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学视角解读普罗米修斯悲剧论文

时间:2023-05-28 07:51:01 论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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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学视角解读普罗米修斯悲剧论文

篇1:从伦理学视角解读普罗米修斯悲剧论文

从伦理学视角解读普罗米修斯悲剧论文

在古希腊神话和古希腊戏剧中普罗米修斯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有“古希腊悲剧之父”之称的埃斯库罗斯所创作的《普罗米修斯》三部曲则是戏剧文艺的代表作。而仅存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也是古希腊乃至世界文学上的经典之作。在文学史上,我们对普罗米修斯的形象总是给予很高的评价,因为他为人类的幸福不畏强权,盗取火种,由此又受到宙斯残忍的刑罚:被绑在高加索的悬崖上忍受曝晒霜寒,并由老鹰来啄食他的肝脏。而《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正是以这一场景的描写为背景的。这里,我们通常认为普罗米修斯的行为体现出了英勇无畏和博大无私的殉道精神。

然而当我们客观全面地对待这场悲剧,从各个方面对普罗米修斯进行审视,从整个事件的起因和结果,以及事件的背景着手,用各种视角和方法对它进行把握时,我们发现普罗米修斯悲剧的整个发展过程包含着十分丰富甚至驳杂的情节脉络和主题因素。其中悲剧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道德伦理内涵也是十分值得重视,从故事的背景、起源和结局来看,这部悲剧的矛盾双方并不存在绝对的伦理上的正义/邪恶、压迫/反抗的二元对立模式,反而体现着伦理次序的从失范走向重建、从斗争走向和平的发展倾向,而这往往被我们长期以来以“斗争哲学”的社会阶级批评法解读所遮蔽。

当我们对照希腊神话,厘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再用文艺伦理学的视角对普罗米修斯的悲剧故事进行观照后,我们发现会有不同的结论。而我们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普罗米修斯》三部曲中的《被解放的普罗米修斯》和《被释放的普罗米修斯》已经失传,所以为了了解整个故事,我们有必要用希腊神话来弥补戏剧的空白。

一、悲剧的背景:伦理的失范与重建

不论是神话中的记载还是戏剧中的提示,我们都会发现在悲剧发生之前,神界发生了一场“政变”,即宙斯推翻了他的父亲克罗诺斯而成为众神的统治者。而这场政变从伦理学上看既是一场政治上伦理秩序的重组,又是一次家庭伦理秩序的.失范,不论是臣子夺取君主的权威,还是儿子夺取父亲的权威,都是一个旧的伦理秩序破碎和新的伦理秩序建立的过程。

而在这次政变之中,普罗米修斯扮演的是一个重要角色:是他帮助宙斯推翻了老克罗诺斯,也是他帮助宙斯用计谋打败了争权的泰坦们,确立了宙斯的权威和众神的新的伦理秩序。可以说普罗米修斯是“宙斯时代”的缔造者之一,没有他就没有宙斯王朝。

而我们也要注意在“政变”之前宙斯和普罗米修斯不存在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君主与臣子的伦理关系,而只是同时是同辈的众神中的一员,但这种关系在“政变”之后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新的上下级已经形成,新的君主行使统治众神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后,宙斯成为了奥林匹斯山上的领导者,而普罗米修斯必须听命于宙斯。在这样的背景下,普罗米修斯是否能够适应这种新的伦理关系,巩固新兴的宙斯王朝呢?

二、悲剧的诞生:伦理的僭越和僭越者的痛苦

功勋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宙斯对待普罗米修斯仍然使用了近乎残忍的手段和非常强硬的态度,在说明这个结果的原因时,埃斯库罗斯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一剧中是这样解释的:

他(指宙斯――引者注)一抢到父亲的宝座,就开始分疆裂土,酬谢神明的功劳。但是对于可怜的凡人,他不但不过问,反而一心要剔出干净,另造别的族类代替,只有我敢和他作对;他要把人类打进海狄斯,我把他们救了。所以我就受到这种苦不堪耐,惨不忍睹的处分。[1](P22)

由于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没有明显的第三者的评论性的文字,我们只能听到剧中主人公的一种声音,而这一种声音是对自己的辩护,同时也可能因为剧作作者的感情倾向和根据剧情需要而发生改写。但是当我们将其与希腊神话进行对比时我们发现,一个重大的伦理冲突被“遮蔽”掉了。

普罗米修斯悲剧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盗取火种,而在于对新政权新秩序的挑战和不满。

即使《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在埃斯库罗斯塑造普罗米修斯的英勇形象的同时,也不避讳这种“挑战和不满”的存在,他通过欧席阿诺斯反复的对普罗米修斯提出警示和提醒:

“说话太倔强了没有好报”[1](P27)

“你老骂那些尖刻的粗话”[1](P27)

“收住你狂妄的语言” [1](P27)

或许我们会想到普罗米修斯作为一个新纪元、新秩序的缔造者之一,自然而然地会在宙斯和众神面前表现出傲慢和横蛮而引起众神的不满,至少在剧本中我们看到即使被锁在高加索山上普罗米修斯也多次夸耀自己为宙斯所做的大量功绩,而假使以上都只能说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不足为证的话,那希腊神话中的记载则会为我们提供这些证据。

在希腊神话的记载中,人是由普罗米修斯用泥土和水捏成的,并由他教授给人类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农耕、医疗等技能,因而可以说他是人类的维护者,因而若是宙斯要毁灭人类时,我们可以理解他的愤怒。但宙斯在希腊神话中却没有要毁灭人类而是“要求人类敬重他们,并以此作为保护人类的条件”[2],就在神}们集会确定人类的权利和义务的商谈会议上,普罗米修斯为了使诸神不因答应保护人类而提出苛刻的献祭条件,而用狡猾的伎俩用牛油和牛骨头做成礼品送给神o,想让众神上当,却被宙斯看穿,指出“我看到了,伊阿佩托斯的儿子,你还没有忘掉你欺骗的伎俩!”[3])惹起众神愤怒。由此,宙斯为了惩罚他,拒绝向人类提供生活必需的最后一样东西――火,普罗米修斯再次撼动神的权威用计谋将火种盗取,传播给了人类,因而就有了我们所熟知的对普罗米修斯的惩罚。endprint

如果我们是从神o的视角来看待这整件事,就会发现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欺骗宙斯和众神是一个粗鲁的行为,并且对刚建立起的新伦理秩序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所以在他盗火以后众神一致决定用潘多拉魔盒来处罚人类,连先前为人类吹了神气,赋予人类灵气的雅典娜也为潘多拉亲自“披上了闪亮的白衣裳,蒙上了面纱,头上戴上了花环,束上了金发带”[4]。

此时我们看到并不是人类冒犯了宙斯,而是人类的维护者藐视众神,犯了众怒。当一个新的权力中心刚刚建立,最高权利的拥有者必定用强硬的手段去巩固他的权威,以及他所建立的秩序。在剧本中希芬斯特斯就这样说道:“新握权的手一向残酷”[1](P6),但普罗米修斯却执意要以他所为傲的“策略”去挑战这个权威,触犯这个新的游戏规则。因而很难不引起宙斯的猜忌和与之发生冲突,宙斯也会严厉的对他做出后来杀鸡儆猴式的惩罚,剧本中“强权”就是这样解释这惩罚的功用:“只有这样,他或许可以承认宙斯的统治。”[2](P5)这就把悲剧的真正原因归结到了普罗米修斯对宙斯统治的否定。

闹嫠蛊郊兜纳癖涑闪怂的下级,普罗米修斯与宙斯的君主与臣子的伦理关系对他桀骜不驯的奔放性格和卓尔不群的英勇功勋来说无法平衡,于是他用这种方式去挑衅这种秩序,所以被缚后,他的朋友欧席阿诺斯告诫他:“如今神明有了一位新的暴君,你必须换换新的方式适应”[1](P27)。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个悲剧伦理意义上的原因。

三、悲剧的化解:伦理秩序的修复

经历了两个朝代的普罗米修斯在被缚后开始预言第三个朝代――“一种新的婚姻将使诸神之王面临毁灭”,宙斯的一个儿子将颠覆宙斯,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这又将是一次伦理秩序的改写。虽然在剧本中被缚时,普罗米修斯无论如何都不肯清楚讲出这个预言,但在神话中,他恢复自由后依然指出了这个谜底,使宙斯为了不让孩子出生放弃了娶他喜爱的墨提丝,这不啻是对现有的伦理秩序的维护与支持,而这个结局曾经引起众多的非议,认为消磨了普罗米修斯的斗志与降低了普罗米修斯的精神,把它看作是“人类的造福者与人类的压迫者的和解”(雪莱语) 。而且在普罗米修斯被释放后,“为了彻底执行宙斯的判决,普罗米修斯必须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子。这样,宙斯可以自豪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5],在这样看来,人类的维护者不但向这位压迫者屈服而且还主动维护他的权威。这真的是希腊人的真正想法吗,我们必须从一个新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情节。

现在我们再次把这个悲剧在伦理上的线索整理一遍就会发现其中情节的众多隐喻意义:

老克罗诺斯被推翻→宙斯掌权→普罗米修斯盗火→普罗米修斯被缚→普罗米修斯被释放但带上铁环→普罗米修斯说出预言。

当我们把这些情节抽象成一组伦理谱系的话,我们便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其中包含着一组伦理的修复:

旧伦理秩序被破坏→新伦理建立→挑战新秩序→维护新秩序→承认新秩序→参与维护新秩序

即隐喻出一个新的君臣伦理的建立、挑战、承认、维护这样四个过程,构成一个王朝政治伦理形成的缩影。此时,我们就会发现在希腊人民眼中,普罗米修斯的悲剧的起因在于挑战已有的伦理秩序,而这种对伦理秩序的破坏导致了灾难和痛苦的发生。而痛苦的化解在于修复和稳定社会政治伦理秩序。

四、结语

希腊神话和悲剧是“古代希腊人用文学艺术形式对伦理和道德观念的一种朴素和抽象的表达”。[6]从人类的无法得到火种到人类被潘多拉的魔盒所诅咒,都来自于普罗米修斯非理性的向已有的伦理秩序提出的挑战和破坏,而普罗米修斯自己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文学伦理学批评首先不可避免地要触及用什么伦理原则来研究、评价文学问题”[7],如果我们一味地把普罗米修斯标榜成一个“反抗”的英雄,而不顾及他反抗的原因、对象和目的,将普罗米修斯悲剧简化成一个“压迫/反压迫”二元对立的单一解读模式,而不顾及其丰富的伦理蕴含和复杂的伦理冲突,我们无异于忽视了这场悲剧的有重要价值的一面。

同时从整个故事来看,它寓意这悲剧化解的关键就在于用理性承认这个伦理秩序,健全这个伦理秩序。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这里强调对这种伦理秩序的维护并不是纯粹服从的,不是宣扬一种软弱的单方面妥协,普罗米修斯悲剧告诉我们对这个秩序的承认不会是无条件的,而是正像学者陈中梅先生提出的那样“肯定包蕴的倡导协商与合作精神的深刻思想内涵”[8],而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相互的协商正是“民主”产生的先决条件,因而承认秩序和相互的妥协让步不但不能算作是软弱和屈服的表现,反而应当看成是建立更先进政治伦理的前提。

在用伦理学对普罗米修斯悲剧进行解读后,我们可以更加明确它所要寄寓的社会内涵,更加清晰地对剧情和人物做出判断,因而对这个悲剧做出更深入的理解。

篇2:从价值观视角解读以人为本

从价值观视角解读以人为本

经济本位价值观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一方面催生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也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人沦为物的奴隶,造成人在某种程度上的异化;人成为单纯的工具性存在,而非目的`性存在;导致社会信仰危机和人的精神家园的丧失.在对经济本位价值观反思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了从经济本位价值观向人本位价值观的转移.确认人的价值主体地位及其在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把人本身看作是目的;消除异化,实现人的本质回归,最终使人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作 者:刘菊 王静波  作者单位:刘菊(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97)

王静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南京,210013)

刊 名:求实  PKU CSSCI英文刊名:TRUTH SEEKING 年,卷(期): “”(2) 分类号:B018 关键词:经济本位   以人为本   价值观  

篇3:基于心理学视角解读《陈情表》论文

基于心理学视角解读《陈情表》论文

众所周知,李密是在对朝廷的征召“辞不赴命”“诏书切峻”的情况下写作《陈情表》的。不难想象,“辞不赴命”已经引起了晋武帝的怀疑和震怒:你蜀汉旧臣李密是不是怀念旧主、抗拒新朝?是不是“自矜名节”、故作清高?是不是“有所希冀”、待价而沽……这几条中每一条都能给李密带来杀身之祸。要让晋武帝消除疑虑和震怒,甚至改变初衷,同意自己“愿乞终养”“辞不赴命”的陈请,难度之大,李密心知肚明。于是,李密通过深入研究晋武帝心理、心态,做出了让晋武帝满意的回答,不但避免了一场血光之灾,而且还获得了晋武帝的褒奖。那么,李密是怎样揣摩圣意、迎合圣听,成功说服晋武帝的呢?

