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司法交易行为的市场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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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司法交易行为的市场化论文

篇1:试论司法交易行为的市场化论文

内容提要:司法交易行为是指寄生在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各种腐败行为或现象,依其在整个司法体系中的演化过程,从理论上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递进层次:司法交易行为――司法腐败――司法交易行为市场化――司法活动市场化――司法的制度性腐败。本文从社会信息经济学的视角剖析司法交易行为的'性质及其一般运行机制,从中概括出司法交易行为市场化的基本构成体系和发展趋势,进而揭示司法腐败的规模化发展,不仅会促进司法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运作,还将导致司法活动的制度性腐败。

关键词:司法交易行为 司法商品 司法商人 司法腐败 司法交易行为市场化

TRY TO DISCUSS MARKETISATION OF JUDICIAL DEALS

__ The judicial corruption that an angle of information economics

Abstract: Judicial deals refer to all kinds of corrupt dealings in judicial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their evolutionary process in judicial system, they can be theoretically divided into several levels as follows: judicial deals――judicial corruption――marketisztion of judicial deals――marketisztion of judicial activities――corruption of judicial system. This article dissects the essence and functional mechanism of judicial deal from an angle of information economics theoretically, summarizes its basic structure and developing tendency , then reveals that judicial corruption developed in large scale would accelerate market-mode distribution and function of judicial resources ,and cause the corruption of judicial system.

Key Words: judicial deals judicial merchandise judicial dealer judicial corruption marketisation of judicial deals

篇2:试论司法交易行为的市场化论文

――信息经济学视野下的司法腐败

在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下,司法的存在状态一般可分为动态的司法活动和静态的司法制度。司法交易行为是指寄生在司法活动中的各种腐败行为或现象,依其在整个司法活动中的演化过程,从理论上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递进层次:司法交易行为――司法腐败――司法交易行为市场化 ――司法活动市场化――司法的制度性腐败。这种层次性涵概了以下内容:司法交易行为量的积累演变为规模化的司法腐败;司法腐败的规模化形成司法交易市场,促进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司法交易行为市场化侵蚀司法活动的正常机体,诱使司法活动产生市场化因素和性质;市场化性质的司法活动势必要求具有市场管理机制的司法制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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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指引化解异常交易行为风险论文

指引化解异常交易行为风险论文

10月2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颁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该《指引》将对金融期货市场交易秩序的正常维护,进一步规范金融期货交易行为,妥善保护金融期货市场上各方投资、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该《指引》共12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现作出提炼和解读,使大家共同认识化解异常交易行为的意义。

一、金融期货市场上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规范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长期的调研和论证,认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需要重视的主要问题是风险控制。既然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是投机和规避风险,任何一个交易品种都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且因具有两个相反交易方向,多、空双方的博弈要比现货市场来得突然和惨烈;加之股指期货交易与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关联性较强,更多的问题和矛盾都将反映在交易品种的高度投机上。

因此,控制金融期货市场交易风险,突出集中在如何化解市场操控的风险上。可以说,市场上无论是投机者,还是规避风险者(即持仓方向与证券市场走向相反者),都是为了博取差价,获得赢利。既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又能采取集中持仓、频繁交易等方式不现实,将难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有些市场主体不惜铤而走险,与市场监管者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当市场达到一定的活跃度后,各种操纵风险随之而来,这也是金融期货交易监管者制定本《指引》的市场基础,或者顺应市场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所以,本《指引》第1条至第4条都是规范性规定,是对交易所、会员、市场交易者权利义务的界定。

二、具体的异常交易行为有哪些,如何发现并界定?

《指引》在第5条共界定了10种异常交易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在期货交易发展到全面电子化交易时代所普遍反映出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并非出现类似苗头就必然会界定为异常交易,例如开市、闭市5分钟内的交易有时是清淡交易,可能1手、两手都会导致价格波动,关键要连续跟踪,是否对交易价格、交易量产生持续性改变,甚至只由几个交易者操纵。

1、关于以自己为交易对象的买卖。一是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主力吸货阶段,每日造成虚假繁荣,增加成交量,提高自己持仓比例,为控制或者打压交易价格做准备;二是进入拉升或者连续卖空阶段,不断买或者卖的推高或者压低价格,为自己赢取差价空间。对于该种交易手段需要会员或者交易所连续监控,方能发现谁在大量买或者卖,暗地里操纵市场价格。

2、与同一机构或者个人的频繁交易。对于正常的偶然性买到或者卖给同一人的,不属于交易异常,如果每日或者连续三日以上,或者虽有间断,但实际与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人频繁交易的,应当认定为异常交易。对于这种行为的监管,常常需要核对同时相反方向的持仓、清仓,且数次同时出现,方可成为监控重点。

3、大量交易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有的机构或者个人财大气粗,常常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当前价格的价格申报成交,以达到迅速建仓或者影响市场交易价格的目的。此时,需要对该会员或者客户席位进行集中关注,看其建仓或者卖空目的是什么,以便作出准确定性。

4、多次申报并撤单的.行为。在第5条第4―6项中实际集中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的不同表现,例如大量、多次申报并撤单,日内撤单次数过多,日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或者开仓交易量较大。在日内3―5次撤单应当视为正常范围,如果超过5次以上的,则有理由怀疑其属异常交易;如果交易量过大,例如持仓限制不超过100手,而其日交易超过300手,甚至500手,或者更多,有理由怀疑其异常交易。

5、有关联关系的编码持仓超过限额。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客户交易编码下的持仓虽然超过限额规定,但其主要为规避风险的目的,交易并不频繁,对市场交易价格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不视为异常交易。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客户编码下持仓超过限额,并交易频繁,对市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当视为异常交易,且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6、大量或者多次高买低卖的行为。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做空的投机者身上,为了压低价格,采取高买低卖,以取得更大差价空间;也可能存在个别的扰乱市场的行为,给市场监管和正常交易制造麻烦。这种情形一般应与其他异常交易行为联系起来看待。

7、设定计算机交易程序,影响交易安全。这种情况往往是电脑专家为机构迅速建仓、快速出仓开发的交易系统,由于与交易所交易规则有矛盾,可能与交易所启用的交易系统技术上有差异,极易产生控制市场的效果,影响到整个市场的交易安全。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这属于本《指引》规定的兜底条款。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监管加强了,投机者还会发明更先进的交易手段与监管手段抗衡,这也要求监管机构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随时堵塞交易中发现的漏洞,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既保证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又确保各类市场交易者在金融期货市场上获取博弈的收获。

