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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论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简论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唯物的现实主义理论第一个理论流派就是唯物的现实主义。
直至最近,现实主义者仍一致认为,国际机制及其运行规则、目标和影响总体上反映了系统内最强大国家的利益。现实主义理论认为,每个国家都希望使自己的安全与自治权最大化。在无政府状态下,对别国意图与能力的疑虑会引起恐惧,而恐惧又催生了一种欲望,即通过提升相关的能力而使自己的安全与自治权最大化。有两种方法可以达此目的:一是动员国内的经济与军事资源,以提高军事实力,这种方法有时被称做“内部均衡”。二是寻求结盟,即寻求有共同安全利益的盟友――这种利益针对其他某个特定大国或国家联盟,这种方法有时被称做“外部均衡”。
一般来说,现实主义理论希望国家采取内部均衡而不是外部均衡。内部均衡使自治权最大化,还可以降低国家因联盟义务而被拖入非情愿冲突之中的可能性。在盟国担心落入陷阱的情况下,它还可以降低被其盟国抛弃的可能性。
根据这些观点,现实主义理论希望国际机制采取下列四种形式中的一种。
第一种是对成员国的行为没有足够影响力的国际机制,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建立起某些国际机制,它们也只是致力于罗列成员国可能愿意采取的行动及选择,而无力促使国家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第二种显然就是结盟。第三种是服务于联盟成员共同利益的经济机制。第四种是作为大国霸权工具的机制。
总之,现实主义理论认为,除了占优势地位的一个或几个机制的发起国的认同或利益外,机制本身没有自己独立的认同或利益。下列各项可以促成对机制的服从(同样也是顺从霸权国的利益):
・盟国间暂时共享的军事利益;
・霸权国通过机制提供的实物“补偿”和“制裁”;
・参与机制一段时间后,弱小国家间对从属地位的内在认同。
契约制度主义理论
契约制度主义,又称新自由制度主义,它对唯物的现实主义理论假说大部分是接受的。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的状态的,国家理性地追求安全与自治权的最大化。在不稳定和担心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国家倾向于依靠国内外平衡来保障自己的安全,这就派生出一种体系,其特点就是冲突、不安全的循环。
然而,契约制度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除安全与自治权之外,它又为国家增加了第三种担心,这就是福利,或曰该国民众的经济安康。原则上,这种利益的绝对值要比其相对值要重要(例如,对一个国家来说,现在的生活水平比过去提高了,要比好过其他国家的生活水平更重要)。国家看重经济生活水平的绝对提高,而国家之间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分配不均,因而国家就发现它们有通过经济交往使福利最大化的共同利益(如,贸易与投资)。
问题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需要保证其合作不会被他国所利用。国际机制能通过降低获取其他国家能力与合作意愿信息的成本来帮助提供这些保证。有多种方法供国际组织用来降低这些成本。
首先,国际组织本身可以要求国家提供关于它们遵守协议的信息,国际组织内部的其他成员也能获得这种信息。这种信息能够减少对其他国家承诺的可靠性的怀疑,也有助于增进国家对合作成果的期望。
其次,国际机制还可以为消极的国家提供增进合作的动力。
在契约制度主义者看来,国际机制鼓励合作的第三种方法是保证国家间的互动持续下去。只要国家相信它们可以继续从组织内部的合作中获益,它们短期内就不会退出、蒙混或违反协议。换句话说,美好的.远景和对继续互动的确信将增进合作的可能性。绝大多数的组织成立时并没有明确的终点或期限,成立这些组织是希望合作能永久持续下去,除非极端的情况迫使某国退出。这种对长期互动的确信增大了骗取短期利益的成本,因为其他国家会不愿与其合作,因而剥夺了违规者的长期利益。
最后,一种机制可以促进合作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场所,让国家在此提高其作为合作者的声誉,当一个国家从某特定组织内部的合作中不能获益或获益很少时,更是如此。
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契约制度主义理论主要关注的问题是机制“是否”有用。这项研究对主流现实主义关于机制是大国工具这一观念提出挑战。然而,到20世纪90年代末,契约制度主义开始将其关注点从证明机制“是否”有用转到“怎样”发挥作用。一种研究方法关注的是国内行为体如何利用机制来为其国内政治议程服务。
换个角度来看,国内行为体能够意识到,通过让渡部分国内政治权力给国际组织,他们可以降低政客的短期行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例如,将货币政策让渡给欧洲货币联盟,使得一些国家的政客更难以使用短期通货膨胀性开支政策。恰恰相反,重要的决策权掌握在支持低通胀政策的国际组织的手中。有些人相信加入WTO后,中国的改革者可以宣称国际环境要求中国推进以市场为主的改革,从而使反对国企改革失去合法性。有证据表明,新生弱小的民主国家的领导人愿意加入某几种国际组织来加强他们在国内的权力和信誉。他们将努力加入那些能够为更民主、更开放和更透明国家提供合法性及发展援助的机制。例如,东欧那些希望加入欧洲有关机制的、新生的民主化国家就是这样。
