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非正式学习的特征及环境构建论文(精选10篇)由网友“河页”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非正式学习的特征及环境构建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教师非正式学习的特征及环境构建论文
教师非正式学习的特征及环境构建论文
[摘要]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与他们在工作场所与社会环境中所进行的非正式学习息息相关。非正式学习具有多元性、自主性、合作性、情境性等特点。非正式学习符合教师社会化的要求;适应教师多元角色的特点;满足教师学习动机的特点。因此,中小学教师需要通过非正式学习的形式来提高自身的素养。中小学教师非正式学习环境的构建可以采取政府立法和营造氛围等措施。
[关键词]终身教育;教师专业发展;非正式学习
终身教育自196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以来,在全世界得到广泛流传和推广。终身教育指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中所接受教育的全过程,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是指家庭、学校及社会三个领域的教育;纵向是指贯穿人的一生各个阶段的教育。在终身教育思潮引领下建构学习社会的过程中,正式学习无疑非常重要,而非正式学习可以促进中小学教师对非正式学习的认识,挖掘自身非正式学习的能力,掌握非正式学习的技巧和应对策略,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
一、非正式学习的基本特征
正式学习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师根据事先确定的学习内容(可有教材和讲义),通过培训班、讲座等为学习对象解疑答惑。非正式学习可以被定义为个人不在正规教室和没有教师出现的情况下,所从事的一切学习活动。非正式学习也可以包括学校发起的课程之外的活动等。非正式学习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多元性特点。非正式学习知识获取途径是多元化的,可以从图书馆,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中获取;通过非教学性质的社会交往来获取;也可以从生活经验中学习,从工作中学习,通过同事、朋友和家人进行学习。
第二,自主性特点。非正式学习的主动权掌握在学习者手中,是自我导向学习,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和主导,学习由学习者自己发起,自己调控,不依赖于他人。
第三,合作性特点。非正式学习更多地发生在一定情境中,在情境中总有一些社会群体与之相关,学习者在社群中通过观察、模仿其他成员的行为,并通过交流完成学习。非正式学习鼓励团体通过对话、反馈和问题解决等活动进行学习。因此,非正式学习更强调个体之间的协作性,更强调交流与共享。
第四,情境性特点。非正式学习时常号情境相关。非正式学习是脱离教室和教师限制的一种自主学习形式。教师在工作中的学习多数是非正式学习,单位出钱进行的正式培训只占一小部分。因此,非正式学习与人们生活、工作的真实情境密切相关。
二、中小学教师非正式学习的能力诉求
中小学教师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成人,非常需要通过非正式学习的形式来提高自身的素养。
第一,非正式学习符合教师社会化的要求。“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实践中学习知识、技能和规范等社会文化,适应社会生活,积极作用于社会,创造新的社会文化的过程。”正如《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所说:“人和其他生物的不同点主要就是由于他的未完成性。人永远不会变成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成人,他的生存是一个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从社会发展来看,作为教师的成人适应社会变动的唯一途径就是要不断地学习,由此来获得新观念、新知识、技能,增强自身对社会的应变能力。
第二,非正式学习适应教师多元角色的特点。教师具有多重社会角色,既是社会成员、单位骨干、领导者,又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同时还有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和人格完善的内在诉求。首先,多重的社会角色决定中小学教师不可能像青少年儿童那样拥有整块的学习时间,他们只能采取半工半读的形式丰富自我。从整体上看,他们的学习大多是非正式学习。另外,中小学教师的学习并非是义务的,不具有强制性,他们是自主的`学习者。对于成人来说,是否参加学习,学些什么内容以及选择哪一种学习形式,学习多长时间等,一切均取决于个人的自愿,自我决定。其次,当今是知识爆炸时代,教师需要不断补充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立足社会,才能担当教师的重任。因此,“社会生产的任务及自身发展的需求迫使他们将一切活动(其中包括学习)均与生计和职业的发展联系起来”。而非正式学习与工作情境相关,学习的内容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可以满足教师知识营养的补给。
第三,非正式学习满足教师学习动机的特点。教师学习动机具有实用性、职业性、深刻性、广泛性的特点。教师具有独立自主的自我概念,教师能够显示出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教师的学习独立性和自主性特征明显,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教师总是学习自己所愿意学的、自己所想要学的、自己所需要学的知识和技能,总是挑选与自己生活和工作联系最密切的知识和技能来学习,也就是说其学习动机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实用性和职业性。教师自己会制订学习目标、选择学习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能够成功扮演其社会角色,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这也是教师学习动机的深刻性、广泛性所在。任何学校及正规形式的教育都无法完全满足教师的学习动机特点,只有与生活、工作相联系的非正式学习才能够更好地满足教师学习动机的要求。
三、中小学教师非正式学习环境的构建
(一)政府立法
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体都要把正式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理解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并以一种平等的眼光去审视非正式学习所具有的作用。
1 让学习成为一种时尚
我国古代就有学习的优良传统,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认为人“非生而知之”,而在于后天的勤奋学习,“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后人。
美国在1976年就颁布实施了《终身教育法》,克林顿在1994年签署的《目标,美国教育法案》的第五项中特别强调并鼓励终身学习机会的提供。,日本文部省为了综合推进各种学习活动,将“社会教育局”改为“终身学习局”并发表白皮书《日本文教政策:终身学习最新发展》,1990年6月又颁布《坚身教育振兴法》。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对终身教育进行立法的形式,通过立法对全民的学习进行促进和鼓励,使全民得到更多的学习机会。政府应当对非正式学习的成果进行强化并给予认可,使非正式学习与正式学习的成果相互转换,使学习真正变成人们享受生活的一种形式。政府还应该在全社会开展各种主题的学习节,公民可以受邀参加各种活动,免费尝试各种学习。例如,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家庭学习周”“工作学习月”“社区学习日”等活动,让家庭、单位、社区都参与进来,使整个社会都洋溢着学习的轻松和快乐,激起全社会的学习热情。
2 使学习更具活力
学习场所多元化。“我们发现潜在的家庭学习作为一种改变学习态度并增加所有年龄阶段学习参与的催化剂,它对社会悦纳以及对抗消极环境都有
重要作用。”家庭本身就是提升学习者积极态度的重要场所,鼓励家庭成员感受更多学习的乐趣。在家庭中形成的轻松、积极、交流的氛围,可以使每位家庭成员走入社会、走人工作单位后成为主动学习的引领者。
学习机会广泛化。“用欧盟委员会《终身学习备忘:录》的话来说:使学习更接近家庭需要,对资源进行重新组织和调整,在任何人群的地方创建合适的学习中心――不仅仅在学校,而且在村委会以及购物中心、图书馆和博物馆、公园和广场、火车站和汽车站、健康中心和娱乐场所、工厂食堂等。”
在网络时代,我们的学习可以变得更轻松、更随意,学习的触角将深入到每个学习者可能出现的地方,如医院、餐馆、银行、宾馆、候车大厅等。“英国盖斯汉市地区的地下商场中心的‘学习世界’就是一个不固定的学习中心,配备有充足的计算机和培训人员,可以随时为那些需要学习的购物者提供服务,那些学习者可以把物品寄存1到2个小时,然后进入‘学习世界’。”再如“美国芝加哥的‘学习交换所’,在那里学习者只需要在第一次支付25美元的报名注册费,便可以在那里交换他们的知识。意大利有所著名的‘列车学校’,每天出门旅行的人一登上这趟列车,便可以学习到自己想要学习的许多东西”。我国也应多开设一些类似的学习中心或融入学习的俱乐部,让学习走进人们的生活。
(二)营造氛围
1 学校文化
优良的学校文化对于学校发展和教师的成长起着关键的作用。首先,能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学校文化属于隐性文化,它与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不同,在管理中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对学校的全体师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日本政府在总结明治维新时期经济能够得到迅速发展的经验时发表的一份白皮书说:‘日本经济发展有三个要素:第一是精神,第二是法规,第三是资本,其中精神占50%。”’由此可见,只有文化的引领才可能真正实现一所学校的科学管理。其次,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一旦拥有这样的思想和文化,教师将能够轻松参与到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中,教师将能够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和创造力。这样有利于教师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有利于教师不断探索和进取,最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有了文化,学校才会具有一种张力,才会形成一个无处不在的、生生不息的、流动的、生动的“文化场”,才能独具特色,真正成为知识、思想、文化的诗意栖居地,这也是所有现代学校共同追求的文化使命。
2 学习共同体
“学习共同体”是一种方式,一种思想和一种环境。“所谓‘学习共同体’是学习者及助学者(包括教师、专家、辅导员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共同体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关系。”㈣它为教师搭建了一个互相交流思想和实践观点的舞台,通过接受、分享他人的观点,争论、思考和批判,使教师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以实现。教师的职业更决定了教师应成为与同事通力合作的典范,因为教育活动的成果,往往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晶。大量的事实也表明再高水平的教师如果被放进一个缺乏沟通、缺乏合作的教师群体中,他的才智将被吞没、被掩埋。“教育的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现存的、孤立的、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而是以社会和文化的方式为中介,是认识主体通过新旧经验与人际互动,由主体间的共同参与和创造建构起来的,‘学习共同体’是这一理念指导下的新的教学隐喻。”因此,我们必须在学校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间的对话、互动、交流,使每位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都能健康、快乐、和谐地发展。
我们期待通过非正式学习使教师的生命之泉流淌,让教师拥有不竭的动力;让教师在工作中获得满足,在生活中获得幸福,让教师的生命之树常青,并开出绚丽的花朵。我们希望所有的教师都能成为幸福的智者。
篇2:构建环境合同制度论文
构建环境合同制度论文
合同制度本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但近代合同制度在其沿革中,已经超出民商法范畴,扩展到法律的各部门和法学各领域。合同涵盖的关系日益复杂,其外延扩大而导致内涵减少,合同已成为一种形式化的法律制度 .环境法在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要求的国家管理意志与私人性所要求的个人意志时,可以借助合同这一外在形式,建立统一的环境合同制度,以实现环境法的目标价值。在环境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环境使用权交易、旅游资源利用、水权转让等利用合同制度的作法。对这些法律现象的研究如果能够整合合同制度理论和环境法理论并加以抽象、深化,无疑将极大的完善环境法理论和制度体系,也将促进环境法的实践发展。
一、合同形式:环境合同的外观
罗马市民法要求契约有严格的形式,当事人合意的因素反而显得无足轻重 .而之后的罗马万民法上的诺成契约,与市民法上的要式契约完全不同,契约的成立无须任何形式,仅以当事人的意思为要件,契约也只有在当事人均同意时才能解除,而缔约形式被彻底排除于契约有效要件之外,成为当事人内在意志的象征 .罗马市民法上的诺成契约在确立现代契约概念的同时也导源了契约自由原则,成为契约自由思想的真正历史源头 .
近代民法继受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并进一步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构建近代民法的基础之一。契约自由是近代合同制度的核心和灵魂,它包含有两层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意思:一方面,它指明契约是建立在相互意见一致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它强调指出契约的产生是不受诸如政府和立法干涉等外来拘束所妨碍的自由选择的结果 .正如阿蒂亚所言,契约自由的精神表现为,首先,契约是当事人相互同意的结果,其次,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 .
