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设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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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设想论文

篇1: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设想论文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设想论文

一、我国征信体系建立的现状及现有模式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初人民银行加快了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月中旬实现了中国银行等1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上海等7个城市的试运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6月底,16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8月底,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20底,已有12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55家地市级农村信用联社和56家城市信用社联网接入该系统。经过一年的试运行,1月正式运行。该系统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个人的基本信息、开立结算账户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信息,并将个人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这些信息汇集到其身份证号下。目前,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经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纪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其余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截至年底,收录的个人贷款余额为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信贷余额的97.5%。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实现了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金融机构实时共享的功能。其中,前者表现为金融机构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后者表现为金融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实时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可以通过专线连接,也可以通过磁盘等介质。

经过数年的摸索,我国各部门在我国国情基础上对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主导的方案与模式。

该模式类似于欧洲模式,由人民银行作为主导机构进行征信体系建设。在人民银行已有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两大信用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由人民银行筹建专门的征信机构进行运作,向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种用户提供信息报告服务。在个人征信方面,人民银行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依靠人民银行现有系统和信息资源,减少前期投入并快速在全国建立起数据库,缺点是容易使人民银行对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垄断。

二、我国个人征信建设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征信体系建设模式选择不清晰

由于我国缺少类似美国联邦委员会这样专门管理市场经济的部门,使得全国征信系统建设缺乏协调行动,建设步伐迟滞。由于国务院没有明确主导权和建设模式,各部门都在争夺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导权,建设自己的信用管理体系,将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2、法律体系建设落后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征信体系是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础,征信体系建设的保障是征信立法。完整、有效的信用法律体系是信用交易和征信系统顺利建设的根本保证。信用的规范管理必须通过立法实现,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尚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信用活动提供直接依据。这直接影响了我国信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3、行业技术标准不统一

由于技术标准不统一,使整个信用体系的数据可信度下降,各体系之间的数据交换成本增加,降低了信用数据的使用效率。

4、信用文化环境不健全

社会总体信用意识虽有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信用文化意识普遍较为淡薄,信用服务需求不显现,新闻媒体对信用宣传的力度也不够。在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方面,我国现在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少数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信用管理专门人才匮乏。

三、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实现思路与建议

1、加快征信法律体系建设

征信立法是征信建设的核心,是确保征信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征信立法,社会信用活动及征信建设就会失去标准和规范。发达国家170多年的征信发展史证实了征信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性,美国在信用管理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16部之多,内容涵盖了征信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的方式是先发展后立法,立法的目的是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法》。界定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范围,确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条件,区分信用数据失实与信用数据造假行为,建立可行渠道使失实信息可以得到及时更正,同时制定对信用数据造假行为的惩罚措施,规定负面信息的保存期限。个人信用信息并非可以随便公诸于众的资信,相反,它属于个人的隐私。既是隐私就拥有隐私权。而现有个人征信系统所采集的信息中,哪些是公众信息,哪些又是个人隐私,目前还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因而,隐私权保护,成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引人关注的焦点。

(2)建立广泛社会联防。社会联防由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雇主、公共事业单位和企业共同组成,使失信者或者信用记录差的人,在信用消费、贷款、求职等诸多方面受到制约,促使个人重视自身的信用状况,并尽量避免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交易,从而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对信用的需求与积极性,提高社会使用信用的意愿。金融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经济管理执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不履行还债义务行为的法律约束。

(3)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使现行法律法规中与个人信用制度相冲突的部分得到协调和统一。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用法律手段规范个人的信用行为。

(4)加大执法力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人治特色鲜明是我国司法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整体的法制观念正逐渐形成,这必然对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加强形成动力,从而对淡化执法过程中的人为色彩、加大具体执法的力度产生正面的促进作用。

2、强化央行管理职能,营造良好的协作环境

要不断强化人民银行信用中心的核心地位,逐步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与社会各部门可随时在人民银行信用中心的信息库中查找到自己所需的个人信息资料。虽然国务院授权央行管理征信业,但相关部门同样掌握着大量的信用资源。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着相应的信用活动,并且出台了很多具体的和信用相关的管理规则与实施办法。这种自然形成的信用管理职能与分工,尽管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但其负作用不可小视:即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管理负担,又无法全面整合资源,造成资源浪费。

随着社会对信用的重视,以及征信活动的迅速发展,要求央行进一步统一或协调组织,负责起全国信用管理的统筹安排。在征信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执业技术准则、行业标准等方面,进行比较全面的监督和规范。

同时,建议成立“中国征信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统一的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行。由于我国个人80%以上的融资及其产生的信用信息集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集中的个人和企业征信数据库已经完全收录了这部分信息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有利条件,建议国务院明确中国征信中心以人民银行建设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发挥中央银行的主导作用,对全社会各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征集和整合。

3、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

所谓的信用标准化可理解为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和查询的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等,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的过程。

结合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状况来看,征信体系标准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征信平台建设的技术标准。其中包括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权的信用信息界定标准,信用信息的数据格式和代码标准,数据接口标准,以及信息安全、网络基础设施等相关标准。二是信用服务标准。包括信用服务基础标准、信用服务质量体系标准、信用服务业管理标准、信用服务业管理资质标准、信用服务设施标准等,皆在规范征信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信用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统一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客观、合理、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现代信用评估方法发展个人信用评估模型,从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两方面对个人信用进行科学评价。

4、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征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征信数据库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信用信息征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决定了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是信用产品质量的核心,直接影响征信系统的功能发挥。现阶段,要不断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一是要不断提升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水平;二是要以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为导向;三是在此基础上,向经济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信用和使用部门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不断扩大数据库的查询使用范围,充分发挥数据库的服务功能;四是要积极推进数据库的标准化建设,为实现各部门、地区间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创造条件。

5、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及专业人才培养

(1)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信用知识。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要利用新闻、出版、教育、文艺、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要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公民信用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让人们真正意识到,个人信用是“第二身份证”是“经济通行证”,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当有效地加以维护,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给守信者以道德上的认同,予背约者以舆论上的谴责。诚信是现代化的社会标志,诚信建设应当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且成为全社会共奉的准则。

(2)加强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信用管理课程,为信用管理行业输送后备人才。除大学教育外,我国应在征信行业中大力开展各种短期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建立类似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考试,通过资格认证考试推动信用管理行业规范化的进程。

篇2:个人征信业发展论文

关于个人征信业发展论文

摘要:在西方,个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而我国目前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正面临着“信用缺失的瓶颈”制约,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是其发展的突破口。但我国目前发展个人征信业却受到信用法规不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和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未建立等因素的制约。个人征信业的发展必须从加速征信立法、建立管理机构和完善运作机制等方面着手。

个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按客户对象划分出的专门的以低收入的个人和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业务范围和市场,是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银行及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从“生产服务”转向“消费服务”,消费者已成为各国际性大银行的“座上宾”,在银行的利润来源表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我国个人银行业务正面临着“信用缺失瓶颈”,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个人征信制度、推动我国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界的现实课题。