一、以凄苦之状动人主之心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李密深谙此法。他想首先应该取得晋武帝的同情,而他的身世就是俘获人主同情之心的最好武器。于是,李密开篇就向晋武帝倾倒苦水,落笔便用八个字概括自己幼年时的大不幸:“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然后,声泪俱下地一一陈述,一大不幸是父丧母嫁:“慈父见背”“舅夺母志”;二大不幸是体弱多病:“少多疾病,九岁不行”;三大不幸是孤苦无依:“既无伯叔,终鲜兄弟……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这三大不幸,字字血,声声泪,悲情洋溢,如江河之水决堤而出,汹涌而下,冲撞人的心弦。料晋武帝打开奏表,一股悲凉之气定会扑面而来,这位高高在上的帝王,也不能不洒下一把同情的泪水。

二、以窘迫之境博人主之怜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李密深悟此道。一边是曾经“躬亲抚养”自己、现在“常在床蓐”“供养无主”的祖母,一边是“逼臣”“催臣”“急于星火”的各级官员和“责臣逋慢”的“切峻”诏书。李密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窘迫之境。他想,把抉择之难和处境之窘奏报给皇帝或许能博得一些理解和怜悯,从而为自己的陈请增添一份胜算的可能。于是李密一连用了“诏书特下”和“诏书切峻”两组十二个节奏短促的句子,铺陈排比,描写从朝廷到地方催逼自己的紧张情势,突出自己的惶恐心理和巨大压力。接着,很自然地提出“奉诏奔驰”和照顾日益病重祖母的两难抉择。最后用“臣之进退,实为狼狈”形容自己的窘迫处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晋武帝读之,想必会感同身受,顿生恻隐之心。

三、以充分之理封人主之口

然而,悲苦之状和处境之窘最多只能得到一些同情和怜悯,是难以撼动天颜的。李密思量,尽孝应该是他“辞不赴命”的唯一理由,要想达到“愿乞终养”的目的,就必须做好“孝情”这篇文章。

李密首先从祖母“躬亲抚养”自己的大恩说起。开篇铺叙自己幼年孤苦无依的悲苦之状,目的并不是写自己的辛酸,而是突出祖母“躬亲抚养”的恩情和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的关系,为下文提出“愿乞终养”的请求做铺垫。祖母对自己有养育大恩,自己就该有反哺之心,赡养祖母责无旁贷,否则就是违背人伦天理。其次是陈述与祖母“母孙二人,更相为命”的特殊关系:“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二人都是对方唯一的依靠,谁也离不开谁。第三是极力渲染祖母的病情:“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祖母病情日益严重,他更不能弃之不管。三条理由严丝合缝,无懈可击,可李密并没有如释重负之感,他担心仍然不能感动和说服晋武帝。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忠”是大于“孝”的,皇帝的需要永远是第一的。因此,李密觉得还应该拿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才能撼动天颜。他想到了晋武帝提倡的“以孝治天下”的口号,于是把对祖母尽孝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这是在告诉晋武帝,我“愿乞终养”的陈请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合法。我积极践行你的治国理念,是你“以孝治天下”的楷模,何罪之有?最后李密水到渠成地指出:“是以区区不能废远。”

陈请到这一步,按说李密该咧嘴而笑、静候佳音了,可李密并没有掉以轻心。如果皇帝觉得我尽孝只是幌子,只是拒绝尽忠的借口怎么办?看来还得阐明自己的尽忠之意,才能让晋武帝放心。于是他向晋武帝提出了解决尽孝和尽忠矛盾的两全其美的办法:自己今年四十四岁,而祖母已经九十六岁,对陛下尽节的日子长着呢,而报养祖母之恩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尽孝不妨碍尽忠,尽完孝再尽忠也不迟。最后,李密终于提出了自己的陈请:“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李密陈请的思维过程非常缜密。这是因为他面对的是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皇帝,稍有不慎,就能引来杀身之祸。他必须谋定而后动,做到百密而无一疏才能化险为夷。

四、以感恩之情答人主之意

封建帝王总认为臣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的恩赐,每一个臣民都应该对他感恩戴德,否则,就是大不敬。在封建帝王看来,前朝臣民能够侥幸活下来就应该对他的不杀之恩感激涕零了。而李密不但没被杀戮,反而被“过蒙拔擢”。一个被“过蒙拔擢”的前朝旧臣居然拒绝新主子的恩宠,晋武帝的震怒可想而知了。所以,李密明白,他必须对新主子的恩遇有所表示才能躲过这一劫。因此,第二段中,他卑躬屈膝地声称自己在新朝“沐浴清化”,就像禾苗得到阳光雨露的滋润一样,受到新主子浩荡皇恩的润泽。他详细列举朝廷给他的一系列“国恩”:“

察臣”“举臣”“拜臣”“除臣”,以表达受宠若惊之感。他用“非臣陨首所能上报”来表达对晋武帝的极度感激之情。他用“臣欲奉诏奔驰”来形容自己知恩、感恩、报恩的迫不及待的心情。“奔驰”一词把他报“国恩”的急切心理渲染得无以复加。第三段说自己“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再次表达对晋武帝的感恩戴德之情。结尾则干脆向晋武帝立下誓言:“生当陨首,死当结草”。活着定当尽忠效死,死后亦会感恩图报。这些话如金石掷地有声,听起来何其动人!

五、以臣服之态释人主之疑

从地方到中央,朝廷不断给李密加官晋爵,而他却一再拒绝,晋武帝一定会怀疑他依然心念旧主,不愿臣服于己。对于新朝皇帝来说,最忌讳的就是降臣对前朝念念不忘,对自己并非真心臣服。李密看准了晋武帝的这种心理,觉得只有充分展示自己的臣服姿态,才能彻底消除晋武帝的疑心。于是,李密从两个方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一是匍匐称臣。在这篇四百多字的奏表中,他二十七次向晋武帝俯首称“臣”,以表明他绝对臣服的态度。他称蜀汉为“伪朝”,称晋朝为“圣朝”。这就明确宣布了自己的政治立场:蜀汉已不复存在,晋武帝才是自己的新主子;自己并没有心系前朝。二是自贬自抑。李密自言“猥以微贱”“至微至陋”,极尽卑躬屈膝之能事。说自己“本图宦达,不矜名节”,矮化前朝的同时抹黑自己、贬低自己。他希望晋武帝“矜悯愚诚,听臣微志”,几乎到了哀求的程度。这样做都是为了向晋武帝展示自己“亡国贱俘”的可怜姿态,都是为了满足晋武帝的征服欲和虚荣心,使晋武帝最终消除对自己的怀疑。

六、以畏惧之心消人主之怒

对封建帝王来说,他希望每一个臣民都对他心怀畏惧,诚惶诚恐,绝对服从。至于刚征服的臣民,那就更需要这种畏惧之心了。前朝旧臣李密的抗命是对新主子权威的极大藐视,难怪晋武帝“诏书切峻”。李密知道,只有充分表达自己的畏惧之心才能消解晋武帝的怒气。在这篇短短的奏表中,李密二十七次对晋武帝称臣,这不仅表明了他的.臣服态度,还充分暴露了他的畏惧心理。透过如此多的“臣”字,我们仿佛看到一个降臣心惊胆战、畏畏缩缩,匍匐在地向新主子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可笑、可怜、可悲的情景。李密用“责”“逼”“催”三个词来描述朝廷的征召,显然含有不满之意,但这也同时表现了他被新主子威严所震慑而心生恐惧,惊惶失措。大概正是因为这一点,晋武帝才没有追究他的不敬之词吧。他用“切峻”二字形容诏书,是他看到诏书背后的寒光和杀气后畏惧心理的自然流露。“岂敢盘桓,有所希冀”应该是他畏惧之心的真实表达。我们从李密“不胜犬马怖惧之情”的告白中,仿佛听到了他的心脏因恐惧而剧烈跳动的声音。“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誓言恐怕是晋武帝淫威震慑的产物,畏惧之心多于效忠之意。有人说《陈情表》全是真情文字,可是我们不难发现,这“真情”文字背后掩藏着一颗恐惧的心。

七、以效忠之言取人主之信

有感恩之心、臣服之心和畏惧之心还不够,封建帝王最需要的是效忠之心。在前面陈述“孝情”的时候,李密已经明确表达了尽忠之意,可他觉得还需要进一步向晋武帝宣誓效忠,才能让晋武帝满意。所以,在奏表的结尾,他向晋武帝庄严宣誓:“生当陨首,死当结草。”尽忠效死之情,简直令天地动容。李密在以凄苦之状动人主之心,以窘迫之境博人主之怜的基础上,又以感恩之心、臣服之心、畏惧之心和效忠之心来满足和取悦晋武帝的感恩于己、臣服于己、畏惧于己、效忠于己的帝王心理,最终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可见,《陈情表》诞生的过程既是作者由“诏书切峻”引起的内心世界紧张、焦虑,乃至惶恐不安的心理过程,也是作者揣摩圣意、迎合圣听、洞察人主心理以化解危机的心理过程。可以说,《陈情表》是作者精心研究晋武帝帝王心理的产物,《陈情表》高超的陈请技巧下隐藏着重重心机。

篇4:女性叙事视角解读《傲慢与偏见》论文

女性叙事视角解读《傲慢与偏见》论文

一、男权主义盛行的时代,女性没有自主权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资本主义制度尚未完善,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男尊女卑的思潮盛行。男性处于主导地位,有着绝对的权力;而女性只能成为男性的附属,服从于男性。

在那个时代,女性无法享受到财产的继承权,没有任何经济背景,只能依仗嫁个好丈夫来保证日后的生计,以致但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男性都可以肆意地选择妻子,他们掌握着婚姻的绝对主导权,这种种的现实,直接导致婚后女性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可言。

就像在《傲慢与偏见》中写道的,班纳特夫妇膝下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班纳特先生过世后,他家财产就只能由远方的亲戚来继承,他的太太和女儿终将得不到任何东西。因而,在当时,女子都希望嫁一个有钱人来保证自己后半辈子的衣食无忧。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女性完全失去了自主权,甚至她们独立生存的能力也丧失了,不得不依附于男人,这也是造成男女地位不平等的根源。

二、《傲慢与偏见》传达的女性主义思想

(一)女性叙事视角,掌握自主权

申丹曾指出:叙事者的性别不同,往往会影响着叙事模式及其意义。奥斯汀在小说《傲慢与偏见》中颠覆了女性只能依附于男性的唯诺形象,以女性视角展开故事,让女性成为小说中的主角.让女性主导话语权。

小说中跌宕起伏的情结,与独特的女性叙事视角是分不开的,让读者从女性的视角来品读这部作品,进而彰显女性特有的心理特征。

作者在小说中一改传统的叙述方式,采用由远景到近景的叙述视角转化,强调女性的主人翁意识。通过直接引语的运用,让女性主导话语权,辅以间接引语来表现独特的女性视角。

在《傲慢与偏见》中,围绕班纳特太太嫁女儿的故事展开叙述,男女主人公的情感纠葛是小说的主线,通过日常生活的点滴,揭示作品中人物的不同心理特质。重点写了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经历了一系列“傲慢”与“偏见”之后,最终喜结良缘。通过对这桩理想的婚姻的描绘,也反映出了女作者简・奥斯汀自己的爱情观――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女性也可以主导自己的婚姻。

(二)伊丽莎白――才智、幽默而又叛逆的女性

伊丽莎白是小说《傲慢与偏见》的女主人公,同时也是英国文学作品中较为出色的女性角色。简,奥斯汀把她塑造成了一位个性鲜明、有着自己独到见解的智慧女性。她美丽、聪明、知性、有主见,她将婚姻掌握在自己手中。伊丽莎白的出现颠覆了传统小说中的女性形象。

1.才智、幽默

伊丽莎白可以深入洞察事物的本质,靠着她的才智与达西斗智斗勇,而正是这一切的智慧的流露,最终深深地吸引了达西。

伊丽莎白曾表示她可以看透彬格莱的性格,彬格莱却不屑地说他并不知道伊丽莎白是个研究人性的专家。他对伊丽莎白说:“那应该是一门很有意思的学问吧。”伊丽莎白回答:“不错,但是更有趣的是研究复杂多变的性格,可以让研究变得更有价值。”达西讽刺说:“乡下环境闭塞,周围的变化也少,乡下人可以研究的对象也非常少。”伊丽莎白却不以为然:“可是每个人每天都在变化,他们身上可以研究的新东西也很多。”这段对话将伊丽莎白的智慧的气魄与幽默的性格表露无疑。

2.叛逆

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女性应该庄重、文雅,具备贵族气质。但是,伊丽莎白却反感这样的旧道德,鄙视社会上以金钱和出生划分等级。

穿田野,跨围栏,跳水洼,弄得自己满身污泥地出现在外人面前,这在当时的妇女看来是极其不雅的行为。而她却从不介意别人的看法,我行我素,不向等级与金钱低头。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就无所畏惧地去做。

(三)主宰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伊丽莎白对爱情与婚姻有着独立的意识,她摈弃了传统妇女忍耐、顺从的品性,坚信美满的婚姻只能建立在深厚的爱情基础之上,她向往通过彼此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平等交流感情的方式。

她的两次拒婚,鲜明地表现了她对婚姻的立场。柯林斯作为班纳特家财产的继承人,狂妄自大,自以为是,能力低下,却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娶了班纳特家的一个女儿,便是对他们家施了恩德,但是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柯林斯的当场求婚。因为尽管柯林斯可能会使伊丽莎白日后的生活有保障,但是他俩无法进行精神上与情感上的交流,伊丽莎白也无法接受一个自私自利而又自负的人做丈夫。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她的好朋友夏绿蒂为了日后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柯林斯,这与伊丽莎白的态度与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样是女性,一个是先进女性的代表,一个是传统妇女的代表;一个追求自我意识的解放,一个屈于命运的安排。

初次见到达西时,因为达西目空一切的傲慢态度让伊丽莎白对其产生了偏见。虽然达西有着显赫的财产,但是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的第一次求婚。伊丽莎白在面对自己婚姻问题时所表现的自尊与自信,超越了当时普遍妇女的价值取向,极具超前意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是不被认可的。简,奥斯汀正是想通过塑造伊丽莎白这一典型人物,来唤醒迂腐的封建女性意识,呼吁她们为追求自己平等自由的婚姻而努力,同时也是向男性主义发起挑战。