三、会员与交易所对异常交易的监管措施

本《指引》第2条规定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进行监控,有权采取相应监管和处罚措施;第3条规定会员应当履行对客户的管理职责;第4条规定客户应当接受管理并应当自律。第6条、第7条规定了会员的具体管理行为;第8条、第9条规定了交易所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1、会员对客户异常交易的管理措施

首先,根据《指引》第7条规定,会员应当与客户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客户出现《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以及本《指引》第5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并经劝阻、制止无效的,会员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开仓、拒绝客户委托,直至终止经纪关系。这一条的规定,既包括了会员与客户约定的具体防范异常交易的内容,也包括了会员可以采取的措施,即会员的权利。根据《期货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会员采取措施如平仓等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由客户自行承担,不能归责于会员的限制交易、平仓等行为。

其次,根据本《指引》第6条规定,会员有密切关注客户交易的义务和责任,要注意从预防角度防范异常交易行为,引导客户理性、合规参与期货交易。该注意、提醒义务应当在合同特别注意事项中加以约定,合同格式条款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亦应随着期货交易发展特点予以补充完善。

再次,根据《指引》第2条规定,会员不得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会员其实也是期货交易的组织、管理者,不得参与期货交易(自营会员除外),更不能煽动、诱导客户进行涉嫌操纵市场的异常交易。

2、交易所对客户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第一,监管和处罚程序应当合法。交易所的监管或者处罚措施作出以后,应当向客户发出书面决定,并通过会员送达;会员在送达过程中应当有送达证明;会员应当配合交易所采取好监管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做到监管、处罚程序完整,才能争取实体公正,让客户心服口服。

第二, 具体的监管和处罚手段与措施。《指引》第8条规定,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电话提醒(例如超仓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减仓、守规),列入监管关注名单(违规行为的连续监管),约见谈话(规劝);对于屡教不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则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规定作出相应监管措施或者处罚;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常这是指的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

四、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处罚措施

根据《指引》第10条规定,会员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有权进行监管或者作出处罚措施,同时可能影响到会员的分类评价分值,影响到会员的市场地位。

1、未及时、准确送达交易所文件的。对于交易所的监管信息、书面决定,每个涉及的客户其实应当有所心理准备,会员与客户、客户与交易所、会员与交易所的及时沟通是十分必要的,各会员应当积极配合交易所的监管、处罚措施的执行,不能形成对抗,或者采取消极态度。

2、对异常交易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会员与客户的委托协议,会员有责任管理客户的交易行为,并应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规范交易程序,维护广大客户的公共利益和共同的交易秩序。

3、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消极对抗行为的。有的会员可能对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为然,采取放任态度,有的可能与客户存在某种默契,故意隐瞒、拖延、漏报等,消极对抗交易所的监管,都是与市场规则不相吻合的行为,也是交易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会员应当自觉避免上述行为,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和合同义务。

4、若干支持异常交易的行为。本《指引》第3条和第10条第4项都规定,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属交易所监管和处罚的行为。会员应当自觉协助、支持交易所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客户异常交易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制止,不但该客户应当受到处罚,也会影响到该会员的市场地位,得不偿失。

综上,在金融期货市场已达5万户交易客户的情况下,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对于证券市场规避风险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金融期货市场成为证券市场交易者避风港的地位逐步确立。相信,随着本《指引》于月15日开始实施,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规则更加完善,市场交易更加透明,必将为资本市场的建设、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篇4:规范司法行为总结

按照市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我院检察长在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上和全体干警大会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并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西城院具体实施方案。党组提出,一方面要全面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要结合西城特点,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院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将专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的要求落到实处,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附有任务推进进度一览表,将要求和落实时间具体化。本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第一阶段任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整治工作的推进。在第一阶段,我院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工作人员,将上述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在内网公布,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为信息联系组和执行监督组。

第二,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时间在周一下午,会商相关事宜,部署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在内网设置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各部门报送信息直接上传专栏。

第四,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本院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确定一至两项不规范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提出本年度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报送工作信息。

第五,梳理以来最高检、市院、我院出台的所有涉及办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照比较后及时完善。

第六,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案件专项评查,确定本院执法办案中的十一项风险点。

第七,在各部门年初向党组汇报工作时,着重强调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汇报的重点。

第八,明确了院领导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每名院领导负责督导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我院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除市院要求的规定动作外,认真领会高检院和市院的精神,力争做出西城特色,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院的业务培训工作以及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做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解决我院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抓落实,将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在本部门及时开展学习,深刻领会最高检、市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曹建明检察长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的相关信息在内网通过处室动态的形式予以反映。对于各个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经过梳理,确定了26项部门整治重点,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了本院存在的10项共性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监察部门结合案件评查以及近年来受理查办的案件归纳出11项风险点。下一阶段,我院将紧紧围绕上述47项问题,开展查摆。对照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参照市院第一阶段的做法,我院按照规定和要求全面扎实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目前,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制定出第二阶段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做好了转段的工作准备。第二阶段工作中,我院将着重强调主管检察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

篇5:规范司法行为总结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门头沟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高检院和市院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以及市院池强检察长在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工作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步骤、教育培训、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八个部分,工作方案紧密联系我院实际,指向明确,操作性强。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副组长,业务部门和相关综合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考虑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多项整治重点内容涉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我院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反贪局办公室,以更加突出整治重点,更有力度、更切实际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召开动员部署会

2 月13日我院召开全院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宣读了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对北京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杨淑雅检察长对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紧紧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出经验、出做法。

(四)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

杨淑雅检察长就我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责任分工、目标任务等情况向区党委、人大负责人进行了专门汇报,取得了区相关部门与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五)编制规范司法行为法律法规汇编

为便于部门和干警全面系统地掌握执法办案规范,准确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抓手,我院对整治重点所涉及的78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范等文件进行了整理汇编,以附件的形式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同下发,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参考资料。

(六)创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我院各部门选派了政治强、业务精,有较强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干警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同时,创办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每周编发2期,反映我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工作在反映工作动态、提炼经验做法、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七)抓好学习研讨