一、国内外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比较与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消费需求主要以信用消费需求为主,它对经济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以信用消费为核心的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却十分落后。

(_)国外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程度较高。在英美等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业在GDP增加值中的份额已超过6%。这些国家面向居民个人的消费信贷、银行卡等个人银行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领域和效益源泉。如美国的花旗银行,个人信贷占贷款总额的60%,英国的马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占其全部收益的60%-90%;银行资产50%以上为住房按揭贷款。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发达国家银行卡业务的股本收益率超过30%,资产收益率达3%,是贷款业务盈利能力的3倍多。在美国,每年6000多万家庭用银行卡付款消费。

(二)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相对落后。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个人银行业务主要是在住房按揭、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及信用卡领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银行转向发展以银行卡为重点的个人金融业务。到末,全国银行卡发行量6.5亿张,但使用率较低。20全国使用银行卡消费金额是3380亿元,仅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7.2%。

(三)中外个人银行业务差距明显。在银行卡种类方面,我国银行发行的大多是不可透支的借记卡,而贷记卡不足1%,而国外可透支的贷记卡一般占银行卡的60%以上;在银行卡使用方面,发达国家商品零售的结算手段主要是信用卡,其比重可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80%-90%,而我国通过银行卡进行的消费仅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在银行卡利润方面,国外银行卡来自于利息差额、手续费、透支利息的收入分别是10%、70%、20%,而国内这三项的相应收入分别占70%、20%、10%,主要收入来自利差的事实明显反映出我国银行卡业务盈利能力不足;在消费信贷方面,西方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比重大多在20%-40%间,有的甚至高达60%,而我国底的6990亿元消费信贷余额仅占信贷总额6%,而且其中80%以上是有抵押的住房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比重甚低。

二、个人征信业的欠发达:目前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瓶颈制约

(﹁)个人信贷征信业的缺失导致“银行一居民”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几乎一片空白,同时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基本账户制度等配套制度尚未出台,造成居民个人的信用记录普遍缺乏。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与居民之间必然存在着广泛的信息不对称。消费信贷申请者个人收入水平、财产数量、负债状况以及过去有无信用不良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对银行决策很重要,但银行却不易全面获知;或通过专人调查研究能够获知,但是信息搜寻成本高昂,得不偿失。

(二)“信息不对称”制约着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即那些寻找消费信贷最积极、最可能得到贷款的消费者,往往资信状况不佳,导致银行对信贷客户做出错误的选择,此为“逆向选择”;借款人得到消费贷款后,从银行角度看,可能从事风险非常大而不宜介入的活动而改变银行与借款者商定的借款用途,此为“道德风险”。为了规避坏账风险,银行在办理个人银行业务时制定了较严格的条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消费信贷等个人银行业务的供给。

(三)个人信用缺失严重阻碍了个人银行业务的开展。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基础十分薄弱,恶意申请购房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恶意透支、手机恶意欠费等失信现象层出不穷。个人信用缺失导致个人信贷市场上形成“格雷欣法则”:信用不良者驱逐信用优良者。

(四)传统消费观念影响了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由于受历史文化和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我国居民“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大多数人仍对个人信用贷款持谨慎态度,这在一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三、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分析

(一)符合中国国情的征信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差,更没有对更为关键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传播进行规范。此外,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影响了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

(二)征信市场运作机制远未形成,个人征信缺乏“生存力”。一方面,专业化的个人征信市场主体少。我国目前专业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仅有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等少数几家公司,且它们都是在政府机构的强势推动下建立并垄断经营的,因而,根本谈不上征信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个人征信市场需求严重不足。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

(三)个人信用档案一片空白,个人征信成为“空中楼阁”。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系统的收集记载,普通居民普遍缺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由于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个人信用状况无档案可查,只好抬高放贷门槛,造成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难有大的起色。

(四)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有待建立,个人征信缺乏“质检员”。

一方面,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办法自成体系,核心指标和指标权重不同,导致评估结果大相径庭,可比性不强。另一方面,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过于注重个人职业、收入、家庭财产等现实资料,对个人未来的发展潜力很少考虑或根本未考虑。另外,信用评价中过分看重抵押、担保,忽视借款人自身还款能力;未将个人储蓄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贷款业务的信息综合使用,无法动态地、全面地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五)个人信用资料的分割封锁,个人征信缺乏“联络员”。目前,我国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原材料”,要么掌握在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的部门中,要么掌握在银行、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同时,这些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条块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四、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制度、推动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现实举措

(一)完善个人征信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信息合法使用

1.进行新的信用立法。(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对散布于银行、税务、工商等政府机构的数据的公开制定统一的法律,确保征信机构合法、快速获得相关数据。(2)尽快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我国可借鉴欧美国家的个人情报保护法或隐私权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法,维护消费者个人的合法权利。(3)尽早制订一部类似美国的信用基本法——《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我国征信公司提供一个基本的运作框架,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银行业务提供法律保障。(4)制定《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征信原则、主体、范围、方式和途径,违法采集的法律责任等。此外,我国还应制定推动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相关信用法规,如制定《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房屋抵押公开法》等法律。

2.完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1)修改《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有隐私权、信用权,对信用滥用和恶意失信行为要制定严厉的处罚机制以强化消费者的信用观念。(2)修改、完善《商业银行法》和《储蓄存款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明确商业银行有关客户的'个人数据开放范围、提供方式、使用及传播限制等内容。(3)修改现行行政法规或规章。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修订、补充现行的《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与个人征信相冲突的部分条款。

3.尽快改革相配套的社会经济制度。即进一步完善存款实名制,实现全国银行间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推行个人支票等新型结算工具,完善个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入破产程序,豁免其剩余债务;建立个人信用担保、保险制度,以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此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住房制度等也都是建设个人信用制度所需要的相关配套制度。

(二)加强对个人征信业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保证信用信息质量

1.建立并发挥征信管理机构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新设立了央行征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促进数据开放,推动区域性征信数据网络互联互通,推动民间行业协会建设;审查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资格,充当信用立法提案人的角色,协助立法机关建立失信约束和制裁机制,促进和监督征信行业的规范发展。

2.建立个人征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个人信用管理行业组织或民间机构。我国可按不同的业务范围或专业领域组建个人信用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个人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关个人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订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进行国际交流活动等。

(三)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提高个人守信意识。美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的主要措施,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从而对失信者产生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司法配合。美国法律规定,个人、企业的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我国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要建立合理的惩罚尺度,对不同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的处罚;二要建立快速反应的失信举报机制;三要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时间长短记录于相关数据库中;四要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五要对诬告、诽谤者诉诸法律。

(四)探索个人征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降低信用信息价格

1.按照市场原则,逐步组建商业化个人征信机构。美国的1000多家地方性征信公司大都从属于三家消费信贷报告机构或与之有协议关系,进行商业化运作。因此,我国第一步,在政府指导下,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区域性个人征信机构;第二步,按照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原则,推动个人征信机构之间的联合、兼并,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机构和征信网络。

