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在记忆里的镢头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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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在记忆里的镢头散文

篇1:封存在记忆里的镢头散文

封存在记忆里的镢头散文

无论多少世事沧桑,斑驳的老屋犹在,不管多少岁月老去,故乡的院子依然。

不在家的时间久了,锄头的温暖,镰刀的锋利,扁担的溜光,镢头的顺手,渐渐遗失在随风而逝的梦里……

到菜池里薅几棵葱,不料泥土紧紧地抱着葱根,就像一对爱惨了的一大家子,死活不愿分开,看她们不离不弃、以死抗争,心里莫名的就有了一丝震颤,我从屋里拿出从老家带来的撅头,狠狠心准备让它们各奔东西。

手触摸到光滑的镢头把儿,青黑色的镢头,前面两个“牙”泛着青幽的光,镢头不但没有锈迹斑斑,反用这种方式诉说着它的存在。

镢头是农村最常见的农具了,家家都有两三把,我手中的这把镢头是我嫁给丈夫那年公公特意到街上铁匠铺里为我打造的,因为我力气小,镢头不像丈夫的那把沉,镢把儿比丈夫的略短些,因为我的胳膊不够长。

溜光的镢把儿没有一根刺毛,那是公公专门上山寻找的最适宜做撅把儿、锄把儿的上好木头——梁子木。砍回来后,去皮、熏燎,重压,等干透后先用刨子刨光,再用别胡巴尔儿细刮,最后用砂纸精心打磨而成的,中间的一道道工序有多麻烦,需要多少的耐心细心,没有看过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公公离开我们已经十三年了。十三年后公公送给我的这把撅头还在,它依然泛着亮光,公公给我们刨的山豆根还有,它依然可以治疗咽炎,公公在照片上满是幸福地看着我。在我的心里,公公并没有走远,他永远都在!

公公一米八多的个子,长着一张端正无比的帅脸,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的,走路一点儿也不驼背,那脚步坚定有力。单从走路步伐上看,你绝对想不到他是一个普通农民,标标准准一退休老干部的'模样。

公公是一个做农具、干农活的老把式,无论什么样的农活他都能做到极致。

就拿安镢把、锄头、斧子把儿、刮扁担、勾担儿这些技术含金量极高的活来说,公公绝对是村里一顶一的高手。我刚嫁过来那年,每到农忙季节,来我家借镢头、锄头的人很多,不为别的,只因为我家的家什使唤起来顺溜得劲,以致好几次我借出去的东西有借无还,还回来的要么是几块钱儿,要么就是一句简单的话“我已经还给你了啊!”公公见我生着闷气,大度地嘱咐道:“别生气了,没有了,我再做一把!”

公公不仅家什打磨得好,干活更是把好手。挑麦用尖头扁担,担红薯用大篓,扬小麦试风向、扬麦糠儿……年轻人也不是公公的对手,村里的一个哥有句口头禅:“只要根成叔往这儿一站,别人谁都别想出头,别看上年纪了,就算打架,他也一个顶俩!”从村人的嘴里,才知道公公不但人仗义,力气也特别大,队里盖房子,他一个人能扛一挂梁。村里年轻人在街上受了一群地痞的欺负,公公从刚好那儿路过,问明原因,一个人单挑一群,最后地痞都甘拜下风,都仰慕公公的侠义。

公公对孙子儿那个亲啊,会羡慕死人啊!老大出生在寒冬腊月,出生一周后,由于天冷就感冒、发烧、咳嗽、气喘,我和丈夫又是喂他吃药,又是让医生给他打针,听着如小猫一样的孩子一声接一声的气喘声,全家人心急如焚。公公听说黄蒿虫儿治气喘治一个好一个,吃过早饭后,公公撂下一句话:“我出去了。”婆婆看着外面飘飞的大雪,左拦右挡也没能留住他。

天正下大雪,路上到处是二尺多厚的积雪。公公踩着厚厚的积雪,在雪花纷飞中到对面的东坡上去了。他知道只有壮实的蒿秆里才可能有黄蒿虫儿。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下午,公公跑遍了东坡的每一个沟沟叉叉,搜遍了东坡的每一道洼洼岭岭,在东坡的一个又一个洼里、岭上,公公崴断了上万根的粗壮蒿秆,下午四点多,功夫不负有心人,饿着肚子的公公欣喜若狂,终于觅得四条珍稀的黄蒿虫儿。公公三步并做两步回到家中,顾不得拍去身上的雪花,顾不得先去吃口热饭暖暖身子,兴奋地直冲屋里,他把包黄蒿虫儿的塑料袋小心地举到孩子面前,连声说:“源娃,你看,爷爷给你找到啦!爷爷给你找到啦!”那神情就像获了巨宝的孩子。喝下了那神奇的黄蒿虫儿立马见效,气喘的毛病再也没犯过,我常常对儿子说:“你爷是多么心疼啊,为了给你治气喘病,那是舍了命啊!”

手握着这把镢头,不由地回忆起了过往那些事,公公生前那一幅幅画面清晰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那慈祥的音容笑貌清晰地萦绕在我的脑海……

公公,您虽然去了,但您依然活在我的心中,祝您老在天堂里过得幸福快乐!

篇2:封存在记忆里的老地方作文

封存在记忆里的老地方作文

在我还未出生时,那个地方就已存在,它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

记得爷爷还可以能借着小推车站立时,奶奶总会带着我、弟弟还有爷爷到那个地方转上一小圈。那儿有个湖,围着湖的是一圈柳树。它们生命力极其旺盛,当冬天还未过去时,它那细长的柳条上己萌生了绿芽。

夏天,知了从池里走了出来,它们知道生命短暂,但依然放声歌唱,藏在小小的角落里,让人朝响声望去却不见踪影。

一根柳条轻轻触碰了我的发稍,我不忍心将它折断,慢慢的将它放下。调皮的弟弟因为无知,用力揪住了一枝长长的.柳条,折断了它的生命,“哈哈”的笑了起来。

当枯黄的树叶慢慢落下时,有的树像一只被蝶群遗落的蝴蝶,无助的被风吹走了。一朵花有气无力地低着头,一阵风吹过,它无力地倒下,风吹着它的身体,它的身体颤抖着,叹息着。期待着下一次的春天。我将它冰冷的身体盖上泥土让它长眠在它生长的土地上。

天渐渐变冷了,去那里游玩的人也少了很多,大片的雪花落下,一夜之间,这里全都披上了银装。阵阵鞭炮声后,这里又迎来了更大的热闹。这里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园,游乐设施在这里安家了,套圈是每年都有游戏的活动。

那时我们才四年级,我和朋友们也骑着小自行车也摇摇晃晃来到了这里。来到这后,我们都直奔海盗船,经过一次是大大的摇晃后,我们一个个都摇摇晃晃的走了下来。还没缓过神来,有又去玩套圈了。只见一个人手拿着一个竹圈,往前一扔就套住了一个玩具。对我们说:“我套中了。”“你们套中了吗?”另一个人说:“没有。”“我帮你。”在他的帮助下我们都得到了不同的小礼物。

那里就是天鹅湖,一个封存在我童年记忆里的地方,那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篇3:在记忆里搁浅散文

在记忆里搁浅散文

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在自己最无知的岁月里,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如此真心的守护着你。只因为年轻,辜负了所有的情谊。然而种种甜蜜却只能在记忆里搁浅,来不及说珍重!