建构主义和社会学观点
建构主义是分析国际组织对主权国家行为影响的最新的方法,从某些方面来看,也是最激进的方法,因而,它同样也是理论和实证上均未充分发展的方法。另外,与现实主义和契约制度主义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建构主义没有提出一个关于国家行为的单一宏观理论。建构主义是一种论证方法而不是一种完备的理论。作为起点,它没有提出一个关于什么动机促使行为体采取行动的明确假说,而是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多个行为体的社会性互动是如何创造新的标准框架的,而这一框架反过来又重构行为体自己的认同。建构主义趋于从社会学和心理学中吸取所谓“中程”理论来探讨社会性互动如何改变行为体的举止。
建构主义将国际组织看做社会环境,个人与小的团体得以会面与互动的社会环境。在这种社会环境中,逐步适应的过程可以使国家利益与偏好发生变化。在互动之中,我们能够逐步认识到我们的利益是互相冲突、还是互相协调。基本的理论观点是,认同与利益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在社会互动中被创造和再创造出来的。这样说的意思是,个人与小团体经过这种社会互动,经常会对社会团体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自己与这些团体共享某些利益,并且对自己的利益有不同的界定。简言之,行为体的利益可能因其加入新的社会环境而改变,国际组织就是国际关系中重要的社会环境。
所以,建构主义关注的中心是不同的社会机制,社会环境通过这类机制来影响参与者的认同、利益与行为。建构主义大体上给出了三种主要的社会化过程。
说服:说服是一个微观过程。经过一个认知过程,新成员相信特别的标准、价值是正确的,在他们自己的行为中也应是行之有效的。
社会影响:社会影响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借助这一过程,新成员的行为由内部判定,以赞许或地位标志加以奖励,或者以屈辱和降低身份相惩罚。
模仿:模仿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借助这一过程,新成员模仿团体的行为规范以适应不确定的环境。
模仿至少能以三种方式影响国家行为:
第一,为使组织内部功能最小化所建立的很多工作习惯和规范都
源于对集团内其他成员行为的模仿。这些习惯与规范可以限制参与机制的合法形式。
第二,模仿还能促使人们接受集团主观意识间沟通的规范。
第三,模仿要求一个国家建立加入某个组织所需的机关与官僚体制。
一方面要注意建构主义和社会学方法的主要不同,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契约制度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主要不同。尤其是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建构主义的本体论是唯心主义的,而不是唯物主义的。因而它主张国际机制及其影响不是无政府环境中权力实际分配的功能。尽管物质力量强大的行为体可能控制组织,尽管这些机制有可能助长国际体系内的冲突,这些机制的作用总会为概念的透镜所过滤,也就是说,如果物质力量条件本身影响到行为体的行为,那么这种影响也极少是不言而喻或普遍适用的。
第二,建构主义坚持认为,从理论上讲,组织机构在某些环境中可以通过改变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而对其产生深远影响。相反,现实主义和契约制度主义并不认为加入组织机构本身能够引起利益与偏好的改变。它们倾向于假设特定行为体的偏好是固定不变的,由于加入国际组织而引起的国家行为的任何变化,要么是战略的改变,要么是因新行为体掌权所造成的一国决策过程中权力分配的变化。然而,这些新行为体被认为同样有固定不变的偏好。
第三,鉴于建构主义者已经将他们的关注点转移到用实证方式去探询国际组织内社会化的出现与作用,建构主义的研究对象就越来越集中在个体和小团体上。换句话说,建构主义对国际组织内社会化的最新实证性研究,没有将国家作为单一行为体对待;相反,建构主义是倾向于微观的,这与建构主义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以及认知层面的社会互动作用的利益是一致的。由于这个原因,即使承认社会化对国家整体的外交政策没有直接的、一对一的作用,建构主义的研究也可以为国际组织内的社会化找到证据。这是因为,国家的代表很可能适应对利益的新理解,但是这些人仍须与在制定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坚持国家利益“旧”观念的官场上和政治上的对手做斗争。
国际组织研究中的新问题
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方法。仍有不少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待回答或讨论。这些问题成为美国国际组织研究中广泛的研究项目。其中一些问题如下:
・机制的起源是什么?它最初会不会是系统内最强大国家利益的附带产物,而后才有了独立的身份、使命、程序与政策?在怎样的条件下,所谓“标准倡导者”才能建立起与系统内最强大国家的利益相独立的机制?机制的设计如何影响合作的质与量?组织内部的决策原则与程序如何影响合作的质量?有很多种决策的方法:绝对多数(如2/3多数)、简单多数(如51%多数)、全体一致(每个成员都有否决票)、和灵活一致(当达成一致时由主席决定)。如果决策原则的类型发生了变化,合作在相似的机制之间会有何不同?・什么样的组织才是“理想的”或“高效的”?・国际机制和国内立法机关是如何互动的?・国际组织促使国家行为趋同或趋异的条件。
