的设置上并不区分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这一模式也应成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发展的方向。但鉴于我国具体国情,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国对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仍需分开管理。对外资银行的集中管理,可以现有的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为基础,合并外汇管理局和稽核司中从事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的人员,组建“涉外金融机构管理司”,作为我国负责外资银行监管及国内银行跨国经营等事宜的最高机构;对一些外资银行较集中的城市,可在当地人民银行设立“涉外金融机构管理处”,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并且这种监管应归人民银行总行直接领导,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以树立监管工作的权威性。

4。完善外资银行监管的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目前已颁布了几个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条例,但完善的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法规体系远未建立,在此情况下要防止外资银行在我国的不正当行为是很困难的。必须加强立法,尽快完善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们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保证外资银行的健康发展和我国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5。建立外资银行作用评级制度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对我国的外资银行进行信用评级:(1)在华业绩。用以评价外资银行对我国的贡献。(2)遵守我国法规情况的记录。用以评价其经营的守法程度和相关风险。(3)经营素质。用以评价外资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内部管理质量和盈利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几方面内容细分为多个具体指标,并规定相应权重和评分标准,由人民银行或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每年定期对各外资银行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将外资银行分成不同的信用等级,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介上公布,以充分调动外资银行抵御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自觉性。这样不仅有利于我国外资银行体系的安全运转,而且也可减轻监管机构的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外资银行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6。建立定期外部审计制度

在金融监管体系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香港),一般都要求外资银行聘用外部审计师并定期公开其主要财务报告。借鉴这一做法,我国也应规定外资银行必须至少聘请一名经当地人民银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必要时可由人民银行另行指定有关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外资银行的有关财务报告应定期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予以公布,以使外资银行不仅接受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管理,同时也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

7。完善监管程序,建立上诉制度

我国现行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3条只规定了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者在90天内未接到人民银行的正式申请表时,其申请即自动失效;对于外方申请者或外资银行不服各级人民银行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时的申诉问题并未作明确规定。建议我国应建立外资银行上诉制度,在外资银行对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方面可从外部来监督我国监管机构的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外资银行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树立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体系的良好国际形象。

篇13:浅谈工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论文

浅谈工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论文

近日,某地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起因是某校学生在学校周边餐馆就餐,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有关部门紧急行动,中毒学生得到及时救治,现已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后,各有关监管部门相继展开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该餐馆证照齐全,工商部门对该餐馆已履行了职责。然而,在日常经营中,餐馆所需的桶装植物油质量的优劣也是诱发食物中毒的起因之一。《食品安全法》自实施以来,各级工商部门相继加大了对食品的监管,尤其是加大了对预包装食品的监管,却忽视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桶装植物油即为散装食品,它和预包装食品一样,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何谓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中没有给一个具体的解释。笔者认为,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那么,基层工商部门应当如何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呢?

一、加大力度,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散装食品大多生产加工和销售防护措施比较简陋,品种多、流通快、消费量大,安全隐患较多。基层工商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散装食品监管的重要性,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除了要做好自身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外,还要邀请食品安全有关领导和专家,为工作人员和辖区的食品经营者、校园、社区百姓进行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杂志期刊、社区公示栏、入户发放等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将国务院和省、市、区县关于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社区的每个角落,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积极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基层工商部门要制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给辖区散装食品经营户,并要求他对照承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提高遵纪守法和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把散装食品安全关

基层工商部门要按照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监管是第一责任的“两个第一”要求,积极行动起来,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散装食品监管工作。

(一)严把散装食品经营资格准入关。

基层工商部门对辖区要实行每周巡查一次以上,严格审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特别是校园周边、车站码头、街道集市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对证照不齐的经营户,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一起形成联动,一律依法处理或予以取缔;基层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对从事散装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严许可。对无证从事散装食品生产加工的,基层工商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被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前置许可的食品经营户,要进行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新设立销售散装食品的,一律要进行现场核查,对经营场所、仓储场所、防护设备、设施等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变更或撤销许可范围。

(二)严把散装食品质量关。

一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初次交易的散装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应当验明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散装食品是否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禁止销售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

二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并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检查散装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进货台帐是否记录供货人、购进时间、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是否保存进货单据。告知经营户食品进(销)货台账和进货单据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散装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售散装食品、库存散装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储存散装食品,是否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凡是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的,一律依法重处;凡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

五是定期抽检,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散装食品的行为。基层工商部门按照年度管理计划,对重点散装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散装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人们群众普遍关注的散装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的散装食品,工商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散装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散装食品销售工作。

三、做好监管记录,规避履职风险。

基层工商部门监管的范围点多面大,食品安全又是基层监管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不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还要善于做好各项工作。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有质有量地做好检查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注意自我保护,该做记录的要做记录,该向上级报告的要及时报告。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度和警惕性,上级工商机关应当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保护措施,规避基层执法风险。

四、发动社会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切实抓好流通领域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工商部门在已建立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还要发动社会监督力量,保障食品安全。可以采取邀请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店、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离退休干部、教师代表、外来务工者,共同商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各界取经。同时建设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一支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监督队伍。聘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及其它社会各界人士为食品安全监督员;乡镇和行政村充分吸纳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基层的监督员、信息员,壮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悬挂公示牌,把食品安全的防线构筑到千家万户。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基层工商部门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力量,依法监督,严格执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科学方法。基层工商部门要按照总局“两个第一”的要求,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保护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篇14:国际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论文

国际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论文

会计信息在银行监管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会计报表数据是银行持续监管的基础,会计谨慎性原则与银行审慎监管在理念上一脉相通,银行监管的重要指标实质上是财务比率的演化。银行监管者更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也更强调会计标准的重要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当前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之间存在的差异。从目标来看,会计部门趋向于建立对银行财务状况的“中性”评估,监管部门从审慎的角度则更趋向于保守的评估。从方法来看,会计部门要反映过去交易和事件的结果,强调回溯性方法,监管部门则更关注未来,强调前瞻性方法。长远目标是要保持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的一致,但在达到长远目标的过渡时期,两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

一、对监管资本的影响。

资本充足率的变动来自银行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变动,而国际会计准则直接影响了这两个项目。一方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化,增加了银行资本的波动性。另一方面,新资本协议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主要包括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有些表外业务也将纳入表内反映,必将影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

二、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强调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要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贷款损失已经发生。这与银行监管政策的审慎性和前瞻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银行监管当局要求银行不仅要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计提专项准备,还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一般准备。

三、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风险和回报是否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的终止确认标准,绝大多数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仍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就不可能在资本监管方面得到优惠,从而提高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

四、对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的影响。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银行应将交易性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分开。交易账户按市场价格计价,银行账户则按历史成本计价。而国际会计准则极大地拓宽了按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范围,使得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界限更加模糊,增加了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实施审慎资本监管的难度。

五、对判断银行损益真实性的影响。

尽管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业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必须有确实的理由、事实或依据,但不能排除其中包含有大量的主观分析和判断,这给监管部门评价商业银行收益或损失的真实性带来一定困难。

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机构都认为,新的会计准则为金融工具规定了全面的、明确的会计标准,建立了良好的约束机制,对提高银行会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高度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审慎银行监管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各国监管当局高度重视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与监管政策不同步带来的分歧和挑战,强调监管当局应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采取审慎的前瞻性的监管标准,努力使会计制度变革符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在会计报告和监管报告、会计资本和监管资本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管当局也对国际会计准则表示了谨慎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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