在学习研讨工作中,我院整理汇编了20份学习资料,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精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系列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北京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将学习资料统一发放到各处室,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学习内容的全面性。通过学习研讨,全院干警对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司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后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院党组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时多次强调,严格规范司法、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紧密贴合实际,确保工作务实、扎实推进

一是整治重点问题贴合实际。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初,院党组就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处室的意见,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我院执法办案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定了我院十四项整治重点,包括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和具体执法办案环节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涉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调取证据及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举报工作、保障辩护人权利、侦捕诉监督配合等内容。通过细化整治重点,使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能够更有抓手,下一步以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问题为提领,更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

二是工作方法步骤贴合实际。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要求,我院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在突出工作任务的可操作性,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完成标准、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部门和每名干警都知道各阶段该做什么、怎么做,保证执行效果。

三是工作目标要求贴合实际。树立规范司法理念、构建规范司法机制、提升规范司法能力是专项整治工作的三个目标要求,我院将这些目标具体化,坚持虚功做实,把目标任务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如通过部署各项检察改革工作,保证构建规范司法机制目标的实现;通过开展打基础、抓规范的业务培训,保证提升规范司法能力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找准问题、有效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时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整治重点,列出了我院的整治重点问题,为后续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基本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树立找到问题、改正问题就是成绩的意识,要求将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在学习研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习研讨不走过场,带着问题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文件,深入思考当前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为开展对照检查工作以及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规范意识。要求各部门梳理明确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对每个环节、阶段该做哪些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强化执法办案的规范性,严格落实各项诉讼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经常容易被忽略的环节上,如告知程序、换押程序等,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容易出现程序违法或瑕疵、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发现后及时改正,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今后的执法办案活动。如在自侦部门办案中发现法警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不规范,讯问时只有办案人员而无法警看守,容易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对此,要求法警队及时予以改正,并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法警部门的看管职责;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出现的因案卡填录错误、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数据统计错误的`问题,案管部门与各部门内勤共同做好检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并制定了《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办法(试行)》予以系统规范。

(四)强化制度建设,依托检察改革,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过整章建制加以巩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要保证这一目标任务实现并达到常态化,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因此,我院明确要求各部门都要制定执法办案规范制度,要注重总结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 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结合起来, 制定保障检察权规范行使的制度机制,从工作流程、责任分工、质量标准、监督问责等方面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为检察权的规范行使建立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二是依托检察改革,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今年,我院成立了检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院各项检察改革工作,要求各部门确定至少一项检察改革重点,明确具体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等。在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中,按照池强检察长提出的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的要求,坚持以“通过改革促进司法规范,以规范来支撑司法改革”为目标,力争通过检察改革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合理完备、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注重教育培训,夯实法律基础,提升业务素能

将规范司法行为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在刑检、自侦、民行三个条线的培训和全院综合培训中,都突出了打基础、促规范的内容,如刑检培训中设置了案件汇报实训、繁简分流制作法律文书培训内容;在自侦培训中设置了讯问笔录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撰写等培训内容,都是从执法办案最基础的环节入手抓好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业务培训为干警夯实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办案基本素能。

(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检察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检察长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每两周听取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了解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通过阶段性汇报,极大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增进了工作效果,防止出现工作拖沓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明确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好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

三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对 部门履行检察职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监督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检查阶段的要求开展好查找问题工作,同时,将卢希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要求贯穿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组织各部门认真查找问题

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对照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司法档案要求,对照岗位廉政风险点,深挖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市院对口业务部门确定的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

(二)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将征求意见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认真听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师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部门职责性质,合理分组,确保征求意见更有针对性,如向法院征求意见,安排由公诉部门牵头;向律师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有自侦部门牵头。为保证征求意见取得实效,向被征求意见单位递交我院专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汇报材料,使其详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征求意见表,提高征求意见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此外,我院将提前向市院督导组汇报征求意见的具体时间安排,邀请督导组领导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组织撰写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

在认真查摆问题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详细列明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立场、司法理念、职业道德、司法作风、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查找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检察长主持起草,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检察长审阅,部门和中层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要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干警对照检查材料要交部门负责人审阅。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结合查找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查找出的“四风”问题,抓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利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力争在作风上、素质上和能力上有新的提高。邀请市院督导组领导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我院工作。

篇6: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材料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区法院提出的“xx”工作布局,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重点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安全创建、维护稳定、涉诉信访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安全稳定的牙克石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前三个阶段活动中,坚持“三清理”,突出“三重点”,找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和规范”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对公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的追踪、典型案例的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执行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健全了司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我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打好开展活动的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就此专题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并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了常设活动机构,抽专人成立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第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院的要求和我院的情况,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强调要通过整改活动近期目标解决好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的问题。二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三是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再审难的问题。四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问题。

第三,在7月1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极大的热情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并做到从每个干警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从而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转变。

第四,就专项整改活动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确立了以“查案件,强执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法院管理”为整改活动内容核心。讨论、研究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阶段性的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顺利完成“健全制度”形成良效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查找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和审判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邀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国有、私营企业的领导来到我院,就活动的开展,专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重点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来自外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向纵深开展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内部挖潜,确实把问题查准找实。为使活动开展不流于形式,使全院干警人人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院内确定了五个整改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担任,下设分管的庭室各成员,就院里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干警至少要为院里查找三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专项整改办公室。此举在全院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干警们立足于不同的方位和角度看问题,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的归类和筛选,共归纳出好的建议:在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方面、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文书方面、审判方面,其他等主要方面22条;存在问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三个方面10条。上述问题,活动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第三,从审判业务入手,抓审判纪律建设,找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清理了xx劳动争议案件等引起涉诉上访的案件,找出群众上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当事人不细心,不认真,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误解,且由于工作量大,只注重业务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时缺乏耐心等等。

二是集中清理了xx年至xx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xx年2件,15件,xx年7件,xx年1-6月2件。找出造成重审、改判案件主要原因体现在:程序违法,如漏列当事人,当事人设置不当,受案范围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使一、二审认定事实不一致,调解制度落实不到位,调解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不能如实反映认识过程及审判全貌。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心到位、查找问题到位、剖析原因到位、写出评查案件分析原因到位。为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职业化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正确、及时、全面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对照检查历年来我院办结的执行案件,逐件查摆,找出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存在明显欠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2件,对此全院专题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专门形成了以案说法、以实说理的较为深刻的案例分析材料上报政法委。