这仅仅是研究国际组织的学者所涉猎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几乎所有研究都以西方基础之上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机制作为实证分析的对象(如,19和20世纪的欧洲盟国、联合国体系或欧盟组织)。几乎没有什么研究从以亚洲为基础的区域性组织或全球性组织中亚洲国家的行为中引用数据。因而,将亚洲的经验结合到国际机制中去,会使国际关系理论界及低一层次的国际机制研究获益匪浅,尤其是中国的参与,成为有效检测关于国际组织对国家行为影响的非传统理论模型与假说的基础。但要做这样的检测,学者需要更多地了解在决定参与和回应国际机制之前的决策过程和对政策的权衡,说到底,还是一个透明度问题。
篇2:简论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简论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唯物的现实主义理论第一个理论流派就是唯物的现实主义。
直至最近,现实主义者仍一致认为,国际机制及其运行规则、目标和影响总体上反映了系统内最强大国家的利益。现实主义理论认为,每个国家都希望使自己的安全与自治权最大化。在无政府状态下,对别国意图与能力的疑虑会引起恐惧,而恐惧又催生了一种欲望,即通过提升相关的能力而使自己的安全与自治权最大化。有两种方法可以达此目的:一是动员国内的经济与军事资源,以提高军事实力,这种方法有时被称做“内部均衡”。二是寻求结盟,即寻求有共同安全利益的盟友――这种利益针对其他某个特定大国或国家联盟,这种方法有时被称做“外部均衡”。
一般来说,现实主义理论希望国家采取内部均衡而不是外部均衡。内部均衡使自治权最大化,还可以降低国家因联盟义务而被拖入非情愿冲突之中的可能性。在盟国担心落入陷阱的情况下,它还可以降低被其盟国抛弃的可能性。
根据这些观点,现实主义理论希望国际机制采取下列四种形式中的一种。
第一种是对成员国的行为没有足够影响力的国际机制,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建立起某些国际机制,它们也只是致力于罗列成员国可能愿意采取的行动及选择,而无力促使国家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第二种显然就是结盟。第三种是服务于联盟成员共同利益的经济机制。第四种是作为大国霸权工具的机制。
总之,现实主义理论认为,除了占优势地位的一个或几个机制的发起国的认同或利益外,机制本身没有自己独立的认同或利益。下列各项可以促成对机制的服从(同样也是顺从霸权国的利益):
・盟国间暂时共享的军事利益;
・霸权国通过机制提供的实物“补偿”和“制裁”;
・参与机制一段时间后,弱小国家间对从属地位的内在认同。
契约制度主义理论
契约制度主义,又称新自由制度主义,它对唯物的现实主义理论假说大部分是接受的。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的状态的,国家理性地追求安全与自治权的最大化。在不稳定和担心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国家倾向于依靠国内外平衡来保障自己的安全,这就派生出一种体系,其特点就是冲突、不安全的循环。
然而,契约制度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除安全与自治权之外,它又为国家增加了第三种担心,这就是福利,或曰该国民众的经济安康。原则上,这种利益的绝对值要比其相对值要重要(例如,对一个国家来说,现在的生活水平比过去提高了,要比好过其他国家的生活水平更重要)。国家看重经济生活水平的绝对提高,而国家之间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分配不均,因而国家就发现它们有通过经济交往使福利最大化的共同利益(如,贸易与投资)。
问题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需要保证其合作不会被他国所利用。国际机制能通过降低获取其他国家能力与合作意愿信息的成本来帮助提供这些保证。有多种方法供国际组织用来降低这些成本。
首先,国际组织本身可以要求国家提供关于它们遵守协议的信息,国际组织内部的其他成员也能获得这种信息。这种信息能够减少对其他国家承诺的可靠性的怀疑,也有助于增进国家对合作成果的期望。
其次,国际机制还可以为消极的`国家提供增进合作的动力。
在契约制度主义者看来,国际机制鼓励合作的第三种方法是保证国家间的互动持续下去。只要国家相信它们可以继续从组织内部的合作中获益,它们短期内就不会退出、蒙混或违反协议。换句话说,美好的远景和对继续互动的确信将增进合作的可能性。绝大多数的组织成立时并没有明确的终点或期限,成立这些组织是希望合作能永久持续下去,除非极端的情况迫使某国退出。这种对长期互动的确信增大了骗取短期利益的成本,因为其他国家会不愿与其合作,因而剥夺了违规者的长期利益。
最后,一种机制可以促进合作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场所,让国家在此提高其作为合作者的声誉,当一个国家从某特定组织内部的合作中不能获益或获益很少时,更是如此。
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契约制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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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排放贸易对不同国家的影响
国际排放贸易对不同国家的影响
不断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日益显著.
