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共9篇))由网友“bbcash”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分析《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分析《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制度;合法权益
论文论文摘要:在改革脱困过程中,大批职工被裁减下来,下岗、失业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但由于《劳动法》自身的不完善,加之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把脱困措施简单化,裁员手段行政化,致使部分职工的台法权益受到侵害。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手,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台上,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我国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年前发布实施的《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劳动法》的实施,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就业机制、劳动关系稳定、劳动保障体系,特别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都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迫切需要研究解决。
一、我国《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企业劳动管理的法制环境受到干扰。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中央关于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是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提出来的。脱困的办法应当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综合运用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引进外资债转股、减人增效等多种措施,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由于体制陈旧、机制不活所造成的严重困难。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却搞“单打一”,把脱困措施简单化、减人手段行政化、减人目的`政治化。一方面,以“把经济搞上去就是最大的政治”为依据,努力在全社会造成有利于减员分流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下达减员分流指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减员分流的刚性约束。在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下,作为用人主体的企业,也急于找到一种“短、平、快”的办法来摆脱困境,以体现“讲政治”的要求,选择的结果自然是减人。因此,企业也开动宣传机器营造有利于减员分流的小气候,以使职工相信减人是大势所趋,只有减人国有企业才能脱困。在社会大环境和企业小气候的双重夹击下,职工与企业之间依法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越来越向有利于企业一方倾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进一步凸现出来,原本比较脆弱的企业劳动管理法制环境也变得更加脆弱。
2.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不够具体我国《劳动法》第27条关于经济性裁员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可见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是经济性裁员的两个前提条件。前者比较好把握,但作为后者,到底什么样的生产经营状况属于“严重困难”,《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在执行中也无具体标准。此外,法定的裁员程序中是“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而不是经其同意,“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不是经其批准,这就为企业进行所谓的经济性裁员留下了很大的自由空间,加之政府的支持和鼓励,经济性裁员成为国有企业改革脱困过程中的主要裁员方式。一些企业为了搭乘“经济性裁员”这班车,甚至采取“割韭菜”、“一刀切”的办法大量裁减职工,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不够规范
1、事实劳动关系得不到劳动法的调整。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上仍然存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说明,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在法律上的一个原因是,我国《劳动法》只允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不是口头的形式。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些企业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不够重视,对所招人员迟迟不订立劳动合同;有的个体、私营企业为了减少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支出.非法雇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城镇大中型国有、集体企业招用“外委”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外委”单位却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虽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但却享受不到基本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平等协商机制。劳动合同的解除从双方的意思表示来划分,主要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协商解除”的法律行为,可出现在劳动合同履行的任何阶段,我国《劳动法》对“协商解除”没有规定限制条件,只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与劳动者和工会分别签订了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这样以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包括企业、劳动者和工会代表,企业内部至少应建立起企业与职工、企业与工会,职工与工会三重协商制度,但实践中,由于“协商解除”的制约机制尚不完善,本应“协商解除”的法律行为往往变成企业“单方解除”的法律行为,并且由于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的条件尚未出现,企业为了使其行为合法化,一方面认认真真地发表征求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上报裁员方案程序,找一块”挡箭牌”;另一方面,强迫职工自愿提出申请,造成“协商一致”的事实。这种由“协商解除”演变成企业“单方解除”的行为,实际上是企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劳动者,逼着劳动者离开企业,主体双方的不平等性是显而易见的。 3、一些企业自定的内部规章不合法。从劳动合同的特点看,企业有权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外设定合同条款,但设定条款一是内容必须合法,二是设定程序必须基于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并无违法和冲突内容,而实际上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标准。从劳动纪律条款看,有的企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里,企业有意将《劳动法》第25条第2款中“严重”二字省去,以便为其单方解除合同提供依据。还有的企业为了使这种依据合法化,将自定的《职工奖惩制度》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成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如违反《职工奖惩制度》某条某款规定时,企业有权解除合同”,这些规定甚至有这样的内容{“职工连续迟到或早退两次,一个月内累计三次的,企业有权解除合同”。从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看,有的企业有意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女职工在“三期”内、职工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以免提醒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看,达不到法定标准的现象更为普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更为严重。