伊丽莎白独特的魅力、优雅的谈吐、丰富的.学识深深地吸引了达西,也让他摈弃了门第财产的偏见,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且不断改正自我。伊丽莎白也因为达西的改变而渐渐改变了对他的偏见,接受了达西的第二次求婚,两人最终踏上了婚姻的殿堂。

(四)强调女性与男性应该自由平等

相较于小说中的其他女性,伊丽莎白是与男性一样追逐平等与自由的典范。独立自强,不依靠男人,凭借自己的力量做事,毫不顾忌外人的评判,摈弃旧观念,开拓新思维。为了看望生病的姐姐,伊丽莎白孤身步行三英里,仪表不整地出现在彬格莱家中,这在当时守旧的妇女看来,是件非常丢人的事情,伊丽莎白却不拘小节。在舞会上用犀利的言语驳回了凯瑟琳夫人的责问,凸显了伊丽莎白的独特个性。在家世显赫的达西面前,伊丽莎白沉稳镇定,用自己特有的人格魅力渐渐地吸引了达西,使得这个坚持完美主义的男子最终放下了自己的傲慢与偏见,接受了伊丽莎白。

奥斯汀否定了男女之间的智力差别,她通过塑造伊丽莎白这一独立、智慧的女性形象,昭示着女性可以不依靠男人而独立自主的作判断,作决定。她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塑造的有着独立个性的女性形象,无疑是对当时社会旧价值观的冲击,进而确立了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新地位。

(五)反抗封建传统道德

旧社会的封建礼教禁锢女性的思想与行为,而伊丽莎白对此却无所顾忌,她勇敢而大胆地I卫自己的自由与地位。当她与姐妹们同时出入社交场合遭到质疑时,她立马巧妙地回应道:“如果因为姐姐无法早嫁,或是不愿早嫁,做妹妹的就不能交际,不能娱乐,我想这可就太委屈她们了。小妹和大姐同样有权利享受青春的乐趣。怎么能出于那样的动机,而把她们关在家里!”当凯瑟琳夫人以她与达西不是门当户对阻挠她的婚事的时候,她辩驳道:“达西是个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是门当户对。”

从以上的种种都能看出,伊丽莎白勇于向封建道德观念挑战,勇于冲破门第观念,表现出一种独立自主的个性。

三、女性思想在当时的局限性

《傲慢与偏见》的女作家简,奥斯汀,生活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封建保守势力强大的时代,她的作品虽然有先进的女性主义思想,但是也无法避免地受父权文化的影响,存在一些局限性。

奥斯汀虽然在小说中竭力刻画女主人公独立自主的形象,倡导男女平等,但是却依然把女性的作用禁锢于家庭中,相夫教子,处理家事,却未能让女性走出家庭,踏上社会去谋取一份工作。所以归根结底,在当时社会中的女性,终究没有摆脱从属于男性的地位。

四、结语

简,奥斯汀一改传统文学中女性的被叙述、被符号化的命运,在《傲慢与偏见》中采用女性叙事视角,让女性成为小说的主体。通过对伊丽莎白这一独立女性形象的塑造,发起了对女性解放运动的呼吁。虽然迫于当时时代封建守旧思想根深蒂固的局限性,作品中还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但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唤起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为女性取得独立权利指明了方向,鼓舞更多的女性向着自强自信的方向发展。

注释:

①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孙致礼译,译林出版社,版,第5-339页。

[参考文献]

[1]李玮,生态女性主义视阈下的《傲慢与偏见》[J].时代文学,(08).

[2]黄洁.《傲慢与偏见》女主人公女性主体意识解析[J].时代文学,2011(14).

[3]陆玫,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中的女性意识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09).

[4]白晶玉.从《傲慢与偏见》解读奥斯汀的女性视角[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13(05).

[5]李英.《傲慢与偏见》的女性意识评析[J].时代文学,2010(18).

[6]彭筱璐,《傲慢与偏见》中女性意识的觉醒[J].剑南文学,2010(04).

[7]黄静,《傲慢与偏见》中女性意识的体现[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0(06).

[作者简介]

尹亚辉(1977-),女,河南西平人,硕士,黄淮学院外语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篇5:黑猫的叙事视角解读论文

黑猫的叙事视角解读论文

在用回顾性视角的同时,坡也不忘穿插运用体验性视角。读者就如同安插在“我”的内心的一台摄像机,“我”的所感、所想、所做都一览无余地呈现在读者的视角中,读者的心态也都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内视角的运用让读者仅仅存在有限感知中,故事之外的事情便无从了解,这样便大大增加了文本的悬疑和神秘效果。虽然是第一人称回顾性视角的运用,但讲述的口吻又在无形之中把叙述者―――“我”和受述者―――读者之间划开了一道裂痕。这样巧妙的语言技巧又始终让读者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姿态来审视“我”的变态心理。

如此看来,这样第一人称回顾性视角的运用又可以看做是第三人称的转换。作者使用第一人称叙述,会让读者对文本有一定的认知期待,按理说,叙述者会把这篇文本当做一篇“忏悔体”笔录,但实际读来却丝毫没有“悔恨和悲哀”,反而多了一分自豪和炫耀。“我”是完完全全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给读者讲述着他人的故事。虽然“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没有在“忏悔”中产生想象中的效果,但这样相反的叙述反而大大产生了张力效果,对罪过讲述越彻底细致,心理展示就越真实,就越能反映叙述者变态的心理。

这是叙述者回忆之初对自己的价值定位,而实际上“我”也是在践行这样的价值观,即使是结婚了“我”还会和妻子一起养些小动物。叙述到这一层次时叙述者展现给读者的的确是一位心肠柔软、善良的人,但不得不承认这是坡的不可靠叙事手法的前奏,同之后叙述的“我”残忍地杀害两只猫以及不幸砍死妻子的实事形成强烈反差,“我”罪恶的行径完全解构了之前叙述者自己搭建的善良平台。这样的不可靠叙述一方面完成了叙述者从温顺善良到心狠手辣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隐含作者的价值判断,通过前后强烈的反差形成一种反讽的效果。“我”的眼泪显然是“鳄鱼的眼泪”,一边悔恨地流泪,一边又残忍地勒住猫脖子,这种赤裸裸的反讽正是叙述者内心矛盾、病态心理的反映。虽然这样的不可靠叙述不合常理,但却是人物心理的真实表达。

这也是爱伦坡所提出的效果论,在他看来,作品的人物、情节的设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产生效果。《黑猫》没有多余的情节以及复杂的矛盾冲突,但其成功之处就是用叙述手段对人物变态心理的充分展示。上图是《黑猫》的语义方阵,表面看来是叙述者和黑猫的“战斗”,其实是拥有“善”面的叙述者同拥有“恶”面的叙述者自身的斗争,这是精神分裂的体现。爱伦坡精心地设置叙述,给黑猫取名为“普路托”,普路托原是希腊神话中冥王的名字,可见在潜移默化之中就为文本注入了邪恶元素。

这是爱伦坡对自己小说的要求,而其小说细节的运用和效果的呈现在《黑猫》中得到了完美展示。“掏出”、“打开”、“攥住”、“剜”一连串动作的细节呈现侧面反映了“我”的怒气,以及潜藏在心灵深处恶魔的复苏。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叙述者在杀死妻子之后淡定地选择匿尸场所的一连串心理和动作的细节展示。杀死妻子之后,作者直接叙述“我”转瞬间的意识流动:如此直白的心理描写把叙述者近乎癫狂的神经质的病态心理展露无疑。为数不多的直接引语呈现了“我”变态的自豪心理,为下文冒失地敲打墙壁暴露自己罪行埋下伏笔。细节的描绘对叙述者病态的疯狂性格是个完美的诠释。如此看来,“我”所展示的是个精神分裂的“圆形人物”,这样人物的复杂性可以在故事层面制造悬念和惊奇,更重要的是,复杂多变的“圆形人物”有利于增加故事的逼真性,同时,也有利于小说家展示人性与生活的复杂。也就是说,叙述者邪恶和变态心理是暗含于每一个人心中的,只是坡在《黑猫》中夸张地扩大了这种病态心理,因而这种共同感与读者自己经验中的情况其实保持一致,这样共鸣性的描写可以牵动读者的心。

文本中重复出现的元素最明显的就是黑猫以及白斑。叙述者在文本中多次提到这片白斑,“白斑”不仅仅是连接前后部分的纽带,更是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白斑”的'刺激,让“我”整日生活在恐怖之中,痛苦的煎熬最终再次诱发叙述者龌龊的邪恶念头。

如果把叙述者的心理波状变化记录下来大致如下:爱怜→厌恶→发怒→后悔→惧怕→悔过→又厌恶→成就感起先对宠物的爱恋,“交情维持了好几年”之后变为对黑猫的厌恶,直到一天怒气中杀害了黑猫,随之而来的是诡异的惧怕,便找来一只相似的黑猫进行救赎,病态心理再次占据内心,黑猫诱使叙述者杀害妻子,并对自己完美的藏尸手段显出成就感。为了充分体现“我”没有缘由的心灵扭曲和自我迷失,以及不成熟心理的展示,叙述者采用循环往复的手法前后照应。由惧怕到后悔再到惧怕的重复性心理展示,一步步深化了叙述者的矛盾心理,看似不合理的发展趋势之中又蕴含着合理成分。

这是文本的结尾,爱伦坡仅仅通过叙述者之口把整个事件描述了一下,而并没有回到叙述的起点,“我”最终死了吗?还是在监狱里呢?结局我们都无法知道,看似封闭但实为开放式的结尾让故事又多了一重开始的可能。

本以为黑猫已经不再出现,但结尾处它罪恶地现身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叙述者是个罪恶的牺牲者,可以说“我”的故事是叙述完毕了。但黑猫的存在潜意识里代表的是其他罪恶的开始,循环往复之中又有新的故事产生,细细品味之下读者的恐惧感也油然而生。

爱伦坡运用娴熟的叙事策略、设计精巧的叙事情节、深刻的人物心理剖析,在《黑猫》中营造了充满怪诞以及令人窒息的恐怖和神秘气氛。他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心理得到了完美诠释,使读者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趣味性更是心灵的震撼。读者作为阅读的主体更是参与的主体,参与到叙述者故事的讲述之中,叙述者心理与读者心理融为一体。如此看来,《黑猫》不愧被认为是现代心理分析小说的先驱。

篇6:从跨文化翻译视角解读英译本《聊斋志异选》

从跨文化翻译视角解读英译本《聊斋志异选》

中国经典文学作品的翻译及研究,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聊斋志异>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信息, 带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和地域色彩.书中有很多东西反映了中国特有的文化,对英语民族来说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把<聊斋志异>中的文化信息准确而又完整地传递出来,对于弘扬中华文化,开展中西交流,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英译本<聊斋志异选>的分析,探讨了书中体现的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及译者的处理方法,指出在跨文化翻译中译者应该利用多种策略,以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播.

作 者:杨国强  作者单位:山东枣庄学院,外国语系,山东,枣庄,277160 刊 名: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10(3) 分类号:H205 关键词:跨文化翻译   翻译策略   《聊斋志异选》  

篇7:多维视角下小学语文解读探讨论文

多维视角下小学语文文本解读探讨论文

一、从作者视角解读,体悟文本情感

文本是作者思想的寄托,承载着作者的喜怒哀乐、人生感悟,它与作者当时的写作背景、生活经历、思想情感息息相关。小学语文教师在解读文本时,首先要从作者的视角,考虑作者为什么写,作者通过文本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即追溯作者的创作意图或写作背景,因为文本解读中,不了解作者就无法把握“作者之思”和“文本之志”。因此,我们在文本解读时必须关注作者的个人生平、历史背景、创作意图、当时的思想情感等,做到“知人论世”。同时还要学习作者其他相关作品,了解作者的作品风格及前人对其作品的评论等,这些都是我们打开文本大门的钥匙。只有这样,才能体悟文本的创作意图,体会作者当时的情感体验,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文本的内涵,把握品读的重点内容,给文本的价值取向准确定位。如六年级上册《怀念母亲》一文,以回忆的形式,描写了作者季羡林对两位母亲──亲生母亲和祖**亲怀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之情,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亲不变的爱意。此文跳跃性比较大,头绪比较多,对阅历尚浅的六年级学生来说,在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及情感上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悔”及祖**亲内心深处炽烈的情感很难理解。教学时,在学生充分读书了解内容的基础上,教师可相机介绍作家生平、写作背景、留德经历,并通过季老的散文《赋得永久的悔》、《寻梦》等互文学习,引导学生从作者的视角进行解读,明白这是因为作者母亲早逝使少小离家的他今生无法膝前尽孝,这成为他“永久的悔”;去国离乡时亲老、妻少、子幼,本以为两年即可回国,却因为战乱被阻留异国他乡十一年,因此对生身母亲、对祖**亲的怀念怎不是他异国十一年中内心深处炽烈的情感?这样学生就能深刻体悟作者的情感,更好地把握文本的内涵。