他长得白白净净,总是沉静的一种冷酷。因为班主任的严厉,还有她犀利的言语,无数次在座位上默默抽泣。记忆里,他永远那么温柔,永远在我哭泣的时候安慰。他说,谁又欺负你了,我揍他去。他说,我追到你家里去找你。觉得那个时候的他太多话,太讨厌。

我以为,他只是一个过客,不会有太多牵挂。可是,每次无助流泪的时候为什么那么想念那个少年。他是高冷的少年,爱我的少年。以后的以后,在可以明目张胆恋爱的年纪,我却一直寻觅那个身影。或许到了这个年纪便不再会有这样一个人懂你,爱你。岁月的河流生生不息,回忆的纸船又飘到何方去了呢?我到哪里去寻找他呢?而他又身在何处呢?如果有一天我们相遇,他心里是否还有我的`空位?不能了吧!

如果时光倒流,我愿意,我要好好珍惜你。可是时光毕竟是回不去了,我在记忆里想念,在记忆里春暖花开。有人说,等待是最长情的告白,我的长情你可曾明白。或许,你心里永远横着我一句变态的伤怀,但是却永远不知道有人正因为这句话苦苦等待。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永不搁浅的等待。

篇4:散文在记忆里寻找

生活的苦楚,会让你更喜欢活在记忆里,那是一种只属于自己的感觉,没有人能够读得懂,或许只有真空了的生活才是没有痛苦和伤害。

带上耳机听这些带伤心音符的歌,卧坐...伤心音符的歌,卧坐于床上,打开那个已尘封很久的日记本,寻找曾经仅剩的一点点美好,思绪一点点被带到从前,那些本来模糊的记忆开始慢慢的变得清晰了。

努力告诉自己,伤痛会过去的,美好总是有的,或许是自己运气不好,或许是时机未到,或许需要一个舞台展示一些什么。

这些美丽的瞬间,虽然不能重新上演,但我会静静的凝思着曾经的过往,闭眼沉醉在那些烟花烂漫的时刻里,曾经的那些花儿早已经绽放了,拥有了他们该有的繁华,虽然短暂,但花开花落一次次的在我眼前上演,而我,独自欣赏着落单的.芳香,用心感受着这本不该属于我的孤寂,时时为自己没有同伴而感到悲哀。一直努力保持快乐的外表,希望能有一个同伴陪我走过风风雨雨,而他们只是看到我外表的快乐,却没人懂我内心的伤痛,这是真正的同伴吗??常常扪心自问,我真的拥有吗?只好这花样的年华却是走下堕落的开始,在这样的日子里,我错失了奋斗,渐渐爱上了网络,喜欢那些虚拟时间的真善美,喜欢游戏上的无拘无束,触摸机器的那种点点兴奋,让我有时一个晚上难以入睡。那种奇妙的感觉说不出,却时常有。

有很多人,一个人走孤独的路,那种背影遮挡下的伤痛,随着路会越来越深,留下抹不去的疤痕,让你一直铭记。所以很多人向往那生在涧边的杂草,虽然没有人问津,但也也没有人可以去践踏。她们那样让自己这么悬浮着,尝试一种被人遗弃的荒凉,总比一个人孤独的日子走孤独的路好多了啊!

往事不再,记忆里可以寻找,思绪有了些许的混乱,改到何处去呢!一直傻傻的以为只要踮起脚尖就会离幸福更近一些,而最后踮的越高。就站的 越不稳,摔得也越疼,忧伤的脆弱只会让自己伤的更深。有些事的离去,或许真的是为了保存那些美好记忆,在以后痛苦的日子里寻找那根可以支撑下去的“草”。

当所有往事都已被记忆替代,当所有美丽都已成为过去,繁华的十字路口,我还是有了勇气轻轻放开你的手,所有的故事也在瞬间化作了荒芜,所有的记忆也在瞬间被永远铭记。

你不会知道放手的瞬间我便躲进了记忆的深渊,所有的一切都如泪水般划过双眼,咸咸的味道在我的世界里弥漫。像海风带来的海洋气息一样迷人。

在记忆的低谷里,绝望让我慢慢的沦陷。

篇5:活着即便是在记忆里散文

活着即便是在记忆里散文

九月的风带着暖暖的慵懒,有阳光倾洒而下时的绚烂,斑驳了的光影,还有未曾褪去的绿,灿烂过整个盛夏。记忆里所理解的初秋,似乎总是这般的温和,没有萧瑟秋风,不含淅沥秋雨。

过去的二十几个年华里,能够看见这般明媚风景,让我觉得如此的幸运。再降低点要求,才明白那是因为活着。活着,就像是给人生打上一个标签,可以肆意的玩,随意的闹,洒脱的让他人无可奈何。世界诚然很大,而安于自己的一隅,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曾听人说年轻就是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听完,笑笑,然后继续埋头于自己的事情。他把青春定义的如此简单,仿佛拒绝一场旅行就像是反对一次青春的朝圣。那些远方,带着纱,能够一把撩开。而我怕的,正是里边的风景达不到我向往的高度。与此,我宁可随遇而安,在梦里相见。

就我所理解的远方,那是真的远方,想起时闹心,放下时也只伴淡淡惋惜。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会原谅现在的我,你如果认识现在的我,也许会原谅从前的我。偶然之间看见安尼?昆德兰的这句话,在一个沉默的夜晚。

这该是在经历过多少事情之后才能有的.领悟呢,我不懂。家长的离开,朋友的背叛,事业上的搁浅,误入歧途的困惑,美丽的错误,轻率的意见。我把所能想到的最残酷的事实都安放与此,难以想象这样的顿悟。也许回首人生,总要有些遗憾和不舍。

应该是吧,人们总是很难在青春的时候认识青春,反而只有走过了青春,才能认识青春。就像老人家们的告诫,成长需要耐心与热度。只有活着,才会笑,会哭,会闹。只有活着,才能体验那些疼痛与温暖。如果可以,我想放慢自己的步伐。

看看流沙般的星辰以及惑人的夜空,想想每一个寻梦日子里的充实与满足,品品略带苦涩的茶水以及充满浪漫气氛的香水。不愿再让成长变成一种负担,只想活着,为了自己。这像是一种诺言,我愿赌上整个青春。

谈及人生,总会涉及爱情。浪漫,激情,相依相伴,这些并怀着少年时满心悸动的词语,总是牢牢抓住青春萌动的曾经以及现在。总是盼着等一个人,守一座城,白首相依的不离不弃。是这般的简简单单,却会让觉得像是种奢望。

活着便要温柔相爱。想着倘若有那么一天,爱能开出花来,是不是哪怕要等到凌晨时分,也能温暖相对。然而少年时的青涩爱情,再美好也总是伴随着毫无由来的恐惧与绝望。毕竟前路漫漫,谁又有并肩飞过沧海的勇气呢……也许也正是因为我们曾如此深爱,当爱已成往事时,沉默便成了最好的道别。告别那些带着香气的日子,告别那片记录着美好爱情的花园,告别那些瑟瑟发抖却又努力相拥的勇气,告别……

活着,不想一个人;活着,宁愿一个人。

哪怕是在记忆里,我也把心捧着,念着,然后等到那一刻的春暖花开。

篇6:乡味在记忆里飘忽散文

乡味在记忆里飘忽散文

一、鲫鱼蒸蛋

那年磊二十八岁,岚二十六岁。在世俗的眼里,他们已经步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他们是一对有抱负、有追求的好青年,却迟迟未能走到一起,是不是因为月下老人“酒醉”尚未醒来?

他们的相识仍然还是老一套,没有丝毫的新意,就是经介绍人牵线搭桥,这牵线搭桥人就是余阿姨。她挺热心的,为大龄青年男女的事情没少操心。那天,岚随余阿姨来到了预约见面的地方,却看到的是一个娇俏可爱的小女孩站在那里。她解释说:“哥哥有急事要先处理,晚几分钟就到。我替哥哥先接待你们。”

岚以前也相过几次亲,对这种小把戏并不是十分在意,谁希罕跟谁去斗什么心计?大不了见面时客客气气的说声“你好”,转过身去立马说声“拜拜”。尘世中人,谁跟谁?谁又在乎谁??