篇2:浅析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财务分析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财务分析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财务分析作用在实际中的发挥。本文探讨了当前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财务分析 分析手段 分析方法
财务分析是指,以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为基础,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活动。财务分析的目的是为财务诊断、咨询、决策、监督、控制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依据。财务分析既是企业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又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分析的意义
财务分析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它们分别为:财务分析可以帮助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企业都已实现目标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生产经营目标,财务分析是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例如,通过财务分析,企业可以发现那些未被利用或者利用不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还可以发现企业内部存在的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得经营活动能够健康稳定的进行,从而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利润目标;财务分析可以为企业的绩效评价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分析,企业的管理者能对企业的营运能力、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进一步的了解。而且能够把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与微观因素、宏观因素进行区分。这样就进一步的提高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进行财务分析有利于企业发现经营的薄弱环节。借助财务分析得出的财务数据,企业管理者能对企业运营的成本、利润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了解。从而管理者就可以发现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这样就能达到完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财务分析中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分别为对财务分析作用的认识不足;现行的财务报表方法不健全;财务分析手段落后。
1.对财务分析作用的认识不足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财务分析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无论是财务分析人员,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财务分析依然不够重视。
财务分析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其决策提供依据。但是目前我国的一些管理者只重视企业的生产和营销管理,没有对财务的管理与分析给予足够的重视。不善于通过财务分析来全面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些情况都影响了财务分析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分析人员素质提高的要求不高,导致财务分析结果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但是目前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管理必须朝着战略管理的方向发展。企业战略管理要求财务分析人员不仅掌握财务分析的知识与方法,更要有较宽的知识面。最近几年我国财务人员的总体素质有了一些提高,但与新时期财务分析工作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由于管理者的`重视不足,财务分析的结果不能应用到改善企业经营的实践中。这不仅浪费了企业的有关资源,同时还挫伤了财务分析人员的积极性。
2.现行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不够健全
现行的财务分析方法的不健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可比性,从资料的来源看,当前评价企业实际数据时缺少统一的参照物或者参照标准,且不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差异,由此有时即便是同类报表也缺乏可比性,这样财务分析的结果就会出现差异。财务分析中使用的数据多为汇总性的数据,这些数据往往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相应的财务报告也就不能对财务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效反应。其次存在滞后性,企业财务分析所用的方法主要是比较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两种,但是它们都是理想的静态的分析方法,反应企业以往的业绩与经营成果,是对企业相关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找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但无法对企业现在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说明。所以企业的管理者根据分析结果做出的决策可能与企业现在的发展存在差异。尤其是对动态管理和及时管理来说,财务分析结果的用处不大。最后是财务分析浅显,比较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重视的都是财务状况的表述,不能直接说明其产生的原因。从财务分析中获取的信息只是为管理者提供查找问题的原因,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企业的管理者在进行更加深入的考察后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本。
3.财务分析手段落后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自上世纪末以来许多企业已配备了财务电算化的管理系统。某些客观因素影响了电算化系统的普及和有效使用。例如在很多中小企业,财务软件的开发运用滞后于财务管理,进而影响了财务分析的效率和质量。还有人们常常把会计电算化简单的理解为财务处理的计算机化,计算机在企业经营分析、预测、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况且会计电算化还没有在我国普及,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采用手工操作。手工计算存在成本高、耗时长、低效率和低准确率等问题。由此带来了更大的数据延迟和误差。
三、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对财务分析作用的认识