对于在法院工作中排查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院党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了院长为解决问题的牵头领导,带领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在查排问题的同时,还着力加强开展活动的典型引路工作,推举执行局副局长林立新同志为本次活动xx市级的先进个人。

(三)加强活动开展的力度,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xx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了十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其宗旨在于通过对社会公开承诺,使我院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另外我院又进一步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日制度,从而扩大了监督渠道。上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门厅张贴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知道,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抓承诺落实上,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了解公开承诺的内容,人人会背公开承诺的内容。采取了领导亲自抓,群众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庭室每周都召开一次落实承诺分析会,认真对照检查本庭室在一周的时间内是否按照承诺来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的。与此同时,整改办形成督查组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其做为长效机制,真真正正地成为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司法行为。

(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着重在执行人员素质上“下猛药”,在执行纪律上“订硬框”,在执行力度上“见功夫”,在执行效果上“见成效”,在执行宣传上“造氛围”。一是对关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修订;二是对执行人员业务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三是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分难易程度,进行重点攻关,特别对一些影响较大被执行人具有给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依法予以坚决执行;四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办案人员以案说法,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五是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纵向与横向联系,除了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时汇报执行工作,还注重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相互联系,全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限时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利用秋收大好季节,放弃“十一”长假,深入各个农业点大力展开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114.8万元,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使未结执行案件降到最低点,结案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取得了专项执行工作活动阶段成果。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查摆出的好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司法程序、司法公开、监督制约、司法礼仪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规范,共确定各种制度31项。

一是针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我院制定了严格干警学习,上班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报告制度,并严格干警上班时间,不准中途溜号或办私事,不准串庭,串岗闲聊等规定。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应着装上班佩戴公务证。集体参加活动,应着法官(警察)制服,装束统一,规范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

二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及时完善了不同岗位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并与奖惩挂钩。

三是针对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

四是针对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公开诉讼费用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关于司法救助若干规定》等。

五是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我院向社会公布了《落实司法为民承诺意见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是为规范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我院修订了《庭审纪律》、《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和《干警行为规范》等制度。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实行目标责任扣分制和纪律处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惩处。

(六)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龙头,搞好培训考核工作

为使活动第三阶段培训考核阶段落实的卓有成效,xx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发起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就此,我院进行了专题动员,强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到目前是为止,分别进行了书记员速录业务评比活动、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刑事,民一,民二观摩庭审活动。在上述活动中还激请了四大班子领导及人民群众参加观摩评审,从而达到了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的形式向领导和人民群众展示和确实提高了自身素质的要求和目的。

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是今后五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并列入本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法院参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具体事务,同时定期向市委报告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委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宁

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重视对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型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认真审理破坏婚姻、家庭犯罪、侵害公民名誉、自由犯罪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通过正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234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88.5%。

(二)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主体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保护私有财产权及其收益,鼓励社会财富创造。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民商事关系的平等性,树立民事行为的诚信观念。慎重审理了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中的纠纷案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防止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法保障社会信用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额风险。妥善处理了“三农”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4件,审结600件,审结率为80%。

(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理顺社会情绪,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的实际,重点审理了有关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通过审判,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全部民事调解率达60%。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943件,审结率为87%。

(四)加强行政审判,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对房屋拆迁、道路拓建、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平衡及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10月份,行政案件收案11件,结案7件,审结率为58.3%。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裁判的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防碍、逃避、阻挠执行的行为,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的途径和方式。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防止因个别执行措施失当导致矛盾激化,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今年1-10月份,受理各类执行案425件,结案371件,结案率76.2%,标的总额1088.8万元。

(六)重视宣传工作,把创建活动搞的有声有色

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把宣传信息工作做为一个重要载体,将工作成绩向社会予以公布。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同时还在院《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各庭室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量化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共向《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了90篇文章,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了50期简报,从各个不同角度上反映出了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另外,我院还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及向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悬挂安稳宣传横幅及出黑版报等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展示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风彩。

另外,我院在落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上,重点是通过对我院所属的11个基层法庭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反复斟酌,决定上报xx市中院撤并5个基层法庭(伊图里河法庭、巴林法庭、牧原法庭、绰源法庭、乌奴耳法庭),留下6个基层法庭(免渡河法庭、库都尔法庭、乌尔其汉法庭、塔尔气法庭、博克图法庭),使基层法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建基层法庭的有关规定,我院上报新建免渡河、库都尔、乌奴耳、塔尔气四个基层法庭已被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目前,已将上述新建四个基层法庭的所有手续全部备齐,投资一到位,即可兴建。

三、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的维稳工作,重点在妥善调处群体性的事件上下功夫。为此,专门制定了以院长为首的维护稳定领导组织机构,并相应地制定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信息分析研判制,定期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宏伟事业和神圣职责,并亲自带头,身体力行,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类措施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今年7月份,在处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试生产时,部分民工因承包商拖欠其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生产这一事件中,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连夜深入实地给民工做工作,引导他们按正当的司法程序诉讼解决问题,并现场办公,为交不起诉讼费的民工办理缓交立案手续,为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判决后能得到执行,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给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做工作,先行给付拖欠工资三万余元,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及时回家,不仅解决了他们实际问题,还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闹访和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很快投入了正常生产。今年,我院还参与处理了温洲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围攻市政府及301国道修建部分农民阻拦等群体性的事件,均起到了审判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的作用。

四、开展息诉息访工作情况

xx年截止目前,我院涉诉上访案件发生1件;来信来访共计11件,52人;市人大、xx市中院督办案件5件;针对近两年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隐患案件10件,针对上述信访案件,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宗旨,以公开听证接访活动为龙头,使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从而达到了“零进京”活动开展的目的,形成了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的一大亮点。