2.在个人征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如果全国只设一家征信公司,不但其效率难以保证,其信用记录的公平性也难以衡量。比如在美国,住房信贷部门发放贷款时就需要申请者提交至少两家独立的征信公司的信用报告。有鉴于此,个人征信不能垄断经营,而应降低“门槛”,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个人征信领域,鼓励中小资信企业的建立与发展,形成综合性、地方性和行业性征信公司并存的多层次的竞争格局。

(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第一步,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以各商业银行为单位,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技术平台,采用接口程序,统一个人信息征集内容和技术标准,在各行台账中自动产生数据文件,并向个人征信机构传送。这样可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第二步,由当地央行征信管理局牵头,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单位、“三金”管理处、财税、审计、司法、街道等所有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部门,实现本区域个人联合征信。第三步,待条件成熟后,由国家个人信用管理局牵头,对各区域间的个人信息库进行联网,实现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共享。

(六)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个人信用。按照“5C”准则(又称个人信用分析广度指标和深度指标),科学评估个人信用状况。首先,在征集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个人征信机构一般按照“5C”准则广度指标,从品德(character)、资本(Capital)、能力(capacity)、条件(condition)、担保品(collateral)五个方面,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供银行、保险公司、提供消费信贷的零售商、企业雇主等个人信用报告需求者有偿使用。其次,按照“5C”准则深度指标,将个人基本情况及偿债能力评价分为年龄、学历、职称、职业、婚姻及健康状态、每月偿还贷款金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等方面。

(七)积极推进个人信用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使用。首先,政府部门要对个人信用产品的使用做出制度安排,鼓励使用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等业务时,应要求当事人主动提供信用报告,同时可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其次,要加快个性化、系列化个人信用产品的研究开发。一方面,要塑造有特色、个性化的个人信用报告,最热门的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房地产信贷报告和汽车信贷报告。另一方面,要开发冷门个人征信报告,至少包括大学生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信用报告