切实提高对财务分析工作的认识,一方面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财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财务分析工作,帮助和支持财务分析人员熟悉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尊重财务分析成果,提高财务分析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例如在提高财务分析利用率方面,管理者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财务分析活动会议,肯定成绩、明确问题、提出建议或措施、落实责任,使得财务分析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分析质量为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科学依据,这是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作用的最好途径。具体来说,在召开财务分析活动会议时,财会人员要提高参与意识,广泛开展自上而下的财务分析利用效果交流。再如财会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对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篇3:船舶实施保安规则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船舶实施保安规则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2月13日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关于国际反恐的修正案 ,并出台了于7月1日生效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由于此规则实施时间不长,还有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船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文章重点对此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作 者:黄国明 张世清 Huang Guoming Zhang Shiqing 作者单位:泉州海事局,福建,泉州,36 刊 名:天津航海 英文刊名:TIANJIN OF NAVIGATION 年,卷(期): “”(3) 分类号:U6 关键词:ISPS规则 实施 问题 PSC检查 船舶 保安计划 演习篇4:英语词汇记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英语词汇记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许多学生明明拥有较大词汇量,却总是在做题时遭遇麻烦,不能得分.笔者认为主要是学生在词汇记忆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导致对词汇的熟练程度掌握不够,并就此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作 者:冯彩燕 作者单位: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渡,315175 刊 名:考试周刊 英文刊名:KAOSHI ZHOUKAN 年,卷(期): “”(17) 分类号:H3 关键词:词汇记忆 问题语境 阅读篇5: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实行责任追究,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实施好责任追究,当前有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责任追究在主观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愿追究。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认为查处所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是损害了单位和地方形象,影响了政绩。还有就是认为某领导干部虽然构成了失职错误,但由于“一贯表现良好、政绩突出”,功过相抵,因而不愿意追究其应承担的纪律责任。从而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上级的督办也试图回避,甚至还捂着、掖着。
二是不想追究。责任追究政策性强,量大,情况复杂,必须集中精力做大量细致的。而当前有些部门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提上平常的议事日程,图简单省事,不愿做具体,不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头上,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导致问题发生时各责任人相互推委,以致认为实施责任追究,费事劳神,搞不好自己还会陷入扯皮是非圈子之中,影响了自身的本职,不想去追究。
三是不敢追究。一些领导干部害怕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担当改革开放的“绊脚石”的骂名,对应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网开一面;还有的认为实施责任追究得罪人,担心得罪了下级失选票,得罪了同级失和气,得罪了上级掉乌纱;还有一些自身不廉,对下属教育不严、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害怕责任追究寻根溯源追究到自己头上,因此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不敢追究责任,或充耳不闻,或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批评几句,或干脆直接包庇护短。
二、责任追究在客观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追究主体不明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这是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但这一领导体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措施,在运行上还存在一些缺陷,表现在有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分工不负责,挂名不干事,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造成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由纪检监察机关“独家经营”,导致责任追究的整体合力难以形成,影响整个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政策界限不明确。有些地区和单位在落实责任制追究中注重直接违纪者处分多,而追究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少,特别是对集体负责、集体决定的事项,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导致难以追究个人责任,严重影响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是追究手段过于单一。责任追究分为诫勉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四种。但由于前面介绍的追究主体不明确,实施责任追究全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各职能部门不能坚持谁司职谁负责追究,涉及几个部门的,追究部门不能牵头协调,其他部门不能做到相互配合。不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类型、程度采取相应追究手段,导致责任追究手段单一。
三、对策和建议
责任追究是责任制灵魂,是贯彻执行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手段和根本保证。只有较好地解决了上述这些问题,才能发挥责任追究的优势,形成综合效应,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坚决排除狭隘的本位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荣辱观。既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是政绩;出了问题,态度积极,措施得力,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并能吸取教训着力预防,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这也是政绩。又要认清出了问题,不愿意处理,极力地逃避、回避,既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造成更大的隐患,出现更多的违规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只有敢于面对问题、承担责任、解决矛盾,才能将坏事变成好事,有利于进一步的改进。
二是要转变作风,重点抓好责任追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就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长远性、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的落实,就能推动其他各项,收到事半功倍的功效。要积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行制度的细化和配套化。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若出现问题,谁负直接责任,谁负间接责任,谁负主要领导及重要领导责任等,都尽量细化,形成一套客观、全面的责任认定办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逐级负责的责任网络。