但是,契约自由作为一种理想,自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与现实生活存在巨大的差距,只是近代的社会经济条件尤其是自由竞争理念为其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现代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干预理念的发展导致了民法上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剧烈冲突使契约自由原则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动摇,不得不对其加以限制以伸张契约正义。表现在 :诚实信用原则等一般条款的繁荣;附随义务的强制性;缔约上过失与约定上禁反言的规定;立法和司法对合同的干涉,如强制缔约、默示条款、标准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契约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弱者保护;关系契约理论的产生,等等。这些变化促使合同向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回归。
民事合同制度由近代到现代的发展,是作为合同实质的当事人意思自治逐渐淡出合同的中心地位,而合同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这一形式作用日益突出的过程。而且,当国家立法和司法裁判直接对合同作强制性约束时,合同已不再仅仅是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普遍意志。合同逐渐成为形式。
民事合同虽然显现出由意思自治的实质向形式化 发展的趋势,但如果再进一步,当意思自治因素不占主导地位时,将不成其为民事合同;在民事合同领域,意思自治始终是合同的本质方面,只有在意思自治与社会正义发生直接冲突时,意思自治才被舍弃。因此,民事合同的基础或者核心仍然是意思自治。但是,民事合同的形式化变迁,却为其它法部门利用合同形式实现本部门法的目标或者改善本部门法的调整手段提供了途径与方法,并为其它部门法建立自己的合同制度提供了思路。现代行政法等部门法对民事合同制度的借鉴正是如此,它们利用了合同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形成了行政合同、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民法以外的法律制度中,所谓的合同仅仅是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形式,而不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合同意思自治的本质。当然,其他合同制度也有其本质特征,但肯定不是完全意思自治。因此,相对于民事合同而言,其他合同的产生是其他部门法对民事合同借鉴的结果,是一个剔除本质,仅留形式的“形式化”过程。
黑格尔对合同本质的总结是:契约双方当事人互以直接独立的人相对待,所以契约(甲)从任性出发;(乙)通过契约而达到定在的同一意志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设定,从而它仅仅是共同意志,而不是自在自为地普遍的意志;(丙)契约的客体是个别外在物,因为只有这种个别外在物才受当事人单纯任性的支配而被割让 .这种在个人主义思想主导下对合同的经典论断,在由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个人主义思想受到质疑而引发的合同形式化过程中逐渐被突破。
1、绝对意思自治(任性)的淡化
契约自由原则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是自由资本主义。作为对等级和特权社会的反叛而产生的自由平等观念,以政治上的为权利而斗争和经济学上的自由放任主义为背景,反映在法学上“从身份到契约”的法史观,奠定了契约自由原则的现实和理论基础。当个人主义思想发展到极致时,必然走向自身的反面。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从更加注重公共领域的社会观念、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到法学上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最终使完全的契约自由失去了现实和理论的根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契约自由原则,转而注重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是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合同制度发挥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的最佳选择。抛弃了完全意思自治的本质,合同就有可能超越民法的范畴,作为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而为其他部门法所借鉴。当然,任何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都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方当事人的意志,否则将失去其个别调整的价值。因此,合同应或多或少保留意思自治的成分。
2、普遍意志的介入
民事合同“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设定,从而它仅仅是共同意志”。但由于社会生活的组织化、技术化、法则化使得合同的重要性增加,普遍意志对合同的介入和规制则越来越细、越深 .在这一过程中,合同逐渐扬弃了作为本质的个别契约自由,而成为以遵从社会普遍意志为前提而设定权利义务的一种形式,主要表现在 :对主体强制性规范的增多,对合同内容的限制增多,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的设立,政府在从事经济活动和管理中对合同的运用,以及合同解释原则的变化等。普遍意志对合同的介入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而使合同成为国家进行个别调整的方式,成为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互相融合进而设定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形式。
3、合同主体范围的扩大
民事合同意思自治的本质要求合同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互相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互以直接独立的人相对待”,因此,国家不能作为公法主体介入合同关系。但契约自由原则的突破和普遍意志介入合同使国家参与合同关系成为可能和必要。一方面,国家作为社会普遍意志的代言人,通过立法、司法或行政管理的手段对私人间的合同进行规制,以保证合同当事人意志不与公共意志相违背;另一方面,国家(以政府为代表)可以与私人订立合同,直接实现社会普遍意志与个人意志的调和。因此,以确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形式化的合同对当事人并无特殊要求,使合同主体超出民事主体的范围,成为公法主体实现其意志的法律手段。
4、合同客体的普遍化
民事主体的权利是个人化的权利,需要有明确化、个别化的界限,以便将其归于个人,因此民事合同的客体只能是“个别外在物,因为只有这种个别外在物才受当事人单纯任性的支配而被割让”。但如果仅将合同作为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则合同的客体将不限于“个别外在物”,国家意志支配的物和其他利益,只要能够明确为一定的权利义务,都应该可以成为合同的客体,合同也不仅限于民法上债的合同,成为一般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客体的普遍化对于环境法借鉴合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解决环境资源的客体地位问题。
总之,合同的形式化减少了合同的实质要求,从而扩大了合同的适用范围,为其他法律部门建立合同制度开辟了通道。较之于民事合同,其它合同的共同特征是,丧失了绝对意思自治的合同本质,而成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形式。国家普遍意志及其具体要求不断向合同内部渗透,且合同中的非财产因素增加,引起国家的普遍意志和特殊意志对私人自由意志的否定 .
既然合同可以作为一种融合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形式,那么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应该可以借助合同制度加以解决,从而使环境法引入合同制度成为可能和必要。本文将环境法上的合同称为环境合同,并将其定义为:国家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确定和转移达成的协议。环境合同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讲,是一种形式化的合同,是确定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在环境资源使用中的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
二、平衡权力与权利:环境合同的内核
民事合同的本质是个人意思自治。环境合同中个人意思自治受到了限制,加入了国家意志的干预因素,那么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关系是环境合同本质的问题。
我们认为,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是互相协调的关系。一方面,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对个人意志的限制需要通过确定国家意志的优先地位来实现,国家意志作用范围决定着个人意思自治领域的大小。但另一方面,国家意志又不能完全排斥个人意志在环境合同中发挥作用。环境合同中必须有个人意志发挥作用的空间,个人意志在某种程度上抗衡国家意志的同时,也要与国家意志相协调。国家的管理行为必须取得个人的自愿配合,才能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个人意志也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服从国家意志,牺牲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才能获得现实的环境权利。因此,环境合同的本质在于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
1、国家意志和国家环境管理权
严格来讲,国家意志不同于社会公众意志。本文的讨论将国家作为与个人相对的主体,并将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因此将国家意志等同于社会公共意志、普遍意志。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主要体现为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国家或政府在环境合同中取得具体权力(利)的基础是国家环境管理权,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也决定着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的实现程度。因此,对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的讨论集中于国家环境管理权。
国家环境管理权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环境资源的受托管理者或所有者的身份享有的对环境资源和环境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行使相对于个人有一定的优先效力,但并不是完全的意思先定 .从社会学角度看,国家环境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现代以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融合,产生了所谓公共领域,客观上需要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管理权,这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统治职能和行政权。体现在环境保护领域,环境污染和破坏往往涉及一定范围内大多数人的利益,仅靠私人权利的对抗和制衡已无法全面解决问题,而传统行政权的强制性又不宜过多介入私人关系,由此产生国家环境管理职能和环境管理权。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应该认为大自然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这种价值是固有的、客观的,不能还原为人的主观偏好,与人是否参与评价无关。因而保护和促进具有内在价值的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是人类所负有的一项客观义务。“人们应当保护价值──生命、创造性、生物共同体──不管它们出现在什么地方 .”这项义务对于国家来说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从而需要赋予其环境管理权;对于个人的环境保护义务,除了法律的直接规定外,法律无法明确规定的仍需由国家的具体行为来确定,而对个人课以环境义务的行为需要国家环境管理权作基础。因此,人类的环境保护义务是国家环境管理权的伦理基础。
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应该以其产生的基础为依据。首先,国家环境管理权存在的直接社会基础是保护公共性环境利益的需要,因此,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界限以及应当保护的程度构成了国家环境管理权本身的限制。即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应当是保护公共性环境利益所必需的,其范围和界限不能超出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界限,应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特征相适应。对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确定应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影响范围大、程度深的通常应确认为公共性环境利益,可以由国家环境管理权介入进行保护。其次,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要与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相适应。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通常直接导致公民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不能超过公民在客观上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的范围。即从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角度,国家环境管理权也应当有一个客观的界限,这构成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外在限制。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确定,有赖于一定环境伦理和正义标准的明确,并受制于公众环境意识的强弱,但最基本的如环境责任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已得到普遍的承认。最后,国家环境管理权要受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制约。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目的都在于维护环境利益,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统一的,仅仅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但环境利益特别是公共性环境利益可能与公民的私人利益存在冲突,国家环境管理权也可能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存在正面冲突。法律必须在保护环境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利等之间进行平衡,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对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进行的限定,不能容许滥用国家环境管理权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以上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对其综合考察才能在具体情况下确定国家环境管理权的界限。
国家环境管理权作为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体现,其界限也就决定了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界限。这是国家意志作用的范围问题。
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内容是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国家通过对这些权利的行使,表明和实现其环境保护意图,并对个人环境权利的行使施加影响和限制。
2、个人意志和公民环境权
个人理性决定着个人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个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内,这种倾向会得到自然的发挥。环境合同中个人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意思自治,其范围的外在表现就是公民环境权的界限。或者说,对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作用范围的分析,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对公民环境权的分析来实现。普遍意义上的公民环境权是环境合同中个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国家讨价还价的基础。
环境权应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人权 .这种权利的正当性是个人在环境事务中表达意志、主张权利的前提。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的表达正是基于公民环境权的存在。因此,确认公民环境权的基本人权和法律权利属性,为我们认识环境合同的本质提供了思路,即:既然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都是对环境资源的正当权利,那么二者必然产生冲突,协调就是必要的;环境合同为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就只能追求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和协调。