篇3: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征信体系  信用缺失  社会信用体系 一、引言 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叫做“囚徒困境”博弈,我们把它运用于经济生活中,建立一个简单的关于合同双方行为选择的博弈模型。 假定甲乙两方签订了一项合同,如果双方均遵守合同,每人的收益为10万元;如果一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违约,则履约的一方损失5万元,而违约的一方却能获利12万元;如果双方都违约,没有发生交易,任何一方的收益都为0。这些假设可以用下面的博弈收益矩阵图来表示,每个方格中有两个数字,分别代表甲方和乙方的收益或损失。 乙方 履约 违约 甲方 履约 10,10 -5,12 违约 12,-5 0,0 显然,从总体的角度来看,双方都选择履约是最有利的,但是,在双方对对方都不太了解的情况下,自利行为却使双方都更倾向于选择违约,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方都会做这样的考虑:如果设想对方履约,那么自己履约的收益为10万元,自己违约的收益为12万,在此情况下,他更倾向于选择违约;如果设想对方违约,那么自己违约的收益为0,但是自己若遵守合约反将产生5万元的损失,这时他还会选择违约。所以,无论对方采取哪种行动,对自己最有利的战略选择都是违约。这时没有交易发生,双方的收益均为0,与交易顺利完成的情况相比,双方各减少收益10万元。 现在我们设想双方对交易对手的信息掌握得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确信对方不会违约,那么,双方都履约的可能性会不断提高。最理想的情况是,如果甲确切知道乙从未违约过,乙对甲也有着同样的认识,这个博弈的结局就是双赢,交易完成每一方都获得10万元的收益。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这个博弈模型复杂的多,它往往涉及到多方,而且各方的收益或是成本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所谓信息的完全对称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却是生活中的常态。 现实中,由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博弈的各方不可能完全地了解其他方。而且,对于已获取的信息,还存在信息质量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信息是由交易的关联方发布的,那么信息就会缺乏可信度,因为信息发布者会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选择性地公布信息甚至发布假信息,损害信息获取者的利益。中国证券市场的银广厦、中科系等事件,就是很典型也很沉重的,投资方获取的关于筹资方的信息,几乎全部来自于筹资方或其关联方(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而这些信息往往很难保证其公正性。     二、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交易中,信息的获取是必要的,如果交易双方对对方一无所知,结果很可能是双方都选择违约;同时,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更是关系重大,因为错误的信息必然导致错误的决策,信息接收方因此受损,造成社会不公平地分配。所以,市场中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参与,交易的成功与否对他的利益没有影响,他只扮演信息收集者和传递者的角色,比如说定期发布信用评级报告,记录交易各方的信用历史,交易者就可以根据这个评级报告估计对方的毁约概率,并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这里的第三方,就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可以协助建立和维护一个有信誉的市场,违约者将会受到惩罚,当然惩罚不一定由具体的征信机构执行,毕竟他不是执法者。然而,正因为违约者的不良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在今后的交易活动中,这个违约者可能不会获得任何合同,他的经济利益将受到损失,如果这种损失大于违约所带来的好处,那么市场中的每一个人就会自觉维护信誉,执行合同的概率上升。这才是建立征信体系的深远意义所在:它使守信者光荣,使违约者羞耻甚至胆寒,最终使人们自觉地坚守“诚信”,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我国的现状 (一)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危害 客观地说,目前我国的信用缺失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履约率极低;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毒米毒酒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企业进行虚假披露,包装上市圈钱等行为屡见不鲜;“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告”和“黑嘴股市分析”满天飞;以万亿元计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积累;盗窃知识产权,等等。这些状况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肌体上的毒瘤。一些信用不佳的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利用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大量进行信用交易,结果造成合同违约、恶性拖欠等问题。因为没有有效的惩戒机制,失信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要远远超过其所付出的成本,这必然又造成全社会范围内失信行为的蔓延和信用环境的日趋恶化,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秩序的紊乱。 第二,信用的严重缺失导致市场交易成本上升,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因为失信行为的频繁发生,使交易者不得不非常谨慎。有些企业甚至宁愿放弃大量订单,也不肯采用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和经济的活力,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第三,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大量数据显示,很多企业以改制、破产等理由,故意逃废银行贷款本息,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升高,增大了银行的运营风险。 (二)现阶段的发展 近几年,全国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开始探索建设信用体系。在这方面,上海起步比较早。上海已经从开始对个人的信用体系进行了试点, 207月1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初步建成,并出具了我国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到7月,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的网站已经开通,当年年底,其覆盖人群已经达到293万。个人诚信报告被推广到人才交流、二手房租赁等领域。203月28日,上海市又开通运行了国内第一个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专门采集内容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这也是目前上海地区规模最大、信息采集跨度最全面的综合性企业征信系统。目前这些系统运作良好,但是,也遇到了诸如法律不健全等问题。此外,北京市也开通了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广东汕头社会信用信息网也已载入全市10万多家企业的信用信息。 近期,央行提出将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网络。系统建成后将首先为银行提供信贷征信查询服务,并依法逐步向其他具备合格资质的征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机构开放。与此同时,央行将加强征信法制建设,包括征信业管理法规和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同时央行还将加强征信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目的是为各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为各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信息安全奠定基础。 总体来说,我国在这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了解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实践,将为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有益的经验。 四、国外的做法 从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一般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这些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方面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各国国情 和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 另一种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模式。由于美国是世界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也是信用管理行业最发达的国家,所以,对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成熟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基本状况。 (一)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信用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信用交易的增长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征信数据和服务方式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诸如公平授信、正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诚实放贷等问题,其中特别敏感的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鉴于信用市场的发展状况,有关方面对国会出台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提出了强烈要求,于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期间,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而且几乎每一项法律都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进行了若干次修改。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因此,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等行业受到了直接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与约束,而对征信行业中企业资信调查和市场调查行业则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公平信用报告法》是规范信用报告行业的基本法。 该法所规范的主体是“消费者报告机构”和“消费者信用报告的使用者”。该法规定, 消费者有权充分了解任何一家信用局对自己信用状况的评价及依据,消费者具有对不实负面信息的申诉权利。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机构,最重要的规范是限制了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使用和传播的范围。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取得自身的资信调查报告和复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的机构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当事人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与信用交易有关;(2)为雇佣目的;(3)承做保险;(4)与合法业务需要有关;(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联邦大陪审团的传票。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中的负面信用信息,法律规定在指定的年限后,可以在资信调查机构的调查报告中予以删除。该法案对负面信用信息保存年限的规定是:破产记录保存年限为10年,其他信息(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等)保存7年。 对信用状况判别的主要依据是一系列的信用信息记录,因此,建立有效的信 用制度首先需要有充分客观的信用信息。美国的法律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 特别是对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公平信用报告法》和《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等法律中有比较详尽的描述。其中19《格雷姆―里奇― 比利雷法》的颁布,改变了对信息共享的要求,这将对信用行业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该项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消费者告知它想同第三方共享的有关消费者的信用信息;让消费者决定该信息是否可以共享,如果在30天内,消费者没有表示不同意共享,则金融机构有权将消费者的信息同第三方共享或向第三方机构“出售”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的颁布意味着信息共享的范围会比以前更广泛,效率也更高(以前金融机构的信息若同第三方共享,必须取得消费者的同意),但同时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共享范围也开始主要由消费者个人决定。 (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完善的信用制度必须有健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作为组织保障。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个人资信服务领域,全国有1000多家当地或地区的信用局(credit bureau)为消费者服务,但这些信用局中的绝大多数或者附属于Equifax,Expefian/TRW和Trans Union等三家全国最为主要的信用报告服务机构,或者与这三家公司保持业务上的联系,这三家公司都建有覆盖全国范围的数据库,包含超过1.7亿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信用局每年会提供5亿份以上的信用报告,典型的信用报告一般包括4部分内容: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社会保障号码、工作状况)、信用历史、查询情况(放款人、保险人等其他机构的查询情况)和公共记录(来自法院的破产情况等);在企业征信领域,邓白氏 (Dun&Bradstreet)是全世界最大、历史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公司,在很多国家建立了办事处或附属机构。邓白氏建有自己的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了超过全球5700万家企业的信息;在资信评级行业,目前美国国内主要有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菲奇公司(Fitch)和达夫公司(Duff&Phelps),它们基本上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穆迪和标准普尔两家公司在资信评级业的历史最为悠久、实力也最雄厚,在国际上的声誉也最好,其他国家在建立本国的评级制度和评级机构时大多受到他们的影响。美国的信用市场之所以在全球最为发达,而且并未因信用交易额的扩大带来更多的信用风险,发达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美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由私人部门所有,一般来说,提供个人资信信息和企业资信信息的信用局是分别建立的。每一家信用中介机构都是以一种核心业务(如消费者信用报告、资信评级、商账追收等)为主,同时提供咨询和增值信息服务。在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当地信用市场壁垒的消除和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用中介机构的集中化趋势不断增强,机构数量在不断减少,规模越来越大。美国信用行业几乎每一个特定市场都已被少数几家机构垄断。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始向用户提供在线服务,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已经可以在网上获取。由于互联网的优势,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变得更加方便,信用数据的记录与更新也更加容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影响也日益扩大。 (三)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促进了信用体系的发展。在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普通的消费者,都有很强的信用意识。美国的企业中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在较大的企业中都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为有效防范风险,企业一般不愿与没有资信记录的客户打交道。由于信用交易与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美国的消费者都十分注重自身的信用状况,并会定期向信用信息局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尽可能避免在信用局的报告中出现自己的负面信息。 4.对信用行业的管理。由于美国有比较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在对信用行业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比较有限,但美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仍然起到信用监督和执法的作用,其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美国,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 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和代表行业进行政府公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行业协 会的主要功能在于联系本行业或本分支的从业者,为本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交流的 机会和场所,进行政府公共或议会的院外活动,替本行业争取利益。行业协会还 提供信用管理的专业教育,举办从业执照的培训和考试,举办会员大会和各种学 术交流会议,发行出版物,募集资金支持信用管理研究课题等。 五、结束语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定,新一届中央领导明确了用五年时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的部署。就当前中国社会信用状况,需要作的工作还很多,除了尽快建立征信体系,还要培育信用道德文化,加快信用法律环境建设,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等。我们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同时结合国内实际,探索出适合自己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全面发展。