二、从编者视角解读,准确定位目标

课堂教学目标作为课堂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对教学活动起着导向、激励、调节、检测、评价的作用,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准确定位教学目标是实现课堂教学有效的关键。要想准确定位教学目标必须吃透教材,把握编者意图。只有明白了选编意图,我们才能将课文定好“位”。任何一篇文章,置于特定的学段、特定的单元,有着它的作用与理由,而这又是确定教学目标的重要依据。人教版的教科书都是编者按一定的主题编排教学单元的,每个单元都有特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因此语文教师可从编者的视角去解读文本,准确定位教学目标。编者的编写意图首先体现在单元导语上,人教版教材每个单元以单元导读的形式,告诉我们单元教学的内容和重点,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解读单元导语,明确编写意图,准确定位单元目标。如四下第一单元的导语,第一部分告诉我们本单元的主题———走遍千山万水,第二部分告诉我们本单元训练的重难点是学习描写景物的方法,体会作者对山山水水的热爱之情,并体会作者是怎么用优美词句表情达意的。解读导语我们可以确定本单元的主要教学目标:感受景物的美好,培养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热爱大自然的感情;了解作者的语言表达特点,领悟作者的写作方法,能模仿课文例段写话。编者的编写意图还体现在课后的思考与练习上,人教版精读课文的后面都附有思考与练习,这些思考与练习是编者精心编写的,体现着编者编写教材的意图,是教材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课文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它往往指明课文教学的目标,体现了教学训练的重点与难点,同时又暗示了教学的方法与思路。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课后思考与练习,准确定位课文的教学目标。如《桂林山水》课后有三道练习与一个阅读链接,根据单元目标及课后练习我们可以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全文;感受桂林山水的美好,培养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热爱大自然的感情;了解作者的语言表达特点,体会作者描写景物的手法,模仿课文二、三段,学习用相同的句式写一段话。人教版的略读课文前面都有一段自学提示,体现了编者的意图。在教学略读课文时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提示解读编者的意图,准确定位课文的教学目标。如根据《七月的天山》课前自学提示,我们可以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能说出天山景物的特点,体会作者描写天山景物的手法;能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感受天山的美景,从中受到美的熏陶。

三、从儿童视角解读,遵循认知规律

小学语文教师面对的是6~12岁的儿童,儿童有自己的生活世界,有自己的思维语言,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从儿童的视角解读文本,就是教师设身处地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用儿童的.心灵去亲近文本,用儿童的眼睛去发现文本中属于儿童文化创造的那些特质。回归儿童的生活实践,回归儿童的思维取向,回归儿童的情感世界,紧紧把握住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选择多元的切合儿童的方式,培育体现童年精神的儿童文化,竭力寻找适合儿童语文素养发展的内容与方式,从而更多地倾听儿童、尊重儿童、理解儿童、发展儿童。以儿童的视角解读文本,教师要珍视学生的“前在资源”,以学生的学情为起点,了解学生学习已有的基础,看看文本中哪些知识学生已经掌握,哪些内容经过学生自读也能掌握,对文本情感的把握能达到哪个程度,哪些又是学生不懂的,是需要教师精心点拨的,哪些是需要他们体会到的而学生恰恰无法达到的,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文本解读的深浅,从而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以儿童的视角解读文本,要求教师在解读文本时站在儿童的体验世界里与文本对话,关注儿童的生活阅历,遵循儿童的认知水平,了解儿童的阅读心理,探究儿童阅读的好奇心,根据儿童的认知规律去揣摩阅读文本,思考学生可能产生的独特体验或阅读障碍,以及他们在与文本接触中潜在的种种可能,寻找到学生与文本对话的兴奋点、质疑点和难点,寻找课堂教学对话的切入口或共同关心的有意义的话题,并设计出与儿童的心理特点契合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在阅读文本中学会阅读。如人教版五年级课文《学会看病》,作者毕淑敏以一个妈妈的眼光和心情来写,文章充分展示了成人的内心世界,特别是母亲复杂矛盾的心情,五年级的学生能否领悟得到?这是作者担心的。怎样启发学生从儿子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是教师在解读文本时要思考的问题。有教师设计了一个让学生想象医院看病的情景:你看过病吗?你看病时是怎样看的,是一个人去看的吗?课文中的儿子又是怎样看病的,遇到了什么困难,怎样想的,是否理解母亲的想法?然后对照课文体会母亲,将文里文外穿插再现。这个教学设计从儿童视角出发,以生为本,关注学生的生活阅历,不以成人的目光透视文本,而用儿童方式去解释、感悟,努力营造学生眼里的想象世界,充分发掘学生的想象力,找准学生想象力的切入口,从而引导学生透过字面之义“看”到蕴藏在其中的画面和形象,深入浅出地帮助学生在阅读文本中学会阅读,掌握了阅读的方法。

四、从教师视角解读,设计有效方案

作为小学语文老师,我们还应该从教师视角去解读文本。教师是阅读教学的对话者之一,也是学生阅读的促进者。为了教学,我们应站在教师教学的角度与文本对话、与编者对话,在对话的基础上设计有效的教学方案。首先我们要潜心会文,深入领会文本思想,深入理解文本内涵,深入把握文本特征,准确洞察作者写作的背景和寄托的主旨,把握文本的主要倾向,感受文本语言的魅力,对重点、难点、疑点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我们要思考作为教者,应该用文本这个例子教学生什么。即通过准确解读文本考虑文本原有的价值、教学需达成的目标,提炼有效的教学内容。对学生已经掌握了的内容,或者经过学生自读也能掌握的内容就不教;对学生不懂的内容要精心去教,对需要他们体会到的而学生却恰恰无法达到的内容要想方设法去教。所以,教师必须深入钻研文本,进行二度开发,发现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某种规律性,以及可迁移、可概括类化的语言现象,以学段目标为导引,对文本信息进行合理取舍,挖掘出可供学生开展阅读实践的内容。最后我们还要思考怎样教,即对教学程序、教学活动、教学方法等的预设和策划。在解读的同时教师要思考怎样深入文本,找准文本的切入点,用什么方法手段,用怎样的流程、预设怎样的问题等。也就是研究如何引导学生感知语言、赏析语言、运用语言,用教材这个例子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总之,准确解读文本是教学成功的基础,更是小学语文教师的神圣职责,小学语文教师只有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解读文本,才能紧贴语文教学的脉搏,才能设计出符合教学实际的教案,才能赋予文本的生命活力,才能收获美丽的教育风景。

篇8:《傲慢与偏见》的女性叙事视角解读论文

《傲慢与偏见》的女性叙事视角解读论文

摘要: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通过在全知视角下具有限制性的叙述模式向我们展示了灰姑娘的浪漫爱情故事,描绘出作者所处时代的社会道德风貌,表达了作者的女性抗争意识及对当时社会婚姻观的批判。

关键词:全知视角;有限视角

在奥斯丁的著作中,《傲慢与偏见》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并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成为文学史上不休的名著。剖析其原因,发现这与奥斯丁高超的叙事技巧是分不开的。自小说发表以来,其叙述技巧引起了广泛的评论,纵观其评论,发现对其独特的女性视角分析还是不够。在这部小说中,奥斯丁颠覆了以往男权统治下的话语权,采用了全知视角下,从女性的有限视角展示故事,从女性的角度来描写生活,并首次让小说中的女性形象第一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角,让女性有了话语权。因而,从女性视角这一角度对小说进行解读,对于理解和把握作品具有重要的意义。申丹曾指出:叙事者的性别不同,往往会对叙事模式及其意义产生影响。把性别和视角结合在一起的女性视角是指从性别入手来审视人类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创造的一种批评观念和批评角度。本文将从女性叙事视角对小说进行解读,发掘其对于展现女性意识的意义。

叙事视角,在文学作品中是指作品叙述者或者人物从什么角度观察故事。从小说的整体来说,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选择了全知视角,如在交代故事背景,人物首次出场以及在每章节中奥斯丁看似无意的评述。例如:小说的第一章第一句话就是通过贝内特太太总括式的议论“有钱的单身汉总是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公认的真理。”使读者顷刻间就能识别人物形象。贝内特太太在全知叙述视角下,是作为被叙述对象而存在,她的那句总括式议论,与作者的价值信念是完全不同的,因而造成了读者与她的距离,读者高高在上地评判着贝内特太太,笑她的迂腐和无知。但是正是这一人物形象,却揭露了当时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婚姻价值观,正是因为当时流行的婚恋观所以贝内特太太才把嫁女儿当作自己的人生大事,读者在嘲讽贝内特太太的同时也了解了整个社会背景,实际上读者对贝内特太太的疏离也拉近了读者和隐含作者的距离,从而拉近了读者和女主人公的距离。在全知视角的应用方面还可以从小说的第二十二章中,作者那一段心酸讽刺的话语评价了夏绿蒂的婚姻看出。“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自己安排了一条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这句话揭示出了当时女子在婚姻方面的被动局面,在男权社会里,女性一直处于附属地位,婚姻是两个门当户对家庭的结合,爱情的有无处于次要地位。对于女性来说,她在婚姻市场的卖点取决于她能够带来的嫁妆,像夏绿蒂这样没有嫁妆的女性,在当时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做家庭教师,另一条就是抓住婚姻,所以当迂腐的柯林斯向她求婚时她爽快地答应了,这在夏绿蒂看来似乎是最好的归宿了。奥斯丁一生未婚,在她27岁时曾拒绝了一位庄园主的求婚,也就是拒绝了日后有保障的生活。在《理智与情感》中,奥斯丁借玛丽安之口说出她当时心理“一个27岁的女子别指望再能感受爱情或激发爱情了”。由此可以看出,奥斯丁的理想婚姻模式是要以爱情为感情基础的。因此,对于夏绿蒂的选择,奥斯丁在这里既有对无奈的同情又有对当时社会婚姻观的讽刺。通过全知视角的插入议论,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引起了读者的同情从而让作者的批判更加有力。

《傲慢与偏见》向来以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而情节的这种魅力与奥斯丁独特的叙述视角分不开。根据里蒙—凯南的观点,文本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本本身的悬念能否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而这直接取决于文本信息的呈现先方式,信息缺省无疑是手段之一,而这正是有限视角的功能所在。同时,这一有限视角又是女性,因此,读者会从女性的视角来理解阅读这部作品,凸出女性特有的心理特征。如果说小说的前十章,全知视角叙述明显,叙述者全方位的观照这时间与人物,但是作者越来越强调伊丽莎白。就在达西不自觉的.爱上伊丽莎白后,小说的视角发生了转换,即有限视角开始淡入。伊丽莎白在后面的章节不仅成为了小说的中心和焦点,而且故事里的人物,时间主要由她去耳闻目睹和见证,转述的也都是她自外部接受的信息和产生的内心冲突。从读者反映论来看,由于视角的限制,叙述者可以忽视达西和威克姆等人物的内心从而产生了很多的误解,造成了读者的阅读期待。从女性视角来说,作者选择伊丽莎白作为叙述视角是又其特殊意义的。

首先,伊丽莎白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淑女,但是由于没有遗产可以继承,因此,在婚姻上她的命运比夏绿蒂好不到哪里去。尽管对自己妹妹的学究态度极尽嘲讽,但是她自己也是对于当时要求淑女的各种技艺样样精通,而这些技艺其实并非出自淑女们的喜欢,只是讨好以后自己的丈夫的手段罢了。从这一点上伊丽莎白并没有完全摈弃所谓的淑女练习,只不过她对于婚姻另有自己的看法。这一点从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时说的话就可以理解“你不能使我幸福,而且我相信,我也决不能使你幸福”。这反映了伊丽莎白以爱情为基础的婚恋观,读者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和奥斯丁有着相似之处。对于达西的偏见以及对威克姆的轻信都来自于她对于自己的自尊和自爱,以及她对于婚姻必须以感情为基础的追求。

其二,伊丽莎白在作者的层层铺垫之下逐步拉近了读者的距离,并获得了好感,因而,采用她的视角描写更有助于产生共鸣,让读者跟随伊丽莎白随着误会的升级逐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也让故事情节更加曲折。比如当达西和威克姆第一次共同出现时,读者跟伊丽莎白一样只是看到了他们面面相觑的神情,在伊丽莎白想弄明白达西和威克姆的关系时,达西一味隐瞒,而威克姆尽情欺骗。

至此,读者和伊丽莎白一样把误会推向了顶点,对达西的为人更加痛恨。作者对于这一进程没有任何干涉,只是让伊丽莎白通过自己的眼睛来展示着故事情节,让读者从伊丽莎白这一点出发,了解伊丽莎白的单纯可爱,让伊丽莎白这一形象更加丰满可爱。但是当读到达西的信,读者同伊丽莎白一样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而正是通过达西的信,读者跟伊丽莎白一样明白了达西尽量改变了以往的傲慢态度。所以伊丽莎白为自己的轻信而“啊”出了自己的懊悔之情时,读者也恍然大悟,并且开始期待达西和伊丽莎白能成眷属。不出所料,小说的结尾,伊丽莎白这个灰姑娘终于通过重重曲折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奥斯丁一反传统文学中女性的被叙述,被符号化的命运,在《傲慢与偏见》中采用了女性视角,将女性作为主体来描绘,凸显了女性意识。在小说中,女性自身的语言和话语方式的出现显示出了颠覆的力量,解构了男权社会,小说的男主人公是在女主人公的反击下改掉了自己的傲慢时才赢得了自己的爱情。

参考文献

①(英)奥斯丁著。王科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②吴卫华。《傲慢与偏见》的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域外视野。

③朱虹编。奥斯丁研究。中国文联出版社,1985。

④秦岚。试析《傲慢与偏见》的修辞技巧。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篇9:伦理学视角下的旅游景区管理探析的论文

伦理学视角下的旅游景区管理探析的论文

随着旅游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当地居民、政府、游客、旅游企业等的利益冲突带来的旅游景区管理问题也愈发突出,并逐渐成为我国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了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景区管理问题也日益突显。旅游景区管理的混乱给旅游者、景区及当地经济、社会、文化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旅游景区管理中出现的许多违背伦理的现象看,加强旅游伦理研究与建设已经非常紧迫。因此本文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伦理学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倡导“以人为本”思想,加强道德建设。

一、旅游伦理的概念

中国传统伦理主要是指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关于如何为人处世的道德,具体说,它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凝聚起来的道德心理、道德观念、道德准则、人生理想、道德思考和道德学说的总和。旅游伦理学是旅游学科中一个新兴的分支学科,它基于伦理学理论,借助伦理学分析工具对旅游活动进行考察。它的形成有赖于旅游学和伦理学的恰当结合。旅游伦理学的形成、发展及完善,有助于我们较为系统地思考伦理或道德意识与旅游活动的关系。