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xx年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复查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此同时,专门成立“三访”案件复查合议庭。在复查中坚持有错必纠,有瑕疵必补,该赔则赔,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复查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达不到上访目的,不依不饶的缠访当事人,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公开接访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对王明瑞、刘芳、张运成、许世玉等几位老上访户的上访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其无理缠诉行为进行严厉驳斥。同时,从稳定大局出发,采取一定措施,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最终这几位老上访户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我院的信访听证会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份,自治区纪检委专门组团前来我院观摩信访听证会,并将我院的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xx年以来,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排查出的70余件多年来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均给予妥善解决。今年,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在院内推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负责制,执行人负责制的“三负责”制度,让每位法官增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仅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主动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院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为主线,认真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斗争。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进入此次专项斗争后,我院迅速行动,成立了市法院“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领导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斗争的精神,全力以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快审快判,从重从快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在专项斗争,我们始终对该类犯罪保持猛烈的攻势,突出重点,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与“稳、准、狠”的原则相结合起来,对那些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既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又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时,牢固树立办案以证据为核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不因“从快”而降低审判质量标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做到快速审查,从快判决,把审理期限最大限度的缩短,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共审判抢劫案17件28人,抢夺案1件1人,盗窃案43件68人,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共61件97人。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在“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落实和“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

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表现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增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两个素质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面对刑事审判任务重、人员少的压力,全体干警克服困难,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大局意识及工作风貌等都有了较大改观。

各位领导,纵观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深深感到还有一定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请督查组多提宝贵的批评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加以改正。时值年终岁尾,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全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篇7: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材料

为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xx区法院党组决定开展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他们从3月上旬就开始着手调查研究,制定了区法院专项教育整改实施意见。

3月20日,该院召开专项教育整改动员大会,对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一个多月来,全院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抓得紧、抓得实,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第

一、第二阶段的工作。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作为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

该院决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既是法院系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导方针、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新世纪法院工作主题的迫切需要,这项工作不仅必要,而且十分及时。该院在年初部署工作时,即把此项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作了重点布置,以主要精力来抓这项工作。

1、自上而下,层层动员,首先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教育整改,该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安排意见》,明确了教育整顿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重点解决问题和时间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充分认识这次教育整顿的意义,切实把它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官职业道德、强化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严明审判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法官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该院相继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体干警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充分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全体干警对“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重要意义的认识。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教育整改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制订了具体的行事历,使每一阶段、每一天的活动操之有据。该院按照五个副院长分管庭室的范围划分了五个教育整改小组,对教育整改实施了有力的领导。

2、点面结合,加强领导,努力增强教育整改效果。开展教育整改以来,区法院坚持全面掌握与重点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掌握进度、难点和好方法、好经验,随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交流心得,已编发简报信息7期,及时转发了院长韩经荣在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教育整改活动安排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整顿。

3、深入基层,具体指导,确保教育整顿不走过场。区法院党组在搞好自身教育整改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基层庭室的指导。继续坚持了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制度。4月份以来,院长韩经荣带领人员到各人民法庭,重点对“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教育整改进行了督查、调研,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场进行了指示,使党组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院的进展情况,增强了指导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这次教育整改,首先反映出的是认识不足的问题。部分同志认为,近两年,既搞集中教育整顿,又搞了“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现在再搞“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还是那么回事,有厌战情绪。有的人认

三、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

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二是分层次搞好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这次教育整顿的重点。一般干部在由主管院长主持的分片会议上自查。中层领导在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自查。院党组及其成员在对照检查中,对照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寻找差距,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写出班子和个人剖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

大家认为,领导的威望从哪里来?靠上级封不出来,靠权力压不出来,靠自己吹不出来,靠耍小聪明骗不出来。只有靠真心实意地、尽心竭力地、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逐步树立起来。法院的形象怎么树?归根结底要靠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活动。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法院工作好不好,最终是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只有上下团结一致,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积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法院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是认真搞好检查重点案件的工作。按照“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找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的要求,抓住评查、检查案件这个重要环节,坚持“四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裁判不公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不分清是非责任不放过,对违法违纪人员不做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认真抓好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列入重点检查的案件有:人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法院要求查办的案件、社会反映大的案件、当事人长期申诉、缠诉的案件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久拖不审、久拖不执的案件。目前该院对已列查的47件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大部分已检查完毕。

四是坚持开门整顿。该院开门纳谏,广纳铮言,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67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8次,深入46个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查访群众89次,院长接待来访11次,接待人数56人(次),已解决问题31件,造成了真诚听取意见的整顿氛围。

通过内外结合,认真自查,揭露出干警个人在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审判作风、职务言行、日常操守上的种种问题和差距。归纳起来,主要有十个方面:①有的不重视理论学习,缺乏理论素养,宗旨意识不强;②有的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思维方式落后,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不强;③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④有的对当事人态度简单、粗暴、办案拖拉;⑤有的案件在实体上或程序上发生违法问题,不是因为法官的业务水平低,不懂法律,而是办了“关系案”、“人情案”;⑥近年来,通过教育整顿,一度盛行的“吃喝风”有所收敛,但仍有极少数人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公众形象不佳;⑦有的为当事人介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介绍案件;⑧有些审判人员原则性不强,保密观念淡薄,随意向当事人泄露尚未审结、执结案件的审判秘密;⑨有的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防碍了正常办案等;⑩有的不按时开庭,开庭不严肃、不着装,不合理收费等。对一般性、共性问题,强调自觉检查后,及时改正,自我总结,以思想上汲取经验教训,从制度上堵塞漏洞。目前尚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四、贯彻边整边改的原则,促进审判工作

2、下大力气解决涉法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具体案件,组成专案组,由党组成员包案,责任到人,限期进行调查,尽快弄清情况。对处理正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确有问题的,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决不敷衍塞责。

3、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该院对原有的规章制度正在整理分析阶段,打算装订成册,人手一份,以利查找操作方便;今年新修订制度有《百分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官行为规范提示150条》等。

4、正视现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奋起直追通过教育整改,该院上下已形成共识:精神状态至关重要。只有全院上下齐心协力,以饱满的热情,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创新的勇气积极投入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伟大实践中,才能实现各项事业的新突破、新跨越。群雁高飞头雁带。养成良好的精神状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牢固树立“发展就是硬道理”的观念,充分认识到“不创业就毁业,不发展就倒退”;要严于律己,切实发挥自身的向导作用,教育大家树立“院荣我荣、院辱我辱”的观念;要凝聚人心,引导大家众志成诚,把发展这一硬道理融入到每一次司法实践中,让司法为民的思想渗透到每一个法官的心灵深处。树立良好的精神状态,贵在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能是掩耳盗铃。院党组要清醒地认识到,实现新跨越没有什么“特效药”。它需要一个精诚团结的团队,需要广大法官坚持不懈地努力,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付出。同时,我们还要充分估计到前进中的挫折。无论面对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始终保持一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着的形势。只有这样,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篇8: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在我身上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小不一、形式多样,有的还比较严重。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检察官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本部门执法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政治处工作总的来说,离办案一线较远,执法规范的问题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也不是一块净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没有做到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执行不到位。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执行的不好。没有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没有克服形式主义,没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没有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没有主动团结同志,和队员融在一起;没有保持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生活上没有做到勤俭节约,没有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没有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没有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三、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参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的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的现象偶有发生,做为一名党级成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发生,但这种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没有引导和教育干警加以澄清;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的思想有时也存在,虽然没有弄虚作假,但这种意识也存在;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现象不存在,但也有模糊认识;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的现象没有,但有时也对社会不公存在漠视心理;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在自身不存在,但也有一些观念也执法规范有一定距离。