篇4: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征信体系  信用缺失  社会信用体系 一、引言 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叫做“囚徒困境”博弈,我们把它运用于经济生活中,建立一个简单的关于合同双方行为选择的博弈模型。 假定甲乙两方签订了一项合同,如果双方均遵守合同,每人的收益为10万元;如果一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违约,则履约的一方损失5万元,而违约的一方却能获利12万元;如果双方都违约,没有发生交易,任何一方的收益都为0。这些假设可以用下面的博弈收益矩阵图来表示,每个方格中有两个数字,分别代表甲方和乙方的收益或损失。 乙方 履约 违约 甲方 履约 10,10 -5,12 违约 12,-5 0,0 显然,从总体的角度来看,双方都选择履约是最有利的,但是,在双方对对方都不太了解的情况下,自利行为却使双方都更倾向于选择违约,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方都会做这样的考虑:如果设想对方履约,那么自己履约的收益为10万元,自己违约的收益为12万,在此情况下,他更倾向于选择违约;如果设想对方违约,那么自己违约的收益为0,但是自己若遵守合约反将产生5万元的损失,这时他还会选择违约。所以,无论对方采取哪种行动,对自己最有利的战略选择都是违约。这时没有交易发生,双方的收益均为0,与交易顺利完成的情况相比,双方各减少收益10万元。 现在我们设想双方对交易对手的信息掌握得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确信对方不会违约,那么,双方都履约的可能性会不断提高。最理想的情况是,如果甲确切知道乙从未违约过,乙对甲也有着同样的认识,这个博弈的结局就是双赢,交易完成每一方都获得10万元的收益。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这个博弈模型复杂的多,它往往涉及到多方,而且各方的收益或是成本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所谓信息的完全对称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却是生活中的常态。 现实中,由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博弈的各方不可能完全地了解其他方。而且,对于已获取的信息,还存在信息质量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信息是由交易的关联方发布的,那么信息就会缺乏可信度,因为信息发布者会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选择性地公布信息甚至发布假信息,损害信息获取者的利益。中国证券市场的银广厦、中科系等事件,就是很典型也很沉重的,投资方获取的关于筹资方的信息,几乎全部来自于筹资方或其关联方(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而这些信息往往很难保证其公正性。     二、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交易中,信息的获取是必要的,如果交易双方对对方一无所知,结果很可能是双方都选择违约;同时,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更是关系重大,因为错误的信息必然导致错误的决策,信息接收方因此受损,造成社会不公平地分配。所以,市场中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参与,交易的成功与否对他的利益没有影响,他只扮演信息收集者和传递者的角色,比如说定期发布信用评级报告,记录交易各方的信用历史,交易者就可以根据这个评级报告估计对方的毁约概率,并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这里的第三方,就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可以协助建立和维护一个有信誉的市场,违约者将会受到惩罚,当然惩罚不一定由具体的征信机构执行,毕竟他不是执法者。然而,正因为违约者的不良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在今后的交易活动中,这个违约者可能不会获得任何合同,他的经济利益将受到损失,如果这种损失大于违约所带来的好处,那么市场中的每一个人就会自觉维护信誉,执行合同的概率上升。这才是建立征信体系的深远意义所在:它使守信者光荣,使违约者羞耻甚至胆寒,最终使人们自觉地坚守“诚信”,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我国的现状 (一)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危害 客观地说,目前我国的信用缺失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履约率极低;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毒米毒酒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企业进行虚假披露,包装上市圈钱等行为屡见不鲜;“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告”和“黑嘴股市分析”满天飞;以万亿元计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积累;盗窃知识产权,等等。这些状况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肌体上的毒瘤。一些信用不佳的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利用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大量进行信用交易,结果造成合同违约、恶性拖欠等问题。因为没有有效的惩戒机制,失信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要远远超过其所付出的成本,这必然又造成全社会范围内失信行为的蔓延和信用环境的日趋恶化,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秩序的紊乱。 第二,信用的严重缺失导致市场交易成本上升,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因为失信行为的频繁发生,使交易者不得不非常谨慎。有些企业甚至宁愿放弃大量订单,也不肯采用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和经济的活力,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第三,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大量数据显示,很多企业以改制、破产等理由,故意逃废银行贷款本息,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升高,增大了银行的运营风险。 (二)现阶段的发展近几年,全国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开始探索建设信用体系。在这方面,上海起步比较早。上海已经从年开始对个人的信用体系进行了试点, 7月1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初步建成,并出具了我国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到年7月,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的网站已经开通,当年年底,其覆盖人群已经达到293万。个人诚信报告被推广到人才交流、二手房租赁等领域。2002年3月28日,上海市又开通运行了国内第一个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专门采集内容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这也是目前上海地区规模最大、信息采集跨度最全面的综合性企业征信系统。目前这些系统运作良好,但是,也遇到了诸如法律不健全等问题。此外,北京市也开通了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广东汕头社会信用信息网也已载入全市10万多家企业的信用信息。近期,央行提出将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网络。系统建成后将首先为银行提供信贷征信查询服务,并依法逐步向其他具备合格资质的征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机构开放。与此同时,央行将加强征信法制建设,包括征信业管理法规和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同时央行还将加强征信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目的是为各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为各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信息安全奠定基础。 总体来说,我国在这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了解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实践,将为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有益的经验。 四、国外的做法 从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一般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这些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方面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各国国情 和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 另一种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模式。由于美国是世界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也是信用管理行业最发达的国家,所以,对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成熟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基本状况。 (一)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信用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信用交易的增长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征信数据和服务方式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诸如公平授信、正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诚实放贷等问题,其中特别敏感的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鉴于信用市场的发展状况,有关方面对国会出台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提出了强烈要求,于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期间,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而且几乎每一项法律都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进行了若干次修改。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因此,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等行业受到了直接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与约束,而对征信行业中企业资信调查和市场调查行业则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公平信用报告法》是规范信用报告行业的基本法。 该法所规范的主体是“消费者报告机构”和“消费者信用报告的使用者”。该法规定, 消费者有权充分了解任何一家信用局对自己信用状况的评价及依据,消费者具有对不实负面信息的申诉权利。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机构,最重要的规范是限制了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使用和传播的范围。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取得自身的资信调查报告和复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的机构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当事人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与信用交易有关;(2)为雇佣目的;(3)承做保险;(4)与合法业务需要有关;(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联邦大陪审团的传票。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中的负面信用信息,法律规定在指定的年限后,可以在资信调查机构的调查报告中予以删除。该法案对负面信用信息保存年限的规定是:破产记录保存年限为,其他信息(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等)保存7年。 对信用状况判别的主要依据是一系列的信用信息记录,因此,建立有效的信 用制度首先需要有充分客观的信用信息。美国的法律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 特别是对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公平信用报告法》和《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等法律中有比较详尽的描述。其中1999年《格雷姆―里奇― 比利雷法》的颁布,改变了对信息共享的要求,这将对信用行业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该项法律规定,金融机

篇5: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浅议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引言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叫做“囚徒困境”博弈,我们把它运用于经济生活中,建立一个简单的关于合同双方行为选择的博弈模型。

假定甲乙两方签订了一项合同,如果双方均遵守合同,每人的收益为10万元;如果一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违约,则履约的一方损失5万元,而违约的一方却能获利12万元;如果双方都违约,没有发生交易,任何一方的收益都为0。这些假设可以用下面的博弈收益矩阵图来表示,每个方格中有两个数字,分别代表甲方和乙方的收益或损失。

乙方履约违约甲方履约10,10-5,12违约12,-50,0显然,从总体的角度来看,双方都选择履约是最有利的,但是,在双方对对方都不太了解的情况下,自利行为却使双方都更倾向于选择违约,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方都会做这样的考虑:如果设想对方履约,那么自己履约的收益为10万元,自己违约的收益为12万,在此情况下,他更倾向于选择违约;如果设想对方违约,那么自己违约的收益为0,但是自己若遵守合约反将产生5万元的`损失,这时他还会选择违约。所以,无论对方采取哪种行动,对自己最有利的战略选择都是违约。这时没有交易发生,双方的收益均为0,与交易顺利完成的情况相比,双方各减少收益10万元。