三是要认识到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不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制就会落空,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就会恶化,最终危害党的事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身过硬,见贤思齐,闻过则改,对属于自己的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接受追究,以身正纪。而且还要严格管好下属,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人员,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真理,敢于碰硬,
扎扎实实抓好责任查处。
四是明确追究主体。按照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和任命渠道,必须建立多元化的责任追究主体。明确规定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监察、组织、人事、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都应当是落实责任追究的主体,并要明确各个主体追究职责。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既是责任承担主体,又是责任追究主体,在责任追究中处于核心地位。党委(党组)、政府作出追究决定后,要根据问题确定承担责任追究主体,属一般惩戒警示的由同级党政组织负责追究;属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追究;属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追究,超出以上责任追究主体职责范围,属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应作罢免处理的,应由人大常委会负责追究;对违法触犯刑律的,直接交由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违法领导干部的刑事责任,真正的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
五是要把握好政策界限,做到责任明确、定性准确。要认识到量化处理的标准,掌握处理的尺度,是保证责任追究到位的前提和基础。当一个地方或部门发生了重大问题,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都有责任,但要划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在强调“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不能出什么问题都只处理“一把手”,也不能借口是集体决定由集体负责,而不追究个人责任。另外还需进一步查清问题原因,是失职渎职,或是官僚主义,还是上一般失误;出现问题是积极处理,还是无动于衷,百般袒护,都要准确予以确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这样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准确,才能真正维护责任制追究的严肃性,起到既教育责任者本人,又教育其他责任者的作用。
六是要强化责任追究手段。在追究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界限相继明确的情况下,责任追究手段也要相应多样化。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制裁和经济惩罚多种手段实施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尤其是要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本着追究从严、宽严适度的原则,严格划清责任界限,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严格区别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行为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追究手段进行责任追究。另外还要根据现实情况,重点突出组织处理手段。在实施责任追究中,被追究的大部分领导干部主要不是因为自己触犯党纪国法,而是因为管理不善或分管部门和地区出现重大问题,导致受到责任追究。在这种情况下,对被追究者采取免职待岗、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形式同样可以取得较好效果,也能很好地促进责任制落实,对其他领导干部产生警示作用。而且,采取组织处理在程序和时间上比纪律追究来得更为简便和快捷。另外,从保护和促进干部成长地角度看,也不宜一味采取纪律追究形式。
七是要兑现追究结果。对凡是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都必须有追究的结果,并且按照不同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和规定程序落实到位,必要时,还要采取“阳光行为”,对一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扩大社会效应,发挥追究作用。
篇6: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实行责任追究,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实施好责任追究,当前有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责任追究在主观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愿追究。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认为查处所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是损害了单位和地方形象,影响了政绩。还有就是认为某领导干部虽然构成了失职错误,但由于“一贯表现良好、政绩突出”,功过相抵,因而不愿意追究其应承担的纪律责任。从而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上级的督办也试图回避,甚至还捂着、掖着。
二是不想追究。责任追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必须集中精力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而当前有些部门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提上平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图简单省事,不愿做具体工作,不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头上,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导致问题发生时各责任人相互推委,以致认为实施责任追究,费事劳神,搞不好自己还会陷入扯皮是非圈子之中,影响了自身的本职工作,不想去追究。
三是不敢追究。一些领导干部害怕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担当改革开放的“绊脚石”的骂名,对应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网开一面;还有的认为实施责任追究得罪人,担心得罪了下级失选票,得罪了同级失和气,得罪了上级掉乌纱;还有一些自身不廉,对下属教育不严、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害怕责任追究寻根溯源追究到自己头上,因此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不敢追究责任,或充耳不闻,或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批评几句,或干脆直接包庇护短。
二、责任追究在客观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追究主体不明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这是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但这一领导体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措施,在运行上还存在一些缺陷,表现在有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分工不负责,挂名不干事,工作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造成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独家经营”,导致责任追究的整体合力难以形成,影响整个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政策界限不明确。有些地区和单位在落实责任制追究中注重直接违纪者处分多,而追究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少,特别是对集体负责、集体决定的事项,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导致难以追究个人责任,严重影响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是追究手段过于单一。责任追究分为诫勉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四种。但由于前面介绍的追究主体不明确,实施责任追究全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各职能部门不能坚持谁司职谁负责追究,涉及几个部门的,追究部门不能牵头协调,其他部门不能做到相互配合。不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类型、程度采取相应追究手段,导致责任追究手段单一。