从理论上讲,公民环境权至少应当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 .环境合同制度中,公民使用环境资源的抽象权利是其签订环境合同、取得具体的环境资源使用权的基础。而个人通过环境合同取得环境资源使用权是其参与开发利用环境的管理过程以及环境保护制度实施过程的形式和结果,是参与权的行使和体现。公民的知情权和请求权不仅是其签订环境合同的保障,也是其具体的环境资源使用权最终实现的保障。
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决定了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只有在其正当的权利范围内,个人才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获得环境利益的自由,超出这一范围,就是个人意志受到限制的领域。
3、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
环境合同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平衡的本质,就是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环境资源公共性和私人性特征的并存,国家环境管理不能也不应该包办所有环境事务的本性,以及个人不能对环境资源享有绝对权利的客观限制,使这种沟通和协调成为必要和可能。在针对严重的法律问题而制定的规则和解决方案中,权力与权利不是相互对立和分割的,而是相互沟通和统一的,它们共存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之下 .环境合同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为国家和个人提供一种对话和协商的机制,利用合同这一“当事人之间法律”的形式,实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这是环境合同的本质所在。
这种本质,体现在环境合同的具体制度中,应将国家意志作用的领域限制在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必需的范围内,尽量赋予个人较大的意思自治空间。特别是在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作用的中间地带,可以在原则上赋予个人自由权,再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以管理或司法裁判手段监督和约束个人的不适当行为。理由是:第一,国家环境管理权即使不同于行政权,仍具有公权力的强制性特征,而对这种权力的滥用倾向较难约束。因此应从根本上严格限制其作用范围。第二,从利用的角度,环境资源要获得最有效(未必是经济上的有效)的利用,需要借助个人的自私倾向,在一定范围内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比较容易,在个人环境权利之上附加保护环境的原则性义务,一般就可以较好地实现对环境权利的约束,特别是在有适当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下。
三、分配与消费:环境合同的主要类型
鉴于对环境合同的形式与实质的理解,我们可以从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的角度对于环境合同的类型加以分析与把握。
分类对于环境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实际操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为止,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对合同制度的利用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这里讲的分类是基于对环境合同制度的构想所作的理论上的探索,仅依据环境合同的目的将环境合同分为国家与私人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和私人与个私间的环境消费合同。而对于政府间的环境资源交易 ,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这里将抽象的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不作进一步区分。
1、环境分配合同
本文将政府与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达成的协议称为环境分配合同,是环境合同的第一类型。“分配”一词代表了政府与私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即在政府对环境资源的总体数量和质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将其在私人之间进行配置的过程。
有关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分配有三个需注意的问题:一是环境分配合同并不是进行环境资源分配的唯一方式,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方式,立法和行政划拨等手段也在环境资源的分配中占有重要地位。环境分配合同有其适用范围。二是环境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运作过程的影响,这种影响应当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作用于环境分配合同,而不是直接作用于政府,以保持政府的中立性和公益目的。三是环境资源的分配要受到现有的环境资源使用状况的影响,环境分配合同的签订应考虑环境资源使用的历史状况。
环境分配合同中政府直接作为一方当事人与私人进行协商,是公共意志和私人意志的直接碰撞和沟通,可以直接实现国家的环境管理意图和个人获得环境资源使用权的目的。环境分配合同仅是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从政府转移到私人这一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一种形式,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特别是环境资源使用权转移的有偿或无偿不能按通常观点看待,例如政府可以就一片林木开发权向私人收取费用,并附以再造林义务的约束;但很多情况下也可以采用“无偿”即不付费用但附加特定义务的形式实现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对特定生态旅游资源的转移,如果私人承担了太多的生态保护义务,则政府也可能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此看来,政府和私人在环境分配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在各自目的约束下寻求平衡和一致的结果,虽然有客体转移的固定方向——从政府到私人,但并无确定的“买方”或“卖方”。
2.环境消费合同
本文将私人与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达成的协议称为环境消费合同,是环境合同的第二类型。此处的消费指广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即人类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用和消耗环境资源的过程。环境消费合同就是私人将通过国家分配取得的环境资源使用权转移给他人,而由后者在其生产或生活中进行利用和消耗的合同。私人之间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是有对价的,双方是有对等权利义务的平等关系,但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私人对其取得的环境资源使用权并不一定直接消耗,而可能不加利用,这可以理解为对环境资源其他价值的使用,是一种特殊的“消费”。
从环境法的角度,应该树立绿色消费观念。绿色消费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资源效率、消费者权利的现代消费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在消费和回收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与消费者的负影响最小,实现资源利用与生存环境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消费从内容上来看,包括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以及物资的回收和利用、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对生存环境与物种的保护等,其涵盖的范围扩展到了生产行为、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对环境资源的绿色消费观念对于维护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并且有利于实现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和优化。
在环境消费合同中,国家处于特殊的地位,在私人之间达成协议进行环境资源使用权的交易过程中,国家(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国家基于环境管理权要对环境消费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环境资源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对受让的环境资源进行利用的过程中,将直接与政府产生法律关系,而且这种法律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出让人与国家(政府)之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将环境消费合同理解为环境分配合同主体的变更,受让人是对出让人权利义务的继受。总之,国家虽不是环境消费合同的当事人,但它仍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3.环境分配合同与环境消费合同的关系
环境分配合同是对环境资源的初次分配,形成国家与环境资源使用权之间进行交易的一级市场;环境消费合同是对环境资源的二次分配,形成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进行交易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一个不完备的市场形态,不可能存在自由的市场交易,但它却是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二级市场的自由交易有赖于一级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或者可以说环境分配合同是环境消费合同的基础。
国家不仅可以在环境分配合同中直接对私人进行限制和约束,也可以通过环境分配合同实现对环境消费合同当事人权利的约束;但另一方面,这种限制或约束又不能完全排斥私人的意思自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个人意志。这样,在完整的环境合同制度内,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意志与个人意志建立了一种沟通和协调的机制,从而使环境合同制度成为平衡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中的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的制度安排,成为实现环境目的和价值的制度保障,成为环境资源使用权交易的制度依据。
四、环境合同的基本构架
(一)环境合同的主体
主体特定化是合同制度的基本特征,环境合同也不例外。
1.国家
当国家通过合同形式将其环境管理意志加于具体的个人时,必须有明确的代表机构。通常,这种代表机构应是各级政府的专门环境保护机关或履行环保职责的其他机关,有时可能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本身。本文对具体机关不加区分,将政府作为国家环境管理意志的代表。政府在环境合同中的身份,一方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管理者。其权力具有强制色彩;另一方面又须与个人平等协商,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允许个人自由表达意志,具有协商色彩。
2.私人
作为环境合同主体的私人最本质特征是具有各自独立的利益,其行为的目的即使不全是、也主要是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方面,私人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或物质享受而可能污染和破坏环境,处于污染者地位;另一方面,为了获得清洁、健康甚至是优美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或者为了获得可持续供应的生产资源,私人又反对环境污染和破坏,有环境保护的意愿。同时,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一般要求,作为环境合同主体的私人必须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其中权利能力里有待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私人有某项环境权利时,环境合同的作用在于将该权利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环境使用权,如果法律承认企业有使用环境容量的权利,但很难直接规定其排放数量、种类、时间等,环境合同就是将其确定化的法律手段之一。
私人在环境合同中的地位,其一是直接与政府签订合同,其二是与其他私人签订合同,但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在环境合同中私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私人意志要服从公共意志,私人利益在不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范围内才受到保障。
(二)环境合同的客体
环境合同的客体可以界定为环境资源。但是,环境资源具有区别于民法上一般物的重要特征,即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分的,无法成为“个别外在物”,通常也无法实现实在的占有和支配。因此,环境合同所交易的对象往往是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环境资源的物质本体。但这不应是妨碍环境资源构成环境合同客体的理由。
环境资源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原因在于其稀缺性。因其稀缺才需要在人类社会内部进行分配,成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对象,从而成为法律关系客体。而在伦理上,人类对于环境资源进行利用和消费也是有合理基础的。“人类开发其环境,充分利用其资源,这并无过错。这是大自然对每一个物种提出的要求,人类也不例外。实然(人类必须消费其环境)变成了应然,人类应该消费其环境”。
在法学上,环境资源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可以确定化。环境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是国家进行宏观的环境管理的对象,国家从总体上限制对环境资源的使用,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以及自然界为人类社会提供物质和能量、消除和净化废物的能力,提供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的客观物质基础。但在将环境资源作为环境合同的客体时,应该具有相当的确定性和具体性,以便作为合同交易的对象。
总之,环境合同的客体,就国家环境管理目的而言,涉及整体的环境资源;而就单个的环境合同而言,则是特定化的生态性物、环境容量或生态旅游资源。民事合同的客体通常是能够由主体直接控制和占有的,同此合同交易伴随着物的交付,但近代民法物权已经由此物的所有为中心向以物的利用为中心转化,越来越重视对物的使用权。环境资源的特殊性使得很多情况下“交付”环境资源是不可能的,而且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也使“所有”的概念很难适用于个人主体,因此,个人获得的往往仅是环境资源的使用权。
(三)环境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合同的签订和成立都属于合同的形式方面,对于作为形式化合同的环境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签定和成立的一般规定。环境合同的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有一个当事人互相沟通的过程,只是在环境分配合同中,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公权力属性要求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环境分配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招标等公开程序。环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都受到一定的约束,环境合同在一定意义上讲是这种约束的表现形式,书面形式探求“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没有意义。因此,书面形式应当是环境合同的成立要件。
在民事合同理论中,合同的生效具有与合同成立不同的意义,主要源于国家在合同生效中所具有强制评价者地位。但在环境合同中,国家以两种身份出现。因此,应分别考察。一方面,国家(政府)是环境合同的当事人,作为当事人所代表国家意志是在环境合同特定情况下的具体的国家意志,它在对个人意志进行限制的同时,要与个人意志达成一致;在这个层面上,双方的意志都有自由意志的属性,其合意的达成导致合同的成立。另一方面,国家作为社会秩序的最终维护者,还应当从超脱于环境合同之外的身份对其进行再次评价,以确定环境合同中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的行使是否正当,从而对其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最后确认合同的效力。尽管由于我们没有具体区分国家的不同代表者,以至于使这一分析显得有些模糊,若从本质上考虑问题,便可以发现区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环境合同的具体生效要件应当包括:一是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政府代表国家签订环境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当以其相应的职权为基础,否则不能签订环境合同。具有环境权利但没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代理签订环境合同,如生态旅游合同等。二是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环境合同中当事人虽不具有完全的意思自由,但环境合同的生效仍须是双方当事人公正协商的结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特别重要的是,环境合同中国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目标。三是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违法合同无效。环境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环境合同可能关系到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因此对其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公开以确定其合法性是必要的。四是特殊的生效要件,如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等。