二、旅游伦理学视角下景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景区设施“规模少、规格高、条件差”

近年来,由于旅游景区的异质性,当地经济发展和文明发展的程度往往不高,大多数景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高门票”,而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跟不上景区整体发展的速度。景区服务业发展现状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服务设施“规模小”。对于一般景区内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业规模都十分有限,特别是在黄金周、小长假期间往往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二是服务设施“规格高”。大多数景区为了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建设价格昂贵的星级酒店、高档餐厅,使普通游客往往望而却步。三是服务设施“条件差”。由于当地居民大多卫生环保意识淡薄,服务设施普遍较差,垃圾污水随意放置,卧具潮湿有霉气,特别是厕所卫生,既脏又臭,这些现象都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景区商品“价格高、次品多、商业化”

在旅游景区快速发展的'带动和冲击下,经济利益促使当地部分居民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也发生偏差,出现以经济利益为主的价值取向,纷纷以各种方式赚取旅游利益,使得各种丑陋现象不断发生。比如景区小摊贩抓住游客的求新、求异心理,故意抬高当地特色商品价格,降低商品质量要求。再加上当前旅游景区在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导致游客利益和景区社会形象受到“双输”。甚至一些重量级的旅游景区为了提高旅游效益且迎合旅游者“游兴”的需要,盲目地将很多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及风俗习惯经过改头换面后推介给旅游者,使当地传统文化习俗商业化、庸俗化、失真化。

(三)景区管理“机构多、秩序乱、短视性”

风景名胜区中聚集着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名山大川、森林湖泊等资源,而在现有管理体制下,这些资源归属于不同部门分别管理,但在实体上又不能割裂景区的整体性,因此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机构权责利界定不清等现象,严重破坏了景区经营的一致性、有效性和全局性。而由于法治意识的淡薄、管理机制的落后、经济利益的驱逐,使得景区秩序紊乱,出现各景区非法兜售景区门票、景区门口乱摆地摊、强买强卖等现象。同时各级政府无视景区的长远发展,使旅游业产生了许多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牺牲生态和人文进行大力开发、盲目建设,造成了人文、生态、社会的严重破坏。

三、旅游景区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当地经济文化落后

很多自然资源优越的景区往往处于交通不发达、经济较落后、文明发展程度低的地区,旅游业为当地居民生活条件带来极大改善的同时,也使得当地思想观念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当地居民淳朴民风、热情友好的本质发生改变,出现以经济利益为主的价值取向。另外文明发展程度不高直接导致了当地居民卫生环境意识淡薄,对可持续发展旅游缺乏认识,从而使得景区设施条件脏乱差、文物保护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在景区规划开发之时,当地居民未得到合理的征地补偿,便只能通过其他手段获取经济来源,这也是造成景区门口出现私自带游客进入、小摊贩随意摆放、旅游黑车运营等现象的原因。

(二)景区管理存在“黑洞”

门票是进入景区的通行证,是景区收入的昀大经济来源。很多地方景区门票管理严格,但是高价格的门票也是阻止部分人进入景区的主要障碍。一方面门票管理技术落后,现行的买票、检票手段及检票员的个人因素不能应付日益增长的游客潮;二是景区管理者忽视对景区长远发展的投入,投入到景区维修的费用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在高价门票的利益刺激下出现管理漏洞,部分不法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内外勾结私自收客非法谋取景区门票利益;四是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由于景区存在多种头衔,由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因此往往出现各个机构利益相争、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游客道德逐渐弱化

众多旅游者是为了求新求异、求知求智、陶冶情操、充实生活,但是,游客处在异地的环境中,为了享受放松、休闲、娱乐的感觉,其心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也会随之降低,道德感也随之弱化,导致其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减弱,经常会有意或无意地做出破坏旅游景区环境的举动。而由于游客的从众心理和公共意识的缺乏,就会使得部分原本文化修养高、文化水平高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无意识出现不文明行为,这一行为与原本修养较低的游客行为相叠加,将会对旅游景区的环境和资源产生极大的破坏和浪费。

四、旅游景区管理问题的伦理建设

(一)充分考虑相关者利益 景区与利益相关者存在一脉相承、息息相关、互惠互利的关系,但景区管理者往往忽视相关者利益。如今,景区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景区居民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合理保障、原真生活被扰乱及贫富差距加大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在改革景区管理体制时,必须将景区相关者的利益考虑在内。如景区开发以后,协管局可以有计划、合理地组织当地居民从事合法的经营行为,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和收入来源问题。

(二)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培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加强旅游伦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道德意识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人才的选拔,在注重专业能力的基础上,不能忽略对选拔对象职业道德素质的考核;二是要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实行长期有效的职业道德培训机制;三是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旅游景区管理进行评价,提高从业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

(三)明晰政府管理权责

旅游景区属于社会资源,政府就必然要参与到旅游的管理规范之中,成为旅游开发管理的重要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往往是管理者和协调者,在生态伦理的基础上,政府不仅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现调控手段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而且更要重视发挥作为昀重要的社会道德调控主体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游客的合法利益,制定旅游开发的整体规划与长远规划并提供强有力的管理举措。

(四)加强游客行为监督

对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首先从本质上来看,缘于游客自身的文明素养的不足、自律和他律的缺失,因此加强在文化和教育中人文精神的渗透力度是关键,培养游客的个人美德和社会公德是核心。其次景区需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电视、报纸、景区提示牌、导览图)以及网络媒介手段对游客的出游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引导,如景区可以定期举办文明旅游行为的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和教育。

五、结论

旅游景区管理乱象丛生,应从多视角进行分析和解决,引入旅游伦理学观点,虽然在旅游景区管理中不属于解决问题的主要策略,但从长远的眼光看,却是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旅游伦理意识的培养,对净化旅游活动的环境、规范旅游景区的活动、协调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当地旅游文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旅游景区管理也要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从旅游经营者的执法意识和认识能力上出发,提倡正确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篇10:绿色包装的时代价值-从可持续发展视角解读

绿色包装的时代价值-从可持续发展视角解读

摘要:21世纪是环保世纪,环境问题日趋重要,资源和能源更趋紧张,构筑循环经济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和迫切任务.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烘托下,绿色包装以其强大的应用优势和市场需求的生机,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科学领域,成为世界包装发展的第一大趋势.作 者:陈平   陈辉  作者单位:陈平(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

陈辉(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期 刊:商情   Journal:SHANGQING 年,卷(期):, “”(1) 分类号:X3 关键词:绿色包装    时代价值    可持续发展   

篇11:从三个视角浅谈体育学习的论文

从三个视角浅谈体育学习的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体育是一块非常时髦的领域,体育活动的价值决定了对体育学习方法研究的必要性。文章简单概括了体育学习方法的概念及途径,并从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三个角度阐述了体育学习,以期对学生进行体育学习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体育学习方法;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

我们知道在当今这个知识和信息爆炸的时代,学习就像穿衣吃饭一样,是不能被忽略的,体育学习也是如此。一直以来社会上对体育人的描述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其实这种描述是非常不客观的。搞好体育学习也是需要技巧的,它不仅需要天赋的才能,还需要后天的努力。有人曾说,“良好的方法能使我们更好的发挥天赋的才能,而拙劣的方法则可能妨碍才能的发挥”。这就需要从多角度进行体育学习,从而掌握更好的学习方法。

一、引导学生掌握好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是学生在获取知识、形成能力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活动方式和思维方法。体育学习方法应包括获得体育知识的方法、掌握体育技能的方法、保持心理健康的方法,以及进行体育交际的方法。

(一)从激情引趣中,引导学生自觉掌握学习方法

例:在讲解原地侧向推铅球动作要领时,应用情景教学法,设置一个在战场上向敌人碉堡投手榴弹的情景,从而调动学生的激情,并引发出“如何能投远”的'问题。再顺势讲投掷的距离与出手速度及出手角度的关系。

(二)在启发诱导中,引导学生主动掌握学习方法

例:在讲授体操中的前滚翻动作时,可用打比方的方法进行启发诱导:找来一个篮球和木块,分别滚动两者,看哪个滚得快且远,进而指出把身子团成团方能成功得完成动作。

(三)在操作体验中,引导学生自主掌握学习方法

例:在做手倒立前滚翻时,老师先把动作要领讲给学生,后进行动作示范,再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边练习、边体验、边琢磨,从而逐步掌握新动作的要领和操作方法。正所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四)在合作学习中,引导学生有效地运用学习方法

例:在学习跨越式跳高时,由于难度较大,就可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提出问题:“用什么方法可以轻松的跨过横杆?”让学生分小组讨论。

(五)在关注差异中,引导学生恰当地运用学习方法

例:在学习体操中的分腿腾越时,根据学生不同的心理、生理、素质等特点,设置不同的山羊高度,实施因材施教。

二、从三个视角浅谈体育学习

(一)体育课程中的自主性学习

自主学习也叫自我调节学习,理论上指学生自己确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方法、监控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结果的学习。

体育课中的自主学习指学生自定学习目标和练习方法,通过自我监控练习过程和及时评价练习结果等方式,在老师必要的示范、精讲和帮助引导下,最终实现学习目标的学习。在课程论领域,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被作为一项重要的课程目标;在教学论领域,自主学习被视为一种学习方法;在学习论领域,它又是一种高水平的学习方式。

那么如何提高学生体育自主学习的能力呢?笔者认为有两条值得参考:一是要构建自主学习的环境,留给学生充分的思考空间。我们知道独立思考是学生认知发展的需要,是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以给学生更多的思考时间和表现机会。二是学生要扎实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和技能,为学生进行体育自主学习奠定基础。学生有效地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并有一定的知识与技能经验,才能促进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就能得到提高。

(二)体育课中的研究性学习

时下流行这么一句话,“兴探疑之风,聚学习之精气;兴诘问之风,长研究之锐气。”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研究性学习的宗旨。

研究性学习指学生从一定的情景出发,以研究性的的方式来学习新知识,并相应得使研究意识、能力和精神得到提高的一种学习方式。体育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指在体育课堂、课外体育活动或体育训练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要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课题选择,自我体验动作,主动创新技术,逐步提高体育素养的一种教学方式。

(三)体育学科研究性学习的特征

1.自主性。研究性学习改变了以往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 创设条件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尝试,更好地发挥个体创造的潜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例如教篮球战术,让学生自己学会分析,并结合学校比赛和观看NBA、CBA等国内外重大篮球比赛,和老师一起探讨现代篮球的技战术,提高学生的篮球素养。

2. 实践性。实践活动不仅是学生获取知识、技能的必要渠道,而且还是学生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必要途径。研究性学习强调理论与社会、科学和生活实际相联系。例如在进行有氧健美操教学的时候,教会学生的全是基础步法和手法,然后教师利用这些基本技术组合编操示范,然后每班分组,由体育骨干担任主编,学生自己尝试着编操。

3. 探究性。研究性学习要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必须学会思考,学会观察、学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教师(下转第66页)(上接第60页)在教学时做得是“导”,而不是“传”。在体育课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可以使学生获得亲自参加研究探索的积极体验,提高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学会合作和分享,并养成参与的意识和责任感以及培养科学的态度和道德。

(四)体育课中的合作性学习

合作学习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分组,并以小组为单位组织教学,通过一系列的相互帮助、教师指导等相关的交互作用,利用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互动,以团体成绩为评价标准,共同达成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以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和态度上的积极发展。体育教学中合作学习有三种教学组织形式,即:

第一,稳定分组。即分组后保持较长时间,按照学生的健康、性别、体能状况、体育成绩等因素,划分为较稳定的小组,可作为一学期或 一学年的学习单位。

第二,阶段分组。阶段性的小组持续时间较短,一般只在一个教学单元中使用,单元教学结束,小组就随之解散。

阶段分组的三种分组方式

第三,随机分组。一般采取随机报数或自由组合的方式,前者可使各组间实力基本相同,便于开展组间的教学比赛;后者可使爱好相同的学生在一组,他们之间的配合更默契。

另外,在体育课中开展合作学习能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可以给学生更大的自由活动空间,以及更多的相互交流机会,使学生在合作中学会发现、探索、创新和学习。能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意识,还能促进学生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的全面发展。

三、结语

关于体育学习的方法和角度,还有很多方面值得开拓和创新,它作为一种实践性的活动,不仅要求方法的灵活性,还要有意识的积极参与性。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节奏颇快的现代社会,由于人们余暇时间的减少和工作压力的增大,很多人都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严重危害着人的健康。学生更是面对巨大的学业上的压力,他们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健康状况更不容忽视,而体育运动则是改善这一现状的最有效的方式。因此,从多视角继续研究体育学习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参考文献】

[1]徐显锋.试述体育教学中学生自主性的培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6).

[2]毛丽红,等.论“自主、合作、探究”体育教学方法中的教师角色定位[J].井冈山学院学报,,27(12).