现在我们设想双方对交易对手的信息掌握得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确信对方不会违约,那么,双方都履约的可能性会不断提高。最理想的情况是,如果甲确切知道乙从未违约过,乙对甲也有着同样的认识,这个博弈的结局就是双赢,交易完成每一方都获得10万元的收益。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这个博弈模型复杂的多,它往往涉及到多方,而且各方的收益或是成本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所谓信息的完全对称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却是生活中的常态。

现实中,由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博弈的各方不可能完全地了解其他方。而且,对于已获取的信息,还存在信息质量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信息是由交易的关联方发布的,那么信息就会缺乏可信度,因为信息发布者会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选择性地公布信息甚至发布假信息,损害信息获取者的利益。中国证券市场的银广厦、中科系等事件,就是很典型也很沉重的,投资方获取的关于筹资方的信息,几乎全部来自于筹资方或其关联方(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而这些信息往往很难保证其公正性。

二、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交易中,信息的获取是必要的,如果交易双方对对方一无所知,结果很可能是双方都选择违约;同时,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更是关系重大,因为错误的信息必然导致错误的决策,信息接收方因此受损,造成社会不公平地分配。所以,市场中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参与,交易的成功与否对他的利益没有影响,他只扮演信息收集者和传递者的角色,比如说定期发布信用评级报告,记录交易各方的信用历史,交易者就可以根据这个评级报告估计对方的毁约概率,并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这里的第三方,就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可以协助建立和维护一个有信誉的市场,违约者将会受到惩罚,当然惩罚不一定由具体的征信机构执行,毕竟他不是执法者。然而,正因为违约者的不良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在今后的交易活动中,这个违约者可能不会获得任何合同,他的经济利益将受到损失,如果这种损失大于违约所带来的好处,那么市场中的每一个人就会自觉维护信誉,执行合同的概率上升。这才是建立征信体系的深远意义所在:它使守信者光荣,使违约者羞耻甚至胆寒,最终使人们自觉地坚守“诚信”,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我国的现状(一)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危害客观地说,目前我国的信用缺失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履约率极低;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毒米毒酒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企业进行虚假披露,包装上市圈钱等行为屡见不鲜;“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告”和“黑嘴股市分析”满天飞;以万亿元计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积累;盗窃知识产权,等等。这些状况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肌体上的毒瘤。一

篇6:个人征信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人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服务,为本人向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购车租赁业务进行担保,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

1、贵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2、贵司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一)审核本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申请;

(二)对已向本人或本人担任法人、出资人、担保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机构或组织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三)向本人提供的'其他金融单位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三、如果贵司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司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

四、若本人在贵司业务获批准,则本人同意本授权附件《委托保证协议》内容;若未获批准办理,则委托保证无效,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个人征信授权书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贵司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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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征信授权委托书(个人)

委托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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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授权委托书(个人)】

篇8:农业科技体系建设情况及问题论文

农业科技体系建设情况及问题论文

一、“十一五”以来信阳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

(一)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丰硕

首先建立了超级稻、茶叶、紫云英、板栗等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培育出一大批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了配套的栽培模式,促进了主要农作物单产提高和品质提升,极大提升了技术水平,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二)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随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深入推进,,信阳市7县2区共遴选409名绝大部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农业科技人员;建立了12个试验示范基地,遴选了4090个科技示范户,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三)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成绩斐然

围绕产业发展、立足生产实践,信阳市农业系统引进农业学院的毕业生,规范人员聘用管理,明确上岗条件,把好进人“关口”。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性培训。建立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加快知识技能更新,每年参加农技推广的人员还要参加河南农业大学和信阳农林学院的培训班。

(四)农作物品种改良技术促进了农业产量迅速提高

近年来,信阳市选育出了一批优质、高产、抗病、抗逆作物新品种,如水稻扬两优6号、岗优188、Y两优1号、深两优5814、冈优1237、9优418、丰两优4号、特糯2072;小麦郑麦9023、偃展4110、矮抗58、豫农202、郑麦366、西农979、扬麦15、扬麦20等,进行推广种植,这些品种对于全市粮食单产和总产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五)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情况

信阳市农技推广体系分为市、县、乡、村、农户等农技推广网络,市、县两级设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茶叶实验站、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等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全市设置了155个乡镇级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部分仍属乡镇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信阳市建设80个区域站和10个乡镇站,总投资额437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

二、信阳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问题分析

(一)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信阳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主体是基层农业服务站。目前,全市9个县区的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归属乡镇主管,编制在乡镇。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农业、畜牧、农机、水产、农经等职能集一身,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农技推广工作;乡镇往往将农技推广人员作为驻村干部使用,服务于乡镇中心工作,精力分散,会把农技推广业务当成“副业”,削弱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效能。

(二)农业科研部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信阳市农业科研部门,力量相对较强,近年来在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主动挑担,做了大量的工作。精品农业作为全市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向,离不开农业科技的支撑。但受现有体制条件限制,农业科研部门在农业科技推广的作用有限,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农民职业培训工作亟待加强

农民职业培训除了专业大户、合作社,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还是信阳市农产品生产的主体。而农民的科技应用意识是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是否有成效的重要因素。要提高农民的科技应用意识必须加强农民的农业科技应用知识培训。

三、加快信阳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的研究

一是建议深入研究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按照既有利于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又有利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资金使用得到有效监督。二是建议加强合作社等农业推广新载体的培育。由于合作社、种粮大户、示范户品牌意识强,对农产品的生态要求较高,其农产品的效益也较好。老百姓看到他们的效益之后,就会效而仿之。三是建立服务项目库和服务人才库制度。由农业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依托农技110网站,建立服务项目库和人才库对接平台。

(二)以科技支撑推进精品农业

一是大力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农业。二是发挥农业科技相关主体作用。要发挥科研机构、农民的积极性,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四是加强生态农产品的深加工研究。五是做大生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三)加大职业农民的培训

建议利用现有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推广部门自身的优势,开展农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并组织现代职业农民培训,以调动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篇9:高校德育体系建设论文

高校德育体系建设论文

摘要:高校德育是以主体性、整体性、开放性、实践性和发展性为特征的“大德育”,生态化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德育目标体系、内容体系、组织体系、队伍体系、途径体系、方法体系、评价体系等构成要素,并有着与环境共生,与诸育共进,与生活共融的整体协调性、和谐发展性的本质要求。走进生活,融入文化,对接生活,才能使高校德育成为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生态化实然存在。