磊原本就隐藏在现场的周围。大约三分钟过后,他露面了。磊个子不高,清瘦、精干,长得还算结实,举手投足间一副官场中人的做派。岚的气质优雅、内敛,没给他什么不好的印象。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磊与岚都是那种有个性的青年,不愿意把大块的周末业余时间让给对方,所以,他们相约就在下班后抽点时间去聊聊。

对于刚刚相识的青年男女来说,选择餐厅作为场景、边吃边聊,不失为一种较为合适的方式。很显然,磊是个见过大世面、经过大风雨的男人;相比之下,岚则显得有些矜持、不谙世故。

磊经验老到,见面时抢着点菜,语言不失风趣幽默,出手还算大方,但能适可而止。磊点了二菜一汤:鲫鱼蒸蛋、西芹百合、老鸭猪肚汤。

磊与岚相互留下了电话、BB机号码。在他们见过几次面之后,磊开始邀约岚去卡拉OK房里唱歌。在那里,磊全然不顾岚的存在,一副大男子主义、我行我素、盛气凌人的惯性,毫无收敛。当他强行搂抱岚时,岚不失礼貌地避让开了。

二个月之后,岚给磊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正忙于考研,无暇顾及约会。磊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才回了一封信:“你是个好女孩,但不够开放,心若深潭,也许两人完全不在一个频道。”

岚早有心理准备,收到信后,毫无怨言,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的占有欲特别强,不是自己内心所喜欢的那个菜。

磊当时在仕途上顺风顺水,要风得风,要水得水。他要的是百依百顺、唯唯诺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小女人。而岚想要的是《致橡树》里面的那种两人比肩站立、平等相待、风雨同舟的另一半。

如此看来,“鲫鱼蒸蛋”,味虽鲜美,但在吃的时候,还是要小心提防鱼肉中的小刺,要有耐心精挑细剔。就如同谈爱一样,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不要被刺“卡住”。

多年以后,岚无意中在媒体上偶然见到,磊因为“官员习惯性失足”的问题而站在了被告人的席位上,这让她庆幸自己当年的小心谨慎,完全不是多余的。似乎冥冥之中有神相助她一般,那时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磊竟然会有这样的下场。

此事,让她联想起史蒂夫?乔布斯所说的:“你无法预见性地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只有在你回头看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这些点点滴滴之间的联系。你要相信,你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将或多或少与你的未来产生关联。你必须相信某些东西,你的决心、命运、生活、宿命,等等。”

二、锅包肉

杨杨与茹茹是高中的同学。经过高考过完“独木桥”之后,杨杨落选了。此后,他没有选择复读,而是直接进了夜大学。茹茹则考入了师范大学深造,转眼也毕业了。

杨杨喜爱运动,业余时间里,他经常邀约茹茹一起去爬山,欣赏和享受大自然的美妙风光。毕竟他们在芳华岁月里同窗三年,两人在一起时,还是有很多的共同语言。

杨杨较茹茹先步入社会,虽然工作十分艰辛,但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不会忘记请茹茹“分享”。他平时的劳动强度大,所以最喜欢吃的就是“锅包肉”,自以为吃了它之后,可以补充体力。茹茹则要追求身材的苗条,极力控制自己吃肉,但她却喜欢在一旁观看和欣赏杨杨一口肉、一口啤酒的酣畅淋漓的劲头。

茹茹在工作了几个年头之后,慢慢体验到在世俗社会里,她与杨杨之间还是存在着无形的距离感。例如,对科技知识的接受或理解能力,以及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分工等,还是有所区别。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两人之间的纯真友谊。例如,在一次参加完高中同学的聚会后,茹茹在下楼梯时,不小心脚被绊了一下,摔了一跤。杨杨及时将她扶起,并关切地问:“有没有受伤?”

茹茹只是崴了一下脚,并不重。杨杨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一直把她送回了家。在路上,茹茹依在他有力的肩膀上,如果当时杨杨开口求爱,茹茹则愿意跟随他行走天涯。

此后,茹茹将自己嫁出去了。他们再也难得见上一面,同学告诉茹茹,杨杨北漂了。五年后,茹茹才接到杨杨的电话。杨杨告诉她:“我结婚了,她对我挺好。”茹茹回应道:“祝你们幸福。”

婚后的茹茹,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开心。她陷入了“婆婆与媳妇这对亘古不变天敌”的俗套中,百般挣扎后而无法解脱。丈夫又是一个和稀泥的男人,是那种标准型的“袒妈派”。

茹茹只好选择避而远之,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一走了之。走前的几天,她接到了杨杨的电话:“我昨日一夜未睡,梦见一个长发飘逸的美女在盘山公路上飙车,她的背影十分像你。”茹茹回话:“我已经办好了出国的手续,一周后,就要离开这块曾经惹我伤心的地方。”

杨杨沉默了一会儿说:“茹茹,你去那么远干什么?你照顾不好你自己呀,你太单纯。国内朋友多,也好有个照应。”茹茹叹了一口气:“你多保重,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一切交给命运吧。”

茹茹放下电话后已是泣不成声,在职场中练成女汉子的她,只有在杨杨的眼里始终还是那个需要人呵护的小女孩。她没有告诉杨杨,她的离婚已在进行中,因为丈夫的心中仍然装着他的初恋。她只好选择放弃,净身出户,只为将所有的事能尽快的一刀两断。

在异国他乡的茹茹,一个人独自打拼数载,所幸能够安身立命。她不想与国内的同学取得联系,主要是怕触及到杨杨的消息。她也没有再次选择婚姻,已经受过一次伤的人,不想再次受伤。

一天深夜,辗转难眠的茹茹,束起长发,系上围裙,点开炉子,做了一盘锅包肉。她倒上一杯红酒,倚在落地窗前,屋里放着梅艳芳的《似是故人来》,眼睛望着窗外的点点繁星,想着万里之外的故乡,数着星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三、酸辣汤

萍萍是张爱玲的铁杆“粉丝”,《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她最喜欢读的一篇。当初恋的男友在北京某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跟了过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同时也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指望着他会为自己披上嫁衣裳。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消失了,没有给她留下只言片语。有人告诉她,他已经远渡重洋了。她只好回到他们的家乡。哥哥为她打抱不平、含冤叫屈,带着她和她一起在他的家门口,坐了三天三夜。

那三天三夜好长,既受煎熬,又百般屈辱。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无情,不会因为你的奉献或者委屈,就能有所回报或者同情。她默默地收拾好行装,再次回到了那个自己曾经跌倒过的地方。

在一次同乡会上,一位名叫杨杨的小伙子引起了她的注意。在异乡遇到来自同一省份的人,说话有着与自己一样的口音,她感到格外的亲切。在OK厅里活动时,杨杨唱了一首《似是故人来》的歌。他唱得很投入、很动情,也很好听。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莫名其妙地撩拨着她的心弦。她开始在老乡圈里,暗暗地打听这个男人。她不放过任何可以接近他的机会,例如,乡友的聚会、生日宴会、结婚庆典,等等。凡是有乡友的活动,她都尽力设法参加。久而久之,她得知杨杨会做酸辣汤,他做的与别人做的就是不一样,味道特别的鲜美。