[3]曾伟.浅析大学体育教学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

篇12:从价值论视角评说美学史例论文

从价值论视角评说美学史例论文

摘要:用“美(审美现象)是一种价值形态”这一理论假说,烛照美学史上几个有代表性的实例,如柏拉图、狄德罗、克莱夫·贝尔以及20世纪50年代中国各派美学等等,证明价值美学是解说美学问题的有效方法和视角;同时,考察美学史上的诸多现象,可以看到有不少美学家常常“不经意”滑入价值美学轨道,这个有趣的现象说明价值美学观点符合审美活动的基本事实,具有更多的真理性。

关键词:美学史;价值论;审美现象;价值美学

在别的文章(例如前两年在《江西社会科学》上发表的《价值与审美》)中我已经对“美(审美现象)是一种价值形态”这一命题作了初步论证。为了进一步证明此论之不谬,我再请读者诸君与我一起,以这一理论假说为灯火,烛照和解说美学史上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学说——以柏拉图、狄德罗、克莱夫·贝尔以及20世纪50年代中国各派美学主张为典型例证,重点考察以往关于美(审美现象)的种种界说。一方面,我认为应该充分尊重和肯定两千多年来世界各民族优秀美学家们的美学史价值和意义——他们在人类美学思想史和美学学术史上各有独到的贡献:他们或者在人类美学发展的某一阶段上做出过当时历史条件、历史水平所能允许和所能达到的关于美(审美现象)的最好解说,或者把握到了关于美(审美现象)的片面然而深刻的真理;他们的许多思想、许多观点、许多命题、许多思路和论述问题的方式方法,对后人富有重要启示意义。他们构成了人类美学思想史和美学学术史上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依据他们那些关于美的理论假说,并没能真正把美(审美现象)的问题说清楚。

当年柏拉图所面临的难题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在《大希庇阿斯篇》中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对话者希庇阿斯的嘴,对“美”作了一系列描述,提出了一长串非常富有启发性但又没有结论(没有定论)的关于“美”的判断,最后用“美是难的”结束这篇对话。“美是难的”是当时的一句谚语,由此更让人看到,两千多年以前,美的问题就是长时间困扰人们的、很难取得共识的普遍问题。在这篇对话中,对话的主角苏格拉底所要找的美,是指“美本身”(而不是具体的美的事物),即有了它,世上千千万万具体的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的事物的那个东西。他用十分幽默的话语和手段引导他的对手希庇阿斯提出一个个关于美的判断,然后又一个个将它们驳倒。从他们一来一往的驳难中,我们看到美“不是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不是什么”,也不知道美应该“是什么”。现在就用我的观点来说说当年他们说的“不是什么”的原因,即“为什么”“不是什么”;并且试图说说美“是什么”。

首先,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通过驳难都认为美(苏格拉底所说的“美本身”)并不就是那些具体的事物,即使那些具体事物看起来很美。如,美不是一个漂亮的小姐、不是一匹漂亮的母马、不是一个美的竖琴、不是一个美的汤罐、不是黄金等等。这是他们作出的第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在今天看来也并不错。但他们只是通过形式逻辑的方法(整篇对话作出的其他判断,主要用的也是这个方法)得出这个结论,而并没有从学理上、从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定性上说出“为什么”。那么,为什么呢?在我看来,原因在于我们前面已经说的,美不是客体,不是实体,当然也不能是具体的美的事物。美虽与客体相关、与客观的外在事物(不论是自然性的事物、社会性的事物还是精神性的事物)相关,但它又不在客体,不在那些客观的外在事物本身。仅从客体本身、仅从客观的外在事物本身,仅仅孤立地局限于上述这些所谓美的具体事物本身,是找不到美的。

其次,他们作出的第二个判断:美并不就是“恰当”,不等同于“恰当”。这也有道理。为什么?用我的观点说,那里的所谓“恰当”,虽然涉及“关系”,但说的是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两个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因而没有涉及到“意义”关系;而美恰恰在于主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意义。

再次,他们作出的第三个判断:美不等同于“有用”;第四个判断:美不等同于“有益”。我有条件地赞同这两个判断。一般说,美当然并不就是“有用”和“有益”。但是,美与“有用”、“有益”却无根本矛盾,并非不共戴天;毋宁说它们根本上是一致的。美涉及主客关系之意义,有用、有益也涉及主客关系之意义,就此而言,它们同宗同族。自从康德提出美无关利害的命题之后,有好长一阵子(两百多年,直到现在),许多人把美看成是不关人间烟火的某种东西,似乎与利、害不沾边,或者认为两者根本冲突、势不两立。我们上面已经讨论过,这是误解。从根本上说,美于人类当然是有用、有益的;对人类有害的东西,残害人类的东西,当然不会是美的。但美之有用、有益,与某些实际事物之有用、有益(与某种具体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实用价值)又不相同——与此相比,美可能是所谓“无用之用”、“无益之益”;而且美也不仅仅是有用、有益。因此,又必须把美与物质性的有用、有益(实用价值)区别开来。这个问题,留待后面细讲。

再次,他们作出的第五个判断:美不是或不完全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这里讨论的是美感问题,特别是美感与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等的关系问题。严格说,这与美是什么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需要另外讨论。但有一点要指出,即他们认为美不能等同于快感,这是有道理的,对的。美与主体相关,与主体的某些感官(或全部感官)、特别是与感官的快感相关,与主体的感觉相关。但是,第一,它不能被等同于感官的快感,因为这快感中有生理快感,有动物本能的快感,这类快感属于“自然”范畴,而美属于“文化”范畴;第二,它不能被归结为主体和主体的某种感觉,也不能被归结为主观的心绪、情感、感性观念……,因为单是主体本身,单是主观的精神、意识,构不成“关系”,不能显示出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对这个问题我们前面已经有所阐发。

此外,他们还说到美不是赚钱、享受等等。对此,似乎不用多说。

最后,我还想提请大家注意,柏拉图借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口所提出的根本命题“美是什么”中的“美”,是指“美本身”。苏格拉底特别强调说:“我问的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这个命题本身就有问题。问题在哪里?在于他把美(美本身)理解为一种精神实体,一种似乎可以独立存在的东西,一种存放在世间某处的东西,它似乎可以同世间一些具体事物结合,而某事物一有了它便成为美的。而且它似乎是恒定的,不发展、不变化的,预成的、自在的、凝固的。美(审美现象)绝非如此。柏拉图所提出的那种客体化了的、实体性的、预成的、自在的、恒定的“美本身”是根本不存在的。在我看来,美只能存在于主客之间的某种关系之中,某种意义关系之中,某种意义关系所蕴涵的意义、意蕴、意味之中;而且随着这种关系各个因素的变化、关系自身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不断生成、不断结构、不断解构、不断组合、不断消亡、不断新生。

解说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

有人可能会说:狄德罗早在250多年以前就提出“美在关系”说了,你现在所说的美“存在于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之中”,不也是说的“美在关系”吗?这与狄德罗有什么不同?你是否直接抄袭了狄德罗?

不错,18世纪法国杰出的哲学家狄德罗(D.Diderot,1713-1784)曾经写过一篇著名的美学文章《关于美的根源及其本质的哲学探讨》(又名《论美》),作为他主编的《百科全书》的词条,于1752年发表在《百科全书》第2卷上。狄德罗说:“我把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作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

狄德罗的美学思想当然对后人(包括对我)有启发,但我不想、也没有抄袭狄德罗。

请注意:此“关系”非彼“关系”——狄德罗所说的“关系”与我所说的“关系”,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质的区别。

这“质的区别”在哪里呢?狄德罗所说的“关系”,是指客观事物与客观事物之间以及客观事物内部各因素各部分之间的某种外在于主体的关系;而我所说的“关系”,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狄德罗的“关系”,是指“我们称之为美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品质”,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的品质,是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自身的品质,是可以离开主体、独立于主体的东西,至少是被客体化,甚至实体化了的东西,甚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实体;而我所说的“关系”,则既相关于客体又不完全在客体,既相关于主体也不完全在主体,而是在主客体之间;它既不能离开客体独立存在,也不能离开主体独立存在;既不能把它客体化,也不能把它主体化;它不是客体,不是客观事物,不是客观事物的性质和品质,也不是独立自在的实体。我的命题不过是说,审美现象存在于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之中,存在于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意蕴、意味关系之中,也即:美(审美现象)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意蕴、意味。

有人可能说:狄德罗所谓“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不也涉及“我的悟性”、涉及主体吗?你怎么能说他的“关系”只是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涉及客体而离开主体、独立于主体呢?

不错,狄德罗在谈到“关系”时的确涉及“我的悟性”,但是他自己作了明确解释:“尽管从感觉上说,关系只存在于我们的悟性里,但它的基础则在客观事物之中,而且我还要说,每当一个事物具有这些品质,以至身心构造如我这样的生物去观察它时,不能不设想有其他的物体或品质存在,或是存在于这个事物身上,或是存在于它之外,每当这个时候,这事物本身就具有真实的关系。”很明确,狄德罗说的关系是指“客观事物之中”的关系,指“事物本身就具有真实的关系”,而不是客观事物与主体(主观‘悟性’)的关系。他还说:“一个物体之所以美是由于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我指的不是由我们的想象力移植到物体上的智力的或虚构的关系,而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关系,这些关系是我们的悟性借助我们的感官而觉察到的。”这些话都证明,狄德罗所说的关系是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本身的客观的关系,根本不同于我所说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狄德罗还把他所说的“关系”视为一种独立自在的品质。他说:“在我们称之为美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品质中,我们将选择哪个品质来说明以美为其标记的东西呢?哪个品质?很明显,我以为只能是这样一个品质:它存在,一切物体就美,它常在或不常在——如果它有可能这样的话,物体就美得多些或少些,它不在,物体便不再美了;它改变性质,美也随之改变类别;与它相反的品质会使最美的东西变得讨厌和丑陋,总而言之,是这样一个品质,美因它而产生,而增长,而千变万化,而衰退,而消失。然而,只有关系这个概念才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读这段文字,使我想起了柏拉图,想起了“美本身”这个概念。狄德罗的“关系”,不就是柏拉图当年想找而没有找到的那个“美本身”吗?然而,我们已经说过,这样的“美本身”——狄德罗所谓离开主体而独立自在的、超越历史时空而恒定的、一旦附着在某物上就决定其美丑的那种“品质”、“关系”,只是一个幻想,世间根本不存在。

克莱夫·贝尔“有意味的形式”

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1881-1966)是20世纪上半叶英国著名视觉艺术评论家、美学家,他提出一个重要的“审美假说”,即艺术(审美)的特质在于“有意味的形式”。他说:“假如我们能够找到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那么我们就解决了我所认为的审美的关键问题。”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呢?什么性质存在于一切能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客体之中呢?什么性质是圣·索非亚教堂、卡尔特修道院的窗子、墨西哥的雕塑、波斯的古碗、中国的地毯、帕多瓦(Padna)的乔托的壁画,以及普辛(Poussin)、皮埃罗·德拉、弗朗切斯卡和塞尚的作品中所共有的性质呢?看来,可做解释的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还进一步强调说:“在各种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

克莱夫·贝尔的假说谈到“意味”,在对这个假说进行具体解释时,还谈到“审美感情”;而我的假说中也谈到“意味”、“意蕴”、“情感”等等。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你与克莱夫·贝尔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你的假说是不是克莱夫·贝尔假说的花样翻新呢?非也。在我看来,克莱夫·贝尔的假说,其可取之处是他把主体因素(“意味”、被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所激起的“感情”等等)放进了他的命题之中,就是说他意识到审美不仅关系于客体,而且应该关系于主体。尽管这个意思说得抽象又模糊,却仍然对我们有启发。但是他的整个假说存在许多可质疑之处。

首先,这些可质疑之处的根本之点在于,克莱夫·贝尔把“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客体化——作为客体的一种性质来看待,或者说实体化——看做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请注意这句话:“什么性质存在于一切能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客体之中呢?”他的回答是“有意味的形式”。很明显,他不是从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中去解释审美,不是从动态中去把握审美,而是把审美静态化、凝固化、客体化、实体化。就是说,虽然他在“有意味的形式”这个命题中提到“意味”,而且在后面的具体阐发中也说到“唤起我们审美感情”这样的联系于主体的话;但是,这里的“意味”只是作为“形式”这个实体性的东西中的一个因素而存在,而“形式”又是作为“客体”的一种性质而存在;因此这里的“意味”并不是作为主体的一个因素来谈论的。在他看来,“有意味的形式”,作为最终形成“审美”性质的那种东西,仍然是可以离开主体而独立自在的东西,是一种实体和客体,也就是说,克莱夫·贝尔仍然把审美“性质”视为一种脱离主体的实体和客体。总之,他犯了把审美客体化、实体化的错误,这同桑塔亚那“美是被当成一种事物的属性的那种快乐”命题中把快乐客体化、实体化类似。

然而,我与克莱夫·贝尔不同。我强调:审美与客体相关但不是客体,不是独立自在的实体;与主体相关又不是主体;而是存在于主客之间的一种意义关系之中,是客体对主体的某种意义、意味、意蕴。而克莱夫·贝尔却把审美的特质(艺术的特质)视为“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是独立自在的存在于客体中的某种东西。这就大可怀疑了。

其次,克莱夫·贝尔把审美(“有意味的形式”)恒定化——这是我所反对的。他说:“人们的各种观念只不过喧嚣一时,就像蚊虫一样销声匿迹了;人们像换衣服那样改变他们的风俗习惯;此时曾作为知识上的伟大成就,到了彼时就成了笑柄;惟有伟大的艺术长久不变,永不失色!伟大艺术之所以能保持长久而又不失色,是因为它所唤起的感情是不受时间、地点制约的,是因为艺术王国与尘世间完全是两个世界!对于那些对有意味的形式很敏感的人来说,感动他们的形式无论创作于前天的巴黎,还是五千年前的巴比伦,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艺术的形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是达到审美迷狂境界,却只有审美感情这一必由之路。”其实,在我看来,克莱夫·贝尔所说的这种“不受时间、地点制约的”、适用于“前天的巴黎,还是五千年前的巴比伦”的、“长久不变,永不失色”的有意味的形式,同柏拉图的“美本身”以及狄德罗的客观“关系”一样,是根本不存在的。审美永远是变动不居的。