工作不实,工作不力。受领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例如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遇到问题时“傻子过年看邻居”,先看别只是怎么做的,先想过去是怎么处理的,较少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困难。

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少了,缺少与群众之间的勾通了解,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淡漠。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思想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精纯,追求也不再那么高尚。例如看到社会上有些人不是靠正当手段,不是靠自身刻苦努力而得来不义之属,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也会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艳羡那些有钱人、有权人过着的豪华、享乐、奢靡的生活。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生活上,说到底,根源还是思想问题,党性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

(二)党性修养不强。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存在着轻重不同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还是自我感觉良好,比不上好的典型,但也还不算太差,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执法规范专项整治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的模糊认识,颠倒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四)担当意识不强烈。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还没有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投入于事务性工作,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因而放松了对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锤炼。把上级和领导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考虑长远发展、长远利益少。

四、整改措施

今后,要立行立改,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按照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加强学习的自觉性。每天要抽出一小时学习理论,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提高党性修养,以制度律己律人。从这次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做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正确把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各种意见中梳理出代表绝大多数干警根本利益的意见,排列出最能反映绝大多数干警愿望和要求的问题,落实好案件质量和岗位责任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主动让干警参与政治处工作的决策。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

(三)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将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

(四)敢于担当责任,练就过硬本领。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金钱美女和灯红酒绿的考验,经受住各种裹着糖衣炮弹的袭击,勤政、廉政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按照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的要求自己,做干警的表率。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多提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立行立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9:规范司法行为剖析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剖析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学习提高,统一思想认识,广大检察干警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得到明显强化,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组织集中督导检查,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正式研究,并报院党组审议批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20日起由动员部署阶段转入对照检查阶段。现就做好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

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也是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需要。对照检查阶段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做好对照检查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把查摆和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的一次重要契机。要坚持把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妥善处理个别地方在动员部署阶段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等问题,继续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误区和认识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专题研究,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对照检查阶段的再动员、再部署工作,切实把不规范司法行为彻底排查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归纳到位、主要原因剖析到位、整改重点方向和措施明确到位,为全面组织整改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二、准确把握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最高检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把握对照检查阶段的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一是要研究制定对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拟制具体的问题对照表,作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的标准,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要对近两年来司法办案不规范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找准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二是要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厘清类别,筛选重点,抓住典型,制定工作台账。要列出详细具体的问题清单,在6月底前上报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要从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深度剖析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四是要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班子及其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查摆,人人受触动,人人有反思。最高检将派员列席省级检察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院要派员列席下级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出席内设机构各部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五是坚持开门搞查摆,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的意见,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自觉接受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对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从严要求,全面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对照检查要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畅通渠道,深刻剖析。一是要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和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本条线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将司法不规范行为及其表现形式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案件、具体的人,每个人也要针对自己的岗位特点、工作职责、所办案件,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二是要突出查摆重点。要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搞查摆,围绕所办案件和具体执法行为搞查摆,围绕与其他政法部门存在的分歧搞查摆,围绕发案单位、律师、案件当事人的意见搞查摆。三是查摆方式要灵活多样。要坚持开门搞查摆,制作印发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自己查与社会评相结合,交叉评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互帮互查与督查巡视相结合,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注重查摆实效。四是区别不同性质的问题。要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关系,重点问题与一般性问题的关系,新问题与老问题的关系。对一般性问题和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教育纠正、整改提高。对于违法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五是要深刻剖析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原因。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把问题查到位,把原因分析透,突出查思想、查制度、查行为、查作风、查纪律,剖析思想观念、司法理念、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示范带动作用

对照检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首先,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要站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的高度,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其次,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思考,专门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带头查摆自身执法办案和分管部门、分管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再次,各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特别是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本条线执法办案实际,研究提出对照检查的具体方案,突出部门和条线特点,精心组织推动,加强对下督导检查,创造性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检察院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在抓好自身查摆的同时,严格督导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充分发挥省以上检察院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检察院的督查指导力度

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在抓好机关自身对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进一步做好对下级检察院的督查指导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引领导向作用,带头做好机关自身专项整治工作。凡是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查摆问题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二是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院对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检查,继续做好定点联系和包点督导检查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督导检查思想认识不统一、行动迟缓、查摆问题针对性不强和发生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单位,增强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及时掌握进度,及时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三是要密切关注基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防止和纠正逆反心理、应付心态、替代做法和等靠拖等错误思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基层检察院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成效。四是要督促各地严格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计划、分步骤逐渐推进,严防应付、仓促和“抢跑”现象发生,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步骤和工作任务。对个别检察院应付、抵触和糊弄的错误做法要严肃批评,问责处理,该补课的要补课,该通报的要通报,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实际效果。最高检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六、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集中查摆和集中处理一批顶风违犯、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推动作用,及时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查处和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院和各业务条线要结合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抓紧分类整理,及时梳理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取得整改效果。对那些问题严重、顶风违犯、影响极坏的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对那些司法不规范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单位、部门和人员,要坚持从严处理。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题巡视督查工作。最高检将梳理筛选一批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件,及时作出集中处理。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实际,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对查摆及整改的主要问题,要按专题分阶段有步骤地形成宣传声势,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篇10: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材料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分阶段扎实稳步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坚实,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对照专项整治方案,我发现在工作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亟待解决,如: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不够好,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特权思想仍然存在。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能充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格尊严。办案程序性有待提高,有打擦边球、钻空子的嫌疑,对一些未做要求的程序性的问题处理不严谨。请示汇报不到位,有擅自决定处理案件的情况。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证据保全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注重听取律师或当事人的意见,律师或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件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考核数据有水分,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没有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盲区”和空白。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下一步我们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11: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材料