三、对策和建议
责任追究是责任制灵魂,是贯彻执行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手段和根本保证。只有较好地解决了上述这些问题,才能发挥责任追究的优势,形成综合效应,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坚决排除狭隘的本位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荣辱观。既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是政绩;出了问题,态度积极,措施得力,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并能吸取教训着力预防,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这也是政绩。又要认清出了问题,不愿意处理,极力地逃避、回避,既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造成更大的隐患,出现更多的违规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只有敢于面对问题、承担责任、解决矛盾,才能将坏事变成好事,有利于工作进一步的改进。
二是要转变作风,重点抓好责任追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就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长远性、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的落实,就能推动其他各项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功效。要积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行制度的细化和配套化。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若出现问题,谁负直接责任,谁负间接责任,谁负主要领导及重要领导责任等,都尽量细化,形成一套客观、全面的责任认定办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逐级负责的责任网络。
三是要认识到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不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制就会落空,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就会恶化,最终危害党的事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身过硬,见贤思齐,闻过则改,对属于自己的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接受追究,以身正纪。而且还要严格管好下属,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真理,敢于碰硬,
篇7:浅析农村数学新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村 数学新课程 实施 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我国基础教育的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农村基础教育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同时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针对当前农村数学教育现状,着重分析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师这两个决定因素在当前教育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农村基础教育是我国教育中的重点。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在农村中小学不断推进,这为农村基础教育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同时也对处于相对薄弱的农村基础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数学教师,对于农村数学新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新课程在农村教学中的实施,做得非常艰难。新课程实施的关键在于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师。但目前,这两者在教育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针对这些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方面: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机关,在这场新课程改革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其职能作用发挥的程度,对于本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重大。要想在农村顺利实施数学新课程,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充分发挥领导者服务的职能
当前,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没有把自己作为教育活动中的服务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参与到教育实践中,负责发布新课程信息,提供实施方案和建议,为农村教育服务。但他们通常很少亲临农村一线,缺乏对农村教育实际的了解,没有第一手的资料,不能发现和解决问题。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转变原来只担当领导者的观念,努力向服务者转变,做课改中真正的实干家。
2.领导要改革评价制度
要落实课程改革,就要重视评价制度改革。在实践中发现,评价几乎成为制约课程改革理念真正落实的一个瓶颈,尤其在中学。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处于课程改革的不同层次,但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如何评介学校的工作。在目前中考、高考存在的条件下,考试作为一种导向,一种最主要的评介方法,对于课程改革起着引导作用。只要中考、高考仍然保持原来的价值取向,学校、教师就不可能真正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精神。
3.要给教师创造稳定的、良好的就业环境
教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教师队伍,就没有稳定的教育质量。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无论用工制度如何灵活,失业率如何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基本上是稳定的,法律保护中小学教师的就业机会不受影响。这样可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心态,赋予了一份为人师表的尊严,进而激发他们高尚、敬业、充满爱心的职业道德。
4.加强师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状况
农村数学教师学历低,相当多的数学教师没有接受过正规师范数学教育。这导致数学教对数学教材的把握和教育理念的贯彻受到限制,应用数学的意识淡薄,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样的教师素质,不但限制了自身的发展,而且影响着教师对新课程的尽快适应,进而也制约着新课程真正有效的实施。虽然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注意到了这一点,招收的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教学一线中来。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教师队伍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不安于讲台教学的教师为数不少,尤其是年轻教师,中小学教师更为明显。要搞好新课程实施,首先要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状况,从实际出发,关心、理解、体贴教师,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这样才能激发教师的进取意识、奉献意识,为新课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加大教学投资力度,为新课程实施创造物质条件