于是,她梦想着上天能赐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跟他学做酸辣汤。她知道他在中关村的一家电脑店打工,工资很低,经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下班后,他就携带着一些盗版光碟上街去叫卖。有一次,活该他倒霉,不幸遇上了“人间阎罗王”---城管,追得他满街逃窜。眼看着他即将被追上,千钧一发之际,她佯装自行车坏了,从车上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连人带车正好挡住了城管追赶的方向,为杨杨赢得了逃跑的.时间。

事后,杨杨为感激萍萍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帮他这个草根取得了一次“胜利大逃亡”,请她吃饭。杨杨征求她的意见,问她喜欢吃点什么,她说,就想喝点他做的酸辣汤。于是,杨杨充当主厨,萍萍甘当助手,操练起了酸辣汤,将高汤倒入锅内,加少许清水一起煮开。将调均匀的淀粉水缓慢倒入汤中,至汤液浓稠。再将打散的蛋液缓慢淋入汤内,用汤勺搅动,使其形成蛋花。然后加入其它主料。根据各人的喜好,再放进一些辅料后,即可食用。

萍萍喝着杨杨亲手做的酸辣汤,觉得特别的适合自己的口味。

喝过酸辣汤之后,夜已经很深了。杨杨极力挽留她在他那里休息,待天亮后再走。萍萍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她没有作出明显的拒绝。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萍萍才知道杨杨以前与他的初恋女朋友红玫瑰在一起时,曾经喝过很多家餐馆的酸辣汤,只有一家是红玫瑰喜欢的。于是,他就偷偷地跑去向厨师学习,并付出了一条红塔山,才勉强学到了一点手艺。

杨杨和萍萍就这样在一起住了二三年,杨杨一直没有离开她。她也喜欢在下雨时,与杨杨共挤在一把伞下。她还喜欢在周末,挽着他的手,在住地附近的秀水街一带闲逛着……在她心里,只要有杨杨在的地方,这世界才显得真实可靠。

有一次杨杨问她:“老子一无所有,你真愿意跟我过一辈子吗?”萍萍点了点头。每个女人不都是为了自己有一个小窝而拼命吗?她觉得她所做的付出值得,讲得再怎么高雅,也不如过着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凡日子来得实在。

从那以后,杨杨定下心来,带着她回到家乡拜见了双方的父母,定下了婚事。杨杨的父母见他终于成了家,给了他一些资助。他们在中关村盘了个小店,安安稳稳地过着日子。

只是每到红玫瑰生日的那一天,杨杨总会在家做一锅酸辣汤和一些红玫瑰喜欢吃的菜,像是在过节。萍萍有时会很气恼,甚至控制不住自己扬起手来。他只是默不作声、并不还手,任她狂轰滥炸一番后,静静地去到一边。

有了孩子之后,萍萍也会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其实,每个人都曾经拥有过自己的过往,萍萍不是也有过初恋吗?

想通了之后,她也释怀了。她左手挽着老公,右手牵着孩子,有什么比这更充实、更踏实?左手有了温暖,右手有了充盈。

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杨杨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挣钱上,做酸辣汤的任务就开始由萍萍来承担。酸辣汤成了家里的家常便饭,有变化的只是在“辅料”上,有时素菜,有时荤菜,有时则海鲜,主要是依据孩子或者杨杨的口味在作调整。

萍萍对张爱玲的话“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慢慢有了一些理解。

四、羊肉煲

林和蓉蛮像两只小蝴蝶,成双成对,在家乡的山水间飞来飞去。他们经过初恋、热恋之后,林正式向蓉提出了求婚,蓉欣然的答应了。

蓉的父母早先曾接受过一家权贵的庇护和小恩小惠,从小就将她“指腹为婚”,许给了另一个男人。蓉曾经抗争过,但难以违抗曾经的承诺,只能维持原状,抗争不起作用,无奈中屈从了命运。林也曾怀揣利器,像少年歌德一样约见过情敌,试图决斗。幸好被双方的家庭及时发现并制止,才未酿成大祸和千古悲剧。

林和蓉从小都爱吃羊肉火锅,两人经常相约在一起吃它。在火锅店里,蓉多次告诉林:“你若不娶,我便不嫁。”

岁月难留人渐老,相思多情催人瘦。光阴不解花有期,孤单对月误芳华。林等了一年又一年,遥遥无期,茫茫无望,不得已接受了父母的规劝,找了个女人结婚生子。二年之后,蓉才结婚,兑现了她的海誓山盟和诺言。

林忍受不了那种有情人近在咫尺、却好梦难圆的煎熬,干脆远走高飞,跑到了大洋的另一端。但是,他还会不时的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等,保持着与蓉的联系。

林在大洋彼岸混得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五年后,他携妻踏上了归乡之途。刚一踏上故土,他就忍不住给蓉打了电话,蓉欣然答应会面。林出发前的慌乱和忐忑不安的异样举止,引起了妻子的注意。妻子很宽容,并没有说什么,拿了一些钱给他,叮嘱他:“你刚从国外回来,一个大男人,第一次见人家,不能让一个女人为你买单。虽然她现在已经是遐迩闻名的大老板,但也不能坏了男女交往和约定俗成的规矩。”林点头表示了认同。

林见了蓉之后才知道,她在家乡旺城一带开了一家连锁羊肉火锅城,他们见面的地方就在其中的一处分店。羊肉火锅热气腾腾的端上桌,在香气氲氤中,林仿佛回到了往日。他们的身材虽然看上去比往日丰满了一些,但音容笑貌却是依旧。

篇7:在记忆里浅游散文

在记忆里浅游散文

九月

我出生在九月。这月份是小城菊叶最葱茏的时候。每个枝头都有一朵鲜色的花蕾等待开放。花开花落,从弱冠到青衫。一直两袖清风。

人一生不知要经历多少个九月。没人愿意去想。其实,想也无用,不如安心地活。

生命就这样缓慢向前。明明知道是走向死亡,没有谁畏惧。因为宿命,所以坦然。

九月的阳光总是灿烂的。光影里,依旧尘土飞扬。

就像有些誓言。说着时,已经死亡。爱的人却捧着誓言的尸体如获至宝。

当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当作阳光时,自己已是光影里的尘土。

没有人会在意一粒尘土的悲欢。请保重。

每年的九月,都会病一次。说不清原由。

生病时,才发现自己有诸多不良习惯。可痛苦过后,又一如既往。

人总是如此,错过了才知珍惜。有些为迟不晚。有些已沧海桑田。没有谁一定是谁的永远。

前生往世只是人造的梦境,即使去了,你也不再是你。

就像今年的九月早已不是去年的九月。一切都在改变。

夜晚

总觉得白天的世界接近了平面,只有到了夜晚才让人有立体的感觉。

光影交错。尘世像深海般安静地涌动,声息悄然。戏子一样的众生开始卸妆,还原本来面目。

那时,我喜欢在灯下看书。看自己喜欢的书。禅或散文。

不喜欢情节太过离奇的小说。虽不否认万事皆有可能,但大多人一生都是平铺直叙的。故而认为那些情节太过夸张,有些失真。

喜欢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可直指人心,可点到为止。

每个夜晚都有一段时间是用来做梦的。可在光怪陆离里穿越生命种种。即使醒来后全然忘记,又有何妨。

一如经历一段感情。多年后,偶然在街市遇见,恍然想起,这人曾让自己痛不欲生,此时能一笑而过,这何尝不是一种美好。

有些东西我们未必一定要记得。有时忘却也是一种美。与到底爱不爱无关。如日夜的交替。平静舒缓。

闭上眼睛。做梦。缓缓下坠,沉入深海。夜与尘世的深海。

夜晚,像一位黑衣女子,在梦里为我读一首没有结尾的诗。

飞鸟

喜欢看辽阔的天空和自由的飞鸟。不喜欢人太多的城市,看倦了冷漠的面孔。

在尘土飞扬的繁华里,很多人带着面具。如果大家真是戏子,我也愿与之素面相对。

早年,看泰戈尔的《飞鸟集》。从此梦想自己会在某天飞翔,即使不能,也会用笔写出精美的句子来。是梦总会醒。后来发现,我永远也不会是一只鸟,无法学会飞翔,更不曾在白色的纸上写出精美的句子来。