(四)环境合同的履行
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形式,环境合同应该得到确实、适当的履行。但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国家在环境合同的履行中具有优势地位。环境合同为了实现社会公益目标,需要对个人的意思自治进行限制,因此,在环境合同的履行中仍赋予国家一定的优先权。当然,优先权的限度应在有利于合同目的的范围之内。环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实际上是其履行的特殊情况,国家仍应具有一定的主动权。
二是环境合同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基于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这两个近代合同法上的原则而存在的,5现代民事合同已对其有所突破。环境合同中强烈的社会公益性因素,使合同相对性原则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环境合同的履行应当考虑社会公众和个别第三人的利益,确认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的义务,保证第三人利益不因环境合同而受到损害。例如,排污权分配合同中,即使是合理确定的排污权的行使仍可能给附近居民带来直接的损害,对这种损害不能依合同相对性原则拒绝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国家对环境消费合同有具体的监督权。为保证社会公益不被个人追求私利的目标损害,政府仍应对环境消费合同的履行进行具体的监督,即作为合同外的第三人享有合同的监督权。
(五)环境合同责任
违反环境合同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它与民事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又有区别:第一,损害赔偿方式的局限。民事合同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因此损害赔偿主要是金钱赔偿,这不仅是一种方便易行的赔偿方式,也与当事人获利的最终目的没有根本冲突。但环境合同除追求经济利益外,很多情况下获得环境利益为目标,一旦其权利受到损害,不仅经济赔偿无法完全弥补,也很难有其他合适的赔偿方式。第二,实际履行的局限。环境资源要素的技术性、复杂性决定了其多变性,极易使实际履行变得不可能或不符合合同的目的。而且国家在环境合同中解除合同的优先权也限制了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第三,替代履行方式的运用。为达到环境合同的目的,有时替代履行也许更加方便和适当。第四,行政性责任。由于环境合同中涉及了部分公权力因素,公权力行使不当可能导致行政性责任的产生。
(六)环境合同的争议解决
环境合同争议的解决应立足于环境合同争议的特点:
首先,环境合同中虽有国家公权力的因素,但这种公权力的强制力是有限的,很多时候并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所以解决行政合同争议的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并不能适用于环境合同,因为“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是基于对全力支配关系的行政行为的控制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单向性救济结构”,6无法适应环境合同的双方合意性。行政诉讼也存在同样问题。
其次,环境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性或国家意志干预性使其很难适用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建立的民事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
尽管合同争议解决的常规方法可以有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但仲裁制度很难达到环境合同争议解决所要求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一方面,民间仲裁不宜对环境合同中体现的国家意志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对政府参与的行政仲裁制度,在政府本身是环境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公正。
因此,环境合同争议解决应以诉讼为唯一救济途径,通过司法权威确保对争议的公正处理。一方面,基于环境合同双方权力(利)的直接对物性,其关系更近似于平权关系,因此应以民事诉讼制度为基础设计专门的环境合同诉讼制度,或者是在民事诉讼制度之外,附加若干特别规定。另一方面,环境合同中国家优势地位应在诉讼制度中适当反映。例如,国家可以直接行使其优先权力,而不是提起诉讼来达到一定目的。但对于双方无法解决的争议,双方都有权提起诉讼,在双方对抗的基础上,由法院考虑环境保护目的和国家的优先权之后作出裁决。
注释:
1、孙鹏著《合同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版第27-34页
2、吕忠梅著《论公民环境权》,发表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3、吕忠梅著《再论公民环境权》,发表于《法学研究》20第6期
4、吕忠梅著《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论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和协调》,发表于《法律科学》年第5期
5、傅静坤著《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第170页
6、余凌云著《行政契约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7页
篇3:浅析科技信息的网络环境及其构建论文
科技信息的网络环境是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由科技文献信息源组成的科技文献资源。网络环境下的科技信息资源,就是以传统文字型信息的数字化及网络信息资源的有效结合为基础,在不断扩充科技文献信息源,实施多媒体信息发布的同时,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在地区间、部门间、国与国之间甚至全球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1. 1科技信息网络一体化
由于传统的信息文献获取只能在图书馆或科技情报部门进行,且都是借助纸质文献向用户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势必造成人、财、物等的极大浪费,而且过程复杂,时间漫长。而在现代化网络环境下,通过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不仅能为用户提供最直接的文献信息浏览、数据下载、信息传递,还能够通过网络系统为用户进行咨询服务。这种集咨询、检索和服务为一体的科技信息服务,使用户能够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地感受到网络一体化所带来的快捷与方便。
1. 2科技信息网络社会化
全球数字化信息的快速发展,使信息的网络环境也随之变化。由于民众信息意识的增强,各行各业、不同层次、不同人群都对信息的获取有了更加迫切的需求,从而使信息需求的主体也在发生着根本性变化,即信息网络的社会化。科技信息服务网络而对的服务主体主要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在科技信息网络的社会化环境下,科技信息需求的用户群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使得科技信息网络成为全社会及全人类信息资源的知识储备库。
1. 3科技信息网络共享化
互联网的快捷与便利使科技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成为可能,也使网络环境下用户对科技信息的需求达到最大化,使不同区域的人群对不同类型、不同文种、不同地域间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共享。借助网络系统使科技信息资源在收集、发布、利用等过程中超越了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不仅使人们获取信息的全而性及准确性得以大大提高,而且使科技信息的服务质量也随之提高。
2科技信息网络的历史沿革
全球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广泛采用高速带宽的数据分析技术,将科研院所、网络用户及科技管理部门联系在一起,使网络信息技术在科研仪器、数据计算、模拟分析、文献检索等方而实现了瞬间链接和共享,也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了大规模、跨地区、跨学科、跨时空的多媒体交互,实现了科技信息网络由传统分散到集成共享的历史性变革。
2. 1科技资源信息化
科技资源包括计算资源、仪器设备资源、科学数据资源、人力资源、基本材料资源和科技信息资源等。计算资源的网络化,能够使科技工作者利用超级计算机组成的计算网格,达到计算不再局限于个别领域,而是普及到各个科学研究领域,如生物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以及社会科学、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等。科研人员依靠各种监测仪器在实现科技数据采集、网络传输、科学计算与处理、远程访问的同时,为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期刊、网络杂志等的出版和网络化流通带来了超越时间与空间的迅捷联络。数字化、网络化和多媒体时代的到来,使科技信息资源在构成要素上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的纸质和胶片资料不再是唯一的信息保存途径,而磁介质、电子邮件、Web页、广播、电视等高科技材料的出现使信息资料的保存变得极为方便。
2. 2科技手段进步化
全球新技术革命带来了科研方法和科研手段的进步。理论分析、实验观测、计算机仿真与模拟等使科技手段和方法变得更加科学和精密。由于科研信息、数据的实时获取与处理,大规模计算成为分析、研究和预测的主要手段之一。所以,科学研究对象不再是简单而孤立的系统,而是涵盖更大范围的多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结合。科技工作者可以跨越传统学科边界开展科研工作,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实现同异地或远程之间的超越传统的科技合作。
2. 3信息需求多样化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科技人员对信息需求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科技人员获得信息的主流渠道己经不再是图书、期刊、科研报告,而是多途径的网络信息系统。因此,科技人员信息需求的多样化就需要网络化、专业化、个性化和大众化信息服务。随着科技环境的变化,现代科技人员希望进一步通过高速信息网络进行跨地域、跨学科、跨时空共享的超级计算资源、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方而的资源,以及能够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多样化信息环境和协同研究的工作环境。
3科技信息服务网络构建
我国互联网建设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地域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不仅造成了信息产品的重复,使信息资源严重浪费,而且信息设备重复与闲置使规模优势难以显现。在现代网络环境下,图书馆馆藏资源己不再是信息获取的唯一渠道,所以,科技信息服务机构要在有针对性地建设不同类型的专题文献信息数据库的同时,必须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构建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图书馆不仅要使馆藏资源更具特色化和专业化,更要积极谋划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发展策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
3. 1确立科技信息网络发展目标
科技信息服务网络目标的确立要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指导,以国家科学技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在科技文献数据库、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科技信息化动力基地、科技信息决策支持、科技情报研究、科研协同网络建设、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研究、信息咨询与管理、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等方而实现与国家信息基础建设的对接。另外,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优化科技信息网络环境,以服务为主、网络为主、用户为主的三元化科技信息服务为目标;创建符合世界发展主流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相对应的大众化科技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体系。
3. 2加快实现科技信息网络共享
科技信息网络资源本身具有社会性,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就是要实现科技信息资源跨行业、跨地域、跨国界、跨时空的多媒体交互,通过高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将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网络科技资源连接成一个整体,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大规模、支持实时共享的全方位信息服务。同时,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消除网络信息资源低层次的重复建设和部门、行业间小范围的自我封闭式网络运营模式,进行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资源重组、整合和互动,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
3. 3合理整合科技网络资源
科技信息资源整合的重点是数字化信息资源整合、非文献信息资源整合、多媒体信息资源整合、垃圾信息的辨识等。现代数字化图书馆的形成是科技网络信息资源实现机制共享、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网络科技信息的基本保障。对科技网络信息进行正确的采集、筛选、组合、整序和发布是建设有序化、知识化、规范化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要素。科技信息网络资源的整合要在网络资源服务、网络信息增值服务、网络智能服务、网络应用系统服务等方而结合国家科技信息机构建设,全而进行科技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科技信息网络资源的有效化。
3. 4创建网络信息协同环境
科技信息网络协同就是为科技人员提供计算机通信技术渠道和协作空间,打破地域界限、机构界限和学科界限,体现科学技术研究的团队协作精神,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知识信息流通方式,为科技人员之间进行协作、交流和互动提供条件,为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之间实现互补创造环境。科技网络信息的协同环境在机制上可以通过开展知识经验交流,专业社团运作,技术协同支持等,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宽带、移动、网格之间的协同服务,使网络环境下的在线讨论、远程教育、信息发布、网络会商、同行交谈、模拟演示等在瞬间实现和完成。
篇4:现代远程教育环境下农民大学生学习特征论文
现代远程教育环境下农民大学生学习特征论文
[摘要]电大农民大学生是现代远程教育中的一群特殊学习群体,其学习者特征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研究通过分析和总结内蒙古地区电大农民大学生的基本特征、学习动机、学习喜好、学习障碍和学习策略等学习者特征,以期为提高和完善农民大学生远程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提供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现代远程教育;农民大学生;学习者特征;内蒙古
电大农民大学生是指基于由教育部启动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计划,从事农村事务管理、农业生产或经营等在农村基层一线的在职电大开放教育纯农或涉农专业专科学习者(以下简称“农民大学生”)。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首批试点单位,自秋季开始招生,已具有十二年的办学经验,开设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技术、畜牧兽医等12个纯农或涉农专业,已招生农民大学生18566人,毕业约11600人,为自治区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大学生。内蒙古地区的电大农民大学生是在农村、牧区基层从事农牧业生产或管理的大学生,他们是一批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学习群体。农民大学生学习者特征包括影响学习过程有效性的各种特征征象,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研究通过分析内蒙古地区电大农民大学生的基本特征、学习动机、学习喜好、学习障碍和学习策略等学习者特征,以期为提高农民大学生远程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提供一定的依据。
1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籍农民大学生,调查对象分布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科尔沁左翼中旗、正镶白旗和四子王旗等5个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旗,调查对象总人数为161人。采用的方法为问卷调查法,问卷的信度为0.79,具有较好的信度。数据分析采用EXCEL和SPSS16.0软件。
2农民大学生学习者特征分析
2.1农民大学生的基本特征