为全面准确认识自身司法不规范“顽症”,切实有效规范司法行为,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检察院组织公诉、案管、侦监等主要业务部门,对该院审查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内卷材料进行了系统检查,通过对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要求查找自身问题的方式,帮助干警及时发现一些业务实践中易犯的错误,进而有效规范自身司法行为。

此次案卷自查中,该院根据上级各级检察机关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具体规定,结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操作流程和要求,全面制订了此次自查活动的检查项目和规范标准,要求案件承办人对自己承办的案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从案件办理的实体认定、程序落实、法律适用、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方面入手,详细列出各案中存在的文书制作不当、业务应用系统文书与装卷文书不一致、案件办理程序错误等不规范问题,然后再将查找的问题归类整理后上报科室进行剖析研讨。同时,该院还要求主要业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并将报告在部门间进行交叉审阅,进而有效开展相互监督,彼此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该院将以此次自查剖析中发现的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为检查重点,对**年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随机跟踪检查,严格强化不规范司法行为整改落实监督,确保自查活动取得实效。

篇12: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伊始,我院上下迅速进入了角色,党组重视,干警积极,部署周密,在短期内就形成了活动的高潮,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认真查摆,找准问题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多方位查摆,保证查摆的全面性;多层次查摆,保证查摆彻底性;多形式查摆,保证查摆完整性;多环节查找,保证查摆的针对性。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针对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我院对近年来特别是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2.“三查一听”,全面检查

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49件,办结8712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和27.13%,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整改期间,我院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在每月案件送检前对自己本月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在月底前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每月发布一期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查案8803件,通报“不规范案”144件。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共听庭23件,通报“不规范案”4件。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审限跟踪,对审理时间已达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催办,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予以督办。今年,共编发案件催办、督办通报10期,对196件案件进行了催办。

3.学习考核,双管齐下

在活动中,我院继续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学习,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七・一”前夕,针对干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缺少组织活动等问题,院党组出台了整改意见,并于7月1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法检联谊活动,进行了乒乓球、拖拉机、篮球对抗赛,活跃干警生活,将整改落到实处。10月29日,根据省高院、##中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检验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果。

4.健全制度,落实规范

实现司法公正,离不开规范化的管理。我院始终认为,严格、科学、规范的审判和行政管理是提升法院工作的关键。为此,近年来,我院坚持强制度、强管理、强监督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与完善为抓手,努力倡导规范化管理,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抓住有利时机,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与不足,

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为重点,对全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新梳理与修订,并于10月出台了《××市人民法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整理编入了54项内部制度和15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分为政工人事纪检制度、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及附录四编。在整改活动期间,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在工作中,切实执行《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制定便民制度和举措的实施意见》及10项便民制度和29项具体便民举措,使司法为民制度化,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二、专项整改解决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我院的司法行为得以规范,司法质量得以提高,司法制度得以完善,一些不规范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整改重点岗位,解决了司法公正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抓住重点岗位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整改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是按照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制度》,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听庭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功能。四是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案件评查,指出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认证、判决说理和裁判用语。同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监察室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作用。继续严格执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加强庭室领导和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把好案件的出口关。五是切实保障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规范执行工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在加大执行力量的同时,在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以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效良性循环。一是执行制度更加健全。在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关于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费用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申和建议审执分开后的若干制度〉的通知》等多项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细化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职责。二是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将委托评估、拍卖职能从执行局划至司法行政科,从对外委托的提出到委托机构的选择都与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相分离,且公开进行,避免暗箱操作。三是执行方法更加有效。实行执行个案台帐制度,由执行局领导和院分管领导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并且相继推行网上执行、凌晨突击执行、双休日加班执行等执行方法,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严格按照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及时依法支持和采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诉求,并且严格准确适用实体法,使当事人的所有合法权益都得到确认和保护。尤其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决不错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科学、公正的刑法观念,做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的量刑原则制度,做到量刑均衡,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坚持做到审判人性化,充分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注重调解原则,对刑事自诉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安定的社会效果。

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在活动期间,我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司法外部环境,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依法居中裁判。在立案方面,坚持该立则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庭长严把立案关,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有效防止了争管辖情况的发生。在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方面,我院对受托执行案件非常重视,指定精干力量执行,并且由执行局负责人随时督促执行,保证执行取得实效,绝不敷衍塞责;对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我院派遣熟悉被执行人所在地环境的同志协助执行,防止执行干扰,需要我院调查财产情况的,积极予以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法院。

(二)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了司法制度问题

1.审判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审判权下放后,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监督,理顺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之间权责关系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院制定了《关于试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拔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责任承担等作出了规定,既保证审判权的运行符合审判工作的规律与需要,又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如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有权签发自己所办案件和各类法律文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而且不同意审判长意见为多数的.,审判长可报请庭长或院长审核”等。

2.审判流程管理更加合理。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改革了一些不适应审判工作现状、不符合审判工作要求、影响到审判流程实施的环节,强调落实了《关于印发〈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制度的完善促进流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从而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优质。同时,加强了对审理周期的监督,我院已通过局域网统一了立案口径,对全院所有案件均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程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件催办、督办,加强对办案周期的监督,切实增强了干警的效率意识。

3.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我院着力提高法官的规范化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自203以来,施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在专项整改期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实行“双评制”,即首先我院组织人员对各庭报送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每年评选10个优秀案例和20篇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本院的典范;其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作为参加##中院“全市优秀案例”、“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候选对象,参加##中院的评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化了裁判说理,减少了错别字。

4.案件质量评查更加科学。为规范案件质量查评,我院制订了《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及立案工作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分类详细制订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再审案件的查评标准。为积极预防差错案件发生,明确差错案件责任,我们制定了《年月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差错案件的内涵、追究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同时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等作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以求惩前毖后、不枉不纵、职责相符。

5.司法行政管理更加健全。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我院制订了《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公车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夜间和节假日人员车辆出入机关办公楼进行登记的通知》,建起了较通顺的后勤保障网;建立了严格的人员、车辆制度出入制度,每天24小时由工作人员值勤,凡外来人员找本院工作人员的,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车辆则实行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在他处私自停放。另外,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收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亦严格按照《关于缓、减、免诉讼费用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了司法形象问题