再次,虽然克莱夫·贝尔口口声声说“有意味的形式”、说“审美感情”,但是实质上他追求的根本上是“纯形式”——这也是我不能同意的。克莱夫·贝尔把日常感情与审美感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把形式与思想、意蕴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他特别讨厌“叙述性绘画”,而对“再现”更是深恶痛绝,他以轻蔑的口吻指责那些“再现”性作品和“叙述性绘画”用以“感动我们的不是它们的形式,而是这些形式所暗示、传达的思想和信息”。他认为,艺术家“审美视野中物体绝不是激发联想的手段,而是纯形式。这是因为,他的审美感情无论如何是通过对纯形式的感受才被激发出来的”。这样,克莱夫·贝尔的所谓“有意味的形式”,那“意味”也就不存在了,只剩下“形式”的空壳——“纯形式”。而这种“纯形式”实际上没有任何意蕴,而是被提纯了的、把意蕴意义意味蒸发干净之后的一种抽象的干巴巴的客体,因此与主体、与主观无关。

美学史上其他形式主义的理论观点,大致都有这个毛病。例如把美视为蛇行线、光滑、小巧、规则、秩序、比例、对称、黄金分割……,其弊端皆如此。

然而,审美绝非如此。审美与形式相关,但决不仅仅限于形式本身。

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论争

用我现在的思路审视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我们国家的那场美学大辩论,我就可以说,当时的几派观点我都是不同意的。

首先,最明显的一点,当时几乎各派代表人物在思维方式上都形成一种定式,即僵化的、模式化的、唯认识论化的主客二元对立。

我以前曾说过,我并不笼统反对主体、客体的提法。宇宙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就我们所知道的范围,人是最高级的智慧存在、最丰富的情感存在和最坚韧的意志存在,同时人有最灵动、最合理的目的选择。也许宇宙间还有高于“地球人”者,但我们并不知道。所以,目前我们思考问题、行为处世,不管你是否意识到,或者故作种种“超人”姿态,也只能限于“地球人”的眼界。若想脱离这个眼界,就如同鲁迅所言,好比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倘若有人说,他考虑问题是从人之外的立场出发,例如从动物利益出发、从植物利益出发、从地球利益出发、从宇宙利益出发等等;其实,骨子里,那是因为那些“利益”与人类利益根本一致、或者说最终于人类有益。不然,你吃猪肉时为什么不考虑猪的利益?吃牛肉时为什么不考虑牛的利益?吃鱼时为什么不考虑鱼的利益?吃粮食时为什么不考虑谷物的利益?吃蔬菜时为什么不考虑蔬菜的利益?恐怕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敢于主张完全牺牲人类利益而争取其他什么利益。无可奈何。如此而已。现在世界上许多学者提出“反人类中心主义”。那是因为以往人类的某些做法只考虑人类一时利益、局部利益而任意妄为,结果“害‘他’而害‘己’”——例如任意毁坏自然从而遭受自然的报复。所以,“反人类中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因为地球上、宇宙间并不只有人类存在,人类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特别是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胡作非为。为了人类的根本利益,人类不能不协调好同他物、同自然、同地球、同宇宙、同整个对象世界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最终还是不能不考虑人类根本利益。假如他完全无视人类根本利益,那么人类也会无视他,最终会把他抛弃;假如他反对人类根本利益,他就是反人类,那么最终他也会被人类反掉。因此,就我们所知道的世界来说,无论如何不能不把人类的存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宇宙进化到今天为止,世上的一切关系,人类(主体)与世界(客体)的关系是最根本、最主要、最重要、最不可忽视的关系。

问题在于,第一,不能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绝对化的理解。二者是互动的、可以互相转化的。人本来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人(主体)可以以自我为对象,可以把自我当作客体。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主体是客体,客体是主体。第二,也不能把主客关系看成世间惟一的关系。除了主客关系之外,世上还存在许许多多其他关系。第三,也不能仅仅从认识论角度确认主客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绝不仅仅是认识关系。如果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绝对化的理解,而且把主客关系看成世间惟一的关系,进而又仅仅从认识论角度确认主客关系,再进一步把这些思维模式化,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定式,那就误入歧途。上个世纪50年代的美学论争,各派大都对主体客体作绝对化的僵硬的形而上学的理解,进而把美学问题唯认识论化、唯主客二元对立化,为某种死板的陈腐的思维定式和模式所左右。在这样的定式和模式下所得出的结论,其局限性可想而知。

当然,也不可把当时各派美学家的探索一概否定,他们都有自己的贡献。

其次,要对当时情况作具体分析。客观派说美在客观(我的老师蔡仪先生)、主观派说美在主观(吕荧和高尔泰先生),虽然他们各自深入论述了美学问题的某一个方面,但总体说在我看来显然是不妥当的——上面的论述已经阐发了理由,此处用不着重复叙说,免得给读者添烦。那么,剩下的倒是要说一说朱光潜先生的主客观统一说,李泽厚先生的“自然的人化”、“人的对象化”以及“积淀”说。

朱光潜美学的一个贯彻始终的核心思想是,美既不在心(主观),也不在物(客观),而在于心(主观)与物(客观)的统一。朱光潜一生美学思想确有变化,但这个核心思想却基本不变。我的小师弟吴予敏对朱光潜美学思想有一个一针见血的概括:“朱光潜始终认为,美既不在客观也不在主观,而在主客观的统一。前期的他用直觉、移情、内摹仿等心理机制解释这个统一;他在后期用实践去解释这个统一。”这话很有见地。朱光潜写于1931年前后、出版于1936年的《文艺心理学》中说:“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像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来表现情趣。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又说:“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美’是一个形容词,它所形容的对象不是生来就是名词的‘心’或‘物’,而是由动词变成名词的‘表现’或‘创造’。”写于1932年并于当年11月出版的《谈美》中也说:“依我们看,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却又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那个时候,朱光潜总是运用克罗齐、立普斯、布洛、浮龙·李等人的美学观点,从心理上说明心物关系。后期,准确的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朱光潜用马克思主义,但他原来的美学思想已经渗透到他脑细胞里了,美在心物关系的基本观点洗不去,只是找到一些新的依据,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解现实,既要从客观方面去看,又要从主观方面去看。客观世界和主观能动性统一于实践。”“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看,‘美感’起于劳动生产中的喜悦,起于人从自己的产品中看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那种喜悦。劳动生产是人对世界的实践精神的掌握,同时也就是人对世界的艺术的掌握。在劳动生产中人对世界建立了实践的关系,同时也就建立了人对世界的审美的关系。”朱光潜认为,以实践为中介,主观与客观取得了统一(“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于是就产生了美。今天看来,朱光潜美学思想的确有其高明之处,他的许多论述给人启发。他看到了“美在心(主观)”、“美在物(客观)”都有片面性,上个世纪30年代就提出美“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后来任凭思想和政治风云如何变幻,即使不得不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把自己骂个狗血喷头,而美在心物关系(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的看家观点却仍然坚定不移,实属难能可贵。那么,为什么我不赞成朱光潜的美学思想呢?他的美在心物关系(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观点的问题在哪里呢?第一,虽然朱光潜看到了“在心”、“在物”各自的片面性,企图用心物统一加以泥补;但是从他的基本思想看,他最终仍然把美归结为心(主观)。前期如此,后期亦如此。例如,前期他说“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后期他强调“美必然是意识形态性的”。所谓“快感”,所谓“意识形态”,都属于“心”(“主观”)的范畴。这样,朱光潜虽然摆脱了“美仅仅在物(客观)”的陷坑,却仍然没有跳出“美仅仅在心(主观)”的魔障。就此而言,上个世纪50年代他的论敌们一致说他“把美看成是主观的”,并没有说错。只是,扣在他头上的那顶政治裁判性的所谓“主观唯心论”的帽子扣得并不恰当——说美是主观的,只是一种学术观点而已,并不就是主观唯心论;即使主观唯心论,也并不就是政治上犯了大错。第二,朱光潜也同以前的许多美学家一样,把美实体化。虽然他说美“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他实际上还是把美看作是独立自在的“物”。只是,他说的“物”不是纯客观的外物,而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不是纯“自然物”(所谓“物甲”),而是“自然物的客观条件加上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的”主客观统一的所谓“物乙”。“物乙”不是“关系”而是“产物”——一旦产生,它就仍然是“物”。这个“物”,也可以叫作“物的形象”。请问,这个“物乙”或“物的形象”一旦产生,不也是客观自在的吗?朱光潜有时也说美是物的“属性”:“美是对于物乙的评价,也可以说就是物乙的属性。”请问,“物的属性”不也是物的一部分,也是客观自在的吗?这些都是我所不能同意的。我认为,美(严格说是“审美”)只能在“关系”中才能存在,它并不具有独立自在性——既不具有主体的独立自在性,也不具有客体的独立自在性。美(审美现象)离开“人(主体)与世界(客体)的关系”,就像鱼离开水一样,难以存活。

李泽厚是在那场美学论争中脱颖而出的新锐美学家,他的出场,咄咄逼人,气度非凡,显出大家作派。一开始他就两面作战:针对朱光潜,他强调美的客观性(“美是第一性的,基元的.,客观的”;针对蔡仪,他强调美的社会性(“美不是物的自然属性,而是物的社会属性”);而且其“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进而,他论证:美的这种客观性与社会性是在人类社会实践中形成的,通过实践,自然人化了,人对象化了,“‘真’主体化了”,“‘善’对象化了”,二者统一,就是美,“人们在这客观的‘美’里看到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因此,美是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必然与自由、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而且他特别强调“自由形式”:“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就内容而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再往后,特别是“文革”之后,他强调主体性。“人类主体既展现为物质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物质生产活动是核心),这是主体性的客观方面即工艺一社会结构亦即社会存在方面,基础的方面。同时主体性也包括社会意识亦即文化心理结构的主观方面。”他认为,在对象主体化、主体对象化的基础上,人与自然、社会与个性高度统一,以个人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的条件,人类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这自由王国也即美的王国。其间,李泽厚提出“积淀”这个概念。他说:“我造了‘积淀’这个词,就是指社会的、理性的、历史的东西累积沉淀成了一种个体的、感性的、直观的东西,它是通过‘自然的人化’的过程来实现的。”“所谓‘积淀’,正是指人类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才产生了人性——即人类独有的文化心理结构,亦即哲学上讲的‘心理本体’,即‘人类(历史总体)的积淀为个体的,理性的积淀为感性的,社会的积淀为自然的,原来是动物性的感官人化了,自然的心理结构和素质化成为人类性的东西’。”在《美学四讲》的最后一部分《艺术》中,李泽厚又用了三节详细讲“积淀”问题,即“形式层与原始积淀”、“形象层与艺术积淀”、“意味层与生活积淀”。最后他总结说:“……举其大端,则可简括为:原始积淀是审美,艺术积淀是形式,生活积淀是艺术。”又说:“所谓积淀,本有广狭两义。广义的积淀指所有由理性化为感性、由社会化为个体、由历史化为心理的建构行程。它可以包括理性的内化(智力结构)、凝聚(意志结构)等等,狭义的积淀则是指审美的心理情感的构造。”“积淀”说是李泽厚美学思想的精华之一,由“积淀”可以抽绎出他美学思想的主要筋骨。

李泽厚美学思想深厚而有活力,对中国当代美学贡献多多,可以说把当代美学思想推进了一大步。他的许多精彩论述(包括上面我们提到的内容)给人启迪。对其美学思想的其他方面姑且不论,单就我们目前所着重讨论的问题而言,他对美(审美)的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都作了更为深入的阐发和揭示。由他的许多论述人们可以进一步思索:美(审美)既不在静止的客体,也不在静止的主体,而在历史地运动着、发展着的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之中,即人类的历史实践之中。这大大超越了客观派的蔡仪,主观派的吕荧、高尔泰,主客观统一派的朱光潜。

但是,李泽厚关于美(审美)的思想,在我看来仍然是有问题的。问题在哪里呢?

根本问题在于,李泽厚仍然把美(审美)客体化、实体化。前期,不管针对朱光潜而强调美的客观性还是针对蔡仪而强调美的社会性,都是把美(审美)作为独立自在的客体、实体看待。例如,同朱光潜辩论时他说:“我们强调美具有不依存于人类主观意识、情趣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质。”“承认或否认美的不依于人类主观意识条件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同蔡仪辩论时他说:“我们的结论就是:美不是物的自然属性,而是物的社会属性。美是社会生活中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客观现实的存在。”后期,无论说美是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必然与自由、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也好,还是说美是自由的形式也好,都是强调美是客观历史实践的结果,是人化的自然的产物,是“积淀”而成的存在物。这样,在李泽厚那里,美就仍然是一种客体和实体,是一种独立自在地存在物。这是我所不同意的。

美学史上各家各派常常“不经意滑入”价值美学轨道

其实,如果对中外美学思想史和美学学术史作一番考察,你会发现,把美(审美现象)看做是物对人、客体对主体的一种特定的意义关系,把美(审美现象)看做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也即对美(审美现象)作价值论的考察,古已有之;而且这种价值论的美学观念常常不知不觉地渗透在历代各种美学流派中。不论客观派美学还是主观派美学或者其他美学,当他们似乎全神贯注、一本正经地论证美(审美现象)的客观性或主观性,论述他们自己虔诚信奉的美学观念时,常常与审美事实相矛盾;一旦他们把自己的思想具体化、谈到具体的审美现象,他们却常常会身不由己,“不经意滑入”价值美学轨道之中,鬼使神差般(或者借用柏拉图的话“神灵凭附”般)讲述美(审美现象)是关系、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或物对人的意义……总之是一种价值形态——只是他们在这样说、这样做的时候可能自己并不那么自觉而已,就像莫里哀喜剧里某个人物天天说话却不知道自己说的是散文。

让我们共同分析美学史上的一些例证。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公元前399),他最著名的观点就是美即效用说,有用即美、有害即丑。由此他也得出美的相对性的思想。“盾从防御看是美的,矛则从射击的敏捷和力量看是美的”。一位西方学者评论苏格拉底时说:“美不是事物的一种绝对属性,不是只属于事物,既不依存于它的用途,也不依存于它对其他事物关系的那种属性。美不能离开目的性,即不能离开事物在显得有价值时它所处的关系,不能离开事物对实现人愿望它要达到的目的的适宜性。”这段解说很精彩。不管苏格拉底的观点在今天看来还有哪些“漏洞”,但是他流露出来的价值美学思想的萌芽(你可以从中引申出美是客体对主体、物对人的关系和意义),却是有参考价值的。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公元前322)一方面从“数学科学”的角度说“美的主要品种(要素?)是秩序、对称、明确的限制,而这些东西却是数学科学所注意的特点”;另一方面,又给美下了这样的定义:“美即是因其为善故能使人感到欣悦的那种善”。后者恰恰是从价值论角度对美的界定,虽然我并不同意他的界定。

新柏拉图学派的领袖普洛丁(Plotinus,205-270)的基本美学观点是认为美来源于神的光辉;物体美在于物体分享到神所放射的理式或理性。但是,普洛丁在具体论述美(审美现象)时,强调它离不开心灵,认为心灵与美的事物有亲属的关系,一见到它们就欣喜若狂地欢迎它们。这样,美(审美现象)自然而然地而且不可避免地同使人“欣喜若狂”的愉悦价值联系起来。你看,美(审美现象)不是被普洛丁不知不觉“推人”物与人(心灵)的关系之中、“推人”客体对于主体(对象对于人)的意义、价值之中了吗?