学生的基本特征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本研究从性别、年龄结构和从事的工作三方面分析农民大学生的基本特征,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在性别方面,男性学生人数约是女性学员的2.5倍,说明农民大学生中以男性学生为主。在年龄结构方面,31~40岁年龄段的学生人数比例最高;41~50岁年龄段的学生人数比例占总人数的1/3;21~30岁年龄段的学生人数最少。在从事工作性质方面,37%的学生从事种养殖业,35%的学生从事村事务管理,19%的学生在企业工作,很小一部分学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经商。从基本特征可以看出,农民大学生以中青年学习者为主,将近2/3的学生从事村事务管理和种养殖业等工作
2.2农民大学生的学习动机
根据教育心理学理论,学习动机是指为激发个体进行学习活动、维持已引起的学习活动,并致使行为朝向一定的学习目标的一种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心理状态。由表2可知,19%的农民大学生以获取知识技能为学习动机,属于认知内驱力;以提高工作能力和提高学历层次为学习动机的人数各占1/3,而以解决就业压力、提高工资待遇、改变社会地位为学习动机的人数均低于10%,属于自我提高内驱力;以获得他人认可为学习动机的人数仅为1%,属于交往内驱力。总体来看,农民大学生的学习动机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但以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学历层次和获取知识技能为主要学习动机。其中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农民返乡创业或部分农民因土地流转而无地可种,或就近到农产品加工企业打工,提高学历和提高技能是自我提高内驱力的表现。有部分从事村事务管理的农民大学生,因内蒙古自治区部分乡镇公务员岗位面向嘎查村农牧民招考,这激发了年轻农牧民或嘎查村两委干部提升学历的需求。自我效能感是指人们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从事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它影响或决定人们对行为的选择,以及对该行为的坚持性和努力程度。在学习过程中,64%的农民大学生认为在学习中得不到他人的及时帮助和反馈会感到不安,50%的学生在遇到的学习内容较难时会选择放弃,55%的学生感到总是无法处理学习与工作上的时间冲突。因此,有一半或超过一半的农民大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工学矛盾或较难的学习任务时,表现为自我效能感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部分农民大学生产生辍学心理。
2.3农民大学生的学习喜好
通过调查,在农民大学生喜欢的学习方式中,喜欢参加面授辅导、独立学习、小组学习和实践观摩学习方式的人数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35%、25%、20%和20%,说明农民大学生最喜欢的学习方式仍然是面授辅导,而对其他三种学习方式的喜欢程度相当。在农民大学生喜欢的学习资源类型中,27%的学生喜欢教材知识系统讲解的视频,24%的学生喜欢对实践有指导作用的视频,这两种是农民大学生最喜欢的学习资源。喜欢与老师在线实时交流、教材重难点视频、做在线测试题和自己搜索知识的学生人数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7%、16%、9%和6%。在学习过程中,农民大学生喜欢学习“即学即用”型和实用性的知识,即对农业生产起直接效果或对村事务管理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知识;另外,部分农民大学生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使用汉语的频率不高,学习时喜欢用少数民族语言。因此,内蒙古地区农民大学生学习时具有运用语言多样性的特点。
2.4农民大学生的学习障碍
学习障碍是指学习者面临的对其参与学习活动或有效学习起到阻碍作用的问题和困难等一系列因素。如表3所示,53%的农民大学生面临的主要学习障碍是没有足够的.学习时间。根据调查统计,50%的学生每周用于学习的时间在5h以下,即每天的学习时间在30~40min之间,而有1/5的学生每天的学习时间在10分钟以内。20%的学生的主要学习障碍是学习基础差,14%的学生认为他们的主要学习障碍是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低,而少部分学生认为学习方法不当等学习障碍是其学习的主要障碍。可以看出,农民大学生面临的主要学习障碍包括学习时间不足、学习基础差和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低。而农民大学生面临的学习障碍不止一种,可能同时面临多个学习障碍。
2.5农民大学生的学习策略
著名教育心理学家梅耶(Mayer)认为学习策略是在学习过程中用以提高学习和记忆效率的一切活动。远程学习者的学习策略包括认知策略,元认知策略和资源管理策略。在认知策略方面,67%的农民大学生会画简单的图或表格总结学习内容;86%的学生在复习时会在教材中做标记;81%的学生在面对庞杂的学习资源时会提炼出所需要的内容;82%的学生会设法把学习的内容与生活和工作联系起来。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大学生能够较好地使用认知策略进行学习。在元认知策略方面,86%的学生总是在考试前才进行复习,说明大部分农民大学生在使用元认知策略方面还存在不足,对学习没有进行系统地计划和规划。在资源管理策略方面,86%的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会积极求助老师和同学,85%的学生经常从网上搜索所需要的知识,说明大部分农民大学生可以较好地使用资源管理策略。
3结语
电大农民大学生是远程教育中一群具有地区特色的学习群体。他们的学习特征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法分析了内蒙古地区电大农民大学生的学习者特征。在基本特征方面,农民大学生以中青年学习者为主,将近2/3的学生从事村事务管理和种养殖业等工作,其余1/3的学生为上班族或从事个体经商;在学习动机方面,农民大学生的学习动机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但以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学历层次和获取知识技能为主要学习动机;在学习喜好方面,农民大学生目前喜欢的学习方式仍然是面授辅导,较喜欢对教材知识系统讲解的视频和对实践有指导作用的视频资源,喜欢“即学即用”型和实用性的知识,学习时具有运用语言多样性的特点;在学习障碍方面,面临的主要学习障碍包括学习时间不足、学习基础差和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低。而面临的学习障碍可能有多个;在学习策略方面,大部分农民大学生能够较好地使用认知策略和资源管理策略,但在使用元认知策略方面还存在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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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正刚,杨国斌,张秀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生源拓展的对策―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J].内蒙古电大学刊,(5):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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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ayer,R.E..EducationalPsychology:ACognitiveApproach.NewYork:HarperCollins,1987.
篇5:乡村义务教导的非正式制度环境教育论文
乡村义务教导的非正式制度环境教育论文
对于我国而言,第三部门刚起步不久,大多数学者认为,从推动和促进我国第三部门发展角度出发,不应将第三部门的范围限定得过死,比如康晓光认为,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性和独立性,即可称为中国的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简称NGO)。[3]王名将我国的第三部门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并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4]笔者认为,从我国第三部门生存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第三部门不是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是为了组织本身或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具有一定的营利性,完全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部门是不存在的。为避免概念的含混不清,考虑到政府和市场本身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我们更愿意将第三部门认为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取向、以志愿方式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安排,慈善组织则是这一制度安排的载体,捐赠是该组织的主要行为方式。
从经费构成看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从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这三个层面来考察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构成情况是合理的。同时,为统计的方便,笔者将财政性教育经费归为政府投入,而将社会捐、集资办学归为第三部门投入,除此以外的事业收入(包括学、杂费)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经费以及学校其他收入都视为市场投入。从政府投入层面来看,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从2744亿元增长到7250亿元,增加了1.6倍,其中,比增长了25.9%(见表1)。至20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9月,中国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自此,中国义务教育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人民教育“政府办”,政府成为义务教育投入的绝对主体。农村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重从的83.6%增加到20的96.7%,提高了13.1个百分点在市场投入方面,学杂费是市场投入的重要来源。伴随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全面实现,市场对义务教育投入急剧减少,市场投入占义务教育经费构成中的比例呈现大幅度减少的趋势,年义务教育的市场投入占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由20的22.0%减少至6.2%(见表2)。
同时,民办义务教育等形式的市场投入在城市尚还有一定发展空间,而在农村,其发展举步维艰。2009年农村地区的民办义务教育投入为5.1亿元,仅占民办义务教育总投入的23.0%。我国第三部门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支持与关注,为义务教育发展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充分体现了第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补充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第三部门投入总额少,在义务教育经费构成中占的比例逐年减少,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三部门投入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由2003年的1.3%降低到20的0.5%(见表3)。同时,第三部对城市义务教育的投入高于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初中,年第三部门对城市初中的投入总额是对农村初中投入总额的两倍多。可见,第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总额只是在最近两年才呈现出增加的趋势,投入波动大且总量少,占学校经费构成中的比例少。同时,第三部门对城市义务教育的投入高于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这些现状背离了第三部门扶贫济困、扶弱济强的初衷,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受到某种程度的制约。
笔者认为,第三部门将资源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要经过“源”和“流”的过程,形成第三部门筹集、分配资源和学校(学生)使用资源的一个关系链。基于此,笔者从(第三部门)筹措资源、分配资源和(学校、学生)使用资源三方面探寻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制约因素,并据此进行了以下两项调查研究。
一是选择贵州省某贫困县作为调查研究对象,调查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情况,并对该县30所乡镇学校的90位领导就第三部门投入的相关问题进行访谈。
二是考虑到个人是第三部门投入的最终来源主体,笔者设计问卷调查个人对捐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态度以期探寻出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制约因素。该问卷共发放500份,收回446份,有效问卷426份,完成率86%,有效率85%。调查样本的性别构成男性为54.3%,女性为45.7%。通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笔者将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制约因素简化归纳为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两个方面。
(一)经济因素1.捐赠交易成本高要实现捐赠行为,捐赠者首先必须选择捐赠对象、了解其现实需求、与受赠者沟通和交流、选择捐赠渠道、进行资金登记并转移入册以及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等,这些捐赠行为前后所花费的成本即是捐赠的交易成本。从理性经济人行为来看,捐赠的交易成本越低,个人进行捐赠的可能性也越大。笔者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您是否了解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有78%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较不了解或完全不知道”,对于“您知道以何种方式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5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清楚或比较不清楚”。可见有捐赠意愿的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需要较高的交易成本,分析其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首先,政府、第三部门宣传农村义务教育现状的力度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多数人不了解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增加了捐赠者搜寻受赠对象信息的成本。其次,进行捐赠及办理免税优惠有繁琐的手续,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对企业家而言,时间成本的价值远远高于捐赠的直接成本,很多捐赠者对捐赠及捐赠后的税收减免程序望而生畏。第三,捐赠者要对捐赠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也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过高的交易成本耗散了捐赠者的慈善自觉,减弱了社会个人乐善好施的行为意向。2.捐赠收益低无论基于何种动机,捐赠者一定是基于对预期收益的追逐才产生出捐赠行为。[5]一般而言,捐赠者的收益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纯粹地追求心理与精神上的满足感:扶贫济困和回报社会。
二是实现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即捐赠者希望通过捐赠行为提升本人或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比如通过捐赠使企业(个人)的品牌效应增加,最终从捐赠行为中得到间接的经济回报。对于第二类捐赠者而言,如果没有理想的预期社会效应,他们一般是不考虑捐赠的。在笔者选定的调查对象中,有38位从未捐赠过的被调查者均认为捐赠不应索取任何回报,267位捐赠额度在元以下的捐赠者中有88%认为捐赠不应索取任何回报,90位捐赠额度在2000-5000元之间的捐赠者中有53%认为捐赠可以有一定程度上物质(小纪念品等)或精神奖励,31位捐赠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被调查者中有82%认为捐赠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可见,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是激励社会捐赠的必要条件。然而,当前急切渴望得到捐赠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多地处偏远山区,信息闭塞,个人、企业对其捐赠后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不大。同时,由于当前没有健全的社会捐赠表彰机制,现有的回报形式如授予荣誉以及赠予冠名权等均因为呈现临时性的特点显得力度不够。加之世俗价值观念的影响,一些富人的捐赠可能被曲解为别有用心,还可能产生负面效应,使富人对于捐赠更是望而却步。
(二)非经济因素1.第三部门失灵义务教育今天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第三部门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希望工程就是实例。至今走过22个春秋的希望工程,已发展成为了中国最具社会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但其筹资中的失灵现象仍然不可避免。“青基会事件”的教训和收获[6]就向我们揭示了第三部门有失灵的风险。萨拉蒙(Salamon)将第三部门失灵又称之为“志愿失灵”(VoluntaryFailure),他指出“志愿失灵”有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是慈善不足,即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与公益活动所需资金有着相当大的缺口。