作 者:朱庆华 刘立新 孙建民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山东省博兴县财政局 刊 名:科学与管理 英文刊名:SCIENCE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23(4) 分类号:F7 关键词:篇4:简论普遍伦理对道德教育的影响
简论普遍伦理对道德教育的影响
“普遍伦理”作为全球化条件下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道德价值体系和思想运动,是当前我国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的重要背景,其核心精神及其规范也成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对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观念产生了积极影响.
作 者:温远鹤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 刊 名:龙岩师专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ONGYAN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2(6) 分类号:B82 关键词:普遍伦理 道德教育 道德价值 道德规范 全球化篇5:a股熔断机制对股市影响
a股熔断机制对股市影响
熔断机制主要是给不理性的市场提供一段“冷静期”,不会从本质上改变股市的运行方向。当市场经历了这一段“冷静期”之后,又将会把主动权交还给市场,以满足市场自我调节的需求。
“成也资金,败也资金”当属中国股市的真实写照。但是,对于这一轮牛市行情来说,或许用“成也杠杆,败也杠杆”来描述,会显得更加恰当。
确实,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内,杠杆资金对市场的撬动影响是相当显著的。其中,在7月份至6月份期间,股市场内融资规模就从4500亿左右大幅攀升至2.27万亿的水平,场内融资对市场的助涨影响颇为深刻。与此同时,在场内融资得以迅猛发展之际,A股场外配资对市场的撬动影响却更为显著。其中,在今年的3至6月期间,当属A股市场场外配资业务迅猛壮大的关键时点,而在最高峰时,市场场外配资的业务规模或已超过2万亿。
不过,对于杠杆资金而言,既有助涨的一面,也有助跌的一面。在206月至7月期间,股市接连演绎非理性的下跌行情,就是杠杆资金助跌的真实体现。与此同时,结合当时开展的轰轰烈烈的“去杠杆化”进程,其对市场的综合冲击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
正如管理层所述,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一般情况下管理层不干预,但当股市发生剧烈异常波动,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时候,管理层会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
显然,经历了年“大起大落”的行情之后,管理层对股市的态度也有了不少的改变。对此,A股熔断机制的构想也就应运而生了。
按照运作的流程,在1月1日起,我国将会实施中国版的熔断机制,也就是A股熔断机制模式。至此,随着A股熔断机制的正式推出,将会深刻影响着A股市场的运行格局。
对于即将推出的A股熔断机制,主要具有多个显著的特征。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亮点。
其一:触发5%的熔断阀值时,市场将暂停交易时间变更为15分钟。
其二:同一幅度熔断只触发一次,而尾盘时间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间段内触发7%的,将采取暂停交易至收市的模式。
其三:采取双向熔断的规则,且将会形成“三市联合熔断、双向熔断以及分档熔断”的模式。
其四: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与A股同步。
其五:熔断持续至15:00,当天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其六:保留涨跌停板制度和现有的“T+1”交易机制等。
对此,对于即将推出的A股熔断机制,既考虑到A股市场自身的运行特征,又能够较好地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熔断模式进行参考。或许,当A股熔断机制得以推出之际,将会给予市场带来更多有益的影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从本质上分析,熔断机制主要是给不理性的市场提供一段“冷静期”,但并不会从本质上改变股市的运行方向。当市场经历了这一段“冷静期”之后,又将会把主动权交还给市场,以满足市场自我调节的需求。
或许,在A股熔断机制推出之后,将会给市场带来更多的稳定性预期。与此同时,在现有涨跌停板的基础上再度实行熔断机制,实际上更属于一种“双保险”的形式,给市场传递出更多的稳定性信号。
笔者认为,A股熔断机制确实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积极性影响。但是,对于非理性的市场行情而言,虽然已有熔断机制的存在,但这仅仅会给市场提供一段“冷静期”,而并未从本质上改变市场的运行趋势。由此一来,如果市场抛压过于沉重,熔断机制或起到了延缓下跌或延后资金集中抛压的影响,并未彻底把市场强大的下跌动能释放出来。对此,若市场没有完善普通投资者的风险对冲功能,则普通投资者的持股风险还是存在的。
因此,在A股熔断机制推出之际,或许需要有更多完善的配套措施给予配合推出,如增加普通投资者更多的风险对冲功能等,以从本质上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篇6:国家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
国家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
国家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
一、对骗婚的理解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当今社会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 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当前,诈骗者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婚姻诈骗上,诈骗案件呈上升态势。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
二、实践中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
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不过,这种定性有悖于常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
篇7:人类行为对地球的影响
人类行为对地球的影响