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要充分考虑计算器、计算机对数学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影响,应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数学问题的强有力工具。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一些农村学校由资金有限,甚至连一台计算机机也没,数学教师接触不到网络,无法获取课程网络信息,想让农村学生体验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因此上级领导应加强学校的网络投资和建设,让教师获取更广泛的信息资源,提高自身的对新课程的认识,解除因硬件不足而造成的数学课程的实施障碍,促进农村数学新课程顺利推进。
二、农村数学教师方面
数学教师是课程实施的直接执行者,教师参与课程实施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课程实施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没有教师积极主动的参与,课程改革不可能获得期望的结果。但农村数学教师普遍存在观念转变慢、教学方式单一、专业素质偏低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类问题,我认为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首先、从观念上真正认可新课程
实施新课程的关键在教师,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关键在于对新课程的认可态度。如果从观念上认可了,就会主动积极想尽办法执行新课程。但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农村数学教师观念转变慢,认为新课程偏向理想化,不大符合农村教学实际,对课程计划的实际可操作性持怀疑态度而处于观望状态,因而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没有去积极主动地探索新课程,而是消极被动的接受,造成教师用旧的教学观念教新的课程。这就要求教师首先要转变观念,适应新课程形势的发展,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实践,而不去做拦路者。
2.其次、采用开放灵活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数学能力
实施新课程的第二个关键在学生。农村学生生活比较封闭,获得知识的途径少,胆量小,会下意识地将教师看作权威的代表,再加上农村教师单一的教学方式,无形中束缚了学生的数学思维,压制了学生的创造欲望,限制了学生的发展。这与新课程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基本理念相背离。因此在数学教学中,教师应采用开放灵活的教学方式,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主动求知的数学学习环境,留给学生开放的领地、自由思考的空间,激励学生主动探究,并通过亲身体验获得数学知识。使学生在获得基本数学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一般能力等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而培养学生探究的态度和数学学习习惯,发展学生的数学思维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3.提高数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增强实施新课程的信心
教师的专业素养决定着教育水平的高低。因此,教师的专业素养就显得格外重要。大部分农村数学教师在传统的教学中运作自如,但在目前新课程的实施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由此产生压力,导致逐渐丧失了自信心。因此农村数学教师要不断充实自己,除了积极参加培训外,还要做好自我调整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特别针对新课程标准全新的内容。如新增的“统计与概率”,不仅把握具体学科内容,还需领会增加这些内容的目的,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统计观念和概率思维,从而不断提高执教新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还要同数学课程专家交流,接受他们的指导,不断增强自信心,变压力为动力,冷静对待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挫败,有计划地实施新课程。
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现代信息技术以生动形象的视听效果,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发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在推进课程改革,促使教师转变原有的教学观、学生观等方面呈现出强大的功能。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将会给教育功能、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者及教育对象的定位带来巨大变革。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特别是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和知识、思想的共享,使得教师在备课、学习中能充分的合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化发展,成为具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新型教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中国教育报》11月27日第8版
篇8: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介绍了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分析了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作 者:许桂兰 XU Gui-lan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环境经济系,山西太原,030006 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英文刊名:SCI-TECH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 ECONOMY 年,卷(期): 19(12) 分类号:X820.3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法律制度篇9:LBS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LBS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计算机技术、无线定位技术、GIS技术、无线通讯技术及移动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基于位置的服务(LBS)技术成为现实并在实际中得到应用,该技术能够随时随地满足用户的`位置信息服务请求.对LBS进行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如产业链不成熟、定位精度不高、用户需求不足等.最后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如建立LBS产业联盟、与连续运行参考站(CORS)结合来提高定位精度、建立双向互动信息采集系统等,以期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作 者:王崇明 王泽民 朱李忠 WANG Chong-ming WANG Ze-min ZHU Li-zhong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刊 名: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英文刊名:GEOMATICS & SPATI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年,卷(期):2009 32(3) 分类号:P208 关键词:LBS 存在问题 对策【分析《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共9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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