后来明白,穿越生命有种种方式,飞翔只是人生中的一个梦想,能否成真,则是造化。运命使然。无需感叹。

仔细想想,其实每一个人心里都有自己一片天空。只是有时阴雨、有时蔚蓝。

我们就这样在悄无声息地生长里,心怀期待的生活着。不厌不弃。为了某个梦想。

或者爱情。或者事业。或者其他。我倾向前者。

遇见,是飞着的梦境。只等某人前来。在遇见里,我们才会懂得什么是缘分。

缘分让彼此相爱。在幸福的缠绵里,终明白,原来自己一直想飞到的地方,竟是他(她)的怀抱。天涯咫尺。

在爱里,我们不难发现,其实每个人的心都是飞着鸟,只等着飞抵你或他温暖的巢。

往事

天空是浅蓝的,和我年少时的一件衣衫同色。

厚了时间,薄了单衣。我早已不再记得年少旧事中的种种。

今天,早就不是昨日的样子。我们在行进中,已把过去的某些刹那忘记。

最接近生命的刹那,谁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因为不知,所以不惧。

阳光照进西窗。禁不住想问,它会是汉或唐时的那缕阳光吗?如果是,会否有些陈旧。如果不是,又是从哪里一路走来的呢?

伸手接一束阳光。光在掌间细数掌纹。不知它能否看穿我所有生命的秘密。想问,却不知从何处问起。

其实,这世界有很多东西我们本已看过,可临到自己身上时,依然会乱了方寸。

明不明白,只隔着一张叫经历的纸,我们却不能一步越过。

就像那些往事,我们曾一一走过。回头看。有些已然老去,面目全非。有些还在,也已摇摇欲坠。

最为美好的,该是那些未曾改变的情怀。它在往事里,极为稀少,所以可贵。

河流

河水幽蓝。顺流而去。河边的芦苇枯了绿了。

我与岸上的树一样长高长大。不知树是否如我般心里装着东西。我不懂它它也不懂我。我们就这样存活在这世界上。

其实,这个世界,很多人都是这样活着的。有些甚至是最亲近的人。

我们一路向前,回不到最初的时间。像河流,无从选择,永往直前。

人随着命运行走,有些会在峰回路转里获得新的方向。这是上苍的眷顾,也是努力的结果。

常常会在街市的最深处,听见来自身体里水流的声音。

孤独原来如此简单。可以从容到来。不问何时。

风总是不紧不慢。吹乱我发,也吹散一地不切实际的梦。

那时,我异常渴望自己是河边的树。听着河水流淌的声响,茂密枯荣着,不问岁月。

可人终究不是树,或许本就是河流的一部分。拥挤着应和着向明天挺进。

城市

城市是沉默的王者。洞悉领地上每一个故事。只是从不下笔着墨。一切物事,造化由天。

冷漠地看着身边过往。在形形色色里寻找,至于找什么,我却已忘记。

人会在某时无聊。但打发无聊的方式各有不同。我的.无聊也许就是寻找。寻找无端的梦境。明明知道没有,却还是相信存在。

夜色斑斓,灯红酒绿。着了夜色的人都像兽类,忽闪着游移的眼神追逐猎物。我怕在夜间出门,极度不愿看那冷酷的眼神,有被剥离的恐惧。

城市与城市之间有太多的相似。像两个人,虽各有各的故事,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样的痕伤,一样的喜悲。

我不曾在任何一个城市迷路。因为不需要方向,在任何的地方我都觉得自己是漂泊着的。

没有方向,走哪条路都是对的。只要心安就好。

浮云

初冬,空气已然凛冽。冰冷如衣。

天高远而苍茫,有几朵浮云。浅淡的蓝如一场戏的背景,凭添些许神秘。

未知的东西,总让人有探究的兴趣。但某些东西,我们穷尽一生也无法弄清。其实,想想,清楚不清楚又有何意义。一切如浮云,早晚都会随风而去。

只是,在经历时,那些疼痛却是真切、刻骨的。让人无法忘记。

人总是愿意记住那些让自己的疼痛的东西。是宿命,但更显生命的真实。

外在永远不能彰显内里。眼睛看到的,常常都是浮华的风景。

两个人,还是要用心去相信。人生已足够惨烈,何必苦苦相逼。

如果失去了信任,一切的语言都是多余。就像天空,云朵多了,自然会在某天孕育出雨。

不喜欢潮湿的彼此。即使一个人漂泊,也不愿谁走在阴影里。

如果注定如此,我情愿没有遇见。那些百转千回的心事就让它如浮云,随风远去。

还天空一片清明。

花朵

冰凉的眼睛。初冬的菊。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它们无声邂逅。那些起起落落的尘土,在风里飞舞。

每一个生命都是从这样的时间延伸出去的。从开放到落败,从试探到从容。

穿越光明与黑暗。每一缕散在风里的芳香,让它自己去经历。

时间不动声色的前行。季节在用它傀儡的手段清除异己,却忘记,有些生命是在逆境开放的花朵,坚韧地开在运命的路途上。自成风景。

美丽的不是花朵,而是绽放的勇气。

枯荣早已洞悉。能把短暂的一生开到荼縻也是一种智慧。“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是何等美丽的胸怀。

在一朵花的面前,我静静沉思。

如果,每一个人都是一朵花。如果我注定为了你开放,你却不能看见,我不会悲伤。因为我已为你开放过,只是你没有来。你错过花期,遗憾的是你,而不是我。

爱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运气,更是一种缘分。

你可以唾弃遇见,但不要唾弃散在风里曾为你飘舞的花香。

天涯

坐在寒烟荒草的斜坡上,看向南迁徙的飞鸟。

寻找适合生存的环境,这是鸟的智慧。寻找爱情最终的归宿,是我渴望得到的智慧。

那些低吟浅唱的虫子已灭了声迹,只有冷风在空荡荡里读只有它才懂的诗句。

在岸的这边,望岸的那边。中间,河水流淌不息。水面上,鸟的影子像游鱼。

南飞的鸟一定见过一块刻了“天涯”的石头。可它并不是天涯,这世界还很大。

大到你转身时,我看见的只有苍茫海面。它如一面镜子,落满你走时扬起的尘土。

如果繁华的烟云背后还是一张没有表情的面具。不论你长袖如何善舞,我也无法触摸到你的心灵。

心灵不能契合的爱情,只是附庸风雅的戏。请不要为了演得逼真,而忘记自己。

没有自我的灵魂,不会赢得爱情。一切的掩饰终会露出破绽。咫尺天涯,谁愿意去如此面对。

再平静的河水都会有流动的声响。再繁华的爱情都会有曲终人散的危机。

如果天涯已见,那你我已经遥远。但请相信我的爱情。

篇8:在记忆里复活的春天散文

在记忆里复活的春天散文

这两天也不知怎么了,象是泪腺破了孔似的,总是莫名其妙的掉泪。为一段文字。为一个新闻,为春晚的一节小品,还为昨晚做的梦,还为突然想到的死,还为想到的家乡,还有爸爸妈妈,可我不愿意打电话,怕突然的哽咽,怕要解释半天。