中世纪欧洲基督教神学家圣托玛斯·亚昆那(St,Thomas Aquinas,1226-1274)把美看做是事物的属性:“美有三个因素。第一是一种完整或完美,凡是不完整的东西就是丑的;其次是适当的比例或和谐;第三是鲜明,所以着色鲜明的东西是公认为美的。”又说:“人体美在于四肢五官的端正匀称,再加上鲜明的色泽。”这些观点显然是我所不能同意的。但是,当他把美同善对比,作进一步的具体论述时,却无意间引入“关系”的思想:“美与善毕竟有区别,因为善涉及欲念,是人都对它起欲念的对象……。美却只涉及认识功能,因为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的东西才叫做美的。”又说:“凡是只为满足欲念的东西叫做善,凡是单凭认识到就立刻使人愉快的东西就叫做美。”在这里,圣托玛斯·亚昆那也许是冥冥之中禀承上帝的旨意,也许是一时不小心(因为并非他的本意),滑到价值论的立场对善和美进行了论述:善是“人都对它起欲念的对象”;美则是“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你完全可以从这些话中领悟到这样的意思:善和美存在于物对人、客体对主体的关系之中,是物对人、客体对主体的某种意义,因而善和美分别是两种特殊的价值形态。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认为美“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认为快感和痛感是“美与丑的真正的本质”,因此,他被许多学者批判为美学史上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休谟在具体论述美的问题时,却处处从物与人的关系的角度、从物对人的意义的角度进行说明:“美只是圆形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这人心的特殊构造使它可感受这种情感。如果你要在这圆上去找美,无论用感官还是用数学推理在这圆的一切属性上去找美,你都是白费力气。”我们从这里可以体味出:美其实不仅仅是纯主观的那“快感和痛感”,不仅仅是“观赏者的心”,还需要外物(即休谟所说的“圆形”)对审美者的引发和刺激。因为正如休谟自己所说,美“是圆形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是“人心的特殊构造”使它在这圆形上“感受这种情感”。美涉及“圆形”和“人心”这两者的关系。可是,休谟在“不经意”间得出的上述正确结论,却被他十分“经意”地否定了:他硬说美只关“观赏者的心”、“快感和痛感”。今天我们看得很清楚:休谟认为单从“这圆的一切属性上去找美,你都是白费力气”,固然是对的;但是,他死死认定美“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只有快感和痛感才是“美与丑的真正的本质”,不也是“白费力气”吗?

前面我们提到英国美学家爱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把美(审美现象)看作事物的某种性质或品质,如“小”、“光滑”、“渐次的变化”、“娇柔”、颜色之“明快洁净”、“柔和”等等。但是他在具体论述时,却处处不自觉地流露出价值美学的观点,例如,他在《关于崇高与美的观念的起源的哲学根源》的第20节“为什么光滑是美的”中说:“毫无疑问,粗糙而带棱角的物体刺激感觉器官使它们发生痉挛,引起一种痛感,这种痛感即在于肌肉组织极度紧张或收缩。相反地,光滑的物体则使人松弛舒畅;柔滑的手轻轻抚摩可以消除剧痛和痉挛,并使患部免除不自然的紧张而感到松弛舒畅,因此它常常在消肿止痛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光滑的物体使感觉获得高度的满足。”这里的许多话虽然过于肯定了生理性感觉,我并不同意;但是柏克还是从事物对于人的关系着眼的,即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这是价值论视角。柏克还多次说到“美指的是物体中能够引起爱或类似的感情的一种或几种品质”,美是“依靠某些实在的品质而感动人的东西”,美“大半是借助于感官的干预而机械地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的物体的某种品质”等等。这些话,说的都是对象与人的关系,对象对于人的作用和在人身上引起的效果,总之对象对于人的意义,即价值。

再看德国美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康德(Kant,1724-1804),他的《判断力批判》一直到今天仍然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着影响。这部书并非价值论美学著作,而且前面我们已经对他的许多观点进行了批评。但是,当我细读它时,却发现其中处处充满价值美学观点。在《美的分析论》中他谈到“鉴赏判断”(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可以说都是做的价值论的分析。第一个契机是说“鉴赏判断的愉悦是不带任何利害的”,由此推得美的说明:“一个这样的愉悦的对象就叫做美。”所谓“愉悦的对象”,即“对象”对“人”的愉悦性,也即对象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价值。他还对“快适”、“美”、“善”作了比较:“快适对某个人来说就是使他快乐的东西;美则只是使他喜欢的东西;善是被尊敬的、被赞成的东西、也就是在里面被他认可了的一种客观价值的东西。”他实际上论述了“快适”、“美”、“善”等是互不相同的价值形态。第二个契机是说鉴赏判断按照量来看的普遍性,由此推得“美是无概念地作为一个普遍愉悦的客体被设想的”,即美的客体不通过概念而使人普遍愉悦,也即“对象”、“客体”无须通过概念而对于“人”、“主体”具有的“普遍愉悦”的意义、价值。第三个契机是说鉴赏判断按照目的关系来看推出“美是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其中一大段话谈美的理想,说美的理想只可以期望于人的形象。在这个形象里,理想就在于表达道德性等等,很明显,这是价值论的分析。第四个契机是说“鉴赏判断按照对对象的愉悦的模态”而推出美的“必然性”,而且指出这种必然性是它的一种“特殊的类型”:“这种必然性作为在审美判断中所设想的必然性只能被称之为示范性,即一切人对于一个被看作某种无法指明的普遍规则之实例的判断加以赞同的必然性。”显然,这里的所谓人对于对象无法指明普遍规则的必然赞同,谈的实际上也是对象与人的关系,即对象对于人具有必然性的意义。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康德论崇高的一些思想,现在我们再专门谈谈在《崇高的分析论》中的价值论观点。在谈到所谓“数学的崇高”时,康德说:“真正的崇高必须只在判断者的内心中,而不是在自然客体中去寻求,对后者的评判是引起判断者的这种情调的。谁会愿意把那些不成形的、乱七八糟堆积在一起的山峦和它们那些冰峰,或是那阴森汹涌的大海等等称之为崇高的呢?但人心感到在他自己的评判中被提高了,如果他这时在对它们的观赏中不考虑它们的形式而委身于想象力,并委身于一种哪怕处于完全没有确定的目的而与它们的联结中、只是扩展着那个想象力的理性,却又发现想象力的全部威力都还不适合于理性的理念的话。”所谓“崇高必须只在判断者的内心中,而不是在自然客体中去寻求,对后者的评判是引起判断者的这种情调的”,说的是“客体”对于人(主体)的作用,客体引起人的“这种情调”,也即客体对于人的意义、价值。在人感受那些崇高的对象时,人心感到自己被提高了,也就是客体对于人具有意义、具有价值了。在谈到“力学的崇高”时,康德又一次申说了这个观点:“……我们愿意把这些对象称之为崇高,因为它们把心灵的力量提高到超出其日常的中庸,并让我们心中一种完全不同性质的抵抗能力显露出来,它使我们有勇气能与自然界的这种表面的万能相较量。”又说:“即使那自然界强力的不可抵抗性使我们认识到我们作为自然的存在物来看在物理上是无力的,但却同时也揭示了一种能力,能把我们评判为独立于自然界的,并揭示了一种胜过自然界的优越性,在这种优越性之上建立起来完全另一种自我保存,……所以,自然界在这里叫做崇高,只是因为它把想象力提高到去表现那些场合,在其中内心能够使自己超越自然之上的使命本身的固有的崇高性成为它自己可感到的。”这里完全可以表明,崇高是一种价值形态。最后,康德在“总注释”中总结说:“美就是那在单纯的评判中(因而不是借助于感官感觉按照某种知性概念)令人喜欢的东西。”“崇高就是那通过自己对感官利害的抵抗而直接令人喜欢的东西。”实际上从康德的论述可以又一次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和崇高都是价值形态。美是无利害、不借助于概念而令人喜欢的那种价值形态;崇高则是那些崇高的对象(不管是数学的崇高还是力学的崇高)高扬主体的人格和品格、高扬主体的精神力量的那种价值形态。

相对于康德,黑格尔(Hegel,1770-1831)的美学思想不那么受现代人待见。黑格尔关于美(审美现象)的许多观念既丰富又僵化。他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观点太陈腐。但是,当黑格尔具体论述审美问题时,又表现出他很可爱的一面。他说:“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人这样做,目的在于要以自由人的身份,去消除外在世界的那种顽强的疏远性,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只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儿童的最早的冲动就有要以这种实践活动去改变外在事物的意味。例如一个小男孩把石头抛在河水里,以惊奇的神色去看水中所现的圆圈,觉得这是一个作品,在这作品中他看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艺术表现的普遍需要所以也是理性的需要,人要把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为对象,提升到心灵的意识面前,以便从这些对象中认识他自己。当他一方面把凡是存在的东西在内心里化成‘为他自己的’(自己可以认识的),另一方面也把这‘自为的存在’实现于外在世界,因而就在这种自我复现中,把存在于自己内心世界的东西,为自己也为旁人,化成关照和认识的对象时,他就满足了上述那种心灵自由的需要。”在这两段话里,黑格尔论述了主体的“实践活动”,论述了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论述了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对象产生了对于主体的意义。这种意义就是价值。他所说的那个小男孩把石头抛入水中产生圆圈,并且惊奇于自己的作品,欣赏自己的作品。这就是意义的产生过程,价值的产生过程,也美的产生过程。

在学理上,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H.r.qepHbIUIeBCKI,1828-1889)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家,是黑格尔的严厉批判者。他的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看起来真像石头那么坚硬。但是他这些坚硬的思想背后,仍然参合着不那么坚硬的观点——甚至在有些更“唯物”的学者看来有许多不那么“唯物”的因素。这且不论。我所关心的,是车尔尼雪夫斯基著作中在我看来充溢着价值美学的成分。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由此可知,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的心所宝贵的东西。”他给美下了这样一个著名的定义:“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请看,车尔尼雪夫斯基这些话说得何等好啊!听在耳里,传到心里,软软的,暖暖的,亲亲的。车氏其实是非常生动地论述了美(审美现象)关涉到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两者的关系,是人(主体)在对象里所感受到的、“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是对象在人心里引发出来的可爱的、宝贵的东西,是对象使人感受到的“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也即对象对于人的特定意义、价值。

好了,例子够多了。以上例证给我们怎样的启示?为什么美学史上各路英雄、各派代表人物、甚至观点完全对立的美学家,会不自觉地、自然而然地走向价值美学的“套路”?这个事实说明,把美(审美现象)看做一种价值形态更符合审美现象的本来面目,具有更多的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性和人类认识史意义上的客观真实性。

篇13:从关联理论视角解读幽默言语的认知过程

从关联理论视角解读幽默言语的认知过程

关联理论作为解释人类交际的认知语用学理论,同样也适用于幽默言语的研究.幽默言语的'认知过程遵循最佳关联原则,即从启动最大关联语境的第一阶段进入到寻找最佳关联语境的第二阶段.而幽默言语的幽默效应正是来自于最大关联与最佳关联之间意义的反差.

作 者:朱正旗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浙江,杭州,310058 刊 名: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26(4) 分类号:H314 关键词:幽默言语   关联理论   最大关联   最佳关联   认知语境  

篇14:从过程哲学的视角解读生态纪产生的必然性

从过程哲学的视角解读生态纪产生的必然性

作为后现代哲学基础的过程哲学,认为过程是根本的、现实的,存在是创造性的过程.这也是生态纪思想产生的.哲学基础.过程哲学和中国哲学同样解构了二元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过程哲学指出了科学产生掠夺自然的原因,同时从过程的视角也可以看到科学本身对自然的真实解读.以过程哲学为基础的生态纪思想,提出走向生态纪元是人类和地球共同体的未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紧密的共同体的关系.

作 者:李世雁 王志平LI Shi-yan WANG Zhi-ping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23 刊 名: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PKU CSSCI英文刊名:SCIENCE TECHNOLOGY AND DIALECTICS 年,卷(期):2005 22(6) 分类号:N031 关键词:过程哲学   科学技术   二元论   生态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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