二是慈善活动的狭隘性,即慈善活动所服务的对象一般是某些特定的群体,而往往是另一些最亟须帮助的社会群体的利益却被忽视,并由此导致资源的浪费。三是慈善组织的家长主义作风,即慈善组织的管理者对如何使用资源有极大的发言权,造成组织内部决策过程的非民主化。四是慈善组织的业余性,即从事慈善组织工作的人员往往只是具有爱心的业余人员,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导致资源配置低效。[7]在我国,由于第三部门发展程度尚浅,各项机制还未成熟和规范,萨拉蒙所描述的第三部门失灵现象均表现明显。2.税收减免政策激励效应弱我国当前对社会力量通过第三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税收优惠有极大的倾斜。6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作特别通知,通知指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该优惠政策的目的.旨在激励社会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然而笔者的问卷结果显示,在回答“您是否了解当前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税收减免政策”时,有92%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可见,由于税法宣传力度不大,一些企业和个人并不懂得税法,更不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即使有了解的,纳税和抵税的观念也不强等原因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所起到的激励效应弱。同时,还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为防止税额减少而不对此政策进行宣传的情况。
完善非正式制度环境建设,促进第三部门投入
上述诸多制约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因素,其根源并非社会总量资金的匮乏,而是相关制度环境的不完善。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构建一套包括捐赠获得机制(动力机制)、第三部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以及捐赠回报机制(激励机制)在内的联动机制来激励社会捐赠。但笔者认为,捐赠行为更多依靠慈善文化熏陶、个人行为自觉。因此,本文仅从构建和完善非正式制度环境方面来探讨第三部门投入激励问题。非正式制度在不同学派的学者那里有不同的称呼和理解,归纳起来,非正式制度无非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经历无数次的博弈后逐步形成的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完善非正式制度环境建设,激励第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发展第三部门,培育慈善文化慈善文化所具有的穿透力是使捐赠成为常态的根本动力,是将慈善转化为个体的自觉意识和社会普遍行为范式的引力。因此,第三部门的发展与慈善文化的培育是相辅相成的。
1.实现第三部门战略转移20世纪90年代,第三部门特别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希望小学是第三部门功绩卓着的铁证。如今,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希望工程提出的让每个儿童有学上的目标已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三部门就应退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舞台。当前,农村学校教学硬件设施配备不足,普及学前一年教育迫在眉睫,教师素质尚需提高,师资培训亟待加强,留守儿童辍学率反弹、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困难等问题都亟待解决。当然,政府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力量,然而,第三部门在这些方面可大有所为。20初,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青基会”启动的以资助农民工子女上学为目的的“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就是第三部门战略转移的良好开端。[8]当前,第三部门应适时调整战略方向,及时关注义务教育发展的新需求,致力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2.强化公民教育,塑造慈善理念一个人的慈善理念如果不是从幼小时被灌输进去,长大后就很难再教化了。[9]培养具有高尚慈善理念的公民,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地共同努力,其中,家庭、学校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首先,要重视家庭教育中慈善理念的培养。从一般意义上说,家庭的长期教育和熏陶将决定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行。所以,仁爱之心、慈善理念从家庭教育开始最为适宜。当然,家庭慈善教育要培育现代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博大”的社会责任心和道德感,其教化绝非家庭内部的简单说教。这需要在家庭生活的点滴事务中,努力养成孩子感恩、利他的美好人格,逐渐培养孩子尊重生命、奉献社会的利他意识。其次,实现学校教育中慈善教学内容的渗透。学校进行慈善教育可以培养年轻一代的善良之心、同情之心等健康情感,确立起助人为乐的理念和正确的消费观念。目前我国学校教育内容中对慈善行为很少关照,更谈不上形成相对完善的慈善教育教学体系。完善学校慈善教育,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年级、分阶段地在以思想道德课程为主、其他课程教学为辅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慈善教育内容或组织实施慈善教育活动。
(二)提高办学质量,开发社会资本1.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改善义务教育投入环境客观上看,教育经费不足而引起的教学物质条件落后是教学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然而,在正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客观物质条件不足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主观原因引起的教育质量低下:学校以办学经费不足、教师水平不高为由对教育质量放任自流,教师以教学条件简陋、设备匮乏为借口对教育质量漫不经心等。主、客观不利条件的同时存在,使得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普遍不高,这势必影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形象,从而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认可与投入的意愿。然而,我们也看到在客观条件受限的现实状况下,仍然有穷困却不潦倒的学校,有安贫乐道、甘于奉献的老师,正在为中国农村教育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由此也能得到了社会更多的关注。
②可见,农村学校应力求在逆境中生存,千方百计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教师应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以改善义务教育投入环境。以质量赢取社会的认可,才是吸引社会捐赠的有效路径。
2.积极开发学校社会资本,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理论的提出对农村义务教育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赠与投入提供了新的视角。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是指存在于社会组织中并能够为拥有它的主体带来收益的一种潜在能力。[10]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产生广泛的交往与合作,因而,学校也具有学校社会资本。学校社会资本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学校与内部、外部的个人或组织在长期交往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通过这些关系获取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有研究者对重庆部分中小学校捐赠收入进行的调查分析显示,在现实中校友捐赠、校庆等学校社会资本的开发活动在为学校争取捐赠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资助机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1]因此,义务教育学校应认识到社会资本对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主动筹款意识与能力。学校可考虑在学校总务处下专设开发社会资本的外联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社会资本的开发与维护,以加强学校与学校外部组织、学生(家长)之间的密切联系,建立起与外部组织、个人之间稳定的沟通渠道。同时,该部门应负责对学校毕业生的资料进行记录,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与沟通,利用寒暑假积极开展校庆、校友回访等活动,将众多潜在的社会资本开发出来加以有效利用,以推动社构建第三部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非正式制度环境会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关注,激励第三部门投入,最终使学生受益。
注释:
①此处的民办义务教育投入即是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相关数据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年)整理计算而得。
②2003年,徐本禹放弃读研的机会,赴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大石小学支教,以实际行动改变着农村义务教育的贫困,此举引起了社会对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的关注。从年7月至2007年8月,徐本禹收到的为促进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社会捐赠(包括物质捐赠)超过600万元
篇6:构建优良学习环境优化古诗教学
关于构建优良学习环境优化古诗教学
古诗是我国优秀文化的瑰宝之一。小语教材中收录了许多其中名作佳篇。修订后的大纲也要求在小学阶段背诵80首古诗词。这充分说明古诗是小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的古诗教学,往往注重讲解注释,教师把大量的时间精力花费在把古诗的意思翻译成现代白话文传授给学生上了;而学生在枯躁无味的逐字逐句的解释中,根本就不能体味到我国古诗独有韵味美和意境美。
我校在小语四结合的教学实验中,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指导下,将计算机应用到古诗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优势改变传统的古诗教学方式,从建构主义出发,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建构主义学习环境,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古诗。发现学生学习古诗的兴致极大地增强,古诗的学习对师生而言,已成为有趣、有味、有意的学习,而不再是头痛之事了。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的知识是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如协作、交流、利用信息等。通过意义的建构而获得的,创设良好学习环境,对于学习者意义的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不仅包括设备、工具、信息资源等物理环境,还包括学习任务、策略等软环境。在古诗的教学实验中,我们从这两方面考虑,为学生设计了一个良好的、有利于激发学生思、支持学生建构知识的学习古诗的环境,以促进古诗教学的学习效果。
一、创设情境,激趣感知
在建构主义理论中,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在教学设计中,创设有利于学习者建构意义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环节。在情境教学实践中,也早已证明通过图画、摄影、音乐等多种手段,再现教材的情境,能提供给孩子们鲜明、准确、丰富的感性认识,把学生较快地带入智力发展区,唤起他们的形象思维,提高想象力。
新编入小语教材中的古诗大都是声情俱佳的动人图画,具有意境美和图画美,是陶冶性情,培养想象力的好教材。我们在实验中,应用多媒体,通过各种手段,像色彩鲜艳的动态视频、生动逼真的音响效果等。提供给学生与所学古诗有关的背景材料,为学生创设出生动形象的情境,使学生对所学古诗有一个很好的感知。
如《暮江吟》一诗,一开课,我们就为学生提供了一段秋天江边日落的视频图象,并伴以婉约动听的古筝曲,让学生通读古诗。既激发了学生诵读古诗的兴趣,又让学生在秋江夕照图中领略到诗中所描绘的美景,使学生对诗意有了一定的感知,为学生迅速、正确地理解古诗作了良好的铺垫。
二、建立信息库,帮助感悟
信息库是学习环境中最主要的信息资源。它负责向学生提供要学习的领域知识和教学材料。建构主义认为学习不是被动接收信息刺激,而是主动地建构意义,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加工和处理,以而获得自己的意义,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新大纲也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自主的语文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
实践中主动获取知识,形成能力。
在实验中,我们利用计算机的检索功能和高交互的特点,设计了一个有利于学生知识获取和应用的具有多种外部表征的信息库。将与所学古诗有关的资料,如作者介绍,时代背景、典故趣事、学习任务、检测目标等等,通过图片、文字、音像等形式收录,并通过程序让学生依据自己的认知水平,对计算机所供信息加以选择吸收、加工处理,计算机又帮助校正掌握,从而使学生真正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正确地学习理解古诗。
像在中高年级的教材中,有一些古诗需要我们通过注释和词典理解词义,进而理解诗句意思。我们就在信息库中设计了可供学生选择的词典注释。如《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一诗,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中,我们将孤、尽、唯的多种意思在信息库的词典中列出,让学生在诵读感知古诗的基础上,选择符合诗意的解释,学生也就自然能感悟到全诗的意思了。
又《泊船瓜洲》一诗,在学习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时,就可以让学生查询典故趣事,了解绿字的由来,知道王安石从到、过、入满到绿字,几经变换,最后才确定,从而体会到绿一字的妙处不仅表现出春风吹到江南,更能表现出春风吹,大地着绿、万物生长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真正让学生学会品味,鉴赏古诗中的精妙词语。
三、发挥教师主导,促进理解
叶圣陶先生指出:诗歌的讲授重在陶冶情趣,扩展想象力。如果抓出精要之点,增出一两句话,也许就是够了。学生在计算机提供的情境中感知感悟古诗,然而由于古今异义及古诗的特点,总难免还会存在疑难。建构主义也强调不能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成为学生建构知识的积极帮助者和引导者。那精要之点还是需要教师去精心点拨的。
篇7: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等,以体育多元化发展为背景,对当前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展开研究,提出了一些有效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发展建议,旨为能有效促进学生参与体育兴趣,为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体育学习环境,为今后的体育教学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体育多元发展;高校体育教学;教育环境的构建
21世纪的高校体育理念是“健康第一、以人为本”,努力创造体育的新概念与精神的发展。当前体育多元发展,则为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提供了新的理念依据,正符合了当前的高校体育教育要让学生全面化、多元化发展的教育理念。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来,现代化体育教育突破以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在体育多元化的背景下发展越来越迅速。与此同时,高校体育的教学制度与教学环境,也根据国家新课程体系的改革也在进行着不断的创新与探索。在全新的教育理念的帮助与指导下,我们的高校体育教学制度和环境也越来越完善,同时也实现了体育教学质量的飞跃。
1.传统体育教学发展状况
1.1制定体育教学的目标时,考虑不太全面
传统体育高校教学的首要工作是制定教学目标,很多高校只是在形式上安排体育课程,并没有深刻领悟到体育教学的真谛。比如,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只是浅显的完成教学计划和课程学识,并且开设体育课的项目比较少。甚至有些高校统一安排所有学生只学田径、三大球、三小球类的体育项目,并没有征求学生们的意见,让学生们自主的选择他们喜欢的体育项目。因为体育的教学目标定制的比较浅面化,所以在平常教学时老师的要求也不严格。
1.2与体育教学的初衷背离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应试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比较传统的.体育教学评价只是重视技巧和结果的评价,看中的只是学生的教学成绩,忽视了教育过程中评价带来的反馈信息,没有对学生在学习中取得的进步给予鼓励和赞美,从而削弱了学生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更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的体育测试成绩不能只看重于学生的考试成绩,看他们是否及格,这样会使学生们不够努力,以为只要达到了及格线就不用再过多的练习努力,也许他们认为上体育课只是为了考试能过关。这与最初的体育教学的初衷相距甚远,高校体育办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让学生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而现代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是与初衷相背离,越走越远。