我知道我想家了。每年的这时候,想家的念头象春草一样的见风长。其实也不是想家,想过去的时光,过去走过的路,玩过的东西,见到的人。还有学校,老屋,荷塘,还有那棵歪脖子枊,还有我坐在树干上读书的早晨,还有那么蓝的天和那么多善变的白云,于是,我就想家,没事的时候,坐在音乐声里做着年少的梦:装成十四五岁的样子在记忆的脑海里疯野。

.当然,我会最先想到我家前面的池塘。

池塘边的柳,都是平行着水面长出去的,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长成那样,以奶奶的观点,那是给水鬼歇脚的,所以晚上不要去池边。但是白天可以站在上面洗衣服,还可以测试哪个小朋友胆子大。这是很刺激的一件事儿,但是我没得到过这样的殊荣。因为我怕水,我只要眼睛看着水,就有一种被吸进去的恐慌,大概是受奶奶的鬼故事的影响。

以前的柳塘还没有种藕,很干净,连浮萍也没有。藕是后来种上的,郁郁葱葱,再难看到水,我才不怕的。从此柳塘就是我的乐园。春天里特别有一种清新的气味,好像能看得出藉在水里抽芽的动静,水面像个安祥的待孕的母亲,面目可亲地泛着银光。柳条是先绿了的,柔丝伸进水面,象钓鱼竿,招引塘底的荷:该出来了,外面阳光正好呢,于是就有那么几株荷叶,象城市里早穿裙子的姑娘,畏畏缩缩地挺立着,有些兴奋有些害怕,但是最终还是被迅猛地钻出来的荷大众掩盖了下去,甚至还显示过早的衰弱,再没有骄傲的资本了。这时候的柳塘象个清傲的,充满诱惑力的美妇,周身散发着不可抗拒的春的气息,它的肌体散发着叶汁绿色的韵味,让人闻着振奋,象是激起心中某种向上的动力,非得干一些大事不可。于是,我喜欢到春天的柳塘边看书。

然后,我会想起春天里的田野。稻米之乡或许都不能叫野,在我印象里野必然是散漫的有些荒芜的,但是那时候的田野没有一处是空闲的,都是整整齐齐的方块田,站在围上一眼望去,一块儿金黄——油菜花;一块儿翠绿——小麦苗;一块儿粉红——红花草的花儿,只有这三种色平铺在天地里,再没有杂色,致使田间小路、沟壑什么的,都掩映在这三种色彩底下,只有走进去才能看出来的,人走进去就像是掉进了色彩的海洋。这三种颜色是多么的生机勃勃啊,人走在里面都会不自觉的脚步轻盈,心儿想飞,大人们自然是噙着笑,努力地让自己的脚步稳健起来,小孩子可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都是跳着笑着,上学的路上格外的.热闹,边走边藏猫猫,或者采点儿花编一个项圈,挂在胸口,红花草的茎还可以做成耳坠挂在耳边晃来晃去,像戏台上在两颊边银光闪闪的金步摇,我们女孩子总以为那很美,也常学着那样的碎步,在田埂上模仿一番的,若是有长裙那就最好不过了,总是轮换穿着,表演一番,也没有害羞的,我的同学里还有黄梅戏唱得很好的,大概也是在田野里练就的,那样的心无顾忌的去唱,因为田野的胸怀是那么的宽广与纯粹,一点儿杂质没有。

妈妈说,现在的田地没有什么人种了,冬天都荒芜着,所以春天也难看到那样的景致了,哪一季春天的色彩不是在冬天里孕育的?于是只有夏季的一季绿色,秋季的一季黄色,油菜花也少见了,红花草更是稀少,因为红花草只是用来做田间肥料的,正茂盛的时候,犁翻,压在泥土里发酵,自然转换成肥料的,现在都只用混合肥,化肥,据说多少年后土壤就会变硬,再也长不出什么庄家了。春天的田野不再像是双眼含情的少女,而像一个面目混沌的老头子了,变得干涩冷硬。于是我不大愿意回家,怕破坏了一直存在于心里的记忆,很多事情总是这样的,什么能敌得过想象中的美呢?于是,我喜欢做梦。

再来,我就会想到校园后的小山了,

我特别喜欢在雨后去山里走走。或者那都不叫山,叫土坡或者丘陵什么的,但是它有葱郁的树木,还有一块不小的竹林,有那种曲径通幽的感觉,所以我就叫他山了。雨后的树叶都绿得闪光,翠得逼人眼。绿是有层次的,新生的叶子就特别的可爱些,透着点儿机灵劲,几乎都忍不住想要摘它,我们对美好的东西都想占为己有。春天.是惰情窦初开的季节。我们会在林里挑一棵新生的竹子小心地刻下他的名字,然后每天看着原来细细的脆弱的的迹慢慢的长期.慢慢的变得模糊,像是一种暗示:一切都会成为记忆中的痕迹的。但是.那片竹林成了记录我秘密的心怡地带,所以去的更勤了。

篇9:在记忆里寻找永恒随笔散文

在记忆里寻找永恒随笔散文

国庆长假,家家户户,携带妻儿老少,涌往各地繁华的旅游景点,把幸福与欢乐撒满每一个欢乐谷。而我,蜗居在寂寞的空间,自怨自艾地寻找一些自*的记忆里的永恒。

要说我国庆过得不快乐,我是不承认的,因为我认为,我做了一件自己觉得意义非凡的事情,就是组织了这次高中的同学会,令我嗨翻了一整天。

在很多兄弟的眼里,我就属于那种活跃程度很高,而且有着那种很容易冲动的神经质的人,这次我筹划了许久,以前同学聚会,唱唱歌,聊聊天,吃吃饭,打打牌,就这样过了,好像留下的印记并不深刻,所以这次我发了一次神经,组织同学们进行了一次烧烤,把那些记忆一起烤进我们肠胃,印进我们的心里。

回来看到这些照片,那一张张笑脸,那一份份欢畅,那一缕缕情谊,我总是在自我陶醉着表面上的似乎组织成功。以致于我一位很铁的大学兄弟,都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话语说,你对高中同学的情谊如此之深啊,哪次你也组织一次我们大学的同学聚聚啊。

听到这话语,瞬间把我对于同学的情感推到了波涛浪谷之间,让我在回忆中去寻早那些往昔,那些永恒的记忆,那些点点滴滴。

93年,我带着郁闷的心情进入了隆回四中(因为当时自己没有考上中专,也没被隆回一中录取)。报到第一天,心情更是低迷到极致,到滩头下车之后,背着沉重的行李,步行几里路才到学校,然后排着长长的队伍缴费,接着就被高三的一位同学进行敲诈一番。总之一天都在糟糕之中度过,唯一令我幸运的是,与谙华似曾相识,一见如故地交下了深厚的兄弟情,让我们度过了高中,大学的整整六年难舍难分的宝贵时光。

我自己都震叹我的适应能力,很快我就从郁闷中缓过劲,开始把一些调皮的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课堂上一声故意的咳嗽、喷嚏;座位的调换纠纷;班干部选举的**;我个头矮小,总是被当做靶子的那种人,在学习的时候,就是在无限制地提高我的抗打击与奔跑躲藏能力,所以班上的每一次活跃事件,与我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浓重的一笔。我就是那种赶不跑,粘着不放心的货色,总是被当做重点看管的对象。

正因为这样,我对四中的每一寸土地,都那样的深厚,我是忘不了男女混合的四合院寝室:每到晚自习下课,那些故作高手的歌者,就在交响乐中拉开对弈,忘不了睡楼板时刘与谢从进门摔跤一直滚乱所有的宿舍,忘不了整夜谈论一些无聊的话题,忘不了把收音机播放着美国之音,潇洒地听着《真的好想你》,更忘不了老板杀的每一次“回马枪”,然后在互相推诿中接受惩罚。