关键词:高校;德育;生态化;体系;路径

高校德育已经是一种超越传统的以道德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大德育”实然状态,融合了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规范、心理教育和生涯教育等诸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如何促进现有状态下的多样化内容融合共存与协同发展,建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大德育”育人模式,成为高校德育面临的一个重要理论和现实课题。针对高校大德育现状中存在的空泛化、形式化、功利化、碎片化等问题,及针对性、实效性差的现状,用整体、开放、平衡、和谐和动态的教育视域,开拓一种生态化的发展新局面成为人们一种期待。德育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在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1]。德育环境是影响德育活动的开展和道德素质形成及发展的一切外部条件,主要包括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环境。德育需要在与环境的融合与共生中走向生态化。把德育置于联系而非孤立、开放而非封闭、动态而非静态的时空中,形成与社会对接,与家庭沟通,与生活相融的德育生态场域,实现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环境在空间维度的联动,实现不同学习阶段的目标、内容、形式等在时间维度的衔接,使德育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校内延伸到校外,从理论学习延伸到社会实践。同时,我们要立足和谐发展价值取向,建构人文化的德育氛围。德育生态化的真谛在于关怀人的生命成长和所处的自然生态关系。德育的出发点,不是禁锢人、压抑人、束缚人[1],而是关怀人、提升人、发展人;是创造人的发展条件,构筑人的精神支柱,发掘人的创造潜能,提升人的'文明境界。以人为本的人文化环境是德育生态化的必要条件。

一、高校大德育生态化的体系建构

高校大德育生态化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个工程是由目标体系、内容体系、组织体系、主体体系、途径体系、方法体系、评价体系”[2]等要素构成,并有着与环境共生,与诸育共进,与生活共融的整体协调性、和谐发展性的本质要求。

(一)目标体系与内容体系。德育目标体系是确立大德育生态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体现着德育的初心,对德育起着指导、调节、激励和约束作用。高校大德育的目标体系由多层次多要素组成,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从层次上说,它包括总体社会目标与个体发展目标;从过程上说,它分为不同学年的阶段性目标;从内容上说,它包括思想、政治、道德、法纪、心理等素质和职业能力等目标。各目标之间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构成高校德育目标网络体系。德育内容是德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职业教育等。在高校德育实然状态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主渠道,实际涵盖了思想、政治、道德、法纪等内容。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同主流价值观并自觉践行其要求。道德教育是德育的基础,内容包括个人品德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其任务是帮助大学生养成高尚道德品格和良好道德行为习惯;法纪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大学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遵纪的良好习惯;心理教育在于培养大学生良好个性品质和健康心理素质;职业教育在于帮助大学生确立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奋斗目标。各项内容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高校大德育的内容体系结构。

(二)组织体系与队伍体系。高校大德育生态化组织体系是统领德育全局的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以学校党委为德育工作决策部门,以党工部、学工部、校团委等为德育工作职能部门,形成党组织系统、团组织系统、学生会系统、宿舍管理与学生社团系统等多管齐下,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的德育组织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厘清各机构在德育体系中的地位、职权、责任及分工协作关系,从而实现对各项德育活动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促进高校德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队伍体系是在组织体系规划指导与统筹管理下开展德育工作的实施群体。在大德育生态体系视角下,高校德育队伍包括德育管理工作者、教学工作者、学生工作者、服务工作者,即党团干部、学工干部、授课教师、后勤员工、学生干部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以及心理教育、职业教育等其它专业课教师是德育主力军,承担着课堂认知教育、日常养成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德育考核评价等任务。学生会系统、宿舍管理与学生社团系统也是高校德育队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自身模范行为的影响,科学规范管理的约束,和谐环境氛围的熏陶等,促进学生养成高尚道德品格和良好生活行为习惯。

(三)途径、方法与评价系统。德育的途径、方法体系是贯彻落实德育目标和内容的实施手段。“高校德育途径是将德育内容付诸德育过程的承载体,即实施高校德育工作所依附的渠道。”德育方法是与途径相适应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和。高校大德育的途径体系包括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管理约束、传媒导向、日常养成、环境熏陶等。德育途径有着与它相适应的德育方法,其中包括理论诠释、实践锻炼、辅导咨询、规范约束、评价激励、榜样示范、行为训练等。各种德育途径和方法在特定境域中相互转化,作为一种实现目的的路径和渠道时就是途径,作为一种实现目的的办法与手段时就是方法。二者相区别又相联系,共同作用于培养塑造人的德育目标。高校德育生态化评价是综合性、过程性和立体化评价,是目标预设与动态生成的统一。评价体系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机制、评价程序等要素。一是主体的多元性。评价主体是包括教师、同学、家庭和自我评价等“他评”“自评”结合的主体体系。二是内容的综合性。评价内容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的全面考察。三是机制的激励性。评价机制是具有开发内在驱动力和自觉自愿性,能够挖掘潜力、激发活力的机制。四是程序的完善性。评价不能止于一个分数和一段评语的终结式结果,更应是过程性评价,并有自评、他评、考核、公示等完整程序。

二、高校大德育生态化的实现路径

德育教育是由认知教育、环境熏陶、实践感悟等教育活动组成的生活化、社会化、实践化过程,创设有效的实践路径,是德育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生态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走进生活。高校德育生态化,“重要的是关注人的生命、关注人的生存、关注人的生活”[3],“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4]。德育只有植根于生活世界,扎根于大学生的生活境域,才能切实解决德育“落地”问题,使之具有深厚的根基和强大的生命力。一是让德育主体置于道德生活。单纯从脱离生活实际的规范出发要求学生,是造成德育低效的重要原因。在德育过程中,要以德育活动为载体,创设各种生态性道德生活场景,调动学生自觉积极参与贴身体验道德生活,突显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在道德生活境域中完成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自我构建。通过下水练习学会游泳,通过融入生活感悟道德,才是回归真实、自然的有效途径。二是让德育内容反映道德生活。德育需要关注现实生活,而现实生活是纷繁复杂、斑驳陆离的,或深刻,或单调,或甜蜜,或苦涩,这一切都赋予了德育丰富多样、鲜活新颖的内容。德育传授的价值与规范,要立足于这种真实的道德生活和真确的道德资源,让道德品格形成源于对生活的体验与感悟。三是让德育方法贴近生活。生态化的德育应摒弃简单化、形式化、空洞化,贯彻“情景的”“感悟的”“体验的”“平等的”“践行的”原则和方法,引导学生思考生活,创新生活,享受生活,在生活中内化道德规范,实现道德目标。

(二)融入文化。积极健康、底蕴深厚的文化是高校德育的生态环境,学生成长的沃土和摇篮。德育不只是单调的理论循环求证和枯燥阐释,而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信息传递和信息接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探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现代转换及其德育功能,增强德育的文化内涵,并形成底蕴深厚的德育文化环境,是增强高校德育时效性的重要途径。一是整合文化资源,拓展德育渠道。要克服课堂教学与社会、校园文化相互分割,资源浪费的状况,让学校文化活动组织者与授课教师共同制定文化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实现教学活动与文化活动的有效对接。二是创设文化情境,增强德育感知。创设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模拟形象的角色扮演,声情并茂的诗歌朗诵,美妙动听的音乐欣赏等,寓德育内容于形象生动的情境中,在情感与认知相互作用中陶冶品德操守。三是丰富文化活动,拓展德育内涵。倡导、指导、引导学生参与学术讲座、读书沙龙、演讲辩论、文体比赛、书法展览等,让这些活动展现的浓厚的学术氛围,创新的学术精神,和谐的师生关系,优良的校纪校风等,潜移默化地促进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

(三)对接社会。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直面现实,让学生了解世界发展大势,当代社会思潮,改革开放态势,科技发展成果;了解地方风土人情、名胜古迹等,并为此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德育生态化的内在要求。高校德育实践教学,在内容上是理论教学的深化或拓展,在途径上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动口、动手、动脑或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为此,应采取有效方法让学生动起来。一是走出去,让学生感受、了解社会经济、文化和当地群众的生活状况,在直观感受中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二是请进来,让学生结合思想认识上感到模糊、困惑和迷茫的问题,聆听专家解读,领略名师风范,感悟德育真谛。三是给平台,让学生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讨论问题,理论与实践结合,阐述观点,锻炼能力。四是出题目,让学生在参观访问、社会调查、考察实习等的基础上,撰写观后感、心得体会、社会调查报告、大学生活规划、职业生涯设计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形式,会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自己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檀传宝.德育原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6.