2.体育多元化发展背景下的体育发展现状
现代化科技迅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人们从最初的追求体育的简单锻炼,逐渐把体育发展成一项娱乐享受与锻炼兼具的文化内容。体育多元化讲不止要求体育运动项目多元化,而且要求各高校的体育教学内容多元化,教学方式多元化,更重要的一点是其要求体育竞技发展无国界,无歧视心理,要求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
2.1体育运动项目多元化
不管是在国际上,还是各高校体育教学中。体育运动的项目和竞技方法是多种多样,琳琅满目。就拿游泳这一项来说,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共设28个大项,其中游泳比赛设31项目,是仅次于47项的田径运动的金牌大户。比赛分为男女自由泳、蝶泳、蛙泳、米仰泳、、米蝶泳、米蛙泳、混合泳、混合泳接力赛、自由泳、自由泳接力赛等等,而在这些项目中又分别开设50米、100米、200米、400米、甚至1500米等多种竞技形式。这种多样体育比赛项目设置,有效满足人们对体育多样化的需求。体育的竞技方法与项目也越来越多,充分体现了体育运动项目的多元化发展目标。
2.2体育发展“无国界,无歧视”
众所周知,现代体育发展无国界。例如,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它没有对任何一个国家进行限制,它没有因为某一个国家面积小或者人口少,有或者因为发展落后而不让参赛。国际奥林匹克的宗旨是“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加的美好的世界做贡献”,只要每个国家的人民想参赛,且身体素质符合标准,它都可以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现代体育发展也无歧视心理。如:残奥会的举办,它意在促进人类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同时也给那些残疾人实现梦想的机会,让他们在生命中添加另一份光辉与色彩。2016年第15届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国的运动代表队共有499人组成,其中有307名运动员,共参加了17个大项,328个小项比赛,这是我国参加境外举行残奥会时运动员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参赛项目最多的一次。可见我国体育的发展理念也在朝着无国界,无歧视的多元化方向发展。
3.体育多元化发展背景下高校体育教学发展现状
3.1体育开设课程多元化
当前已经有不少高校增加了很多的体育项目,如:健美操,武术,瑜伽,轮滑,等等课程。之所以有这么多课程,其宗旨就是让学生可以选择他们喜爱的体育运动,选修他们感兴趣的课程。比以前单一的传统模式的主要是以三大球、三小球、田径等教学项目,更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多样化的教学项目的开展,潜移默化的培养了学生的兴趣意识,使学生们更清楚的认识自我,让学生的大学生活有更多的精彩。
3.2体育设施建设多样化
现代化体育教学方法可以说多种多样,以前的体育教学基本都是老师简单介绍,学生们自主的去练习,并且没有多余的场地来供学生们发挥。而现在,各高校都有独立的体育场地,且相关的体育教学设备可以说样样齐全,学生们可以自由选择锻炼,充分发挥他们的体育技能。像当前一些高校常见的篮球馆、瑜伽馆、舞蹈室等等。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自由进入这些场地发挥特长。
4.体育多元发展与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
4.1高校体育教学应当与多元化相结合
对体育教学内容进行选择时,教师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使教学内容多元化。就比如说,教师在体育舞蹈、健美操、排舞这类的体育教学过程中,需要努力做到运动与音乐智能合二为一,即播放音乐引导学生去自己排练等;让同学们把数理逻辑与运动智能相结合起来,要多加的开展一些有意义的体育比赛活动来培养学生们的思维能力。与此同时学校还要经常的组织一些校园活动、课外活动,让体育教学环境不要总是局限于教室内课堂上的改革。除此之外,老师们还要对同学们多来传授一些体育方面的常识,运不变动与知识相结合。让体育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提高学生的上课质量,让体育课程更加丰富多彩。
4.2强化构建高校体育老师的体育意识
老师们要树立正确的体育意识观念,自身要不断的学习接受新的体育知识。多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还可以使学生更加愉悦的来接受新知识。老师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体育知识并以身做则,不仅能得到学生们的理解与支持,还营造了良好的教学氛围,一举两得。
4.3因材施教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学校也应该因材施教,针对不同人建立不同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比如,有些学生接受新知识比较快,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就可以增加学习的难度,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对于接受新知识比较慢的同学就可以对他们进行循循善诱的指导,降低对他们的要求,不要让他们感到太大的压力,这样他们才会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其次,每个学生都是优秀与独一无二的,我们要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我们要为他们寻找一个才能的出发点,他会从中得到满足与自豪。
5.总结
我国的传统体育教学环境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有些枯燥,降低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目前体育教学更多的尊重学生的个性,平衡不同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对于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高校体育要树立多元的教学目标,要将学习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在不同领域的发展,要让学生们相信人人都能成功。对于学生评价这方面,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日常生活中,要让学生们积极地锻炼身体,寓教于乐。并且要积极的鼓励他们,让他们从中感到快乐与满足,有助于学生们身心健康的发展。在思想上也要加强鼓励与支持,思想与实践相结合,这样才可以培养他们的多元智能观,形成一个良好循环的全新教育体系,为高校的体育建设提供更加好的理论与发展方向。只有将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构建成功,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致,让体育教学的发展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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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信息化环境内部控制系统如何构建的论文
我们当今的时代是网络信息的时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地被应用到了企业的管理之中,加速了企业内部控制与信息技术融合。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因此,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中,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为企业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一、内部控制概述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其信息的准确和客观,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所实施的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内部控制的理论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内部控制的结构和框架也会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而进入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现实中,内部控制在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系统是促进企业实施发展战略,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重要系统。企业的内部控制会受到企业内外部环境发展变化的影响,因此,企业要时刻保持动态的内部控制理念,让企业的.内部控制与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展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地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加强内部控制的效果。当今的时代是网络信息的时代,信息化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信息化环境中企业内部控制的变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信息技术被广泛地应用到了企业的管理当中,企业的内部控制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一)企业的内部控制由局部向整体进行转变
首先,企业的内部控制由局部向整体进行着转变。以往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只是关注企业的内部财务状况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当前的信息环境中,企业的内部控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从对局部的内部控制逐步的发展成为对整体的内部控制。其次,企业的内部控制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中,不但可以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企业整体的经营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的控制,还可以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为企业与客户提供良好的沟通环境。信息环境中的企业内部控制比以往的内部控制具备更强的优势,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强的助力。
(二)企业的内部控制由事后向实时进行转变
在以往的内部控制过程中,企业通常在某项活动结束之后,才会对该项活动开展相关的审计工作,以此来对该项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这种内部控制制度只能够在企业活动结束后产生作用,无法及时地掌握企业活动的信息,对于企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企业的内部控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但可以及时地掌握企业活动的详细信息,还可以对企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由外在向自我进行转变
在以往的内部控制过程中,企业内部的控制指令都是由管理者发出的,属于外在的控制过程。这种外在的控制不但无法提升企业管理者的创新意识,也无法加强企业员工自我管理的意识。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企业已经实现了内部信息的共享,不但提升了日常工作的效率,还能够促使企业的管理者不断地创新管理意识,使企业的员工可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加强自我管理的意识,提升自我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的控制与管理。
三、信息化环境中内部控制系统的构建
(一)制定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
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要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首先,要制定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因为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会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构建产生重要的影响。企业的管理者在制定企业整体战略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和调查实际的市场状况,使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与企业的风险偏好保持高度的一致。其次,企业的管理者要从整体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的战略目标进行系统的规划,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来制定发展战略。
(二)为企业创建企业信息系统
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如果想要为企业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就先要为企业创建完善的信息系统,这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是尤为重要的工作环节。企业的信息系统是构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基础保障,一个企业如果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就可以集中展示企业的全部信息和业务,使企业的管理者可以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以便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准确的规划。另外,除了要创建完善的企业信息系统之外,还要为企业制定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只有先创建企业的信息系统,才能够在信息环境中为企业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
(三)加大对企业内部信息的监管力度
当企业创建了完善的信息系统之后,还要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内部信息的监管力度,这样做的话,可以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企业的信息系统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在企业的信息系统中储存着企业全部的经营业务信息,因此,企业就要重视内部信息的监管工作,加大对企业内部信息的监管力度,提升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首先,企业的管理人员要确保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企业网络安全技术的水平。其次,要加大对企业内部信息的监管力度,以此来确保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构建提供助力。
(四)加强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视程度
企业的管理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但要为企业制定出整体的战略规划,还要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构建提供强大的助力。因此,一定要加强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视程度,只有促使企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系统予以高度的重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顺利地实施。另外,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不但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还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支持,只有让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才能够使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所有的员工中得到有效的实施。企业的管理者如果能够重视内部控制系统,不但可以促进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还可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这对企业的发展是尤为重要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的时代,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也是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的。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中,一个企业想要寻求更高的发展,就要通过信息技术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升自身在市场的竞争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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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铁生.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内部控制规范:国际实践与启示[J].会计研究,.