专项整改所要实现的“司法公正”的目的,亦包括了形象公正,为此,我院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形象。

1.注重学习,提高干警素养。尽管今年相继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但部分干警在对待学习上思想还不够重视、态度还不够认真、形式还不够多样,有走过场的现象。对此,我院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教育”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掀起了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的“三学活动”,全院干警重温了《党章》等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材料,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学习了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2.落实制度,规范干警行为。近年来,我院引发和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干警业外行为的制度,在干警肩上架起了“制度高压线”,如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禁止“三同”办案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但在问题查摆中,我们注意到,“三同”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在处理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和待人接物上不够超脱,对此,我院及时重申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申相关纪律。

3.整顿作风,提升干警形象。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努力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在全院干警中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重点解决个别干警对群众冷漠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树立文明执法的工作作风,加强了对干警言行举止的监督和引导,提倡文明办案、文明接待、文明言行,基本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官僚作风,保持和促进法院队伍的先进性。根据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我院在院务会议时,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部门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专项整改中发现的部分干警自律意识不够强、自律标准不够高等问题,院政治处组织观看反腐记录片、每季度编发反面教材《前车之鉴》,增强了干警反腐倡廉的信心与决心。,

(四)开展以会代训,解决了整改培训问题

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阶段小结和部署落实,以会代训,突出了针对性。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意义,统一认识,阐明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等活动的关联性和目的的一致性,要求全体人员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提高了干警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警搞好整改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7月22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10月14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之后,我院再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落实会议精神,会上再次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通过查摆问题,发现我院的司法行为仍有不规范之处,如:一是庭审仍不够规范,有的合议庭庭审驾驭能力不强,极个别法官开庭迟到、仪表不合规定、庭审时精力不集中,庭审程序不够规范等。二是有的案件裁判质量不高,有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法律文书“低级差错”仍有出现。三是审判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细致,工作责任心需要增强。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结案方式仍不规范,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操作程序还不够到位。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不够等。通过认真剖析原因,我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谋群众之所求。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平时政治学习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我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发展之路。同时以中心组学习来带动各部门的学习和每个干警的学习,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修养的培养,把理论学习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崇高的理想宗旨观念,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司法廉洁高效

院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领导能力,多读书,多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做好表率;通过读书会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倡导、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要下大力气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深造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部门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并尝试让一些法官到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学习,拓宽视野,加强联系,尽快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珍惜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成,力争在几年内培养出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家型法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人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优化,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法院审判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之间形成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重教育、建制度、严管理、强监督,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点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队伍廉洁。

3.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

继续实行“三查”“一听”“二挂钩”的质量检查体系,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制度,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察室、审监庭的督查力度,完善案件监查体系,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做到件件分析,查明原因;加大查案力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并对每一件拟归档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通过后方可归入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审理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的培养,积极组织法官进行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尽量减少和杜绝案件质量低劣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工作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重视干警执法水平、办案艺术的培养,摒弃凭经验办案、凭直觉办案。

切实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各职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涉诉信访,并将办结情况告之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上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便民诉讼和规范诉讼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要积极运用就地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推行诉讼费减免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继续发放诉讼指南,推出预约立案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4.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法院管理机制

要围绕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健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好审限警示、审限催办、督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杜绝超审限问题。修改完善院考核办法,各项质量、效率指标与考核完全挂钩,对质检、改判、发回重审、月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指标,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出优奖劣罚。健全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建立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落实中层干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机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全院干警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健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保障管理机制。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抓好院机关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完成逍林法庭异地重建工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

5.营造法院文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要努力构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氛围,确保整改的长效性。一要倡导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院干警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把此作为指导和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论文研讨会,确定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交流促进法官理念的升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我院将从教育入手,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平时要注重对干警日常行为的引导与规范,要求做到庄重得体,严肃而不失亲和。三要开展主题活动。我院新的办公大楼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开展“新大楼,新形象”活动。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并通过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司法素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我们离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与现代司法理念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要求还有所滞后。为此,我们将努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强管理、抓队伍、保公正、促和谐,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优质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篇13:论行政司法行为

论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仲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行前)。它具有以下特征:⒈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行政行为,即以依法裁处纠纷为宗旨的行政司法行为。它按照准司法程序来裁处纠纷,坚持程序司法化的原则;⒉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司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行政仲裁机关(《仲裁法》颁行前)及调解机关;⒊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和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民事、经济纠纷,这些一般都由法律给以特别规定。它们是由于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行政机关、其他当事人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在权利和义务发生利害关系的争议或纠纷;⒋行政司法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依法裁处纠纷的行为;⒌行政司法行为不同程度地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行政调解的执行问题有特殊性)。但它对纠纷的解决一般都不具有终局性,所以原则上也具有可诉性,不服行政司法决定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由此可见,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过程中典型的适用法律的行为,因此,合法性是它最基本的要求和特性。有效的行政司法行为必须主体适格、内容和程序合法、具备法定的形式和规格。行政司法行为也是一种典型的准司法行为。它不仅采取了类似于司法诉讼程序的一些作法,如依申请才受理、调查取证、审理与决定、回避,有的还采用合议制、辩论制等;而且在行政司法过程中,行政机关作为第三者充当裁决人即起了“法官”的作用来裁处纠纷。所以行政司法行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等原则,以贯彻司法公正性。

行政司法行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有利于促进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而且有利于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程式化,有利于行政机关加强对自身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以及救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应善于实施行政行为,来影响和调整其权利、义务关系,引导人们的行为,从而起到市场经济冲突规则裁判员和经济关系、经济秩序调节者的作用。这正是行政司法价值功能的体现。行政司法的实质就在于以间接手段而不是以直接的行政命令手段来管理经济,它通过调处纠纷和对行政机关自身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程式化为中介,来加强和改善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宏观调控,引导和矫正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不仅如此,行政司法行为通过及时、便捷地解决纠纷,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矛盾激化,这在维护安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等方面也有积极意义。

从现代法制的发展来看,行政司法行为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乃是基于近现代化社会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化而需要贯彻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所致。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化不仅指从量上看各类纠纷的增多,而且从质上看许多纠纷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越来越强。若让它们完全或径直诉诸于法院,既会增添“讼累”,又不利于简便、及时和有效地得到解决。这就需要既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及相关知识和技能,又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专门机构,不同程度地参照司法的程式化要求并体现行政效率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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