[2]周向军,刘俊杰.略论高校大德育的体系结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4(6).

[3]徐雁.回归本真的大学生德育:基于生存论的思考[J].教育探索,(7):9-10.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2.

作者:陈玉书 何海霞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篇10:浅析体系建设水利科技论文

浅析体系建设水利科技论文

一、经过5a运行

彭阳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偏少、人员配置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随着水利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任务更加繁重,现有4个水利工作站不能适应服务水利发展要求。加之,现有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已严重滞后,特别是职工宿舍、办公室等房屋绝大多数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标准低,年久失修。同时,缺乏必要的办公、交通设施,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差,已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为全面提升彭阳县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经仔细调研和思考,建议彭阳县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是增加基层水利工作站机构和人员编制

按乡镇设水利工作站,计划分两期增设8个水利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编制工作人员5~6人。

2)是改善基层办公条件

加强办公场所建设,改造现有办公用房125间2800m2,新建水利工作站办公场所8处,配套办公桌椅、电脑、水准仪、流速仪等办公设备和科技服务车辆。

3)是加快推进基层水利信息化建设

建立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水利技术推广体系,通过这种方式科技将水利技术,以简单、易懂、易学的方式表现出来,以一种崭新的形式促进水利科技信息化示范基地,科技推广、科技咨询和农业教育的发展。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水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为稳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公益服务的积极性,应明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政府通过定向补贴的'方式落实到位,使之与人员机构、服务职能相适应。

5)是配套抗旱服务设备

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防汛抗旱专车辆、抗旱机具、小型移动灌溉机械等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汛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水库、水窖的安全蓄水工作,为抗旱减灾打好基础。

6)是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建立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奖补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对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能力。要针对新农村示范村群众对自来水入户认识和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加大与乡村密切配合的力度,做细做深群众思想工作,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来水入户虽然当时需农户出资出劳,但从长远看会大大降低取水劳动强度,节省劳力和节约资金,才能真正达到饮水安全。因此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是破解增加自来水入户的关键,也是我们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突破口。

7)是加快高效节水科技示范园建设

示范园区作为先进技术的辐射源和示范推广基地,是水利科技服务组织组装集成、推广转化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推进库井灌区改造,建设孟塬等重点节水补灌工程,加强工业循环水利用,大力普及生活节水器具,落实行业用水指标体系。

8)是拓宽视野,大力提升各项工程的运行管理

在工程的运行管理中,借鉴区内外及兄弟市县的先进运行管理经验,依据彭阳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制订完善后的《彭阳县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及管理办法》及《彭阳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等办法、标准,努力提升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必要的工作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11: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55号),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资助诚信活动宣传月、征信宣传周(月)、诚信活动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故事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大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教育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建立诚信典型的选树和推介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206月底前,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于20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年6月底前,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部署,明确个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017年底前,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有关部门按目录要求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将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2017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 “易铜陵”平台。推动建立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2017年11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理行政许可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2017年底前,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2017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铜陵”网站集中公开展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10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篇12:如何看懂个人征信报告

如何看懂个人征信报告

现代社会是信用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已经成为了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无论是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还是出国留学等,都要查询个人征信。那么自己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呢?个人征信报告中包含了哪些内容呢?

一、怎么查询个人征信?

查询个人征信有三种方法:

线下: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或代理签约机构查询; 带本人有效证件,可以在自助机上查询,也可在银行前台查询;

网上:在百度搜索“征信中心”跳到指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心网站,按提示步骤注册,填写有关资料,资料提交成功后会提示你24小时后查询,一般会有短信通知;

微信: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征信查询”,可以查询到有关公众号,进行关注查询;

二、个人征信报告包括那些内容?

个人征信报告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等。

1.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基础信息。

2.银行信用卡信息

这一栏是信用账户信息,包含贷款的多少、信用卡的数量以及还款记录等。银行就是从这一栏判断申请人的未来还款能力的。

3.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包括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的缴费情况。

4.查询记录信息

这一栏是个人在最近6个月内所有被查询的记录汇总。申请信用卡或者贷款时,银行就会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每查询一次都会留下记录,如果被查询多次而没有一张信用卡,银行可能就会认为申请人的.资质不好。个人主动查询也会留下记录,但查询次数对征信无影响,银行等机构查询过多会有影响。

个人征信报告决定是否能成功申请信用卡以及贷款,要多关注自己的征信情况。事实上,多数的贷款和申卡被拒,都是个人征信出了问题。

三、查询征信怎么收费?

2016年1月15日,央行征信中心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个人到柜台查询信用报告,每年第3次起收费标准由每次25元降至10元,通过互联网查询及每年前2次到柜台查询继续免费。

四、好久没用的卡,因年费逾期怎么办?

因年费、被盗刷、被冒用身份证办卡引起的逾期可以向银行提出,经银行核实后消除。

五、逾期已结清,信用卡已销卡,会影响贷款吗?

一般不良信息会在征信报告中保留5年,具体影响贷款的程度有商业银行进行评定。

逾期对以后贷款是非常有影响的,也是决定能否成功下卡的重要原因。征信记录上显示的是持卡人逾期3个月以上的逾期记录。造成逾期的原因:恶意欠款不还、忘记还款、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等等。

针对忘记还款、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这些情况,持卡人可以设定一个还款的时间,时间到了立即还款,建议在最后还款日前3天还款;贷款利率调整后,银行也会在每月账单上提醒;还款日变更后,可以在每月账单出来后,设定一个还款时间,按照还款时间还款。

六、不良记录可以更改吗 ?

征信中心只是客观显示不良记录,不能修改不良记录。报送机关(商业银行等业务发生机构 )有权修改由失误造成的不良记录,在确定有错误不良记录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或到业务发生机构申请修改。

许多人的征信出问题是因为不懂这方面的知识,非恶意而是大意;希望大家要树立信用意识,防范于未然,如果已经有“信用污点|”,就要从现在做起,重视并维护自己的信用。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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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设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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