忘不了四中的食堂,看着那些阔佬们带着一份份骄傲,进入校门口雷老师的小食堂,我就当真那个羡慕啊,口水都流出来了,可我们还是按奈住自己,故作潇洒地走进大食堂,吃着当时相当可口的水豆腐,从那些和善的师母(也是工友师傅)得到每一个笑容,然后心满意足地蹲在走廊下,一边谈论,一边吃饭,兴致来了的时候,几个男生就比吃饭,从四两米加到六两、八两、一斤二,真是一段难得的回忆。

忘不了四中三颗硕大的榕树,为我们遮住了多少风风雨雨,带来多少凉风习习。

忘不了四中常年涌动不已的井水,滋润我们多少心田,漂白我们几多汗渍下的青春年华。

忘不了四中外操场的田埂,行走了我们几多岁月年华,留下我们几多彷徨的心迹。

我忘不了四中的老师,罗老板的豁达开朗,分析字词句的'抑扬顿挫,《红楼梦》中“原应叹息”的命运悲剧,《雷雨》中的繁漪在雷鸣闪电之间的情感胶着与人物性格,你那不标准的普通话,夸张的表情,不知不觉地引导我在文字里游荡地无法自拔。

忘不了阮老师工作的扎实认真,那一沓沓用蜡纸刻出来的试卷,我甚至都不敢想象你是花多少心血熬夜油印出来的,令我油然而生的敬意经久不息。以及他的英俊潇洒,飘逸的歌喉,是许多漂亮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让我们这些“玩偶小丑”充满了羡慕。每次我们蹲在食堂前吃饭,从你那飘出来的歌声,就是我们粗饭中的菜香,美味中的佳肴。

忘不了周老师的帅气、理性与睿智。

忘不了刘和平老师的政治佳肴与价值内涵,穿着那双高贵的波鞋登上讲台的刹那,集聚我们几多羡慕的眼球。

忘不了钟老师每次故意把“playfootball”说成的打踢球,惹得我们满堂大笑,自己却像幽默大师般泰然自若。

也忘不了罗孟池老师一堂课摸许多遍都摸不厌倦的眼镜;刘克家老师讲地理时画的气候图,清晰如在昨日;颜老师如雕刻般的板书,一堂课下来,就是一副美不胜收的画卷。。。。

而今,我们带着振动的翅膀,飞到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施展自己的才华,铸就一个个自己安逸的家,而我们这个曾经熟悉的家,在我们毕业不久,就已经改制了,再也没有了,现在已经是一所小学的所在地,正如罗老师在聚会时所说:“世界上的事有兴就有衰,有起就有落。四中已是一位日暮西山老人,它完成了历史赋予它的使命,时刻等待退下来好好休息。愿四中安享晚年,愿四中庇佑他的每一个学子一生平安,蒸蒸日上。”

听到老师读到这,我就想到榕树在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战战兢兢地模样,想起教学楼长满青苔的荒凉,是的,终于他退下来了,是好好休息的时候了,我们这些还在各地游离的人啊,青春的尾巴已经燃尽,也许真的只能在记忆里寻找永恒了。

篇10:在幸福的记忆里成长散文

在幸福的记忆里成长散文

某个清晨,来到窗前,心血来潮给花儿浇水。窗外天色还早,楼下只有晨练者慢跑而过的身影,树上的鸟儿欢快地歌唱着,好像在迎接新的一天到来。凉风习习,花儿不禁摇曳起她芊芊柳腰,仿佛在冲我微微一笑,浑身散发着迷人的香气。我的思绪在此刻连同花儿的幸福味飘向很远很远……

外婆的等待。小时候,我居住在乡下的外婆家。记忆中村口种了一大片小麦,我曾最喜欢在麦田里玩耍,很多时候都会贪玩得忘了吃饭,于是便有了黄昏下那个似乎万年不变的身影。晚秋季节,奔跑在金黄色的海洋里,累了倦了,停一停,回头看一看,那个不知等了多久的身影才会慢慢走过来,微笑着,牵起我的小手,说,我们该回家了。不知不觉,外婆接我回家时眼神里透露出的幸福就渐渐成了我记忆中的幸福。

姐姐的歌声。我的姐姐嗓子从小就好,爱唱歌。童年时,爷爷家院子里似乎从不间断那稚嫩的歌声。夏夜里,树荫下,一张凉席,一首首歌,姐姐不停,我也不睡。夏季的知了声与姐姐天籁般的歌声奏成了只属于那时最美的.交响曲。不知不觉,听姐姐的歌声渐渐成了一种享受,一种特别的幸福,在记忆深处流淌着。

妈妈的美味。长大后我来到了父母身边,起初我与他们的关系并不太好,不融洽,再加上他们也忙,很少能管我,关系一直得不到改善。直到妈妈的一个举动改变了这种糟糕的局面。我从小身子骨弱,总会时不时生病,后来妈妈注意到了这个现象——每天晚饭后都会有她亲自熬的营养汤,不擅长厨艺的她竟然把汤做的出奇美味,浓香的汤把我和妈妈紧紧围在一起,每一份都充满着爱与幸福。不知不觉,喝妈妈的汤就慢慢成为了一种幸福,在记忆里感受这份用心。

这些记忆在这一刻回想起来,我的嘴角微微上扬,作为一个拥有无数幸福记忆的人又何尝不幸福呢?我看见晨练人快乐地奔跑在小路间,听见鸟儿幸福地歌唱,闻见花儿芬芳的香味……我是幸福的,因为,我一直都在充满幸福的记忆里成长。

篇11:我在记忆里将你忘记散文

我在记忆里将你忘记散文

我还说今年的秋天来的太迟,等我说完这句话没有一个小时,窗外的风突然刮了起来,其后一阵暴雨随之而来。

风来了,雨来了,气温一下地变得很低。穿短袖的我坐在屋里都觉得浑身凉凉的,偶尔还会打一个寒颤。

秋季里的风还是很大的,吹的树只摇摆身一子,而从树上落下来的叶子,有点黄,有点枯。

还有,昨天我还说,今年的叶子怎么还这么绿呢?今天树根的叶子已经慢慢往下跑,放学的孩子们路过那片树林时,小手抱着粗糙的树枝,使劲摇晃上面的叶子,等叶子飘飘洒洒落了一地时,他们又双手拾起那些黄黄的叶子,扔向同伴的怀里、脸上和头上。

这时,我只会静静地坐在一边观看他们的混战,看的我心里只发一毛一。到底谁能战胜谁呢?我一直扪心自问,但又害怕那个小胖子失败。

就在这时,我会想起一个人,那个已经离我很远的挚友,还有那些曾经和我一道训练,一道爬山的跤友们。

在我记忆里,目前记得最深,留着印象最好的还是刚刚离去的朋友。她的离去,是我内心深处最累的记忆,也是我所有记忆里最难忘的身影。

我该忘记她还是我该记住她呢?我不好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也不敢回答这个难以回答的提问。

秋到了,你说,这又是一季秋天。是啊,秋天多么迷人,多么美好,特别是美丽的青海,美丽的夏都。在这里欣赏秋那真是一种最美的享受,也是我们记述所有情感和里程的最好地方。

望着远去的小孩们,望着满地的叶子。我告诉自己,还是将你遗忘,只有忘记你,才是我唯一的选择,也是我走出秋季的最好方式。

秋季,多么迷人的景色,不敢在这样美好的季节里将你忘记,也不想在这么荒诞的季节里将你记住。但我想让所有的景色,所有的叶子都为你飘落。

一一夜的秋风吹了又吹,吹落了村头的经幡,也吹落了窗前的茉莉花。一一夜的.秋雨下了还下,下在了我的心尖,也落在了你的心扉。秋风、秋雨是秋的象征,也是男男一女女之间说不尽道不完的情话,我们不能将秋风和秋雨责怪,只能用心去品尝,去品味。

昨天你走的太快,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我家楼底下的叶子黄了,随着风在飘舞。我答应带你到南山上去看秋景,看树叶飘落的样子,你说你最愿意看树叶飘飞的样子,但不想看树叶落在地上的那瞬间。我说你只看树叶在空中飘飞的样子就行了,然后在快落地时,我双手接过来,放在你手心里,不让叶子落在地上,这样你就不会难受了。你拍着手,高兴地说,好啊,好啊!

