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校就业统计“四不准”(共10篇)由网友“杂食丸”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山西高校就业统计“四不准”,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山西高校就业统计“四不准”
山西高校就业统计“四不准”
杜绝虚报就业率问题发生 山西高校就业统计“四不准”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虚报就业率的问题发生。继续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紧紧抓住8、9月份两个月的时间,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条件帮助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各项服务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高校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同时,着力做好就业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学生、女毕业生等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通过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培训、跟踪服务等方式,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要积极主动联系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政策。 山西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规定,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篇2:教育部重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 将开展专项核查
教育部重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 将开展专项核查
近期,一些媒体对个别高校就业率造假现象进行了报道。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即要求有关地方和高校进行核查,并再次重申,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同时,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6月份集中开展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专项核查,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采取访谈毕业生、回访用人单位等方式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对高校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进行复查,发现违规行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教育部还将对部分地区和高校进行抽查。
篇3:教育部:高校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本报讯(记者 刘旭)教育部官网昨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以精准统计为基础,重点摸清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今年的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半年教育部曾连发两道文件,其中一个就是专门针对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根据4月下发的文件,从起,各高校开始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文件规定,“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括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5类情形。按照教育部“精准就业服务”的要求,大学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详细记录毕业生求职地域、意愿、薪水等就业意向。高校和院系要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除重点摸清未就业的毕业生现状外,《通知》提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问题。高校领导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积极主动和人社部门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努力使他们都能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指出,各个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坚决制止就业欺诈行为,帮助毕业生识别虚假或欺诈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保护自身权益。
《通知》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监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限定院校、性别、户籍、民族等歧视性条款的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此外,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辅导,及时疏导毕业生求职焦虑等心理问题,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此外,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各高校通过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篇4:山西多方面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山西多方面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山西省将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加大政策扶持等措施拓展高校毕业生渠道,使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山西将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开发1万个社区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全省新招录、招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万人,组织1.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应征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达到2000人以上。
山西省财政部门将适当提高就业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各级政府部门将把家庭困难、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全省11个城市居住、失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扶持,山西将力争使应届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篇5:山西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幕
山西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幕
目前,虽然还有许多没有找到工作的届高校毕业生,甚至是届的`高校毕业生还奔波在求职的路上,但2010届高校毕业生还是无可避免地接踵而至。记者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我省2010届高校毕业生首场校企见面会将在下月21日举行。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式启幕。
下月21日举行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二届校企见面会”参会者主要是用人单位和省属高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各高校设置展台,宣传院校概况,发布2010届毕业生信息(包括专业特色、课程设置、学历层次、毕业人数等和校园招聘会安排等)。他们希望能通过首场见面会密切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洽谈实习实训、就业等相关合作事宜。
从下月20日开始,2010届毕业生就业校园系列招聘会将陆续展开。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表示,山西毕业生市场将坚持每周四举办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并通过山西毕业生网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同时常年开展对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免费求职登记、一对一就业服务活动。
篇6:山西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台账”
山西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台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下文,决定在我省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信息统计,实行“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统计范围包括:本省籍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未离校高校毕业生、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返回山西原籍的毕业生。其中,未离校高校毕业生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籍和档案都保留在校,没有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持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返回生源地而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安排,教育部门负责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未离校高校毕业生的情况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统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类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台账。其中,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主要记录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培训愿望和就业意向等情况;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台账》,主要记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培训愿望和就业意向等情况;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建立 《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台账》,主要记录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和提供待遇情况。
篇7: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供需对接
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供需对接
8月26日,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对接会在太原人才大市场举行,全市40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983个就业见习岗位供高校毕业生选择,见习岗位涵盖了煤炭焦化、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电子通信等15个行业的`50多个专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参加供需对接会。
市人事局组织了本次供需对接会,共有546名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并签订了《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其中硕士研究生10人,本科生313人,专科生223人。见习期间可获得每人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满被录用者,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如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篇8:宁夏四部门联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四部门联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出台了 《关于贯彻落实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科研项目单位就业。
《意见》鼓励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在所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自治区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篇9:山西:扶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享多项优惠政策
山西:扶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享多项优惠政策
日前,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扶持政策办法出台。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包括三种类型: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等;从事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方式就业。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证明”。
凭灵活就业证明,大学生可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享受到一系列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包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代管档案、职称评定申报、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
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代其申请。
篇10:山西跟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重点关注贫困大学生
山西跟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重点关注贫困大学生
中新网太原8月1日电(吕玮)1日,“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在太原启动。山西省人社厅高校就业局表示,该省今年将跟踪每一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据山西省人社厅工作人员称,除了将举行一系列常规的招聘活动、入校宣传活动外,今年将把生活困难家庭毕业生、“三支一扶”期满未就业和其他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大学生确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重点就业帮扶和援助,跟踪服务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通过网络和现场两种方式与企业对接,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象是应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山西省高校就业局表示,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由以往的9月份提前到8月份进行,体现了国家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及早谋划。在今年下半年,山西重点开展2012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监测工作。
据介绍,此次服务月将在该省全境展开,该省、市、县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将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相关就业服务活动,活动将持续到8月31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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