30 Some people believe that the Earth is being harmed(damaged) by human activity. Others that human activity makes the Earth a better place to live. What is your opinion?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The quality of human life has improved greatly over the past few centuries, but Earth is being harmed more and more by human activity. As we develop our technology, we demand more from our planet. Eventually, this will harm people as well.
Our planet gives us everything we need, but natural resources are not endless. Strip mining devastates whole regions, leaving bare and useless ground. Deforestation removes old growth trees that can't be replaced. Too much fishing may harm fish populations to the point where they can't recover. We are too careless in taking what we want without giving anything back.
There are more people than ever, living longer that ever. So is it any surprise that many areas suffer from too much development? Anyone living in or near a city has experienced “urban sprawl”. There is a new shopping area on every corner and new houses, townhouses and apartments everywhere. Traffic gets worse and worse because planners can't keep up with growth. Keeping up with human demand is hard enough. Environmental concerns come in last.
With growth comes pollution. Companies and communities dump waste into water. Landfills are full of trash. Emissions from factories pollute the air. Barrels of industrial waste and worse, radioactive waste, have no safe place to go. If we're not careful, we can harm
our planet beyond repair.
People need to respect the Earth and try to preserve it. If we don't, what kind of future will we have?
篇8: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能够为企业营造一个舒适、完善的市场氛围,能够帮助企业扩展市场领域,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企业有效地进行内部管理。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经济贸易中应用的程度越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就越大。在国际上,电子商务成为新一代企业竞争的焦点之一。本文从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出发,深入地挖掘了电子商务在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首先表现为电子商务在经济领域中的大规模应用大大减少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成本,同时也就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1]。在过去的企业发展中,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往往需要多个程序的共同作用,很大程度上造成成本增多,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电子商务的应用会有效地弥补生产过程中的额外损耗,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经济收入。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还表现在其对全球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上,电子商务的出现以网络为载体,突破了原有的地域和国度的约束,促进全球市场的整合,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二、电子商务在经济领域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风险
尽管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市场高危风险的形成。电子商务以信息技术为基本载体,而网络安全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黑客和病毒的存在使得电子商务不能随心所欲的自由发展,一旦黑客在竞争对手的授意下对企业的互联网领域进行攻击,企业的客户信息和财务信息就会泄露,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强的不稳定性因素。
(二)电子商务暴露了企业人力资源紧缺的情况
电子商务的应用会暴露出企业人力资源紧缺的情况。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高科技人才和信息技术人才的支持,尤其是对口的电子商务人才[2]。在此种情况下,企业的人力资源无法完全满足电子商务的需求,相应的就暴露出企业人力资源紧缺、高科技人员数量少的问题。
(三)电子商务带来严重的信用问题
在企业的信用度问题上,相比于之前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但在电子商务的应用过程中,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体系中企业的信用度仍旧存在着十分严峻的问题。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信用度的担忧主要是表现在无法鉴别企业产品质量优劣上,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系统,只能看到商品的外在,无法实际的触摸到商品,对商品的认知程度低,接受程度就会相应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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