可,还没有带你去看美丽的枫叶,没有接一片黄中带绿的叶子送给你,你就悄然一声不啃离开了你喜欢的高原,到你熟悉而又难忘的城市去了。

秋季北方下雨,南方下雨吗?那里有没有黄黄的叶子和飘飞的落叶?

没有月亮的夜晚,心情总是很沉重,写下这些文字,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在记忆里将你忘记,然后在文字里又将你记起。因为秋凉了,那些记忆终会失去原色,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你刻在简单的文字里,然后在一个春天又将你记起。

中秋节马上到了,写下这些文字,是纪念,也是祝福!

篇12:亮堂在记忆里的明灯散文

亮堂在记忆里的明灯散文

今年九月,老家的幺叔为弟兴兵办结婚酒席通知了我,故请了公休假回家吃酒。空闲之余,七十三岁的父亲对我说,他小时候到寨子包山岭里放羊,最担心羊被豹子咬,回来后遭爷爷毒打。父亲说那时寨子包到处是树,高的如青树、柏树、麻栗树、榕树、松树等等,矮的如橄榄树、红栗树之类,漫山遍野,密密麻麻,抬头望不见天。豹子、豺狗、麂子、野兔,打不完捉不尽。父亲说三次砍树高潮后,现在就剩眼前的光山秃岭了。

父亲说的两次砍树高潮,第一次是指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民大炼钢铁,我们二生产队也不例外。鉴于办了公共食堂,各家各户的锅桶瓢盆已无用处,生产队号召上缴各类金属器物,堆进土窑熔炼。不同器件塞进炉膛,熔化难度可想而知,全队男女老少被组织到寨子包砍树。两个月下来,半吨钢或者铁炼出来了,百年树人千年树王也差不多都化作青烟融入了蓝天。第二次是包产到户初期,田地划归各家各户管理,但山林归属问题晚了半步。善于打时间差的村民就利用中间的空隙拼命砍树劈柴,像是要砍够一万年烧柴似的,你家三堆,他家五垛,不时还有人拿来五尺标杆量量长宽高,算算比别家大约少几立方,到哪座山砍伐才可追上。父亲当时就砍了许多,但由于比不赢同龄男孩,被人嘲笑了不知多少回。人们在背后议论,说我爷爷养了个书生样的父亲,过几年连犁把子都扶不稳。第三次,就是最近几年,修建新农村建设用木料、培植木耳用青树,砍伐了不少树木,原来茂密的树林成了光秃秃的山坡。

听了父亲的三次砍树高潮,我散步来到寨子包我的林地里,只见光秃秃的山林依稀几棵松树、杉树生长着,昔日密密麻麻的青?树不见了踪影。不远处的山林里,一位五十开外的壮汉正在用斧子砍树,那声音是那么熟悉,那么难忘,把我带入了少年时期与爷爷砍柴的快乐中。

二十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大巴山区的院坝和瓦房上铺满了一层白霜,刺骨的寒风吹在脸上手上感觉一阵刀割。我跟着身背背架、脚穿草鞋的爷爷去村旁的山梁边砍柴,为过一个热闹年做好准备。

我和爷爷沿着山梁边的小路往下走,路很滑,爷爷一不小心摔倒了,背上的背架摔出去很远,人还险些滚到下面的河沟里。我将爷爷扶了起来,他又背上背架继续往前走。但我看见,爷爷的一只脚已淌着血。我知道此非摔伤所致,而是他脚后跟上的大裂口被震开流血了。

到达寨子包的山林后,爷爷放下背架,扛着斧头钻进黑蓊蓊的青树林里。可他在树下钻过去又转过来,迟迟不肯动手砍——他实在不知道,不,确切地说,爷爷是哪一根树都舍不得砍。因为爷爷爱这些树就像爱我的爸爸、二叔、幺叔、姑姑一样。但爷爷又不得不砍,家里没柴烧,何况又快过年了。

费了不少功夫,爷爷终于找准了目标:两棵歪头八拐五短三粗的青树和一棵松树。只见爷爷他迅速脱掉了旧棉袄,高举斧头,甩开膀子奋力砍了起来。看着爷爷砍树的样子,我心里感到快乐。因为,他砍树的声音非常动听,而且很有节奏地回响在山谷里。而他砍树时扭动着的弯曲身影,总是显得动感十足,力量无比。我总觉得爷爷不是在伐树,而是在跳一种最原生态的土家舞。

爷爷把砍倒的青树、松树切成段后,再一段一段劈成柴块,然后将一根一根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柴块平架在地上,架成正三角形。生性聪明爱动脑筋的爷爷,慢慢地架,三角形则慢慢地长,一直长成高过人头的层层镂空的三棱柱柴垛。这样做,一是可以让柴块尽快晾干赶上过年,另呢搬运时还能省些力气。双手沾着松油,满头是汗的爷爷,看着柴垛和旁边的我,呵呵直笑。一连几天,爷爷就这么带着我早出晚归去砍柴,自家山林里的柴垛也多了起来。那些柴垛活像一座座新白的楼房,耸立在大巴山的.某处山坡上,非常美丽,非常引人注目。

有一年,爷爷又在那座山梁边砍柴。我站在另一面山坡上呆望着他。因为,我被一种奇异的现象所迷惑:为什么爷爷劈柴时高举的斧头落下去的即刻却听不到劈柴声,而斧头再举起来的时候,方才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呢?在以后的多年里,这个不解之谜一直存放在我心里,直到后来上了中学,才知道那是声音与光传播的速度不同所致。

爷爷砍柴,常以杂木或灌木居多。在我的记忆里,爷爷砍柴去得最多的地方,乃路程很远的向家湾河沟。因为那里背阴潮湿,很适宜杂林灌木生长。但这类树木好像特别狡猾,不是生在刺丛里,就是长在很高的岩棱上。因此,无胆魄无强壮身体者,只能望而却步。

从小在山里长大、饱经风霜的爷爷,自然是砍这类柴的高手。有一次,我跟着他去向家湾河沟砍柴。时值深秋,河谷两边的岩坡和岩壁里的柞树、胡栗和苦荆子等杂树,挤挤挨挨,蓬勃旺盛,赤橙黄绿,很是诱人。爷爷选中了岩壁间一处长得最茂密的杂树丛,他将锋利的弯刀别在腰间,然后选择一处较易攀爬的地方,伸手抓住头顶上面的一笼草丛,再猴般纵身一跳,便到了上面的小台阶,接着借助垂下来的一根老藤蔓,奋力一阵上攀,就抵达了那片杂树丛。随着一阵悦耳的砍伐声,那片杂树丛依次倒下,不久,一捆捆柴垛从岩上翻着跟斗滚落下来。当时内心的激动,我难以言喻。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时光的记忆早已远去。而今,我的爷爷奶奶均已故去。和诸多乡亲一样,我家也由农村迁居城镇,成了新时代的新市民。托盛世洪福,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用的是自来水,烧的是天然气……即便如此,爷爷当年砍柴的辛劳与精神,却似明灯,永远亮堂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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