篇9:幼儿英语教育环境构建的综述的论文
幼儿英语教育环境构建的综述的论文
一、后现代主义教育理念下英语教育环境的创设
(一)物质环境的创设应能够体现文化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为幼儿营造一个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的空间
1.幼儿在学校主要的活动场所,例如户外活动场地、教室、走廊、阅览室、卫生间、种植园地等公共区域都应该有英文标识,幼儿一走进园所大门,就能够感受到浓浓的异域文化,以激发幼儿学习英语的内部动机。
2.幼儿园环境中面积最大、最为醒目、也最容易被利用的部分当属墙面,图文并茂、中西合璧的墙面布置隐藏着巨大的教育功能,出自幼儿之手的美丽图画和手工作品都能够成为英语文化的载体。
3.区域活动作为幼儿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环境布置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教师可以结合所学内容,通过张贴英文标语、图片,配置具有英语文化色彩的教玩具,为幼儿创设一个好的英语游戏环境。
4.家庭物质环境的创设则完全可以鼓励幼儿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由家长协助,运用墙饰、摆件、自制玩具、英语小标签、英语活动角等将英语学习融入幼儿的日常生活。
(二)语言环境的创设要尊重幼儿语言习得的规律
教师和家长应共同搭建自由、平等、开放的平台,使幼儿在使用中习得语言,而不是学习语言。
1.幼儿英语教师作为幼儿英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应努力提高专业水平一名合格的幼儿英语教师应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了解幼儿语言习得的特点,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性,因材施教。在专业知识方面,要有良好的英语语音与口语面貌,幼儿习得语言是从听说开始的,幼儿英语教师必须保证幼儿首先接触到的语言知识是准确的。此外,幼儿英语教师还应该具有强烈的多元文化意识,能够在教学中为幼儿创设一个开放的、丰富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建立多元文化意识。最后,幼儿英语教师还要为幼儿创建一个和谐、平等的语言环境,通过对物质环境的精心布置,通过教学手段的灵活运用,来激发孩子学习语言的兴趣,让幼儿在不知不觉中习得语言。
2.一个良好的幼儿语言环境的创设离不开家长的配合与努力首先,应正确对待幼儿英语教育的目的。对幼儿开展英语教育的目的不是单纯地要求孩子掌握多少词汇,英语水平有多高,而是培养幼儿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语感,在幼儿语言发展的敏感期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家庭语言环境。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有意识地用英语与幼儿交流,没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让幼儿多听、多看、多模仿,调动幼儿的'多种感官,不断接受正规的语言材料的刺激。最后,家长应该与幼儿一起积极参与社区及学校的英语活动,鼓励幼儿与外国小朋友大胆接触,为幼儿创造多元文化交流的条件。
(三)心理环境影响着幼儿学习语言的效果
1.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最好的学习动机是学生对所学材料有内在兴趣”。对幼儿来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英语游戏,创造充满乐趣的教育氛围,让幼儿在玩中学,获得愉快的语言学习的体验。家长应该积极配合教师,了解课程内容,帮助幼儿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尽己所能在家庭生活中设计丰富多彩的语言活动,做好亲子互动环节,强化幼儿的学习兴趣。
2.为幼儿创设一个宽松、自然、平等、包容、和谐的心理环境,以保证幼儿轻松愉快的学习就显得异常重要。一个被孩子喜爱的教师通常是亲切而友善的,微笑的面庞、柔和的声音、时刻流露的爱心与耐心,都会让幼儿放松心情,愉快地投入与教师的交流与合作。而教学过程中教师真诚的赞扬,及时的鼓励,幼儿犯错时宽容的态度与热心的帮助也时刻为幼儿增添信心,让孩子心情舒畅地游戏、学习。家长与幼儿的沟通应及时而顺畅,双方的对话应该在平等、友好的条件下展开,家长的绝对权威性对亲子关系是一种威胁,它只会给孩子带来压力、压抑和叛逆,对孩子的理解、包容和帮助则是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的法宝。家长对待幼儿英语教育的态度要端正,对孩子的学习效果要表扬多于批评,肯定大过否定,尽量参与幼儿的英语语言学习过程,让幼儿轻松地习得英语。
二、结语
幼儿英语教育环境的构建中存在许多变量,后现代主义教育理念的先进性有助于教育者把握正确的态度,构建适宜性的幼儿英语教育环境。
篇10: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摘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作为与高校职能制定、实施有关质量的方针、目标和职责的全面系统的存在形式,通过综合利用各种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改进普通高校信息资源和服务质量的系统。阐述普通高校应用该体系构建的具体内容,提出实施策略,指出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1引言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是进行高校体育教学活动开展所需要各种条件的总和。只有充分了解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的定义、构成,才能使得教师群体和研究者能够更好地利用体育教育环境来实现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校体育的教育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技术。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体育教学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诸多路向。关于这一点的研究,学界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共识。本文的研究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将讨论的重点置于包含体育教育环境在内的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试图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分解其相关的内在复杂架构,剖析其多层次的结构内涵,以便初步建构起一个相对完善的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
2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的内涵
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作为与生产、营销、财会并存的职能主要的目的是制定、实施有关质量的方针、目标和职责。有的学者从质量管理基本流程出发,将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界定为如下几个层面:(1)以顾客为重;(2)以教师为重;(3)重视团队工作;(4)重视安全;(5)鼓励坦诚;(6)要求全员参与;(7)以过程为重。显然,上述定义对于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的定义建构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此处我们讨论质量管理是通过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情况的述评,找到更好地评价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指明相关研究中的不足,并明确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从而对理论发展与现实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3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应用的必要性
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尽快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的建构。换言之,也即高校必须提供高品质的体育教育环境的体系,以便适应信息社会学生服务的要求。首先,增强普通高校的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加入WTO后,普通高校与其他公共利益和其他领域一样,将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体系循环中去,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与发展也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给体育教学主体(普通高校)带来了严重影响。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体系的质量信誉成为首先的目标,这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其次,提高普通高校体育教师的质量意识的必然选择。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可以通过某些组织参加培训和实践,进行全面学习,进而提高管理意识,实现更高水平的参与到普通高校的管理中去。在这个过程中,质量意识也逐步成为了普通高校质量管理标准中真正落实到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日常行为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一次次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可以形成质量管理环境“生活质量”,或者通过教师综合素质完善的自觉行动,确保其有效运作的基础管理制度。再次,促进普通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对于普通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改善普通高校的体育办学质量,而且可以使普通高校能够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步入一条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路径。
4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的基本内容
4.1进一步明确体育教学质量管理内容
明确设计质量体系结构及体系要素。学生是质量系统的重点,学生往往要在这个过程中参与服务提供,并直接评估过程的效果。起点是学生服务的需求,最终结果是服务。对于具体的信息控制过程要尤为关注。根据需要制定质量手册,规定工作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确定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体系要素,对服务质量过程中的主要重点,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体系,使分工明确,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的'所有要求。应与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对学生的服务需求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和交流,了解学生在学习购买方面的结构、分类、题标引、分类、上架、服务设置等方面的内容和意见,并对沟通的结果进行排序,汇总,分析,形成学生服务的摘要,以便奠定学生体育教学设计的基础。
4.2进一步提高体育信息资源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国家层面的体育信息人才需求与专业发展的数据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资源,缓解我国体育信息基础性、分析性与准确性的平台建设滞后的现状。既要强化职校生具有弹性的体育能力数据的搜集与整理,也要完善人才需求领域的专业设置与人才现状的数据提升。既要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对接的需求与预测的报告内容,也要完善国家层面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行动框架的设置,强化人才需求的预测与调研。二是开发职教国家标准的数据支撑。要强化规范教学、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基本理念,集中研发具有中高职一体化的国家标准,扩大相关涉及内容与人群的覆盖面。在标准的数据支撑方面,既要重视基本的理论、方案的设计,也不能忽视开发过程中对于质量控制的研究。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搭建具有国家层面背景的体育信息课程开发团队。建设一支具有行业技术人才在内的专业教学标准队伍,尽快建设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国家团队与人才组合,积极拓展体育信息的国家政策领域的视野,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在体育信息开发领域的重要性。四是通过专业教学标准的设置,完善立体化的课程资源假设,调动多样化的人力、物力、财力,系统开发起精品教程。具体来说,就是要精选相关的内容和标准,表述要精练,同时要注意通过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实现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原理与实践。
4.3进一步强化课程资源质量管理的水平
一是按照人类基本认知思维规律,强化目的性的认知出发点,进行积极的整合性认知,对于事物发展进行整体把握。同时,在对于体育信息进行整体性认知的前提下,强化线性的认知逻辑,从外侧逐渐递进到内部,确保认知过程的整体性与连贯性。二是对于具体的课程设置任务要进行详细的归纳与构建指导。对于科目选取上,要在专业方向的基本框架下,转变为任务性的单元课程,对于单元课程进行层级性的划分。对于框架性课程设置上,要强调课程的功能地位的归类,在宏观属性层面对于课程体系进行结构划分。对于课的属性设计上,要强化教育思想与功能意义,不断变换考察角度与维度选择的差异,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和课程范型。对于课程结构设置上,要强化基本的比重与时间进程的维度和支架,按照科学合理的顺序来实现课程体系设置的完整性。三是强化课程在国家教育政策的核心地位,通过资格证书、教育标准建设、综合课程方案三位一体的基本路向启动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不断规范国家政策层面的教育教学行为的检查与督导,强化国家政策对于教育活动规范性的限制。强化教育机构之间、教育机构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认知教育机构并未仅仅是课程的提供者,而应当是具有联结功能的关系体系,通过上述的关系体来强化知识与能力的结构性完善。
4.4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行为管理层次
一是学校课程开发理念应该从宏观的角度加以系统化的认识与把握。要对于众多的理念进行系统化的总结,准确、深入地鉴别不同课程的基本内容,让课程开发的系统化的理念注入到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思想与理念中去,有针对性地开发课程的内容。尤其是,要注意开发过程中的心理学、教育学、人文哲学等其他领域的课程理论,通过多种领域的交织及重叠,来开发职业教育的单纯领域。二是强化多元课程理念课程开发的重要原则,实现系统性理念。也就是说,首先要选取一个目标层面的统领性的理念,来实现整个额课程的开发落到实处。同时,要针对不同内容、多个理念来强化双元、多元体系结构,人本主义理念、能力本位理念、就业导向理念、模块组合理念等主要开发层面的理念。强化学生导向的理念就是要让本专业的职业教育学生能够顺利参加工作,工作过程导向就是要打破学科课程编制,面向实际工作设置课程。认知层面的内容编排就是倾向于形象思维的认知,完善学校体育教育学科逻辑的条理性。三是实施目标类型系统化分析,建立编排体系。从宏观政策角度来看,职业教育课程设置要强化其整体性与模糊性,而就具体的课程目标的开发而言,也涉及到具体课程目标的编排,根据不同目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来进行目标定位、作用及功能的层次化、方向性考察,给予目标状态描述性指标和可操作标准。方向性考察要在宏观上从社会、教育、学生等方面进行考察,构成基本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在规定的目标设置中完成基本的属性考察与学生个体的情感培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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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题目
★ 生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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